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
」 財劃法 勞動部 謝宜容 職場霸凌 職場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精神科名醫曝「6類職場不法侵害」:台灣職場霸凌完全模仿日本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在辦公室內輕生,但勞動部調查後竟在19日公布報告稱「管理方式非輕生直接原因」、「無法證實有遭受霸凌」。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直呼,這是因為球員兼裁判、自我調查,當然查不出所以然,「勞動部是勞工職業安全主管機關,職場霸凌是勞安重點項目之一,竟然處理得荒腔走板,可見台灣職場霸凌問題有多嚴重。」沈政男昨(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職場霸凌的正式名稱為「職場不法侵害」,發生這類事件,必須依據標準流程向專責部門通報,並視需要通報外部單位。以此事件來說,勞動部若無法中立客觀處理,應由行政院介入與接管,才能有公信力。職場霸凌牽涉勞動、管理、法律、身心衛生等專業,處理小組應由專門人員組成,而非只有原本機關人員參與。此外,他補充職場不法侵害有6類,包括肢體暴力、言語威脅謾罵、孤立排斥、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業務、業務太低階與侵犯私人生活等。以此事件來說,北分署長官有謾罵下屬、下屬超時工作、人力配置不合理、讓下屬孤立無援等行為,至少涉及3種職場不法侵害,勞動部卻說無霸凌情事,根本牛頭不對馬嘴。更離譜的是,受害員工已逝,竟說查無遭霸凌證據,殊不知霸凌往往發生在陰暗角落,沒有其他人知情。沈政男也表示,「事實上,台灣的職場霸凌定義,完全是模仿日本!這一點知道的人不多,但我查過日本的相關法規,因此了解。」他舉例,日本最近有一位地方政治人物因為職場霸凌,導致員工死亡,而被迫去職,只是,那人重新參加選舉,竟然又選上了,「日本與韓國的職場霸凌,大家看日劇與韓劇就知道,他們是會打人踢人的!在台灣,這類職場霸凌比較少。這是第一類職場霸凌。」「第二類沒有打人,卻同樣可怕!」沈政男解釋,因為,等於是毆打一個人的靈魂,也就是謾罵、羞辱、威脅,「這在公務機關有沒有?幾年前我就在臉書幫忙打抱不平,結果第二天馬上接到那個機關的人寫私訊跟我解釋。」第三類是類似小孩子的霸凌,「用離間、分化、刻意安排,讓你在職場被孤立起來,讓大家排斥你、歧視你。」第四、第五類跟工作安排有關,沈政男指出,這一點,好多公務機關尚不知道!「主管有權力安排工作沒錯,問題是,沒有根據業務需要與工作能力來安排,而是發洩個人的控制與打壓慾望,把下屬安排到無法勝任的職位或工作,或者刻意安排太簡單、太低階的工作,或者胡亂調動職務,都算是職場霸凌。」第六類則是公私不分,下了班也在當主管,要你聽命行事,或者刺探你的個人生活與行為。沈政男續稱,台灣社會處理性騷擾與學校霸凌已有成效,但職場霸凌仍未獲重視,事實上相關受害者數目遠遠多過前2者。俗話說,「為五斗米折腰」,極多職場霸凌受害者為了混口飯吃,被欺負也不敢吭聲,長此以往難免悶出失眠、焦慮與憂鬱等不適,嚴重者更可能出現自殺傾向。要了解職場霸凌的嚴重程度,沈政男建議應大規模調查盛行率,但台灣至今尚無類似官方報告,防治策略當然只能流於形式。以此事件來說,據聞涉及霸凌的單位,短期內已有數十名員工因此離職,上級卻無動於衷,顯見官僚窠臼多麼嚴重。沈政男也感嘆,他還沒看到有誰把職場霸凌的定義講清楚。勞動部這幾年有在推行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但顯然做得遠遠不夠,還需要多加努力。這,其實也是一種廣義的覺醒運動!就跟性騷擾與學校霸凌一樣,唯有當事人知道「上司正在霸凌我」,而且「我有反制管道」,職場霸凌才可能減少。沈政男指出,閣揆今天有提到友善職場,這當然是職場霸凌防治的基本工作,問題是非常困難!因為,在台灣的職場,尤其在公務體系,大家還是有濃厚的階級觀念,以及相關的官場文化,而這些都是職場霸凌的溫床,「你的上級,有可能跟你當朋友嗎?你自己,看到上級,就忍不住要鞠躬哈腰了,不是嗎?」他也感嘆,真的要珍惜當同事的緣份,這是兩百年修來的福氣,同時警告那些霸凌者,「不要以為別人好欺負,到時候人家反擊,你就會吃不完兜著走!」他解釋,機關屬性與職場文化是職場霸凌的危險因子,在講求服從、管制言論的地方,員工有不滿也不敢說,尤其容易出現霸凌事件。台灣公務體系雖經多年改革,至今比起民間單位,風氣仍舊保守,主管常有威權態度,難怪發生嚴重霸凌也沒人敢吭聲。預防職場霸凌的關鍵之一,就是破除迂腐的職場文化,提倡彼此尊重、相互溝通的工作倫理,而不是凡事長官說了算,講不聽就謾罵與打壓。機關組織應跟專精職場霸凌與身心衛生的專家保持聯繫,讓他們協助舉辦教育宣導,制訂職場霸凌處理流程,並參與相關事件調查與處理。俗話說,「人在公門好修行」,台灣的公務部門卻釀成嚴重職場霸凌事件,連公務員的權利都無法保障,也讓沈政男質疑,如何為人民謀求福祉?「此事不能以單一個案看待,該是全面檢視台灣公務體系職場文化與職場霸凌問題的時候了。」
Dua Lipa降臨樂天桃園棒球場!「高價座位區」花7800…卻只能看欄杆及護網
