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聘任
」 教育局 女老師 幼兒園 老師 霸凌打臉議員指控拖延處理虐童案 北市府:立即懲處終身不聘任
位於台北市民生社區的「平安新村教保服務中心」爆出幼兒園教保人員虐童、猥褻,受害孩童高達25名;市議員許淑華揭露,蔣萬安市府經拖延對該名涉案人員進行懲處。對此,台北教育局駁斥表示 ,面對教保員不當對待事件即立刻予以停職;更何況全案以最快速度完成調查,認定陳姓教保員行為屬實即採最重懲處60萬元且終身不聘任。教育局指出,面對幼兒不當對待事件皆積極調查,窮盡行政調查手段,以最快速度完成調查,面對議員質疑調查時間太慢、態度不積極,教育局駁斥與事實不符,更是打擊教育局及調查小組委員的努力。針對該名涉案人員的懲處,教育局表示,8月中旬獲報該中心之陳姓教保員涉及不當對待幼兒,立即召開緊急應變小組命其8月20日起停職接受調查,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7條規定有關「暫時停聘、停職、停止契約執行」等均為暫時性保護措施,會依據當事人不同的職務及進用方式而適用不同名稱。教育局表示,接獲通報第一時間查扣監視器畫面,調查小組於調查過程查閱113年6-8月監視器畫面,發現有其他兩名教保人員涉及體罰幼生,認有與幼生隔離之必要,9月3日即命兩人停職接受調查。行政調查完成後經認定委員會之審議,認定3人不當對待幼生行為屬實,11月21日裁罰陳姓教保員採最重60萬元且終身不得任職,餘2人裁罰40萬元及4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教育局進一步指出,因發生違法對待幼生事件,該局除已在第一時間要求該教保教構不得招收新生外,也已於認定委員會11月11日認定後,於11月20日行文國防部,通知國防部於一個月內終止委辦契約事宜。
國防部幼兒園驚傳2教保員虐童 教育局重罰60萬「公布姓名」
國防部委託實踐大學辦理的中山區某幼兒園驚傳虐童事件,沈姓與鄭姓教保員被檢舉長期對年僅2歲的幼童進行不當管教,包括用膠帶封住孩子的嘴、推打頭部及大聲吼叫,理由僅是幼童吃飯速度過慢。事件曝光後,台北地檢署於昨(9日)正式對沈、鄭兩人提起公訴。而台北市教育局也對兩名教保員處以60萬元罰款,在官方網站上公開兩人的姓名,並終身禁止兩人從事教保工作。台北教育局指出,於2023年8月9日接獲家長陳情通報後,即依調查處理辦法受理並啟動調查程序,於當年11月23日完成調查,經提送本市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認定委員會,認定沈姓與鄭姓教保員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0款認定終身不得聘任為教保服務人員,依教保條例第40條第1款分別裁處最重罰鍰新台幣60萬元,並公布沈姓與鄭姓教保員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於本局「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網站。至於本案是否有「相關人員是否有知悉未通報」及「其他教保服務人員有無不當管教」情事,台北教育局也另組調查小組調查,於今年2月26日完成調查,依法經認定委員會決議,知悉未通報部分,依情節輕重裁處時任園長6萬元罰鍰及3名教職員分別3萬元罰鍰;其他教保人員涉有違反不當對待部分,經調查認定其中1名教保員有情節重大之不當管教、體罰等違法行為,裁處6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及教保服務機構名稱,且2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另1名教保員接受12小時情緒管理、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餘2名教保員不當管教行為發生時點為2023年3月1日幼照法修前,依法移送社會局續處。台北教育局表示,為維護該園幼生受教權益,提升教保服務品質,教育局於今年3月26日重新甄選承接法人,經非營利幼兒園審議會甄選結果,決議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自今年8月1日承接該園,教育局亦組成專案小組,協助兩法人移交事宜。另涉本案違法事件之教保相關人員皆已離園,教育局同時提供幼生輔導支持方案,面對幼兒園不當對待事件零容忍,積極守護幼兒學習權益。此外,台北教育局同步聯繫「台北市公立及非營利教保服務機構需要協助幼兒專業輔導服務方案(北區)」承辦單位,啟動幼生輔導措施。而需要協助之幼生在家長、園方及輔導方案承辦單位三方合作下,歷經約半年輔導、觀察及心理評估等措施,目前幼生在園學習適應狀況良好。台北教育局說明,事發後教育局亦全面檢討督導及稽查機制,盼能嚴謹防範違法事件之發生,教育局提醒家長如發現機構疑似違法情事,均可透過台北市陳情系統1999向教育局檢舉。
25歲女師「放課特別授業」教人與人連結 國中弟全身吻痕…媽氣炸報警
