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
」 財劃法 蹦闆 柯文哲 統神 立法院蔡阿嘎2024年末對「蘿拉」動產執行 警方意外查獲喪屍菸彈
百萬網紅蔡阿嘎今年與資深員工蘿拉決裂,並指控對方鬧出A、B合約爭議,從公司私吞超過8位數的款項,以及盜用蔡阿嘎名義騙取公關品等惡行,目前官司持續進行中。今天(31日)他突然貼出一張位在蘆洲的社區大樓照片,表示要在2024年末幹大事,據了解,新北地院、警方會同蔡阿嘎其公司人員,前往蘿拉住處執行時,警員意外在屋內發現電子菸彈,經初步檢驗內含大麻、依托咪酯等毒品成分,目前進一步送驗中。蔡阿嘎稍早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寫下,2024年的最後來幹大事,並用主題標籤寫「欠過年總是不好對吧」,並附上一張社區外景照片,疑似將進行查封等法律上動作,引起熱論,更有網友一眼就認出來照片地點是位於蘆洲的社區。藝人艾成生前也住在那,引發眾多粉絲熱議。蔡阿嘎的照片曝光後,有粉絲就表示30日目擊到蔡阿嘎一行人的蹤影「昨天去找朋友的時候看到阿嘎、二伯、宗翰、耶嫩,還有很多警察,還有搬很多東西,不曉得是不是在拍片,但剛剛看到阿嘎的發文,我好像懂了什麼」,照片中有冰箱、紙箱等大型用品,被搬到人行道上面。對此,蔡阿嘎也親回「偵查不公開喔 嘖嘖嘖」,據了解,新北地院、警方會同蔡阿嘎其公司人員,前往蘿拉住處執行時,意外在她的屋內發現電子菸彈,經初步檢驗內含大麻、依托咪酯等毒品成分並進一步送驗中,而蘿拉今(31)日稍早首度發聲,除了坦承「做了違法且違背職業道德的選擇」,也反過來踢爆蔡阿嘎曾長年逃稅達八位數、標榜MIT卻使用非台灣製造的中國產品。蘿拉也再次懇請前公司與大眾給她一條活路,給予真心改過自新的決心,讓我有機會重新腳踏實地穩定工作,並將所得盡力投入還款,逐步面對所有應承擔的責任。以實際行動贖罪,只希望能在最低限度的安寧中重新站起來,盡己所能彌補過去的過錯,至於蘿拉的指控,蔡阿嘎則仍未回應。CTWANT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女演員爆曾被「頂流男星」家暴 他還跟閨密拍性愛片
大陸37歲女演員姜塵靠《法醫秦明》、《小爸爸》走紅,日前跟外國小男友結婚,近日她卻爆料,她曾被前男友家暴,而對方是「頂流男星」,還跟她閨密有染,拍下性愛影片,而大家也開始猜男方的真實身分。姜塵曝被「頂流男星」家暴,男方還跟她閨密拍性愛影片。(圖/翻攝新浪娛樂)姜塵表示,前任現在的觀眾人設溫文儒雅,也是以老師自居,當初在一起是男方最糟糕的時候,2人一起住,她每隔幾天要去跟朋友喝下午茶,男方會動怒對她動手,把整桌煮好的菜掀掉,或是對她丟杯子,賞巴掌等,有次他來劇組探班2人吵架,他也直接當面打她臉。姜塵說,她還發現男方跟閨密拍下性愛影片,她看到後崩潰了,凌晨3點她回自己家,清空自己的社群,換了電話號碼,也不再跟他往來,他過很苦,從小沒媽媽,事業沒起色,常受不公平對待,內心的恐懼和自卑讓他內心扭曲了,在外人面前很有安全感,實則下手非常狠,跟他演的角色一樣,不要對明星有什麼幻想。影片一出,不少網友猜是男藝人張頌文,當初靠《狂飆》中的角色一炮而紅,而張頌文在他人眼中非常謙虛,人稱「張老師」,張也曾自曝北漂的悲慘經歷。有人留言問姜塵,「是張頌文老師嗎?還是文生。」,姜塵回,「不是文生。」不過也有人認為,張頌文不是男主角,姜塵只是想蹭流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緩公告選罷法財劃法綠要罷韓 藍反擊於法有據指老柯「番顛」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今天指出,財政、內政委員會召委建請立院院長韓國瑜建請總統延緩公告已完成三讀的選罷法、財劃法修正案,是基於選罷法加一條款修正案以及相關配套,還沒有審完,且方便中央及地方政府「不必重編年度預算」等考量,立院過去也有先例,不知道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生氣什麼,甚至還揚言要罷免韓國瑜。他也不否認,國民黨團內部確實對三大法案一起送總統府公告,有所疑慮,擔心民進黨可能會採取,民進黨團1月2日先對憲訴法提覆議,15天後表決,憲訴法空窗期長達25天(含總統府10天內公告),民進黨團記者會昨日也透露有可能利用這25天空窗期,在總統府公布後申請釋憲,然後由憲法法庭現有八位大法官,對選罷法、財劃法進行凍結,最後再透過釋憲,沒收財劃法及選罷法。林思銘說,民進黨團既然有此規劃,國民黨團請立院暫時延緩送出選罷法、財劃法,請總統府慢一點公告,其實也「完全符合立院議事規則」,他並痛批民進黨利用所有手段就是要大罷免在野立委,寧可讓政局動盪,國民黨一定會堅持走對的路,非常負責的繼續走下去,不讓大罷免影響政局。至於柯建銘為國民黨團力阻民進黨團釋憲非常生氣、揚言罷免韓國瑜,林思銘笑說,柯總統真的是「老番顛」,韓院長明明是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民進黨要罷免他,要透過選民連署那是完全沒有任何可能。如果民進黨團要在立院內,發動不信任投票,以目前立院在野黨總席次多過民進黨立委,那也不是柯建銘說了算,民進黨團真的只會挑起仇恨值、只會想盡辦法營造院長議事不公的錯誤印象,這就是在耍流氓,國民黨團對他的言行予以唾棄,真的很難看。
