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
」 北檢 不起訴 家暴 起訴 三立
北檢判定曹興誠不雅照「無深偽」 滿志剛:重打支持罷免的青鳥一巴掌
媒體人謝寒冰2月爆料聯電創辦人、大罷免領銜人曹興誠與小三照片,遭曹控告涉嫌違反《選罷法》、《個資法》、不實性影像等罪,台北地檢署今(29)日偵結,認定相關影像除一張無法判斷外,其餘幾乎沒有深偽情形,予不起訴處分。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擬參選人滿志剛指出,這無疑是重打當年支持大罷免的青鳥一巴掌。滿志剛表示,謝寒冰公布曹興誠的外遇中國小三照,曹興誠從一開始說是AI合成、到後來說是中共非法取得,用選罷法、個資法怒告謝寒冰,今天台北地檢裁定不起訴,還加碼認證「幾乎沒有深偽」。滿志剛指出,自己不懂,曹興誠明明是一個過去鼓吹統一公投、還想去大陸設廠、甚至還有中國小三的人,竟然還能在大罷免期間,出來當抗中保台的意見領袖、罷免的政治明星,青鳥們還有辦法眾星拱月,簡直就是在挑戰集體智商下限。滿志剛續指,身為一個公眾人物,「誠信是基本」,有就有、沒有就沒有,還想騙大眾說這是「深偽」來逃避自己過去的錯誤,這種心態根本沒有資格出來領導群眾運動。滿志剛說,今天法院認證曹興誠外遇中國小三沒有造假,無疑是重打當年支持大罷免的青鳥一巴掌,也幸好上一次的大罷免中沒有讓這些道德、誠信都有問題的人得逞,否則對中華民國來說,必定是一場災難!
藍委鄭天財收賄高達700餘萬 北檢依貪汙起訴求10年重刑
2024年8月國民黨籍立委鄭天財因為涉嫌收賄,遭到台北地檢署搜索,最終以200萬進行交保,其中涉案的還有疑似擔任白手套的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台北地檢署今日(12月24日)偵結此案,依照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對鄭、張2人提起公訴,其餘涉案的9名廠商有8人為緩起訴處分,另名因在全案偵結前已過世,故不起訴處分。根據起訴書,鄭天財自2020年12月開始,在張騰龍的介紹下,陸續和鑫峸公司負責人江俊昇、盛隆建設董事長林言峰、商越金屬公司的林勇全、環球車輛公司董事長吳有世、賀藤公司負責人羅絜騫、亞鋒建設董事長鄭詩雋、洧豪公司負責人陳洧豪、祥雲公司實際負責人李承峰以及已故的達裕公司董事長林高任9人結識。在此之後,上述9人會以贊助身為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鄭天財參與原住民豐年祭等活動為名義,透過轉帳至張騰龍名下帳戶,或以現金交付方式行賄,定期給付1至10萬元不等賄款,再由不知情的辦公室杜姓助理保管帳戶,提供鄭天財提領。上述行賄者可以向外掛名「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以利於推展公司業務,且鄭天財與張騰龍也會藉由職務權力提供相應的協助。張騰龍2023年11月因為涉犯國土管理署南區分署長吳瑞安行賄案而遭到羈押,但羅絜騫與陳洧豪、李承峰、鄭詩雋仍於2024年的3月底至8月間,持續支付上述的賄款給鄭天財,而在這將近4年間,鄭天財、張騰龍共收受了高達724萬的賄款,目前已由檢方向法院聲請沒收。檢方認為,鄭天財收受賄款金額逾700萬元之鉅,授與各廠商「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頭銜外,還對廠商的要求照單全收,所為形同將立法委員之權力作價出售,已造成公務員執行職務公正性與廉潔性之侵害,對我國民主法治憲政體制根基戕害甚大,建請法院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張騰龍部份則因為承認大部分客觀事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廣末涼子狂飆185km追撞拖車結案 過失傷害遭起訴!經紀公司曝近況
日本女星廣末涼子今年4月發生車禍,送醫後涉嫌對護理師施暴,被警方以傷害罪逮捕,隨後又被爆出車禍是因為她狂飆達時速185公里,才會導致追撞車禍。最近靜岡縣檢察廳警方以過失傷害罪正式起訴廣末涼子,而其所屬經紀公司R.H隨即發布聲明,公開致歉之外,也表示廣末涼子正在反省中,也持續接受治療。根據日媒《JCast》報導,廣末涼子今年4月7日在靜岡縣掛川市的新東名高速公路,以時速185公里駕車並追撞前方一輛大型拖車,她與同車男性都被送醫;但車禍後廣末涼子竟在醫院內多次腳踹護理師,隔日遭警方依涉嫌傷害罪逮捕並移送檢方。近日經紀公司R.H發布聲明,透露案情已全數結案。聲明中指出,廣末涼子傷害事件已因不起訴結案,而車禍部分則以略式(簡易程序或協商程序)起訴處理。略式起訴通常會由法院在數日內發出罰金命令,廣末涼子將依照法院指示履行相關義務。公司也強調,「廣末涼子已對自身行為深刻反省,對受害者及相關人士帶來的困擾深感抱歉,也對一直支持她的粉絲表達歉意與感謝。」聲明同時指出,廣末涼子在日常生活與身心調養上,將遵循醫師指導,慎重面對日常行動,並尊重自身節奏,避免草率決定復出一事,故暫時沒有復出打算。最後經紀公司感謝粉絲及各界,在事件中持續給予理解與支持。報導也提到,起訴書中,事故當時廣末涼子的車速高達時速185公里,並有變換車道行為;廣末涼子本人接受調查時坦言「當時有點走神」,顯示事件源於一時疏忽。此次事件結束後,廣末與所屬公司承諾將「一步步謹慎處理後續事宜」,並以誠摯態度面對法律及社會責任,也希望社會及粉絲理解她正積極改善、重新出發。