北部1名25歲國中女老師在校任職期間,結識該校1名15歲男學生,不料她明知對方是未成年少男,竟將其帶到租屋處3度發生性關係。少男母親事後發現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氣得到學校討公道,並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女師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判決書指出,被告曾任職於北部某國中,期間認識該校15歲男學生,其明知對方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男,竟基於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之犯意,分別於去年5月25日、5月26日及5月27日,在未違反少男意願的情況下,3度發生性關係。男學生母親發覺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因而至學校查訪並報警,由員警循線查悉上情。法院審酌,被告犯後在僅有被害少年之指述證據下,除於警詢飾詞卸責外,於偵訊及準備程序均坦承犯行,並呈上悔過書,深切自責,可見其確有悔意,同時亦表明願與男學生母親和解,然告訴人未到庭,而未能達成調解,因此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針對本案,教育局說明,該師所屬國中前於2023年5月29日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調查,認定當事人性侵害成立,並終止聘約,且議決該師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教育局業已於同年10月30日核准解聘,後續並登載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管制,各階段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等學校及教育機構,都不得進用該員。
北市教育局設「不適任人員專區」! 揭22幼兒園狼師姓名、機構
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性侵案讓全台父母人心惶惶,其任職的男教保員毛畯珅,涉嫌猥褻、性侵逾20名女童,更留下6百多部私密影片,但後續幼兒園不僅繼續招生,還續聘狼師,引起公憤。對此,北市教育局15日起在教育局網站設立「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公布涉及性別及不當對待事件者的名單,除了讓資訊更透明,也方便家長們即時查詢。北市教育局表示,為能促進幼兒園不適任人員資訊更加公開透明,北市政府教育局已於教育局網站首頁建置「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 ,未來涉及性別及不當對待事件者,如經本市認定委員會認定終身或1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於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不適任行為人及其機構名稱均公告於此專區。另外,專區除了資訊公告外,還有主動便民查詢功能,民眾只要輸入機構或行為人名稱等關鍵字進行搜尋,就可以查詢到相關人員所違反之法規、機構資訊及機構設立許可字號等資訊,讓家長即時掌握資訊。教育局也提醒家長,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及《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相關規定,教保服務機構應將設立許可證書懸掛於園內之明顯處所並公開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之學(經)歷、證照;家長於選擇教保服務機構時,應先確認該機構是否為合法設立之機構,另可透過各園所公開之人員資訊,了解教保相關人員學經歷及配置情形,透過專區查詢即可知悉相關機構及人員有無違法情形,如發現機構違法情事,均可透過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向教育局檢舉。目前在網站上可看到有22名不適任者,資訊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違反法條、任職之教保服務機構,其中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的教保員毛畯珅其資料已在8月9日上版。
新北私幼教保員「體罰5童」行徑曝 教育局重罰60萬!勒令園方停招
新北市三重區私立學仕幼兒園傳出教保員不當對待幼生案件,命令幼生以拱橋動作支撐身體、拿簿本等物品打幼生頭或肢體,受害人數共5人。對此,新北教育局回應,已構成體罰之違法行為,處以該師最重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聘任。新北教育局表示,今年5月底接獲檢舉通報,當日立即到園稽查並將行為人停職不得接觸幼生,全案經行政調查並經委員會決議認定屬實,依規定嚴懲重罰行為人林姓教保員及幼兒園,並公告姓名且終身不得聘任,同時勒令該園自即日起停招。教育局指出,林姓教保員任職該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逾6年,任教班級為大班,經調查訪談與勘驗監視器畫面後,查證林姓教保員確有命令幼生以拱橋動作支撐身體、拿簿本等物品打幼生頭或肢體、罰幼生長時間做空手跳繩動作等行為,經調查認定受害幼生共5人,已構成體罰之違法行為,處以該師最重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聘任。