立法院2024最後一次院會 就服法、當沖降稅今拚三讀
立法院2024年最後一次院會將處理《老人福利法》、《就業服務法》以及《證交稅條例》修法,藍營評估,《就服法》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及《證交稅條例》當沖降稅較無爭議,應可順利三讀通過,至於《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不僅黨團內部還有異見,昨又有立委加碼,提供老人陪伴者乘車優惠,暫時不會處理。《老福法》修法明定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可獲全額健保補助,引起世代不公的爭議,尤其年輕世代立委不支持,王鴻薇指出,該案還需內部討論,因此很有可能繼續協商,今日暫時不會處理。衛福部長邱泰源、健保署長石崇良昨日重申「堅決反對」,年齡不代表付費能力,修法通過將背離健保「量能付費」精神,建議按照現行做法,勿輕易改變。另外,現行大眾運輸業者對65歲以上老人提供半價優惠,藍營有立委擬再擴大優惠範團,納入必要陪伴者1名享交通票價同等優惠,交通部直言,1年所需經費高達186.8億元,在沒有明確及穩定預算來源的前提下,盼暫緩修法。至於另外2項外界關注的修法,包括《就業服務法》修正,讓80歲以上長輩不需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請外籍看護;以及當沖降稅延長的《證交稅條例》,王鴻薇認為兩案都沒有太大爭議,今天應可三讀通過。不過,政院對《就服法》修法已表態不支持。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也批評,台灣半數80歲以上為健康長者,若開放會造成53萬名健康長者「搶工潮」,剝奪有需要者資源,建議廢除巴氏量表、直接改以長照2.0單軌評估。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認為,如何訂定聘雇外籍看護標準,不應單就年齡,重點是要有評量工具,至於是用巴氏量表還是改用長照需求等級評估,都可以再討論。當沖證交稅從千分之3降至千分之1.5優惠31日屆期,如產生空窗期,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券商代徵稅就會產生退稅問題,會很棘手與複雜。莊翠雲表示,現在是處於不確定、不安狀態,希望立法院可如期三讀通過、完成修法讓優惠得以順利銜接。是否還會發生像過去延長開會的狀況,以至於立委恐將在立院跨年?王鴻薇認為應不至於,若今天院會沒處理到的法案,立院已經延會,下次院會還可繼續處理。
基隆男被殺藏貨車棄屍…車上驚見「金紙令旗」 民俗專家說話了
基隆市信義區傳出棄屍案,有男子因債務糾紛遭殺害藏在冰櫃,連人帶櫃丟在郊區,員警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循線調查整起事件。詭異的是,小貨車出現詭異的令旗和金紙,民俗專家分析是兇手放的,但反倒會幫助警方破案。新北市金山警分局、基隆市警三分局近日接獲線報,得知有男子遭擄走,可能已被殺害,分別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今晨在基隆市信義區培德路、崇法街和深澳坑路口,發現可疑的藍色小貨車,上前查看後,在小貨車上的冷凍櫃內發現被害人遺體。同時,警方還在貨車發現疑似道教的令旗與金紙,看來十分詭異。鑑識人員採證後,將遺體搬出並相驗,並將擇日進行解剖,目前檢警積極偵辦中。由於案情尚未明朗,且涉及偵查不公開,地檢署表示不方便對外透露太多。外傳死者因積欠賭債遭殺害棄屍,警方已鎖定3名嫌犯查緝。據《三立新聞》報導,針對車上有令旗和金紙,民俗專家廖大乙解釋,為非作歹的人都想藉由令旗(天兵天將用)或主歲旗(特定神明旗幟)來防止冤魂找上門報復,該面令旗若有開光過就有靈動力,反而能助警方快速破案,這也告誡民眾善惡到頭終有報,奉勸要多結善緣、多積陰德。◎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藍白力推法案僅《憲訴法》送出 韓國瑜相助綠團嗆違法又違憲
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三法修正案20日通過三讀,民進黨團表示將採取釋憲、暫時處分,行政機關也會提出覆議等後續救濟行動。然而,立法院至今僅將憲訴法送出,民進黨團詢問立法院長韓國瑜,得到的答案為其餘兩法案委員會召委發函要求暫緩公告。對此,民進黨團痛批韓簡直「違法又違憲」。民進黨團今召開記者會,黨團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蔡易餘都出席。柯建銘批評,三大爭議法案三讀通過以後,國民黨團自得意滿,民進黨團則表達態度,一定會提出救濟手段,其中包括行政院要提出覆議。根據憲法第57條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柯建銘指出,這三個法目前只有憲訴法送出去,讓整個覆議程序被卡死,問了韓國瑜,他說是因為召委有來函,但憲法第72條寫得非常清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柯建銘說,韓國瑜主持院會用了舉手表決,現在現在三讀的法案竟然可以不公告,這是違法又違憲,「韓國瑜可以不下台嗎?酒店關門你要走人了」,喊話傅崐萁應要一起罷免韓國瑜,這樣他就可以名正言順接下立法院長。柯建銘指出,綠營已對韓國瑜提出三個要求,第一就是今下午到立法院要馬上處理;第二,若不處理將要馬上提告違法違憲,包括傅崐萁、韓國瑜,還有秘書長周萬來、議事處處長跟兩個藍營召委;第三就是要韓國瑜下台。民進黨一定會竭盡所能阻止藍白亡國滅台、引狼入室。
