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應
」 食藥署 衛福部 小林製藥 新冠疫苗 疫苗國邑吸入新藥完成澳洲1期臨床 激勵股價上漲1.75%
國邑(6875)吸入新藥L608完成澳洲一期臨床結果揭曉,激勵24日股價上揚至63.9元,上漲了1.10元,漲幅達1.75%。台股本日加權指數收在23,192.52點,下跌142.24點,跌幅達0.61%。國邑總經理甘霈表示,L608是以微脂體包覆伊洛前列素的新劑型藥物,2023年底獲得美國FDA授予治療系統性硬化症的孤兒藥資格,L608的策略會先鎖定硬皮症的治療,挾孤兒藥法規優勢,在本次取得一期臨床數據後,將與美國FDA於今年完成Pre-IND會議,諮詢直接進入SSc-RP/DU二/三期臨床規劃建議,以加速L608的開發進程,盼能及早上市、造福病患。另外,本次一期臨床亦證明國邑自行開發之霧化器可達到使用方便與快速給藥之效果,未來將提供病患更方便的治療模式。國邑23日公告,吸入新藥L608完成澳洲一期臨床試驗,結果顯示在最高劑量下仍具有良好安全性與耐受性,且無嚴重不良反應。接下來除持續規劃治療第一類肺動脈高壓(PAH)二期臨床設計外,由於L608已取得美國FDA授予治療硬皮症的孤兒藥資格認定,預計將以此次的一期臨床試驗數據資料,在今年底前完成與美國FDA的Pre-IND會議,討論治療系統性硬化症相關雷諾現象和指尖潰瘍(SSc-RP/DU)之臨床試驗設計,並進行後續的IND申請。國邑指出,治療PAH吸入新藥L608的澳洲一期臨床試驗,在64位健康受試者中,使用至40 mcg的最高劑量下,配合自行開發新型網式振動霧化器給藥,所有受試者都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與耐受性,且皆無藥物相關的嚴重不良反應(SAE)發生。硬皮症是一種非常罕見的自體免疫系統疾病,而雷諾現象和指端潰瘍是硬皮症患者血管方面受影響的的主要臨床特徵。SSc-RP/DU在美國並無任何治療藥物獲准上市,在歐洲則僅有一項上市的注射藥物,但需於醫院接受治療,對患者來說,存在迫切未滿足的醫療需求。
被低估的新冠2/疫苗不打嗎?確診後失智風險增8成 「腦霧」讓智商降6分
你打了幾劑新冠疫苗呢?隨著疫情爆發進入第4年,部分民眾對接種疫苗感到疲乏,黃振國醫師向CTWANT記者透露,新冠病毒變異的速度非常快,一定要隨時更新疫苗才能因應,也有民眾擔心疫苗副作用,最新研究顯示確診新冠會增加8成失智風險,且會傷害認知功能,最多會讓智商下降6分,權衡利害之後建議還是接種疫苗較有保障。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罹患糖尿病多年,屬於新冠重症的高風險族群,他曾透露自己為了預防感染,因應病毒變異,至今已接種9劑新冠疫苗,他建議民眾不必計算打了幾劑疫苗,該打就打,才能保護自己的健康。「病毒是難以預測的!」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理事長黃振國表示,新冠病毒至今仍持續變異,目前流行的變異株為JN.1以及其子代變異株,如KP.2、KP.3等,跟先前的XBB變異株已有40個變異點,差異相當大,所以就需要更新疫苗。黃振國說,10月即將開打的JN.1新冠疫苗,不僅可以預防JN.1病毒株,對於KP.2、KP.3也具有交叉保護的效果,因此無論過去有無接種新冠疫苗,都要記得接種最新的JN.1疫苗,以更新抗體,確保體內有保護力。黃振國醫師表示,新冠病毒持續不斷變異,建議民眾應適時更新疫苗,才能增強保護力。(圖/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提供)但仍有許多民眾擔憂疫苗副作用如心肌炎,根據疾管署數據,心肌炎主要出現在12至17歲的男性接種BNT第二劑後,發生率約為百萬分之126.79,與國際間報告的數據相近,屬於罕見的不良反應,而確診後的心肌炎機率反而較高。不只如此,美國凱斯西儲大學醫學院一項針對600多萬名65歲及以上新冠肺炎患者的研究顯示,這些患者確診後一年內罹患失智症的風險比對照組高50%至80%。亞東醫院失智中心主任甄瑞興表示,新冠病毒嚴重時會導致血氧過低,腦部跟著缺氧就可能造成所謂的血管型失智症。倫敦帝國學院一項針對14萬人的研究也指出,新冠病毒可能對認知和記憶能力產生影響,尤其是感染後出現「腦霧」後遺症的民眾,記憶、推理、執行的都出現明顯退步,分析發現,曾確診但已康復的人,IQ測驗分數與比未感染者相差約3分;而新冠症狀持續超過12周的人,智商則下降6分,因此預防感染仍然相當重要。
欺下害上2/法院認證據未保全有損人民權益 學者斥:應依法追究
針對新冠疫苗受害者家屬向總統「告御狀」,衛福部卻仍堅稱相關審議錄影錄音未保存,立委廖偉翔痛批衛福部被判決敗訴,就是連行政法院也看不慣疫苗救濟審議過程流於形式、空洞,甚至疑似淪橡皮圖章,他不排除提案修法提升疫苗審議辦法的法律位階。學者更直斥,審議資料本應保存以利日後釐清爭議,公務機關卻輕率銷毀、犧牲人民權益,違背正當程序應依法追究。廖偉翔說,衛福部進行中的健保總額談判會議、藥害救濟審查會議記錄都能保留、上網公開,不解新冠疫苗救濟審議會議錄音為何「有錄音、不保存」,難怪外界懷疑政府公信,他要求衛福部立即按照法院判決「公布會議錄音」,否則他將提案修法,將疫苗救濟審議辦法位階提高到法律,回應民意。疫情期間,時任衛政官員陳時中、吳秀梅等人都曾因疫苗採購、研發等爭議被控圖利、瀆職,然當時北檢以「查無實據」全數簽結。如今檢方著手偵辦「超思雞蛋案」,當時同被列為重點弊端的疫苗相關案情是否會出現轉折,國人正密切觀察。綠營人士指出,前後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邱泰源雖同屬「英系」,蔡總統任內原有意安排邱泰源接替參選台北市長的陳時中,但當時陳力薦次長薛瑞元接班,且兩人對「再生醫療法」、「健保總額分配」主張相左,互生心結,但兩人都否認,如今邱被提拔為衛福部長,能否展現衛政新格局也令人矚目。一位沒有慢性病史的42歲婦人,在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後,引發急性腦水腫猝死,三總醫師除了在死亡證明書上開列死因與接種疫苗有關,更將搶救過程寫成論文刊登國際期刊。圖為三軍總醫院醫學大樓(圖/翻攝自三總臉書)高等行政法院日前曾針對一起新冠疫苗受害者救濟案做出判決。據「111年度訴字第1511號判決書」內容顯示,法官質疑主審該救濟案的疫苗救濟審議第179次會議,「缺乏事證顯示多數委員出席」,因此會議採「共識決」,違背「衛福部疫苗受害救濟辦法」中、設置審議小組,引進多元化專家委員審查的宗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法官在判決書中語重心長寫下,審議小組應依法進行審查及決定,否則就易流於「由投票部隊」(審議委員皆由衛福部指派)完成名實不符判斷。