針對教保服務機構管理疏失部分,查該園有師生比不符、聘用未具教保資格人員從事教保服務及分科教學等違規情事,裁處該園負責人12萬6千元罰鍰;針對不當管教部分,依規定裁處負責人最高6萬元罰鍰,並勒令該園停招,停止招收新生,確保舊生就讀權益,同時督導該園召開全園家長說明會,妥適與家長說明違法情形、園內教保服務人員配置及後續改善措施,並應妥適辦理相關退費事宜;針對該班幼生部分,教育局逐一聯繫並積極協助幼生家長個別需求。教育局嚴正重申,對於不當對待幼生行為絕對零容忍,任何違法行為絕對嚴懲不貸,同時針對教保服務機構師生比不符等違法行為強力落實不定期稽查與訪視,督導全市幼兒園園務管理,並於各管道加強宣導正向管教作為,開設輔導管教、情緒管理與班級經營等相關研習,提升教保服務人員班級經營與正向管教知能,全力守護幼生就學安全。
高科大2教授爆收賄!「找槍手幫寫論文」護航學生拿學位 師生下場曝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及唐姓教授疑似收受賄賂,協助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檢方日前發動搜索,傳喚2名教授及鄭姓學生等8人到案,訊後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法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王姓教授以20萬元交保、唐姓教授10萬元交保,鄭姓學則以5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嚴維德、盧惠珍偵辦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及唐姓教授疑似收受賄賂,協助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案件。檢察官 22 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執行搜索及傳喚被告王姓及唐姓教授等人到案。王姓、唐姓教授及鄭姓學生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渠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爰依法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分別以新臺幣20萬、10萬、5萬交保。另劉姓、陳姓、江姓、葉姓、蔡姓等5名學生經檢察官訊問後,則均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對此,高科大今(31日)發出聲明,本案於今年6月18日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向媒體陳述學位論文爭議事件,當時本校即已主動啟動相關調查,後續經檢方展開調查後,本校完全配合並尊重司法調查。事後處置方面,高科大表示,針對學生學位論文部分,將依本校「碩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舞弊處理要點」進行調查及審議,並對涉案學生予以調查。經調查後,若涉案學生違法行為屬實,則依前開處理要點規定,將該生的畢業資格與學位論文予以撤銷,並以退學論處。教授部分,高科大指出,如有相關違法事證或當事人承認犯罪事實,將依「教師法」及本校「專任教師聘約」規定,召開三級教評會審議,並依審議結果辦理。倘涉案教師經判決有罪確定,本校即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事宜。高科大強調,目前案件仍在司法偵查中,尚未起訴,仍待司法偵審調查,本校秉持「毋枉毋縱」的嚴正立場,配合司法機關查察,並立即啟動校內相關處置措施。
板橋虐童2惡師曾獲「資深表揚」 新北教育局急撤獎勵資格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福音幼兒園傳出3名教保員涉嫌對8名幼童不當體罰,新北市教育局調查後祭出重懲,不僅對3名教保員開罰3萬至60萬元罰鍰,並勒令終身不得聘任;幼兒園負責人也挨罰6萬元並勒令停招。3名教保員中,有2名教保員去年曾獲新北市教保人員「資深獎狀」,新北教育局22日表示,已撤銷2名涉案教保員的獎勵資格。福音幼兒園今年3月傳出不當管教事件,園內3名老師遭家長舉報動手推撞、拍打學生、用棉被甩臉等,其中一名江姓幼保員還因幼幼班孩童尿褲子,竟當眾扒褲羞辱,叫來其他學童圍觀嘲笑,讓孩子身心受創。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教育局在4月接獲家長陳情後,立即依規將涉事教師停職,啟動調查並分別裁處3位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並分別罰鍰60萬、30萬及3萬元。6月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並對負責人罰鍰6萬元,勒令該園停招。然而,涉案教保員中,有2人傳出曾獲新北市教育局頒發「資深人員獎狀」,引發外界質疑。新北市教育局22日表示,經查有2名教師於112年度,因教保人員年資滿10年獲「資深人員獎狀」,但強調與績優人員表揚非屬同獎項,市府已撤銷2名資深人員的獎勵資格,並將追回獎狀。新北市教育局重申,對於幼兒任何不當對待「零容忍」,任何違法行為絕不寬貸。
