一憲二法
」民眾黨雙箭齊發 緊盯紓困、呼籲下修公民權
民眾黨今(17)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朝野不要忘記修憲委員會的承諾,並同時表達支持紓困的決心,對於紓困政策,民眾黨總召賴香伶表示,先鎖定最需要幫助的自營作業者,以及沒有一定雇主的勞工,並盤點出「現有制度照顧不到的人」,例如中低收入戶與特殊家庭等,讓困境可以先得到舒緩。除了紓困之外,民眾黨也力推下修公民權至18歲,並主張以「一憲二法」法案修訂,內容是將《憲法》130條中的年齡限制除去,並分別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調降選舉的年齡至18歲。如此一來,若未來有需要再次調整選舉權的年齡,就不用再進行勞心勞民的修憲過程。立委張其祿指出,「只要是正確的方向,我們都會不遺餘力的在朝野上推動」。高虹安也認為,上一屆立法院,不分黨團都對下修公民權一案提出各個版本,後來因種種原因,連法定程序應召開之修憲委員會都沒有召開;這一次也一樣,已經發函請院長游錫堃處理,「但氣餒的是都沒有得到回覆」。她強調,年輕人的角色跟影子在現代事物中已經愈來愈重要,民眾黨衷心期盼這個議題能跨出第一步,讓更多的年輕人,能夠參與公共事務。
蔡壁如晨跑宣傳主張 一憲二法推青年參政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與邱臣遠今(16)日在臉書貼出一起外出跑步運動的影片,並在片中宣傳民眾黨在立法院新會期將推動的「一憲二法」,下修參政權;蔡壁如指出,如今資訊發達快速,青年所蒐集的資訊能量大幅提高且快速,參與公共議題討論的頻率上升且年齡降低,顯示台灣已邁入成熟之公民社會,因此須先將憲法對年齡的限制拿掉。蔡壁如解釋「一憲二法」指出,一憲就是《中華民國憲法》,依目前規定國民年滿18歲就有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且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但要年滿20歲才開始擁有選舉權,以及年滿23歲才具被選舉權;但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等亞洲自由民主國家,多數皆賦予年滿18歲之公民有選舉權,因此民眾黨主張修改。邱臣遠指出,「二法」則是拿掉憲法中的年齡限制後,由《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加以規範,將其回歸至選罷法,修正降低選舉及被選舉權年齡門檻,未來要變更時只須修法,而不必更動修法門檻更高的《憲法》;邱指出,我國應當順應世界潮流,降低青年參政門檻,下修至18歲。
「一憲二法」下修參政權 柯文哲:18歲投票權是世界潮流
台灣民眾黨昨(14)日召開黨團會議,會議中通過將以「一憲二法」的方式,下修參政權至18歲,也呼應了選前對18歲青年參政保障的承諾,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也表示,18歲投票權是世界潮流,「台灣要國際化,就應順應世界潮流」。柯文哲表示,自己在2014年參與市長大選之時看到網路世界的強大,也看到青年世代的創新能力。因此,他在2014年錄下了一系列的「向年輕世代學習」影片,藉由年輕人的視野,也對往後的從政帶來啟發。在順利上任市長之後,柯文哲指出,他也舉辦系列性的「青年面對面」活動,讓許多年輕人參與晨會,也讓北市府更了解台北各年齡層的世界。在這個過程中,柯文哲說明,他慢慢發現「為什麼年輕人的提案這麼有趣,但卻沒有被重視?」也因此才理解到,因為年輕人沒有「票」,同時也失去了為自己發聲的機會。他也強調,18歲到20歲的年輕族群負有刑事責任及服兵役的義務,但卻沒有投票權,「這是權利義務上的不對等,也讓他們成為被剝削的一群」。隨著時代進步,年輕人吸收知識及獲取資訊的管道都比過去多很多,而這些意見都是很重要的執政參考,不應該被冷落。柯文哲表示,台灣的年輕人擁有思考與獨立判斷的能力,許多青年有想法、有熱情也更有創意,「最重要的,他們有一顆純潔的心」。他也希望能有更多青年,用更實際的行動、用自己的一票決定台灣未來的命運。
民眾黨團承諾18歲參政 推「一憲二法」下修公民權
台灣民眾黨昨(14)日召開黨團會議,會議中通過將以「一憲二法」的方式,下修選舉與被選舉權至18歲,也呼應了選前對18歲青年參政保障的承諾,民眾黨表示,既然已做出保證,「進立法院的第一步,就要努力兌現」。民眾黨團昨由總召賴香伶偕立委張其祿、 高虹安、邱臣遠、蔡壁如以及幕僚召開黨團會議,會議中通過將以「一憲二法」的方式,下修參政權至18歲,也就是說,將刪除《憲法》中對國民選舉年齡的限制,並將年齡相關規定加註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若未來要再修改參政年齡,則不需要再透過修憲的過程。我國法律規定,國民年滿18歲就有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加上負完全的刑事責任,但年滿20歲才擁有選舉權,年滿23歲才具被選舉權。民眾黨指出,放眼全球,如日本、韓國等亞洲民主國家,多數已賦予公民權給18歲青年,台灣卻仍抱守民國36年行憲以來的選舉權門檻,嚴重限縮了青年參政權利。民眾黨團也期盼各黨委員,能夠順應民意,傾聽年輕人的需要,黨團會盡最大努力爭取跨黨派立委支持、共同提案及連署,進一步達到「修憲提議四分之一席次」的門檻,讓年輕人有更多表達聲音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