惟因衛福部審議辦法未規定「最低出席人數」、「表決方式」、「決議結論的最低同意比例門檻」,若衛福部在開會前,未能清楚調查與會委員人數,卻堅持採共識決,事後製作會議記錄內容,也只有記載「結論」,將無法證明審查委員確實在會中「實質討論」,已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判決書還說,衛福部只提供參與線上討論的委員簽到名單,「無詳實會議紀錄」、「無開會錄音檔案可查」,會議是否確實進行實質審查,無從考證,對於家屬指控衛福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審查,未必全然無據,因而判決衛福部敗訴。新冠疫苗採購、研發案與與「進口雞蛋案」當初都引發極大的民怨,迄今在野黨也揚言務必查弊到底,釐清真相。(圖/記者黃耀徵攝)「接種疫苗可能有不良反應,能否獲救濟,攸關人民權益,有錄音卻不保存,不僅奇怪,還有違法之虞」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法律對公部門檔案保存有明確規定,包括《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皆然,公部門說有錄音、卻沒保存,依法應追究。《政府資訊公開法》揭示政府資料「原則公開」,若純粹只是內部會議資料「得不公開」,但仍須保存,北市府京華城案保存大量開會記錄就是例子。他並表示,即使只是內部紀錄,仍可對特定利害關係人(例如疫苗受害者)公開,新冠疫苗救濟審議,攸關申請救濟民眾權益,申請救濟者自有權得知准駁過程、理由,一旦發生訴訟,才可釐清爭議。行政部門常以「會議紀錄若曝光,沒專家願受聘審查」,廖元豪直言,《公司法》對民間企業規範詳盡,至於公部門反而不需比照辦理,他以NCC諮詢委員為例說明,NCC委員權力大到可以關掉電視台,名為「諮詢」實為「決策」,當然也要面對外界檢驗,利害關係人才可援引《行政程序法》救濟,請求法院協助調閱審查過程文件;若擔心曝光就別接委員」,如此參與審查的專家才會愛惜羽毛,不會輕言放棄「實質審查」,淪為行政部門的橡皮圖章。
想替4歲兒治「灰指甲」 陸爸請「養生館」治療竟害兒手指截肢
近日,中國重慶市發生一起醫療事故,一間「足浴服務店」(類似台灣「養生館」)使用違規藥物非法替一名4歲兒童治療灰指甲,導致其左手食指出現壞疽壞死,最終被迫截肢。事後該足浴店在賠償客戶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72.6萬元)已經註銷營業。據《中國消費者報》報導,一名林先生於2023年7月2日發現4歲兒子左手食指的指甲,因為「灰指甲」而破裂,因此帶他到位於重慶市大渡口區羅珍東足浴服務店諮詢。該足浴店宣稱店內有治療灰指甲的藥物「脫甲膏」,可以替孩子治療。林先生在支付了治療費用後,工作人員將所謂「脫甲膏」塗抹在孩子的食指上,並用醫用彈力繃帶進行包紮。沒想到2天後,林先生發現兒子左手食指開始萎縮發黑,連忙帶他到醫院求治,被醫院診斷為壞疽壞死,必須將食指前端切除,避免最終感染整根食指。事後,林先生與闖禍的足浴店達成協議,由足浴店墊付前期治療肺,待治好後在替孩子進行傷殘鑑定,根據到時結果協定賠償金額。最後林先生依據兒子被醫院認定10級傷殘的結果,向該足浴店求償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1萬元),店家不從,於是雙方對簿公堂。調查單位發現,該足浴店使用的「脫甲膏」藥物包裝上沒有任何廠名廠址、批准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適應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等資訊,屬於非法違規產品,且該品產品功效屬於消毒類產品,並無治療疾病功能。此外,監管單位還發現該足浴店出示的營業許可證與店名不同,因此勒令該足浴店亭榭,並且承擔起非法對未成年人進行治療行為,卻導致其截肢的法律責任。最後該店家與林先生達成協議,賠償其人民幣16萬元。據傳,該家足浴店將賠償金支付給林先生後,已經終止了營業,並註銷了營業執照。重慶相關單位特地針對此案例發布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足浴店」這類經營場所不能開展疾病診療活動。如果身體出現不適症狀,一定要去正規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9/25用藥安全日 兒童用藥掌握「五要五不」
為更安心照顧孩子,記住簡單的「五要五不」用藥關鍵。(圖/取自衛生福利部臉書)每年的9月25日為我國的「用藥安全日」,也是世界藥師節,食藥署致力於培養民眾正確的用藥觀念與能力,也提醒大家在就醫或領藥時,應多與醫藥專業人員進行諮詢,以了解正確的用藥方式和可能的副作用,進而確保用藥安全,為自己的健康把關。當孩子生病時,相信家長心中都充滿著擔憂,「發燒了怎麼辦?」、「皮膚癢可以擦類固醇藥膏?」。面對這些情況,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提醒家長,因為兒童身體器官尚未完全發育,對於藥品吸收、分佈、代謝、排除的反應與成人有所不同。因此,為更安心照顧孩子,可以記住以下簡單的「五要五不」用藥關鍵。一、「五要」:1.「要」核對藥袋資訊:領藥時,應確認藥袋上的姓名、藥名、數量是否正確,以免領錯藥品。2.「要」使用正確的給藥技巧:瞭解如何正確使用不同劑型的藥品,並針對兒童的年齡選擇最適合的給藥方式。3.「要」注意兒童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如果孩子在服用藥品後出現不適,應該儘速帶孩子回診。4.「要」記錄兒童過敏之藥品:如果孩子對某種藥物出現過敏現象,應將藥品記錄下來,並於就醫時告訴醫師或藥師。5.「要」諮詢醫師或藥師:使用藥品前,若有任何疑問,務必諮詢醫師或藥師。二、「五不」:1.「不」要自行購藥給兒童使用:兒童並非成人的縮小版,切勿自行給孩子使用成人的藥品,或自行購買兒童藥品。2.「不」要自行停藥或調整劑量:不要因病情好轉而自行停藥,尤其是抗生素,請遵循藥袋或醫師藥師指示使用藥品,必須完成整個療程,以避免抗藥性的發生。3.「不」要任意放置藥品:將藥品放置於孩子不易拿取的地方,以避免被誤食。另,藥品應按照說明書(仿單)或藥袋上的指示儲存,勿隨意冷藏,以免讓藥品受潮。4.「不」要自行使用以前未使用完畢的藥品:未使用完的藥水或藥粉容易變質,當次未用完的部分應予丟棄,避免下次自行使用。5.「不」建議藥品與果汁或牛奶一起使用:服用藥品時,建議使用溫開水,避免與其他液體混合導致交互作用。食藥署提醒家長,因為兒童身體器官尚未完全發育,對於藥品吸收、分佈、代謝、排除的反應與成人有所不同。掌握兒童用藥的「五要五不原則」,就能更安心照顧孩子,為孩子創造更安全的用藥環境。
別和果汁、牛奶一起用 兒童用藥關鍵曝光!5大NG行為要注意
