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假離營
」 逃兵 義務役花蓮軍人不假離營失蹤47年 法院調資料「查無紀錄」同意宣告死亡
彰化一名林姓男子1978年時在花蓮豐濱鄉服役,不假離營後就失去音訊,失蹤期間林男母親還到立委服務處陳情,希望國防部能徹底調查,但還是沒有結果,如今過了47年,不論透過健保、勞保投保資料、出入境紀錄等,都找不到紀錄,林男弟弟只好忍痛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事情發生在1978年間,在花蓮豐濱鄉服役的林男9月24日銷假返回軍營,隔天家屬卻接到軍方電話,得知林男不假離營,為此著急四處尋人,但始終沒有結果。過了17年,1995年10月27日,71歲的林母抱著「生要見人,死要見屍」的決心,向時任立委翁金珠陳情。不只如此,相關單位也積極與林男同梯的11名同袍聯繫,但大家都避而不談,導致案情疑點重重,儘管家屬希望國防部展開調查,但依舊沒有林男的下落,宛如人間蒸發。林男失蹤到現在長達47年,假如還在已經60多歲。弟弟忍著悲痛,拿著拿著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溪州分駐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由於法院調取林男的健保、勞保投保資料、入出境紀錄,均查詢不到紀錄,或證明他仍活著,加上林男失蹤超過7年且生死不明,因此同意家屬的聲請,宣告林男死亡。
半年內發生三起狀況!強調屬於個案 肯定基層幹部努力
步兵203旅南部新訓中心劉姓二兵才入伍2天就逃兵,已是該中心繼2023年12月及2024年3月接連發生新兵輕生、自殘之後,半年內第三度出狀況,究竟是否軍中壓力太大,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強調,這3件案例均為特殊個案,很難防範,軍方會檢討管理疏失,不希望因此抹殺基層幹部努力付出的辛苦。步兵203旅南部新訓中心營區圍籬緊鄰聯外道路。(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寶智華台南傳真)八軍團指揮部少將王俊傑表示,新兵從小到大在社會各階層生活10多年,個性早已養成,有些人的確缺少法治觀念,有叛逆性,要叫他在入伍短短2天、1星期就脫胎換骨,遵守紀律,著實不可能,部隊基層幹部不是神,以一對多,要把來自四面八方的新兵帶好,實屬不易,他對203旅的幹部有信心,也認為基層幹部相當認真,不會因為特殊個案,就否定幹部們的付出。王俊傑指出,去年底發生士兵在外租屋處輕生案例,該員因面臨家庭關係及經濟壓力,心結難解,而在營外租屋處輕生,但此為社會複雜背景因素造成,並非軍中管教不當,軍方感到相當遺憾。今年3月,入伍受訓一星期的王姓役男休假時在家自殘,所幸家屬及時發現送醫,未發生憾事,事後調查,基層幹部均依規定帶兵操課,嚴守份紀。王俊傑表示,4月11日劉姓義務役新兵入伍僅2天就不假離營,劉男雖已自動回營,但軍方已依規定將劉男移送憲兵調查,一切依法辦理。劉男在入伍時有填寫心理評量表,部隊幹部還來不及消化,僅初步評估劉男需留意督導,不料劉男就擅自離營。王俊傑指出,新訓中心目前正進行營社新建工程,旁邊恰好又有國產署的太陽能光電設施工程,為了施工,暫時把原有的九重葛天然屏障拆除,改圍鋼板,現正規劃新建圍牆,劉男利用圍牆還沒動工的空隙逃離營區,此部分已進入調查,軍方不便多作回應。 營區圍籬的鋼板有明顯破洞。(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寶智華台南傳真)
義務役入伍2天翻牆回營 軍方怒:送憲兵隊依法究辦
陸軍203旅劉姓二兵入伍2天竟逃兵,11日翻牆離營,疑似還有車輛接應,劉兵14日早上回應。對此,第八軍團說,劉兵送憲兵隊依法究辦,將依「刑懲併行」原則,核予重懲。第八軍團說,針對步兵203旅劉姓二兵不假離營案,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今(14)日表示,劉兵於本日上午已經自行返營,後續完成行政調查後,將函送憲兵隊依法究辦。第八軍團指出,劉兵在9日至203旅報到入伍後,11日晚間即不假離營,單位依規定於12日發布離營通報。第八軍團強調,恪遵軍紀要求是軍人的職責本務,義務役役男入伍當日即實施軍法紀教育,灌輸其守法重紀觀念。對於劉兵行為,將依「刑懲併行」原則,核予重懲,並持恆落實官兵教育工作,確維紀律。
