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確定故意
」 酒駕 高雄 BMW 車禍 縱火台中BMW猴住家被被棒球隊砸門再潑漆 畫面曝光警解釋:去年逮11人
台中市18歲白姓男子無照駕駛BMW轎車,撞死71歲行人後肇事逃逸,隨後自撞電箱落網,因肇事前有吸毒,被依毒駕致死等罪收押,未料29日傳出有民眾對事件感到氣憤,持番茄、雞蛋到白家投擲,今日又再傳出有民眾前往潑漆、持棒敲擊鐵門。對此,警方澄清,該事件發生於去年7月,白男在外與人發生口角被對方登門尋仇,當時警方逮捕11名涉案嫌犯,並依毀損等罪送辦。白男住處遭人丟擲雞蛋及番茄發洩不滿情緒,去年甚至有人上門潑漆。(圖/報系資料照)從畫面可見,一群人深夜開車到白家門前,當時白家鐵門深鎖,兩名男子下車朝鐵門潑灑油漆,持球棒猛力敲擊鐵門、門前的香爐還大喊「白XX出來輸贏」,同時破口大罵三字經,其中一人敲擊香爐時還滑倒,離開時更長按喇叭示威,坐在駕駛座的男子則持手機拍攝同夥的暴力行徑。根據《壹蘋新聞網》接獲讀者提供畫面得知,這是台中市18歲白男毒駕撞死行人後,傳出30日有民眾前往潑漆、持棒敲擊鐵門,不過據台中市太平警分局證實,這起事件其實發生在去年7月10日,當時尚未成年的白姓男子在台中市區與徐姓男子等人因細故發生口角,徐男得知白男住處後,於10日凌晨4時32分糾眾駕車前往其住家,持球棒毀損大門及潑漆後離去。太平警分局於接獲報案後派員到場並成立專案小組,鎖定徐姓男子為首等11人身分,在案發不到4小時內將涉案人等全數查緝到案,全案依刑法妨害秩序罪及毀損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經檢察官於113年8月25日起訴在案。據白嫌的鄰居表示,白家經常有警察上門,疑似就是白嫌跟人結怨,也時常聽到改車聲出現,相當吵雜。另據知情人士透露,兒子白嫌屢次出事,母親陳女相當頭痛,但陳女對兒子寵溺,就連親友也看不下去,這次發生撞死行人事件,親友也希望白男在看守所好好反省,家屬事發後並未委請律師。回顧整起案情,白男27日駕駛租來的BMW轎車,在北屯區北屯路240巷撞上徒步的71歲退休公務員葉姓老翁,白男輾過葉男後肇事逃逸,10分鐘後在環中東路、太原路口自撞路邊電箱,被警方逮捕。白男酒測值0,但坦承前一日吸食K他命毒品,被檢察官依肇逃、過失致死、毒駕致死、不確定故意殺人等罪嫌,向台中地院聲押獲准。
18歲BMW駕駛「毒駕」撞死路人 無辜男身分曝光
台中市北屯區於27日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名18歲白姓男子無照駕駛家人租賃的BMW,撞死一名71歲男性行人葉姓男子,肇事後白男未停車,反而加速逃逸。警方隨後將白男逮捕,檢方以肇事逃逸及過失致死等罪嫌聲押,而無辜行人的身分如今也曝光。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事發當日葉男在北屯區家中附近散步,途經事故地點時,被白男駕車猛烈撞上,導致葉男重傷昏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據了解,葉男是退休公務員,平時經常與妻子一同散步,當日卻因獨自外出遇上不幸。附近土地公廟的監視器拍下了葉男事發前的最後身影,顯示他正往事故地點方向行走,未料突遭橫禍。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白男當時失控撞上路邊告示牌和花盆,並波及路旁的葉男,導致葉男整個人被撞飛,重摔在馬路上。肇事後白男未停車查看,反而持續加速逃逸。白男逃逸後又在9時20分行經太原路與環中東路自撞路旁電箱。警方接獲報案後趕到現場,發現白男呆坐在車內,當場將其逮捕。經警方調查,白男當天駕駛BMW前往北屯區取物,返家途中發生事故。警方初步懷疑白男可能涉及毒品駕駛,因此檢方在27日晚間複訊後,以肇事逃逸、過失致死、毒駕致死及不確定故意殺人等罪名,向台中地方法院聲押白男。據悉,白男的家人經營台中一間禮儀社,其母親曾任台中市政府民政顧問,但在今年7月因補件糾紛辱罵崇德殯儀館人員,遭到解除職務。白男平時偶爾協助母親處理工作,但個性貪玩,這次肇事並非他首次鬧事。
台中18歲男開BMW撞死人!死者身分不明 里長、居民都不認識
