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處分書
」 不起訴 性侵 恐嚇 詐騙 提告NONO強制猥褻2女再獲不起訴 士檢這樣說
藝人NONO(陳宣裕)被多人提告性侵、性騷,其中2案由台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再移轉至士檢偵辦。不過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因查無犯罪嫌疑,今(5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予以不起訴。士檢表示,告訴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可於10日內聲請再議,以尋求救濟。回顧案情,陳宣裕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復先後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故檢察官也請法院審酌被告不知自重,為逞私欲而為上開行徑,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請法院就其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檢察官依據調查所得事證,認定其中6名被害人受害,被告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陳宣裕遭指訴對其他2名被害人(其中1名係前述6人中之同一人)所涉強制猥褻部分,則認罪嫌尚屬不足而依法為不起訴處分。士檢不起訴的2件強制猥褻案,因2名被害人沒有再聲請再議,因此這部分NONO獲不起訴確定。至於台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的2件案件,4月已聲請將案件移轉至士檢偵辦。不過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因查無犯罪嫌疑,今(5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予以不起訴。士檢表示,告訴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可於10日內聲請再議,以尋求救濟。
東海4死氣爆屋翻修完開898萬 房仲:晚間10點進門沒陰森感
台中市東海商圈一處民宅2020年凌晨氣爆釀4死,當時陳姓屋主開桶裝瓦斯引燃,自己和前妻兒子、鄰居等4人死亡,過了4年,該屋開898萬尋買家。仲介表示,「之前有一組帶看是在晚間10點左右,進門並未有陰森感。」不起訴處分書指出,當時41歲陳男跟前妻處不好,他有2次家暴紀錄,多次跟前妻討500萬元遭拒,而雙方有個8歲兒子,離婚後還是同住東海商圈旁的住處。而陳男點火後引爆桶裝瓦斯,甚直波及到對面長期臥床的鄰居吳男,他逃生不及也身亡,此案造成4死悲劇。而仲介黃鴻良也將此物件貼在《我是凶宅!!買賣/法拍/投資/撿便宜/屋主自租自售/仲介/資訊新聞/全台/禁廣告只有凶宅可進。》,「屋齡31年,前院車庫 整棟B1~3樓,格局3/3/3 已整理好,售價898萬!」文章一出,許多網友留言「敘利亞戰損風格」、「這間超冷」、「要賣的是中間那戶嗎」、「這應該要先拆成空地曬太陽比較實在」、「都變廢墟了,還要850萬?」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親人在陳男枉生後繼承該物件,而新屋主重新整修,也修復外觀,花了200多萬。黃鴻良說,「目前已帶看過3組客人,有不介意事故的年輕人、也有周邊鄰居,基本上都是自住型客人洽詢。」黃鴻良表示,「該物件其實沒有這麼恐怖,之前有一組帶看是在晚間10點左右,進門並未有陰森感,就跟正常買賣件相同,進進出出多次『真的無異樣』。」
網路大戰貼不起訴處分 女二審判無罪
「翻衣哥」蘇姓男子疑因常在百貨公司亂翻陳列衣飾,和楊姓女網友在網路上掀起筆戰,雙方互告均獲不起訴處分後,楊女利用不起訴處分書資訊貼出蘇男本名等,被蘇男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原判楊女3月徒刑,經檢方上訴,二審認定楊女未違反,改判無罪。蘇男疑因常在百貨公司亂翻衣服,又投訴服務人員,被網友戲稱「翻衣哥」,日前他在社群軟體Dcard上貼文,和楊姓女網友留言互酸,雙方互提告後新北檢均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楊姓女網友卻將不起訴處分書上雙方本名未去識別化處理就貼到他的文章底下,被蘇男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檢方認為楊女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應知對個人資料應用除非經過個人同意,卻將具有蘇男姓名等足以識別個人資料的不起訴書拍照後上傳,使蘇男權益受損,向新北院聲請簡易判決,由於楊女認罪,簡易庭判決蘇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在檢方上訴後,楊女雖然坦承有張貼載有蘇男姓名等個資的不起訴書,但她否認違反個資法,稱不起訴書上只有蘇男姓名,沒有蘇的出身年月日或身分證字號,她是因為被蘇男率先挑釁、為澄清自身清白加上向網友傳達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才會上傳。新北院因此認為,楊女上傳不起訴書的照片、留言,並非沒有特定目的,又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應給予最大限度維護,考量楊女主要是為了澄清2人官司結果才會上傳照片,加上照片上只有姓名,認定隱私程度明顯較輕,改判楊女無罪。可上訴。