穿運動鞋上班莫名遭解雇 女子狀告公司成功獲賠120萬元
英國克羅伊登就業法庭日前判定一名年輕女性的不當解僱案成立,這位20歲的貝納西(Elizabeth Benassi)原為Maximus UK Services的就業顧問,但因在2020年時穿運動鞋上班,就莫名遭到解雇。後續貝納西就對Maximus UK Services提出訴訟,最終法院認同貝納西的訴求,判處公司要賠償貝納西29,187英鎊(折合新台幣約120萬元)。根據《鏡報》報導指出,貝納西於2020年8月就任Maximus UK Services的就業顧問一職,主要是協助求職者重返職場。貝納西表示,他在工作期間因穿運動鞋上班而被當作「孩子」看待,並遭到經理阿什拉夫(Ishrat Ashraf)的不當批評。但貝納西也強調,其他同事也穿運動鞋,但並未遭到同樣待遇。後續貝納西曾向阿什拉夫發信表達不滿,指稱自己已針對穿運動鞋一事道歉,但經理卻翻白眼回應。後續兩名同事聲稱,表示曾聽聞貝納西在客戶面前詢問「是否能上廁所」,這兩名同事認為這是一種「極度尷尬」的行為,後續就向管理層投訴此事。2020年10月,貝納西被公司告知,自己因著裝規範等問題未能通過試用期,被提前解雇。公司聲稱貝納西的表現不符合要求,但法庭調查顯示,這間公司的新人員工無法通過試用期考核的案例非常少見,而且公司對其解雇理由也無法提出令人信服的解釋。法官福威爾(Eoin Fowell)認為,貝納西自入職起就受到不公平對待,認為公司管理層有意尋找貝納西麻煩的意思。也因為如此,法庭支持貝納西所提出的論點,認定他在職場上遭受不公正對待,公司應賠償貝納西29,187英鎊。
你是不是笨蛋啊!長期霸凌釀2下屬爆發精神疾病 日本長崎縣官員遭降級
日本長崎縣政府於25日宣布,針對一名縣央振興局的課長補佐級的59歲男性官員祭出懲處,因為該名官員長期對下屬進行職場霸凌,曾多次以否定人格的方式攻訐下屬,包括說出「我認為你可能有發展障礙,應該去醫院檢查」及「你是不是笨蛋啊」等言辭。目前長崎縣政府對該名官員扣除10%月薪(為期一個月),並將其降職為係長級。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該名官員自2023年5月至今年3月,多次對3名下屬以強烈語氣進行斥責,長期使用具侮辱性及帶有貶抑性的言語。其中2名下屬甚至因此罹患精神疾病,需接受治療。除此之外,文化觀光國際部的一名課長補佐級48歲男性職員也因職場霸凌行為被警告。該名職員被控在工作中強迫下屬撤回加班申請,對部屬構成壓力和不公平對待。報導中提到,相關單位的主管曾在事件發生期間注意到相關情況,並對涉事職員提出提醒,但並未能有效改善問題。長崎縣政府人事課表示,將加強教育和引導,推動正當的指導方式,避免類似事件重演,並承諾加強對職場騷擾問題的預防與管理。
健保署「分區總額」新制明年上路!保障院所基本收入 成長「分階給付」
為推動分級醫療、管理醫療費用的成長,健保署將推動「分區總額合理成長管理」。相較於疫情前的門診就醫,台北區去年的就醫人數多了0.8%,但件數卻成長6.8%。為避免衝量,健保署長石崇良透露,明年起,各分區將比照南區模式,推動醫院個別總額,保障明年收入不低於今年。申報點數排除重症的剛性需求後,合理成長會打折,過度成長不給付,而剛性需求的支付朝1點1元方向努力。若有不當把病人轉出的情形,則會失去保障。石崇良指出,總額成長5.5%是整體的數字,怎麼執行要看各個分區。各分區有個公式,會依服務密集度、人口變化來調整,各自在管理上有落差。每年的總額分成4季,台北的做法是分成4等份,假設1季750億,超過的部分就依醫院的申報量,按比例扣回來,這叫「攤扣」。不同於台北的「吃大鍋飯」,石崇良表示,南區的做法是自行管控。因不希望衝量,醫院有自己的額度,超出額度太多就會血本無歸,分3階段,1階打75折給付,2階打5折,3階則只給2成,再超過就直接不給,等同「斷頭」。經比較去年全年與疫情前(2019年)的門診就醫情形,全國就醫人數成長2.3%,就醫件數成長9.3%,是就醫人數的4倍多。申報點數則成長18.6%,是件數的兩倍。然而,不同區域因管理方式不同,也有著不同的結果。以台北區為例,就醫人數只成長0.8%,件數卻成長6.8%,與全國的9.3%相比雖然不高,但相對於人數的成長,比例卻高出許多,這是因為台北就醫可近性高、容易看病。若看點數,台北區成長19%,也沒有比全國成長太多;至於南區,人數成長2.1%,與全國平均相近。件數的成長是8.1%,比全國平均低,而點數的成長則是11.8%。石崇良說,兩區的管理邏輯不同,結果也不同,而個醫院之間也會有這樣的差異存在。政府若要推動門診減量,不能齊頭式平等,讓大家都減少2%門診量,有些醫院減掉的是衝量、有些減掉的則是自行控制後的成長。另有些地方就醫可近性高,有些偏遠地區只有一家醫院,要把病人推去哪?這樣的做法沒有考慮到城鄉差距,對民眾不公。因此,石崇良規劃推動「分區總額合理成長管理」,讓其他分區比照南區模式,推動醫院個別總額,保障明年收入不低於今年。為避免重症病患淪為人球,包含心肌梗塞、中風、急診創傷等剛性需求都可獲得保障,朝1點1元方向努力。申報點數扣除剛性需求後會進行分配,分成1~3階段,合理的成長會打折,過度成長則不給付,額度由各分區因地制宜訂定。一旦出現不適當的轉診,就會失去保障,以浮動點值、平均點值支付。石崇良認為,不宜在制度不一樣的前提下討論補點值,這對於管控良好的醫院不公。健保署期待不要讓點值太低,避免衝擊醫療人員薪資,但也不能沒有管理就要錢,畢竟這些預算也來自民脂民膏。一致性管理原則上路後,若在合理成長的前提下,點值還是低,就代表政府投入不足,需爭取更多預算,讓總額成長更多。石崇良說,這項新制除台北區外,其餘分區都已同意在第1季推動。至於台北區,健保署盼取得共識後,最晚於第2季實施。
