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爺宮溪
」台南仁德電鍍廠有害廢水排進三爺宮溪 廠長20萬元交保
台南市仁德區一家電鍍工廠,疑似將含有重金屬汙染物的電鍍廢水直接排進三爺宮溪,台南地檢、環保署等單位接獲線報後,檢方指揮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台南市調處昨日前往工廠搜索,查扣水汙染防治相關資料等證物,將陳姓廠長及公司員工等5人帶回偵訊,發現汙染水源行為已有近2年時間,陳姓廠長20萬元交保,其餘4人則請回。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電鍍工廠陳姓廠長、負責廢水處理的梁姓員工,將工廠製程產生有害健康物質的廢水,以繞流方式從未核准登記的放流口直接排放到三爺宮溪中,造成汙染,排放時間已經有約2年時間,涉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台南仁德一家電鍍工廠涉嫌排放有害廢水汙染河川,已經長達2年時間,檢環調前往查緝,帶回廠長及員工偵訊,陳姓廠長以20萬元交保。(圖/翻攝照片)此外,陳男、梁男還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2款的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罪、事業相關人員非法處理廢棄物致汙染環境罪,以及刑法第190條之1第1、2項的事業場所受僱人,因事業活動而犯放流有害健康之物汙染河川罪嫌等,檢察官訊問後,當庭對陳姓廠長諭知交保20萬元;其他人則請回。台南地檢表示,將持續查緝此類環保犯罪、守護民眾健康,呼籲業者應遵守環保法規,勿心存僥倖觸犯法網,此案也持續偵辦,政府相關部門後續應會對違法業者開罰,持續整治受汙染河川。
台南電鍍工廠遭勒令停工 偷排廢水又被抓到下場悽慘
台南市歸仁區一家電鍍工廠,去年6月底因涉嫌以每星期2至3次的頻率,違法將有害廢水排入三爺宮溪,經南市環保局勒令停工後,今年1至2月間偷偷復工又重施故技,違法排放廢水,案經台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郭姓女負責人和郭姓男員工被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罪嫌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郭女和郭男2人明知該公司製程所產生廢水,如未經相當污水處理加以淨化過濾,或交由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若逕行排放至溝渠後,經由地表水體溢散,將嚴重破壞環境生態,進而污染土壤、河川或其他農漁業生產水源,但2人卻仍故意為之。去年6月30日,2名被告以每星期約2至3次頻率,將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製程所產生含有害健康物質廢水,私自接塑膠軟管將未經處理廢水排放於廠前排水溝渠後流入三爺宮溪。南市府環保局獲通報,派員前往監測,於2019年7月25日晚上7時實施稽查,採取水質樣本檢驗後,測得水質中有銅、鋅、鎳等有害健康物質,已逾越放流水標準濃度廢水。電賭場排放廢水呈青綠色,檢測後有大量重金屬反應。(圖/台南地檢署提供)環保局於去年10月16日勒令該電鍍廠產生廢水的製程全部停工,但2被告未遵守停工命令,今年1月13日至1月17日止以及2月3日起至2月6日止,自行復工後,又繼續偷排廢水遭查獲。環保局派員在放流口採取水質樣本檢驗後,測得鋅、鎳、總鉻及六價鉻有害健康物質。案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被告2人貪圖無須額外負擔清理成本,將成本轉嫁由全民犧牲承擔環境污染所受損害,賺取自己財物,危害不輕,但念及被告事後能坦承犯行,允諾配合改善廢水處理設施,由於目前仍為試車階段,有待後續環保局追蹤與稽查,建請法官請量處適當之刑,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