當孩子生病時,相信家長心中都充滿著擔憂,像是「發燒了怎麼辦」、「皮膚癢可以擦類固醇藥膏嗎」。面對這些情況,食藥署提醒家長,因為兒童身體器官尚未完全發育,對於藥品吸收、分佈、代謝、排除的反應與成人有所不同,因此,為更安心照顧孩子,可以記住簡單的「五要五不」用藥關鍵。《五要》1.要核對藥袋資訊領藥時,應確認藥袋上的姓名、藥名、數量是否正確,以免領錯藥品。2.要使用正確的給藥技巧瞭解如何正確使用不同劑型的藥品,並針對兒童的年齡選擇最適合的給藥方式。3.要注意兒童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如果孩子在服用藥品後出現不適,應該儘速帶孩子回診。4.要記錄兒童過敏之藥品如果孩子對某種藥物出現過敏現象,應將藥品記錄下來,並於就醫時告訴醫師或藥師。5.要諮詢醫師或藥師使用藥品前,若有任何疑問,務必諮詢醫師或藥師。《五不》1.不要自行購藥給兒童使用兒童並非成人的縮小版,切勿自行給孩子使用成人的藥品,或自行購買兒童藥品。2.不要自行停藥或調整劑量不要因病情好轉而自行停藥,尤其是抗生素,請遵循藥袋或醫師藥師指示使用藥品,必須完成整個療程,以避免抗藥性的發生。3.不要任意放置藥品將藥品放置於孩子不易拿取的地方,以避免被誤食。另,藥品應按照說明書(仿單)或藥袋上的指示儲存,勿隨意冷藏,以免讓藥品受潮。4.不要自行使用以前未使用完畢的藥品未使用完的藥水或藥粉容易變質,當次未用完的部分應予丟棄,避免下次自行使用。5.不建議藥品與果汁或牛奶一起使用服用藥品時,建議使用溫開水,避免與其他液體混合導致交互作用。
網購藥品危險又易觸法 最重10年徒刑、1億罰金
網路購物生活所需用品已成為忙碌現代人的日常,但要注意不是所有生活必需品均可自網路購物取得。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指出,藥品不是一般商品,目前僅開放藥商和藥局、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得於網路販售乙類成藥如綠油精、萬金油、曼秀雷敦,其餘藥品均不得於網路、電話、廣播及電視等消費者未能實際檢視商品而買賣之實體店面通路販售。消費者不僅可能買到假藥,還可能因此被視為是以個人名義進口藥品,而涉「藥事法」遭法律制裁。南投衛生局陳南松局長表示,合法來源的藥品,如發生藥物不良反應,民眾可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藥害救濟申請、或向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向各地方消費爭議委員會提出申訴。現在許多網路平台為境外網站,來源查證不易,無法取得賣家登記資訊,民眾如從網路訂購藥品,吃下肚後,萬一發生過敏不適、休克等副作用,無法申請藥害救濟及向賣家提出求償,風險均自行承擔,後果得不償失。食藥署表示,已與海關聯手加強抽查進口快遞郵包,並主動監控網路上非法賣藥行為,提醒無論消費者是自用還是轉售,一律依法處理,輸入未經核准的藥品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陳南松提醒,切勿在網路買賣藥品,把握「生病看醫師,用藥問藥師」有疾病問題應尋求專業醫師診療,有藥品問題應洽藥師諮詢,並向合格藥局或藥商購買合法藥品,辨明國內核准且合法製造的藥品,其包裝上會有「藥品許可證字號」,安全有保障,若發現藥品字體模糊、仿單內容不清或印有簡體字時都應提高警覺,民眾如藥品相關疑問可自行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藥品許可證。
破除中秋謠言2/柚子配優酪乳不會中毒 「魔王成分」搭7大藥物才會索命
只要手機收到「柚子配優酪乳、香蕉會中毒」訊息,就知道中秋節要到了。營養師程涵宇告訴CTWANT記者,柚子配優酪乳、香蕉並不會中毒,因為柚子含有呋喃香豆素(furanocoumarins)成分,會干擾人體的CYP3A4酵素,進而產生不良反應,時間長達數天,尤其是服用抗凝血藥物可能會導致腦出血,建議服用「這7大藥物」者不要食用柚子。據事實查核中心調查,2015年中國河北一名3歲女童因胃穿孔而亡,醫師表示在其胃中發現柿子、香蕉、牛奶,因此便有柿子搭香蕉、牛奶會中毒的說法,後來一傳再傳又變成「柚子配優酪乳、香蕉會中毒」。程涵宇表示,柚子含有豐富膳食纖維,若是腸胃功能較差,容易腹脹或腹瀉,再搭配優酪乳,若有嚴重乳糖不耐症的人就會更覺得肚子不適,但並不是中毒。不過,柚子搭配7類藥物恐會危及健康。北市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藥師柯瑩蓮表示,抗心律不整藥物、心臟血管用藥、免疫抑制劑、降血脂藥、抗凝血藥物、抗焦慮憂鬱安眠藥,上述藥物若與柚子同時吃,可能進一步導致藥物血中濃度增加,進而產生藥物不良反應。若需要長期服用藥物,建議諮詢藥師相關注意事項與禁忌,以免誤踩地雷造成藥物不良反應。(圖/報系資料照)柯瑩蓮表示,柚子內含有呋喃香豆素成分,這成分會干擾人體的CYP3A4酵素,CYP3A4酵素是身體重要的代謝酵素,主要存在於肝臟和小腸。當酵素無法發揮作用時,人體分解藥物的速度會減慢,服用的藥物停留在體內的時間會延長,導致血中藥物濃度升高,進而可能導致藥物不良反應發生,例如肝毒性、腎毒性等。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陳志金醫師日前也在臉書上呼籲民眾,有服用「抗凝血劑」的病人,千萬不能吃柚子,「輕則流鼻血、身體瘀青,重則胃腸出血,甚至腦出血,更嚴重的話還可能致命!」柯瑩蓮提醒,柚子抑制藥物代謝的作用可長達數小時甚至2~3天,所以即使吃了柚子後再間隔服藥,也無法完全避免交互作用的發生,因此建議在服用特定藥物期間,還是盡量不要吃柚子,若服藥期間有不尋常的症狀則應立即就醫。
破除中秋謠言3/微波爐致癌有輻射?不必站遠遠!專家:它能保留更多食物營養
中秋節大餐後總留下不少剩餐或食材,需使用微波爐復熱,此時資深級的食安謠言「微波爐可致癌」和「微波加熱食物後會殘留輻射」,總會再度盛傳。究竟真相為何?專家表示,微波爐並沒有輻射,所以不必站得遠遠的,而且與傳統明火烹調相比,微波爐甚至能保留更多食物營養。營養師程涵宇表示,「微波」是電磁波的一種,它可以穿透絕緣物體,當啟動微波爐時,就會讓微波爐內部產生「微波」,當「微波」被含有水分的食物吸收時,就會讓食物中的水分子與微波爐所發出的「微波」一起以相同的頻率震動,震動中會造成分子間的摩擦,進而產生熱能讓微波中的食物由外部逐漸加熱至內部。美國癌症協會(ACS)指出,微波爐並非利用「X射線」或「伽馬射線」來加熱食物,並不會使食物具有放射性。程涵宇說,與傳統烹飪水煮相比,微波爐加熱最高溫度是攝氏100度,因此對食物的營養破壞不太嚴重,因此可以保留更多的維生素和礦物質。除此之外,最近盛產的榴槤也傳出配可樂、酒會有中毒反應,程涵宇表示,沒有醫學研究顯示榴槤配可樂會有不良反應,而榴槤搭配酒或薑母鴨等含酒料理,雖然沒有研究明確證實具有致命性的交互作用,但在體外試驗發現,榴槤富含的硫化物,可能會影響乙醛脫氫酶(解酒酵素),延緩酒精代謝物乙醛的排除,所以榴槤配酒可能會更容易產生臉紅、心悸、頭暈等醉酒症狀。榴槤搭配酒精雖不會中毒,卻更容易產生醉酒症狀,因此還是要格外小心。(圖/新華社)為何會有健康謠言?程涵宇認為,許多文化有一些代代相傳的飲食禁忌,通常是基於經驗、直覺或特定的事件。例如,中國傳統中有「魚和羊肉不能一起吃」的說法,這類說法可能是因為某些人曾經食用這些食物後感到不適,逐漸演變成廣泛傳播的禁忌。另外,一些關於食物組合的謠言可能源自某些人的過敏反應。例如,某個人對某種食物組合過敏,產生了嚴重反應,但這一現象被誤認為是普遍適用的,導致人們認為這些食物組合對所有人都有害。程涵宇說,許多人缺乏科學的營養知識,容易接受和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一些謠言可能看似有道理,但實際上並沒有科學依據。在這種情況下,謠言往往會被誤傳,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得更加根深蒂固。所以建議接收資訊時,也要同時懂得求證,或是詢問專業意見,才不會被謠言所迷惑。