8童遭虐!恐怖幼兒園扒男童褲逼露鳥、抓腳倒吊 3惡師遭移送姓名曝光
新北市私立福音幼兒園爆發不當管教案件,其園內教保員江宜芳、張雯如和高維萍,遭控對8名孩童施暴,甚至因男童尿溼褲子,抓起其雙腳導致男童頭部重摔倒地,還公開扒褲逼孩子露鳥讓其他同學嘲笑,教育局對江處60萬元罰鍰,高和張則各處30萬元並公告其姓名,警方也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及傷害罪嫌移送新北檢偵辦據了解,張和江因在幼保界服務超過10年,張、江還曾榮獲「112年度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資深人員」,私底下卻極其惡劣,甚至多次對園內孩童動粗。家長指控,江因男童尿溼褲子,抓起其雙腳導致男童頭部重摔倒地,甚至當中脫下孩童褲子逼露鳥,還要讓其他同學「一起笑他」,張更曾在午休期間,將棉被蓋住該男童,隔著棉被毆打其臉部,導致孩童身心嚴重受創。此外,3名老師還曾掐、捏、推、打孩子,甚至出腳踩、踹幼童,還以書本、掃把等施暴,有孩子因用完餐沒收餐碗,就被老師推去撞桌子導致手部瘀青,也有孩子被毆打腿部、棉被甩臉,遭虐孩子更因此對上學心生畏懼。直到2024年5月間,該幼兒園家長到幼兒園幫自家小孩辦理離園手續,竟目睹有老師正對孩童用力拍打,家長立刻通報教育局,教育局啟動調查後約談相關人等並調閱監視器,全案因此曝光,多位家長詢問孩子,這才發現有8名孩童遭受虐待。家長則氣得報警,如今該幼兒園已被勒令停招,3名老師姓名也被教育局公布,並處以60萬到30萬元罰鍰,另處以終身不得聘任、3年不得聘任及接受輔導管教等課程。警方也介入調查,高女、江女及張女等3人已到案說明,後續將依刑法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及傷害罪嫌移請新北檢偵辦,並持續釐清有無其他涉案人及受害幼兒。
恐怖幼兒園逼男童露鳥棉被蓋臉打頭 教育局勒令停招公告幼兒園姓名
新北市私立福音幼兒園遭控不當管教,其園內3名教保員多次對孩子們暴力相待,不僅巴頭導致瘀青,還曾逼幼童在同學面前露鳥,該名幼童更因羞憤而爆哭,家長指控園方多次縱容,至少8孩子受害,教育局則回應,已勒令該幼兒園停招,依規定嚴懲3位行為人,並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家長指控,涉嫌不當管教的教保員包括幼幼班江姓導師、張姓教保員和高姓教保員,而張、江還曾榮獲「112年度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服務資深人員」,私底下卻極其惡劣。據了解,這3名教保員會因孩子沒吃完飯、笑到趴在地上和不小心尿褲子等行為而暴力相待,曾以手掐、捏、推和打方式施暴其中一名男童,江甚至因男童尿溼褲子,抓起其雙腳導致男童頭部重摔倒地,甚至逼孩子露鳥讓其他同學嘲笑,張更曾在午休期間,將棉被蓋住該男童,隔著棉被毆打其臉部。家長們指控,至少8名孩子遭受不當對待,江的施暴行為更早從2022年5月開始,當時江拍打孩子頭部導致瘀青,並在家長要求下寫道歉信,而家長多次向園方反應,園方起初避重就輕,後來才坦承不當管教,目前已有多位家長提告。新北市教育局表示,4月接獲家長陳情幼生疑似於私立福音幼兒園遭受不當對待當下,立即依相關規定將行為人停職,並立刻啟動調查,該案已完成調查,並經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會議決議。由於本案因涉及體罰與不當管教多名幼生,教育局分別裁處3位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列管3年及接受研習;並分別罰鍰60萬、30萬及3萬。並於6月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此外,針對幼兒園督導管理疏失部分,教育局已依規定裁處負責人最高6萬元。為維護幼生安全,教育局勒令該園停招,該幼兒園於6月即無招收新生,針對該園部分,本局已嚴正要求該園召開家長說明會,妥適與家長說明違法情形、園內教保服務人員配置及後續改善措施,並於113學年度解除該園準公共幼兒園契約。教育局表示,於6到7月間持續與本案幼生家長聯繫,以確認並協助家長個別需協助事項,同時已督導並確認該園妥適辦理本案家長退費事宜;另,家長需相關法律諮詢,教育局立即提供協助。
高雄女老師長期霸凌學生…威嚇「把你切開判死刑」 教育局要求解聘
高雄一所國小的女老師傳出不當管教,不但以言語、肢體霸凌學生,還不准學生喝水、上廁所,尿褲子也不准換,導致班級至少3人身心受創就醫,氣得22名家長憤怒連署要求解聘。高市政府啟動調查程序,今(7日)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該名女老師的下場也出爐了。據了解,這名女老師年約55歲,在國小帶班1年多,班上28名小二學生不少人出現焦慮、做惡夢等症狀,因為老師放話「我絕對會偏心」,還說一些和「死」有關的事,還不准學生喝水、上廁所,還曾拿書本打學生,家長溝通都沒改善。家長錄音蒐證,錄到很多誇張言語,上課教到「刑」字,竟問學生「要不要過來我把你切開判一次死刑,我告訴你喔,以前最恐怖的死刑不是切脖子喔,是切肚子。你說切脖子比較恐怖還是切肚子?」還曾對學生說「把你煮熟、放冰箱裡」、「窗簾線吊死小孩」等,造成學生陰影,回家後把娃娃吊在窗簾線上。