惡男聯合女友虐死貓害溺亡!愛媽怒舉發 無直接證據獲不起訴處分
本刊先前曾報導一名曾對未成年少女餵毒、囚禁的趙姓男子,曾多次與女友一同虐殺貓咪,其手段除灌水外,趙男也曾在貓咪身上噴灑油性清潔劑,再對其點火,手段相當惡劣。就有中途愛媽看不下去,怒對趙男與其時任女友提告,舉發2人違反動保法,新北檢日前偵結,因無直接虐殺證據,讓趙男與其時任女友獲得不起訴處分。根據不起訴處分書上所載,趙男與其女友透過在平台領養貓咪的方式,由女友以假名方式出面領養,以此獲得免費貓咪,惟因愛媽遲遲無法獲得貓咪的相關回報照片,因而起疑,進而發現其女友所留資料全是假的。愛媽也動用方法,循線找到趙男與其女友時,卻發現被領養的3隻貓咪全都消失,趙男的女友這才坦承貓咪已被趙男虐死,讓愛媽氣得怒告2人違反動保法。趙男與其女友於訊據均否認犯行,趙男強調他是在幫貓咪洗澡時,為了避免貓咪亂跑而固定其身體,可能因此用力失當,造成過多水分進入貓咪體內來不及排除,進而造成貓咪死亡;而趙男女友則指出,等她進入浴室看到貓咪時,發現貓咪已成溺死狀態。對此,新北檢也指出,本案尚無積極證據足認趙男與其女友有相關犯行,對2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女子每月3000出租帳號賣假藥 犯罪集團「應對守則」全曝光
一名劉姓女子把名下「蝦皮帳號」以每個月3000元價格出租給犯罪集團,對方販售仿冒藥品被檢舉後,劉女被警方傳喚到案,發現她還接受犯罪集團指導應對「要說『帳號被盜用』」,還說「檢察官沒有那麼閒會去查妳帳戶」,不過檢方調出交易紀錄和對話紀錄,加上劉女也坦承不諱,被檢方依違反商標法起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劉姓女子於2022年8月起,以每個月3000元價格將蝦皮帳號租給另名叫「王大爺」的不明人士,該人在賣場販售來源不明的一款藥品「游離型葉黃素」,新北市有名買家以538元購入後,發現與之前所買過的正版商品不同,報警處理。高雄地檢署偵辦時,劉女坦承出租帳號,並知道王大爺所販售商品不是真品,但她稱以為王大爺是販售衣服或精品,不知道會拿來賣藥。她表示當時出租帳號時,對方告知要開設「高仿賣場」,也說「可能會收到公文,做個筆錄就沒事了,什麼交易糾紛啥的…反正所有你們後續有的麻煩我會協助你們處理…假如之後有收到要做筆錄的公文,我會教你怎麼講」。檢方查出,警方通知劉女作筆錄後,她立刻跟「王大爺」聯繫,對方又教她「不要說出妳出租帳號,就說妳帳號被盜用」,更教她要請檢察官去查詢使用者的IP和出貨地址,以強調自己沒有參與經營,還說「如果你按照上面說法,大概幾個月就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劉女問及如果被問及帳戶中每個月都有3000元進帳該如何回答,對方則回應「檢察官沒有那麼閒會去查你帳戶」。但檢方不僅查詢了劉女帳戶、交易紀錄,也根據買家說詞及劉女跟對方對話紀錄,認為有不肖犯罪集團以租用帳號從事不法行為,還教導出租帳戶人如果被逮怎麼應對。目前,劉姓女子已被檢方依違反商標法起訴。
陳沂「自走砲」惹禍上身大盤點 她狠酸鄭家純「黑菊姐」轟羅志祥「空幹王」
知名網紅陳沂大街上莫名被打,這位演藝圈的「自走砲」嗆辣敢言的風格,過去曾得罪了不少藝人、網紅,對於陌生男子的真實身分,不排除任何可能性。《CTWANT》也整理出陳沂因大砲型言論,惹禍上身的案例。陳沂「大砲言論」惹禍上身。(圖/趙文彬攝)調侃「雞排妹」鄭家純鬧上法院陳沂最大的死敵,肯定會讓外界聯想到跟「雞排妹」鄭家純的「黑菊姐事件」,原來她曾在直播上放大鄭家純「屁溝照」,並指稱對方所指的陰影處是肛門,兩人也因此開戰,鄭家純因被陳沂稱是「黑菊姐」,憤而提告,最後檢察官認為「網紅綜藝化」為現代自媒體普遍現象,並未直接對鄭家純之人格本身予以抽象之羞辱貶抑,不過鄭家純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提再議,對此陳沂,則在社群放話「恭喜黑菊,地檢署認證」!除此之外,鄭家純也不滿陳沂公布她的手機號碼,透過直播「回敬」對方,讓陳沂飽受網友騷擾,手機門號還被網友在電商網站註冊帳號,陳沂因此怒告鄭家純違反《個資法》,一、二審都認定鄭家純有罪,高等法院日前判鄭家純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附帶民事求償案,陳沂向鄭家純求償100萬元。不過鄭家純這次得知陳沂被當街狠揍的消息並未落井下石,僅表示「譴責暴力。請她好好休息,早日康復」,展現大氣。陳沂「大砲言論」惹禍上身。(圖/趙文彬攝)數度開酸綜藝天王吳宗憲陳沂曾批吳宗憲「不敬業」,更在社群上酸「韓國節目贏不了台灣」,但她認為「沒人要侮辱整個演藝圈,是有些人自己侮辱了自己」。不過陳沂事後向吳宗憲道歉,表示是從報導上看來的。不過她開酸吳宗憲不只這例,陳沂之後在網路上又開砲,認為《綜藝大熱門》在某單元中提及「娘砲」、「娘娘腔」等字眼相當不妥,對此吳宗憲解釋,覺得該詞彙沒有負面解讀,陳沂不領情又嗆「認錯沒這麼難」,兩人因此成為宿敵,陳沂多次在網路上酸吳宗憲,這也讓吳宗憲傻眼喊話「那個陳三斤(陳沂),差不多就可以了啊」。對於陳沂如今的遭遇,吳宗憲今(6日)也給出回應,「「標新立異者,難免被危言聳聽的報導所淹沒……」,感覺陳沂像是被誤傷,接著還表示「凡塵俗事不到我,我已經是個透明人,努力做我的研發事業,其他這些鳥事都不太喜歡搭理」。