性感歌姬杜娃黎波(Dua Lipa)睽違6年再度登台,昨(20日)降臨樂天桃園棒球場,嗨爆2萬名粉絲。不過由於昨天天氣不佳,現場也傳出有高價座位區出現位置安排不佳的問題,陸續有網友貼出照片抱怨,直呼看不到人就算了,連大螢幕也看不到,引發熱議。座位與舞台之間隔著一道欄杆及護網。(圖/翻攝自Threads)昨天有網友在Threads貼出參加Dua Lipa演唱會的照片,直呼「7千多我真的要謝」,只見座位與舞台之間隔著一道欄杆及護網,直接擋住視線。不過這還不是最慘的。有脆友貼出更令人心酸的一幕。(圖/翻攝自Threads)有脆友貼出更令人心酸的一幕,感嘆「以後買演唱會真的先好好看區域,3800的位置,看不到螢幕,燈打超亮,所以完全看不到人,剛好又天氣不好,風在吹、雨在下。」5800,看大家的手機。(圖/翻攝自Threads)不過身高較矮的觀眾在搖滾區也沒有好到哪去,有脆友就直呼「5800,看大家的手機」、「搖滾區好嗨,唯一缺點長不夠高,一直被前面的手擋住,之後該選搖滾區還是座位區?」有人僅花了2500元,就挑到一個絕佳視野。(圖/翻攝自Threads)然而有人僅花了2500元,就挑到一個絕佳視野,「覺得還不錯。」還有人直接被一根超大的梁柱擋住視線。(圖/翻攝自Threads)還有脆友分享自己直接被一根超大的梁柱擋住半邊視線,「西上M,4800也悲劇。」相關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這7千?3800都比這個好」、「不知道4800跟5800都不分,是當5800是笨蛋嗎」、「辦在桃園本身就是個災難」、「這個場地真的不行,一堆網子」、「這要算視線不良區,無語主辦方」、「這價格看起來超不合理,那麼遠7800」、「This is 棒球場,打棒球的地方真的不適合開演唱會」。不過也有過來人表示,「這邊看演唱會,以後記得一律不要買西下、東下,根本看網子!」「買票前先跟朋友做功課,果斷買5800。累膀胱也不要看一堆網子。」
星談心/穎樂游泳恐宮寒怕不孕 砸6位數斜槓當歌手
「樂天女孩」穎樂大學就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原本打算走上教師的職業道路的她,在因緣巧合下加入了啦啦隊,並在《全明星運動會3》打開知名度。希望能多方發展的她,日前自掏腰包,砸下6位數推出了個人單曲《就算我們註定會遺憾》。穎樂笑稱,自己將在演藝圈賺到的收入都投入其中,只為了實現自己的唱跳夢想。因為跳舞喜歡上舞台的穎樂,在教甄期間選上樂天啦啦隊一員。(圖/翻攝自穎樂IG)穎樂從小受父母影響,國小五年級便開始學游泳,大學也憑藉該技能當上教練,本應順理成章當上老師的她,在教甄期間看到啦啦隊選拔消息,她決定追隨內心的渴望,勇敢踏上新道路,「我非常熱愛在舞台上的感覺,成就感是來自於大學活動,大家一起上台表演一支舞,那時大家就發現我很快抓到舞蹈感覺,可能因為我練體育」,穎樂也透露,她長期泡水導致子宮寒冷,擔心未來難受孕,才會選擇淡出游泳工作。從小學游泳的穎樂,在《全明星3》記錄亮眼。(圖/翻攝自穎樂IG)加入啦啦隊頭一年,穎樂坦言不習慣鏡頭對準自己,表現非常僵硬,甚至會下意識躲避鏡頭。她開始回家反覆觀看粉絲拍攝的影片,並加強表情控制,不只表現越來越自然,她也更加享受舞台,之後隨著在《全明星運動會3》中嶄露頭角,穎樂決定發展斜槓事業,投入音樂,希望在更多領域發光發熱。然而斜槓之路並不容易,穎樂在艾薇牽線下認識製作人,卻遲遲找不到喜歡的舞曲,好不容易尋覓到《就算我們註定會遺憾》,但她一手包辦MV策畫及拍攝,前前後後花了約2年才推出,她感慨:「出單曲最難是找歌,我第一首歌想要唱跳,但唱跳的歌沒有找到很喜歡的,這首歌跟我比較有緣,製作人給我聽Demo,我覺得旋律很好聽。」為了維持熱度,穎樂砸6位耗時近2年推出單曲。(圖/林士傑攝)儘管終於圓夢,網路上的酸言酸語仍不斷出現。穎樂分享,有些網友誇讚她「單曲很好聽,但妳還是當啦啦隊就好」,還有「翻唱比原唱好」等負面留言。不過,穎樂選擇以正向心態面對,她表示:「我自己是覺得我還需要多練習,畢竟我不是歌手出身,我想要求自己更好,看到留言合理的就會回覆,不合理看看就好。」發單曲後遇上酸言酸語,林穎樂表示自己會多加練習之外,不合理的留言也選擇看看就好不要在意。(圖/林士傑攝)目前穎樂積極籌備她的第二首單曲。為了提升自我,她在樂天舞蹈副總監小帆的介紹下,每週參加一次唱歌課程,學習更多的唱歌技巧,並嘗試詮釋不同風格的歌曲。她還開始加強自己的體能,每週進行跑步、騎車和核心運動訓練,為未來的唱跳事業做好準備。希望有朝一日完成唱跳夢,穎樂積極練唱及增加肺活量。(圖/林士傑攝)
謝宜容涉霸凌輕生案!她發3大道歉聲明 反駁「身故事件與本人領導無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案,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但至今仍未出面,晚間終於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謝宜容公開道歉聲明如下: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本人經完整閱覽,深切反省,沉靜檢討,現正式公開道歉聲明如下:一、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 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本人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二、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記載,北分署員工關係人甲因(1)「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2)「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3)「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4)「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自身工作壓力大」共四點原因,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三、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認定,本人於關係人甲發生不幸事件當下確有安撫同仁方式、內容及語氣口吻不當,造成同仁心理壓力無法承受,及本人當下為瞭解事實所採用方式亦確有不當,本人亦坦然接受,願就本人當下思慮不周舉止向同仁們表達誠摯道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稍早發生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為有職場霸凌疑慮,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原本在立法院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過、調離主管職。