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
」 乙炔破壞瓦斯桶引爆炸害員工半殘 回收廠老闆判賠256萬
劉姓男子2020年9月受新北市某回收廠聘用為員工,卻在上班2個月多後在切廢鐵時因施姓老闆在旁邊破壞瓦斯桶引發爆炸導致半殘,還因此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憂鬱症。刑事部分,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處施姓老闆4月徒刑;民事部分則需賠償256萬餘元。判決指出,施姓老闆經營回收廠,主要從事廢金屬回收處理,並自2020年9月起聘用劉男擔任員工,其子也在回收廠工作。同年11月初,劉男在以乙炔切割廢鐵時,施姓老闆卻在旁操作挖土機穿刺瓦斯鋼瓶,並因瓦斯鋼瓶內仍有剩餘瓦斯而發生氣爆,又因受劉男切割時引發的火花產生二次爆炸,劉男受到全身4成二至三度燒燙傷、施子則受到全身4%二至三度燒燙傷。事後劉男向施姓老闆提告,施子則向劉男提告。刑事部分,施姓老闆坦承疏忽注意兩項工作不能同時執行,但他稱「有提醒劉男要停止燒切」,只是法官認為施姓老闆當時可以看到劉男正在切鐵,卻未制止,仍有過失,須對劉男傷勢負責,依過失傷害處施姓老闆4月徒刑,民事部分因劉男提出就醫證明他因爆炸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憂鬱症等,獲法院判賠償256萬餘元。至於劉男部分,雖他稱工作時不能分心,無法注意到施姓老闆正在穿瓦斯鋼瓶,但法官依據監視畫面,發現當時劉男在燒切時有看向施姓老闆,且施姓老闆所在位置位於劉男起身轉頭就可看到的範圍,又施姓老闆破壞瓦斯桶產生的聲音極大,劉男不可能沒注意到,因次認定劉男也有過失,造成施子受傷,依過失傷害處拘役40日。
高雄鐵皮工廠凌晨突竄惡火!傳出陣陣爆炸聲 廠內驚見「乙炔氣瓶」
高雄市大寮內坑路一座鐵皮工廠,今(9日)凌晨傳出劇烈爆炸聲響,且竄出陣陣濃煙,消防局接獲報案後立即趕抵現場救援,到場時工廠已經完全起火,經救火人員1小時的努力搶救後,火勢終於在凌晨01時22分被撲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詳細的火災原因仍需進行進一步調查釐清。據悉,大寮內坑路鐵皮工廠今(9日)凌晨發生火警,起火點於工廠的1樓,且廠內堆積有推高機零件和廢棄物,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消防局獲報後立即出動19輛消防車,總共42名救援人員前往搶救,使用水柱進行撲滅,成功在01時08分控制火勢,並在01時22分完全撲滅,所幸場內無人,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另外,在火勢撲滅後,救援人員才發現工廠內存放有乙炔氣瓶,對於氣瓶內是否還含有可燃氣體的問題,警消人員表示需要等待火調科人員檢查後進一步確認,至於具體的火災原因及財物損失,仍待後續調查釐清。消防局呼籲,鐵皮建築是密閉式空間,起火時火煙不易散去,再加上鐵皮屋導熱快,容易形成悶燒,一定要注意屋內的逃生出口周邊不可堆放物品,避免影響逃生,應預留窗戶,助火煙排出,也能當作逃生出口,廠內應加裝火災警報器,增加逃生機率。
高雄港雜貨船大火 9人黑煙中驚慌逃命