台中市北屯區27日發生一起18歲白姓男子無照駕駛BMW撞死行人案,白男開車撞死50多歲男性行人,肇事後他沒有停車反而加速逃逸,直到行經環中東路、太原路口發生自撞,才被警方逮捕。由於死者身上未帶證件,詢問附近及里長皆不認識,身分有待釐清。白男27日駕駛家人租賃的BMW到北屯拿東西,返程回家途中撞人肇事,從監視器畫面可見,白嫌先是朝著路邊告示牌、花盆猛撞,剛好撞上該名男行人,男子整個人飛起,重重摔落到馬路,白嫌卻未停車,還不斷補油門加速,整輛車劇烈搖晃,導致該名行人遭輾受到重傷,當場失去意識,白嫌卻駕車落跑。警方獲報到場時,發現白男呆坐在駕駛位上,當場將他逮捕,訊後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27日晚間複訊後,由於不排除毒駕,認為白男涉犯肇事逃逸、過失致死、毒駕致死、不確定故意殺人等罪嫌,向台中地院聲押。被撞死的死者身份,年齡約50至60歲,身穿深藍色上衣、卡其色短褲、拖鞋,由於他身上未帶證件,加上附近居民及里長也都不認識,目前身分不明。警方呼籲若有民眾認識死者或有相關線索,可到警局協助指認。警方昨上午將白嫌帶回交通分隊筆錄釐清案情,並通知白母到分隊說明。據悉,白嫌母親一家在台中經營禮儀社,並曾任市府民政顧問職務,但今年7月間才爆出因補件糾紛,辱罵台中市崇德殯儀館事件,後被解除職務。白嫌偶爾會協助母親處理工作事宜,但個性較貪玩,已非第一次鬧出事情。監視器畫面拍到,白嫌撞死50多歲男子,男子當場倒地。(圖/報系資料照)
15歲無照少年開車奪3命「律師曝光1關鍵」 車主雙11前如未到案恐遭通緝
台北市15歲曾姓少年於17日無照駕駛外公的汽車上路,結果導致3死2傷的重大車禍事件。由於車子是外公所有,且人正好在海外度假,因此警方也要求外公必須於11月1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將會依法通緝。除此之外,律師林宜儒分析,雖然依照年紀,曾姓少年此次犯案應是由少年法庭審理,但如果被認定犯罪情節重大,曾姓少年還是有可能被移送檢方。綜合媒體報導指出,律師林宜儒表示,本次案件的刑事部分,由於少年年僅15歲,屬於未成年,原則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但若犯罪情節重大,仍有可能移送檢方進行偵查。林宜儒律師解釋,這次事件的焦點在於,究竟屬於一般過失致死,還是「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少年明知無照駕駛可能導致他人死傷,卻仍「覺得無所謂」。判斷是否構成不確定故意,需要從多個面向進行考量,包括無照駕駛的行為與導致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在民事責任方面,林宜儒律師表示,少年及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將面臨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死者家屬有權要求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慰撫金,少年父親需承擔巨額賠償。此外,肇事車輛的車主為少年的外公,因未妥善保管車輛,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保險部分,由於少年屬於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在賠付後,有權向少年追討理賠金,初步估計賠償金額將達千萬元。而有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後,少年的父親曾鞠躬道歉,表示「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而其父為少年父親聘請的兩名律師也跟著曝光,分別是過去曾是高虹安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的辯護律師辜得權,以及去年剛考上律師資格的跳級生的朱昱恆,另外,人在國外的外公,由於車子被少年偷開走,所以外公也需負一定責任。警方於19日通知外公,要求他在10天內以證人身分到警局說明,扣除假日,外公必須在11月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警方會有權於11月11日發布通緝令。有親友表示,外公對此事十分痛心,預計會在這兩天從峇里島回到台灣。
開車衝撞館長台中健身房 「未錄取」健身教練依殺人未遂起訴