小草拿《刑事訴訟法》上冊怒嗆北檢「不符合書裡任何原則」 作者:我寫在下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4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並建議求刑28年6個月。對此,曾擔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總統大選志工、參選民眾黨黨代表的東吳大學法律系大三學生楊曄,公開質疑北檢偵辦柯文哲案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還拿著台大法學院林鈺雄教授的《刑事訴訟法》一書在網上嗆聲,要檢察官們「好好閱讀」。事後,林鈺雄教授本人發文了。昨日,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柯文哲政治獻金等案宣告偵結,檢方對柯的起訴書隨即在網路上公開。網路頻道「486街頭全民調」在街頭採訪時,遇見知名民眾黨鐵粉、東吳大學法律系大三學生楊曄帶著《刑事訴訟法》上冊向北檢嗆聲,要求檢察官好好看看林鈺雄寫的《刑事訴訟法》,「台北地檢署今天做的每一個偵查的行為,沒有一件事,符合這本書裡寫的任何一個原則,無論是無罪推定原則,無論是所謂偵查不公開原則,請問台北地檢署做到哪一點了?」訪問片段在網路流出後,引起網友熱議,因為楊曄手上的《刑事訴訟法》雖然對普羅大眾來說可能陌生,但在法學界卻是相當熱門的暢銷書,讀者甚眾。因此許多網友對楊曄的行為感到困惑不解,「這本書我很熟,偵查跟起訴原則都在下冊,他拿著上冊找不到吧?」林鈺雄教授27上午也在臉書發文分享此事,並表示:「拙著自初版以來,不論何一版本,包含今年更新的13版在內,『偵查不公開原則』皆編入下冊第14章偵查通則」,並表示自己的作品僅是「小眾專業用書」,對於忽然在網路上掀起熱度,被網紅拿來推廣法普「時不敢當」。在發文底下,有網友表示「恭喜老師,以後可能會成為自用送禮兩相宜的好書籍」,林鈺雄教授則回覆:「謝謝鼓勵喔,看起來真的要寫一本普羅版。」
《老人福利法》 料三讀闖關 時力:買票政策恐加劇世代不公
立法院將於27日審議國民黨團所提《老人福利法》修正案,建議對所得稅級距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免繳健保費,並由中央政府負擔相關補助。依現行法規,各縣市政府已依相關條件為65歲以上銀髮族提供全額或部分健保費減免的補助。對此,時代力量表示,相關修法不僅將加重青壯年世代的負擔,更排擠了急需醫療資源者的權益,進一步影響全民健保的永續發展。在國、眾兩黨合力之下,《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預計將順利通過,但衛福部及醫界等公民團體部分持相反意見,認為若多數65歲以上長者免繳保費,形同加重70%受薪階級20到65歲工作者的負擔。時代力量則表示,堅決反對國民黨所提《老人福利法》修正案,全面補助 65 歲以上長者健保費用。時代力量指出,此舉不僅將增加每年 350 億元的支出,更將嚴重的加劇世代不平等的問題。台灣未來將進入超高齡社會,這會大幅度的增加青壯年世代的負擔,更無法解決健保長期以來的虧損問題。時代力量批評,大撒幣的修法只是在做政策買票,根本無助於財政紀律,也忽視了世代正義的基本原則,不僅將破壞健保永續發展的可能性,更排擠到罕病、癌症患者等急需使用醫療資源者的權益。時代力量強調,全民健保是台灣社會的重要資產,也是許多人命懸一線的重要支持,呼籲國民黨勿再短視近利的胡亂修法,繼續加重年輕世代的重擔,讓台灣社會的世代對立加劇,完全無助國家團結與進步。
批檢方起訴書像寫小說 民眾黨駁橘子過去一年根本沒到過柯文哲家
民眾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繼續駁斥檢方起訴黨主席柯文哲起訴書內容就像是在「寫小說」,多數情節,媒體早就已經報導過,讓「偵察不公開」成笑話。民眾黨團舉例,外傳許芷瑜(橘子)的許姓男友出庭時曾爆料,柯平時藏放6千萬供她動支一事,還曾親眼目睹柯文哲與夫人陳佩琪在家中大吵,這些內容令民眾黨團立委氣憤莫名,黨團總召黃國昌甚至直言「讓我怒不可抑」。北檢偵辦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兩大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4罪起訴,具體求刑共28年6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指出,檢方連「據傳柯文哲貼身秘書許芷瑜(橘子)許姓男友出庭爆料,柯平時藏放6千萬供她動支」都能當成起訴柯文哲的證據,民眾黨立院黨團要鄭重請問,「法庭可以用傳聞法則當證據嗎?」