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 立法院 行政院 釋憲 賴清德 民進黨婆婆向鄰居爆料她「行房太主動」 人妻追問才知驚悚真相…家裡裝滿針孔
有不少女人結婚最怕遇到婆媳問題,有一名人妻婚後與先生全家人住,卻遭婆婆在屋內裝針孔攝影機監視,甚至把夫妻行房畫面與鄰居分享討論,讓她超崩潰。律師林鈺恩指出,偷拍性影像觸刑法,最重可判3年徒刑,但偷拍屬告訴乃論罪,人妻為了家庭和諧最終沒有提告。知名律師林鈺恩在節目《哈囉 你有事嗎?》分享一個離譜案例,有一名人妻找他幫忙,提到自己婚後與先生、公婆住在一起,先是洗碗時婆婆會傳訊息強調不同鍋具要用不同菜瓜布,之後洗衣服又被婆婆提醒衣物和襪子要分開洗;對於婆婆總是馬上知道她在做什麼,讓她不禁感到毛毛的。直到某天人妻在街坊鄰居聊天過程中,聽見有人說她「在床上太主動」,心裡察覺不對勁,怎麼會有外人知道她跟先生行房狀況,她左思右想後去詢問小姑,小姑才告訴她「房間被裝了針孔攝影機」,而且不只他們房間,家裡四處都有裝設。人妻得知真相後非常不舒服,立刻找來先生和小姑向婆婆攤婆,但婆婆卻表明自己只是為了隨時關心孫子的狀況,對於分享他們夫妻行房畫面給鄰居看毫無歉意;人妻無法接受婆婆的行為,和先生說要搬出去,不然就離婚,後來夫妻倆帶著孩子搬走。林鈺恩律師表示,偷拍性影像是告訴乃論罪,人妻最後沒有提告婆婆,只為了維持家庭和諧。不過林鈺恩律師也說,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未經同意拍攝性愛影像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將影片上傳網路或與他人分享,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且就算是親屬也不能隨意拍攝他人性影像。
民眾黨中評會決議 裁處黃珊珊停權三年
台灣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20日決議,依該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6條規定,裁決立委、前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停權上限的最高三年議處,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除名、黨員端木正除名。民眾黨中評會指出,近日外界對於民眾黨處理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政治獻金款項程序相關爭議多有質疑,黨員黃珊珊身為本黨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競選總幹事,對於選舉所有行政業務應有最終核決之權利,惟相關申報作業存在多處瑕疵,除有政治獻金之「漏報」、接續的「短差」,以及後續的「涉虛報疑雲」等情事外,又有簽證會計師同時受任辦理記帳事務兼具記帳及簽證雙重角色的重大錯誤,已嚴重影響該黨黨譽。中評會表示,本案雖仍在台北地檢署偵查中,但黃珊珊自1998年起數次參與競選活動,且曾任台北市議員、台北市副市長及現任立法委員,除對於我國政治獻金申報制度及細節具有豐富經驗,又具律師資格,應對政治獻金法、中華民國刑法等規範相當熟稔,卻仍使該黨陷入清廉問題之疑雲,顯已與民眾黨要求政治人物應高度自律之要求有所違背。中評會表示,黃珊珊與會答詢時,亦自承願意承擔政治責任。經中評會評議,決定將黃珊珊停權三年(停止黨內中央委員及立法院黨團幹部之職務),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黨員端木正違失情節重大,嚴重傷害民眾黨形象,予以除名處分。民眾黨中評會表示,針對本案引發支持者及社會大眾對該黨政治獻金帳務的質疑,再次強調台灣民眾黨向來以正直誠信態度面對台灣民眾,本次事件發生後將記取教訓,重新檢討相關處置作為,避免瑕疵再次發生。
賴清德喊在野不宜貿然行動 柯文哲批背信棄義、毀憲亂政
總統賴清德24日依法公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同時宣布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對此,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5日受訪時怒批,賴清德背信棄義、毀憲亂政,並稱歷史上國家會滅亡常是因為瘋狂的領導人,希特勒就是例子。柯文哲25日上午於民眾黨立院黨團會議後受訪,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賴清德宣布釋憲及暫時處分時,還喊話在野黨在釋憲結果出來前,不宜貿然採取行動?柯文哲表示,當年主張國會改革的是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過去12年來沒有改變的是黃國昌,改變的是民進黨。他再說,「對於賴清德昨天的講話,我的標題是『賴清德背信棄義、毀憲亂政』」,當初民進黨講的希望國會有聽證監督的權力可以監督政府,現在卻怕人家用這東西檢查他們弊案。柯文哲更痛批,賴清德說要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接受國情諮詢,這是有影音的是公開的。他質疑,「你現在半年後一旦當選全部翻臉不認人,所以你是在宣告你選情講的政見不算數,看你心情來決定?在跟大家講說你是沒有信用的人?你根本就會說謊!」針對賴清德昨日說在釋憲通過之前,在野黨不宜貿然行事,柯文哲表示,「這句話在恐嚇大家是不是?」今天真正毀憲亂政的是賴清德,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你就申請釋憲不打算遵守了,這樣的話,做一個法治國家的基礎全部被推翻了。柯文哲直言,歷史上沒有一個國家因為天災瘟疫滅亡的,一個國家會滅亡常常是因為瘋狂的領導人,希特勒就是個例子。他最後強調,自己還是無法理解立法院到現在為止,民進黨從來不來跟民眾黨商量法案怎麼通過,每天就是不斷製造仇恨製造對立,他倒覺得「賴清德總統要想想,到底是要當全民總統還是新潮流的總統,甚至最後我看變成是你個人的總統而已。」