高雄港傳出第六船渠進行維修工程的喀麥隆籍雜貨船,疑似是工人在用「乙炔」進行除鏽時,不慎碰到泡綿引發大火,造成火勢失控燒起來,也讓9名船員在黑煙中逃竄。今(13)日下午約15點時,高雄港竄出濃煙,一艘雜貨船因意外造成火災,一度傳出有兩人受困,最後9名船員都順利逃出,包含船長1名(緬甸籍)、船員8名(1名中國籍、7名緬甸籍)。引發火警的原因疑似為工人在除鏽蝕,乙炔不慎滲透到船艙下方的泡棉,因此引起高溫火災。警消在接獲通報後出動,人員都順利逃出,並將調查火災原因。另外也傳出,火勢雖然獲得控制,且船上也沒有電力,但艙蓋無法開啟,因此艙蓋底部有持續悶燒的狀況,消防單位也派員警戒中。
製冰廠傳火警!黑煙直竄天際 乙炔不慎燒泡棉釀災
基隆市信義區上午7點55分左右,深澳坑上的和泰製冰廠傳出有工人使用乙炔時沒注意,燒到場內的泡棉,導致火勢順間被點燃,黑煙直衝天際,相當駭人,消防獲報後,派出20輛消防車及45名消防人員到場,於半小時後將火勢控制。據了解,信義區深澳坑路上的和泰製冰廠,於上午7點55分左右發生火警,濃煙不斷竄出,消防獲報立刻派出20輛消防車及45名消防人員到場灌救,所幸火勢於半小時後得到控制,事後消防初步調查,起因疑似是冷凍廠內的工人施工時,不慎將乙炔燒到旁邊的泡棉,加上泡棉屬易燃物,才會釀成又快又急的火警。
新人不受教反嗆「你只是比我早生幾年」 下一秒悲劇發生秒求救「學長」
不少社會新鮮人剛進入社會,都會有自己的想法與抱負,但就有名23歲剛退伍的男生,到工地學燒乙炔,但卻不顧其他前輩建議,最後悲劇發生,只好求救喊「學長,怎麼辦…!!」。工地新人剛畢業入職,沒想到不聽勸整件衣服都燒掉。(示意圖/報系資料照)一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2公社」發文,表示自己上班時遇到一名剛進公司的社會新鮮人,他們從事戶外工作,加上天氣炎熱又要火燒乙炔,不少同事都會將上衣脫下比較涼爽,這名新人也脫下上衣,但就直接放在身邊,於是他好心告訴他「你打赤膊是沒差,但上衣放遠一點,不要放在旁邊」,沒想到對方就用很衝的口氣對他說,「你管我衣服放哪裡,你只是比我早生幾年,所以才比我資深而已」。這讓他超驚訝竟然被新人這樣說,其他同事也都勸新人不要把衣服放太近會燒起來,結果也都被他回嗆,只好等著看好戲,結果乙炔燒一下子,他放在旁邊的衣服因為碰到乙炔所噴出來的火花,整件燒了起來,等他發現已經為時已晚,燒到只剩下短袖的袖子。最後那個新人哭喪著臉,跑來求救「學長,怎麼辦!!」,他也表示「我怎麼知道怎麼辦...」。不少網友看完紛紛留言,「我也只是早你出生幾年,回去問你媽吧」、「真的很討厭這種自以為是的人」、「現在學徒都很嗆」、「資深的也不要倚老賣老不然誰要聽你」。網友分享自己公司新人的故事。(圖/翻攝自爆廢2公社)
菜鳥叼菸「乙炔切割器朝臉」…下秒臉燒起來毀容失明 母痛哭:他25歲是孩子
操作切割用具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尤其是有火的,更要小心。一名師傅透露,日前帶著新人去拆廢棄鐵皮屋,上廁所前提醒新人不要碰乙炔切割器,未料新人竟叼菸、切割器朝向自己的臉,結果誤觸按鈕,導致毀容失明。新人母親痛批,「我兒子才25歲,你們怎不多關照他。」原PO在《爆廢公社》表示,日前帶著新人去拆廢棄鐵皮屋,期間需要用到乙炔切割器,由於乙炔切割器很危險,因此只請新人將切下來的東西潑水降溫再搬走,沒有讓新人實際操作;之後他尿急去上廁所,就把乙炔切割器關掉,並交代新人不要碰,沒想到尿到一半就聽見新人的慘叫聲。原PO強調,切割金屬的工具本來危險性就很高,真的不要輕忽。(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他描述,衝出來就看見新人頭髮著火,臉部嚴重燒傷,潑水滅火後,趕緊把新人送到醫院。至於意外是如何發生的,調閱監視器可以看見,新人將噴嘴對著自己的臉,嘴裡還叼著一根菸,可能是誤旋了點火旋鈕,瞬間火焰噴出,整個人的臉部燒起來。