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
」 北檢 不起訴 國民黨 偷拍 誹謗
土耳其台灣中心執行長涉侵吞300萬捐款! 北檢不起訴還清白
土耳其台灣中心執行長裘振宇過去曾以改善難民生活為由發起募款,並委託貝殼放大股份有限公司協助,不過卻遭人爆料親吞募款,疑似侵占美金2萬元、歐元5萬9107.52元以及台幣60萬元約3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1月8日)偵結此案,檢方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根據起訴書,裘振宇被指控於2016年間,以改善土耳其台灣中心難民生活以及籌資土耳其台灣中心建造費為由發起募資計畫,並委託貝殼放大股份有限公司從中進行協助,募得1700萬元,沒想到卻遭控其中約300萬元匯入其私人帳戶疑似侵吞募款,涉嫌公益侵占。裘振宇在偵訊過程中否認犯行,表示當初是請貝殼放大公司將募款匯至土耳其台灣中心的帳戶,但因為土耳其為高風險國家被銀行拒絕,所以後續才提供歐洲帳戶作為使用,而他也稱自己的捐款金額遠超被指控侵占的300萬元,且至今沒有任何薪水,都是當志工。貝殼放大公司的李姓會計副理時被調查局約談時,也曾出面佐證過去貝殼放大公司確實因無法匯款,請裘振宇提供非土耳其帳戶收款,並且提供相關的帳戶明細等進行佐證,最終被檢方採信,認定裘振宇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恐成「反滲透法 2.0擴權版」 吳宗憲提國安法修法3大荒謬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國安法修正草案有3大荒謬之處,包括「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並指出,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 2.0」的擴權版!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大陸地區等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吳宗憲7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只許州官「造謠」,不許百姓PO文?國安法修正草案的三大荒謬」,今天立法院質詢國安法修正草案,對於賴總統去年公開宣示:「北京當局也以2027年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這番言論算不算「錯假訊息」有沒有「危害國安」?法務部完全不正面回答,讓人更擔心這部法會變成「反滲透法 2.0」。吳宗憲指出,法務部別想用「行政罰不歸我管」、「行政罰沒有未遂犯」這種文字遊戲,晃點人民。草案明文規定:內政部要「會商」法務部,法務部責無旁貸。自己要用白話文來告訴大家,《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不確定法律概念」有多危險,執政黨標準有多雙標。吳宗憲提出,荒謬一,「還沒闖紅燈就開罰?」草案第4條之1寫著,只要網路上散布訊息「有危害...之虞」,就可以下架、處罰 。也就是不用等到真的發生損害,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舉例來說,就像你開車根本還沒闖紅燈,警察就把你攔下來說:「我看你這個樣子可能會闖,先開你一張罰單!」這種「預防性處罰」如果沒有明確標準,人民要如何自保?荒謬二,「總統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賴清德明確說2027年「完成」武統,引發恐慌、外資疑慮後,發現苗頭不對,才悄悄修改臉書,說是「引用資料」。請問法務部這樣是不是假訊息?總統先說會打,後來又改口、改文。如果原本講的是真的,幹嘛改?如果原本講的是錯的,那三軍統帥帶頭散布恐慌資訊,有沒有符合草案第4條之1「危害社會、經濟安定」?吳宗憲說,如果民眾PO文說錯話,能不能也說一聲:「抱歉我搞錯了、我改!」就免罰100萬元?還是只有總統改文叫「澄清」,百姓改文叫「滅證」?憲法 52 條的總統豁免權,只擋「刑事訴究」,沒擋「行政罰鍰」!既然總統帶頭觸法,敢不敢對他開出這張 100 萬罰單?吳宗憲表示,如果是在野黨立委或網紅說「明年會打仗」,早就被執政黨扣紅帽,立刻開罰、下架了。只許州官改文,不許百姓PO文,這不是雙標是什麼?荒謬三,「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就算行政罰,也要遵守「明確性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而這個草案卻連最基本的標準都沒有。「為什麼我擔心這部草案成為砍殺政敵的工具,看看數據就知道」,吳宗憲指出,法務部統計,2024大選期間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的案件,不起訴處分高達416人,近8成案件不起訴或無罪。過去用「刑罰」辦帶團赴陸的里長,大規模搜索、動用多少偵查資源,最後多數不起訴或無罪。吳宗憲表示,現在修《國安法》改用「行政罰」門檻更低,不用等判決,內政部可以直接先罰你100萬元,人民不服氣就要打官司自證清白,「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2.0』的擴權版!」最後,吳宗憲強調,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
四叉貓直播大鬧藍營支持者! 北市男潑飲料驅趕被起訴