「館長」陳之漢位於台中北屯區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大門今年6月12日遭小貨車衝撞,現場民眾嚇到四處逃竄,林姓男駕駛旋即落網並遭收押,林男辯稱「沒想這麼多」,檢方以他具殺人不確定故意,3周內火速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檢警調查,30歲林姓男健身教練5月到館長在北屯區的健身俱樂部應徵未獲錄取,後林男再以臉書私訊館長依舊沒獲得回應,林男遂心生不滿找機會意圖報復。6月間林男的許姓友人租賃1輛小貨車,請林協助開車載運廢棄物去變賣,但6月12日回程途中,林男突堅持要開往他處,許發現制止無效拿起手機要報警卻被林男搶走。12日晚間7點多,林男開車抵達健身俱樂部前,明知運動人士出入頻繁,仍猛踩油門直接撞破大門衝進館內,現場運動的會員聽到巨響嚇得四處逃竄,遭撞的大門玻璃、磁磚碎片布滿地上,警方獲報後旋即到場逮人。檢方13日複訊林男後聲請羈押,法院也認為林男選在晚間7點多健身房人潮最多的時刻,開小貨車衝撞大門還撞進館內,對社會大眾造成危害非輕,依殺人未遂罪嫌裁定他收押。檢方偵訊時,林男僅坦承毀損,對於殺人未遂、恐嚇等矢口否認,辯稱當時有看一下有沒有人,「沒想這麼多」,但同車的許姓友人指證歷歷,且健身房監視器畫面也可佐證。檢方勘驗現場時,發現大門內左側有座位區、右側是健身器材區,前方則是感應出入通道,確為人來人往的地方。而從林男扣案手機中發現,他事前確曾傳訊給館長但未獲回應,開車衝撞健身房後也有立即告知家人。檢方偵結認為林男嫌疑重大,同時涉犯殺人未遂、毀損及恐嚇等罪嫌,3罪想像競合,從重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改判12年!驚世空姐「潑汽油燒死丈夫」 更二審獲減刑理由曝光
台中市前空姐李姓女子,因與楊姓丈夫及公婆積怨已深,2021年間以汽油潑灑小7歲的丈夫並點火,導致楊男送醫治療45天後仍宣告不治,台中地院與更一審均判李女15年徒刑,經高等法院2次發回更審,更二審6日宣判,認李女殺人及放火基於不確定故意,放火部分合於中止未遂,予以減輕其刑,改判徒刑12年。仍得上訴第三審。檢警調查,46歲李姓前空姐與丈夫因愛鳥相識、相戀,交往5個月後結婚;李女曾於臉書社群控訴,公婆知道她比丈夫大7歲後,婚後遭公婆霸凌與刁難,還被婆婆咬傷手臂、潑辣椒油等等,藉機讓網友公審。2021年3月11日上午,李女到加油站購買汽油回住處,將保特瓶內汽油朝在臥室內熟睡的丈夫身上澆淋,並質問關於公婆提告家暴案件一事,是否有對其說謊,過程中李女數次點燃打火機,丈夫情急告知「妳不要不相信,這個有油氣就會燒了」等語,但李女仍回「I DON'T CARE」,並以丈夫對其說謊為由,強令其下跪道歉。判決書指出,李女持打火機逼近丈夫時,丈夫為求自保,起身趁隙拿取放置在地上保特瓶,導致瓶內剩餘汽油四處噴濺,李女見狀說了聲「沒關係」後,即點燃打火機,導致丈夫全身著火,經送醫救治後,於2021年4月25日不治死亡。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李女有期徒刑15年。更二審合議庭審酌,李女與楊姓丈夫及公婆夙怨積累,心生不滿,購買汽油返家對丈夫澆淋汽油行兇致死亡,公婆承受失去親人痛苦,犯行造成損害甚重,兼衡李女案發後尚有詢問丈夫狀況之關懷言語,一再當庭對公婆表示非常抱歉,就其殺人及放火部分係基於不確定故意,另放火部分合於中止未遂減輕其刑規定事由,撤銷台中地院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2年。
酒後攀談遭拒…他「鑰匙戳頭37下+飛踢」陌生男慘死 國民法官判無期
男子陳金順於民國112年1月24日上午6時18分許,在統一超商蘆興門市前,手握鑰匙並以鑰匙金屬製前端由上往下猛力刺擊宋姓男子頭部共37次,復向外用力猛踢宋男頭部3下、6下,誘發被害者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狀動脈心臟病發作而心因性休克,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判決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新北地院表示,本案經本院依國民法官法行選任程序,選出國民法官6名、備位國民法官4名後,即由本院3位職業法官與上開6名國民法官共組合議庭行審判程序,於113年5月29日編號5號國民法官因工作因素依同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以書面向本院請辭,經本院於同日裁定准予解任,並自同年5月30日起由編號1號備位國民法官遞補其職務。判決指出,陳金順並不認識宋男,於民國112年1月24日6時18分許,在統一超商蘆興門市前,酒後攀談宋男遭拒,遂與對方起口角,因認遭嗆聲而心生不滿,竟基於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先手握鑰匙並以鑰匙金屬製前端由上往下猛力刺擊宋男頭部共37次,復向外用力猛踢被害人頭部3下,致其頭部傷重不支倒地。