台鐵歧視1/身障員工被轟「累贅」!苦撐3月被解雇 法院還他公道
患有亞斯柏格的林承愷(31歲)去年(2024)考上台鐵從業人員後,在松山火車站服務。孰料,同年8月2日,台鐵通知其試用期表現不佳,須在8月12日離開工作崗位。林承愷認為遭到解雇,並非自己能力不足,反控台鐵員工對他霸凌,除被劉姓主任羞辱「累贅」外,台鐵內部還偏袒在補票室違規吸菸的陳姓同事,並無視其對林承愷大吼大叫等行為。林承愷最終對台鐵提出民事告訴,於今年(2025)11月19日拿下勝訴。林承愷自認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圖為他的輔導員。(圖/讀者提供)回憶起過去的經歷,林承愷認為自己會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他委屈訴說「當時任職於松山站的劉姓主任,在大家面前,說我是累贅、負擔」。林承愷繼續說道,劉主任「平常就會以天兵來形容其他身心障礙員工」令他相當難過。訪問當天,不擅言詞的林承愷耗盡心力,只想把完整的事情經過還原給記者。在錄音檔中,能清楚聽見劉姓主任說「不用跟我講,跟站長就好,我要走了,我不帶累贅,我不喜歡有負擔」或許在旁人耳裡這句話僅是輕描淡寫的抱怨,但對林承愷來說就是根刺,狠狠扎進心頭。那些看似無關痛癢的話語,長年積累在他心裡,隨時有潰堤的可能。事後,林承愷對劉姓主任提告公然侮辱,但最終以不起訴收場。林承愷的輔佐人Tony今年62歲,他向記者表示「林承愷工作非常認真,每天都會向他回報工作的狀況」。素昧平生的兩人,因教會而結緣。Tony語重心長地解釋,自己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從小也面臨外界許多不理解,所以在他得知林承愷的遭遇以後,就下定決心要陪他一起面對各種生活上的風雨。除被辱罵以外,林承愷也指出陳姓同事違規在先,卻罔顧是非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斷斷續續地向記者說明,該名陳男上班時會躲在補票室抽菸,有次林承愷為了驅散菸味,先是將冷氣風量調大、氣溫調低,孰料卻因此點燃陳男怒火,對方旋即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說「陳男本來就經常對我大聲吼叫,過去其實也有其他身心障礙者被他欺負,很多身心障礙的同事都跟我說要小心他」。 後續林承愷針對此事向台鐵進行申訴,但林承愷與Tony皆指控台鐵內部處理並不公平「雖然有召開霸凌處理會議,但會議過程卻對林承愷百般責備,而非對陳姓員工抽菸與吼叫的行為作調查」。Tony語帶憤怒的說,當時因為無法從林承愷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甚至一度不讓他離開現場,針對霸凌不成立的調查結果,2人也覺得是「息事寧人」。林承愷在Tony的協助下,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並求償20萬元。(圖/周志龍攝)林承愷在去年的8月2日收到台鐵寄發的存證信函,告知林承愷的勞動契約將於8月12日終止,原因為試用期不合格,台鐵主張林承愷無法獨立作業、對列車資訊辨識力不足、容易與旅客發生爭執。不過對此結果,林承愷並不服氣,最終在Tony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為由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此外也以「職場霸凌」為由求償20萬元。台北地院2025年11月19日判決台鐵敗訴,不僅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且台鐵須按月支付2024年8月13日至林承愷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並須給付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台鐵已提起上訴。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吳沛憶指控藍委索台積電機密資料!洪孟楷反駁、提告 檢方不起訴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吳沛憶2024年曾指控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於立院向國科會質詢時,索要台積電內部資料。洪孟楷反駁,表示自己索取花蓮地震導致全台科學園區的災損情形,並對吳沛憶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日(12月22日)偵結此案,認定吳沛憶罪嫌不足不予以起訴。回顧整起事件,吳沛憶去年指控洪孟楷在立院質詢時,向國科會索取台積電機密資料,但遭到洪孟楷否認。洪孟楷表示,當初是向國科會要0403花蓮大地震導致全台科學園區的災損情形,並指出吳沛憶也有要同份資料,說明當天質詢內容網路上都可以查到,並表示要對吳沛憶進行提告。吳沛憶則回應,洪孟楷在質詢中問到台積電晶圓廠設備恢復率,國科會明白表示科技廠「停工損失」就屬於「產業機敏資訊」,若要提供須經過企業同意,但當時洪孟楷卻要求國科會下班前提供。當時吳沛憶說,「你質詢過的紀錄都在立法院公報上」並表示歡迎洪孟楷提告。