勞動部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人士對霸凌、督導不周等事負起行政責任,經考績會決議如下,正在循程序處理:1.北分署謝宜容分署長記兩大過免職。2.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記一大過,何佩珊部長並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3.北分署直接督導離世同仁的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秘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2025年4生肖加4星座「大沖煞」! 命理師提醒:點光明燈、安太歲化解
2024年已經走到尾聲,不少朋友開始關心2025年的運勢變化。對此,星座塔羅牌之清水孟的小孟老師在臉書分享,2025年蛇年將有4生肖、4星座面臨「大沖煞」,前者有犯太歲的干擾,運勢易陷入低靡不振,後者遭遇不同的行星逆行,會有諸多變數和挑戰。他並建議點光明燈、安太歲加以化解,為未來一年提前作好準備。●生肖蛇:犯太歲生肖蛇的朋友工作計畫常常遇到阻礙,升職加薪遙遙無期,甚至可能有失業的風險,財務狀況也可能變差,像是投資失利或有意外的支出,切記不可以借錢給別人。●生肖豬:沖太歲生肖豬的朋友要注意工作方面可能會有突然變故,比如專案被臨時取消,讓你感到不安,財運有可能意外損失,尤其是高風險投資,而人際關係可能被誣陷或誤解,導致人際關係受到影響。●生肖虎:刑太歲+害太歲生肖虎的朋友在工作上可能遭遇不公平對待,像是被排擠或被分配不合理的工作,這會影響你的職涯發展和士氣,在投資方面應避免盲目跟風,特別是不要輕信他人,否則容易遭遇虧損的風險,而感情方面要小心,可能遇到舊情人或以前的朋友突然出現,讓你感到困惑和壓力,需要理性處理這種情感上的干擾。●生肖猴:刑太歲+破太歲生肖猴的朋友可能被捲入辦公室的權力鬥爭,因而感到壓力備增,甚至影響升遷機會,在財務方面,投資要特別謹慎,因為可能聽信朋友或同事的建議,投入一個看似有利可圖的項目,結果卻虧本,甚至損失更大。●獅子座2025年獅子座的朋友會遇到水逆和火逆的狀況,與金錢相關的溝通、合約、交易可能出現延誤或誤解,尤其是投資或購物要特別謹慎,避免衝動購買或不必要的開支。●牡羊座2025年土逆和水逆期間,牡羊座的朋友財運可能會面臨較大挑戰,宜避免進行大額交易或簽訂長期合約,因為這些事務可能出現反覆修改或意外變數,最好不要亂投資。●水瓶座水瓶座的朋友要特別留意5月至10月的冥王星逆行,這對財運將產生深遠影響,這段期間的財務狀況可能會經歷轉變,尤其在長期財務計畫和資源分配上,需要進行更深入的反思和調整。●雙魚座雙魚座的朋友2025年同時面臨土逆、水逆和金星逆行,在這困難時期,在健康上容易花費變多,要小心心情起伏大,對人容易產生誤解。
心理壓力、工作過度都屬霸凌 專家呼籲「尋求職場外的支持」
勞動部職員輕生案,因官方否認職場霸凌,引爆大眾怒火。精神科醫師直指,「這確定就是職場霸凌」,且在心理層面、工作負荷層面都是霸凌。專家呼籲民眾尋求職場外的支持,別在情緒中做出任何決定。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職場主管過度指派不合理工作、故意孤立或施加過大的心理壓力等則屬行為上的欺壓,主管情緒失控、辱罵員工,則屬於言語暴力的一種,這不僅傷害員工的自尊,還可能導致員工長期處於焦慮和壓力之下,進而影響心理健康,例如產生自我懷疑、憂鬱或焦慮,屬於心理層面的職場霸凌。另外,主管在非工作時間(如半夜一點或清晨五點)要求員工立即回覆,並要求短時間內完成,不僅工作過度負荷,也缺乏合理性,可能損害員工身心健康,也是一種霸凌。據勞動部勞安所2022年調查,約有5.8%受僱勞工、約42萬8962名勞工一年內曾遭遇包括霸凌等心理暴力,為遭性騷擾的4.4倍以上;更有高達13.7%受僱勞工曾遭遇職場暴力。職安法並無定義何為職場霸凌,而依部分機關及法定判決指出,職場霸凌為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處置,造成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或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身心壓力。聯新國際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林博表示,職場霸凌的糾紛常見,原因是時代的改變。父母輩多受東方文化影響,主張「順從」,即便覺得要求不合理,也將其視為「訓練」;新一代則較西化,在意獨立性,尊重每個人都是個體。若上一代以過去的方式對待下一代,即便不是故意,也容易產生傷害,職場中的糾紛恐會不斷上演。林博認為,即便一些職場聘有心理師,但民眾也不敢去。要維護職場心理健康,他鼓勵民眾對外尋求幫助,找「局外人」,與醫師、心理師聊一聊,別在情緒中做出任何決定,或許就能避免悲劇出現。(珍惜生命,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央行不講武德2/都更如牛步原因曝光 業者怨「大都更時代」淪口號