國會改革聲請釋憲 卓榮泰:正縝密規劃研究中
總統賴清德24日宣布將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25日表示,行政院對於聲請釋憲解釋的工作,現在正縝密規劃研究中,會透過院的程序,在最快時間內做出決定。針對總統賴清德昨宣布聲請釋憲及暫停處分,卓榮泰今日赴立法院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基於五院體制的憲政規定,五院之間必須要互相尊重,各司其職,所以行政院對於未來送請司法院大法官作釋憲解釋的工作,現在正縝密的規劃研究如何進行。他指出,前一個階段的覆議案,主要理由在於,認為法案窒礙難行,但是遺憾的是覆議不能成立,「現在要進到釋憲的階段,那就是違憲不可行,層次更高」。卓榮泰表示,會透過院的程序,在最快時間內做出決定,也因此不論是哪個機關都做出釋憲的要求,「我希望,在透過大法官憲法法庭作決定之後,一樣要維護、維繫過去五院體制的共同運作,大家都來接受,這才是在憲政體制下,未來國家應該走的道路」。卓榮泰也提到,在覆議案後有這樣的工作要做,但也有注意到,整個在原來的職權行使法規定的內容中,是不是有若干條文會被拿出來使用,行政院覺得要維護憲政的穩定、要維護五院體制的平衡,還是希望能在大法官解釋後,才對這個新法究竟是合法還是失效,大家有共同的體認,「所以我希望每個憲政機關都應該嚴守分寸,不應該有太多不應該的動作」。
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賴清德:國會該改革但不應擴權
行政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提請覆議,立法院會21日投票否決,行政院與民進黨團皆公開表態將聲請釋憲。總統賴清德24日上任後首次在總統府敞廳召開記者會,他表示將在今天公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同時也宣布,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國會理當改革,但不應該任意擴權」。他說,無論釋憲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賴清德今日在敞廳召開記者會,以「守護憲政、保護人民」為核心精神,說明聲請釋憲的態度。應邀出席的律師洪偉勝表示,賴總統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修法,有抵觸憲法的情況,將在總統公布生效後,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等,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賴清德說,他要向全體國人報告,確保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保護人民的權利,是總統的責任和使命,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核心精神就是「權力分立」和「監督制衡」,以及「保障人權」。賴清德表示,分立的權力,應本於憲法,獨立運作,互相尊重;而監督制衡,更應該合乎憲法責任政治的制度設計。他強調,是反對國會擴權,不是反對國會改革,並認為真正的國會改革不該任意奪權。他說明,尤其,立法院的調查權,不能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最重要的是,不能侵害人民的「隱私權」、「營業秘密」,以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權利。賴清德宣布,他已在稍早簽署相關法案,並預計在今日公布,接下來將向憲法法定聲請釋憲,並申請暫停處份。他說,總統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守護者,並強調這是捍衛憲政的歷史時刻,認為對於國會改革違憲的疑慮應採取行動,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盼確定其合憲性和正當性。
國會改革覆議案被否決 賴清德明將首次「敞廳談話」說明聲請釋憲理由
有關行政院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之覆議案,總統府於週五下午收到立法院咨文後如何因應,總統賴清德將於明天上午九點半發表敞廳談話,先進行法律相關層面說明釋憲理由。總統府表示,賴清德總統再以「守護憲政、保護人民」為核心精神,說明聲請釋憲的態度。據了解,這將是賴清德總統就任後首次敞廳談話,談話將全程直播,全國人民皆能從總統府YouTube頻道收看直播。週五覆議案表決結束後,民進黨團與政院皆在週五下午即公開表態聲請釋憲,府方表達尊重。經過內部討論與呼應民眾訴求,週一將由賴總統出面,以國家元首高度向全民說明。