這名女老師在學校任職10多年,是長期慣犯,被她教過的學生,曾在上課時想上廁所,結果被訓斥「你是不是膀胱無力、屎尿多」、「一天到晚都要上廁所」,害學生上學都不敢上廁所,還有至少3人因長期言語、肢體霸凌身心受創,上課喝水、上廁所都會被處罰,氣得班級22名家長連署要求校方解聘該名女老師。針對此事,教育局啟動府級霸凌調查程序,督導學校依法停聘涉案教師3個月並展開調查。今天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該名女老師已構成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師解聘要件,教育局要求校方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若有霸凌情事,應予解聘,且應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教育局並將追究行政責任,以維護學生權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幼稚園師「剪刀恐嚇童」 驚爆霸凌20生…園長赴派出所說明
台中市大里區一間私立幼稚園被爆料,有老師拿剪刀恐嚇學生,高達20人受到霸凌。教育局得知後,已啟動調查小組釐清,警方也要求園長到派出所說明,進一步釐清真相。家長投訴,幼稚園某位老師不滿自家女兒沒聽她說話,就拿剪刀恐嚇要刺眼鼻,沒想到教育局前往欲索取監視器畫面,園方卻未提供,並已將事發畫面格式化刪除。議員江和樹今(22日)帶著投訴家長現身,家長指控該名老師到任約1年多,有5、6名幼童被遭受到不同程度恐嚇、霸凌。園方表示,該名老師已經調離現職,解釋當時是剪紙美勞,並非要嚇孩童,不過這個說法不被家長接受。江和樹指出,該幼稚園是一名林姓負責人所有,去年旗下另間幼稚園也發生幼保員疑似對幼童有不當對待,遭教育局認定不得聘任2年,並將幼稚園撤照,如今旗下幼稚園竟又傳出類似案件。家長透露,該幼稚園仍有負責、照顧小朋友的老師,園方目前有和5名家長達成和解,最高例賠償9萬元,但認為校園安全不該是用錢解決。至於該名老師,已被園方暫時禁止進入園內,靜候調查。轄區警方證實,有要求林姓園長到派出所說明,目前暫無接獲家長提告。據悉,江和樹與名位家長今天下午前往幼稚園,期望與園方商討後續處理事宜,但等了將近40分鐘,園長沒有露面,打電話也不回應,更一度稱在派出所作筆錄,不過,據傳園長中午就已經離開。對此,江和樹表示,家長只是希望和園方有共識,討論後續如何處理,園長完全不露面,家長也不知該如何是好,呼籲園長應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涉嫌「多次性侵男高中生」…花蓮女老師遭解聘 監察委員揪「案情3疑點」出手查了
花蓮某高中爆出校園性侵事件,一名女老師涉嫌利用職權與男學生發生性行為,儘管涉案女老師已被校方解僱,不過此事在多年後才被舉報,監察院認為其中內幕重重,將出手展開調查。監察院表示,一名知情人士於2022年向花蓮縣某高中陳情,指多年前女教師疑利用教師身分與未成年男高中生多次發生性關係,此事多年後才被舉報,校方才開始進行調查,事後該名涉事女教師已被解聘,且1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不過案情仍有諸多疑點仍待查清。為了釐清真相,監察委員紀惠容已申請自動調查,質疑該案是否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之處理規範,且侵害男學生一案事隔多年後才被爆出,期間是否存在延宕通報的情況,而主管機關教育部在督導學校落實通報機制,又是如何執行與處置,相關案情及調查過程有無違誤,監察院將介入徹查。
侵犯男童產子重判17年半…桃園女師壓線提上訴 男嬰現況曝光
桃園一名國小女老師在擔任導師期間,侵犯班上一名男學生,9度發生關係甚至懷孕生子,引發軒然大波。法院審理後,判女老師17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遭解聘、終身不得聘任。對此,女老師不服判決結果,在日前壓線提上訴,而男嬰的現況也曝光了。女老師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間,侵犯男童得逞,後來還懷孕產下1子。不過,她否認性侵,辯稱只有發生過1次,還是被男童強迫的,「至於男童說的9次,都是子虛烏有」。然而,法官認為男童的證詞具體明確,若非親身經歷,很難詳述相關情節,更痛批女老師為滿足自己私慾,對學生侵犯,造成對方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審理後合併處17年6個月徒刑,但女老師不服提上訴。女老師產下的男嬰,目前發展良好。(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經過桃園市家防中心探訪,女老師產下的男嬰在其家人照顧下,各發面發展良好,社工確認外公、外婆、阿姨等家人都可以協助照顧,都沒有不妥當的地方,若有照顧不妥的通報,或其他違法事項,家防中心才會依法介入。需要注意的是,因為男嬰父親不具有「法定上父親」身份,若性侵案定讞,女老師必須入獄,男方家長沒有提出「認領」的法律行為,男嬰仍可以繼續交由女老師的家人照顧。《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金門狼師逼女學生「不穿內褲」拍性感照 裁決結果大逆轉…家長怒了