羅志祥被轟「肉體斂財」判賠30萬陳沂對「亞洲舞王」羅志祥曾在發行《真人秀?》時,專輯預購破5萬張後,向經紀公司爭取「買3張專輯拍照、買5張專輯抱抱」的福利,該舉動被陳沂轟是「肉體斂財」,更批評「亞洲空幹王想祥這種行徑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對此羅志祥喊告,認為明顯涉及公然侮辱和惡意誹謗,法院當時判陳沂因說了「肉體斂財」、「賣淫小模」等詞造成羅志祥名譽受損,因此需賠償30萬元,且在四大報頭版道歉。隔空交鋒馮語婷「假面具」網紅「女戰神」馮語婷與陳沂曾多次隔空交鋒,去年底陳沂到警局對馮語婷提告,竟發現查無此人,質疑其真實身分,隨後大動作揭露「馮語婷」是假人設、是男人,對此,馮語婷不甘示弱,公開「正臉真面目」卻反被陳沂抓包是用AI頭像,雙方戰火燒不停。馮語婷見到陳沂被毆的新聞,在臉書表示可能會有人譴責暴力,但也有很多人笑到沒力,「如果那些譴責暴力的人跟我一樣,從去年八月到今天,長達半年的時間,遭到陳三斤的言語霸凌跟造謠抹黑,那這則新聞對我而言是大快人心」,更透露自己當下笑到沒力,不難看出她對陳沂的怨氣難消。她挺Toyz「難道下一個是我」神預言網紅實況主Toyz先前到網紅「超哥」的餐廳用餐,由於嫌醋飯難吃,慘吞「超派鐵拳」。陳沂事後力挺Toyz,認為走在路上看人不爽的話就可以打人,那大家人人自危,當時甚至預言「我想說還好他先被揍了,難道下一個是我,我有點害怕」,沒想到她一語成讖,5日下午在街上被陌生男子毆打,導致臉部和耳朵受傷。
陶晶瑩淚訴「被朋友賺一手」 合夥人發聲明反擊:法院認定與事實不符
藝人陶晶瑩、李李仁於2021年進軍餐飲品牌,成立麻辣燙連鎖品牌「辣杯杯」,如今卻捲入經營權糾紛中,並被新北地方法院判賠315萬元。而陶晶瑩與李李仁於22日在FB開直播還原過程,更點名合夥人有背信、涉嫌掏空公司、從中賺一手等行為。為此,合夥人劉吉仁也發布聲明反擊。在聲明稿的全文中,劉吉仁表示,陶晶瑩在直播中所陳述之內容與事實有明顯出入,相關刑事及民事案件業經地檢署及法院調查和審理,已有不起訴處分書及判決。劉吉仁在聲明中強調,自己本有經營以食品研發銷售為業之公司,當年與陶晶瑩,李李仁為朋友,另共同出資成立辣杯杯公司。此次引發爭議的零食,原為原公司投入人力、物力及資金研發後,經陶晶瑩,李李仁及藍均齊等股東們試吃同意,方才將配方委由代工廠生產。除應給付給代工廠之代工費用外,原公司收取合理之研發等費用實係天經地義,倘若本人動用原公司的資源,用以無償協助辣杯杯公司獲利,豈非係本人對原公司涉犯圖利或背信等罪責?這是簡單的商業與法律邏輯,卻一再遭陶小姐曲解,深感遺憾。除此之外,李李仁曾於111年間對劉吉仁提出之背信、詐欺得利等罪之刑事告發,並由台北地檢署於112年6月12日做成不起訴處分,陶小姐於直播中所述「刑事案件尚在進行中」云云,實有混淆大眾視聽之嫌。劉吉仁也提到,自己運用時間、Knowhow 或介紹相關廠商,均以身為辣杯杯股東的責任與義務進行,其間為了協助從零開始的辣杯杯,不論是會議,產品口味研發,人員協助等均由原公司盡力承擔,當時本人對原公司的股東也進行過溝通,這些商業細節,我想陶小姐過往並不熟悉。合資經營事業原本就是互相幫忙,身為藝人名人對事業一定有所加持,但任何0到1的工作也並不容易,相信陶小姐當時會選擇與我合作,也是我們有相關的產業經驗,很遺憾最終需與陶小姐對簿公堂。劉吉仁也指控陶晶瑩,除了貨款不給付予本人原公司外,更確曾要求劉吉仁無償轉讓辣杯杯股權予自己,相關物證俱在,陶小姐竟在直播中否認之,其作為實令人深感疑惑。至於與本爭議有關零食,陶小姐在直播中提及其無意願以之獲利,然而,本事實經法院審理,確認其銷售部分零食之所得約為新台幣469萬9823元,剩餘之部分其方捐出予其他單位。而在爭議的進貨始末中,劉吉仁也解釋,110年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1日,會議中均有相關產品的簡報內容,其中資訊討論包括商品的市場售價,包裝克數與毛利結構等等,根據辣杯杯公司的需求在110年12月23日生產三款休閒食品各1萬包,並於111年1月17日交貨予辣杯杯公司。由於銷售成績不錯,辣杯杯公司於111年3月份再次下單三款休閒食品各1萬包,並於111 年3月30日到貨。劉吉仁強調,此三項休閒食品並非是辣杯杯公司研發的產品,明確為我原本公司研發,設計,管理供應 商,(均有包括研發紀錄等相關證明)。劉吉仁也在文末呼籲,自己個人對於藝人、名人的合作也屬生疏,更想起老人言,朋友容易股東難,希望陶小姐能循判決解決,不要再無謂的浪費社會資源。 吉品養生總經理劉吉仁發布個人聲明。(圖/翻攝自網路)
陶晶瑩辣杯杯爆欠款!李李仁控「被朋友賺一手」 合夥人5聲明反擊
明星夫妻檔陶晶瑩、李李仁2021年進軍餐飲業,創立麻辣燙品牌「辣杯杯」,如今卻捲入經營權糾紛,並遭供貨商指控積欠貨款等,被新北地院判賠315萬元。李李仁今(22日)晚間在臉書還原始末,反控劉姓合夥人背信、涉嫌掏空公司等,痛批「原來跟朋友做生意要被先賺一手!」對此,合夥人發出聲明回應。劉姓合夥人聲明全文如下:就本人與陶晶瑩小姐共同出資經營辣杯杯公司衍生之糾紛,陶小姐於1月22日中午直播時所述與事實多有出入。相關刑事及民事案件業經地檢署及法院調查和審理,已有不起訴處分書及判決書,在此提出說明:1. 本人本有經營以食品研發銷售為業之公司,當年與陶晶瑩,李李仁為朋友,另共同出資成立辣杯杯公司。此次引發爭議的零食,係原公司投入人力、物力及資金研發後,經陶晶瑩,李李仁及藍均齊等股東們試吃同意,方才將配方委由代工廠生產。除應給付給代工廠之代工費用外,原公司收取合理之研發及材料費用實係天經地義,倘若本人動用原公司的資源,用以無償協助辣杯杯公司獲利,豈非係本人對原公司涉犯圖利或背信等罪責?