台北地檢署去年偵辦罷免偽造連署案,因時任國民黨台北黨部主委的黃呂錦茹遭到約談,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因而發布動員令,許多黨內公職人員以及支持者也紛紛到場聲援。網紅四叉貓當時也在現場直播,但被游姓男子、趙姓男子潑飲料等被四叉貓提告傷害、妨害名譽,趙男也提告傷害回擊。北檢今日(1月7日)偵結此案,僅游男被檢方依加重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回顧整起事件,去年4月17日黃呂錦茹因為涉犯死亡連署案,遭到檢方約談,當時,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號召國民黨內的公職人員前往北檢集結、聲援,也引來許多支持長到場。網紅四叉貓也在當晚直播,但引起許多支持者不滿,雙方也因而發生衝突。游男見四叉貓在直播,因為雙方政治理念不同導致心生不滿,最終將手中所持的飲料潑灑在四叉貓的頭部,趙男則出腳踢四叉貓的大腿,因而遭到四叉貓提告傷害以及妨害名譽。趙男因被四叉貓推倒,並導致其推倒警用機車,也對四叉貓提告傷害罪、毀損罪。檢方認定,四叉貓對游男傷害罪部分撤告,因此不起訴,趙男提告四叉貓部分則因罪嫌不足,毀損罪則是無告訴權,均不起訴。最後僅有游男被檢方依加重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潑飲料的游男。
涉號召民眾聲援柯文哲違反集遊法! 林昭印獲不起訴
時任台灣民眾黨組織發展部副主任林昭印2024年12月26日號召民眾於台北地檢署前以聲援柯文哲為由舉行集會活動,時任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當晚舉牌5次警告但在場民眾仍置若罔聞,林昭印因而涉犯集會遊行法第29條之首謀違法不解散罪嫌。台北地檢署今日(1月6日)偵結此案,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回顧案情,2024年12月26日林昭印號召民眾手持布條以及旗幟至台北地檢署前,以聲援柯文哲為由舉行集會活動,並帶領民眾表達訴求,但由於沒有事先申請,因此涉犯集會遊行法。當晚時任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先後5次舉牌警告違法,但在場的民眾仍視若無睹,因此事後遭到警方送辦。事後林昭印自拍影片談及遭到送辦的原因,他表示當晚是柯文哲支持者自發性前往,因為首次聽到柯文哲有被交保的可能,自己當時也跟著過去,並解釋自己當天比較晚到,因為看到很多夥伴直播主都在場,所以就趕快過去。林昭印說,當時警方可能比較認識自己,所以就登記了名字,因為舉牌總是要舉一個人的名字。而林昭印也在偵訊過程中說自己並無號召民眾聚集,當天集會是群眾自發性的前往台北地檢署聲援柯文哲,沒有人發起,群眾不是我召集來的,我沒有辦法帶領群眾離開等語。檢方也勘驗了相關證物,但並無看到林昭印有指揮或領導群眾行為,認為林昭印應非本次集會遊行之首謀,應任被告犯罪嫌疑不足。
公館拆圓環引抗議!2民眾拿蔣萬安照涉恐嚇 檢方不起訴
台北市去年9月13日凌晨拆除公館圓環,引來民間團體抗議,並於前日晚上發起「守環行動:圓環大走讀」活動。該場抗議走讀活動的負責人彭軍皓等人當時在現場舉著字卡,將台北市長蔣萬安的黑白照噴紅漆抗議引來熱議。警方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今(1月5日)偵結此案,認定罪嫌不起訴。根據起訴書,彭軍皓當晚和李采薇舉著蔣萬安的照片抗議,並高喊「瞻仰蔣公遺容,蔣萬安與公館圓環一起死了!民意也跟著蔣萬安還有公館圓環一起死了」等語,事後被警方依照恐嚇危安罪嫌送辦。彭軍皓表示,做了一張照片,用的是蔣萬安的輪廓,P上蔣公的臉,因為有點明顯,所以用噴漆將照片弄模糊,強調自己並非針對特定市長,要表達的是台北市政府的權威,並且當天也有把照片交給李采薇。彭解釋,之所以會用紅色噴漆是因為在城鄉所找到噴漆時,看到黑色的噴漆頭就以為是黑色噴漆,沒想到噴上去以後竟然是紅色,只好將錯就錯,並非刻意用黑白照去表示遺照。李采薇則說,自己當天有帶「宣」、「布」、「死」、「亡」四張字卡,當時手上的照片他只知道是個人像,但沒有注意是誰,只是表達對圓環以及地下道的哀悼,並且是很和平的完成告別式這個活動。檢方認為,2人只是表達抗議訴求,並以行動表達自己的具體想法,並無對蔣萬安有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有具體惡害通知,主觀上並無恐嚇危害安全之主觀犯意,且蔣萬安也未提告,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挨告獲不起訴 白委批媒體勾結黑幫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去年遭爆料找狗仔偷拍政敵,去年9月底黃國昌在直播時揭露,暴力黑幫寶和會跟拍他雇工拆除工程的影片,竟出現在三立記者游濤的YouTube頻道,質疑三立和寶和會是否相互勾結。游濤事後提告加重誹謗,不過檢方最後不起訴處分。黃國昌今(2)日表示,「三立濫訴、司法認證勾結暴力黑幫寶和會」。黃國昌表示,三個多月前,在直播時揭露暴力黑幫寶和會跟拍自己雇工拆除工程的影片,竟然出現在三立記者游濤的YouTube頻道,質疑三立和寶和會是否相互勾結,否則為何有這樣的影片?黃國昌說,沒想到,之後自己接到了警局通知書要我進行說明,一問才知道,游濤對自己提告加重誹謗。黃國昌指出,面對三立的濫訴,自己根本懶得理會,三立別以為有民進黨在罩,怎麼胡搞瞎搞都沒關係!黃國昌說,一如預期,新北檢對此作出不起訴處分,自己講的都是真的,影片就在游濤的YouTube頻道,到底是在告幾點的?黃國昌表示,現在,既然司法都已經認證,三立什麼時候要說明,寶和會跟拍的影片為什麼在你們記者的YouTube頻道?媒體公然跟黑幫勾結,NCC還要繼續睡嗎?