台北市每10間房子就有7間是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地方首長年年高喊「加速都更」,不過多位都更建商向CTWANT記者表示,一個都更案平均得走上十年,根本仍停留在牛步化,尤其「地方政府行政流程的官僚與傲慢,補件內容不一次告知,文書往返曠日廢時」「非得等同意戶都搬出再花1、2年時間協調釘子戶。」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彭彥祥則點出,都更處長期人力不足,建議盡速擴大編制,提高審查效率。「台北市貴為首善之都,應該扮演全國都更推動的領頭羊,但遺憾的是,受限於過去諸多都更訴訟案例的包袱,無法大破大立提升都更效率,官僚體系下的包袱與心態,即便每屆市長信誓旦旦宣示都更政策,但民間感受到的行政作業牛步化都在扯後腿。」一名北市都更建商總座如積怨已久向CTWANT記者控訴。2012年北市曾經歷文林苑都更案市府和釘子戶對峙的爭議,讓市府更小心謹慎面對不同意戶強拆時的程序。(圖/報系資料庫)他舉例,一個都更案整合達8成後,將舉辦事業計畫公聽會、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報核約1個月,完成報核還要經過公告和公開展覽30天,再進入審議會審議,「但北市都更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件後等承辦人員審查都超過2、3個月,開公聽會也要2、3個月,鮮少有案件半年可以完成公開展覽,速度相當緩慢,尤其事業計畫小到寫錯1個字就退補件,需要補件的地方也不一次點出,讓業者一直來來往往做文書作業」,該業者懷疑承辦人員只要來不及處理,就用技術性退件來拉長時間。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彭彥祥就點出都更處問題出在長期人力不足,案件多到承辦人員審不完,壓力大,也容易捲入建商與地主的合建官司中,而這些人因為了解審查標準,經常被民間單位挖角,導致流動率高的惡性循環,都更處擴大編制、有效招募和減少離職率,對提升民間都更效率有很大幫助。另一業者反映攏長的作業流程還包括「釘子戶的協調與強拆」,他說,依目前流程,等拆照、建照下來,所有同意戶都搬走,政府才願意介入協調釘子戶,然後再花上1、2年時間跟釘子戶溝通協調,才會走上強拆,而這段時間,所有同意戶都在外租房乾等,拖到最後搬出去的同意戶也受不了,向建商表示「多分給他們都不計較,只希望趕快動工」,這不是讓釘子戶更有恃無恐?對此,北市都更處官員回應,實施者須依北市代拆辦法完成2次私調並領得拆建照後得向該處提出代拆申請,都更處會再啟動2次公調,以進行後續代拆作業。在申請代拆前,溝通協調之責任與義務在於實施者,政府公權力的介入是最後不得不的手段,動用上需要相當謹慎細膩真誠磋商兼顧程序正義,在實施者與不同意戶窮盡可能仍難以達成共識下,公部門始依法執行公權力。不少都更業者皆抱怨都更事業計畫送件審查反覆遭退補件,都更專家彭彥祥就點出問題可能出在審查人員人力不足,若能有效率審查,對市長喊出的加速都更將有很大幫助。(圖/方萬民攝)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認為,目前的都更程序確實麻煩、時間很長,都更案從整合到完工平均10年跑不掉,真的很久,手續繁雜浪費人力成本、冗長時間墊高資金成本,房價降不下來,整合與行政作業流程也是原因之一。對於都更不合理規範,業者也反映,北市儘管地政局認定是合法建築,建管處則認為一定要有使用執照才能申請合法建築物8%的容積獎勵,但大同、萬華區許多老房子因早年法規未完善,很多沒領有使照,應予以放寬認定。都更諮商師與危老推動師雙證照的北市西新里里長胡家瑒則反映,北市7599公辦都更專案,必須為公劃更新區域內才符合申請條件,但90%以上地區都不在劃定內,都更處只會要住戶自己去申請劃定,沒有任何協助與配套;且各階段整合等待時間約只有2個月,超過時間就宣告失敗,2年內不得再申請,時間實在太短,完全跟現實面脫節,應視同意比例適度給與緩衝。彭彥祥則建議,前期整合效力的提升才是加速都更的關鍵,之前市府大力培訓都更危老推動師,卻因長期沒有很好的被善用,人才流失,建議市府在舉辦社區說明會的法宣團隊和北市住都中心整合團隊,可以多招標不同團隊同步推展,提升都更推廣和整合量能,大都更時代才會到來。
央行不講武德1/都更危老仍遭限貸令波擊 業者吐銀行放「高利貸」實情
央行8月起調控不動產放款額度,不只民眾申請房貸難,原本說好不列入銀行法72-2「不動產放款天條」的都更危老市場,也連帶遭殃。多家中小型都更建商向CTWANT記者透露,這2個月來貸款利率已從2%多上調到3%到4%,還被銀行威逼「不加息不給貸」;「央行『不講武德』!」一位被迫接受「高利貸」的業者砲轟,這根本是本末倒置,利息成本最終仍轉嫁到消費者。據銀行法第72-2規定,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0%,即「不動產放款天條」,都更危老融資案則排除在72-2條之外。不過,今年下半年央行陸續找銀行喝咖啡、關切不動產放貸狀況開始,除了購屋民眾房貸申貸困難,就連72-2條排外的都更危老土地與建築融資也遭到刁難。「現在跟銀行貸款都要3~4%,甚至更高,還不見得貸得到!」CTWANT記者近期接獲多家北市都更建商反映,8月以前土建融利率約在2.3~2.5%,在存準率調升、有限放貸資金的排擠下,「誰能給的利息更高,銀行就貸款給誰。」都更建商提供與銀行高層的line對話訊息,銀行也很無奈,(圖/業者提供、報系資料庫)其中一名都更業者,是北市成立超過30年的知名老牌建商,他抱怨手上都更案,10月建築融資撥款時,「銀行竟告訴我,如果不加利息,就不撥款」,他以融資合約內容向銀行反映不合理,銀行卻雙手一攤,要他向央行投訴。該名都更業者氣呼呼告訴CTWANT記者,賠本生意沒人做,這些被墊高的利息成本,最後仍是反映在房價上,房價只會更高,「楊金龍打炒房目的是希望房價不要漲得太誇張,呈現平穩或下跌,講得義正嚴詞,但忽略了政策背後的反效果。」原本不列入「不動產放款天條」的都更危老融資,為何被打破?一位建商秀出與銀行高層的對話紀錄,找到了答案。該名銀行高層表示,今年6月底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即集中度)為37.4%,接近歷史高點,而這數字包含(購置住宅貸款+房屋修繕貸款+建商建築融資)/總放款比率,因此要各大行庫檢討建商土建融額度,「簡單說,都更危老雖不占72-2,但是占不動產集中度」,因此要求銀行全面調降建築融資總額。對此,CTWANT記者也採訪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同時也是陽信銀行董事長的陳勝宏,他解釋,雖然央行指出都更危老案土地融資不受72-2限制,但大家不知道,建築融資仍受到每個銀行放款總額2成的限制,尤其最近央行兩度調升存款準備率,共調升2碼回收近3000億元市場游資,確實讓都更危老業者近期在融資上受到很大阻礙。