不僅如此,陳男又於同日6時25分許,見宋男倒臥在地且無力反抗,再上前向外用力猛踢對方頭部共6下,誘發被害人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狀動脈心臟病發作而心因性休克,雖經緊急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國民法官審酌,被告行為當時的辨識違法能力及控制行動能力,均未欠缺,依現場跡證及卷證資料顯示,警方抵達現場時,已鎖定被告涉案,故不適用減刑條例,且陳男前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 年內再犯殺人罪,前科累累,顯見其未因前案執行完畢而心生警惕,對於刑罰之反應力薄弱而具有相當之惡性,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雄女見「包養1個月給30萬」心動 沒拿到錢還慘被判賠9萬
高雄一名李姓女子於2022年11月,透過網路交友APP結識了網友,對方聲稱要包養她,並承諾每月支付30萬元,隨後以公司周轉需要為由,借用了她的銀行帳戶,沒想到李女因此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戶,高雄地院審理判決,李女需賠償遭詐騙的受害者9萬元。判決書指出,李女於2022年11月透過網路交友APP認識了男網友,雙方加了LINE聊天,當時對方表示要包養她,並承諾每月給予30萬元,並要求她提供銀行帳戶,隨後男網友稱除了包養費外,還有公司周轉需求,因此想借用她的帳戶。李女聲稱自己是基於信任才提供帳戶,「但我有提醒他不能犯法。本件我也是被騙的,我有提供對話紀錄可以證明,我也有去派出所辦案等」。雖然法官檢視李女與男網友的對話紀錄,發現對方確實有說過「我養妳」、「妳說說妳的價格」、「妳想要多少」等話,而李女也有回覆「你先說你能開的價」、「那你1個月能給我多少」等話,顯示兩人確實討論過包養價格。但男網友也有在對話中提到,「幫我開2個戶,同樣給妳30萬」,當時李女回答,「我無法確認我的帳戶是否會變成詐騙帳戶」,但最終她仍同意借出帳戶。法官認為從雙方對話中可以發現,李女並非單純在網路上尋求感情慰藉,而是另有圖利目的,主觀上確有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之不確定故意。法官認為李女既不知對方真實身分及來歷,彼此從未見過面,顯無合理之信任基礎,雖然對男網友提供的身分證圖檔有所疑慮,但仍未進一步查證對方真實身分,且與男網友關係並不穩固,卻可藉由提供金融帳戶獲得每月30萬元之包養費,應該知道此舉伴隨不法風險。法院審酌後,認定李女交付帳戶,並協助開通網路銀行功能,放任陌生人使用帳戶,導致其他人被詐騙,這些行為存在因果關係,顯然具有幫助詐騙集團騙錢和洗錢的不確定故意,最終法院裁定李女應賠償受害者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45歲男不滿被「蓋火鍋」 怒砸17歲少年頭部…判決結果出爐
籃球是一項高強度、接觸性的運動,經常需要與對手進行身體對抗,也容易因此發生衝突。先前台中一名45歲鄭姓男子在南屯區豐樂籃球場打球時,因不滿被17歲高中生「蓋火鍋」,竟用球猛砸對方頭部,導致少年臉部挫傷和腦震盪,因而被告傷害罪,台中地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後,鄭男不服上訴,如今台中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結果也出來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11月,當時鄭男在籃球場與高中生組隊進行3對3鬥牛賽。鄭男投籃時被對方「蓋火鍋」,惱羞成怒,在洗球時竟突然用球砸向少年的臉部,導致雙方爆發口角,少年左側臉部及左耳挫傷,還有輕微腦震盪,雙方也因此鬧上法院。事後鄭男辯稱,因為少年戴著口罩,自己未能辨識其年齡,且對方的身型比自己高大,再加上少年在他投籃時「無故使用非籃球所允許的動作」,握拳推擠他的胸口,致使他差點摔倒,因此才憤而用球砸向對方。不過鄭男在庭上又改口,聲稱是少年推他,讓他在空中失去重心,球才飛出砸中對方。台中地院認為,鄭男明知拿充飽氣的籃球朝他人丟擲,容易傷害到他人,如果丟擲到頭部,更有造成腦震盪之可能。法官認定鄭男對此事後果應有所預見,且客觀上並無特殊情狀,足以讓鄭男確信丟擲行為不可能導致少年受傷,但仍因一時氣憤決意,持籃球丟向對方,認定鄭男主觀上有傷害不確定故意一事。