這是簡單的商業與法律邏輯,卻一再遭陶小姐曲解,深感遺憾。以下提供相關爭議的進貨始末110年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1日,會議中均有相關產品的簡報內容,其中資訊討論包括商品的市場售價,包裝克數與毛利結構等等,根據辣杯杯公司的需求在110年12月23日生產三款休閒食品各1萬包,並於111年 1 月 17 日交貨予辣杯杯公司。由於銷售成績不錯,辣杯杯公司於111年3月份再次下單三款休間食品各1萬包,並於111年3月30日到貨。此三項休閒食品並非是辣杯杯公司研發的產品計劃,明確為我原本公司開發,設計,管理供應商,(均有包括研發紀錄等相關證明)。至於與本爭議有關零食,陶小姐在直播中提及其無意願以之獲利,然而,本事實經法院審理,確認其銷售部分零食之所得約為新台幣469萬9,823元。2. 李李仁曾於112年間對本人提出之背信、詐欺得利等罪之刑事告發,並由台北地檢署於112年6月12日做成不起訴處分,陶小姐於直播中所述「刑事案件尚在進行中」云云,實有混淆大眾視聽之嫌。3. 至於陶小姐「一口吞」之範圍,除了貨款不給付予本人原公司外,更確曾要求本人無償轉讓辣杯杯股權予陶小姐,相關物證(由對方發出的存證信等)俱在,陶小姐竟敢在在直播中否認之,其作為實令人不敢苟同。4. 身為辣杯杯股東,本人運用時間、Knowhow或介紹相關廠商,均以身為辣杯杯股東的責任與義務進行,其間為了協助從零開始的辣杯杯,不論是會議,產品口味研發,人員協助等均由原公司盡力承擔,當時本人對原公司的股東也進行過溝通,表達與陶一行人的合夥若能培養出好的合作夥伴及通路,也對原公司有所助力,這些商業細節,我想陶小姐過往並不熟悉。合資經營事業原本就是互相幫忙,身為藝人名人對事業一定有所加持,但任何0到1的工作也並不容易,相信陶小姐當時會選擇與我合作,也是我們有相關的產業經驗,很遺憾最終需與陶小姐對簿公堂。5. 個人對於與名人的合作也屬生疏,此次事件更想起老人言「朋友容易合夥難」,希望陶小姐能循法院判決解決爭端,不要再無謂浪費社會資源。
指控前經紀人「接拍A片」、助理偷通告費 薔薔挨告獲不起訴處分
前黑澀會美眉「薔薔」(林嘉凌)經營著自己的YouTube頻道,憑藉其敢說敢言、自然不做作的個性,受到許多粉絲的愛戴。而在2022年,她控訴2名友人在擔任經紀人時,用她的名義接拍A片,並點名某前助理會偷錢,事後遭3人分別提告妨害名譽、誹謗等罪。台北地檢署5日偵結,認為罪證不足,薔薔獲不起訴處分。根據檢方調查,薔薔在2019年2月、2021年10月時,分別與鄭姓、陳姓友人約定,請對方來管理她的工作,包括接洽表演、通告、業配等等,並於2022年4月再找了劉姓女子擔任助理。不過,在2022年5月至7月間,薔薔在受專訪時,就曾爆料2名友人管理公司有問題,表示他們「花錢向無底洞」、「用我的名義接了A片」、「阿貓A片你也給我接,你怎麼不自己去拍啊」,更直言「請到1個偷錢的助理」,指稱對方會從皮夾裡抽走她的錢,還會把通告費拿走。後來,薔薔更嗆聲「你自己看著辦」、「我就讓你好看,讓全世界知道你就是小偷」,而這番言論也讓鄭姓、陳姓友人及劉姓助理對薔薔告訴,認為對方造成其名譽受損,涉嫌刑法恐嚇危害安全、誹謗及加重誹謗等罪。該案經由台北地檢署調查,不起訴處分書中指出,薔薔坦承有說過上述言論,但並未提及到經紀人的姓名,只用「朋友」、「阿貓」、「阿狗」、「陳XX」來表示,尚難以辨別真實身分,且關於鄭姓、陳姓友人以她的名義答應A片和向廠商收取商品等事,皆有證據能證明。對此,檢方認為,對於「花錢像無底洞」的說法僅為個人主觀看法,難認有妨害名譽犯行,至於恐嚇部分則罪證不足,因此判定薔薔不起訴處分。
NONO涉性侵案3案不起訴 小紅老師震驚發聲
藝人NONO(陳宣裕)6月被網紅「小紅老師」指控猥褻、性侵,事後多達10位受害者正式提告,今(19日)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其中3名受害者無法提出手機聯繫等相關資料佐證,檢方認定罪證不足,將NONO不起訴處分,另7人因北檢無管轄權,陳請高檢署核轉士林地檢署繼續偵辦。對此,小紅老師也在臉書發聲表示相信司法:「相信檢察官可以還給我們一個公道!」小紅老師表示今天起床看到新聞震驚許久,她透露:「目前尚未收到臺北地檢署正式的書面通知及不起訴處分書,等收到後會與律師研議後續,不排除再議的可能!」她表示對司法有信心,也相信檢察官能還給受害者公道,「每個女孩都是將自己隱藏在內心深處多年的痛,趁這個機會為自己勇敢ㄧ次。」雖然僅有10位受害者透過司法發聲,但小紅老師透露許多女孩不願再次揭開傷疤,光回溯過程就會崩潰大哭,所以選擇站在後面聲援,「陸續收到的受害人數,截止目前剛好跟注音符號ㄧ樣多!裡面還有兩個是我自己認識的友人,我很不捨和驚訝。」小紅老師也信心喊話:「這條正義的道路很漫長且崎嶇難走,但性侵性騷絕對不能合理化甚至成為日常,我們還必須保護下一代。這場戰真的不容易,我們一定會堅持下去,絕不會輕言放棄,奮戰到底!」並感謝願意相信、支持他們的朋友,她也堅信「我相信台灣司法不會讓受害者蒙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小紅老師發聲。(圖/翻攝自小紅老師臉書)
板橋幼兒園餵藥案恐翻盤? 高檢署發回新北檢續查…受害家長說話了