北市屋齡30年以上老屋占比超過7成,急需都更,陳勝宏建議政府應該重視每道決策實際影響面,都更危老案應該明訂排外條文,才有辦法順利推展。(圖/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提供)陳勝宏告訴CTWANT記者,目前流動資金缺少,利率調高是必然,現在普遍利率約在3、4%,財務狀況不佳的中小型建商,利率最高有可能來到4、5%,受到的貸款限制也會比較多;此外,現在撥款也不能像以前要撥就撥,建商也出現排隊等撥款的狀況,「小建商貸不到款是有可能的!」另名同樣成立超過30年的都更建商則反映,在都更裡估價師需依據政府公告的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評估地主與建商分別對於重建的貢獻度,決定產權分回比例,但政府對於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的調整遠低於現況,造價估算的失準,讓都更建商須付出更多成本;再加上這5年物料工資上漲許多,若是疫情前和地主承諾的分回條件,肯定都不賺錢。該名建商繼續說,這幾年政府又加強打炒房力道,第2戶購屋貸款降為5成、法人置產貸款降為3成,北市超過7000萬元的高價住宅限制只能貸款4成,以北市破百萬房價來看,規劃50坪房子就相當有機會超越7000萬元門檻,都更建商還要冒著房子賣不出去的風險,有些寧可不蓋。陳勝宏說,這幾波信用管制下,中小建商受到的打擊不小,有的停滯不敢繼續整合,就算整合好,也可能資金貸不下來,只好盤出去給大建商,但這2年工料漲4成,若已無利可圖,也可能找不到接手建商。一位不具名地產人士則說,房地產被稱為火車頭不是沒有道理,他以大陸房市政策為例,打房政策太激進反成催命符,把經濟一起拉下水,現在得花13.7兆才能救市,現在台灣也是過度干涉、限縮消費者權益,完全不像是一個自由經濟的國家,不僅房價降不下來,未來2年台灣經濟堪慮。
勞動部職員不堪工作壓力輕生! 調查結束許傳盛證實:長期超時未報加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月初發生悲劇,39歲吳姓資訊分析師在辦公室內輕生,事後職員相繼爆料有職場霸凌情況,並將矛頭指向分署長謝宜容,8日勞動部指示政務次長許傳盛重啟調查,今日調查結果出爐,許傳盛也坦言死者超長工時及高壓環境,是壓跨祂走向悲劇的最後一根稻草。勞動部調閱吳員生前出勤紀錄,發現自10月22日至11月1日每天都從清晨5、6點一路工作到晚上7、8點才下班,每日的工時已超過12個小時,且從未報過加班,如此壓榨的勞動環境也終於被揭露。據勞動部調查報告指出,北分屬掌管全台7個縣市,卻只有吳員1個專任正式資訊人員及5個承攬人員,人力配置明顯不合理,鑒於政府規定承攬人員不能寫公文,就算其他人要幫忙,吳員仍獨攬責任,一個人默默努力。許傳盛表示吳員當時正在負責「智能就業服務系統」,在沒有資源要獨力完成系統的前提下,好不容易有個成果,10月30日卻再次被北分屬退件,強調龐大的工作壓力是導致吳員輕生的主要原因。許傳盛與勞動部長何佩珊落下眼淚,透露有職員在訪談時提到,過去曾詢問該輕生員工「如果最後做不出來怎麼辦?」他當時回答「就以死謝罪」,怎料過沒多久就傳出噩耗,讓各界相當哀慟。許傳盛表示訪談結果無法證實謝宜容有實際上言語辱罵、丟公文、霸凌等情形,透過綜合資料比對可以確定的是,謝宜容上述行為已間接對職員身心造成傷害,吳員長期負荷工作也是事實。調查結束後,分署長謝宜容將被降級並調為非主管職,並送考績委員會議處,而謝宜容的直屬長官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也一併送考績委員會。
假車牌橫行!違規件數暴增4倍 交通部擬祭重罰「銷毀車輛」
國內假車牌氾濫,今年違規件數已暴增464%,影響不只是交通,還成為治安漏洞。行政院今年2度召開跨部會會議,要各部會從上游供應到下游使用,採取不敢賣、買不到、不敢用的「三不」政策。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將修法提高偽造、變造、未懸掛車牌罰鍰至3萬6000元,並得當場沒入車輛銷毀,盼本會期通過後盡速實施。公路局統計,2022年假車牌違規169件、2023年251件,2024年1至10月已達1012件。立委洪孟楷指出,今年多起重大刑案或受關注案件,都是用假車牌犯案;立委鍾佳濱則點出,罰責太輕,導致假車牌氾濫。陳世凱坦言,現在偽造技術、銷售平台日新月異,另隨著被扣牌數字提升,民眾車牌被扣又希望繼續用車,就可能會買假車牌。立委林俊憲批評,假車牌不是今年才變多,而是去年就增加,2022年嚴重超速1萬5550件、2023年嚴重超速(60公里降為40公里)暴增為6萬2516件、2024年1至8月為5萬6900件,既然嚴重超速要扣牌,也要檢討各路段速限合不合理。公路局與關務署合作,加強貨品輸入查核,並請網購平台下架產品。另有巡查機器人每日巡視,一旦發現疑似賣假車牌就通報給執法單位。交通部表示,研擬修正道交條例,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號牌及其他未懸掛號牌者的罰鍰額度上限,從現行1萬8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不只罰駕駛也罰車主,並增訂當場沒入車輛及銷毀。此外,近來頻傳無照駕駛釀死傷車禍,據統計每年平均取締約30萬件無照駕駛,約3.9萬件為未成年,占逾1成。交通部表示,著手修法重罰,無照駕駛最高罰3萬6000元,致人死亡終身禁考。
NCC組織法修正案三讀 藍綠要NCC代主委翁柏宗即刻下台