痛批檢察官「墮落,真的是墮落」。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指出,柯文哲昨晚在續押庭痛批檢方,就是先預設他犯罪,然後再去兜證據,當檢察官澄清並無將偵察內容外洩給特定媒體,法官甚至打斷檢察官直言「我問的是證據何在」。黃國昌表示,檢察官作為法律人,什麼叫傳聞法則?什麼時候在法庭上,竟然可以說,「我聽誰說如何如何」,用來作為抹黑的工具,檢察官講這段話,就知道檢察官的政治性格跟惡意有多深厚,那段話請問對於起訴書的犯罪事實扮演什麼角色,「0啊!」為何不敢說柯文哲收1500萬放在家裡,因為檢方沒有證據,但為配合民進黨對柯進行人格謀殺跟抹黑,他也問檢察總長邢泰鈔與北檢檢察長王俊力「法庭上可以用傳聞法則當證據嗎?」。陳智菡同時指出,起訴書中提到有一位市長室秘書奉柯文哲之命向局處首長為了精華城案施壓,柯P當場反駁,如果真有這位秘書,檢方既然已經查遍他身邊80位證人,為何不乾脆直接找該位秘書作證?她同時舉例,起訴書指橘子的男性友人看到柯文哲夫妻在家中吵架,但陳佩琪作證時其實早已回應檢方,否認有這件事,因為橘子在今年根本沒到過她家,民眾黨團對於檢方屢用「傳聞證據」對付柯文哲表達強烈不滿與抗議。
北檢辦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 創4個「司法第一」
北檢偵辦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衍生4個「司法第一」,包括柯在檢方偵查庭第一位當庭「拒絕」夜間訊問,直接「走人」的當事人;柯是首位遭檢方聲請羈押及延長羈押都不提抗告的在押被告,也創下卸任首都市長涉貪在押被起訴首例,更是第一位被起訴的現任在野黨主席。過去前兩任的台北市長馬英九、郝龍斌,都因任內的重大工程遠雄大巨蛋案、新生高案,分別遭告發瀆職、圖利罪,但經北檢調查後都查無具體事證。柯文哲因在台北市長任內,辦理京華城容積率案涉圖利、收賄罪遭羈押、起訴,成為卸任首都市長因涉貪收賄遭羈押、起訴的第一人。柯另因涉政治獻金案遭起訴,雖他在押期間,曾寄送辭職聲明給民眾黨祕書長,表示願辭黨主席,但尚未獲民眾黨承認,因此柯是第一位在國會擁立委席次,因案被起訴的現任在野黨主席。檢方偵辦初期,柯赴北檢接受複訊,因拒絕夜間訊問,成為首位當庭拒絕夜間訊問的當事人,經檢方諭知當庭逮捕,柯隨即聲請法院提審,雖遭法院駁回,也創下司法首例。檢方對柯文哲聲請羈押,柯透過律師團表示「不想為難法院」,未提抗告;檢方再聲請延押柯2月,柯也未提抗告,是第一位連遭檢方聲押、聲請延押都不抗告的在押被告。另柯在押期間,透過律師具狀向法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結果法官在裁定書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即辭職生效,法官裁定理由竟「介入政黨事務」,爭議作法堪稱司法紀錄。此外,北檢偵辦期間,遭各界質疑洩密,檢察總長邢泰釗首度於重大案件偵查期間,指示最高檢察署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台灣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亦相當罕見。
權益傾斜1/聘僱許可出爭議 勞動部政策下失能者家庭成真正受害者
日前,多個移工團體陳情要求聘僱許可及轉換許可不再仲介或雇主保管,而應交還移工自行保管。對此,失能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反駁說,聘僱許可一直以來都屬於雇主,而非移工或仲介,更怒斥勞動部長期以來政策扭曲,傷害真正弱勢的失能者家庭。15日,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與台灣移工聯盟等多個移工團體到勞動部前陳情,聲稱聘僱許可及轉換許可長期被仲介所把持,他們要求聘僱許可及轉換許可交由移工自行保管,不得由仲介或雇主保管。對此,勞動部回應,非經移工同意保留文件,可罰6-30萬元,並將進一步評估修正,未來即使移工同意,仲介或雇主也不可扣留其文件及證件。失能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聘僱許可載明許可移工工作的對象、地點及工作期間,是移工證明自己合法工作最重要的文件,居留效期、社會保險等效期都以此為依據;轉換雇主許可則是移工合法轉換雇主的證明,移工可以持轉換雇主許可與任何有聘僱資格的新雇主締約。兩種文件都由雇主向公立機關申辦。她指出,聘僱許可為勞動部核發給雇主的證明,一般都是寄到仲介公司,但僅是代收性質,因為仲介收了雇主端的相關服務費用,因此必須幫雇主完成文件申辦流程及勞工保險等。聘僱許可一直以來都屬於雇主,特別是失能者家庭須負擔仲介費、移工費用及就業安定基金,還須面臨移工逃跑的懲罰,現在連屬於雇主的聘僱許可都要給移工,這對眾多失能者家庭十分不公。失能者家庭聘僱外籍移工,雇主每月須支付移工薪資、仲介費、勞保、職災險及就業安定基金,對許多家庭來說是不小的負擔。(圖/報系資料照)張姮燕指出,目前外國移工無法直接聘雇是因為政府規定的申辦流程過於繁瑣,有重症家屬的雇主沒有辦法應付,另因雇主端與移工國籍不同、語言不通,就得賴仲介找到放心照顧家人的外籍看護,如有仲介惡意刁難移工,也應是勞動部主動扛起責任,淘汰不良仲介,而非懲罰雇主端,將本屬於雇主的聘僱許可交給移工。