金門驚傳有國中代課老師長期要求女學生拍攝性感照,甚至要求不穿內褲,讓學生感到不舒服提告,受害者逼近30人,引發軒然大波。原本在6月底完成調查,裁決男老師終身不得當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並通報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但對方不服提申覆,結果大逆轉,如今僅懲罰4年不得聘任,未來仍可以繼續教書,讓家長大為不滿。據了解,該名陳姓男老師任教多年,熱些協助拍攝學校熱舞社活動表演照,也會邀請女學生拍攝「定裝照」,長久以來並無異樣,但近日卻遭女學生控訴,要求在只有一片簡易隔板的視聽教室內換衣服,還以配合服裝美觀為由,要求「裡面不要穿內褲」,令女學生覺得不舒服,向班導反應後,事情才曝光。沒想到,案情如滾雪般越滾越大,有越來越多女學生出面,人數多達20餘人,其中有多位都是已畢業的熱舞社學姐,代表男老師惡行已達5、6年之久,但多數家長害怕孩子遭到男老師報復會有危險,而不敢出面提告。該校性平會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在6月28日完成事實認定及調查報告,認為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不過,陳姓男老師對結果不服,提起申覆成功,重啟調查後認定雖然老師作法不當,但未達到終身解聘的程度,改為停聘4年。家長收到決議通知書十分不滿,痛罵縣府和校方根本是包庇,揚言要串連其他家長到金門縣政府抗議,以免再有學生受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北市幼兒園「園長之子」性侵12女童! 他被逮噁喊:想看小朋友反應
台北市某幼兒園今年爆出男老師猥褻性侵女童,且狼師竟是園長的兒子,事件曝光後,警方陸續接獲家長報案,受害女童爆增至12人,男老師被逮後一度坦承犯案,還供稱是因為「想看小朋友的反應」才會這麼做,不過隨後又「否認性侵」強調只有猥褻,日前台北地檢署已依涉嫌違反未成年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據了解,該名年約30多歲的男老師,在媽媽開設的幼兒園任職2年多,期間多次利用老師身分觸碰女童私密處,甚至伸進下體性侵,若是女童反抗還會拿消毒水瓶子打臉,逼孩子乖乖就範,直到受害女童返家向家長述說煩惱,整件惡行才因此曝光。狼師遭逮後坦承,自己的確有對女童進行猥褻、性侵,而之所以犯案是因為「想看她們的反應」,不過隨後他又改口否認性侵,強調只對女童做出猥褻行為,針對該起妨害性自主案,近日台北地院已經開庭審理。不過令人無奈的是,礙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媒體不得報導及揭露相關資訊,因此仍有不知情的家長將孩童送至幼兒園,讓不少家長後悔莫及。對此,法界人士喊話,雖然《兒少法》立意良善,但某些情況下卻是「保護加害人」,呼籲中央應該修法完善制度,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重演。對此,教育局做出回應,並表示正視此重大事件,自112年7月中旬接獲園方通報後,立即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組成審查小組,受理案件並展開正式調查,旋即要求該園應有預防措施將該員停職(7月25日園所已函報離職),不得再進入幼兒園,阻止該員有機會接觸幼生,並責成園所停止所有招生。本案經調查結果行為人對園內案生有性侵害及性騷擾行為屬實,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該園所112年10月1日已廢止設立許可,教育局已協助幼生轉介其他園所,並依家長需求轉介家防中心或兒福聯盟進行家長或幼生之輔導。《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教育部訂教保人員管教注意事項 罰站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
在幼兒園或托兒所任教的老師或教保員,時常因為管教學童而動輒得咎,教育部近日訂定及實施「教保服務人員輔導與管教幼兒注意事項」,規定教保服務人員採行的輔導與管教措施,應與幼兒不當行為的情節輕重相當;可以罰4歲以上幼兒站立,但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每日累計不得超過20分鐘。教育部說,教保服務人員輔導與管教幼兒,應先了解幼兒行為之原因,針對其原因選擇處理問題之適當方法,優先採取輔導及正向管教措施,並視情況調整。教保服務人員採行之輔導與管教措施,應與幼兒不當行為之情節輕重相當,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措施時,應選擇對幼兒權益損害較少者。教育部建議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所表現之良好行為與逐漸減少之不當行為,應適當給予鼓勵;應教導幼兒,未受鼓勵或受到批評指責時之正向思考及因應方法,以培養幼兒承受挫折之能力及堅毅性格;不得因個人或少數人之行為而連帶處罰其他或全體幼兒。教育部指出,教保人員基於導引幼兒發展之考量,得採取一般管教措施。