立院院會今天處理在野黨提出的「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第16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改為「自公布日施行」,並要求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即日起立即完全卸任。在野黨再度發揮團結戰力,順利通過該案三讀。立院院會今天處理NCC組織法修正案,朝野黨團都發出甲級動員令,但院會內肅殺氣氛似不若以往,綠委僅舉牌、未大動作杯葛議事進行,表決過程尚稱平和。外傳部份綠營立委私下其實也認同待審的NCC委員候選人包括翁柏宗在內,都是蔡政府時期所提名,且代主委爭議不斷,若修正案闖關,翁柏宗將下台,或可有利立院即將開審的NCC委員審查。即使未來在野黨仍退回NCC人事案,新委員提名也可「完全」由賴總統主導。不過,綠委賴瑞隆等仍表示,翁柏宗若無法繼續擔任代主委,恐不利NCC業務推動,呼籲在野黨收回成命。對於NCC組織法修正三讀條文,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說明,當初立院之所以會授權政院以命令訂定施行日期,是鑑於NCC仍算是比較新的機關,沒想到政院卻鑽法律漏洞,乾脆就不宣布修正日期,讓理應應已卸任的翁柏宗繼續代理NCC主委。既然如此,國民黨基於法制完備,在野黨當然要修法,明訂施行日期。至於民進黨立委再度警告,NCC修正案若三讀,NCC恐怕沒有辦法審查新手機,葉元之也說,翁柏宗當初也曾這樣警告過,但是後來證實根本沒影響,包括新手機上市等等業務,只要NCC更改內部作業規章就不會遭遇問題,NCC拿這些理由恐嚇民眾與立委,根本沒必要。他同時指出,NCC處理中天關台的爭議不斷,中天日昨又再度第21次被法院判決勝訴,印證NCC當初強硬關台中天,外界質疑就是先射箭再畫靶之說,NCC想要關掉中天,才找各種理由處罰中天,再以被罰次數太多次,關掉中天電視台,這是民進黨政府關掉新聞台,侵害新聞自由的最壞示範,法院判決也凸顯當時NCC關中天的許多理由確實非常離譜,不合理。他認為NCC再度被法院判敗訴,是又一次還給中天公道,立院未來開審NCC人事當然也有必要更嚴謹。民眾黨黨團今天也召開記者會,強調NCC組織法早在7月16日立法院已完成三讀,立法院沒人會想到政院竟然藉故拖延、不施行立院三讀法律案,還走小路鑽後門、破壞民主憲政體制,民眾黨團早就針對翁柏宗表達抗議,行政院卻毫無任何反省改進。白委麥玉珍批評,NCC過去一整年,針對被民眾檢舉不實不公的新聞內容共545件,卻連一件都沒有罰,對照中天當年處境有如天壤之別,痛批獨立機關失能。白委林國成強調,主委任期明確化,NCC就不會有萬年委員,這才是民主象徵。黨團總召黃國昌更痛批,民進黨團別繼續玩兩面手法,一方面推人事同意權都還沒行使,民進黨在交通委員會明明有召委,民進黨召委到目前為止連一次都沒安排過NCC人事權審查議程,難道綠營委員在睡覺,只想繼續打假球,讓翁柏宗繼續當違法代理主委掌控NCC?
臉書母公司Meta違反歐盟壟斷法 遭罰款273億「將提上訴」
Meta(臉書母公司)因在其社交平台中嵌入Facebook Marketplace違反競爭法,被歐盟委員會處以7.98億歐元(約273億台幣)的罰款。歐盟委員會指出,Meta非法將分類廣告服務「Marketplace」與其旗艦社交平台綁定,並對其他線上分類廣告服務提供商施加不公平交易條款,歐盟要求Meta立即停止這類行為。根據外媒《BBC》的報導,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Facebook利用其市場優勢,妨礙了其他線上分類廣告服務提供者的競爭機會,讓自家的Facebook Marketplace獲得了不合理的優勢。她強調,Meta必須停止這類行為,並警告不得再犯。此外,Meta也被指控單方面對在其社群媒體平台(特別是熱門的 Facebook 和 Instagram)上投放廣告的其他廣告服務商施加不公平交易條件,藉此獲取這些廣告商的相關數據,以便為其「臉書市場」(Facebook Marketplace)謀取利益。除了罰款,歐盟還命令Meta停止對其他服務施加這類不公平條件。而Meta已表示不接受該裁決,並將提起上訴。Meta回應稱,歐盟委員會的決定缺乏證據,無法證明對競爭對手或消費者造成損害,並批評該決定無視市場現實,旨在保護現有競爭者免受挑戰。據悉,這項罰款是歐盟於2021年對Meta展開調查後的結果,當時Meta的競爭對手抱怨Facebook Marketplace獲得了不公平的優勢,這也是Meta首次因違反競爭規則而在歐盟被罰。不過先前Meta在2017年收購WhatsApp時,也因提供不正確資訊被罰1.1億歐元。事實上,Meta近年來在隱私和數據傳輸問題上也面臨多項罰款。今年愛爾蘭資料保護專員就對Meta處理歐洲與美國之間的數據傳輸問題不當,處以超過 10億歐元的罰款。
吸毒人數下降?北北桃打臉法務部 籲中央強化管制
新興毒品「依托咪酯」(Etomidate)即俗稱的「喪屍煙彈」氾濫,屢見毒駕釀重大死傷事故,甚至導致2名員警死亡。行政院會14日將喪屍煙彈從三級改列二級毒品,未來單純持有也有刑責,販賣最重判無期徒刑。但法務部在會中報告反毒成效,每年平均施用毒品人數下降1.1萬人,遭北北桃與會副市長當場質疑中央數據未反映實情,呼籲應正視黑數並增加檢驗經費。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昨將「依托咪酯」改列二級毒品,除提升製造、販賣、運輸、意圖販賣轉讓刑度,單純持有也會構成犯罪,將要求各地檢署對新興毒品被告一定要聲請羈押以利溯源。法務部在行政院會宣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一、二期成效,指每年平均施用毒品人數下降1.1萬人;政院也通過行動綱領第三期,2025年至2028年將再投入150億元反毒,閣揆卓榮泰要求各級政府通力合作向毒品宣戰。但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當場質疑說,中央與地方近年查緝總量逐年不斷增加,「法務部報告數字不合理」,現有統計無法反映真實,呼籲中央應正視「施用樣態與族群移轉」及「新興毒品檢驗落差」導致的龐大黑數。蘇俊賓分析,吸毒型態不斷轉變,施用毒品群眾大量移轉到白領階級,傳播容易的新興毒品導致用毒年齡下降,尤其隱蔽性高、檢測難度大,黑數無法在報表顯現。