「國會改革法案」覆議不過 總統府:審慎評估聲請釋憲
行政院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之覆議案,立法院21日表決結果覆議案不通過,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對於覆議案結果,行政院及立法院民進黨團皆表示將提出釋憲聲請,總統府予以尊重。總統也會在收到咨文後,審慎評估是否聲請釋憲。郭雅慧表示,總統是民主憲政守護者,擔負著守護憲政體制職責,當法案的審議程序及修正條文內容社會有疑慮時,總統必會以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並審慎考量,守護人民權利。兼任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19日於中常會上曾表示,覆議案是1次可以讓朝野政黨重新思考的機會,盼能夠在符合憲法及依循程序下,做實質討論。民進黨在本屆要落實權責相符、要強化問政質能的國會改革法案,遭到藍白聯手封殺,至今仍被困在委員會中,連被討論的機會都沒有。
「國會改革」覆議案遭否決 總統府:收到咨文後審慎評估是否聲請釋憲
行政院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之覆議案,今(21)日立法院表決結果覆議案不通過,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對於覆議案結果,行政院及立法院民進黨團皆表示將提出釋憲聲請,總統府予以尊重。總統也會在收到咨文後,審慎評估是否聲請釋憲。郭雅慧表示,總統是民主憲政守護者,擔負著守護憲政體制職責,當法案的審議程序及修正條文內容社會有疑慮時,總統必會以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並審慎考量,守護人民權利。
覆議案投票出爐「不通過」藍白人數優勢 綠營:將在最短時間內提出釋憲
立法院院會21日進行記名投票表決覆議案,並分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兩項覆議案;立法院長韓國瑜11時15分宣布全體委員投票結束,將提前開票,最終開票結果顯示,62票「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51票「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覆議案不通過」。稍早,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時表示,民進黨團投完票以後會馬上開記者會,將在最短時間內提出釋憲案和緊急處分。他說,全國人民都在檢視誰贊成、誰反對覆議,藍白毀憲亂政、無限擴權,代表一權獨大,讓執政黨無法執政,迫害行政權、司法權和監察權,司馬昭之心人人皆知。吳思瑤則說明,民進黨責任就是守護議場,讓投票順利進行,這是立法院第14次覆議案,非常有經驗也有相關規劃、有前例可循,相信議事部門都規劃好了,民進黨不會有任何杯葛跟惡意阻擾。若是覆議案不通過,民進黨該如何因應?對此,吳思瑤表示,釋憲是最後手段,已經積極研議且籌備中,但畢竟是後續手段和處置。立院黨團將率先提出釋憲案,政院也表明該釋憲就釋憲,還有監察院、總統府都是受到影響政治機關,尊重各機關評估跟準備,民進黨團都準備好了。至於是否提出暫時處分?吳思瑤回應,會跟釋憲一起提出。
憲政史上第14次進行覆議案表決 多數順利翻案
立法院於21日將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進行表決。此次提出覆議是憲政史上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一旦行政院認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有窒礙難行的可能時,閣揆就可在收到立法院決議案10天內,依照自己職權提出覆議,經由總統同意後進一步移請立法院覆議,而立院也會在收到覆議案15天內召開院會,並以投票記名表決,決議覆議案是否通過。行政院認為,此次國會改革法律案已經明顯違反憲法,對行政院就是窒礙難行,且立法院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及院會審議時,不僅沒有實質審議及討論,還限制委員發表不同聲音的時間,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少數的原則。另外,此次修法將總統國情報告改為「改期」或「不定期」,嚴重妨礙總統行使日常政務,加上國情報告時程及內容,也有可能與行政院的施政報告重疊,除了可預見權限爭議外,也會造成政務執行重重阻礙。行政院表示,立委能增加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已經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讓立委權力無限擴張,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在人事同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若貿然行使,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不下去,且「反質詢」、「隱匿資訊」或「虛偽陳述」定義都未明,進一步該如何處罰恐有爭議。此次提出覆議是憲政史上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值得一提的是,包含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核四停建覆議案、鳥籠公投法、勞基法等,都有覆議案的身影。