清真寺被篡1/前董事長「自肥」讓產權 台北清真寺基金會遭驅趕討租金
台北清真寺是北台灣穆斯林最重要的信仰中心,更是台灣與國際伊斯蘭世界交流的重要橋樑,每年吸引數十萬信眾前往參拜,由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服務和協助在台穆斯林超過半甲子,該基金會前董事長馬超彥卻未經董事會允許下,將台北清真寺建物產權「轉讓」給財團法人回教協會,馬超彥同時是財回實際負責人,近年更不斷向基金會索討租金,並聲請強制執行驅離,基金會也對馬超彥提出背信告訴,目前雙方仍對簿公堂。12月25日下午,記者抵達台北清真寺,金色圓頂和喚拜尖塔之造型在新生南路上猶為吸睛,禮拜堂無梁柱的挑高穹頂顯出恢弘大氣,因伊斯蘭教禁止偶像崇拜,建築裝飾多使用文字、植物或幾何圖形,也讓台北清真寺更為莊嚴清淨,即使當日天候不佳,仍吸引許多穆斯林前來參觀和朝拜,而在清真寺神聖典雅的外觀下,卻藏著在台穆斯林的共同隱憂。據了解,台北清真寺「身世」坎坷,自1960年完工後幾經波折,因當時教徒不懂台灣法規採登記制,未與地主完成過戶程序,還一度被要求拆寺還地,因而成立財回,在1970年將清真寺「掛名登記」在財回名下,但大小寺務仍由基金會負責,土地後被地主4.6億元賣給嘉新水泥,由於台北清真寺在1999年成為市定古蹟,市政府以容積率移轉方式補償嘉新水泥,土地這才得以給清真寺使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在這邊超過65年,服務教親、照顧穆斯林,如今卻被『乞丐趕廟公』驅離。」不願具名穆斯林透露,早年創寺的耆老本著穆斯林的信任與善良不爭,虛設財回作為借名的的空殼組織,認定該單位只是為了保護義產而立,而清真寺坐落在188地號和196地號上,地號188仍屬嘉新水泥,地號196則掛名在財回之下。在台穆斯林看不慣馬超彥「乞丐趕廟公」行為,已串聯組成自救會捍衛清真寺。(圖/方萬民攝)而台北清真寺一直都是獨立管理,前董事長馬超彥卻在2007年和2015年任內,兩度未經董事會決議,與嘉新水泥達成協議,讓財回取得清真寺建物產權,而馬超彥多次擔任財回董事長,是該協會實際負責人,其行徑猶如自肥。取得產權後,財回便開始以「房東」自居,2018年開始以法律訴訟方式,向基金會索討從2013年起的租金和利息,「出租清真寺」並收取利息的行為震撼伊斯蘭界。馬超彥曾任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等職務,並遭控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董事長任內轉讓清真寺產權。(圖/報系資料照)基金會自然不讓財回予取予求,財回卻在2023年向法院扣押基金會所有財產,並要求基金會撤出清真寺,並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原定在2024年8月入內勘查,最終因同意基金會所提出之「再審」之訴,並裁定強制執行予以暫停。財回行徑也掀起穆斯林的怒火,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更發文痛批,表示財回對宣教和清真寺毫無貢獻,長年來最專注的工作莫過於向清真寺和教親提起訴訟,是「穆斯林社群最惡劣的典範」,強調出租清真寺追加利息是「悖逆伊斯蘭教義的大罪」,訴訟成癮對付教親則是「魔鬼的行徑」。全台穆斯林因而紛紛聲援,從台北、桃園、新竹、台中至高雄、花蓮串聯自救,網路聲討聲浪四起,財回理事長張明峻與前台中清真寺董事長馬景仁,卻對30多位穆斯林提起訴訟,被告對象甚至包括台北清真寺教長,試圖「以訟止論」,讓穆斯林因害怕而噤聲,目前官司則多以不起訴結案。據了解,台北清真寺基金會也決定「絕不低頭和姑息」作惡者,現已向馬超彥提出背信等告訴,信眾更希望教親們能一同「捍衛正道」,共同守護真主的房子。對此,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否認對教親採取法律行動,反問「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嗎」,並表示此事需見面、看到記者服務證後再談,不願再電話中多說,未針對記者詢問部分做出正面回應,記者致電回教協會實際負責人馬超彥和傳送訊息,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北檢判定曹興誠不雅照「無深偽」 滿志剛:重打支持罷免的青鳥一巴掌