蘇俊賓檢視過往二期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發現「驗毒」與「校園識毒」都遠低於其他項目。他認為,源頭檢驗能量不足,使好不容易掌握到的風險個案,因舉證不易而錯失公權力介入輔導或矯正良機,第三期行動綱領「驗毒」預算比例甚至比過去兩期更低,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台中市副市長鄭照新也說,目前檢驗新興毒品的機構不足,但送驗量快速增加、毒品初驗試劑準確度不夠,盼中央增加經費,並以新增預算研發更準確的初驗試劑。蘇俊賓和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新北市副市長朱惕之在院會也共同呼籲提升電子煙管制強度。蘇俊賓提醒,電子煙已成新興毒品最大載具,相關教學、維修資訊充斥各大平台,學生和民眾輕易就能接觸,購買途徑無處不在,但地方政府除出入境管制外,僅能實施行政罰,無法有效阻止電子煙濫用。林奕華指出,《菸害防制法》缺少電子煙等違禁品沒入機制,造成地方政府無法銷毀,建議行政院即刻研議修法增加沒入和銷毀規定。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昨爆料,有網友在臉書成立「依托咪酯」交易社團,他秀出專賣「依托咪酯」網頁說,助理聯絡對方被告知可現金面交,「有人竟可公然在台北市街頭販毒,難怪毒品這麼氾濫!」CTWANT提醒您: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珍惜生命。健康無價,容毒噬。
桃園診所掛號費變貴「明年漲到500元」 病患傻爆眼:見鬼真敢收
衛福部今年3月宣布取消150元掛號費上限,目的是讓掛號費能適度反映醫療院所的營運成本。然而,最近桃園有民眾到心臟專科的診所就醫,發現門診公告明年掛號費交調漲至500元,讓他當場傻眼,掀起軒然大波。原PO在《Threads》貼出一張診所醫師的看診時間,列了周一至周六,最上面寫了一行大字,「114年1月起費用調漲500元」,目前的掛號費是250元,沒想到明年直接漲1倍,讓他難以置信,驚呼:「見鬼了,真敢收!」診所看診時間及公告。(圖/翻攝自Threads,n.n.1124授權提供)公告曝光後,引來熱烈討論,不少網友都覺得很扯,「嚇死人喔,哪裡的診所」、「根本搶劫」、「幾乎都是200元的,這種異類的是醫術高超嗎?」、「這時代什麼都搶錢…唯有薪水低得可憐」、「難怪大家往醫院跑」。不過,也有一派網友支持,「就以價制量,可以接受就去不能接受就去別間。市場經濟下都有選擇的自由」、「醫生或許不想量大影響品質,直接以價制量」、「健保倒了以後,就知道什麼叫做貴了」。據了解,衛福部取消診所掛號費上限後,多數診所調漲費用落在170~200元間。衛福部強調,醫療院所要在明顯處標示收費金額,若民眾有疑慮或覺得不合理,可交由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目前尚未針對調漲幅度設限,仍持續觀察後續影響及民眾反映,並適時檢討改進。
玉女歌手營業額破億公司倒閉 林佳儀慘遭前夫騙走千萬房產
玉女歌手林佳儀曾以〈一個人的我依然會微笑〉歌曲紅遍全台,她歷經16年婚姻情變離婚、創業失敗、親弟成植物人20年的種種人生挫折,日前又遭遇大姊猝逝惡耗。林佳儀在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上提到,婚後和前夫陳建亨一起開創服裝事業, 一度拓展到4間店,營業額破億。在事業蒸蒸日上之際,前夫選擇到上海發展,「3年後公司開始賺錢,但前夫不讓我管錢,直到雷曼風暴時銀行突然抽銀根,現金流過不去,他私下跟我媽媽借5百萬,而這5百萬是媽媽去跟銀行貸款給他」,之後林佳儀要求看帳、理清債務一年後,業績開始扶搖直上,這時候前夫又不准林佳儀干涉財務,最後負債已經是無底洞。前夫找來會計師做負債整合,林佳儀查帳時才發現債務有大筆金流去向不明,一問才知道是前夫拿跟銀行借的8百萬投資會計師的茶藝館。為了度過債務風波,林佳儀還當前夫的連帶保證人,但之後才發現每一個房地產都被前夫拿去二胎,「直到都票貼了,要被斷手斷腳了,還要我先把貨款給他拿去付外面的債」。壓倒兩人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則是,前夫竟然找上前岳母建議把林家的房子變成公司的資產,公司可節稅又可每個月撥錢給岳母,前夫甚至把房子拿去貸款,沒想到貸款還不出來被法拍,林佳儀說:「我知道後炸掉,問他怎麼會把腦筋動到房子上,這是我爸媽要照顧弟弟必須留下的。」之後林佳儀父親請前夫簽下1700萬的還款書,要求按月還款,但竟未簽「只要其中一期未還,則必須一次還清所有債務金額」,不合理的協議內容讓謝震武覺得太不可思議。林佳儀透露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前夫每個月要支付扶養費,僅支付了1年後就沒有再付。
澳洲1地10歲兒童犯罪照判刑「最慘關10年」 抗議人士批:乳牙都還沒掉
澳洲有多個地區刑事責任年齡為10歲,北領地一度把刑事責任年齡提高到12歲,但最新上任的鄉村自由黨政府火速將刑事責任年齡恢復到10歲,當地10歲兒童犯罪最重可判10年監禁。有部分抗議者不滿這項政策,紛紛上街反對,還有人指出「他們有的乳牙都還沒掉」。根據外媒《BBC》報導,澳洲北領地去年才將刑事責任年齡從10歲提高到12歲,但當地犯罪率沒有降低,新上任的鄉村自由黨政府為確保人民安全,決定採取行動,將刑事責任年齡恢復成10歲。投票給鄉村自由黨的一間當地餐廳老闆,他支持新政府的決定,透露自家餐廳在去年就發生至少5起偷竊事件,且犯人大多都是小孩子,他們被逮捕後表示這樣做感到有趣;老闆只能不斷換新的安全設備,或是加裝監視器抓人,但他認為政府的政策會比較有用。不過有支持的人也會有反對的人,北領地要推動恢復刑事責任年齡至10歲的法律,有部分反對者在議會外聚集,還有人舉著標語「10歲的孩子仍然有乳牙」,認為他們年紀這麼小恐怕要面臨牢獄之災相當不合理;另外,有其他反對者表示,「如果是你的孩子犯罪怎麼辦?」難道真的忍心讓小孩吃牢飯。根據北領地新通過的法律,代表犯罪嫌疑人就算是年僅10歲的兒童,犯下駕車搶劫的罪刑,一樣會被判處最高10年的監禁。
國片臨演夜戲10小時僅領500元! 資深經紀人發文怒斥「把臨演當廉價勞工」
