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屋
」與建商「協議合建」不可不知6種稅賦 「這2項補貼」不是多就好
在整合都更協議合建時,偶爾會聽到住戶説:「你們就是收了錢,一定都只會說都更的好處、建商的好話啊!」其實不然,都更對於居住安全及都市發展來說是利大於弊。都更流程繁瑣,幫住戶權益把關、評估都更前後優缺點、曉以利害,是都更整合者的重大責任。然而其中6種稅賦,你不可不知!像是大家常以為「搬遷補貼款」及「租金補助款」越多越好,實則這筆費用會列入個人收入計算在綜所稅中,不得不慎!「都更住戶要付錢嗎?」雖然建商已負擔了大部分的營建、人事成本、行政作業成本等,不過居民們仍需負擔如房屋拆遷後的部分租屋費用、產權移轉時產生的稅賦、與實施者間的房地互易營業稅、新大樓的管理費及較高的房屋稅等。了解這些費用方能預先做足準備,也才不會覺得被巧言令色的欺瞞。都更所產生的稅賦會依照都更的方式而有所不同,本文先聚焦在與建商「協議合建」的部分,「權利變換」未來會再與大家探討。而和都更相關的稅賦種類共有6種: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稅、個人綜所稅。以「協議合建」方式進行都更的稅賦優惠。(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一) 地價稅與房屋稅:每年要繳的地價稅,通常在都更後因土地持有面積減少而下降;不過房屋稅則會隨著都更後的價值大幅提升而上漲。對於許多久居老宅的住戶而言,恐因突然暴增的稅單感到壓力。當然政府也理解民眾的擔憂,因此都更期間(不含整建維護案)的地價稅將依照土地使用狀況酌減稅賦,且更新後的新屋,房屋稅及地價稅都減半徵收2年(管屋不管人)。若繼續持有房屋,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最長可延長10年(管人不管屋)。(二) 土地增值稅:當產權進行移轉的時候,政府針對土地價值上升徵收的稅收,往往也是負擔最沈重的一項稅賦。當都更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倘若久居當地的里民們,其土地增值稅可能會非常可觀,甚至可達百萬。舉例:陳奶奶在新北市某地段持有40年時間的舊公寓,土地面積約35坪,持分比為1/4,其若以一般不動產買賣而論,陳奶奶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恐高達近200萬元。看完先別焦慮!因為政府為了推動都更,也祭出了各項優惠稅率,例如:協議合建時土增稅享有「減徵 40%」的優惠。且還有「一生一屋」、「一生一次」方案可進行使用。而該怎麼估算土增稅要繳多少呢?可前往《財政部入口網》試算後再進行減免的優惠計算,亦可洽詢踏取免費進行初步了解及尋求更多節省稅賦的評估建議。(三) 契稅:因交易而產生的契稅相較於所有稅賦而言,可以說是最沒負擔的一次性稅率,且都更中採協議合建方式進行,尚有減徵 40% 的優惠。(四) 營業稅:您可能會有點疑惑,「又不是開店做生意,為什麼要繳營業稅?」採用協議合建的都更案中,國稅局視其為「地主賣地來買屋」,因此算是一種房地互易的交易行為。舉例:吳伯伯合計分屋的價值為3,000萬元,其中房、地的價值比例各佔一半(50%),分別為1,500萬元。而土地不需要課徵營業稅,只有房屋需要。因此這1,500萬的房屋價值款需要繳納營業稅。估算營業稅要繳納費用為 1500萬 - (1500萬 / 1.05(回除5%稅率)) ≈ 72萬。(五) 個人綜所稅:讀者至此一定好奇,怎麼都更與綜所稅有關係?這就是包裹在美麗糖衣後,需要所有權人仔細去了解的負擔,大多採協議合建的都更案中,實施者會提供所謂的「搬遷補貼款」及「租金補助款」,其2項補助千萬別認為越多越好(尤其是在採權利變換的案子),在國稅局的角度會視其為所有權人的個人收入。倘若年度報稅收入不高倒是不用擔心,如果是高收入族群如科技業、業務、律師、醫師、會計師等等,那麼這筆款項將會被苛扣相當成分的綜所稅,於不動產移轉前務必諮詢相關專業進行稅務規劃。此外,因都更後的新大樓往往需較高的管理費,舉凡物業管理人員費用、電梯及公設費用等都涵蓋在其中。因物價、人力成本上升,根據主計處統計,近5年的住宅管理費指數從 108 年的 98.18 上升到 113 年的 102.35 ,雙北一般新社區的管理費更是來到每坪約150元左右。因此在計劃都更後的新生活同時,也應將管理費納入支出考量。總結來說,縱使我們(如踏取相同性質的都更整合公司)致力於推動都市更新、整合社區意見,然向居民闡明利害亦是也是至關重要的。儘管都更的優點不言而喻,參與都更的住戶們仍應清楚了解並準備好相關費用。雖然政府提供了多項稅賦減免優惠,但提前做好財務規劃仍是上上策。充分了解資訊才能在參與都更過程中做出明智的決策,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享受全新的居住環境所帶來的諸多好處。