台中1萬2債務談判變街頭血鬥! 20歲青年遭誤撞成植物人
台中大雅夜市今年4月發生一起驚悚的街頭暴力事件,本是為了1萬2000元債務談判,卻演變成18人聚眾鬥毆,最終造成1名20歲青年楊男腦部重傷,至今仍處於植物人狀態,檢方近日偵結,依殺人未遂及聚眾鬥毆罪嫌起訴曾男、劉男等7人,而受害方L男一派則獲不起訴。事件發生當晚,曾男與L男(債務人賴男委託的友人)相約在大雅夜市進行談判,雙方共計18人到場,曾男一方準備多種兇器,包括西瓜刀、棍棒與角棍,打算伺機攻擊對方,劉男在現場看到一輛駛來的轎車時,誤認其中的乘客為對方人馬,便開車猛撞楊男與同伴廖男,楊男當場重度昏迷,造成嚴重腦部外傷,至今仍無法自主生活。不僅如此,劉男隨後又對真正的目標韋姓男子駕車衝撞,導致韋男受傷、車輛撞停於電線桿下,劉男與同夥繼續持兇器攻擊其他人,造成多人受傷,現場宛如戰場,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快打警力15人到場,但當時鬥毆已結束,現場留下6名傷者,其中楊男最為危急,檢方調查認定,曾男劉男等7人不僅攜帶兇器聚眾鬥毆,還意圖傷害他人生命,因此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葛斯齊爆王定宇曖昧人妻遭告 對話截圖偽造仍獲不起訴
資深媒體人葛斯齊於去年11月7日晚間在臉書以直播、貼文等方式影射民進黨立法委員王定宇外遇人妻,更傳LINE「我想要妳」甚至還帶外遇對象去見前總統蔡英文,事後王定宇對葛斯齊提告民事求償180萬及刑事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今(12月17日)偵結刑事部份,認定罪嫌尚有不足不起訴,民事部份目前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根據起訴書,葛斯齊雖坦承有臉書貼文以及直播影片,但堅決否認犯行,稱2024年7月18日曾有粉絲與他見面,向他表示自己和王定宇很熟,並提供各種LINE對話截圖,葛斯齊當時也回想起王定宇台南服務處遭潑漆一事,便開始進行查證、比對王定宇LINE貼圖、頭貼以及臉書打卡時間後,才行刊登。事後北檢傳喚該名粉絲作證,對方表示自己有精神病史,長期服用身心科疾病藥物,對話截圖也是為迎合葛斯齊的八卦報導才加以製作,不過該名粉絲已將LINE對話紀錄以及製圖的軟體刪除,目前已無法透過鑑識技術確認,但依照現有情況及證據,採信證人所述。檢方認為,葛斯齊所述並非無憑無據,難認其有主觀上有明知不實故意散布之主觀惡意,認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贈布鞋盼陳冠安貫徹行腳精神 羅智強籲鄉親挺新世代戰將前進市議會
曾任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辦公室主任的陳冠安,日前宣布投入2026年台北市議員選舉後,持續走訪基層、爭取選民支持。他所發起的「港湖百萬步」行動,規劃以雙腳走遍港湖地區59個里,親手將政見文宣投遞至鄉親信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4)日公開表態力挺,並致贈象徵行腳精神的步鞋,呼籲選民支持陳冠安走入市議會,為內湖、南港區發聲。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公開表態力挺黨內後進陳冠安,強調陳並非「空降參選」,而是道地的港湖子弟、南港出身,港湖對他而言不是政治跳板,而是人生的起點。羅智強指出,陳冠安此次發起的「港湖百萬步」行動,首站選在南港出發,正象徵不忘本、深耕地方的精神。他表示,陳冠安擁有橫跨國會與議會、長達10年的完整幕僚歷練,熟悉政治運作、能撰寫政策,也敢於監督問政,是港湖地區此刻最需要的新世代戰將。他形容,陳冠安個性溫和,但立場從不退讓,無論是四大公投、國會改革,或面對大罷免與政治壓力,始終站在第一線,敢言敢戰;在自己過去的監督問政中,陳冠安也多次協助提供資料與政策論述,成為重要後盾。羅智強也提到,今年4月陳冠安因投入罷免吳思瑤行動,清晨遭檢調帶走偵訊,最終獲不起訴處分,不僅證明清白,也展現其投入民主運動的決心。他指出,陳冠安沒有大型看板,卻選擇以雙腳走遍港湖59個里,親自將所撰寫的「港湖百策」政見文宣送進信箱,爭取鄉親認同。羅智強並透露,因見陳冠安在初選期間已走壞一雙鞋,特別送上一雙步鞋,期許他延續行腳精神,持續勤勉前行,並呼籲港湖選民在2026年民調初選中支持陳冠安。
誠泰少東不認罪駁前妻指控! 疑林穎孟對婚姻「別有居心」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今年8月起訴林致光。今日(12月12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此案,林致光不認罪,認為林穎孟對9個月的婚姻別有居心,財產分配的官司中竟一路從250萬要到超過5000萬元。受命法官廖棣儀詢問林致光,為何手機錄影的畫面會有明顯的晃動時,林致光解釋自己沒有碰到手機,只有快要碰到而已,因為他的手有呈現遮擋的動作,因此會比較靠近手機,並強調自己沒有接觸到手機,也沒有如同告訴人所說先把手機搶過來,鏡頭在晃動也是對方自己沒有拿穩,指控對方都在捏造事實,表示「我完全沒有犯罪,也沒如同告訴人所說任何的行事」。