赴立法院說明覆議案 卓榮泰:基於法治國原則窒礙難行
立法院19日審議行政院對「國會職權修正法案」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院說明對理由說,立法院決議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第五章早名以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有違反憲法上民主程序、權力分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而侵害人民權利之虞,行政院基於法治國原則,移請立法院附議,謹請各位委員諒解並惠與支持。卓榮泰指出,其中包括審議程序違反民主原則,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及備詢違反憲法、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及聽證的行使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以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恐導致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藐視國會的處罰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及正當性程序等窒礙難行。卓榮泰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之河,可於該決議案送達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他強調,本次提出覆議案是基於維護權力、分立原則及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考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條文,將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人員以人民作為主要的規範對象之一,行政院基於法治國原則,要求依法行政,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奉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附議,謹請各位委員諒解並惠與支持。卓榮泰指出,立法院此次的審議程序不符合民主原則,具有明顯重大的瑕疵,民主議事的程序,除依多數決議之外,一應尊重及保護,少數,以符合《憲法》第一條「民主國原則」中的少數保護原則。但立院在委員會、黨團協商會議以及院會審議時,未落實實質審查及討論,限制持反對意見的委員充分發表辯護其意見及對多數意見提出批評的機會,已背離民主議事程序,程序嚴重瑕疵,違反《憲法》第六十三條議決法律案的規定,行政院基於憲政機關需要依法行政的立場,窒礙難行。卓榮泰說,修法對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的相關規定,違反《憲法》,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骨科與總統定期為國情報告知義務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規定總統定期或不定期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將妨礙總統日常國務的行使。卓榮泰說,總統國情報告的時程及內容,也極可能與行政院院的施政報告重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第十五條之四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立法委員口頭詢問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書面問題總統應於7日內以書面答覆,但總統為國家的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對內統率全國陸海空三軍,並有任免官員授與榮典與赦免等重要的職權,以及享有國家機密、刑事豁免等特權,與一般行政首長並不相同,不應將民意機關對一般行政首長的質詢權套用在總統身上,總統由全國人民選舉產生,與立法委員各自具有民意基礎,以及民主的正當性總統定期可以接受民意檢驗,直接對人民負責。
經總統核可 行政院將「國會改革法案」移立法院覆議