媒體人謝寒冰2月爆料聯電創辦人、大罷免領銜人曹興誠與小三照片,遭曹控告涉嫌違反《選罷法》、《個資法》、不實性影像等罪,台北地檢署今(29)日偵結,認定相關影像除一張無法判斷外,其餘幾乎沒有深偽情形,予不起訴處分。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擬參選人滿志剛指出,這無疑是重打當年支持大罷免的青鳥一巴掌。滿志剛表示,謝寒冰公布曹興誠的外遇中國小三照,曹興誠從一開始說是AI合成、到後來說是中共非法取得,用選罷法、個資法怒告謝寒冰,今天台北地檢裁定不起訴,還加碼認證「幾乎沒有深偽」。滿志剛指出,自己不懂,曹興誠明明是一個過去鼓吹統一公投、還想去大陸設廠、甚至還有中國小三的人,竟然還能在大罷免期間,出來當抗中保台的意見領袖、罷免的政治明星,青鳥們還有辦法眾星拱月,簡直就是在挑戰集體智商下限。滿志剛續指,身為一個公眾人物,「誠信是基本」,有就有、沒有就沒有,還想騙大眾說這是「深偽」來逃避自己過去的錯誤,這種心態根本沒有資格出來領導群眾運動。滿志剛說,今天法院認證曹興誠外遇中國小三沒有造假,無疑是重打當年支持大罷免的青鳥一巴掌,也幸好上一次的大罷免中沒有讓這些道德、誠信都有問題的人得逞,否則對中華民國來說,必定是一場災難!
藍委鄭天財收賄高達700餘萬 北檢依貪汙起訴求10年重刑
2024年8月國民黨籍立委鄭天財因為涉嫌收賄,遭到台北地檢署搜索,最終以200萬進行交保,其中涉案的還有疑似擔任白手套的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台北地檢署今日(12月24日)偵結此案,依照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對鄭、張2人提起公訴,其餘涉案的9名廠商有8人為緩起訴處分,另名因在全案偵結前已過世,故不起訴處分。根據起訴書,鄭天財自2020年12月開始,在張騰龍的介紹下,陸續和鑫峸公司負責人江俊昇、盛隆建設董事長林言峰、商越金屬公司的林勇全、環球車輛公司董事長吳有世、賀藤公司負責人羅絜騫、亞鋒建設董事長鄭詩雋、洧豪公司負責人陳洧豪、祥雲公司實際負責人李承峰以及已故的達裕公司董事長林高任9人結識。在此之後,上述9人會以贊助身為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鄭天財參與原住民豐年祭等活動為名義,透過轉帳至張騰龍名下帳戶,或以現金交付方式行賄,定期給付1至10萬元不等賄款,再由不知情的辦公室杜姓助理保管帳戶,提供鄭天財提領。上述行賄者可以向外掛名「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以利於推展公司業務,且鄭天財與張騰龍也會藉由職務權力提供相應的協助。張騰龍2023年11月因為涉犯國土管理署南區分署長吳瑞安行賄案而遭到羈押,但羅絜騫與陳洧豪、李承峰、鄭詩雋仍於2024年的3月底至8月間,持續支付上述的賄款給鄭天財,而在這將近4年間,鄭天財、張騰龍共收受了高達724萬的賄款,目前已由檢方向法院聲請沒收。檢方認為,鄭天財收受賄款金額逾700萬元之鉅,授與各廠商「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頭銜外,還對廠商的要求照單全收,所為形同將立法委員之權力作價出售,已造成公務員執行職務公正性與廉潔性之侵害,對我國民主法治憲政體制根基戕害甚大,建請法院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張騰龍部份則因為承認大部分客觀事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廣末涼子狂飆185km追撞拖車結案 過失傷害遭起訴!經紀公司曝近況
日本女星廣末涼子今年4月發生車禍,送醫後涉嫌對護理師施暴,被警方以傷害罪逮捕,隨後又被爆出車禍是因為她狂飆達時速185公里,才會導致追撞車禍。最近靜岡縣檢察廳警方以過失傷害罪正式起訴廣末涼子,而其所屬經紀公司R.H隨即發布聲明,公開致歉之外,也表示廣末涼子正在反省中,也持續接受治療。根據日媒《JCast》報導,廣末涼子今年4月7日在靜岡縣掛川市的新東名高速公路,以時速185公里駕車並追撞前方一輛大型拖車,她與同車男性都被送醫;但車禍後廣末涼子竟在醫院內多次腳踹護理師,隔日遭警方依涉嫌傷害罪逮捕並移送檢方。近日經紀公司R.H發布聲明,透露案情已全數結案。聲明中指出,廣末涼子傷害事件已因不起訴結案,而車禍部分則以略式(簡易程序或協商程序)起訴處理。略式起訴通常會由法院在數日內發出罰金命令,廣末涼子將依照法院指示履行相關義務。公司也強調,「廣末涼子已對自身行為深刻反省,對受害者及相關人士帶來的困擾深感抱歉,也對一直支持她的粉絲表達歉意與感謝。」聲明同時指出,廣末涼子在日常生活與身心調養上,將遵循醫師指導,慎重面對日常行動,並尊重自身節奏,避免草率決定復出一事,故暫時沒有復出打算。最後經紀公司感謝粉絲及各界,在事件中持續給予理解與支持。報導也提到,起訴書中,事故當時廣末涼子的車速高達時速185公里,並有變換車道行為;廣末涼子本人接受調查時坦言「當時有點走神」,顯示事件源於一時疏忽。此次事件結束後,廣末與所屬公司承諾將「一步步謹慎處理後續事宜」,並以誠摯態度面對法律及社會責任,也希望社會及粉絲理解她正積極改善、重新出發。