林致光在辯論環節時,表示自己主張真正的家暴零容忍,但若是以家暴之名獲取錢財或其他目的絕對不是社會所容許的,因為保護令保護的是真正需要保護的對象。其次,林致光認為對方在婚姻期間,經常會在他不知情的狀況下錄音,並用誇張的方式來扭曲反應,事後卻又和被告互動親密恩愛,讓被告對感情的真實性沒有提出懷疑。此外,告訴人曾表示自己願意進行人工生殖,但在獲得胚胎前夕對方的態度卻出現巨大轉變,且有很多攻擊性言語,不願意理性溝通,當問即對方這樣的生命要如何處理時,她卻只談錢的部份,最終只能導致這樣的生命被銷毀,也成被告心中永遠的痛。林致光說,林穎孟對她反覆在3個地檢署提出告訴以後,目前已經有5個不起訴確定,原先士林地檢署也不起訴,一直到移至北檢以後才被起訴。但林致光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施暴,也沒有原告所提的行事,認為對方加油添醋,說法都是不實指控。最後,林致光認為,目前兩人正在打財產分配的官司,而林穎孟對為期只有9個月的婚姻,竟然一路從250萬要到將進1000萬,如今更是要到5000萬元以上,實在令人咋舌。懷疑林穎孟對婚姻別有居心。
前甜心議員林穎孟正面對決前夫! 當庭淚訴「沒家暴怎有保護令」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今年8月起訴林致光。今日(12月12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此案,庭上勘驗了林女提供的證據影片,林女對林致光不認罪表示驚訝,強調對方過去長期家暴令她幾乎瀕臨崩潰。勘驗完影片以後,法官廖棣儀詢問林穎孟對科刑是否要表達意見時,林穎孟果斷回答「要」並表示因為車票的時間比較趕,所以希望可以先發表意見。林穎孟表示,今天出庭後覺得很驚訝,原來到現在林致光都沒有承認自己有家暴,但她質疑,如果沒有家暴的話,為何法院會核發通常保護令給我呢。林穎孟解釋,先前不起訴是因為證據只有提供錄音檔而沒有影片,檢方認為兩人只是夫妻吵架,並沒有辦法判斷是不是真的有施暴的情形才會予以不起訴處分。此外,林穎孟更指控林致光收買媒體,製造輿論想要捏造事實汙衊她。今日庭上所勘驗的影像為林穎孟和林致光發生爭執的內容,長達7分多鐘,而林穎孟表示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林致光已經很習慣對於他人進行施暴,甚至把別人趕出家門,但影片中並無直接拍到林致光直接對林穎孟施暴的畫面。隨著林穎孟在庭上回憶過往婚姻的種種不愉快,她情緒也越來越激動,表示自己當時婚姻已經維持了8個月,已經對家暴沒辦法容忍,稱自己很多時候都已經快要瀕臨崩潰等語。但由於此部份已經和本案無關,因此受命法官廖隸儀也打斷林穎孟,要她講關於本案的部份即可。最後,林穎孟強調林致光的家暴行為,其實已經維持很長一段時間了,但今日仍不認罪,因此希望法官可以判他應有的刑罰,讓他知道不可以因為有錢有勢就施暴他人,也不可以因為有錢有勢就利用媒體製造輿論。由於林穎孟要趕車,因此在發表完對科刑的意見以後就先離去,庭外林穎孟接受媒體訪問,含淚表示林致光家暴是確實的,否則法院不會核發為期2年的通常保護令。此外,她也被台中法院判是中度家暴危險的人,不懂為何對方至今仍不承認有對她家暴長達8個月,還要運用各種方式抹黑她。林穎孟說「我希望法院是公正的,而且可以讓大家知道不是你有錢、有勢、有財力,就可以任意對別人仗勢凌人、任意對別人施暴」當媒體詢問對方堅持案發當天沒有碰到林穎孟,林穎孟回應,過去他也都說沒有推我「但我想請問大家,如果沒有人推,我會跌到地上嗎?這是很基本的常識吧」直言「你覺得這樣的人有什麼可信的地方嗎?」。
陳乃瑜罷免案涉偽造文書! 羅明才2主任遭北檢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罷免案提議書造假案,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制定「以罷制罷」策略反擊,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提議罷免,為達門檻2人透過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及多名里長謄寫大量民眾個資至提議人名冊,並偽造簽名後送入新北市選委會、中選會。台北地檢署今(12月12日)偵結此案,依照偽造文書、個資法起訴劉時郡、林姿伶等人。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為因應羅明才面臨罷免提議案,開始在今年2月制定以罷制罷策略,對議員陳乃瑜提議罷免程序。並由曾濬、蕭賜聰擔任罷團「除瑜回收」領銜人、備補領銜人。孰料,劉時郡在取得多名人士的個資後,將其抄寫於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並偽造署名最終於2月19日將其送入新北市選委會及中選會。林姿伶也以同樣手法,偽造他人有意參與陳乃瑜罷免案提議連署。時任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因欠林姿伶人情,故向其取得約莫1000份的空白陳乃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以後,在利用手上所持有的水利會會員名冊以及綽號為陳董,自稱陳建國的男子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指示周楚煬、周焌雍、周世富、陳郁雯、黃琬婷、黃䕒慧一同將個資謄寫於提議人名冊中,並偽造簽名。