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投訴
」超雷女房仲不停「關心男友私生活」 不怕投訴反嗆:我爸店長
買房找房仲竟然遇到綠茶婊!有位網友表示,她打算和男友結婚買房,起初以為房仲很熱情,之後一天狂傳1、20則訊息,「從原本分析房市,到最後竟然關心他的私生活。」女房仲還嗆說,她爸是店長不怕投訴。原PO近日在《Dcard》發文說,「她和交友7年的男友打算畢業後一起結婚、買房,大學這幾年我們就有一起規劃,一起努力兼家教、打工、實習。」沒想到竟然會遇到一個超雷房仲,「而且後來每天都會打一兩通電話給我男友。從原本分析房市,到最後竟然關心他的私生活。」還會傳性暗示的表情符號給他原PO表示,她覺得很傻眼,不知道為何房仲要這樣,他們差點結婚變分手,「之前還有看到網路上面房仲說『為您戴鋼盔往前衝』,我看她是『為您戴綠帽往前衝』,到底是房仲還是交際花,其他房仲有這麼誇張嗎。」女房仲攻勢不斷,約原PO男友出來走走。從原PO貼出的聊天紀錄可見,男友跟女房仲說如果她再這樣騷擾,就要去舉發她。女房仲回說,「喔,反正我爸是店長,珍愛久久喔。」原PO表示,「預計明天打去總公司,看看她這個店頭爸爸能護多久。」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回應「真心建議已經知道此女居心叵測,馬上封鎖。現在仲介公司很多,不是只有她才能介紹房子」、「房仲服務真周到,順便要不要生個孩子」、「幹嘛罵人家綠茶啊,這也是一種手段啊,不喜歡找別的房仲就好了」、「感覺看了一部後宮甄嬛傳,只是這裡的安嬪也太嫩,如果真的看房子最後被房仲篡位,會不會太好笑了」。
建商奧步不交屋1/爆料投訴沒在怕 「每坪加3萬交屋」20戶聯合提告
近年原物料飆漲,讓不少2年前推預售案的建商吃不消,甚至使出「收回調價再出售」奧步。日前一位高雄買家上網爆料,「建商每坪加價3萬元才交屋」。CTWANT記者追蹤,投訴人之一的吳先生無奈地說,「面對輿論,建商沒在怕,現在轉為不承認合約價含裝潢,不要臉天下無敵!」該糾紛預售案為「漢神棧」,基地就位在高雄市苓雅區漢神百貨附近精華地段,坪數規劃2房19~24坪。CTWANT記者調查,「漢神棧」為高雄在地建商國聯地產興建,共70戶住家,兩年前預售時就完售,此次爭議起源有部分住戶收到漲價才交屋的通知,目前自救會約20戶打算聯合提告。自救會成員之一的蘇先生,8月13日先在爆料公社投訴,「建商以原物料大漲為由,通知我所購買的建案『每坪價格調漲3萬』,要嘛接受他們的條件,要嘛他們不交屋!」接著,越來越多受害者站出來指控,建商不僅延遲交屋,如果不接受加價,就只能選擇退戶,或是法院見。另一位已購客吳先生向CTWANT記者透露與建商交涉過程。2019年10月,他以每坪31.5萬元含裝潢購買2房頂樓戶,預計2021年底完工交屋,去年第三季收到建商以缺工為由要延後完工,心想共體時艱因此簽了同意書,隨後又接到建商通知不承作裝潢及贈送家電傢俱,折讓裝潢工程款後相當於每坪25.18萬元。「不過去年底台積電宣布進駐楠梓後,高雄房價亂漲一通,今年初建商就沒有再通知繳交款項,7月就接到每坪加價3萬元才交屋的通知,此時周邊建案開價也已經來到4字頭。」吳先生說。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第24條違約處罰規定,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房地價款退還予買方,如有遲延利息應一併退還,並應同時賠償房地總價款不得低於15%之違約金。「但該賠償之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該自救會成員說,目前受害人已繳價款多在50萬元以內。糾紛於8月13日在爆料公社上登出後,引來不少媒體報導,16日有已購客再次詢問國聯,得知建商分兩批通知加價,目前第一批還在協調中。(圖/投訴人提供)吳先生說,建商所謂的協商,就是不同意加價的就進入司法程序等著法院判賠,建商早已準備好一筆錢,每戶估計最多不會判賠超過50萬元,等同一坪多1、2萬賠償成本,但是可再以每坪多10萬的價格重新出售。「目前已聽到2、3戶因此退戶,他們也不怕提告。」吳先生為了結婚十週年特別買房給老婆當紀念,如今卻捅樓子難向老婆交代,他無奈說,3年前咬牙買房,就是怕房子漲價買不起,現在就算拿到賠償金,也買不到相同的物件,「結果房價上漲,建商想賠一點違約金就強佔我的房子,這算搶劫還是巧取豪奪?」蘇先生也氣得說,直到事件爆發至今,「國聯建設根本沒有誠意要解決⋯還找假帳號想要洗白。」投訴人爆料後,國聯地產的臉書粉專引來網友留言「朝聖」,有人嘲諷「加價不加量」「聽說是浮動式房價 來觀摩的」,不過也有自稱是已購客的出來說明未受到加價通知、已順利交屋,並反控出來投訴的是「炒房團成員」,在網上引起激烈爭辯。國聯地產許協理回應,公司將依照合約買賣價格如實履行,而且當初也都有依規定申報實價登錄,現階段已有很多承購戶都在辦理貸款也開始準備進行交屋,這幾年因原物料漲價超出預期,所以公司針對部分客戶有跟他們團體去談,若有確認的話公司就會直接發函通知客戶,目前只是用電話做溝通,聽聽彼此意見。如果客戶覺得權益受損可以找消保會及政府機關申訴,這個團體直接找媒體爆料,這樣對公司名譽造成傷害,我們已準備告他們妨害名譽。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律師連世昌表示,碰到建商加價或故意違約情況,民眾可向消費關係發生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保官或消保團體,如消基會申請申訴、調解或提起消費訴訟。(圖/翻攝自連律師的生活小哉問臉書)23日投訴人反映最新協商進展,建商否認最初簽約的合約價31萬元有含裝潢,吳先生及蘇先生表示,簽約附件在簽名後建商說要拿回公司用印,就沒再還給大家。最後變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只能交由法院判定。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律師連世昌表示,碰到建商加價或故意違約情況,民眾可向縣市政府消保官或消保團體申訴,「買方不是只能被動解約、或要求賠償金,而是可以主張建商必須履行合約內容交屋,千萬不要陷入建商陷阱,在『接受不合理要求』或『解約退戶』中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