台鐵歧視1/身障員工被轟「累贅」!苦撐3月被解雇 法院還他公道
患有亞斯柏格的林承愷(31歲)去年(2024)考上台鐵從業人員後,在松山火車站服務。孰料,同年8月2日,台鐵通知其試用期表現不佳,須在8月12日離開工作崗位。林承愷認為遭到解雇,並非自己能力不足,反控台鐵員工對他霸凌,除被劉姓主任羞辱「累贅」外,台鐵內部還偏袒在補票室違規吸菸的陳姓同事,並無視其對林承愷大吼大叫等行為。林承愷最終對台鐵提出民事告訴,於今年(2025)11月19日拿下勝訴。林承愷自認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圖為他的輔導員。(圖/讀者提供)回憶起過去的經歷,林承愷認為自己會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他委屈訴說「當時任職於松山站的劉姓主任,在大家面前,說我是累贅、負擔」。林承愷繼續說道,劉主任「平常就會以天兵來形容其他身心障礙員工」令他相當難過。訪問當天,不擅言詞的林承愷耗盡心力,只想把完整的事情經過還原給記者。在錄音檔中,能清楚聽見劉姓主任說「不用跟我講,跟站長就好,我要走了,我不帶累贅,我不喜歡有負擔」或許在旁人耳裡這句話僅是輕描淡寫的抱怨,但對林承愷來說就是根刺,狠狠扎進心頭。那些看似無關痛癢的話語,長年積累在他心裡,隨時有潰堤的可能。事後,林承愷對劉姓主任提告公然侮辱,但最終以不起訴收場。林承愷的輔佐人Tony今年62歲,他向記者表示「林承愷工作非常認真,每天都會向他回報工作的狀況」。素昧平生的兩人,因教會而結緣。Tony語重心長地解釋,自己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從小也面臨外界許多不理解,所以在他得知林承愷的遭遇以後,就下定決心要陪他一起面對各種生活上的風雨。除被辱罵以外,林承愷也指出陳姓同事違規在先,卻罔顧是非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斷斷續續地向記者說明,該名陳男上班時會躲在補票室抽菸,有次林承愷為了驅散菸味,先是將冷氣風量調大、氣溫調低,孰料卻因此點燃陳男怒火,對方旋即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說「陳男本來就經常對我大聲吼叫,過去其實也有其他身心障礙者被他欺負,很多身心障礙的同事都跟我說要小心他」。 後續林承愷針對此事向台鐵進行申訴,但林承愷與Tony皆指控台鐵內部處理並不公平「雖然有召開霸凌處理會議,但會議過程卻對林承愷百般責備,而非對陳姓員工抽菸與吼叫的行為作調查」。Tony語帶憤怒的說,當時因為無法從林承愷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甚至一度不讓他離開現場,針對霸凌不成立的調查結果,2人也覺得是「息事寧人」。林承愷在Tony的協助下,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並求償20萬元。(圖/周志龍攝)林承愷在去年的8月2日收到台鐵寄發的存證信函,告知林承愷的勞動契約將於8月12日終止,原因為試用期不合格,台鐵主張林承愷無法獨立作業、對列車資訊辨識力不足、容易與旅客發生爭執。不過對此結果,林承愷並不服氣,最終在Tony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為由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此外也以「職場霸凌」為由求償20萬元。台北地院2025年11月19日判決台鐵敗訴,不僅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且台鐵須按月支付2024年8月13日至林承愷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並須給付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台鐵已提起上訴。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吳沛憶指控藍委索台積電機密資料!洪孟楷反駁、提告 檢方不起訴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吳沛憶2024年曾指控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於立院向國科會質詢時,索要台積電內部資料。