羅明才新店服務處助理繆維蕙、陳穩圓以及新店區復興里、中正里、張北里里長劉洪珠、辜鳳琴、鄭富濃為因應以罷制罷策略,同樣在取得民眾親友大量個資以後,在未獲同意下,將個資抄寫於提議人名冊中,並偽造簽名後送交新北市選委會及中選會。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偽造文書、個資法起訴劉時郡、林姿伶、吳春美3人,由於檢方考量到3人最終認罪,表示悔意故建請法官從輕量刑;陳穩圓、劉洪珠、辜鳳琴、鄭富濃、繆維蕙、周楚煬、周焌雍、周世富、陳郁雯、黃琬婷、黃䕒慧部份則為緩起訴1年,並須支付公庫1至15萬元。罷團前領銜人曾濬、備補領銜人蕭賜聰等3人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獨/吸過毒還高調炫「良民證」!女保全惹同業炸鍋 實際原因曝光
吸毒犯竟還能當保全?30歲的周姓女子於臉書社團「保全同業爆料公社」上高調分享自己擁有吸毒前科但還是領到了良民證,引發同業譁然。不過,經CTWANT調查後,發現實際上周女並非真正的前科犯,僅分別於106年因涉毒被緩起訴;114年涉毒但不起訴,並被法院裁定沒收毒品。周女今日(12月10日)在臉書社團「保全同業爆料公社」高調和社團成員分享「我雖然是毒品底案 *在司法判決書上都查的到但是良民證(全期間)和安調還是辦得過喔~」並秀出自己申請到的相關文件,以及判決書網站截圖。此舉引起眾人譁然,紛紛留言表示「去年有毒品案底,今年就能當保全??」、「當藥頭也能做保全?」「沒有辦法 就算你是北車鄭傑 一樣能當保全...」等語。不過CTWANT實際調查以後,發現周女其實並非真正的毒品前科犯,但過去確實有涉毒的紀錄,分別是在106年因為吸食毒品被緩起訴,並由法院裁定沒收周女被扣的安非他命以及吸食器。另外,周女也於110年的另案因涉毒被偵查,最終雖是不起訴處分,但仍由法院裁定沒收周女所持有的安非他命及吸食器。因此,其實周女並非真正的前科犯,所以依法仍可獲得良民證。不過,該篇貼文之所以引起眾人關注,是因為根據「保全業法」規定,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不得擔任保全,而周女目前雖非前科犯但確實也有施用毒品的紀錄,未來是否能真的守護社區的治安,恐怕也是民眾最關心的問題。
超冤政三代2/菸錢、前妻女兒整牙費都她出 瑜珈女神被騙來台血淚史曝光
「瑜珈女神」夏米雅2024年6月,遭前夫韓傑儀控訴出軌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韓因而被以加重誹謗罪起訴,夏米雅也怒控前夫將她騙來台灣後,生活大小開銷皆由她買單,連與前妻生下的女兒整牙費都要她出,被吸血多年才離婚,卻反遭報復險些社會性死亡,夏米雅也公布自己的血淚歷史,希望社會大眾別再受韓傑儀矇騙。據了解,夏米雅出生於大陸安徽,大學讀南京藝術學院音樂系後立志當歌手。後來參加安徽衛視《超級偶像》奪冠,被台灣影視大亨楊登魁相中簽下,2014年以歌手身分出道,但演藝生涯並不順利,她此後2年沒有工作,靠著瑜珈走出低谷,她更因神似港星張柏芝,而得到「瑜珈界張柏芝」稱號,而在其陽光開朗的外表下,卻藏著被吸血多年的婚姻生活。夏米雅在聲明中提到,她25歲時因「什麼都不懂」,遇上當年46歲的韓傑儀苦苦追求,韓聲稱自己在台很有能力,並保證會對她很好,自己被其花言巧語而感動,來台後才發現韓一無所有,結婚前就已負債2000萬,更信用破產,連個人名下都沒有銀行帳戶。夏米雅來台後得賺錢養家,靠著表演、代言和活動支撐起大小開心,連房租、韓與前妻女兒整牙、韓自己做假牙(他上排牙齒一顆都沒有)等都要夏米雅掏腰包,韓甚至連車子加油錢、咖啡錢和抽菸錢都向她開口,所幸夏家父母心疼女兒、私下幫助,生活這才得以為繼,夫妻感情也在每天的爭吵中被磨光,雙方於2020年協議離婚。夏米雅提到,中國2人離婚只要自願即可,根本不知道還需證人,韓聲稱證人只是形式,於是提供韓弟妹的身分證資料要她填上證人欄,韓卻在旁拍照錄影,實則是設下陷阱。而在離婚後,韓傑儀以「向媒體爆料她曾離婚」來威脅夏米雅,要求她簽下10年經紀約,夏米雅賺的每一分錢都要與韓五五分帳,還多次私吞廠商給夏的續約費、代言費和直播分潤,夏起初被瞞在鼓裡,察覺有異後詢問廠商,這才得知韓傑儀的離譜行徑。2023年12月,韓傑儀發現陳紹誠與朋友一同送夏米雅回家,認為2人關係匪淺,竟向媒體爆料他們是假離婚,陳紹誠介入2人婚姻,向媒體塑造夏米雅在婚內多次出軌,報導曝光後讓夏米雅遭受多方撻伐,工作大受影響,甚至一度社會性死亡。 夏米雅得知韓傑儀離婚後還會潛入其住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韓卻在2023年12月帶警察上門並聲稱要「抓姦」。(圖/讀者提供)而雙方也對簿公堂,韓傑儀向陳紹誠與夏米雅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已遭法院駁回,韓也被以加重誹謗罪起訴,夏米雅則盼生活能恢復平靜,且不再有人被韓傑儀欺騙。韓傑儀向周刊爆料陳紹誠介入他與夏米雅的婚姻,韓日前遭台北地檢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圖/讀者提供)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