有關行政院院會本(6)月6日就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呈請總統核可覆議一案,總統賴清德11日已核可,行政院亦於今日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表示,5月28日立法院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經詳細研議,認有違反憲法上民主原則、權力分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而侵害人權之虞。行政院指出,此次修法審議程序不符民主原則,具有明顯重大瑕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相關規定違反《憲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質詢權、調查權、聽證之行使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人事同意權之行使相關規定,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且與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不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妨礙立法委員行使質詢權、調查權及聽證之處罰規定;《中華民國刑法》第141條之1藐視國會之處罰,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等,皆有窒礙難行之處。行政院強調,民主政治應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行政院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良性的憲政對話程序,請立法院尊重憲法,體恤民意,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快訊/賴清德核可覆議案 總統府:以國家利益為優先
關於行政院於6日向總統提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之覆議理由書,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已核可覆議案,並於今(11)日上午11點將公文送至行政院,同時以總統府秘書長函通知立法院。郭雅慧表示,總統作為民主憲政的守護者,在審慎評估行政院所提之覆議理由書後,依照《憲法》賦予行政院之權利,核可行政院對法律案之覆議權,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能再次審慎檢視法案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為優先的最大共識。
檢視政府打詐成效 陳亭妃籲政府應提具體措施
台灣近年詐騙案件氾濫,民眾深受詐騙所苦,儘管政府成立跨部會打詐國家隊因應,成效卻差強人意。民進黨立委陳亭妃29日宣布,未來每個月將透過記者會、社群平台等途徑,與民眾一銅檢視政府打詐成效,並追蹤行政院打詐辦公室的運作成果。打詐辦公室主任李憲明說明,政院已在討論打詐專法,預計今年上半將草案送立法院審議。陳亭妃今天上午舉行「從選前到選後謝票,民眾最關心議題『政府如何打詐?』」記者會,並邀行政院打詐辦公室、數位部、法務部、警政署、金管會等相關單位與會。她透露,從選前拜票到選後謝票,民眾最關心詐騙議題,儘管立法院通過「打詐五法」修法,行政院並成立打詐辦公室,卻似乎無法根除。她指出,警政署統計,2023年詐欺案件報案總件數高達3萬7984件,比2022年增加將近3成,全國地方法院判決詐欺的有罪人數更達到1萬4651人,比前一年增加7.41%,而詐騙方式也漸趨多元,包括網路詐欺、電信詐欺、其他詐欺類型皆呈現等比增加趨勢,2022年的遭詐金額更是達到史無前例的73.3億元,凸顯出民間社會與金融交易秩序沉重的信任危機,使民眾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陳亭妃說,去年她與立院同事協力推動「打詐5法」三讀痛過,《中華民國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儘管行政院去年推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還成立打詐辦公室,但相關打詐措施似乎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反讓詐騙案件更加猖獗。她質疑,許多受害者在打165反詐騙專線後,仍然無法挽回損失,甚至面臨家庭破碎、生活困頓而被逼上絕路,不僅讓民眾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政府打詐力道受到質疑,更影響台灣國際形象,背上「詐騙天堂」的罵名。陳亭妃呼籲行政院打詐辦公室與各部會應該拿出更具體的打詐措施,正視目前像是數位平台難以問責、科技偵查量能不足等執法困境,並重新滾動式檢討和修正相關的策略和法規。
才批把守交通法「當白痴」現挺九妹遭酸搖擺 Cheap爆氣了