中秋來臨!服「這7種藥」病患吃柚子注意 醫:小心影響藥效及交互作用
中秋佳節將至,柚子是不可或缺的應景水果。醫師提醒,柚子不可吃太多,只能淺嚐,尤其有服用抗凝血劑、降血脂藥、降血壓藥、心律不整藥、安眠藥、癲癇藥、免疫抑制劑等7種藥物的人,務必要小心「柚」與「藥」的交互作用。吃了柚子又服藥 易併發交互作用及不良反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家醫科主任楊晉州表示,柚子與葡萄柚裡都含有「呋喃香豆素」(furanocoumarin),會抑制肝臟內的代謝酵素以及小腸內的醣蛋白作用,會影響藥物代謝。如果同時吃了柚子又服藥,可能造成人體內藥物濃度上升,引發不良反應。而可能與柚子或葡萄柚產生交互作用的常見藥物包括:抗凝血藥、降血壓藥、降血脂藥、心律不整藥、免疫抑制劑、鎮靜安眠藥、抗癲癇藥物等。服用藥物者 應詳閱說明或諮詢醫師由於吃柚子後影響藥物的時間,可能會長達二到三天,因此若有固定服用藥物需求,建議避免食用柚子,不可以為吃完柚子隔了一段時間再吃藥就沒有影響。最後,楊晉州主任也提醒民眾,雖然在中秋節最應景的活動就是吃柚子和賞月烤肉,但吃柚子雖好,如果是有在服用藥物的朋友,在食用前還是先詳閱藥品說明書或是諮詢藥師、醫師,確認是否有藥物交互作用的風險,服藥期間若有不尋常的症狀也應立即就醫。
小蝦米求神1/不捨疫苗救濟審議黑箱受害人撕心裂肺 律師向總統告御狀
新冠疫苗救濟困難重重,受到多名被害家屬委託的女律師歸納分析衛福部新冠疫苗救濟審議小組所有會議記錄,赫然發現審議小組目前認定救濟對象僅「定格」在接種AZ疫苗者,其他接種莫德納、BNT等mRNA疫苗者,即使國內外已有「可能引發血栓」的病例或研究論文,均不予採認直接駁回,甚至在會議紀錄上堅稱「mRNA疫苗絕不會引發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該女律師寫信向賴清德總統陳情,希望衛福部的資訊能「更新」,並以「通案」從寬認定救濟,降低爭訟與民怨。現年31歲的女律師翁伊吟日前向也是醫師出身的賴總統投書求助。翁伊吟說,遍查衛福部新冠疫苗救濟審議小組所有會議記錄,發現審議小組只接受接種AZ疫苗(發生血栓)的救濟,嚴重悖離國際醫學現實,也令被害人與家屬深陷不公不義的怨怒之中。新冠疫苗不良反應受害人及家屬遍覽救濟審議小組會議記錄,懷疑小組成員自成心證,僅承認AZ疫苗會引發接種者血栓,卻不參考國內外醫學機構認為mRNA疫苗也會引發血栓的研究與實例嚴重傷害受害者的被救濟權。(圖/記者侯世駿攝)翁伊吟還告訴本刊,她的媽媽接種新冠疫苗後全身過敏嚴重發癢,雖然在送醫看診後好轉,但是疫苗不良反應受害者家屬的煎熬心情,我很能理解。翁伊吟還說,她自己在接種新冠疫苗後血壓莫名飆升還頭暈,但之前並沒有高血壓,之所以會特別關心接種疫苗不良反應救濟權益,可能也是「感同身受」。「年僅40歲、無慢性病史的G小姐,2022年接種新冠疫苗(混打兩劑AZ加一劑莫德納疫苗後),三總用上包括「開顱」等緊急急救,10天後卻仍不幸死亡。」翁伊吟指出,三總醫療團隊11名醫師後來集體署名投書國際期刊,援引整個搶救過程,證實無慢性病仍可能因接種mRNA疫苗產生血栓,盼提供醫界參考。她說,被害人的丈夫「雙先生」向新冠疫苗救濟審議小組提救濟遭駁回,衛福部只是輕描淡寫地回說「mRNA疫苗不會血栓」幾個字,他轉向政院訴願也遭駁回,突與愛妻天人永隔,當事人決定提告討公道。手上有十多起疫苗重症或死亡案件的受託律師翁伊吟說,她曾親眼目睹受害人母親哀嚎「只想知道才20幾歲的兒子,為何打疫苗猝死」,也有受害人崩潰哭訴,因打疫苗導致身障,經濟壓力讓家庭快破碎,很後悔打疫苗。她說,自己不是反疫苗者,新冠疫苗也是讓社會恢復正常運作的重要公共政策,但政府設立疫苗救濟制度,就是為協助出現不良反應的接種者度難關;如今,家屬卑微的想得知猝死原因,盼救濟審議程序符合「科學」、「透明」、「合理」,但衛福部這種「黑箱審議」難杜悠悠眾口,才想請求賴總統代為主持公道。針對新冠疫苗受害者家屬、委任律師投書總統請求協助救濟案審議過程透明化,府方表示,還不知個案狀況,但會轉請衛福部全力協助。圖為時任副總統的賴清德前往疫情指揮中心視察,並慰勉防疫團隊。(圖/報系資料)翁伊吟信中指出,懇請賴總統協助,要求衛福部新冠疫苗預防接種受害審議小組「保存開會過程錄音」;其次,請審議小組「公布審議過程所參考醫學文獻篇名、資訊」,讓受害人知道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如何審查、理由為何、所用資料文獻為何?她同時檢附國內外六篇近期醫學文獻(mRNA疫苗可能引發血栓)提供參考,並向總統致歉,若非受害人、家屬極度痛苦無奈,求助無門,她不會想麻煩總統。立委廖偉翔、陳昭姿今年5月曾陪同疫苗受害者家屬開記者會,引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直指衛福部疾管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程序缺乏透明度,審議過程荒腔走板、流於形式,呼籲審議過程應透明、從寬認定救濟申請,避免影響民眾打新冠疫苗意願。但三個月過去了,立委及受害者家屬盼望仍如「空中樓閣」。翁伊吟就說,遍查審議小組167次(出現首宗新冠疫苗不良反應救濟申請)到225次的會議記錄,歸納出共同的關鍵疑點,她懷疑審議小組成員似已有心證,堅決不採認國內外最新研究文獻記載,mRNA疫苗可能引發接種者(無慢性病)血栓,只要救濟案是接種mRNA疫苗出現血栓,審議小組就直接駁回不予救濟。翁伊吟指出,曾有受害者、家屬在法庭上要求調閱審議小組會議錄音,想釐清審議過程的疑點,但衛福部卻說「有錄音、但會後沒保存」,還拒絕告知審議是哪幾位小組醫師據此認定,嚴重影響接種新冠疫苗、卻出現不良反應民眾的切身權益。總統府表示,還未收到翁律師的陳情信,尚未獲知個案狀況,未來會轉情衛福部全力協助。
小蝦米求神2/台灣新冠疫苗救濟通過率排名倒數 被害家屬:錯誤資訊阻卻公義