法官根據現場證人證詞,認定鄭男對未成年人犯傷害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鄭男不服上訴,強調自己當時並不知對方未成年。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認為,豐樂籃球場不在校園內,而少年已近17歲,身形與成年人無異,且戴著口罩,現場也僅有2名未成年,其餘皆為成年人,沒有證據證明鄭男知曉對方未成年,因此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二審改判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4.5萬元。
信義區恐怖隨機揮刀砍脖案 3騎士濺血!醉男被判刑6年定讞
台北市信義區去年7月發生恐怖隨機砍人案,1名52歲柯男酒後持刀站在馬路上,揮刀砍殺路過的3名機車騎士,造成3人送醫,幸好其他路人合力將柯男制伏。法官依《殺人罪》起訴柯男,一、二審均判刑6年,柯男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6)日駁回,維持6年有期徒刑定讞。回顧案情,去年7月29日晚間7時許,柯男因心情不佳酒醉後竟持菜刀在信義區中坡南住處路口閒晃,見有機車行經便揮刀砍殺,短短23秒內就傷害3名機車騎士,其中劉姓騎士被強拉下車,遭砍中脖子,王姓騎士以及侯姓女騎士則是手臂、背部受傷。幸好,其他路人發現英勇上前合力將柯男制伏且報警,警方派員到場對柯男壓制上銬,帶回警局;另3名受傷騎士,分別被送醫治療,所幸救治後均無生命危險。警方事後對柯男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63毫克。柯男酒醒後,辯稱根本不記得發生什麼事。檢方依《殺人未遂》、《傷害罪》提起公訴,一二審認定柯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柯男卻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最高院今日駁回,判6年定讞。
市區開車竟120公里高速衝撞 倒楣騎士遇難、狂男最後輕判6年半
男子胡金豪2022年7月間駕車在台北市街頭闖紅燈,隔日凌晨途經士林區中正路轉承德路口,高速衝撞輾壓一名騎士致死,檢方認為胡男有不確定故意殺人故意,依殺人罪嫌起訴,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他有精神疾病,輕判胡男6年6月徒刑確定,執行完畢後還須監護3年,全案定讞。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胡姓男子2022年7月1日晚間自彰化駕車北上,進入台北市區後頻闖紅燈;翌日凌晨4時41分許,胡男駕車沿士林區中正路由西向東行駛,於承德路口再闖紅燈。胡男不顧前方可能有車輛在前方停等,仍以時速120公里高速闖紅燈,追撞前方廖姓民眾駕駛的車輛,廖男車輛遭推擠到人行道,造成骨盆骨折等傷害;胡男接著逆向駛入承德路,陳姓騎士被撞倒後、慘遭輾斃。53歲胡姓男子到案坦承闖紅燈,但辯稱:「我要以我的生命為主,所有的炫光都要讓我通過」,又說:「為了要搶救世界,我一定要這樣做,我當下不知道是真的人。」檢方查出胡男有施用毒品紀錄,再加上精神鑑定後,認定患有思覺失調症、興奮劑使用障礙症,檢方請法院依法減刑其刑。一審認為胡男行為時受到精神疾病影響,輕判6年6月徒刑,上訴後,二審認為一審漏掉宣告保安處分,因此增加刑期執行完畢後,須在監所施以監護處分3年,檢察官和胡男皆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乾哥哥」慘了! 殺人少年遭法官裁定移送檢方偵辦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乾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宣示裁定,收容少年因有殺人犯意的不確定故意,被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至於「乾妹妹」將於同日下午宣示。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受害家屬2024年3月11日透過前板橋市民代表石一佑發布4點聲明,包括應廢除少年塗銷記錄、先進中介學校專責完善輔導少年、家長落實親子教育且負連帶刑事責任、教育先行後還司法公權力,要求政府機關多關心老百姓心聲,讓社會更安全,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