網紅Joeman(九妹)近日染麻煩,而7日他發片道歉,許多YouTuber力挺,百萬網紅Cheap也是其中之一。而一名網友表示,之前Cheap談交通議題稱「把守法的都當白痴」,現在又挺Joeman,根本是搖擺人。對此,Cheap爆氣回嗆,「在講什麼X巴話啦。」原PO在PTT發文,立委何欣純認為交通違規應該先勸導、舉發再開罰,Cheap曾說「把守法的都當白痴」,現在Joeman出事又在那挺,根本是打臉自己,「活生生的一個搖擺人啊,不過cheap你本來就cheap啊,說你現在是搖擺人好像不太對,你一路走來始終就是個搖擺人。」Cheap挺Joeman。(圖/翻攝cheapaoe IG)對此,Cheap也回嗆,「在講什麼X巴話啦」,他不是說大錯跟沒錯畫上等號,他也沒說九妹無罪,「我支持大麻合法化,但今天在台灣是違法的,九妹持有大麻或要去勒戒,他都贊成,他上館長直播也酸他不要吸毒,Dcard網友罵他落井下石。Cheap強調,「不管你賭不賭爛他,但作為朋友我希望他趕快站起來」,兩件事根本是不同東西,如果是九妹違停,他也不會瞎挺,「另一點不爽的是,交通改革沒網紅要碰,九妹出事一堆人挺,看來九妹>交通」。此文一出,有許多網友表示「你誰啊」、「不是什麼大錯?超越中華民國刑法的男人」、「今天也沒有要你譴責他,但身為有影響力的自媒體,挺違法的人適合」、「好了啦,這樣瞎挺朋友真的很難看」。據了解,在YouTube圈打滾多年的Joeman,結交許多好友,Joeman也在IG轉發限動,魚乾、阿滴、胡子等人都挺他。對此,也有Dcard網友列出名單,揚言說要退訂抵制。《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偽鈔流竄各縣市! 雲檢抓2嫌查扣60張偽千鈔
年關將近偽鈔流竄,雲林地檢署逮捕2名偽鈔集團成員聲押獲准。(虎尾警分局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年關將近各縣市偽鈔流竄,雲林地檢署指揮專案小組前往雲林縣、屏東縣、高雄市執行拘提搜索,逮捕使用偽鈔的張男與其上游黃男,查扣千元偽鈔60張等證物,偵訊後依《刑法第196條第1項》行使偽造紙幣、交付偽造紙幣等罪嫌疑重大,2人均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家榮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本月7日至9日前往雲林縣虎尾鎮、麥寮鄉,以及屏東縣、高雄市等處執行拘提、搜索,先拘提行使偽鈔的張男(76年次),並循線查得其上游黃男(80年次),共計扣得千元偽鈔60張及行動電話等證物。檢察官訊問後認張男涉犯《刑法第196條第1項》之行使偽造紙幣、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等罪嫌疑重大;黃男涉犯《刑法第196條第1項》之收集、交付偽造紙幣,以及詐欺取財等罪嫌疑重大,2人均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方表示,黃男除自行至便利商店等處使用千元偽鈔外,並2次提供大量偽鈔給予張男,張男再持千元偽鈔付款給不知情的foodpanda外送員、計程車司機等被害人,被害人收到偽鈔時,除被詐取餐點、飲料等財物,另因找零金錢而蒙受第2層損失。雲林地檢署指出,偽鈔流通將導致經濟問題與貨幣信用受損,本署已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追查偽鈔集團,嚴查厲辦。檢察長張春暉特別呼籲,法律明定對偽造新台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包紅包就怕拿到假鈔 央行曝「三步驟」輕鬆分辨真偽
年節前夕偽鈔盛行,近來編號「HR484268XD」之偽鈔在全臺多個縣市流竄,已有攤商受害。央行表示,該等偽鈔係以影印或列印方式仿製,未針對鈔券上之安全防偽特徵進行加工,上面多印有「玩具印製廠」、「魔術印製廠」、「教學印製廠」、「魔術銀行」或「玩具鈔票」等字樣,研判係假借「文具」、「魔術道具」之名製作,被不法或投機人士利用,當成鈔券行騙。央行表示,該等偽鈔製作手法相當拙劣,材質粗糙,無水印與隱藏字,條狀箔膜無光影變化效果,且無墨紋浮凸的觸感。民眾可透過「看一看」、「摸一摸」、「轉一轉」簡單三原則辨別真偽:一是「看一看」:迎光透視,可看見鈔券空白處的水印;以15度角檢視,鈔券正面右下角花紋圖案會浮現「1000」數字。二是「摸一摸」:以手觸摸鈔券正面數字及文字,可感覺墨紋凸出紙面。三是「轉一轉」:輕轉鈔券,正面左下角及背面左上角「1000」數字會出現金色與綠色的變化;正面右側條狀箔膜及背面窗式安全線呈現七彩光影變化效果。為維護國家幣信及現金交易安全,央行再次提醒店家及民眾年關將近,請多留意偽鈔辨識,內政部警政署亦於日前發函各直轄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警察局,要求督導所屬積極查緝偽造貨幣案件,於年貨大街、各類市場、便利商店等場所執行查察工作。央行重申,法律明定對偽造新臺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偽鈔,請向各地警察機關檢舉,因而偵破偽造案件者,本行將依規定核發檢舉人獎金。
紅包想用新鈔看這邊!換鈔時間點出爐 這天開始全台454處開換
中央銀行宣布,1月13日(週五)至1月19日(週四),計5個營業日開放兌換新鈔,在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等8家金融機構,選定454家分行(郵局)為本年指定兌鈔地點。中央銀行表示,於新鈔兌換期間,各兌鈔地點大門及營業廳均將張貼「本分行(郵局)提供兌換新鈔;壹佰圓券每人限兌100張,貳佰圓等其餘各面額鈔券酌量供應」告示,有需要之民眾可前往兌換。為加強服務民眾,央行特於「新鈔兌換地點一覽表」中建立地圖連結,民眾於本行官網、臉書及行動APP上可輕鬆查詢到指定兌鈔地點位置;另結合Google地圖(https://reurl.cc/nZO316)及QR Code,方便民眾使用手機查找。並於本年1月11日至1月18日,在主要報紙刊登公告,詳列454家指定兌鈔分行(郵局)名單。對於近期出現偽鈔行騙,中央銀行表示,為維護國家幣信及現金交易安全,除持續積極配合警檢調機關,打擊非法偽造貨幣行為外,將於近日於主要購物商圈派送新臺幣防偽宣傳單,供商家及民眾參閱,並籲請多留意偽鈔辨識,以維護自身權益。央行強調,新臺幣防偽功能良好,截至目前,警政單位查獲的偽鈔,仿真度均不高,只要掌握「看一看」、「摸一摸」、「轉一轉」簡單三原則,即可辨識真偽。有關防偽辨識之詳細說明,請上本行官網(網址:https://www.cbc.gov.tw/tw/cp-1089-56536-0054F-1.html)或中央銀行券幣數位博物館網站查詢。央行重申,法律明定對偽造新臺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製造、販售與故意使用偽造券幣情事,可向檢警調機關檢舉,因而破案者,本行將酌予核發檢舉人獎金。