新北板橋幼兒園餵藥案鬧得沸沸揚揚,地檢署認定沒有證據,將彭姓園長及教保員等9人不起訴處分,但有8名家長不滿結果,遞狀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核後,認為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因此將全案發回新北地檢署續查。新北地檢署經過調查,將幼童毛髮送驗,均未檢出「巴比妥類」與「苯二氮平類」藥物,幼兒園並無刪除監視器錄影內容,4月中之所以拆除教育監視器,是為了省錢而非湮滅證據,也沒有看到可疑的餵藥行為,無證據認定幼兒園有不當管教。至於「彩虹藥水」,檢方認為37名幼童中,有7名家長指控,30名幼童稱沒有喝過,也不知道其他小朋友有沒有喝過,部分幼童先前和家長陳述與偵述不全然相符,而且其他幼童稱在幼兒園服藥無異常,沒喝過彩虹藥水或看過彩色杯子。高檢署認為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將全案發回新北地檢署續查。(示意圖/翻攝自pexels)檢方根據調查局鑑驗結果及事證,認為查無犯罪證據,於7月12日偵結,將園長和8名教師不起訴處分。然而,部分家長認為檢方不起訴處分書有缺漏,並提出相關文獻、家長與幼童說法錄音檔、電子聯絡簿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臉書專頁「板橋區餵毒幼兒園-受害者聯盟」發文痛批,檢察官認為孩子的證詞不可採信,製作附表的時後,忽略孩子在不同傳喚時間,卻能說出相同事件的事實,這段時間一方面陪伴孩子適應學校的新生活,另一方面持續尋找真相。案件發回原地檢續查,代表高檢署也認為還有許多疑點需要調查釐清,「真的謝謝高檢署,願意給這個案子有再次接受司法審查的機會」。
台灣為何淪為詐騙之島?他曝人性三弱點 最新詐術「被害人也會成共犯」
儘管警政署及相關部門極力宣導,然而詐騙案件的數量始終居高不下,警察機關、調查局及地檢署面對如洪水而來詐騙案件量,明顯已經不堪負荷,甚至影響其他重大案件的偵辦能量,嚴重影響國家、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投資詐騙的手法日新月異詐騙的成功不外乎是利用人性的弱點,這些弱點不外乎是「貪念」、「恐慌」、「好色」等等心態。而投資詐騙利用的就是人性的貪念,從過去常見的靈骨塔、生前契約投資,到最近常見的境外基金、虛擬貨幣投資等等,都是以獲取暴利為誘餌來使人上鉤。最近另一種更新的詐騙手法,是利用股票買賣的詐騙,這是一種漸進式、以獲取信任為方法的詐騙手法,被害人縱使沒有不勞而獲的心態,也可能會上鉤。詐騙集團會在臉書等等社群媒體上,成立股票投資相關的社團,或直接拉通訊軟體的群組,將被害人導入到群組中,然後以投顧老師的名義發佈投資訊息,以博取被害人的信任。接下來,客服人員就會向被害人推薦使用詐騙集團提供的APP程式進行股票下單,而要使用APP程式下單,就必須先透過儲值的方式先預繳費用,才能進行股票買賣。透過幾可亂真的APP程式,被害人在APP上可以看到自己下單的結果,甚至連損益的計算都精準無比,被害人往往誤以為自己確實有進行股票投資,但殊不知,這些都只是一個APP所製造出來的假象。透過三角詐騙,被害人也會變詐騙共犯這種詐騙的手法,讓被害人的錢透過儲值的方式,轉匯到他人的帳戶,這跟一般正常的股票買賣,款項都是在自己的銀行帳戶內流動,已經截然不同。當錢跑到別人的帳戶,就只能任人宰割了。因此,這種詐騙通常會是當您想要回贖、將APP上的錢領出時,才發現自己受騙上當,再也拿不回已經匯出去的款項。另一種狀況是,詐騙集團會將款項匯回給被害人,但這個款項是來自另外一個詐騙案件的被害人款項,這種狀況就是所謂的三角詐騙。這種三角詐騙下,被害人或許可以拿到款項,但這些款項其實也是贓款,因此伴隨的結果,就是被其他被害人提告刑事詐欺案件,以及民事的損害賠償事件,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漫漫無期的官司程序。而且,被害人的名下帳戶也會被警示、凍結,這些帳戶都必須等到檢察官或法官作成不起訴處分書或無罪判決後,才有解除的機會,對生活而言更是大大的不便。資訊量爆炸的時代,任何訊息都必須懷疑與查證過去曾經認為,所謂真理越辯越明,資訊來源越多元、全面,越能讓人得到正確的判斷。但實際上,伴隨著當前資訊量的爆炸,人們已經沒有多餘的閒暇去理性過濾各種資訊,取而代之的是,人們利用自己的喜好來過濾資訊,只願意看自己認同的、相信的資訊。利用大數據的演算,使用者往往也只能接觸到特定偏好的訊息資料,不受使用者喜好的資訊,將被隔絕與排除。如此一來,人們長期活在自己同溫層的氛圍下,詐騙集團往往就能利用這些偏好,製造出讓被害人深信不疑的假象,而一步步落入到詐騙的圈套之中。實務上,我們常會見到詐騙集團的被害人不聽別人的規勸,而始終對詐騙深信不疑,原因就在於被害人就是被封閉在詐騙的訊息迴圈當中。要避免遭到詐騙,就是培養自己更多方的資訊管道,同時聆聽不同的想法與意見。從人性的角度而言,走出同溫層、接觸自己不認同的訊息是很痛苦的,但唯有這樣才讓自己在這資訊爆炸的年代,享有那一份安全的保障。
5億高中生被害不起訴將翻案? 檢察總長指派辦案高手重查