隨機砍殺騎士竟稱心情不好 柯姓男子辯無殺人故意遭二審打臉
51歲男子柯明宗因生活及經濟壓力心情不佳,2023年7月29日晚上7時許拿取菜刀1把,前往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790巷與中坡南路口,隨機朝路過機車騎士追砍,柯男先阻擋劉姓機車騎士行進,叫囂:「算你衰」等語,持菜刀砍向劉男,害劉男左頸被砍3公分肌肉撕裂傷,劉男努力反抗並撥開菜刀,才沒被砍死,高等法院考量柯男犯後態度、素行及已與被害人調解等情狀,維持一審刑度,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還可上訴。柯姓男子在路旁飲酒,見2男1女路過,突然情緒失控,持菜刀於路口短短23秒鐘內攻擊了3名騎士,分別造成3名傷者頸部穿刺傷及後背、手臂等多處刀傷,所幸未造成生命危險。警方獲報逮捕打赤膊的柯男,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送辦。其中被害人劉男遭柯男持刀隨機揮砍後,因閃躲而重心不穩人車倒地,柯男再朝仰躺於地上劉男的左肩頸及身體揮砍數下,造成左頸3公分肌肉撕裂傷,一、二審皆認定柯男觸犯殺人未遂罪。高院判決指出,柯男所持菜刀為金屬材質、前端尖銳,可預見朝人頸部要害攻擊,可能發生死亡結果,竟仍持該菜刀揮砍劉男左肩頸及身體數次,他在法院開庭時也承認:「我知道朝劉男頸部砍,劉死也在所不惜」等語,可見柯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卻辯稱無殺人故意並不可採。高院認為柯男犯行已造成劉男生命法益重大危險,上訴指摘一審量刑過重,並無理由,衡量柯男犯後態度、素行及已與劉男成立調解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 6 年。
高雄城中城大火奪46命 主嫌黃格格逃死「無期徒刑定讞」
高雄市城中城大樓2021年10月14日的一場大火,造成46死43傷慘劇,主嫌黃格格一、二審均被判無期徒刑,檢方上訴要求改判死刑,全案上訴到最高院,結果在今(25日)出爐,最高院駁回上訴,仍判處無期徒刑。回顧整起案情,黃格格2021年10月13日晚上在郭姓男友借住的城中城大樓1樓木製隔間,和友人飲酒後,疑似不滿男友和前女友舊情復燃,將驅蚊的淨香餘燼倒在沙發坐墊上後離開,引發嚴重火勢,最終導致46人身亡。檢方認定黃格格有故意犯意,依殺人、放火燒毀他人住宅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死刑。一審認定黃女無意傷害住戶,只成立放火罪和過失致死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黃格格將沉香餘燼丟在沙發上,使沙發起火延燒整棟大樓,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改依殺人罪論處,但「間接故意」殺人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不能處死刑。二審認為,黃格格有低度教化可能,量處殺人罪最重的無期徒刑,因無期得服刑滿25年且須有悛悔實據才得假釋,依其年紀,可申請假釋時年近78歲,符合降低社會風險目的。最後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聯結車行駛國3「手機掉落」 駕駛彎腰撿手機「直接連環撞」釀1死7傷
國道3號於8日發生嚴重交通事故,一輛聯結車在北上16.3公里南深路交流道附近,與4部自小客車發生連環追撞的車禍意外,結果最後造成1人死亡7人受傷的慘劇。而警方發現,聯結車駕駛洪姓男子是在發生碰撞後才緊急煞車,洪男才坦承,是因為彎腰撿手機沒有注意路況,這才導致發生此意外。目前洪男遭北檢依不確定故意殺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意外發生後,洪男向警方辯稱,是前方車流突然回堵,自己煞車不及才導致意外發生,但後續洪男又稱是準備變換車道,視線看著左方車道,所以沒注意到前方車流回堵。但後續警方調查後發現,洪男駕駛的貨車在撞擊到銀色轎車之前,根本沒有煞車,是到發生撞擊後才緊急煞車。洪男這才坦承是因為手機掉落,自己彎腰去撿,沒有注意到前方回堵才導致意外發生。而銀色轎車也因為洪男貨車的撞擊,與前方3台車輛發生追撞,進而導致車內的吳姓男子與友人被包夾,而吳姓男子救出後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男在明知聯結車車身龐大、難以及時煞車的情況下,駕駛過程竟然還無視前方路況,而為避免洪男因涉犯殺人罪而逃亡或躲避賠償責任,裁准將洪男送往看守所羈押。