新人母親一到醫院就破口大罵,「我兒子才25歲,只是個孩子,你們公司那麼多人怎麼不多關照他,我兒子很乖的。」雖然新人已脫離危險期,但因為臉部嚴重燒傷,加上燒到眼球,確定失明,他的母親因此氣炸提告。原PO表示,後續案件經過調查,因有多名同事作證,連新人也說他有提醒他不要碰,加上工具箱會議有提到,動火作業工具需要有執照的資深員工才能使用,新人也簽名了,因此在這方面他免責;而老闆也有告知危害程度,團保也已理賠,所以老闆無需再賠償新人。對此新人母親痛批,老闆買通,賄賂法官,結果反被公司老闆提告。原PO強調,切割金屬的工具本來危險性就很高,真的不要輕忽。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不意外,什麼奇葩的年輕人都有」、「都說了別碰還拿起來玩,25歲還跟小孩子一樣充滿好奇心,很明顯是個人問題」、「沒氣爆算他命大」。
貨車載「乙炔」空瓶半路突升空 飛6層樓高驚悚畫面曝光
真的好險!高雄市1名劉姓貨車駕駛21日下午2時許,駕車搭載乙炔空瓶,行經建工路時,其中一個空瓶疑因殘餘氣體經碰撞後,當場噴發,就像火箭升空一樣夾帶火光,空瓶升空噴飛約6樓高墜落,不偏不倚地又剛好掉落在貨車上,所幸無人受傷,警消到場,已對司機劉男開出罰單告誡。貨車載乙炔空瓶,半路噴飛像火箭升空6樓高。(圖/翻攝自南部記者爆料網)37歲的劉姓駕駛向警方表示,當時載運的是空瓶,可能是瓶內有殘留氣體導致,意外發生後,警方到場執行交通管制,並由消防人員將乙炔瓶關閉,所幸當時未導致其他過路人受傷。
北海岸深夜文化 金山磺港蹦火仔恐成絕響
記得十多年前某個夜晚行經北海岸,海面上突然竄出此起彼落的火光,定睛一看,原來是不遠處的海面上,有四五艘漁船利用短暫的亮光吸引魚群,瞬間聲光交織、魚群翻滾,就連岸上也聚集許多等待捕捉畫面攝影玩家,火光夾雜著快門聲與漁船上船員們的吆喝聲,讓金山海岸邊好不精采;現在想要專程再看一眼,已經越來越難,金山八景中的「磺港漁火」正面臨消失的危機!長期投入北海岸創生計畫的金山文史工作者郭慶霖表示,早期北海岸的原住民用竹製的火把捕魚,在1920年前後,日本人帶來乙炔(電石)的技術沿用至今,也就是現在看到的「蹦火仔」;目前全世界還在作業的火把漁業僅剩金山的蹦火船,它不僅有漁獲價值,更重要的是蘊含台灣傳統捕魚技藝的文化價值。蹦火船利用電石(電土)經加水後所產生乙炔,「蹦」的一聲,瞬間點燃火炬,用來吸引趨光性的青鱗魚靠近,利於捕撈。(圖/中國時報陳信翰)2021年7月早晨,全台僅存的蹦火船在磺港碼頭邊整理船隻,這是今年疫情以來首次出海,因為停航很久了,船艙積滿了雨水,大家合力搬出電動馬達抽水,幾個船員用勺子,慢慢舀出水來,後頭的船長,則是忙著檢查電子設備;其間,最年輕的「火長」簡士凱,也騎著摩托車來到港邊,身手俐落地跳到船上後,開始熟練的檢查船上獨有的蹦火管線,再跟其他船員約好晚上出海的時間後,便各自解散;我好奇的問,冷藏漁獲的冰塊什麼時候上船?簡士凱靦腆的笑著說,「不用啊,漁獲其實很少,常常用不到,就不用準備了!」(圖/中國時報陳信翰)為了能一睹世界僅存「蹦火仔」的獨特魅力,只能搭乘觀光船與蹦火船在海上會合,就近觀看船首的火長透過探照燈,指揮船員沿著岸邊來回尋找青鱗魚,遊客們則屏息以待等待電光火石的一刻,但當火長探性的點燃火把,海面上卻一點動靜都沒有,為了不讓遊客敗興而歸,蹦火船在觀光船邊加碼「示範演出」,火長再次點燃火石,伴隨著口令,操網手們熟練的放下漁網,又賣力的撈起空空的魚網,實在令人心酸,雖然可以彌補些許遺憾,更顯蹦火船文化正在逐漸消失;演出結束,船員們向遊客揮手致意後,緩緩駛離,那一刻,宛如海上舞台劇般在遊客的掌聲中謝幕。