國片《桌頭之天選之人》輕喜劇剛開拍就遭臨演經紀人黃淑晴指控用廉價通告費用,請臨演拍攝長時間的夜戲。黃淑晴表示,劇組以預算不足為由,將每位臨演的通告費從原本的1300元降到500元,還要求拍攝長達8到10小時的夜戲,讓她怒斥劇組「把臨演當廉價勞工」,憤怒退出該劇的臨演協助調度,更要求嘉義縣政府官員實地到場勘查。據悉,縣府勞青處稍早表示會介入了解。近日黃淑晴在臉書發文控訴劇組壓低臨時演員酬勞。黃淑晴透露,自己從事電影和戲劇拍攝協調臨時演員多年,從來沒有這麼生氣過。黃淑晴10月在各大社團PO文徵人,徵求鄉親參與11月11日和12日《桌頭之天選之人》的夜間拍攝,由於拍攝時間是夜間戲,拍攝到天亮,暫定通告費6小時1300元,超時再加超班費,還提供便當和宵夜。黃淑晴指出,原本與劇組談定的實際報酬為1500元,扣掉1300的通告費,還要給每位助理100元,自己另安排臨演住宿於新港的香客大樓,等於她每位臨演僅賺取100元利潤。但11月10日下午3點,劇組突然致電通知,因預算不足通告費降至每人500元,但演員工作時間卻長達8至10小時,讓她無法接受,直言「這根本是把我們當廉價勞工」,宣布退出該劇《桌頭之天選之人》的臨演協助。黃淑晴表示,該劇組來嘉義拍攝,因為愛嘉義,希望更多的戲劇能到嘉義縣來拍攝,但並不能因為想打響嘉義的知名度,讓參加的演員們,得到不平等的勞資通告費用,且長時間的夜戲拍攝卻支付低廉報酬並不合理,違反勞基法。對此,黃淑晴已在臨演群組和各大社群公布消息,並向勞青處檢舉,希望不要有其他演員受害。黃淑晴也懇請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11日下午5點至拍攝地溪口鄉的天宋宮現場監督,確保臨時演員的通告費能符合勞基法標準。
學會拒絕「我都是為你好」 心理師分享3招杜絕情勒密招
「我都是為你好,你為什麼不聽我的?」、「我這麼為你著想,你卻這樣對我?」這種讓人光聽就會產生內疚的語句,其實就是一種情緒勒索。這種聽了實在很不舒服,但實際上又無法反制的語句,心理師余佳容就分享了3個方式,協助民眾自保,杜絕他人對自己的情緒勒索。心理師余佳容在FB粉絲專頁發文表示,情緒勒索是一種利用內疚、恐懼或責任感來操控他人的方式,看似關心或合理,實際上卻是在強迫對方妥協或犧牲自己的需求。余佳容也提到,在日常生活中,這種操控行為並不罕見。余佳容解釋,情緒勒索的跡象常見於三種情況。首先是過度的內疚感,對方讓你覺得「如果不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做,就是自私或冷酷無情」。這種情形使人無法拒絕對方的要求,因為害怕自己會被視為不夠關心或無情。其次是恐嚇或威脅,對方可能以言語或行為暗示「如果你不聽從,他們將會受到傷害,或者你們的關係會破裂」,這使得被勒索者感到巨大壓力。最後是情感綁架,對方經常提及你們之間的感情,讓你覺得必須犧牲自己的需求來維護這段關係,否則就是對感情不忠誠。面對情緒勒索,余佳容建議可以採取一些方法來保護自己。首先,保持界線是至關重要的。清楚地界定你的底線,並堅持自己的決定,不要因對方的情緒反應而感到內疚。對方的情緒是他們自己的責任,並不是你的錯。其次,民眾要練習說「不」的能力,勇敢地拒絕不合理的請求,相信自己有權利這麼做,而且在拒絕時不需要過度解釋或道歉,簡單明確地表達你的立場即可,避免讓對方覺得還有機會說服你。最後,余佳容建議民眾要學會觀察自己的情緒反應,當你感到壓力或焦慮時,停下來思考這是否來自於對方的操控行為,分辨自己的感受和他人施加的情緒壓力。余佳容也提醒民眾,情緒勒索絕不是健康關係的一部分,任何人都有有權利拒絕,並不需要為了保護自己的情感健康而感到內疚。建立健康的界限,尊重自己與他人的需求,是避免陷入情緒勒索的重要步驟。
美籍猥褻前科男在台未犯罪「被驅逐出境」 專勤隊長:依法行政
移民署日前接獲美國在台協會(AIT)警告,一名有兒少猥褻前科的美籍男子Levi Forrest Wallace於10月初入境台灣,並在台停留超過一個月期間下落不明。經過各單位協尋,警方終於在11月7日於台北市松山區找到他,移民署也將其驅逐出境。但這也讓民眾質疑,該名男子在台並未犯罪,卻遭到強制驅逐出境,是否不合理;對此,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長蔡政杰回應了。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長蔡政杰在臉書表示,近日因教育部公文透露,一名美籍男子曾在美國犯下猥褻兒少罪且已入境台灣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經多家媒體報導,家長擔憂情緒升高,社會輿論紛紛要求移民署和教育部採取行動。此案由桃園市專勤隊負責查辦,專勤隊隊長透露,團隊在兩天內成功追查到這名男子,並依照相關法令將其驅逐出境。針對這名男子的攔查與處置,蔡政杰指出,專勤隊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條文進行。根據法規,14歲以上的外國人在接受查證時,移民署人員得要求其出示證件。此外,《移民法》規定,外國人在台灣不得從事與停留或居留原因不符的活動,男子因免簽來台,卻被發現有非法工作的情形,符合驅逐出境的要件。蔡政杰強調,在查緝該名男子過程中,專勤隊人員並未強行拘押或使用手銬,且完全遵守法律程序。該名男子同意配合調查,並在回家整理行李後,與移民署人員前往勤務處所接受進一步查證。而根據《就業服務法》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條文,該名男子因非法工作違反法令,必須被驅逐出境。蔡政杰指出,許多社會輿論集中在該名男子23年前的犯罪紀錄是否仍具法律效力,他解釋,移民法中並未規定犯罪紀錄的消滅年限,因此男子的犯罪紀錄仍是驅逐出境的正當理由之一。他進一步說明,移民法的立法宗旨在於維護國家安全,對於具有犯罪紀錄且可能對社會治安構成威脅的外國人,政府有責任禁止其入境,確保國民安全,「對於這次將男子驅逐出國,我們已經善盡公務員依法行政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