例如,請4歲以上幼兒站立,進行思考反省或調整情緒,但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每日累計不得超過20分鐘;以約定或規制方式,適當限制幼兒參與部分活動,例如因多次破壞教室內之教具、玩具,於約定時間內,幼兒暫時不能參與教具、玩具操作。教育部說,教保服務人員為制止、排除或預防幼兒危害行為之必要緊急處置措施,非屬違法行為。例如,幼兒有拳打腳踢、砸東西、攀爬到危險的地方、情緒過激大聲哭鬧尖叫等行為,以致有傷害自己或他人之虞時,教保服務人員得運用暫時性之肢體強制力(如環抱、緊抱、帶離團體等),協助幼兒停止該危險行為。教育部也表示,教保人員若對學童有有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體罰、霸凌、傷害、公然侮辱等行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附設幼兒園之公立學校調查確認,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且終身或1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
新竹女老師飆罵「站壁的、犯賤」 學生被罵到「當場暈倒」!她冷眼甩頭走
新竹某高中一名孫姓女音樂老師在課堂上數次情緒失控,對學生辱罵「老公和別的女人上床」等,甚至還曾把學生罵到昏倒。校方認為孫姓女老師的行為造成學生身心傷害,因此決議不續聘,並1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孫姓女老師不服提出上訴,不過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前審見解,判孫姓女老師敗訴確定。判決書指出,孫姓女老師在課堂上以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言詞對女學生性騷擾,之後經過校方性平會調查後,認定孫姓女老師確實以「老公和別的女人上床」或「有一個女人到她家,幫她老公洗衣服」等言語指責學生,顯已影響人格尊嚴,因此陸續記過2次、申誡一次。然而,孫姓女老師類似行為不只一次,另有一名女學生控訴,孫姓女老師多次以侮辱性字眼(如犯賤、作賤自己、站壁的、cheap、勾引)形容女學生之行為,使學生感到不適。校方調查後認為此事屬實,於2017年2月決議不續聘孫姓女老師,並1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此外,孫姓女老師也曾於2014年12月間在校內辱罵弦樂社社長,導致該生因此身體不適昏厥,結果最後竟未協助送醫,便逕行離去。孫姓女老師不服校方決議,因此提出上訴。不過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前審見解,判孫姓女老師敗訴確定。
明星國小男師爆性騷「20人受害」 熊抱女校友強拉坐腿…她控校方縱放
政治大學附設實驗小學1名鄭姓教師被控性騷,已畢業的女校友踢爆,鄭師曾把她強拉到大腿上坐,還從身後突襲熊抱,甚至說「妳應該要拒絕我」,且受害者高達20人。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8日)陪同受害者舉行記者會,受害者A控訴,自從她發文踢爆狼師,陸續收到多名受害人反映,甚至有人被鄭師用手伸進內褲侵犯。A女在記者會中表示,她就讀高中後曾單獨返校看望國小老師,卻遭到鄭師從背後環抱,還被強拉坐大腿,對方更稱「妳應該要拒絕我」,後來自己上網發文,陸續收到多達18位受害者陳述類似經歷,其中有人遭該師伸進內衣摸胸部,甚至有人被鄭師用手伸進內褲侵犯,這才驚覺並非個案,決定站出來發聲。A女指出,其中一位受害人曾向其他師長反映,不料老師與校方均未善盡通報義務,甚至要求她私下協調和解;不僅如此,另位受害者也曾在問卷自陳遭鄭師性騷經驗,事後卻被校方以公開廣播方式令其前往學務處,使當事人心生畏懼,不敢繼續投訴,顯示政大實小未積極處理,在20年間2度縱放狼師。對此,北市教育局指出,北市某國小教師遭檢舉疑涉性騷擾事件,該校於6月9日晚間接獲校友電話舉報,旋即召開緊急會議並進行校安通報,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處理,教育局亦要求學校嚴正處理,即日起依法避免涉案教師再接觸學生。教育局說明,該校於6月12日召開性平會議及教評會議,其中性平會決議受理調查,並將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且要求老師於調查期間請假不到校,避免接觸學生;而教評會則依法定程序決議,將召開本案第2次教評會,通知老師到場針對調查期間將先停聘的部分陳述意見,屆時會決定是否予以停聘。北市教育局重申,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若師生性別事件確認,嚴重將依教師法第14條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另依被行為人的需要提供相關輔導及協助事宜。為提供學習溫馨安心的學習環境,教育局針對性別事件防制提出3大作為,以杜絕校園性別事件發生:一、督導學校落實內控機制:定期視導學校性別教育宣導、安全空間改善、事件處理、輔導措施等作為,另將針對年度校園性別事件通報數量異常之學校,進行不定期督訪,以減少校園性別事件發生,並強化學校防治作為。二、落實學校性別教育課程:要求本市各級學校強化教職員工及學生性別平等教育及對性侵害、性霸凌及性騷擾之法律認知,尊重及捍衛自己與他人的身體自主權,要求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及教學成果公開在學校網站性別平等教育專區,並於性別平等教育專區公告提供學生通報管道,讓學生能安心即時反映相關案件。三、杜絕不適任教師入校園:另請學校於任用或進用專、兼職人員前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執行查閱,以防堵不適任者進入校園服務。教育局也呼籲相關當事人勇於舉發,將全力給予保護與支持,並要求學校以最嚴謹的態度,積極落實調查處置程序。