「5億賴姓高中生墜樓」案引發社會議論,台中地檢署認為夏姓同婚配偶殺人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認為兩人無結婚真意,將夏男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賴姓高中生母親不滿夏男殺人沒事,已聲請再議,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接獲大批民眾陳情,今(7日)指示台中高分檢找富有偵查經驗的「辦案高手」承辦再議案,高中高分檢最快下周一分「上聲議」案審查此案。最高檢指出,今年5月4日台中市發生的「5億賴姓高中生墜樓」案,為 社會矚目案件,經台中地檢署偵結後,國人亟為重視。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將國人相關意見,彙整發交台中高分檢,請該署指派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規定,詳予審酌偵查是否完備,釐清民眾疑慮,以安定民心,且台中高分檢須將調查結果陳報高檢署及最高檢察署。台中地檢署經過100多項偵查作為,上月21日偵結5億高中生墜樓案,並以7大人證、5大物證、6大關鍵說詞等,搭配現場監視器與法醫解剖報告,認定賴姓高中生為高處墜落身亡,且夏男在賴生墜樓前無明顯接觸、強迫跡象,認定殺人罪查無積極證據,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檢察官認為2人無同性結婚真意,將夏男依《偽造文書》起訴。賴母收到夏男殺人無罪不起訴處分書後,感到無法接受,委託律師許哲維連續兩日向檢方遞狀、聲請再議,律師指家屬無法接受脖子勒痕是護頸造成,且在不起訴書中找到照片竟是死後一天,不解為何死後一天還戴護頸。另外,賴母還提出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台中地院6月28日下午召開調解庭,夏男未現身,開庭約10分鐘結束,賴母大罵夏男「不敢來,是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再揪手臂針孔這異樣!律師拋疑:5億高中生「死後1天還戴護頸」
台中5億高中生離奇墜樓案上月21日宣告偵結,檢方對其夏姓配偶「殺人罪」不起訴,賴母日前收到處分書,對於不起訴的部分無法接受,其委託律師許哲維連續兩日向檢方遞狀、聲請再議,他指家屬無法接受脖子勒痕是護頸造成,且在不起訴書中找到照片竟是死後一天,不解為何死後一天還戴護頸。台中五億高中生墜樓案受到全國關注,台中地檢署經過100多項偵查作為在上月21日偵結,並以7大人證、5大物證、6大關鍵說詞等,搭配現場監視器與法醫解剖報告,認定賴姓高中生為高處墜落身亡,且夏男在賴生墜樓前無明顯接觸、強迫跡象,認定殺人罪部分查無積極證據,不起訴處分。台中5億高中生離奇墜樓案,檢方對其夏姓配偶「殺人罪」不起訴,賴母委託律師許哲維向檢方遞狀、聲請再議。(圖/報系資料照)賴母也委託律師許哲維今再向檢方遞狀、聲請再議,許哲維指出書狀內容分別針對:1.死因的動機、2.針對賴小弟身上的疑點、3.現場鑑識認為還有疑點的部分等三大部分認為還有疑點需釐清的地方。其中對死因的動機,不起訴處分書中寫賴小弟自十樓墜落,沒有認定是輕生、他殺或者是意外,沒有交待到,若認定是輕生有沒有動機?現場是否留有留書信?若他殺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是恐嚇還是強盜脅迫的方式讓他不得不逃出十樓再跳下去,以上都是假設,他強調在地檢署做出不起訴的同時,應做相關釐清才下處分。針對第2點,他強調,很感謝檢察官很努力的約談了當天急救的6位醫護人員,但仍無法明白為何在同一個急救時間點打的針孔,左手完全沒有皮下組織出血,但右手的針孔卻有皮下組織出血,仔細看過不起訴書記載的六名醫護證詞,並沒有一位醫師或護理師明確證稱說,這個針孔是他打的,或他記得是打在這個位置,絕大部分是說,有打但詳細的位置不清楚或忘了,針對這點希望續行偵察。另,針對脖子的勒痕,是有非常明顯出血的情況,檢方認定是護頸造成的,但家屬很難接受,他也拿出檢方的簡報,賴小弟5月4日死亡,護頸的照片卻是5月5日上午10點10分,不知是示意圖還是他一路戴護頸到隔天嗎?第三針對現場鑑識的部分,二樓大樓門框並沒有去做血跡或擦撞的生物跡證採證,從不起訴書中看到檢方是以目測鑑定方式,因為從十樓就能看到二樓門框,應該就是那裏,但事情人命關天,是否能針對二樓突起門框做採證。
尪偷搞外遇與妻大吵要離婚 小三「做一事」露餡…反讓自己挨告賠償
一名人妻跟老公因為感情生變走向離婚,但她面對婚變,整個人搞不清楚,究竟老公與她莫名爭吵到要離婚,到底是什麼原因。直到身邊有友人出面點醒她,提到人妻的丈夫,被其她女性提告妨害性自主,且獲不起訴處分,人妻去查了不起訴處分書的內容,才赫然發現,原來老公竟在婚內就在搞外遇,還曾把小三帶回住處過夜。人妻最後向小三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小三應賠償人妻30萬,全案可上訴。人妻提告主張,她跟丈夫結婚近10年,原本雙方婚姻生活美滿,但丈夫大約從2020年開始,整個人對她的態度丕變,夫妻倆時常莫名爭吵,最後已在去年辦理離婚。這名人妻坦言,原本她對於自己的婚姻,到底為什麼會跟丈夫吵到不可開交,有點摸不著頭緒。後來在2021年10月後經友人告知,有小三向人妻的老公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人妻去詳讀不起訴處分書內容後,才恍然大悟,原來老公婚內一直在搞偷吃,還與小三多次出遊,雙方發生合意性行為。人妻認為,小三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對小三提告,並請求賠償100萬元。但小三辯稱,因男方熱烈追求,才與之交往;交往期間男方告知自己離婚,並扶養一名小孩,她並不知道對方是已婚人士。但出軌的人夫供稱,小三本來就知道他有老婆,他也曾帶小三回家過夜,還遇到過他的小孩,家裡也到處擺放全家福照片,表示自己沒有欺騙已離婚。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三與男方交往期間至少有半年,殊難想像這名小三對於與其發生親密性行為關係之人之家庭背景及是否為已婚之身份,均未再進一步求證,最後判她必須賠償30萬。全案可上訴。
