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贈與
」台南人「重男輕女」?不動產贈與統計男>女9%居六都之冠
根據財政部統計處最新資料顯示,2021年不動產贈與的申報契稅狀況,近年受贈人數大致在4.5萬人上下,比例以男性區多,約占54%,比女性多出約8%,且統計過去6年都是男多於女的狀況;不過若以都會區來看,北部男性與女性受贈不動產的狀況較為平均,雙北差異僅0.6~1.6個百分點,差異最大的是台南市,男性比女性多出9個百分點。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都會區程度越高的區域,重男輕女的觀念較為淡薄,以前傳統上長輩在分配資產的時候,對於女性,尤其是出嫁的女性,有時候較不易受到長輩關注,也有聽聞女生分錢、男生分房子的狀況,不過都會區這種風氣就淡化許多,且繼承的規定也沒有區分男性或女性,女性的權益也逐漸抬頭。以六都來看,台中、台南男性占比普遍較高且相差較大,台中市男性占比為53.7%,比女性多出7.4%;台南市則是男性占比54.5%,比女性多出9%;至於雙北及桃園市男女比重互有高低,差距大多在2.5 %以內。曾敬德表示,從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以後,贈與不動產會導致日後出售產生房地合一稅負,因此贈與高峰年度出現在2015年,2016年後贈與數量就明顯回落,2016年成為不動產贈與行為的一個重要分水嶺。
實價登錄藏祕密2/年輕人買不起房「長輩賣你」 大直房市特殊交易暴增
房市紅不讓,政府陸續出拳打炒房,國人對不動產持有規劃也跟著轉變。針對新興豪宅聚落北市大直13條街廓的建物交易,知名房仲作家陳泰源告訴CTWANT記者,去年備註員工、親友間買賣的「特殊交易」筆數共33筆,占總交易量的1成,創下紀錄以來最高,「這個數字高的不可思議!」以往父母死亡後子女再「繼承」的不動產移轉方式,在遺產提前規畫的風氣盛行下,越來越多人選擇生前以「贈與」或「買賣」方式移轉,如是二等親買賣則須備註為「特殊交易」。目前官方資料庫無法撈出「特殊交易」數量,CTWANT選定北市有錢人密集、高房價地段,「西華富邦」、「輕井澤」、「達麗花園」等多棟知名豪宅座落的大直地區,在深耕大直的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協助下進行調查。陳泰源表示,自實價登錄2012年8月起實行以來,大直每一筆交易他都記錄建檔,「2015年起,每年特殊交易約20件上下,2020年突破30件,2021年來到33件,達到當年度交易的1成。這是我整理實價登錄以來,第一次覺得特殊交易筆數有夠高頻率。除了豪宅,還有很多不知名的社區、老舊公寓都出現特殊交易筆數爆量的情況。」不只住宅,「大直CBD」商辦去年也出現2筆特殊交易,政府近年祭出多項打炒房措施,使得企業資產配置重新布局,自然人財富管理也出現新的變化。(圖/翻攝自台北CBD時代廣場臉書)根據陳泰源統計地段包括北市中山區的大直,含大直、北安、樂群、明水、通北、敬業、植福等13條路段,2021全年交易總筆數331筆,有33筆特殊交易,其中總價超過5000萬元的有「西華富邦」、「華盛頓廣場」、「大直CBD」社區等8筆,「帝景水花園五期」與大直伊都汽車旅館轉手甚至超過上億元;另外有8筆則是老舊公寓,其餘則是透天華廈。陳泰源進一步說明,他所統計的特殊交易為「親友、員工、共有人或其他特殊關係間之交易」,通常有兩種情況:公司換自然人、自然人換公司,為了節稅考量的轉手交易;再來是二等親間的買賣,提前規劃遺產。若是贈與、繼承,不算買賣。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中)認為,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不動產贈與或繼承的節稅空間驟降,日後處分時要繳的稅金有可能更多,不見得划算,因此親友之間買賣處理資產成為趨勢。(圖/翻攝自張旭嵐臉書)陳泰源推測特殊交易爆量原因,不外乎少子化、高房價,子女買不起房,再加上生前遺產規畫盛行,透過父母買賣提前把房子傳給子女,以及這兩年房市交易熱絡;另外,實價登錄制度越來越成熟,民眾也對特殊交易不再有「貼標籤」的負面觀感,政府要求記載詳實下,交易也更加透明公開,因此造成特殊交易數量從高價豪宅到低價公寓都顯著成長。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也表示,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不動產贈與或繼承的節稅空間驟降,就算低價轉手給親友,日後處分時要繳的稅金有可能更多,不見得划算,因此現今就算是親友之間的交易,也越來越貼近市價行情;而現在過戶時,在實價登錄登記表單上,備註欄位的親友等特殊交易說明,從過去的手動填寫,更改為勾選欄位,更清楚方便申報人註記,也增加詳實性,這也可能是特殊交易變多的原因之一。