年約40歲在台北某國立大學工作的G小姐,2022年1月底按規定,接種第三劑莫德納疫苗,1個月後右手麻木無力、伴隨局部癲癇,到三總就醫,病情卻快速惡化且嚴重腦出血,三總緊急開顱急救,仍無力回天,死因確認為新冠疫苗引起的免疫血栓性血小板低下症(簡稱VITT)。G小姐先生(阿德)投訴本刊,指太太生前無慢性病史,家人感情緊密,太太在送醫過程中還能開玩笑,沒想到入院後電腦斷層檢查(CT)就顯示腦部出現問題,短短兩日四次CT,一次比一次嚴重,第二天太太腦部就大出血失去知覺,三總上下緊急會診,判斷腦壓過高,須馬上「開顱」降壓,迫於病情,家屬只有15分鐘的考慮時間。G小姐生前未生過大病,慌亂中家屬無奈點頭,盼有一線生機,但歷經醫療團隊長達15、16個小時、猶如驚濤駭浪般的搶救開刀搶救,手術雖完成,G小姐最後仍陷入昏迷於醫院過世。成大醫院也曾成功利用免疫球蛋白,緊急搶救一位接種mRNA疫苗後產生肺栓塞、腦出血,該名28歲年輕男性患者無慢性病史,成大醫院並寫成論文刊登國際期刊。(圖/報系資料照)好端端的人為何因接種mRNA疫苗就突重症離世,阿德迄今沒有答案,他感慨說,當時唸小學的兒子因無疫苗可打,沒能進入醫院探視最愛的媽媽,兒子再看到媽媽就是骨灰罈上的照片,迄今都有心理陰影,提及兩年前往事,阿德仍悲從中來忍不住哽咽。阿德說,失去親人的苦難並未就此結束,全力搶救「雙先生」太太的三總醫師團隊,認定G小姐因接種mRNA疫苗,引起免疫血栓性血小板低下症(血栓常見後遺症之一)而死亡,建議他申請疫苗救濟,但他申請案提出後,兩年音訊杳然。今年3月,他再度向衛福部、生策會、衛生局查詢,都無明確答案。沒多久,他卻赫然發現,衛福部網站第229次審議小組會議記錄,「似乎」有太太的名字、登載「被駁回」,4月份才接到書面通知,證實審議小組駁回救濟,原因是「mRNA疫苗不會引發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雙先生難掩氣憤地說,三總急救團隊11位醫師早已聯名將搶救太太過程與死因PO上國際期刊,審議小組沒看到嗎?家屬兩年來都在國際醫療網站爬文、想釐清親人死因,審議小組審議前為何不先聯繫家屬?如今,救濟審議過程充斥錯誤資訊與結果,豈非再次凌遲家屬,盼望他的控訴,能讓其他受害者家屬少走冤枉路。律師翁伊吟說,醫界盛傳不少醫師都看到三總急救G小姐的國際論文,而成大醫院也成功利用免疫球蛋白搶救一位無慢性病史的28歲肺栓塞兼腦出血病患(接種第三劑BNT疫苗),搶救結果也被PO上國際期刊,其實G小姐的犧牲,幫助醫界瞭解如何應對mRNA疫苗突爆發不良反應,若能即時用藥(例如免疫球蛋白)就有機會救回性命,只是,審議小組迄今仍堅持mRNA疫苗不會血栓,她很擔心該審議結論,可能「反向」誤導醫界,延誤生命搶救。北醫教授何建志認為,政府宣稱健康照護全球第一,但是新冠疫苗不良反應救濟率卻是全球倒數,遠不如日韓,建議救濟應從寬認定。(圖/記者黃威彬攝)北醫大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何建志指出,從寬處理新冠疫苗救濟案,符合法學「特別犧牲」理論,不僅能緩解民眾接種新疫苗不良反應之苦,更能落實政府鼓勵民眾接種疫苗、維護國民總體健康美意。但到今年(2024年)4月底止,台灣完成審議疫苗受害申請案4835件,核給救濟案505件,救濟通過率僅為10.44%,遠不如鄰近日本(通過率為90%),香港54.78%,紐西蘭42.39%,芬蘭32.94%,挪威28.2%,加拿大23.22%,通過率在先進國家中排倒數第二,救濟率只比設立多家新冠疫苗大廠的美國高,這不能算從寬認定。何建志還說,台灣號稱健康照顧全球第一,疫苗救濟審議不應只沿用舊研究文獻,應多爬梳醫界最新研究文獻,供受害者更多照顧,「沒錢」不應成為救濟審議小組故步自封的理由。
陸國3考生課堂中昏迷送ICU 竟是壓力大吞30顆抗癲癇藥「放鬆心情」
近日,中國傳出一起校園藥物濫用消息。2024年6月,黑龍江安達市一名14歲國中生在課堂上昏迷,被緊急送往醫院ICU搶救,好在最後撿回一條命。據該名國中生透露,他會昏迷的原因,是因為他一口氣吃下了30顆具有情緒平穩功效的抗癲癇處方藥「卡馬西平」(carbamazepine),還告訴大人「我們學校很多同學都在吃。」據陸媒《新黃河》報導,14歲的小聰(化名)是黑龍江省安達市古大湖鎮中心學校一名國三考生。他2024年6月5日14時左右,在學校暈倒,神智不清,後被送往安達市立醫院。市立醫院檢查完後認為狀況嚴重,再緊急轉院到大慶人民醫院,在ICU待了近47個小時,做了兩次血液循環後,才終於脫離險境。小聰住院期間,班導師在他的課桌裡發現了一瓶精神類處方藥「卡馬西平」,封口處已打開。小聰的母親劉女士上網查詢發現,該藥為處方藥,一瓶100片,是一種精神類藥物。「我當即就報了警,警方後來調查發現,小聰是在課堂上吃的藥,一共吃了約30片。」小聰事後透露,卡馬西平是在當地的藥房購買的,對於吃藥的理由,他稱「以前在網上看過,說吃這藥感覺挺舒服,有致幻作用,就想試一試。」小聰還透露,他還在同一家藥房買過大量服用後會致幻的中樞性鎮咳藥「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小聰表示:「在學校偷偷吃藥的不止我,不少同學也都在吃右美沙芬,這兩種藥吃多了都有類似的效果,會讓人感覺輕鬆愉悅,有的同學都已經連續吃了1年多時間了。」《新黃河》指出,卡馬西平和右美沙芬在中國均為處方藥,前者屬於精神類藥物的一種,主要用於治療癲癇,預防或治療躁鬱症等,後者則為中樞性鎮咳藥。今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將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公開資訊顯示,卡馬西平屬於精神類藥物的一種,主要用於治療癲癇、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預防或治療躁鬱症等。該藥對於使用劑量有嚴格要求,12到15歲青少年每日限量,單日不超過10片;15歲以上不超過12片;有少數用至16片。較常見的不良反應是中樞神經系統的反應,表現為頭暈、共濟失調、嗜睡和疲勞。至於右美沙芬則為中樞性鎮咳藥,主要抑制延腦的咳嗽中樞而發揮作用。青少年一次服用大於120毫克右美沙芬,會出現致幻感,引起興奮、幻覺、輕快感、頭暈等軀體症狀,繼續加大服用劑量可導致心肌損失、精神障礙、心臟驟停、攻擊性行為和急性中毒致死等。小聰解釋,雖然這兩種藥物都是處方藥,但購買難度卻不高,「我們每次去利達大藥房買都能買到,一般直接給店家說拿一瓶右美沙芬或卡馬西平,對方基本問也不問就賣給我們了。」事發後,藥店也承認他們把藥賣給了小聰,但對於小聰媽媽劉女士提出的4萬元醫藥費賠償,對方沒有答應。劉女士表示,現在涉事的藥店還在正常營業,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只是不再售賣該藥品了。事後,該連鎖藥房「利達大藥房」相關負責人告訴新黃河記者,之前他並不瞭解此事,公司會對此事介入調查。安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則回應,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如果查證屬實,下一步會對該藥店進行開罰。