張姮燕表示,如果將聘僱許可還交給移工,這樣對於雇主的保障又在哪裡?雇主須支付仲介費、勞工薪水及職災險等,還需繳交每個月2000元的就安基金,每個月開銷就要大概3萬元,自己身為大學教授還可以應對,但一些重症家庭收入才4-5萬元,如何應對如此高的金額。她指出,聘僱看護的家庭都是因為家裡有重症、無法自理生活的家屬,因此才不得不用看護移工,這些家庭每個月已有零零總總就是一大筆龐大開銷,還需額外繳交「不知去向」的就安基金,政府簡直就是在雪上加霜,現行規定雇主繳交就業安定費用很不合理,失能者家庭雇主才是真正的弱勢,勞動部重視移工的工作權,勞動部豈可從本就生活壓力沈重的重症家庭雇主端找出口。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專任教授陳立儀指出,移工如需證明自身身份,應憑藉入境許可及簽證,聘僱許可應屬政府核發給雇主的文件,且從政府政策角度出發,移工在移出國時就應該先選定未來的勞務工作,來台後不可隨意轉換工作;至於轉換許可則應是移工受到雇主不當對待時才可申請。民眾黨立法院黨團19日召開記者會,指控勞動部亂花就業安定基金,甚至拿這些重症家屬繳的錢做內宣、買網軍。(圖/報系資料照)對此,立法委員葉元之表示,現行《就業服務法》第55條僅明定中低收入戶聘僱外籍看護免繳就安費,但重度失能者的家庭負擔一樣很重,僅因不符合中低收入戶規定,就必須每月繳交就安費,繳出來的費用被官員亂花,十分不合理,他已經提案修法要求失能者家庭免繳就業安定費,減輕這些家庭的負擔。
權益傾斜2/移工逃跑雇主反成受罰者? 專家指出雇主端及移工端法規嚴重失衡
台灣社會面臨少子化與老齡化雙重夾擊,近年來外籍看護工需求日益增加,許多家庭紛紛申請聘雇外籍看護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重症家屬,然而卻也因為勞動部長期以來對於移工政策的失格,導致許多雇主家庭須遭受金錢及心靈上的雙重傷害。據資料指出,截至2024年10月底,來台產業與社福移工人數共81萬1457人,其中以印尼最多,其次為越南,第三為菲律賓。而相對地逃逸移工問題也一直困擾政府,迄今束手無策,失聯移工竟高達8萬9666人,其中以製造業最多,其次是家庭看護工,第三為漁工。身為外籍看護工雇主的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自己就曾遭遇3次看護逃逸,卻完全不知逃逸看護去向,照顧失能者的家庭看護工作常常被移工作為來台的跳板,雇主卻要為逃逸看護付出相對代價。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為外籍看護工雇主,她控訴當外籍看護工逃跑時,勞動部竟懲罰雇主一個月不得再聘請移工,為照顧失能長輩,就須再花重金聘請本籍看護,許多家庭難以負荷。(圖/翻攝自失能雇主協會臉書)張姮燕說,她曾經聘僱一名外籍看護,才來報到的第一天時拿著垃圾去倒,人就逃跑了,隨而來的卻是勞動部懲罰她3個月不能聘僱外籍看護,「看護來了,怎麼限制其行動,是要鎖鐵鍊還是要位定追蹤?為什麼要懲罰的是雇主,而不是逃跑的移工呢?」她曾向時任立委的勞動部長洪申翰陳情,得到的答案卻是「怕移工回來時就沒有工作了」,雖後來將空窗期修改為一個月,但為什麼移工逃逸不用負責受到懲罰,我們還得擔心這些人沒工作,而懲罰遭到背棄的弱勢家庭的雇主。不只家庭看護遭遇移工逃逸問題,製造業及漁業同樣也有同樣問題。張姮燕以自己家人為例指出,家人的工廠聘僱廠工,廠工因酒駕怕罰款所以逃跑了,最後得到的懲罰,卻是工廠老闆6個月不可以聘僱外籍移工;遠航漁業漁汛來了時,移工逃跑,船主被懲罰3個月不能再聘僱,這樣出海又該如何?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熊維舒指出,現行勞動法規及罰則對於移工和雇主(含仲介)嚴重失衡。現行《就業服務法》針對移工的規範只有43條,「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違反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應即令其出國。然而,一旦查緝到案口袋一翻說沒錢,政府不但罰不到移工,還要負擔其返鄉機票等費用。現今《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如未經雇主許可來台工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應即令其出國,而當查緝到案移工卻沒錢時,政府還須負擔其返鄉機票等費用。(圖/報系資料照)而針對雇主的就業服務法卻有第44條、第45條、第54條、第56條及第57條等法條,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熊維舒表示,政府應該研擬出使違法外國人產生警惕及敬畏的罰則,何況移工失聯屬移工因素,不可歸責於雇主,強烈建議政府應該取消對雇主甚或仲介之相關罰則。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專任教授陳立儀表示,設立移工逃逸時的「空窗期」,初衷是調查移工逃逸去向及原因,釐清其中原委,一旦證實移工係受到不公平待遇而逃跑,就根據調查的內容與流程進行處分,以免雇主誤認移工逃跑、卻懲罰雇主。