快訊/義務役「入伍2天」翻牆 他今早自行回營
首例一年期義務役逃兵!一名入伍2天的陸軍203旅劉姓二兵11日翻牆離營,疑似還有車輛接應,軍方全力搜索,據14日稍早消息指出,劉兵自行回營。劉兵11日晚間9點集合時便失聯,幹部找遍營區都沒發現人,劉兵入營做完心理調查量表,被軍方列重點關照人員,本來要12日約談他,怎料他自己離營。據悉,劉兵待的營區週圍正施工,只剩鐵欄杆擋住,劉兵可能直接翻出去。有消息說,劉兵出去後被車接走,顯然他先擬定計畫,不過詳情仍待軍方釐清,劉兵14日早上7點已自行回營。據悉,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六日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對此,軍方回應,針對步兵203旅劉姓二兵不假離營案,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今(14)日表示,劉兵於本日上午已經自行返營,後續完成行政調查後,將函送憲兵隊依法究辦。
首例1年義務役男逃兵!他入伍2日「翻牆離營」被車載走
自113年1月起,94年1月1日出生之議男將恢復自1年常備兵役。怎知,陸軍203旅一名僅入伍2日的役男竟在11日翻牆離營,甚至事先聯絡車輛接送。軍方及憲警至今未尋獲逃兵,同時強調將對役男行為依法究辦,落實教育工作;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中時電子報》的報導,陸軍八軍團203旅11日晚間6點半安排心兵至中山室進行招募宣導,2小時後再讓新兵分流至各招募員處繼續聆聽宣導事項,結果竟發現一名劉姓二兵失蹤,立刻派員尋找整昨軍營,並同時聯絡家屬,至今尚未尋獲劉男。據悉,該男入役做完心理調查表後就被軍方列完重點關照人員,軍方原定在12日將約談對方,結果才剛入營2天,劉男就已經逃離軍營失蹤。軍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劉男翻牆出營後立刻被車輛接走,劉男疑似先前已計畫。不過詳細事件經過,仍待軍方詳細調查。據悉,劉姓二兵於11日晚間不假離營,目前軍營周圍正在施工,對外只剩鐵柵欄擋著,防護力薄弱,因此軍方推測劉男可能趁著空檔翻牆逃離營區。軍方12日依規定發佈離營通報,函請憲兵隊依法處置,同時強調將對役男行為依法究辦,落實教育工作。依照《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但即便6日內回營,涉事役男需接受行政調查,若確認有逃兵意圖,軍方仍能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給予懲處。
金門上兵15日將離營未歸滿6天 移送憲兵隊偵辦恐還被通緝
陸委會主委邱三太今(13日)證實接獲中國大陸告知,金門二膽島26歲陳姓上兵確實在對岸,至於他是「投共」還是「逃兵」,目前還待軍方調查釐清。據了解,依《現役軍人逃亡通緝暨死亡相驗案件處理流程》規定,若士兵不假離營滿6天,須移送憲兵隊偵辦,再經司法單位調查後,決議是否發佈通緝。外界盛傳這名26歲上兵將被發佈通緝,而該陳姓上兵於9日失蹤,應在週三(15日)時離營滿6天,屆時將涉嫌違反「短期缺職罪」,將移送憲兵隊偵辦,再報請司法檢調單位調查,最後由地檢署決定是否發佈通緝。若證實陳兵確為刻意逃兵,則將觸犯「長期逃亡罪」,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是「投共」,則依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投敵者,最輕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最輕為1年以上有期徒刑。媒體日前報導陳姓上兵是因失戀、欠債等因素而逃至中國,最後體力不支獲救。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今(13日)受訪時表示,陳姓上兵失蹤原因尚不明朗,他沒有巨額債務也無感情糾紛,228連假返台休假也都一切正常,目前相關單位仍在積極處理中。