六月才保證食鹽水OK 林靜儀半夜突改口護藥界炸鍋
立委羅廷瑋在立院質詢時爆料,衛福部食藥署日前從越南專案進口一批生理食鹽水,還指越南是我國允許合法進口藥品的「PIC/S藥品會員國」,但實際上,越南根本不是會員國。他說,衛福部國外藥廠工廠資料準備須知規定,不是PIC/S會員國的藥廠,就必須先到國外實地查廠,政府是否有查廠?若無查廠,萬一食鹽水品質出包怎麼辦?背後是否又有奇怪原因?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及衛福部長邱泰源乍聽此事,全當場傻眼,未給答案。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指出,衛福部調度管理生理食鹽水失當,醫護、藥局正為缺食鹽水忙翻天,現在還要注意緊急進口的生理食鹽水品質是否OK,疲於奔命。羅廷瑋昨日質詢時質疑,食鹽水進口有三大嚴重缺失,無法源依據、無PMF核備函、出狀況無理賠,讓卓榮泰邱泰源都傻眼答不出來(圖/翻攝自立院直播)她指出,衛福部曾在六月七日發佈新聞稿,宣示專案進口生理食鹽水都從PIC/S會員國進口,但昨日深夜,次長林靜儀卻在臉書上改口,指越南確實非PIC/S會員國,衛福部前後說法不一,必須給個清楚交代。沈采穎指出,我國進口藥品標準、查核一向極嚴格,非PIC/S國藥品進口甚至會銷毀處理,為何衛福部此次能許可「非PIC/S國的藥品」專案進口?背後是否又有奇特考量?沈采穎說,當立委踢爆「越南不是PIC/S會員國」後,她再回頭看衛福部六月七日新聞稿,才發現另有一行不起眼的文字「藥品經過PIC/S會員國認證」,讓她心生疑慮,其實食藥署早已瞭解越南非為會員國,但仍核准進口,相當特別。她指出,該新聞稿顯示,該批越南食鹽水是由日本藥品台灣分公司進口,衛福部明知是越南產品卻仍同意放行,是否意指「日本是PIC/S會員國,所以日本政府、藥廠日後核准從非PIC/S會員國藥廠進口的藥品,衛福部都認定可合法進口」?沈采穎說,若答案是肯定的,衛福部長年致力推動國內藥廠必須有PIC/S制度的意義究竟在哪裡?PIC/S制度雖是國際認可的藥品品質標準,但日本藥界近期藥品頻頻出包,日本輿論痛批少數藥廠為利益犧牲病患權益,鬧上國際新聞版面,衛福部現在卻認定「日本說沒問題就沒問題」,衛福部真能保證,日本進口的越南生理食鹽水品質都OK嗎?萬一不幸出問題,台灣民眾是否又要打國際官司向日方求償?沈采穎還說,林靜儀的臉書發文特別註明,專案進口的生理食鹽水因無我國藥品許可證,不符合藥害救濟,「但已在專案進口核准函載明,請廠商通知使用專案輸入藥品之醫療院所,使用該批食鹽水時,必須加強對其不良反應監視及通報,以保障病人權益」。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在臉書上宣布,從越南專案進口的生理食鹽水,不適用我國要害救濟規定。(圖/翻攝自林靜儀臉書)「換言之,使用專案進口生理食鹽水若出問題,病患家屬也不能提出藥害救濟」,沈采穎質疑,既然更要保障病患權益,衛福部審核進口標準不是應比照立委質詢的更嚴格嗎?她強調,對於生理食鹽水品質不能掉以輕心,畢竟永豐就是因為生產的食鹽水出了問題,衛福部才能可冒著全台缺貨風險勒令停廠、導致缺藥慌。沈采穎說,醫護人員及基層藥局,目前已為了調度各種不同規格的生理食鹽水忙翻天,但仍願與政府「共體時艱」,但她也很擔心,醫護人員未必有時間逐一確定使用的生理食鹽水是否來自越南,更別提加強監控病人可能不良反應,呼籲衛福部扛起政府應有的責任,別又要醫護、病患家屬自求多福。林靜儀昨日深夜突在臉書發文,坦承目前進口的生理食鹽水中,確實有一批是從越南進口,而越南並非我國法令允許進口的PIC/S會員國,該批生理食鹽水因屬專案進口、並無我國藥品許可證,因此不符我國藥害救濟規定。
進口輸液遭批無法源、未查廠…醫質疑「政府用禁藥」 食藥署今6點回應
永豐化工停產引起國內的輸液供應危機,食藥署緊急透過從國外廠商進口與國內業者增產補強,卻遭質疑無法源依據。而今(10)日食藥署也針對此次專案輸入替代藥品之法源依據和製造廠GMP情形回應,列出6點詳細說明,並強調各國皆面臨藥品短缺問題,因此訂有專案輸入或製造替代藥品之相關機制,來快速穩定藥品供應。胸腔內科名醫蘇一峰昨(9)日於臉書發文質疑,「醫師用禁藥要重罰,政府用禁藥要...?」,並表示「衛福部5億專案進口點滴,居然可能涉及違法,從越南進口點滴缺少國外藥廠工廠資料(PMF)之審查。越南不是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之藥品優良製造指引(PIC/S)核可之國家,中央也未依規定派員赴越南實地查廠」。對此,食藥署今早回應稱,因應永豐化工新莊工廠未能符合PIC/S GMP規定而停止生產,影響大型輸注液藥品供應,其相關專案輸入替代藥品之法源依據、製造廠GMP情形等,說明如下:一、針對本次專案輸入,屬藥事法第27-2條之必要藥品,係依據藥事法第27-2條、必要藥品短缺通報登錄及專案核准製造輸入辦法予以核准;其中部分藥品(如生理食鹽水)非屬必要藥品,經確認國內合格廠商無法補足缺口,為避免臨床短缺,並確保病人用藥權益,食藥署經公開徵求專案輸入或製造,依藥事法第55條及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2條第7款「申請供公共安全或公共衛生或重大災害之用者」予以核准。二、本次核准之專案輸入生理食鹽水雖無我國藥品許可證,惟皆要求廠商檢附藥商資格證明文件、製造廠GMP證明文件、核准製造及販售證明、藥品檢驗規格成績書、標籤/仿單等資料,以確認其品質,並以藥品於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PIC/S)會員國製造或販賣、或具食藥署核發GMP核准函之製造廠優先核准。三、本次核准之專案輸入生理食鹽水,皆為於國外合法販售,且製造廠皆在 PIC/S會員國或經由PIC/S會員查核認定。其中越南雖非屬PIC/S 會員國,惟該製造廠業經日本醫藥品醫療機器綜合機構(PMDA,屬PIC/S會員)查核認定。四、專案輸入藥品因無我國藥品許可證,無法適用藥害救濟法,食藥署於專案輸入核准函已載明,並請廠商通知相關醫療院所,加強對其不良反應監視及通報,以保障病人權益。五、藥品短缺為各國皆面臨問題,許多國家皆訂有專案輸入或製造替代藥品之相關機制,以快速穩定藥品供應。六、目前食藥署除持續妥善分配國內增產及專案進口之生理食鹽水,也全力協助國內藥廠生產,儘早由國產滿足醫療需求。
比早餐店大冰奶還猛!網傳超商「炸屎特調」 營養師認證:有效