新北檢不起訴侯友宜等官員 恩恩爸要聲請再議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去年4月染疫過世,恩恩爸指控救護車81分鐘後才抵達,延誤就醫害死兒,提告新北市長侯友宜、衛生局長陳潤秋、前消防局長黃德清、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李宇松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罪,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2月24日予以不起訴處分。恩恩爸決定委請律師聲請再議。恩恩爸認為,不起訴處分書的結果讓他十分失望,新北檢以分層負責為由,認定侯友宜等官員不是第一線執勤人員,讓官員得以卸責,不過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認為新北市府有重大疏失,但市府至今未承認錯誤,消極態度令人心寒,因此決定聲請刑事再議,使刑事偵查程序與正在進行中的國賠訴訟併進,希望市府不要再閃躲卸責。恩恩爸委任律師王妙華表示,恩恩爸不是本案初始告訴人,但檢方上月10日將恩恩爸列入告訴人後,恩恩爸有權委任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但檢方卻逕自結案,沒有給予恩恩爸委任代理人機會,違法剝奪訴訟程序利益,因此恩恩爸迫於刑事程序規定,必須聲請再議。
窗業小開戰YKK1/台鋁窗廠一舉動惹毛老大哥 苦熬5年靠研發自創品牌
開春後,台中七期老虎城購物中心熱鬧不已,2樓出現一家裝潢時尚的專櫃,只接待預約客,不少遊客湊近一瞧,「顛覆三觀」,竟是賣鋁門窗。這家大膽在精品櫃位中砸千萬打造「風雨實驗室」的業者,就是去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打敗日本品牌大廠YKK侵權告訴的「上田鋁業」。令人驚訝的是,背後老闆竟是36歲的年輕第三代匠人吳律謙。「YKK是行業中的老大哥,10年前接班時,上田的鋁窗產品面臨競爭危機,因此我花5年時間研發,也以市占率第一名的YKK為目標。」上田鋁業總經理吳律謙接受CTWANT記者採訪,說明這場商戰官司的起源。「我在2019年11月,研發出水密度2000PA的高規格水密窗,並於2020年12月參加國際建材展,標榜『全台唯一水密性2000PA』。」吳律謙回憶,此舉惹毛全球鋁窗業界大咖、水密度1500PA的日商YKK。依經濟部統計,台灣鋁窗年生產值從十年前的84億,一路下滑到2021年的63億元,同業競爭日益嚴峻。2021年11月,YKK所屬的台灣華可貴建材公司代表人玉井正昭向上田鋁業吳律謙提告違反公平交易法,指其侵權與廣告不實,吳律謙開始收到存證信函、要求賠償等一系列攻勢。這場侵權官司,去年1月最終判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仍遭到駁回。吳律謙出示不起訴處分書表示,YKK與上田的風雨測試報告都是在同一個實驗室進行,但僅有上田的鋁窗才達到全台唯一2000PA的水密度。(圖/吳律謙提供、林榮芳攝)東律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賴忠明向CTWANT記者解釋,依法院不起訴處分書載明,上田鋁窗「水密性2000PA」並非無據,上田有「兆立科技實業公司」出具報告為憑,且測試規範,與YKK所提同為兆立實驗室,且所採用測試規範相同;再者,YKK並未主張其產品亦具有同等級品質,上田指稱「全台唯一」並非不實,因此最終被駁回。這場官司的關鍵字「水密性2000PA」,究竟為何?「水密窗可說是氣密窗的進階規格,依CNS國家標準,水密性的防水性能最高只到50kg/m²(500PA),意指每平方公尺能抵擋50公斤的風壓,而上田研發的鋁窗可以抵抗200公斤,因氣密性較好也具備良好的隔音效果。」吳律謙表示。「一般傳統氣密窗大多連500PA都不到,我們公司早期的鋁窗產品就是連500PA都做不到。」吳律謙就是以老大哥YKK為標竿,滿腹疑問「怎麼可能有人能做到1500PA?不可思議!」於是,吳律謙買下市面上所有窗戶研究結構,花5年臥薪嘗膽,並請來了3個工業設計、機械及模具背景的人才一同埋首研發,「我心想,做到1000PA就好,若能追平老大哥更好,最後卻『不小心』一舉達到超高水密2000PA的考驗。」連他自己也意外。他西裝筆挺在老虎城的「風雨實驗室」向上門客人一一解釋,「颱風雨水從門窗縫隙滲漏進室內,主要是風勢引起,傳統鋁窗以膠條圍堵水流策略不管用,我們在窗框腔室設計導流孔,進行風壓調節,達到室內外等壓,借力使力讓風壓隔離雨水,結構上再引導雨水向外流出,「減少使用傳統氣密窗的膠條,可避免膠條老化影響密合度,不僅環保,窗戶性能提升,使用年限更久。」吳律謙首創鋁窗界在百貨中設櫃,他以時尚的裝潢展示鋁窗結構與配件,還搬進風雨實驗室測試窗戶性能,主打客製化高階鋁窗。(圖/翻攝自風光Ai窗臉書)簡單四方外觀的窗戶,在他眼中卻有上百個細節可以挑剔,他說,窗戶結構是系統工程,每一個環節都有連動關係,牽一髮動全身,且不是只要能開關,他還設計了內建防墜鏈、隱藏把手等細節,「一扇好的窗還要考慮到使用是否順暢,像是滑輪與軌道間用什麼形式結合、材質的挑選如何降低摩擦,要做到極致都需要時間不斷測試找到最佳解決方案。」司法還給上田公道後,YKK官網將全台最高水密的廣告詞撤下,吳律謙看到自家產品的「好」,生出自信,從供給全台鋁門窗經銷商的平價「鈞匠太極窗」本業外,另創自有品牌「風光AI窗」,並於去年9月在老虎城設櫃,直營丈量、安裝到售後服務一條龍包辦,主攻客製化高端市場。「如果我們的產品比進口窗還要有競爭力,價格又更優惠,為什麼不選擇國產?」吳律謙向每個來訪專櫃的消費者展現國產品牌的硬實力,「我敢在百貨公司設櫃,就代表有決心和能力從製造業變成製造服務業!」上田鋁業年營收約3、4億元,新品牌「風光AI窗」去年9月發表至今,合約已簽有7000~8000萬元,不僅獲得中部多家建商與建案採用,也獲得擁有紅點、IF等9項設計大獎的后里森林公園「四口之家」永續家園、台中明星學校「四季幼稚園」及台中「四季藝術仁美校」青睞。除了老虎城,吳律謙也於去年12月在南投樹德半山夢工廠開了第二間體驗門市,未來計畫要南下北上拓點,讓更多人認識這家打敗進口大廠的MIT台灣之光。