洪孟楷反駁,表示自己索取花蓮地震導致全台科學園區的災損情形,並對吳沛憶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日(12月22日)偵結此案,認定吳沛憶罪嫌不足不予以起訴。回顧整起事件,吳沛憶去年指控洪孟楷在立院質詢時,向國科會索取台積電機密資料,但遭到洪孟楷否認。洪孟楷表示,當初是向國科會要0403花蓮大地震導致全台科學園區的災損情形,並指出吳沛憶也有要同份資料,說明當天質詢內容網路上都可以查到,並表示要對吳沛憶進行提告。吳沛憶則回應,洪孟楷在質詢中問到台積電晶圓廠設備恢復率,國科會明白表示科技廠「停工損失」就屬於「產業機敏資訊」,若要提供須經過企業同意,但當時洪孟楷卻要求國科會下班前提供。當時吳沛憶說,「你質詢過的紀錄都在立法院公報上」並表示歡迎洪孟楷提告。
台中1萬2債務談判變街頭血鬥! 20歲青年遭誤撞成植物人
台中大雅夜市今年4月發生一起驚悚的街頭暴力事件,本是為了1萬2000元債務談判,卻演變成18人聚眾鬥毆,最終造成1名20歲青年楊男腦部重傷,至今仍處於植物人狀態,檢方近日偵結,依殺人未遂及聚眾鬥毆罪嫌起訴曾男、劉男等7人,而受害方L男一派則獲不起訴。事件發生當晚,曾男與L男(債務人賴男委託的友人)相約在大雅夜市進行談判,雙方共計18人到場,曾男一方準備多種兇器,包括西瓜刀、棍棒與角棍,打算伺機攻擊對方,劉男在現場看到一輛駛來的轎車時,誤認其中的乘客為對方人馬,便開車猛撞楊男與同伴廖男,楊男當場重度昏迷,造成嚴重腦部外傷,至今仍無法自主生活。不僅如此,劉男隨後又對真正的目標韋姓男子駕車衝撞,導致韋男受傷、車輛撞停於電線桿下,劉男與同夥繼續持兇器攻擊其他人,造成多人受傷,現場宛如戰場,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快打警力15人到場,但當時鬥毆已結束,現場留下6名傷者,其中楊男最為危急,檢方調查認定,曾男劉男等7人不僅攜帶兇器聚眾鬥毆,還意圖傷害他人生命,因此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葛斯齊爆王定宇曖昧人妻遭告 對話截圖偽造仍獲不起訴
資深媒體人葛斯齊於去年11月7日晚間在臉書以直播、貼文等方式影射民進黨立法委員王定宇外遇人妻,更傳LINE「我想要妳」甚至還帶外遇對象去見前總統蔡英文,事後王定宇對葛斯齊提告民事求償180萬及刑事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今(12月17日)偵結刑事部份,認定罪嫌尚有不足不起訴,民事部份目前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根據起訴書,葛斯齊雖坦承有臉書貼文以及直播影片,但堅決否認犯行,稱2024年7月18日曾有粉絲與他見面,向他表示自己和王定宇很熟,並提供各種LINE對話截圖,葛斯齊當時也回想起王定宇台南服務處遭潑漆一事,便開始進行查證、比對王定宇LINE貼圖、頭貼以及臉書打卡時間後,才行刊登。事後北檢傳喚該名粉絲作證,對方表示自己有精神病史,長期服用身心科疾病藥物,對話截圖也是為迎合葛斯齊的八卦報導才加以製作,不過該名粉絲已將LINE對話紀錄以及製圖的軟體刪除,目前已無法透過鑑識技術確認,但依照現有情況及證據,採信證人所述。檢方認為,葛斯齊所述並非無憑無據,難認其有主觀上有明知不實故意散布之主觀惡意,認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贈布鞋盼陳冠安貫徹行腳精神 羅智強籲鄉親挺新世代戰將前進市議會
曾任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辦公室主任的陳冠安,日前宣布投入2026年台北市議員選舉後,持續走訪基層、爭取選民支持。他所發起的「港湖百萬步」行動,規劃以雙腳走遍港湖地區59個里,親手將政見文宣投遞至鄉親信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4)日公開表態力挺,並致贈象徵行腳精神的步鞋,呼籲選民支持陳冠安走入市議會,為內湖、南港區發聲。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公開表態力挺黨內後進陳冠安,強調陳並非「空降參選」,而是道地的港湖子弟、南港出身,港湖對他而言不是政治跳板,而是人生的起點。羅智強指出,陳冠安此次發起的「港湖百萬步」行動,首站選在南港出發,正象徵不忘本、深耕地方的精神。他表示,陳冠安擁有橫跨國會與議會、長達10年的完整幕僚歷練,熟悉政治運作、能撰寫政策,也敢於監督問政,是港湖地區此刻最需要的新世代戰將。他形容,陳冠安個性溫和,但立場從不退讓,無論是四大公投、國會改革,或面對大罷免與政治壓力,始終站在第一線,敢言敢戰;在自己過去的監督問政中,陳冠安也多次協助提供資料與政策論述,成為重要後盾。羅智強也提到,今年4月陳冠安因投入罷免吳思瑤行動,清晨遭檢調帶走偵訊,最終獲不起訴處分,不僅證明清白,也展現其投入民主運動的決心。他指出,陳冠安沒有大型看板,卻選擇以雙腳走遍港湖59個里,親自將所撰寫的「港湖百策」政見文宣送進信箱,爭取鄉親認同。羅智強並透露,因見陳冠安在初選期間已走壞一雙鞋,特別送上一雙步鞋,期許他延續行腳精神,持續勤勉前行,並呼籲港湖選民在2026年民調初選中支持陳冠安。
