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交易案
」國民黨黨產三中交易案北院程序庭 馬英九出庭稱:沒有印象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就國民黨中央黨部舊大樓及中影股權交易案,再度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前總統馬英九準時出庭,但他對公訴檢察官詢問,均表示2件交易案的細節都「沒有印象」,其餘則由律師代為表示意見,2020年2月12日北院將再度就中廣部分進行準備程序。馬英九在庭訊時精神似乎欠佳,對於公訴檢察官緊咬中央黨舊大樓及中影股權交易的洽談及簽約細節,僅表示「沒有印象」,其他都由律師代為表示意見。檢察官要求確認,2006年3月29日的中常會紀錄,國民黨向張榮發基金會開價30億元,馬英九是否知情?馬的律師表示,經由張哲琛報告,知道是長榮集團購買,但是有沒有其他買家?馬並不清楚,舊中央黨部大樓及華夏大樓的出售,馬指示張哲琛辦理,當時沒有商討出售細節,而且這2處不動產的交易,馬都沒有交代汪海清處理。中央黨部舊大樓及中影股權交易部分,北院已完成準備程序,將於2020年2月12日上午,就中廣交易部分進行準備程序。
高院更一審駁回檢方上訴 馬英九洩密案無罪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針對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宣判無罪確定。高院更一審指出,駁回檢方上訴的理由主要是檢方並無具體事證,因此法院須堅持並落實無罪推定原則;至於馬英九因三中案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目前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前總統馬英九所涉洩密、教唆洩密等案,歷經一審無罪,二審逆轉改判4月,後經最高法院發回,今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全案確定。高院表示,駁回檢方上訴,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的理由,主要是檢方無法提出證據說服法官以形成被告確實有罪之心證,因此法院須堅持證據裁判主義及嚴格證明法則,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以實現公平法院的理念。更一審指出,馬英九被起訴有2部分,被控在2013年8月31日洩密部分,法官認為黃世銘主動求見交付書面及口述內容,馬英九被動接收,自不能誤導成馬藉總統身分違法操控取得應秘密資訊及個資,進而引申被告危及檢察體系之外部獨立性,違法傳遞利用柯建銘個資,嚴重損及資訊取用法制化之制度性保障。其次,馬英九被控在9月4日教唆洩密部分,法官認為馬英九被起訴訴涉犯教唆洩密等罪,不能證明符合教唆犯,更一審認為不能證明馬英九涉有檢方起訴的各罪犯行,而為無罪之諭知。馬英九另涉三中交易案,被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刻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最快將於八月進行審理馬英九涉案部份的案情。(謝中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