超冤政三代1/恐怖前夫誹謗他外遇瑜珈女神遭訴 陳立夫之孫怒還原真相
「瑜珈女神」夏米雅憑藉姣好外型、精緻臉蛋以及優雅的空中姿態吸引13萬粉絲,卻在2024年6月被前夫韓傑儀誹謗外遇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陳不滿抹黑、憤而提告,韓傑儀現已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陳紹誠也決定還原真相,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陳紹誠出身國學與中醫世家,祖父陳立夫曾任教育部長和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陳紹誠則先後進入美國普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就學,後又到湖南中醫藥大學進修中醫博士,更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2024年卻因韓傑儀誹謗其介入夏米雅的婚姻而再次成為媒體焦點。陳紹誠回憶,韓傑儀與夏米雅在2020年離婚,他與夏在2023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起初雙方互動不多,是其協會當年10月協辦音樂會,而夏米雅在慈善團體「雪愛天使團」擔任召集人,夏米雅詢問是否能送25張票給育幼院孩童入場欣賞,自己欣然應允,雙方這才展開聯繫,並因此看過夏身分證,確認配偶欄為空。同年12月8日,陳紹誠與朋友相約逛基隆夜市,並約住基隆的夏米雅同行,陳還與友人一同送夏米雅回家,卻被住在夏家對面的韓傑儀發現並拍照,韓將照片傳給夏米雅,強調自己是「順手拍的」,還聲稱「很開心有人送妳回家」,卻在幾天後找上陳紹誠住處,警告陳要他離夏米雅遠一點。陳紹誠回憶,同年12月11日,韓傑儀突然登門,聲稱其為夏米雅的老闆兼丈夫,並拿出多張照片、結婚證和身分證試圖證明2人間的夫妻關係,以及還有共同居住事實,如陳紹誠不與夏保持距離,他則將找媒體破壞其名聲,讓其離開台灣。而在韓傑儀拿出的照片中,還有陳紹誠幾天前才送給夏米雅的中藥,陳將韓傑儀打發走後「越想越不對勁」,詢問夏是否還與韓同住,夏則嚴正否認,稱雙方僅有經紀約關係,私底下毫無互動,調閱其住家監視器才發現韓會趁她不在家實偷偷潛入其住處,夏米雅則立即向韓傑儀提告侵入住宅並提起為期兩年的保護令,雙方就此鬧翻。「但夏米雅是韓的搖錢樹,韓這才不甘心,一直使用各種手段想從她身上再榨出最後價值。」陳紹誠說,韓傑儀與多位訴訟方都有糾紛,前後被判賠2、3000萬,常年來都靠夏米雅經紀人身分分潤以維持生計,夏申請保護令後,韓動作頻頻,同年12月還帶警察上門聲稱要「抓姦」,夏不堪其擾,致電警局詢問為何要帶受保護令限制的加害人來被害人家,警方這才意識到不對而離開。「瑜珈女神」夏米雅外型姣好、臉蛋甜美,在臉書上吸引13萬粉絲,卻險些被前夫害得社會性死亡。(圖/固力狗提供)而夏米雅在忍無可忍下,還拜託陳紹誠拔掉自己名下、借給韓傑儀駕駛的車輛車牌,原意是讓積欠約10萬罰單的韓傑儀不得再上路,韓傑儀卻懷恨在心,2024年6月向媒體指控陳紹誠介入自己與夏米雅的婚姻,還捏造夏米雅是陳紹誠與前女友Wendy間的第三者,試圖營造被害人形象,雙方也對簿公堂。陳紹誠說,他與Wendy分手後,才與夏米雅有較多接觸,韓傑儀先後曾告夏米雅背信、竊盜、2次違反著作權法、業務侵佔、2次妨礙電腦使用、2次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全都不起訴,還曾告他與夏米雅妨害配偶權,並求償500萬元,因他繳不起訴訟費用還「降價」至100萬,最終法院也駁回其訴求。「因為他惹到我了。」陳紹誠說,他也控告韓傑儀侵入住宅、恐嚇、妨害名譽和誣告等罪,侵入住宅,韓被依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40天,檢方並於日前以加重誹謗罪起訴韓傑儀,他這才選擇將事實公諸於眾,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別再有人被他欺騙。陳紹誠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卻因遭誹謗而再次成為大眾焦點。(圖/翻攝陳紹誠臉書)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
獨/國防醫學生樓梯間硬上前女友遭起訴! 被害人焦慮到2度用藥過量
花花(化名)和阿民(化名)2016年就讀國防醫學院時曾短暫交往過,沒想到阿民竟會對花花施暴,最終也因此而分手。孰料,分手以後,阿民變本加厲,不但會跟蹤她的行蹤,更會趁四下無人之際對其施暴、性侵。最終,花花選擇提告,士林地檢署也於近日偵結此案,並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阿民,但花花向CTWANT透露,對她來說惡夢仍未結束,想到之後開庭要面對更多質疑和再次回想細節,就讓她焦慮無比,甚至因此在收到起訴書以後2度用藥過量。阿民被花花提出分手以後化身跟蹤狂,經常趁四下無人之際對花花施暴以及性侵,過去花花曾向CTWANT透露阿民在這段時間內曾多次對她施暴,包括掐脖、在她身上捏出瘀青痕跡等,且阿民的恐怖行徑班上同學人人皆知。阿民竟在校內大樓的樓梯間對花花性侵得逞。