誠泰少東不認罪駁前妻指控! 疑林穎孟對婚姻「別有居心」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今年8月起訴林致光。今日(12月12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此案,林致光不認罪,認為林穎孟對9個月的婚姻別有居心,財產分配的官司中竟一路從250萬要到超過5000萬元。受命法官廖棣儀詢問林致光,為何手機錄影的畫面會有明顯的晃動時,林致光解釋自己沒有碰到手機,只有快要碰到而已,因為他的手有呈現遮擋的動作,因此會比較靠近手機,並強調自己沒有接觸到手機,也沒有如同告訴人所說先把手機搶過來,鏡頭在晃動也是對方自己沒有拿穩,指控對方都在捏造事實,表示「我完全沒有犯罪,也沒如同告訴人所說任何的行事」。林致光在辯論環節時,表示自己主張真正的家暴零容忍,但若是以家暴之名獲取錢財或其他目的絕對不是社會所容許的,因為保護令保護的是真正需要保護的對象。其次,林致光認為對方在婚姻期間,經常會在他不知情的狀況下錄音,並用誇張的方式來扭曲反應,事後卻又和被告互動親密恩愛,讓被告對感情的真實性沒有提出懷疑。此外,告訴人曾表示自己願意進行人工生殖,但在獲得胚胎前夕對方的態度卻出現巨大轉變,且有很多攻擊性言語,不願意理性溝通,當問即對方這樣的生命要如何處理時,她卻只談錢的部份,最終只能導致這樣的生命被銷毀,也成被告心中永遠的痛。林致光說,林穎孟對她反覆在3個地檢署提出告訴以後,目前已經有5個不起訴確定,原先士林地檢署也不起訴,一直到移至北檢以後才被起訴。但林致光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施暴,也沒有原告所提的行事,認為對方加油添醋,說法都是不實指控。最後,林致光認為,目前兩人正在打財產分配的官司,而林穎孟對為期只有9個月的婚姻,竟然一路從250萬要到將進1000萬,如今更是要到5000萬元以上,實在令人咋舌。懷疑林穎孟對婚姻別有居心。
前甜心議員林穎孟正面對決前夫! 當庭淚訴「沒家暴怎有保護令」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今年8月起訴林致光。今日(12月12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此案,庭上勘驗了林女提供的證據影片,林女對林致光不認罪表示驚訝,強調對方過去長期家暴令她幾乎瀕臨崩潰。勘驗完影片以後,法官廖棣儀詢問林穎孟對科刑是否要表達意見時,林穎孟果斷回答「要」並表示因為車票的時間比較趕,所以希望可以先發表意見。林穎孟表示,今天出庭後覺得很驚訝,原來到現在林致光都沒有承認自己有家暴,但她質疑,如果沒有家暴的話,為何法院會核發通常保護令給我呢。林穎孟解釋,先前不起訴是因為證據只有提供錄音檔而沒有影片,檢方認為兩人只是夫妻吵架,並沒有辦法判斷是不是真的有施暴的情形才會予以不起訴處分。此外,林穎孟更指控林致光收買媒體,製造輿論想要捏造事實汙衊她。今日庭上所勘驗的影像為林穎孟和林致光發生爭執的內容,長達7分多鐘,而林穎孟表示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林致光已經很習慣對於他人進行施暴,甚至把別人趕出家門,但影片中並無直接拍到林致光直接對林穎孟施暴的畫面。隨著林穎孟在庭上回憶過往婚姻的種種不愉快,她情緒也越來越激動,表示自己當時婚姻已經維持了8個月,已經對家暴沒辦法容忍,稱自己很多時候都已經快要瀕臨崩潰等語。但由於此部份已經和本案無關,因此受命法官廖隸儀也打斷林穎孟,要她講關於本案的部份即可。最後,林穎孟強調林致光的家暴行為,其實已經維持很長一段時間了,但今日仍不認罪,因此希望法官可以判他應有的刑罰,讓他知道不可以因為有錢有勢就施暴他人,也不可以因為有錢有勢就利用媒體製造輿論。由於林穎孟要趕車,因此在發表完對科刑的意見以後就先離去,庭外林穎孟接受媒體訪問,含淚表示林致光家暴是確實的,否則法院不會核發為期2年的通常保護令。此外,她也被台中法院判是中度家暴危險的人,不懂為何對方至今仍不承認有對她家暴長達8個月,還要運用各種方式抹黑她。林穎孟說「我希望法院是公正的,而且可以讓大家知道不是你有錢、有勢、有財力,就可以任意對別人仗勢凌人、任意對別人施暴」當媒體詢問對方堅持案發當天沒有碰到林穎孟,林穎孟回應,過去他也都說沒有推我「但我想請問大家,如果沒有人推,我會跌到地上嗎?這是很基本的常識吧」直言「你覺得這樣的人有什麼可信的地方嗎?」。