實價登錄藏祕密3/生前遺產規劃如何節稅?「買賣代替贈與」適用這些人
北市大直地區不動產買賣出現親友間的特殊交易筆數暴增情況,除了實價登錄日益進步增加市場透明度,業者認為與生前進行財產規劃趨勢有關,不僅可避免日後遺產糾紛,更可為負擔不起高房價的子女解決購屋煩惱,因此越來越多人提早透過「買賣」將資產過戶給子女。想提早規劃死後不動產遺產分配,可透過生前「贈與」與「買賣」。不過自2016年房地合一上路後,贈與不動產節稅效益大打折扣,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解釋,因贈與採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計算取得成本,導致取得成本過低,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未來移轉買賣時將以「市價」報稅,可能會被課徵高額的「房地合一稅」。為要節稅,近年興起「買賣代替贈與」。「有不少父母先運用每年每人的贈與稅244萬元(2022年起調整)免稅額,分次將財產移轉給子女,再把持有的房子賣給子女,子女以來自父母贈與的資金購屋,即以買賣代替贈與,幫助年輕人圓成家夢,並達到節稅效果。」德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偕德彰舉例,一對夫妻將不動產移轉給小孩,小孩持有3年後出售,若採取贈與方式移轉不動產,除須繳納贈與稅外,以房地合一稅5年內出售之稅負35%計算,因取得成本較低,須繳納更高房地合一稅,幾乎比採取買賣方式所繳稅負多了近兩倍。「買賣代替贈與」有兩個重要環節,一是頭期款、二是銀行貸款。德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偕德彰表示,最怕就是一般受薪家庭的家長們,除了房子以外,沒有太多的現金能資助孩子,若孩子經濟與償還能力不好,不僅頭期款將成問題,銀行是否願意貸款也成為關鍵。偕德彰舉例,假設住台北市內湖區一對夫妻,將所持有舊制不動產移轉給小孩,市價4,500萬(公告土地現值1,500萬、房屋評定現值500萬),小孩持有3年後以6,500萬元出售,以房地合一稅5年內出售之稅負35%計算,若採取贈與方式移轉不動產,除須繳納贈與稅外,因取得成本較低須繳納的房地合一稅更高,合計1,565.1萬元,如果採買賣方式,總稅負則約600.5萬元,就稅負而言,前者相對不利。財政部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便大幅降低不動產贈與或繼承的節稅空間,因此出現「買賣代替贈與」的趨勢。(圖/報系資料庫)一位地政士即表示,「現在很多都是以孩子名義買賣的特殊交易轉手,實則是爸媽在付每月貸款!」一名代書則說,若金流、帳能做得出來,成交價就盡量接近市價,因為房地合一稅會讓現在賺越多、未來稅越重。陳傑鳴也表示,若子女取得成本過低,價格接近於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將有機會列為國稅局的重點查稅對象,未來可能被視為贈與,面臨補稅的可能,恐得不償失。但特殊需求下,贈與不動產的節稅效果反而比買賣好。偕德彰說,「一位醫生朋友打算10年後才轉售不動產,符合房地合一稅最低稅負15%;若依自住且6年後出售規定,盈餘部分還可享有400萬元的免稅額,多出部分再享10%的房地合一優惠稅率。未來,子女把父母贈與的自住房子賣掉後,再度購買自住房地,無論買價大於或小於賣價,都能享有『重購退稅』的優惠(全額或比例退)。」「主要仍是看持有期間和未來用途,來選擇適合的節稅方式。」偕德彰表示,沒有提前做生前財富規劃,未來遺產就得依法定繼承;生前財富規劃的好處,除了可以提早規劃減少遺產稅金,同時達到按照自己的想法做財務分配,像是經濟或生活能力比較弱勢的孩子,或是在外有其他婚姻的子女,讓該照顧的人能被照顧到,也可以減少家庭紛爭。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建議,長輩若是想將不動產移轉給子女或孫子,又不想繳納高額的贈與稅,除單純的等繼承外,可運用每年每人244萬的贈與免稅額,分次將財產移轉給子女。以「贈與現金購屋」的方式,未來將有機會享有較大的節稅空間。(圖/屋比房屋提供)
尪外遇「公公贈北市4房產」挺她…婆婆氣到臉歪開噴 人妻淚移祖先牌位離家
