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氣體
」高雄氣爆案造成32人死亡 市府官員把關不實判刑定讞須入獄
7年前陳菊擔任市長發生的高雄氣爆案造成32死、321人輕重傷,最高法院認定,時任高巿府祕書長趙建喬、副工程司楊宗仁及監工邱炳文,因參與管線埋設及驗收,卻把關不實,將3人依過失致死罪判2年6個月至3年6個月定讞,須入獄。李長榮化工前董事長李謀偉及榮化、華運倉儲公司等9名業者,一審遭判有罪,二審改判定廠商無責,逆轉無罪,檢方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這起重大氣爆死傷悲劇,刑事官司已確定。2014年7月31日晚間,高雄市的丙烯輸送管線不耐21年鏽蝕終致破損,80多公噸丙烯氣體直接外洩至箱涵中,漫延至凱旋、一心及三多路段,深夜遭不明熱源點燃氣爆,造成搶救警義消、路過民眾等32人死亡、321人輕重傷。一審認定高雄市政府與廠商均有疏失全判刑,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更因此被判4年徒刑,但二審高雄高分院改認定廠商無責、判決無罪,二審認為,高雄氣爆案主因是公務員對公共工程品質把關不實所致,所以歸責高市府官員;榮化公司先於1991年埋設4吋丙烯管,之後再由高市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發包、委託瑞成公司施作地下排水箱涵,直接包覆丙烯管線。二審指出,當時工程監工邱炳文本該先協調中油及相關業者遷改易燃氣管線,卻任由施工人員直接施工、包覆丙烯管線,還於1992年申報竣工;楊宗仁擔任初驗人員,應審核承包商是否有按圖施工,結果竟未詳實查驗;趙建喬擔任工程設計及主要驗收人員,不但沒有親自驗收把關,最後竟准予通過驗收。
滿載丙烯氣體槽車國道翻覆 駕駛逃命機捷一度雙向停駛
新北市42歲陳姓男子今凌晨駕駛載滿丙烯氣體的槽車,行經林口交流道南下匝道口時,疑因機械故障導致車速過快而翻覆,所幸駕駛及時逃生、無人傷亡,但機捷一度雙向停駛,今上午10時許才恢復全線正常營運,確切案發原因還須釐清。警方表示,丙烯屬於易燃化學藥物,警消目前封閉國道一號林口B南下匝道及八德一路往桃園方向,並出動12名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疏導,協助排除現場障礙物。林口警也呼籲往桃園方向駕駛避開林口B南下交流道及八德一路,改由林口A南下或其他平面替代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