身為台灣人,都知道排便不順暢的時候,來上兩杯早餐店的大冰奶,往往就可以有效緩解惱人的便秘問題。不過近日網路瘋傳取材自便利超商的「炸馬桶特調」,號稱更強更猛更解便,只要拿全家便利商店的綠拿鐵及無糖優酪乳2種飲品加在一起,喝上半杯就「超有感」!不過為何這兩種飲品加在一起會這麼有效?營養師嫚嫚在《今健康》發文指出,原來飲品中的「這2樣成分」是有效的關鍵!營養師嫚嫚指出,此款「炸馬桶特調」效果之所以如此超卓,在於飲品的「膳食纖維」相當高。該綠拿鐵的主成分不論是助糞便黏滑的「水溶性膳食纖維」,或是架構糞便體積的「非水溶性膳食纖維」都十分充足。無糖優酪乳則有益生菌,有助於促進腸道蠕動,而且現代人缺乏乳製品攝取,因此也常見有乳糖不耐症,在可接受範圍的刺激腸道。兩者加在一起,自然對於排便非常有幫助。而若是原本的綠拿鐵本身就含有乳製品,再加上優酪乳,相關效果自然再增加。如果買不到上述的2種飲品,有沒有其他方案可以替代呢?嫚嫚營養師表示,綠拿鐵這類飲品本身就很有營養價值,原則上會建議留意蔬果比例,只要蔬菜比水果多即可。拿鐵原意就是「牛奶、乳製品」的意思,因此買不到的民眾可以自行調配,改買其他的綠拿鐵搭配牛奶、優格、優酪乳等乳製品,也能有差不多的效果。另一方面,有不少網友表示炸馬桶特調的味道,其實沒那麼容易下嚥。對此,嫚嫚營養師則建議可以酌量加進約1到2匙蜂蜜,可以改善味道,也同樣有助於潤腸、排便。不過營養師提醒,蜂蜜再天然也是糖,喝多一樣會對血糖、體重造成影響,因此需酌量使用。至於要喝到什麼程度?營養師嫚嫚指出,促進排便的重點在於健康排便,若是嘗試過後發現自己一直腹瀉,或是一天腹瀉超過2次,就得留意逐步增量或暫停,並且多補充水分,以免因腹瀉而脫水,造成其他健康危害。炸馬桶特調雖然有助排便,不過也有許多人不適合喝,需要酌量或是避免。嫚嫚營養師指出,像是腸胃容易脹氣、有腸躁症等腸道狀態不佳的人,或是平常就較少吃蔬果攝取膳食纖維、初期嘗試的人,就得酌量飲用,確認沒有太強不良反應後逐步增加,以免一下急遽增加腸道負擔。此外,由於綠拿鐵的成分往往鉀離子含量高,部分限鉀的洗腎、透析、腎臟病友也需特別注意。如需飲用,建議先和醫師、營養師等討論。也由於每家飲品品牌的綠拿鐵製作方式不同,部分可能會以生菜進行製作,癌症、幼童、年長者等免疫不佳者需要多留意,為避免風險,建議不喝為佳。還有些人表示,嘗試過「特調」之後,似乎對自己的腸胃「不是特別有用」。對此嫚嫚營養師指出,問題有可能是出在其他地方。嫚嫚營養師指出,飲食攝取是影響排便的重要因素之一,要素包括了水溶性膳食纖維、非水溶性膳食纖維、油脂、水分等。如果攝取飲食中缺乏水、水溶性膳食纖維、油脂,就可能影響糞便於腸道「滑行」。而缺乏非水溶性膳食纖維則難以架構,形狀就常見鬆散。有吃蔬果、喝綠拿鐵但便祕,飲食上可檢視是否較少喝水、油脂攝取不足。膳食纖維等營養也建議以原型食物攝取為佳。此外,排便不能單靠飲食,日常習慣中若久坐不動、缺乏運動,腸道也會容易怠慢、蠕動速度放緩。反之,久沒動但突然進行強度稍高的運動時,就可能出現大量排便的情況。如果平常生活中壓力較大,也可能影響自律神經,進而引起便祕;腸道狀態、腸道疾病、懷孕等也會有所影響。因此,飲食若沒問題,也建議從生活型態、壓力狀況、身體狀態進行觀察,必要時進行檢查。
吃完胃藥「別配這5食物」! 醫示警:恐增加藥物毒性
不只食安重要,吃藥更要注意「藥安」!腸胃科醫師鄭泓志表示,有位68歲的病人,因為胃食道逆流到診所看病一陣子了,但近日吃了胃藥後,卻感覺到反胃想吐,還心跳加速,所以又前往診所掛號,在幫病患進行評估後,鄭泓志才發現可能是因為病患吃胃藥時配茶才導致的。對此,鄭泓志也提醒民眾吃胃藥後要避免的5類食物。鄭泓志近日在臉書粉專「你的腸胃科醫師 鄭泓志 內科 慢性病」發文指出,該位病患說以前在藥局買的胃藥,有種難聞的味道,所以都會去超商買飲料或茶來配,身體都很正常,但這次吃藥前,剛好朋友帶茶葉拜訪,他們就這樣泡茶、聊天起來,吃藥時也沒想太多就拿茶配藥,沒想到這麼的不舒服。對此,醫師表示根據食藥署的資料指出,台灣人一年吃掉22億顆胃藥,吃胃藥是常見治療各種胃腸疾病的方式,能有效緩解胃痛、消化不良等症狀,但同時,在服用胃藥期間也需要注意飲食,因為某些食物和胃藥相互作用,會影響藥物吸收或加重胃部不適。而許多有喝茶、咖啡或果汁等飲料習慣的人,很容易覺得平常喝飲料配胃藥都沒事,所以就忽略了食物和胃藥產生交互作用,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也忘了超商或飲料店賣的飲料,裡面的咖啡因或果汁成分含量很少,才沒有發生問題。鄭泓志則提醒民眾吃胃藥後要避免的5類食物:1️咖啡因飲料:咖啡和茶中含有咖啡因和茶鹼,這兩個成分和胃藥結合的話,會心悸、噁心、嘔吐、暈眩或痙攣等不良反應。2️果汁:果汁中的一些成分,可能會增加藥物的毒性,造成風險。例如:柳橙汁會提升含鋁類胃藥的吸收率,增加鋁過量導致中毒的機會。而之前在國外,也有服用腸胃蠕動用藥平普賜(cisapride)的患者,在吃藥的時候配葡萄柚汁,引發心律不整死亡的病例。3️酒精:酒精會干擾胃藥的吸收和代謝,降低其治療效果並且增強藥物的副作用,引發頭痛、噁心、嘔吐等不適。此外,酒精本身就會刺激胃黏膜,所以吃胃藥後喝酒,可能會加劇胃部不適,尤其是胃食道逆流或胃潰瘍患者要盡量避免。4️辛辣刺激性食物:像是辣椒、芥末等辛辣食物會直接刺激胃黏膜,引起胃部不適,建議別吃。5️酸性水果:像是柳丁、檸檬等酸性水果會刺激胃黏膜,不適合在服藥期間食用。鄭泓志呼籲,吃胃藥後如果要馬上吃東西的話,最好選擇清淡、易消化的食物,而且為了保險起見,吃藥配開水才是最安全的作法。
疫苗啟示錄2/法院認證疫苗救濟審議黑箱 學者籲採「特別犧牲」從寬認定
國際大藥廠AZ日前首度在法院文件中坦承研發的新冠疫苗可能引發罕見血栓,衛福部進而宣稱,民眾若發現有利新事證,可再提接種疫苗救濟。不過,衛福部排除已申請過救濟、因「原因不明」而遭駁回的案件,受害者及家屬身心俱疲,現在只能轉而透過司法途徑,尋求公理與正義。國際大藥廠AZ日前首度在法院文件中坦承,旗下新冠疫苗可能引發罕見血栓,衛福部宣稱民眾若發現有利新事證、可再提接種疫苗救濟。(圖/黃耀徵攝)「盧太太案」的當事人劉姓女子當初是在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後,疑似引發高血壓猝死,家屬向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申請救濟遭駁回,只能一狀告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控訴衛福部審議小組兩小時內輕率審理90案,每案僅討論80秒,並未提出任何臨床或實驗檢驗事證,排除劉女之死與接種疫苗有關,卻直接引用法醫解剖報告充當審查資料,恣意、濫用作為違法認定,草菅人命堪比「黑箱流水線」,行政法院駁回審議結論判決衛福部敗訴,讓協助家屬的立委廖偉翔感嘆「法院終於還家屬公道」。盧太太家屬委任律師翁伊吟說,訴訟過程讓她感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審查邏輯」出現問題,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設立「本旨」與法律認知嚴重不足。「盧太太案」的遺族委任律師翁伊吟引用高院判決書內容指出,訴訟過程讓她感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審查邏輯」出現問題,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設立「本旨」與法律認知亦嚴重不足,「疫苗不良反應救濟審議辦法」也不利受害者申請救濟。