國際婦女節政院提「性暴力犯罪防治四法」週四院會審查
今天是國際婦女節,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政院宣布將於本週行政院會,跨部會同步提出四項修法,包括《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盼有效防制性暴力犯罪。羅秉成表示,由法務部、衞福部及內政部等跨部會密切合作,同步提出「四法共構保護網、防制網路性暴力」的修法,政院擬於本週院會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等四項修法,期能有效防制性暴力犯罪。羅秉成指出,因科技發達迅速,火上添油,致使近年網路/數位性別暴力日趨嚴重惡化,而網路有害內容例如未經同意散布私密性影像,以及深度偽造性影像之案件頻傳,對人民之隱私安全與人格尊嚴造成重大危害,社會大眾對此網路惡害無不深痛惡絕。羅秉成進一步指出,其中「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十八章之一「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是為抑制類新興犯罪事件,妥適對應各類行為惡性,明確層級化處罰規範,分別就「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強暴脅迫攝錄性影像」、「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及「製造/散布不實性影像」等不法行為明定刑責;並同時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配合增訂處罰要件及提高刑度,特別強化兒童及少年之權益保障。此外,為防杜被害人性影像繼續在社群媒體散布之風險,加劇被害人之心理創傷,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明定網際網路業者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之義務,以及違反之罰則;並於「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增訂新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以「刑事訴訟法」之羈押替代處分作為基礎,於許可停止羈押時,得指定相關被害人保護措施命被告遵守,包括禁止騷擾、接觸或其他危害行為,倘加害人有違反保護令之行為,另會構成刑責。
法務部修李義祥條款!過失致死最重判10年 「本人不適用」原因曝光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造成49死、200餘人受傷,花蓮地檢署16日宣布全案偵結,將工地負責人李義祥和越南移工阿好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被外界認為處罰太輕,引發輿論撻伐。對此,法務部研擬《刑法》修正草案,加重過失致死刑期最多致10年,但不溯及既往,因此不適用於李義祥。法務部指出,近年重大意外事故如八仙塵爆、維冠大樓倒塌,以及這次的太魯閣號出軌等,均造成國人嚴重傷亡,都以過失致死論罪,依法最重只能處5年有期徒刑。經行政院指示,法務部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183條、第276條修正草案,由政務委員羅秉成於今(21日)邀集司法院等機關代表列席並審查通過。據了解,本次修法針對《刑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部分,增訂犯過失致死情節重大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犯罪情節重大,且因而致3人以上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現行《刑法》第183條規範,將現行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的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的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過失犯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法務部也在修正草案中增訂條款,將依照不同要件加重刑期,犯刑法第183條且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