(圖/翁靖祐攝)更駭人的是,2017年2月6日,身高185公分的阿民,在校園內的樓梯間對身高僅有160公分的花花性侵得逞。事後,花花向國防醫學院的校內提出性平會申訴,卻遲遲等不到校方為她伸張正義。畢業以後,花花得知2024年的7月阿民即將來到她所隸屬的醫院受訓,為了避免大學的惡夢再度上演,花花決心為自己勇敢一次,除再向國防醫學院提出性平申訴以外,同時也對阿民提告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最終阿民才被調至高雄的軍醫院。2024年12月性平會結果出爐,認定性侵案成立,學校對已經畢業的阿民記2大過懲處,但他的醫師職涯卻絲毫沒有受到影響,花花不敢置信表示這樣的人居然還可以繼續當醫生。不過,國防醫回應,記兩大過是根據性平會建議所進行的懲處,後續會待司法結果出爐後,再審視是否追加懲處。本案於今年1月召開偵查庭,雖然阿民到案以後均否認犯行,僅承認雙方曾在自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不過檢方認定花花事後均向友人哭訴,且與偵訊過程時的陳述一致以及校內性平調查報告等,最終於日前偵結此案,並依照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阿民。在本案被告阿民被起訴以後,花花再度向CTWANT傾訴,自1月開完偵查庭以後,她就飽受緊張和焦慮,很怕如果不起訴的話,就再也不會有人相信她。但如今真的起訴了以後,她又開始擔心即將面對法庭上的各種質疑。花花表示,想到要去回憶、重複描述那段過往,還有對方律師定會找碴並拋出很尖銳的問題,就不知該如何是好。她說,想到這些心情就一直很焦慮,連精神科的醫師都擔憂她是否能撐過去,而花花在收到起訴書以後,也因為這些擔憂的情緒2度發生用藥過量的情形,她心酸地表示,對於開庭完全沒有任何期待,只希望對方可以不再繼續當醫生,並得到應有的懲罰。另外,花花也和本刊透露,當初學校不讓她開性平會,她也在幾個月前去軍醫局申訴,最終那個心輔官也被懲處。花花說,她一路以來受到很多質疑,甚至有人指她是在仙人跳,但她心碎地表示自己連民事都沒有告,還要自掏腰包請律師「到底是怎樣的人,會因為編一個故事這樣不停吃藥然後進出急診?」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法務部強調,小額貪汙案修法草案去年就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士院指出,黃男自1990年12月起,就擔任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資源回收作業人員不得將物品擅自占有、處分,而黃男的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侵占職務上持有物在《貪污治罪條例》的法定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黃男在檢方偵查時就坦承犯行,且已將電鍋繳回所屬清潔隊,加上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均符合減刑要件。此外,法官認為,本案動機單純、財物價值微小,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黃男並未變賣電鍋以獲取利益,若以法定最輕刑度5月來論處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度減刑,宣告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的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及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法務部說,針對小額且情輕法重的貪汙案件,提出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汙案件,將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如符合要件者,所受有期徒刑的減刑得減至3分之2,法院也可依具體個案情節為免除其刑之判決。法務部提到,相關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審查會議,法務部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針對本案,最高檢察署曾發函各檢察機關注意貪汙小額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議檢察官審判中建請法官判免刑,期許檢察官作出更貼近國民感情的判斷。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員得知判決結果後,忍不住露出靦腆的笑容,關於無法繼續擔任清潔隊員一事,黃員僅回應「就…退休了」,同時強調未來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
前民進黨立委、全律會理事長尤美女挨告掏空!北檢不起訴處分