陳乃瑜罷免案涉偽造文書! 羅明才2主任遭北檢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造假案,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制定「以罷制罷」策略反擊,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提議罷免,為達門檻2人透過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及多名里長謄寫大量民眾個資至提議人名冊,並偽造簽名後送入新北市選委會、中選會。台北地檢署今(12月12日)偵結此案,依照偽造文書、個資法起訴劉時郡、林姿伶等人。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為因應羅明才面臨罷免提議案,開始在今年2月制定以罷制罷策略,對議員陳乃瑜提議罷免程序。並由曾濬、蕭賜聰擔任罷團「除瑜回收」領銜人、備補領銜人。孰料,劉時郡在取得多名人士的個資後,將其抄寫於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並偽造署名最終於2月19日將其送入新北市選委會及中選會。林姿伶也以同樣手法,偽造他人有意參與陳乃瑜罷免案提議連署。時任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因欠林姿伶人情,故向其取得約莫1000份的空白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以後,在利用手上所持有的水利會會員名冊以及綽號為陳董,自稱陳建國的男子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指示周楚煬、周焌雍、周世富、陳郁雯、黃琬婷、黃䕒慧一同將個資謄寫於提議人名冊中,並偽造簽名。羅明才新店服務處助理繆維蕙、陳穩圓以及新店區復興里、中正里、張北里里長劉洪珠、辜鳳琴、鄭富濃為因應以罷制罷策略,同樣在取得民眾親友大量個資以後,在未獲同意下,將個資抄寫於提議人名冊中,並偽造簽名後送交新北市選委會及中選會。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偽造文書、個資法起訴劉時郡、林姿伶、吳春美3人,由於檢方考量到3人最終認罪,表示悔意故建請法官從輕量刑;陳穩圓、劉洪珠、辜鳳琴、鄭富濃、繆維蕙、周楚煬、周焌雍、周世富、陳郁雯、黃琬婷、黃䕒慧部份則為緩起訴1年,並須支付公庫1至15萬元。罷團前領銜人曾濬、備補領銜人蕭賜聰等3人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獨/吸過毒還高調炫「良民證」!女保全惹同業炸鍋 實際原因曝光
吸毒犯竟還能當保全?30歲的周姓女子於臉書社團「保全同業爆料公社」上高調分享自己擁有吸毒前科但還是領到了良民證,引發同業譁然。不過,經CTWANT調查後,發現實際上周女並非真正的前科犯,僅分別於106年因涉毒被緩起訴;114年涉毒但不起訴,並被法院裁定沒收毒品。周女今日(12月10日)在臉書社團「保全同業爆料公社」高調和社團成員分享「我雖然是毒品底案 *在司法判決書上都查的到但是良民證(全期間)和安調還是辦得過喔~」並秀出自己申請到的相關文件,以及判決書網站截圖。此舉引起眾人譁然,紛紛留言表示「去年有毒品案底,今年就能當保全??」、「當藥頭也能做保全?」「沒有辦法 就算你是北車鄭傑 一樣能當保全...」等語。不過CTWANT實際調查以後,發現周女其實並非真正的毒品前科犯,但過去確實有涉毒的紀錄,分別是在106年因為吸食毒品被緩起訴,並由法院裁定沒收周女被扣的安非他命以及吸食器。另外,周女也於110年的另案因涉毒被偵查,最終雖是不起訴處分,但仍由法院裁定沒收周女所持有的安非他命及吸食器。因此,其實周女並非真正的前科犯,所以依法仍可獲得良民證。不過,該篇貼文之所以引起眾人關注,是因為根據「保全業法」規定,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不得擔任保全,而周女目前雖非前科犯但確實也有施用毒品的紀錄,未來是否能真的守護社區的治安,恐怕也是民眾最關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