二膽上兵15日未歸營 將發布通緝
金防部二膽島陳姓上兵9日離營失聯,據透露,軍方依程序處理,已於10日發布離營通報,若這兩天未返回,將於周三(15日)上午發布逃亡通告,並知會金門地檢署發布通緝令。外傳陳兵為大陸海警救起,但據透露,海巡署透過機制與陸方聯絡,至昨夜截稿,軍方未收到任何有關陳兵,或是將陳兵送返的訊息。依軍中規定,士官兵離營失聯,滿24小時要發布離營通報,如滿6日仍未歸,第7日即發布逃亡通報,金門地檢署據此發布通緝令。軍方官員說,國軍駐防前線小島的官兵,特別是大、二膽這種最敏感的前線小島,官兵都經過安全清查,這次陳兵不假離營,部隊的知兵、識兵工作及平日的安全清查考核等,都有嚴重疏失,會予以行政懲處。若陳兵最後證實投共,金防部各級主官管人事勢必有調職處分。陸軍金防部烈嶼守備大隊二膽守備隊陳姓上兵係9日早點名時未到失聯,因此,發布逃亡通報時間為15日清晨。國防部長邱國正10日在立院曾請外界不宜直接稱陳為逃兵,即因依規定需離營滿6日才會發逃亡通報。外傳26歲陳兵事先準備好救生衣,據此研判投共,唯軍方官員說,調出監視影像,雖有錄到陳,但影像模糊,看不清楚他是否穿著救生衣,防區救生衣則一件未少。陳父也看過監視影帶。據了解,軍方72小時搜巡陳兵行動已結束,但海巡署巡邏時仍持續搜巡。陳父於9日即趕赴二膽,並於前天離開防區返台。軍方官員說,陳父非常感謝官兵在二膽島與海上搜索陳兵的行動,為其子帶給軍方麻煩,表達歉意。儘管外傳大陸海警已在三膽海域撈起陳兵,陳兵在大陸,但至昨天為止,陳兵未與陳父聯絡或通話。外傳陳兵投共動機可能與債務或感情有關,唯軍方官員說,陳兵有欠些錢,但數字不大,究竟欠債多少,要家屬才能去了解。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昨日則根據其掌握訊息,陳兵是在廈門,消息具相當可信度,她並澄清,對方無巨額欠債與感情糾紛。陳玉珍說,陳兵家屬、父母都有與她聯絡,陳姓士兵大概欠銀行30萬元,並沒有巨額負債,且已有債務協商,每個月還幾千塊,也沒有感情糾紛,且陳父親調閱其子的通聯紀錄,也未發現異常現象,上次休假回台灣時,陳兵很正常地買了一些軍需品。外傳陳兵遭霸凌,經軍方專案小組調查,認為絕無此事。陸委會則表示,國防部正就本案釐清中,請社會各界靜待查證結果;海基會則依主管機關指示,配合辦理。
海軍2士官不假離營吃薑母鴨酒駕 軍方重懲⋯一口氣拔掉5幹部
海軍2名士官5月30日凌晨不假離營,吃薑母鴨、飲酒,吃飽喝足騎機車返回部隊途中,被載的中士未戴安全帽,遭台南市警二分局中正派出所攔查,騎車的王姓下士遭警測出酒測值0.55毫克,依法送辦。據了解,2人當下均未表明身分,稱是從事「服務業」,但因逾時未返回營隊,消息傳回軍中,2人遭記大過汰除。涉酒駕的26歲王姓士官酒駕後,當下並沒有透露軍職身分,全案依法移送後,軍方隔天曾派員到派出所了解事件始末。該起案件發生在5月30日凌晨,2名士官因為想吃宵夜,相約騎機車到市區吃薑母鴨、喝酒,凌晨1點多騎機車返營途中,因後座乘客未戴安全帽,於台南市金華路與府前路口遭中正所員警攔停盤查,警方發現王男身上明顯有酒味,當場進行酒測,酒測值0.55毫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據了解,2名士官隸屬海軍131艦隊飛彈快艇二中隊,駐守在台南安平港,131艦隊上月底已火速將酒駕、不假離營的2名士官記大過汰除。此外,也傳出海軍司令部下令重懲,採取「連坐法」處分, 一口氣拔掉5名幹部。
好貴的薑母鴨 航特部連長排長為它離營遭判刑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空降訓練中心林姓少校連長及潘姓上尉排長,被舉發不假外出、擅離職守,跑到營外吃螃蟹薑母鴨,兩人遭移送法辦,屏東地院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長官擅離部屬罪,判處2人各1年2個月徒刑,緩刑3年,各須支付公庫5萬元,可上訴。航特部連長林姓少校與潘姓上尉排長,去年10月27日晚間在部隊駐地待命期間,未經請假手續,擅自離營外出吃螃蟹薑母鴨,遭舉報不假離營,憲兵隊介入調查後,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長官擅離部屬罪送辦。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林、潘2人身為部隊主官及幹部,卻不假外出、擅離職守,嚴重影響軍紀,考量2人因朋友邀約聚餐才離營,且離營時間僅4、5小時,各予緩刑機會,以啟自新。