麥當勞少女遭主管性侵而輕生 家屬發出律師聲明
北市一名17歲少女2022年起在麥當勞打工,卻遭到李姓襄理利用權勢侵犯,時間長達1年,她為了保住工作選擇隱忍;加上少女生前2度遭詐騙集團騙走9萬元,連銀行帳戶都淪為詐團人頭,最終不堪壓力輕生。受害者母親近日在Threads上揭開此事,引起外界關注,昨(26)日家屬委任律師發出聲明,盼各界保留空間與時間給家屬。受害者母親喪女後,頻頻在社群悼念亡女,近日則直接公開前男主管的惡行,「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為長達一年被麥x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力對她性侵。」女兒因為要工作選擇隱忍,最後得了憂鬱症,自己偷偷看醫生。母親表示,麥當勞開除涉案主管,「對我們就沒有任何交代及慰問」,面對白髮人送黑髮人,她悲喊,「可以把我女兒活生生的還給我嗎?」此事引起社會關注,還有不少人發起抵制麥當勞,昨日受害者母親委任律師發出聲明提到,「本案已進入偵查階段,被害人家屬甫痛失至親,身心俱疲,無力獨自面對偵查的訟累,便委託律師團隊協助後續的司法程序。」但礙於偵查不公開,無法對案件細節說明,律師團隊將傾力協助家屬提出證物,並配合偵查機關的調查,以釐清事實真相,還給被害人家屬公道。此外,聲明中提到,本案受到社會關注,相關資訊社群、媒體中大量流通,「惟該等資訊流通無論是出於善、惡或其內容是否正確,都是一再的揭開未癒傷痕,加深家屬苦痛,為此敬請各界保留空間與時間給家屬。」◎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少女家屬發出律師聲明。(圖/ Threads/@elaine_dear)
柯文哲臉書發文了! 民眾黨「審理過程應全公開」:沒證據就放人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對此,民眾黨透過柯文哲臉書發文痛斥,政治追殺、司法不公、濫權起訴、毛骨悚然。民眾黨表示,北檢終於偵結起訴,柯文哲遭求處28年6個月重刑,「我們曾以為,柯文哲主席遭羈押長達4個月,配合檢調辦案,在檢調上窮碧落下黃泉、鋪天蓋地輪番審訊下,北檢應該能提出具有基礎事實的證據,供全台大眾檢視,以證明他們沒有政治迫害、沒有押人取供。」民眾黨指出,然而北檢的起訴書裡只看到,收賄沒證據、沒金流,只有各種編派故事、羅織罪名、證據拼湊如補丁、破綻百出,北檢說,210萬的合法政治獻金,就是給柯文哲的賄款;北檢說,柯文哲出席公開動土典禮,證明他有意圖利京華城;北檢說,沈慶京前前後後領了1600萬,就是給了柯文哲1500萬。民眾黨質疑,「但除了數字相近,錢由誰給?怎麼給?在哪裡給?全都沒有交代,北檢的起訴書只能寫得出『某時地』。「某、 時、 地』?這就是辦案4個月的偵查結果?我們完全無法接受如此粗糙的司法品質,民主台灣的人民,更絕對無法容忍押人取供、台灣民眾黨要求揭開司法黑幕,沒有證據就放人!」民眾黨說,「今天下午,北院將公開抽籤決定承審法官,茲事體大,我們主張審理過程應全程公開。同時,台灣民眾黨也將召開國際記者會、我們不能放任司法迫害人權。司法公正,不是柯文哲一個人的事,也不是台灣民眾黨的事,是攸關全體台灣人的大事。我們懇請各位對台灣司法還存有一縷希望、不願司法沉淪敗壞的朋友,共同關注這場記者會,把台灣司法現況分享到全世界。」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財劃法》三讀政院喊沒錢 張啓楷:總預算砍10%就解決問題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昨(25日)質詢時痛批,《財劃法》三讀通過後,連日來從行政院到各個部會哀鴻遍野,叫苦連天,但中央政府明明很有錢,卻還要搞情勒,這次修法後並沒有讓地方政府變得很有錢,各個縣市的自籌財源都一樣偏低,只是有一些從「赤貧」變「小貧」,「小貧」頂多變「小康」,中央才是唯一的大富豪,請不要繼續欺騙民眾。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砲聲隆隆,有關《財劃法》三讀通過的後續效應,仍然餘波盪漾。張啓楷表示,原《財劃法》已經25年未修,前總統陳水扁時代有行政院版,蔡英文在任期間也有林全的版本,2012年民進黨前主席蘇貞昌帶著所有民進黨縣市長北上,包括台南市長賴清德當時即說,「財劃法是個不公不義的惡法」必須修法,後來賴當了行政院長也說要提版本。張啓楷指出,25年來能夠引起這麼多爭議和討論的法案,《財劃法》是第一個,所以不要再講什麼沒有經過充分討論,而且連民進黨也認為要修。從陳水扁時代到今天賴清德政府,為何現在民眾黨、國民黨都把改革版本拿出來了,行政院版本卻沒有出來,所以才等了四個月,「這樣對得起人民嗎?」張啓楷質疑,前天財政部長莊翠雲跟主計長到行政院開會,還有連日來一個一個部會冒出來,說施政沒辦法做了,「現在是情勒,還是詐騙?!」張啓楷說,中央政府「金好野」(很有錢),少了3753億,「就沒辦法做事情了嗎?」113年中央政府歲入2兆7252億元,114年3兆1534億元,增加了4282億,少了3753億怎麼會沒辦法運作呢?「最壞最壞狀況下,回到今年的預算規模,整個中央政府各部會不是都運作得很好嗎?」張啓楷指出,現在從行政院到各個部會一直「哀」,解決辦法也很簡單,立法院目前正在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就砍3753億,也就是減列將近10%,「那麼多浮編、浪費、弊案,中央政府總預算刪個10%合情合理」。財政部長莊翠雲答詢稱,預算送出來之前都會先有施政計畫,是根據施政計畫來編預算,如果歲出預算3兆多裡面有法律義務支出,就不能少,影響就會很大,會影響到中央的施政。不過,張啓楷指出,立法委員代表人民監督行政院、審查所有的預算,「我們中央政府總預算浪費、浮編還不夠多嗎?弊案還不夠多嗎?」,砍個10%很正常,相信人民也會鼓掌,這就解決你們問題了嘛,「該刪減的預算就刪減,幫人民看緊荷包和每一筆民脂民膏」。