(圖/中國時報陳信翰)簡士凱說,蹦火船主要的捕抓對象是青鱗魚,而青鱗魚的習性,會依固定的路線在草里、磺港到野柳、萬里一帶活動;簡士凱在接手後,遇上2016年「德翔台北輪」在石門外海擱淺,重油汙染周邊的海域,剛好就在牠們行經的路線上,青鱗魚不靠岸,直接影響漁民的生計,雖然簡士凱認為污染可能有機會經過4、5年會代謝掉,但到了2021年,還是盼不到大量青鱗魚出現,現在船員出海一個魚季只有數千元的收入,甚至連魚都補不到,相較當時的魚季,船員們還可以有30至40萬的豐厚收入,簡直無法相比,就連自家的經營的四艘蹦火船,到現在全磺港只剩下「富吉268」還在苦撐。無奈感嘆的還不止青鱗魚,就連平常所捕捉的丁香魚、小捲、螃蟹等漁獲量都一路下滑,現在面臨海洋生態的破壞、海水溫度上升,加上新冠疫情,餐廳不營業,龍膽石斑沒有銷量,作為龍膽石斑的飼料的青鱗魚完全沒有銷路,更讓船東跟船員收入雪上加霜,加上有經驗的「海腳」(船員)都是五、六十歲高齡,在遠慮近憂下,願意接手的年輕人更是寥寥可數。蹦火漁船在簡士凱父親苦心經營才有了起色,如果失傳實在太可惜,之前魚況不錯的時候,就有不少觀光船跟著蹦火船觀賞、拍攝,但是漁獲量日益減少,出船次數銳減,沒有收入,船員自然也不願意出海,於是有觀光業者主動商談合作,期望過共利共生的方式,一方面能照顧船員生活,又能延續百年捕魚技法,雖然一開始並不希望變成一種「表演」,但是為了船員生計與文化資產的保存,他樂觀的說,希望能撐到青鱗魚回來!畢竟有了收入、魚獲,才會有更多人投入,才能讓「蹦火仔」繼續傳承下去。2021年8月中旬,再度登船探詢青鱗魚的蹤跡,在火石一波波點亮漆黑的海面後,終於有機會目睹魚群在海面躍起的景象,富吉268蹦火船的火長簡士凱說,沈寂一段時間的青鱗片魚雖然現身,相較於旺季的盛況,還是相差甚遠,青鱗魚要真的回來,看來還要再等等了!
城中城住戶爆「防火門遭遊民變賣」 怒控主委瀆職害命
城中城大火濃煙無防火門阻擋、一路上竄至高樓層導致46名住戶逃生不及嗆死,媒體瘋傳「防火門多年前早就遭竊」,但住戶陳姓男子出面怒斥鬼扯,踢爆今年初才親眼目睹遊民公然竊走大樓多面防火門變賣,主委兼管理員李太明包庇且失職,陳男痛批「若防火門都還在,就不會死那麼多人!」。城中城主要逃生幹道,就位在三角窗、紅色牆面後方,低樓層逃生門今年3月被切走變賣,14日大火濃煙從逃生梯一路向上竄蔓延,害高樓層46位居民逃生不及遭嗆死。(圖/民眾提供)城中城主要逃生梯位於府北路、大友街交叉口三角窗,大火從一樓茶具行開始延燒,濃煙循此梯一路上竄無門阻擋,直接灌入各樓層,7至11樓住戶奪門而出時直接嗆死。一支鹽埕區居民組成的探險隊,去年農曆七月進入時,還清楚記得7樓以下都還有防火門。(圖/探險隊提供)「整棟大樓最後的防火門都被他們偷光!」父母雙亡、死裡逃生的陳先生指控,今年三月時,一名綽號「宗仔」的遊民帶著乙炔工具及氣瓶大搖大擺到管理室「報到」,當時「宗仔」看到做鐵工的他還問「你會不會用這個?」,他覺得怪異直接拒絕。沒想到,大樓最後2至6樓的防火門,全被「宗仔」等人從二樓窗口偷運出去變賣。至於另兩座逃生梯、高樓層防火門究竟是何時、由誰偷走,則不可考。居民指控,主委李太明去年12月經里長林富傳指派上任。(圖/探險隊提供)陳先生痛批,主嫌黃格格的郭姓男友蝸居一樓至少一年,他也熟知「宗仔」出入城中城做什麼、誰授意。李太明縱容城中城公設被人偷光殆盡,連百貨公司當年留下的金屬裝潢物件也不放過,大火前整棟大樓幾乎被偷到毫無價值。李太明就坐在管理室,有監視器輔助,對於這一切難道會不知情?居民指控,李太明控制大樓財務,到處收費,每期財報表仍是赤字。(圖/居民提供)一群鹽埕區在地人去年農曆七月組成探險團,半夜12點進入探險。