租事難圓滿3/政府開大門讓房東房客「互咬」 偷偷申請房東恐面臨高稅金
為了讓租屋族看得到也領得到,「租金補貼2.0」不但強調「申請租金補貼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還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稅賦優惠,但新政策上路後糾紛層不出窮,房客抱怨房東不給申請、房東無奈房客未告知就跑去申請,「不用提供房東身分證字號,房東沒法成為公益出租人,怎享優惠?」專家向CTWANT表示,「這等於要房東與房客互咬!」挑撥房客與房東間的信任。依現行的租金補貼政策,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後可享有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地價稅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000元的免稅優惠。但是,公益出租人日後若要出售房子,將面臨不小的租稅負擔,需繳納較多的土地增值稅,多則可達上百萬。按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規定,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想適用「一生一次」的規定,出售前1年不能有「出租」行為;若想適用「一生一屋」的規定,出售前5年內,不能有「出租」行為。此外,一旦自用的房子租人後,就不再享有房地合一稅400萬元的免稅額,除非收回後自住滿6年,才能恢復免稅優惠的資格。雖然合法報稅天經地義,但權衡利弊得失,沒有人想跟錢過不去,讓不少黑市房東選擇繼續隱形。此外,依新版租金補貼政策,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不再需要房東同意,內政部也指出,只要租客申請補貼,房東就可直接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並享有所得稅等稅捐減免優惠。但果真如此?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提醒,「如果沒有房東身分證字號,是完全沒辦法查到出租人是何人,房東自然也無法享有稅賦減免,還會從自用稅率變成非自用稅率而多繳稅,這對房東而言是件很可怕的事!」租金補貼議題在Dcard上討論熱絡,租客盤算著申請補貼房東將轉嫁稅金調高租金,還可能被刁難而不敢申請,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認為,政府放任「房東跟房客互咬」,卻不主動加強稽查,相當不負責任。(圖/翻攝自Dcard、CTWANT資料)以房屋稅為例,原本使用自住稅率1.2%,會變成非自用稅率1.5%,同時也沒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000元的綜所稅免稅優惠,「我們問過營建署,事後就等房東願從良自己主動申請公益出租人,稅率才會降低和享有公益出租人優惠,對於房東來說是相當麻煩。」近期Dcard討論版上就有不少租屋族討論是否要「偸偷」申請租補,有網友本來就打算搬走,決定先申請再說,也有人抱怨,「我有室友要搬走偷申請,結果我們其他人遭殃超哭的」「真的超哭就是怕房東知道偷偷申請租屋補助然後怕之後會被刁難」「這樣搞房東就退押金然後違約賠一個月的租金最後搞到的就是沒地方住的自己」。政府為租客開了便利大門,租客或許連找房東溝通都不願意就直接申請,等房東發現時,已是面臨高額稅金,肯定是氣得跳腳算帳,最後承受後果的依舊是房客。顯然這樣的政策只為達成目的,但卻犧牲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與互信。而過去1年房東與房客因為漲房租或申請補貼的糾紛未少過,6日也才發生,新北樹林一名男子不滿房東通知他租金要調漲1000元,於是心生怨恨恐嚇房東「讓你變凶宅」,並在租屋處引爆家中瓦斯桶。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認為,政府祭出租金補貼政策,卻加上房客可自行申請的但書,無疑是讓「房東跟房客互咬」,糾紛得由租屋族跟房東承擔,「不是很負責任的作法」,雙邊若是硬碰硬,最後只是兩敗俱傷,建議房客能平心靜氣與房東商量,提出可彌補房東稅負損失,又能領取租金補貼的做法。他也強調,若國稅局未能大範圍主動稽查,單靠補貼讓租客咬出房東,是很難改善租屋黑市、健全租市,相信接下來幾年,房東與房客對峙與租屋爭議仍會不斷發生。補貼亂象多,民進黨立法委員何志偉5月接獲民眾陳情,申請的租金補貼在請領後遭內政部要求追回,理由是房東並未繳納房屋稅。何志偉批評,審查疏失卻讓民眾承擔。(圖/黃鵬杰攝)