反對藍白惡修《財劃法》 陳其邁:拋下政治算計重新檢討修法
民進黨執政的縣市首長今(25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開記者會,針對立法院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指出,此舉對台灣均衡發展與縣市間的公平分配造成重大衝擊。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說,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惡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將加劇縣市間的資源不公平;高雄市長陳其邁則表示,修法後的分配結果,南部縣市幾乎全數被邊緣化,呼籲拋下藍綠政治算計,重新檢討修法。林右昌表示,民進黨執政期間,始終致力於促進中央與地方的均衡發展,並未出現「富中央、窮地方」的現象。然而,上週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惡修《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過程中既缺乏討論,也未讓行政院充分表達意見。此結果不僅進一步加劇縣市間的資源不公平,更對民進黨過去數年推動均衡台灣發展的努力造成嚴重打擊,未來將面臨極大的挑戰。 林右昌憂心表示,這次修法直接衝擊民眾當前享有的多項重要福利措施,包括通勤族的TPASS月票、0-2歲托嬰補助、2-6歲托育補助、高中及私立大學學費補助,以及租屋族的租金補貼等。國、眾兩黨的惡修法行為,將對這些深受民眾依賴的福利政策帶來重大的負面影響,進一步侵害每位國人的權益。陳其邁說,高度遺憾立法院以蠻橫方式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過程中未徵詢地方政府意見。修法後的3700億元財政預算,未明確規劃事權與財權分配,導致未來中央與地方在財政分權上的潛在衝突。原本應由國稅滿足各地基本公共服務需求的制度,如今卻被納入地方稅等權重,反而使財政良好地區獲得更多資源,這極度不公平,完全背離修法初衷。陳其邁指出,高雄市老年人口較台中多七萬人,較桃園多十七萬人,龐大的醫療與社福需求未被考量進統籌分配公式,對地方財政造成巨大壓力。修法後的分配結果,高雄減少17%,台南減少16%,南部縣市幾乎全數被邊緣化,尤其是人口老化嚴重的地區,嚴重擴大南北差距與城鄉不均。陳其邁強調,國民黨修法結果充滿藍綠差別,六都中台南、高雄分配最少,非六都中如澎湖、嘉義、屏東等民進黨執政縣市同樣處於末段班。陳其邁呼籲,拋下藍綠政治算計,以人民利益為最優先,重新檢討修法,讓財政分配真正落實均衡發展,實現對全體國民的公平對待。台南市長黃偉哲指出,簡而言之,這次修法充分展現了「重北輕南、重東輕西」的現象。例如,新竹市因修法增加了約200多億元預算,與之相比,台南市僅增加163億元,反映出極大的不公平;新竹縣市人口約104萬人,但預算增加高達389億元。從東西分配來看,花蓮縣新增預算161億元,而花蓮的人口、產業結構與賦稅貢獻度,與台南市相比也顯得格外失衡,對南部民眾造成極大的相對剝奪感。 澎湖縣長陳光復說,「法律可以修,但不能越修越惡」,澎湖沒有高速公路、高鐵或火車,卻擁有67個碼頭與8000平方公里的海域。然而在事權增加的情況下,澎湖的資源分配竟然少於金門與馬祖,明顯不公。儘管《財劃法》25年以來未曾修正,澎湖縣政府也支持修法的必要性,但修法應朝向進步、合理、充分討論的方向進行,而非草率通過,造成更多不公平的現象。嘉義縣長翁章梁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法應先釐清事權,再討論財政分配。此次修法卻本末倒置,先分錢再談事,可能引發中央與地方權責轉移後的執行困難,影響地方公共服務的穩定性。他認為,現行分配公式中,營利事業營業額與人口指標合計占75%,符合人口向北部集中的結構現實,卻忽視均衡發展目標,反而加劇重北輕南與城鄉差距,尤其在未考慮老年與身障人口負擔比率的情況下,對高齡與弱勢人口比例高的縣市如嘉義尤為不公。屏東縣長周春米批評,此次財政劃分法的計算公式缺乏充分檢討,分配標準顯失公平,對人口多、工商業發達的北部縣市更加有利,而對土地面積的考量比例僅佔10%,嚴重忽視南部與偏鄉地區的需求。屏東縣在此次修法中的增幅表現全國非六都縣市倒數第一,平均每人所得分配更是倒數第二,對急於追趕發展的屏東縣造成重大打擊,要求中央與立法機構正視屏東縣的權益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