團員表示,他們從管理室旁搭電梯直上7樓,還特地推開逃生門逐層下探,每層樓逃生門都還上鎖,可證明當時7樓以下逃生門都還在。媒體今年1月初進到城中城做專訪,鏡頭也清晰錄下當時還有深褐色逃生門的影像,不少住戶也都指證逃生門今年初時還在。居民指控李太明把城中城一樓隔間(箭頭處)租給拾荒者堆大量雜物,結果失火時反助長火勢延燒。(圖/居民提供)居民爆料,城中城主委從上一任趙姓女子開始,林傳富就積極介入指派,去年自救會成立、票選新主委沒有結果,林傳富竟直接指派好兄弟李太明上任,大家都覺得莫名其妙也很氣憤。城中城大火案,目前檢方仍在追查起火原因。(圖/本報資料照片)李太明自從接手城大樓主委後,除了鄰長身分外又自命總幹事及管理員,每月自行請領15000元薪資,四個身分幾乎掌控了大樓的財務運作和事務。據了解,城中城每月約8萬6500元的管理費收入,加上大樓後方一樓空地自劃6個、每月3500元的汽車位,一樓木板隔間也被租給拾荒者堆雜物,再扣除電梯保養費3500元、垃圾清運費8400元,公共電費8000元,清潔費4000元及他個人薪資,估計大樓每月仍能淨入約9萬元,但今年2至4月財務收支明細表竟還出現赤字。居民控訴李太明公布的財務報告相當簡陋,根本無法交代金流,氣得不少人不願配合繳管理費抗議,但也因此讓公共事務遲滯更加惡性循環。居民認為,李太明東搞西搞,把一樓空間出租給人堆滿回收雜物,等同大量引火物,導致大火迅速延燒。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防火門被竊走變賣,擋不住大火濃煙擴散,根本就是瀆職害命。居民再爆,李太明還霸佔多間廢棄套房,直接換門出租,但卻偷接公用電,不知情的租客另要繳交四五百元水電費。繳不出房租就直接用強力膠封鎖孔。大火後媒體重回現場採訪租客,租客攤開租屋契約給媒體拍攝,房東欄位竟出現李太明總幹事的印章,才讓整起事件曝光。經查,李太明確實沒有城中城任何產權。「子虛烏有的事情不要誣賴我」對面上述指控,李太明全盤否認,強調都是不實指控,也保證絕對沒有利用大樓資源對外收錢。這件事情已經牽連太大、太廣,一切交給司法調查。「這個里,林傳富說了算!」另一名資深里民指控他下午兩點才睡醒上班,要他服務很難,消防局安檢也不見他陪同。大火後面對媒體說一套感人肺腑的故事,實際上除市長陳其邁到場時他有出面陪同,其餘時間都神隱,連醫院傷者都沒去關心,「無利不談」、「對他不予置評」。記者致電林傳富求證相關事實,林傳富回說「很忙,等下再打」,隨後就不接電話。
破壞蔣公銅像辯行為藝術 聲稱轉型正義仍判刑定讞
陽明山花鐘廣場的蔣公銅像,4年遭郭志剛帶友人林廷穎破壞,法院審理時,郭志剛辯稱是「行為藝術」,強調這是支持轉型正義、去威權化信仰行為,應該無罪,一審判決兩人無罪,二審則認定他們行為逾越言論自由,依《毀損罪》,將郭、林各判3月及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2017年6月14日晚上9點,郭與林駕駛小客貨車,載運乙炔噴槍、鋁梯,到陽明山國家公園辛亥光復樓前廣場,準備毀損蔣公銅像,郭拿乙炔噴槍攀爬至銅像後方,燒熔並切割銅像的後頸部,導致銅像頸部後方之油漆遭燒熔,並有切割痕跡,員警巡邏發現後,逮捕郭、林兩人。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蔣介石銅像整體仍完好,仍可供他人瞻仰,因為《毀損罪》不罰未遂犯,判決郭志剛、林廷穎無罪;檢方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則認為,銅像後頸部油漆遭燒熔,並有切割痕跡,被告雖主張要實現轉型正義,但已逾越言論自由尺度,所以改判有罪,上訴後,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