新北一名邵姓男子外遇生子,隨後他的父親將4戶不動產過戶到媳婦名下,導致他的媽媽不爽,頻頻對媳婦發難。而邵妻因不堪長期言語霸凌,加上丈夫外遇,讓她心灰意冷,決定離家出走,對方因此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夫妻感情破裂主因是邵男外遇,加上邵妻離家出走是有原因的,因此駁回邵男離婚訴求。判決書指出,邵男主張,雙方於2000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自己曾在外面和別人通姦,生下一名女兒,導致夫妻感情生變,因此於2013年協議分居3年;邵男表示,雖非同居狀態,仍積極維持婚姻關係,並委託父母提供每月13萬給妻子、孩子們作為家用,由於對方拒絕溝通,自己只能從父母那邊得知他們的日常生活。邵男控訴,妻子在家多半都待在房間,外出也不會跟他的父母打招呼,更於2018年間鬧自殺,加上今年2月帶著孩子離家出走前,居然把祖先牌位搬下,冒犯到他的父母,導致夫妻感情淡薄;他認為,雙方婚姻有嚴重破綻而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因此訴請離婚。對此邵妻哭訴,因為愛著老公,所以不計辛勞奉獻照顧2名子女,還將對方父母當成自己的父母般服侍照顧,在公公中風住院時,數次親自熬煮易吞嚥的食物,另數度協助婆婆宴請其友人,多年奉獻,長輩全看在眼裡,因此當丈夫外遇生子時,公公主動把名下4戶位於北市的不動產贈與過戶給她。邵妻表示,丈夫通姦讓她精神痛苦不已,療傷後重新接納,沒想到對方屢屢再犯,2016年搬回家也拒絕與她同床,又經常未返家夜宿,導致她非常痛苦;而在美國的婆婆知道公公將房子過戶給她後,非常不高興,之後開始頻繁言語霸凌她、懷疑她有外遇,甚至在孩子面前稱「你爸外遇不丟臉」,導致她不得不看身心科、吃抗憂鬱藥物,並且離家冷靜。至於祖先牌位一事,邵妻說,「因為祖先牌位都是我負責祭拜,當天我心情不好,我想要離家冷靜,所以我把祖先牌位請下來,我跟祖先說我要出去冷靜一陣子。」法庭上,婆婆證稱,「我否認有趕媳婦出去,也否認叫媳婦與我兒子離婚,我之所以會生氣,是因為媳婦把祖先牌位從3樓移到2樓並隨便放在桌上,我才會生氣,妳要離家可以,但不能動我的祖先牌位。」婆婆不滿地說,「媳婦騙我老公把房子過戶給她,我覺得媳婦非常不孝,我們夫妻已經沒有錢了,且媳婦已經把我老公送給她的大直區房子賣掉。」婆婆越講越生氣,「媳婦要什麼,我老公都給她,那媳婦應該把我老公帶去孝順。」婆婆之後更攤牌,「氣哪一點,妳知道嗎,已經一年多,妳從來都沒有跟我說家裡(房子)過妳的名字,我是在氣妳這樣騙我,今天,我是婆婆,妳騙婆婆,妳這樣子對嗎?我是妳婆婆,我不是外面的人,妳這樣子怕我知道,我如果這一點要找妳麻煩,就是妳不對啦,房子妳要沒關係,什麼都是妳對,獨獨妳今天這一點。」法官審理後認為,夫妻感情破裂主因是邵男外遇,邵妻並無可責性,而婆婆得知房產過戶給媳婦後,開始質疑媳婦,最後更驅趕,換大門鎖,導致邵妻不堪長期精神霸淩搬離,事出有因,且屬正當理由,因此駁回邵男離婚訴求,全案仍可上訴。
結婚當天簽「不偷吃」宣言 人夫劈腿多女豪宅拱手讓妻
原以為老年得偶係屬佳話,得以相知相惜共度餘生,殊不知卻是一段情感的糾葛,新竹縣一對50多歲的夫妻,雙方都有過幾段婚姻,去年8月兩人結婚時,嚴姓妻子要李姓丈夫男簽下愛情保證書,「保證永遠深愛老婆,如有違背承諾,所有房地產、資產、現金歸妻子作為損失補償費(也不能外遇愛別人),不結交其他女人!」結果這名人夫卻被妻子發現偷吃,打官司想拿回「借名登記」在妻子名下的豪宅,結果被法官駁回。這名李姓丈夫說,婚後初期相處尚融洽,不過嚴姓妻子因投資期貨、股市等金融商品失利,幾乎全靠他養,當時為求讓妻子安心,他自行出資2千萬購買坐落新竹縣一棟房地產,借名登記在妻子名下,並約定妻子為不動產所有權人,須待他死後才能歸妻子所有。人夫疑劈腿多女訊息曝光,結果豪宅拱手讓妻。(圖/Pixabay)不過李男批妻子竟食髓知味,為了私欲打算出售房產,令他心寒,才憤而提告要求妻子應將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給他。但是嚴女否認當初有「借名登記」,還說她本來就有繼承及處分不動產權利,何需借她名登記?嚴女稱丈夫之所以會主張,是因為他偷吃被抓包、事後反悔不認帳。根據新竹地院的判決書中提到,嚴女指控李男手機通訊軟體內,有與多名女子連絡,並主動向對方表示「想作愛嗎」、「想不想在電話裡愛愛嗎?」以及與多名女子連絡資訊。法官認為,李男已口頭及書面承諾不動產贈與嚴女所有,且不動產權狀是由被告持有,認為李男的主張與借名登記構成要件相矛盾,加上兩人有多次婚姻紀錄,對於財產所有權歸屬,應有明確認知,因此駁回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