「我是小生」反擊控鄭家純用聲量霸凌 遺憾她活成自己討厭的樣子
「雞排妹」鄭家純去年開直播「屠龍」,卻在開播期間點名知名部落客「我是小生」怒罵「噁男」。事後小生憤而提告,要求鄭家純道歉,不過女方日前曬出不起訴處分書,並表示自己開庭時再罵小生「噁男」超過20次;今(1日)我是小生於臉書發文反擊「我蠻遺憾鄭家純終究活成自己討厭的樣子」。我是小生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鄭家純曾經說過,開庭面對加害人最痛苦的事,就是那些傷口會不斷被提及,造成二次傷害」,接著指控,如果照這般說法,鄭家純在偵查庭上提到「噁男」20多次,就是對他造成20多次傷害。接著貼文指控,開偵查庭那天,鄭家純不僅遲到進場,還與律師斷章取義挖出很多2、3年前的資料,刻意塑造他的爭議形像,合理化自己的延與霸凌。我是小生表示「很遺憾檢察官接受了她的策略,而我們後續提交的資料不被採用。但回歸一開始的初衷,我認為無論輸贏,提告就是一種態度」。最後我是小生表示,被欺負就要勇敢反擊,即使結果可能傷痕累累,也要展現底線和原則,「即便檢察官給予她寬容,仍然改變不了她是愛用聲量霸凌的人」。「我是小生」在臉書發文砲轟鄭家純。(圖/翻攝自我是小生臉書)我是小生臉書全文:我記得鄭家純曾經說過,開庭面對加害人最痛苦的事,就是那些傷口會不斷的被提及,造成二次傷害。所以她常常表示不願走法律途徑,但還是會提告六十位網友。然後根據她的說法,她在與我的偵查庭上提了二十幾次噁男,造成二十幾次傷害(連這都要算到底是多愛噁男?)我滿遺憾看到鄭家純終究是活成自己討厭的樣子。日後所有與鄭家純有官司的人,請記得她今天所做的一切。那天鄭家純遲到進場,所以她沒有聽到檢察官問我們有沒有和解的可能,我們的回答是:「我們願意聽聽被告的說法。」鄭家純和她的常用(經鄭家純強調非御用)律師,斷章取義挖了很多兩三年前的資料,刻意塑造我的爭議形象,以合理化自己的言語霸凌。而我們至始至終就是很單純的就事論事。很遺憾檢察官接受了她的策略,而我們後續提交的資料不被採用。但回歸一開始的初衷,我認為無論輸贏,提告就是一種態度。當別人欺負你的時候,你要勇敢的反擊,即使結果可能會傷痕累累,我們也要勇敢的展現底線和原則。我很喜歡電影《間諜橋》裡,馬克勞倫斯的角色。他說面對敵人的拳打腳踢或言語攻擊,他永遠會選擇當一個standing man,他直到最後都是如此。我從來不認為在網路上用自己的聲量和男人的拳頭來威脅一個女子是對的行為。即便檢察官給予她寬容,仍然改變不了她是愛用聲量霸凌的人。這兩天收到很多人的鼓勵,其中我覺得一位法官的訊息,可以給一些還在訴訟路上的人一些寬慰:「你好,我目前的工作是法官,處理大家罵來罵去的案件幾乎日常,路過只是想鼓勵你,不管對方說什麼,堅持自己當下的感受並找回公道,是對自己最大的體貼,也許訴訟路上辛苦或結果不會如意,但有時候一口氣不去做,一輩子都會有個疙瘩在。」最後也謝謝我的律師,一直提醒我要堅持事物的本質,才不至於丟失了自己。
幫投資遇非法吸金 他分手準未婚妻遭求償百萬
保險經紀公司陳姓副總提告指控,委託手下、準女婿賴男投資李子華主導的投資案,投了1467萬餘元、收回本利1378萬餘元。賴告知李是不法吸金後,2016年6月起陸續共借款620萬元,去年與女兒分手,請求賴男清償或賠償欠款。賴男辯稱未受委任,且款項是投資款,法官追查,賴也是李案被害人,借貸證據不足而駁回,可上訴。陳姓副總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指控在保險公司跟隨他招攬保險的賴男,不但是手下,也與他女兒交往多年,甚至一度論及婚嫁,他將賴視為自家人。2015年2月間,賴母告知他由李子華主導的投資案有利可圖,他即委託賴男投資。陳男說,自2015年2月起至2016年4月間匯給賴男共1467萬2千元,賴男交給他有李子華開立支票款及匯款等本金及利息共1378萬9千元,2016年6月後就不給利息,並在同年7月告知他,李投資案是不法吸金。陳男指控,賴男自2016年6月起即以急需資金借錢,陸續借了620萬元,在去年間與女兒分手。賴男坦承收款620萬元,但否認詐欺、借款,辯稱,陳男聽到投資案獲利佳,自己決定投資,他基兩人同事、與陳女交往,才好意施惠,只單純協助交款、轉達資訊,並無委任關係。李在2016年7月起拒不給利潤及本金,他也立即通知陳男,並與他到調查單位製作筆錄。法官勘驗陳男提供的雙方Line對話紀錄,認定賴男只轉達投資訊息,陳男決定投資金額就匯錢,賴男再將李分配的本利轉交陳男,不足認定雙方有委任關係,且陳男未提出借貸證據。法官追查李投資案,因李在2017年4月間身亡,偵辦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根據不起訴處分書資料,賴男也是被害人,陳男在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間受害金額為2億元,並無法證明賴男違法吸金或侵權,全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