【特勤官威爽4】座官變「坐官」 維安車隊「公主號路線」專接送發言人
去年總統大選期間負責張善政維安的特勤組爆出漏洞百出,副大隊長許世祺不假離營,棄安維對象安全於不顧,在執勤時間甚至坐在一旁休息,或是幫忙拍照等,屢次執勤時做與維安無關的事。就連維安車隊也經常受指示,特地繞路接送非安維對象,被戲稱為「公主號路線」。本刊調查,許世祺在張善政時任行政院長期間就擔任保六第二警官隊副大隊長,並代班隨扈組,許在2020總統大選正副總統維安團隊裡,原本是編制於預備隊。不願具名的維安人員指出,許透過高層關說進入副總統候選人張善政的維安組,卻未善盡維安職務,「維安對象(張善政)到現場時,他經常第一個躲在後面,甚至做維安工作以外的事情,像是幫忙拍照或跑去坐著休息。」該特勤編組因行程眾多、任務繁重,採取連續上班6天,才休2天的輪班模式,8天的輪值過程中,只有休假前1天及工作及第3天才可以外宿離營,然而該組組長卻讓座官許世祺每天都可以回家過夜,而且不但不用上假單,也不用扣任何時數,甚至依然每天申報超勤及行政獎勵,涉及刑法第214條公務員登載不實。該人士指出,國安局長邱國正再三指示「不做維安工作以外的事」,但不僅許都在做「維安以外的事」,連維安車隊也經常受指示特地繞路到時任發言人黃曼昕住處,只為接送她上下班,為了掩人耳目,甚至指示參謀不申請前導、殿後警車,不進行紅綠燈調控也不管制交通,甚至有多次道路警衛區已經到崗,卻突然改不到崗,嚴重造成警力浪費,而接送發言人的行程也被駕駛官戲稱為「公主號路線」。對此,國安局回應,本案為無具名申訴案件,本局特勤中心已著手立案調查,如有涉及違法情事,依法究辦、絕不寬貸,更絕不容許包庇情事;國安局秉持「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及工作紀律,內部如有違反情事及風聞,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由相關單位進行查處。維安車隊違規接送發言人。(圖/讀者提供)
【紀律渙散1】國軍擅離職守問題頻傳 形象重挫難挽回
國軍擅離職守、敗壞風紀問題頻傳,先前除了有兩位反潛航空大隊的少校飛官擅離職守外,更有海軍陸戰隊士官服役期間遭抓包擅離職守跑回寢室睡大頭覺,接連重挫國軍形象,也不僅讓人質疑,國軍內部風紀如此散漫,對外要如何做好防衛軍情?去年6月時,海軍反潛航空大隊許姓上校主官連續6次擅離職守,其中一次甚至是在2016年總統就職當天,本來國軍部隊應重點戒備,尤其是許姓上校擔任單位主官更應全程坐鎮掌握部隊狀況,但許男竟不假離營跑攤,誇張行徑引起上級調查。但為了逃避查緝,許姓上校竟聯合部屬偽造換班單,但最後事跡敗露,被依《陸海空軍刑法》判兩罪,分別是擅離部屬罪及偽造文書罪,併處1年8個月徒刑。無獨有偶,去年7月時,海軍下轄的反潛航空大隊701作戰隊,其中一名林姓少校擔任蘇澳海域警戒執勤組組長時,原本應該在海域執行警戒任務,卻擅離職守3日到花蓮去與直屬長官徐姓隊長會合,並擔任徐姓隊長的駕駛載著長官跑趴,離譜行徑也讓同袍看不下去,但因為林姓少校年資久,與長官都有私交,即使有違紀之事長官也都視若無睹。在前年8月,時海軍陸戰隊九九旅戰車營反裝甲連一名21歲羅姓士官,在凌晨2點至4點在安全士官處擔任衛哨勤務,被發現撥打電話無人接聽,竟是在寢室睡覺,報請憲兵偵辦後,高雄地院依陸海空軍刑法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國軍離譜行徑百出,身為國家棟樑卻無法好好執行勤務,也讓人擔心,是不是有更多誇張行徑被包庇下來、應報而未報?這樣把戰備當成兒戲,恐怕也讓民眾對國軍的信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