(圖/劉耿豪攝)她指出,法院認定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不利受害者獲公平公正審查,其中審議辦法第13條甚至規定,審查時須引用「符合以人口群體或致病機轉為研究的醫學實證」。問題是,新冠疫苗為全新疫苗,即使AZ疫苗現在坦承有引發血栓可能,也都是經過醫學專家針對不良反應「個案」、逐案分析累積結論,有新冠疫苗不良反應的研究「人口群體實證」,別說國內罕見、連國外論文並不多,受害者及家屬舉證更難。北醫大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何建志認為,即使修改行政命令位階的審議辦法,也未必就能讓衛福部從寬認定。他強調,法學上有「特別犧牲」理論,可作從寬處理疫苗不良反應者的法律依據,建議立院制訂「特別立法」、尋求「專有財源」並引進跨部會協調機制,提供處理受害者「合理救濟金」、「協助返還商業保險理賠金」、「提供就業與社工輔導」的法源,全方位回應疫苗嚴重不良反應受害者的困境。「特別犧牲理論」是指國家因公權力「合法」行使,造成人民權益特別嚴重損害,國家負有「補償」之責,人民可就其損失向國家請求補償,目前國土計畫法、文化資產保護法條文中都有參酌設計條文。「後來若親朋仍想打新冠疫苗,我一定提及小妹不幸當見證。」化名「小美」的民眾對本刊表示,她的妹妹原本從事服務業,兩年多前被要求接種第二劑BNT新冠疫苗後突過世,死時僅30歲,無「三高」也沒「嗑藥」史,噩耗突如其來,迄今都難讓家人釋懷,再多錢也換不回妹妹生命,她只想請法院查真相,告慰妹妹在天之靈。她控訴,解剖後法醫認定死因疑與(疫苗導致突發)高血壓有關,衛福部卻好像想便宜行事,欲找小妹就診病例、佐證死因是高血壓(慢性病)導致,但衛福部查了兩年多,只找到小妹國中到診所看過「月經不順」,難舉證死因與慢性病有關聯,卻仍直接駁回救濟案,形同「盧太太案」翻版。現行新冠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制度規定,依不良反應個案情節分別判定為「相關」、「無法確定」及「無關」(如附圖)。「相關」可獲300萬到600萬不等救濟金,「無法確定」為30萬到350萬元間,「無關」則直接駁回,但實際核發金額與標準有落差,都讓申請者產生疑慮。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說,傳統疫苗歷經多年研究改進後,才逐漸被大眾信任,反觀新冠疫苗是新技術研發的全新疫苗,按學理推測,初期確有可能有5分之一接種者,會發生輕重不一不良反應,包括死亡。他建議新疫苗不良反應救濟應從寬認定,除非衛福部審查過程全部上網公開,否則受害者仍會質疑黑箱,若導致民眾畏懼打疫苗,反將因小失大。
疫苗啟示錄1/接種新冠疫苗人生自此劇變 小蝦米痛斥「政府毀了我!」
立委廖偉翔日前陪同接種疫苗的受害者家屬召開記者會,他引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內容,強烈質疑衛福部疾管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審議過程黑箱。但衛福部長薛瑞元立院答詢時,堅稱「全都是科學審議」堅持上訴,引發更多新冠疫苗受害者及家屬不滿,痛陳「人生全被政府給毀了!」新冠疫情在全球爆發時,一劑難求,民眾爭相搶打剛獲得緊急授權的疫苗,事後卻發生不良反應的爭端,也讓受害人與家屬悔恨終生。(圖/黃威彬攝)衛福部統計,從民國110年迄今,3年多來各類疫苗受害申請案件總數約有9474件,其中以新冠疫苗申請案為大宗。台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何建志統計顯示,到今年(2024年)4月底止,台灣已完成審議的疫苗受害申請案件數為4835件,核給救濟案505件,審議救濟通過率約10.44%,遠不如鄰近日本(通過率為90%),香港54.78%,紐西蘭42.39%,芬蘭32.94%,挪威28.2%,加拿大23.22%,通過率在先進國家倒數第二。從事教職的疫苗受害者C先生向本刊投訴,新冠疫苗不良反應審查過程漫長、不透明。他說,自己都熱愛教育工作,還曾獲教部頒獎,當年就是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打疫苗,當時規定可選定期快篩或打兩劑AZ疫苗後才能進校,快篩既貴又難搶,他只好選打AZ。C先生說,初打AZ已不適,AZ又禁混打,打第二劑後就口齒不清,手無知覺,醫囑多休息,但卻日益嚴重,相繼出現雙腿無力,健忘、視力減退(眼睛正常、疑受腦部影響),他自覺授課正常,學生卻說他上課喃喃自語「人像斷線」。「打疫苗前我沒三高、慢性病,無不良用藥、教學受肯定」C先生經醫院核磁共振(MRI)後,確認罹患急性腦髓炎,該病目前難癒,也無法預測餘命,惟過往案例多為「先天性疾病」,醫生驚訝之餘,要他定期追蹤。一般人年做一次MRI已是上限,但病發一年內他已MRI四次,還用盡國內醫院所有MRI顯像劑,並曾出現嚴重過敏,經醫護急救才搶回一命。C先生感嘆政府去年取消防疫假,但他卻需請假回診,校方最近告知他14天病事假已用完,再請假恐影響考績,連工作都難保。雖經3位醫師會診認定症狀「疑與疫苗有關」,但衛福部拒採納,兩年審查後僅給5萬多元救濟,與審議辦法明訂救濟金額差很大,而他發病迄今,已自費10多萬醫藥費,不僅耗光積蓄,連昔日購買商業健康險與疫苗險皆因「病因不明」全拒賠,也不能領殘障手冊,自覺彷彿「被政府丟包」,還因壓力大衝擊家庭關係「如今快家破人亡,只盼法院給答案,證明不是他自暴自棄」。北醫教授何建志認為,新疫苗的不良反應救濟應採取法律上的「特別犧牲」原則,修訂特別法和籌設專有財源,從寬從優協助受害者面對接下來的艱困處境。(圖/黃威彬攝)雖然C先生控訴被政府丟包,但衛福部喊冤,指疫苗開打後救濟金支出不斷增加,已入不敷出,保險、就業問題皆非衛福部能管。疾管署發言人羅一均曾說,到2023年底止,衛福部向新冠疫苗藥廠徵收救濟基金1.2億元,但給付卻破1.7億元,因基金「不夠賠」,每劑新冠疫苗原徵收1.5元救濟金,現已提高到每劑22元。不過,衛福部仍遭外界批評,以「多少錢辦多少事」態度面對全新疫苗不良反應,既消極也不負責任。
接種新冠疫苗人生自此劇變 小蝦米痛斥「政府毀了我!」
立委廖偉翔日前陪同接種疫苗的受害者家屬召開記者會,他引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內容,強烈質疑衛福部疾管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審議過程黑箱。但衛福部長薛瑞元立院答詢時,堅稱「全都是科學審議」堅持上訴,引發更多新冠疫苗受害者及家屬不滿,痛陳「人生全被政府給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