南投男餵毒虐待女友3歲女兒「改判16年半」 理由竟是無殺人犯意
南投縣男子陳威嘉2020年涉嫌對彭姓女友的3歲女兒施暴餵毒,時間長達5個月,導致女童死亡,事後將屍體埋藏在山區。法院審理後,一審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則依過失致死改判17年6月。經過上訴後,更二審今(7日)宣判,改判16年6月。檢警調查,陳男和彭女是男女朋友,因此有機會單獨照顧其3歲女兒,沒想到他在2020年2月至6月間,以女童說謊、尿褲子等理由毆打,導致女童頭部骨折、顱內出血、臉部擦挫傷、手臂和腿部瘀青等,甚至餵食FM2、安非他命,慘害女童窒息身亡。陳男擔心犯行曝光,和彭女及蔡姓友人以棉被、塑膠袋裹屍,將女童埋在名間鄉一處民宅的樹下,直到同年9月3日才被警方查獲。檢方一審認定陳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對兒童故意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認定陳男涉犯過失致死、遺棄屍體、對未成年施用毒品罪,改判15年5月。檢方上訴最高院,審理後僅將遺棄屍體罪嫌判陳男1年10個月駁回上訴定讞,其他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一審依成年人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罪,判刑17年6月。更二審時,陳男否認殺人,但坦承凌虐及餵食毒品,法官認為其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改判16年6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室友看A片太大聲…他抓狂「安全帽痛毆」:給你死 喊正當防衛遭打臉
高雄1名潘姓男子於民國107年1月17日,不滿李姓室友吸食強力膠產生臭味及觀看A片聲音吵雜問題,和對方爆發激烈口角,一氣之下持安全帽不斷地朝李男頭部、身體各處猛擊,並口呼「要給你死」,直到他陷入昏迷才罷手,進而導致李男死亡,一審遭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潘男不服上訴,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判決書指出,潘男與李男曾在高雄市分租雅房,民國107年1月17日23時許,潘男不滿李男吸食強力膠產生臭味及觀看A片聲音吵雜,與對方發生扭打,並於李男倒地後,接續徒手及持安全帽不斷地朝其頭部、身體各處猛擊,並口呼「要給你死」,直至被害人頭部外傷、多處顏面骨骨折、軀幹右上肢、右下肢多處擦傷陷入重度昏迷始罷手。李男送醫後,因腦幹旁的基底腦池延遲性顱內出血情形轉入加護病房,嗣因生命跡象穩定,但意識混淆,於107年2月12日由社工轉介至養護中心,惟於107年3月21日李男因身體狀況不穩定送醫,雖然一度好轉出院,同年4月22日病情再度惡化,經送醫急救後,仍因慢性阻塞性肺病併急性發作死亡。潘男辯稱,他和李男並無任何仇怨,單純僅因被害人吸食強力膠發出的臭味,且觀看A片發出的聲音過大,才憤而毆打被害人,而安全帽當時放置於房間附近,顯見本件僅為偶發衝突,沒有預謀殺人意圖,加上李男當時疑似吸食強力膠,身邊還放著刀子,使其心生畏懼,主張正當防衛。一審認為,頭骨為堅硬之結構,藉以保護其內脆弱而重要之腦部器官,如非受到重力撞擊,尚不致發生骨折結果,被告若無殺死被害人之不確定故意,當不致持堅硬之安全帽,以重力毆擊被害人之頭部數下,依殺人未遂判處潘男有期徒刑5年6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上訴。
情侶酒後起衝突 男將女友推下陽台害重傷還詭辯「只輕輕碰到」
高雄1名40歲的吳姓男子,今年8月與郭姓女友在家飲酒聊天,後來兩人因故發生爭執,一路吵到陽台邊,吳姓男子竟把郭女從2樓陽台推了下去,造成郭女重傷險些喪命。吳男偵訊時僅坦承有「輕輕碰到」郭女,也否認有殺人意圖,不過檢方訊後仍依殺人未遂罪嫌,對他提起公訴。根據檢方說法,8月25日凌晨1點多,當時是情侶的吳男與郭女一同在男方家喝酒聊天,後來兩人因故起了口角。凌晨5點左右兩人越吵越兇,甚至吵到了陽台邊,吳男一氣之下出手攻擊女方,兩人便在沒有護欄的陽台邊扭打。兩人在陽台上爆發肢體衝突,吳男在打鬥間將郭女從2樓陽台推下去,郭女重摔落地後,全身多處骨折,骨頭甚至穿過內臟,造成她大量出血。緊急送醫後雖然重傷,但仍幸運撿回一命。在受檢方偵訊時,吳男坦承有「輕輕碰到」郭女,但沒有將她推下陽台,也強調自己沒有殺人的意圖。不過檢察官根據目擊證人說詞,確定吳男有動手推郭女,且在郭女墜樓後,吳男也未主動報警救人,因此認定吳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本案在11日偵結,吳男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南投男住女友家…半夜竟把國中姪女拐上床 「爸媽床上激戰」下場出爐