賣屋繳稅好心痛? 專家教3招有感降稅
房市進入高原盤整期,近來有不少人選擇賣屋、獲利了結。信義房屋自製Podcast節目《房屋聽信義》中請來資深專家提醒,賣屋所衍生的稅金可不少,屋主不妨先思考節稅規劃,以最大筆的土地增值稅來說,光是自用優惠稅率就有「一生一次」、「一生一屋」、「重購退稅」這3大類,妥善運用便能省下許多稅金。受疫情再起、台海動盪、升息壓力大等因素衝擊,近日房市呈現震盪格局,不少屋主考慮賣屋,希望能獲利了結出場。擁有40年房仲豐富經驗的信義房屋天母店經理邱創顯,於《房屋聽信義》談「這些賣屋成本你算進去了嗎?土地增值稅大解析」教屋主省稅。邱創顯說,在評估賣屋成本時,較大筆的有2類,第一是土地增值稅,第二則是財產交易所得稅或房地合一稅,如果賣方取得不動產的時間點在2016年以後,就是繳納房地合一稅,若在2016年前,則是繳財產交易所得稅。其中,土增稅的概念是「漲價歸公」,是以現在的土地公告現值,減掉當初買進時的公告現值,再將兩者差額乘以稅率,計算公式複雜,還有一些優惠稅率,常讓賣方頗為困惑。邱創顯指出,土增稅的自用優惠稅率有3種,第一種是「一生一次」,只要房屋的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買賣前登記戶籍在此,而且出售前一年未出租或營業就適用,通常可以省下一半的稅金。「一生一次」雖然還規定土地面積不能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坪,但一般物件很難超過這個上限。此方案如同其名,一生只能用一次。第二種優惠稅率是「一生一屋」,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等都沒有持有其他房屋,在售出物件設籍滿6年,而且出售前5年沒有出租或營業用;雖然「一生一屋」的規定比較嚴格,但沒有限制使用次數,只要設籍滿6年就可再度使用。第三種則是「重購退稅」,是政府為了鼓勵自住買家換屋所設計而出的。邱創顯舉例,一般人在單身時可能住套房,結為夫妻後住2房,生了一個孩子後需要3房,再生一個小孩變4房,在換屋過程中,就能用「重購退稅」減免土增稅。當然,使用上有其條件,包含戶籍要設在原本的房屋,而且新購房屋的土地價值要大於原本的房屋等等,邱創顯說,所謂土地價值,就是持分面積乘以公告現值,計算起來較複雜,加上稅額動輒上百萬,建議可至仲介門店委由專家估算。
先試算不吃虧!售屋族繳交土增稅 6成適用優惠稅率
5月報稅季來臨,換屋族須留意售屋要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調查發現有1成5的民眾不知道自己售屋是否符合優惠稅率,信義房屋提醒,留意自己售出的房子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標準,就能快速判斷是否享有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信義房屋數位流程發展部執行經理張雅翕表示,土地增值稅及房地合一稅是賣屋前後最難理解的課題,且售屋除了土地增值稅外,還要因應持有情形不同,符合的稅率也不一樣,信義房屋透過「算出你的順税人生」稅率試算網路活動調查發現,有6成的民眾符合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的優惠稅率。土地增值稅主要有二大優惠,首先是稅率方面,出售的房子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標準,可適用「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優惠稅率10%。「一生一次」的適用要件,除了屋主為「首賣」外,也要確認在「出售的1年內未做營業或出租」、「出售的物件,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設有戶籍」。如果過去賣屋時已使用過「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可改用「一生一屋」,不過條件較嚴,主要為「土地必須持有6年以上,在出售前5年無營業或出租」。已經取得優惠稅率10%的自用住宅用地,還能適用「重購退稅」優惠,信義房屋提醒,不論是先賣再買或先買再賣,需於售屋後的登記日開始起算,2年內完成購售屋,且出售的房子1年內未做營業或出租,以及購售屋的所有權人是同一人,才可再利用重購退稅措施,領回已繳稅款。信義房屋在疫情的衝擊下,運用網路科技,透過「算出你的順税人生」稅率試算網路活動,不僅讓民眾不用出門就能了解如何申報土地增值稅,及自己符合土增稅的何種優惠稅率,更有線上即時客服諮詢或是有專人與民眾聯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