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遭律師界人士告發,她在擔任全律會理事長期間,私自與台北律師公會協議,免除積欠全律會會費1500多萬元,且未經會員大會同意,擅自決定以2.3億元購置會館,虧空全律會存款並負債,告發尤美女背信罪。尤美女找來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律師羅秉成辯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尤美女罪嫌不足,今(28)日不起訴尤美女。尤美女是知名律師,丈夫是前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她是「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曾任「國際職業婦女協會臺灣總會」副理事長、「台灣法學會」副祕書長、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投入婦女運動逾30年。她於民國101年起代表民進黨出任全國不分區立委,擔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她在兩屆立委期間,因致力於推動同性婚姻法案而被同志封為「同婚女神」「媽祖婆」。尤美女自112年1月至113年12月底,擔任全律會理事長,卸任後遭律師界告發背信。告發指出,尤美女明知台北律師公會積欠全律會前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06年9月12日至108年12月31日會費及利息共1538萬多元,並經全律會提告求償,卻未經全律會會員大會討論同意,擅自與台北律師公會達成協會,免除債務,致全律會損失1538萬餘元損失。另尤美女明知全律會113年度預算並未編列購買會館經費項目,且未經專業估價,先於113年4月4日的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提出購買會館討論案,之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並做成以2.7 億元授權理監事聯會議挑選並購買會館決議,另於同年8月的常務理會上宣布簽約2.3億購買會館,並建議授權洽辦貸款,由理事長代表簽約,主導購買會館案。全律會向金敏投資購買大樓當會館,向土銀借貸1.8億,且設定抵押權未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但該會館尚有租約至今年底,縱使滿租,租金收入僅38萬多,年報酬率僅1.989%,不及土銀貸款利率2.52%,致全律會存款虧空,並背負鉅額房貸,尤涉嫌背信罪。尤辯稱,與北律和解是全律會理監事決議,不是她個人決定,和解促成北律及全律會的團結,至於購買會館決議程序沒有問題,購買會館是對全律會有利。檢方認為,和解案事後已向全律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備查,難認尤有違背職務損害全律會利益,另購買會館致全律會虧空一事,尤罪嫌不足,因此將尤不起訴處分。
官司不斷!黃子佼8月駕賓士擦撞婦人逃逸 今遭新北地檢署起訴
知名藝人、主持人黃子佼因加入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逾2000部兒少性影片,一審遭判刑8個月,上訴後,高等法院二審改判1.5年、緩刑4年,逃過牢獄之災。不過他今年8月24日上午駕駛賓士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擦撞一名同向林姓女騎士機車,導致對方連人帶車倒地,全身多處擦挫傷,而黃子佼在事發後卻逕直駕車離開現場,事後到案則宣稱「沒感覺撞到人」,被警方在10月依法函送新北地檢署。檢方今(26)日偵結,依肇事逃逸罪嫌起訴,過失傷害部分,則因林姓騎士撤告或不起訴處分。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8月24日晚間接獲報案,當日上午7時許,三重區五谷王南街發生肇事逃逸事故。警方調查發現,黃子佼當時駕駛紅色賓士休旅車行經五谷王南街往重新路方向,在五谷王南街46巷巷口疑似為自巷口駛出的機車,導致車輛右偏擦撞同向後方由林婦騎乘的機車,造成林婦人車倒地,臉部、手肘與膝蓋多處擦傷。黃子佼則在肇事後沒理會婦人,自行駕車離開現場。檢方指出,黃子佼在偵查時向檢警供稱,前方機車是出現在他的左前方,當時視線是往左前方看,不記得有無看向右方看,自己也沒有發現撞擊或撞擊聲音。但林婦指出,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有往她倒下的地方看,但並未留下車查看,隨即駕車離去。檢方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時發現,被告駕車為禮讓前方機車先行而驟然右偏停止,導致林婦閃避不及人車倒地。當時林婦機車倒地力道及聲響巨大,黃理應知悉車輛右側人車倒地,亦應可預見與其駕車突然停止有關的事實。之後黃的車輛慢慢往左邊挪動,明顯為避開倒地之人,理應知悉車輛右側有人發生車禍事故的事實。新北地檢署26日偵結,依《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起訴黃子佼。另過失傷害部分,由於林婦接受和解撤告,檢方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