南投一名高姓男子於110年7月間借住在女友家中,期間認識了正好來借住的女友未成年姪女,不料他竟把未成年少女拐上床,甚至在對方父母床上激戰。事後,高男坦承跟女友姪女發生性行為,但辯稱自己當時不知少女確切年紀。南投地院審理後,仍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處高男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高男為少女表阿姨之男友,於110年7月間借住在女友家中認識被害人,雖不知少女當時未滿14歲,然已可預見女方可能未滿16歲,竟基於縱對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亦不違反其本意之不確定故意,於110年7月底某日下午,在其父母房間內以陰莖進入陰道之方式,與少女為性交行為。被告辯稱,我跟少女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她念國中,也不知道她幾歲;辯護律師主張,高男於事發前2、3天才借住在女友家中,與少女認識不深,僅知對方正在就學,但不知就讀幾年級,實際上無法明確得知女方之年齡,且2人曾一起喝酒,主觀上無法認知被害人係未滿14歲或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南投地院審酌,被告為滿足一己性慾,不顧少女年紀尚輕,性自主意識未臻成熟之下與其發生性交行為,侵害被害人之身心健全發展,犯後雖否認犯行,然已與少女及其法定代理人間成立調解,並依調解內容給付部分賠償金額之犯後態度,及高男自陳國中畢業、目前從事菜車助手工作等情狀,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沖冷水狂噴殺蟲劑「虐死97歲公公」 驚世媳婦判刑5年…今入監服刑
台北市一名威姓女子,5年前因不滿丈夫被公公當搖錢樹,以沖冷水、噴殺蟲劑等方式虐待高齡97歲的公公,最後導致死亡。在一審判無罪、二審改依殺人罪判15年,更審又依傷害致死罪改判5年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威女今(28日)到士林地檢署報到,驚世媳婦案也終於落幕。事情發生在2018年12月20日下午1時許,威女請外傭協助公公回房間午睡遭拒,情緒失控後將公公強拉到浴室,拿蓮蓬頭對公公沖冷水,看到公公反抗,她竟一腳踩著公公壓制,還去廚房拿冷凍雞肉、魚肉放公公身旁,並噴灑殺蟲劑。隔天上午9時許,公公不聽她指示如廁,她便再次對公公施虐,直到下午4、5時許,外傭發現公公身體冰冷,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威女一度辯稱是外傭和公公發生拉扯導致,經二度偵訊,外傭說出實情,被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士林地院採信醫院精神鑑定報告,認定威女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符合刑法規定判無罪,但須監護治療5年。不過,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威女犯案時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改判15年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認定,戚女的犯行不構成殺人罪,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5年。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威女在收到刑事執行處傳票後,今天前往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開始在監獄服刑的日子。◎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