國中狼師性騷近30名女學生 情節嚴重終身不得聘任
金門縣今年4月驚爆某國中陳姓代課老師長期以邀約拍照之名,要求熱舞社女學生穿著「蘿莉風」服裝供其拍攝性感照,甚至不穿內褲,令女學生「不舒服」提告性騷擾,外傳受害人數近30人。金門縣教育處調查結果17日出爐,陳姓老師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據了解,陳姓代課老師邀約熱舞社多名女學生,換穿「蘿莉風」制服拍攝性感照,時間長達5、6年,外傳受害學生包含已畢業的學姊近30人。校方性平委員會因調查過程中有跨校疑似個案,為配合上課時間安排訪談,無法依原預定進度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遂申請展延1個月,日前於期限內完成調查且經學校性平會議處後,函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處昨公布調查報告,經學校調查小組針對檢舉人、申請調查人、疑似被行為人、關係人與被申請調查人多次查訪與交叉比對,認定行為人作法與客觀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相悖,且罔顧師生間的關係界限、權力界限與身體界限,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教育處長孫麗琪表示,處理結果將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倘對處理結果不服向學校提出申復者,學校亦應依防治準則第31條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另關於該師終止聘約,教育處會請學校通報至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
金門某國中驚傳性騷擾!調查結果曝光 狼師終身不得再聘
金門地區今(2023)年4月中驚爆某國中陳姓狼師邀約該校熱舞社女學生,因不當要求穿衣字眼令女學生「不舒服」遭提告性騷擾案調查結果出爐,其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據了解,發生於金門的這起國中校園性騷擾案,是1名陳姓代課老師疑似長期「邀約」該校熱舞社多名女學生,換穿火辣「蘿莉控」制服在校內的視聽教室或外出拍攝性感照,時間長達5、6年之久,外傳受害的學生包含已畢業的「學姐」人數累計已近30人。因調查過程中有跨校疑似個案,為配合其上課時間安排訪談,無法依原預定調查進度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遂申請調查展延1個月,日前於期限內已完成調查且經學校性平會議處後函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根據縣府教育處今(17)日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該案經學校調查小組分別針對檢舉人、申請調查人、疑似被行為人、關係人與被申請調查人進行多次查訪與事證交叉比對後,認定該案行為人其作法與客觀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相悖,且罔顧師生之間的關係界限、權力界限與身體界限,造成學生、家長、校園普遍不安,其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教育處長孫麗琪表示,學校已經該案之調查報告與性平會會議紀錄函報教育處,教育處後續將依法召開縣層級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嚴加審核校方全案調查程序及懲處措施,並要求學校務必踐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之法定程序,將處理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倘申請人或行為人對處理結果不服向學校提出申復者,學校亦應依防治準則第31條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另關於該師之終止聘約,教育處會依法辦理並請學校至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進行通報。孫麗琪也強調,校園性平事件處理機制應更積極細膩,對任何時間發生的性平事件,均要求學校依規審辦,後續在預防方面,教育處會持續強化教師專業倫理、宣導學生自我保護觀念與性平教育宣導,希望透過落實性平事件的預防、處理與輔導作為,以確保學生的安全,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