違建害慘關老爺! 屋主施工燒毀古蹟判賠1484萬
彰化縣定古蹟關帝廟2017年2月慘遭祝融,經火場鑑識確認起火原因是隔壁民宅屋主請包商搭建4樓違建鐵皮屋,施工焊接工程不慎,致火花噴濺文昌殿屋頂引發火災,管理關帝廟的彰化市公所向吳姓屋主和包商立威鋼鋁公司求償1547多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賠1484萬餘元。彰邑關帝廟後殿2017年2月8日慘遭祝融,當時連男在民宅頂樓、距離文昌殿屋頂僅14.7公尺,進行乙炔切割作業,彰化縣消防局火場鑑識調查,連姓工人當天下午2點進場施工,2點17分就冒煙起火,鑑識人員還在屋頂採集到鋼筋燒熔物,研判電焊時高達2、3千度的鋼筋燒熔物掉落,進而引發嚴重火災。包商及工人均否認是電焊引發火災,但消防鑑識報告指當時文昌殿金爐未燃線香,起火處也沒放香爐、金紙,並排除化學物品自燃、菸蒂引火、電氣等因素,法官據此認定電焊施工是火災主因。法官認為,施工包商未依規定在施工區域做好防護措施,以防焰帆布隔離,施工時又未加強監督,現場僅擺設水桶,沒放置滅火器,判決屋主和包商需連帶賠償關帝廟增加的修繕費1452萬餘元、與3分之1法會費用31.7萬餘元,共1484多萬元。
違建施工火花焚毀彰化古蹟關帝廟 屋主包商要賠1484萬元
彰化縣定古蹟關帝廟2017年2月慘遭祝融,經火場鑑識確認起火原因是隔壁民宅屋主請來包商在4樓違建鐵皮屋施工,因焊接工程不慎火花噴濺進而燒毀後殿文昌殿,彰化市公所以管理人身分向鄰宅吳姓屋主和施工包商立威鋼鋁公司求償1547多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賠1484萬餘元。彰邑關帝廟2017年2月辦理修復工程發包期間,後殿卻慘遭祝融,彰化縣消防局火場鑑識調查,連姓工人當天下午2點進場施工,2點17分就冒煙起火。當時連男在民宅頂樓、距離文昌殿屋頂僅14.7公尺高度處,進行電焊工程乙炔切割作業,鑑識人員在文昌殿屋頂採到鋼筋燒熔物,由於電焊火花高達2、3千度,研判是鋼筋燒熔物掉落文昌殿屋頂,進而引發嚴重火災。包商及工均否認是電焊引發火災,認為施工火花噴射距離頂多約10公分,施工處離文昌殿屋頂還有 14.7公尺,且施工僅10多分鐘就濃煙密佈,這樣的大火應有長時間蓄熱,才能達到高溫燃點,不是施工造成。法官審酌消防鑑定報告內容,當時文昌殿金爐內未發現線香,起火處也無放置香爐、金紙等物,且經調查已排除化學物品自燃、菸蒂引火、電氣等因素,認定隔壁民宅電焊施工才是引發火災主因。當年關帝廟原本就要進行古蹟修繕,工程費用是2989萬元,火災發生導致必須額外增加1452萬元修復後殿,實值農曆春節期間,還舉辦火醮法會安撫民心、費用約95萬元,因此彰化市公所共向屋主及包商求償1547多萬。法官認為,施工包商未依規定在施工區域做好防護措施,以防焰帆布隔離,施工時又未加強監督,準備滅火器防災,現場僅擺設水桶,也沒有設置防燄石棉布等防火防災措施,判決屋主和包商需連帶賠償關帝廟增加的修繕費1452萬餘元、與3分之1法會費用31.7萬餘元,共1484多萬元。
獨派破壞蔣介石銅像無罪撤銷 高院逆轉改判:行為逾越言論自由
獨派人士郭志剛、林廷穎,2017年持乙炔噴槍,燒熔、切割陽明山國家公園辛亥光復樓前的蔣介石銅像後頸部,士林地院認定銅像正面未受損,仍可供人瞻仰面容,判2人無罪。但高院認為,郭、林確有毀損犯行,行為逾越言論自由,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2人徒刑3月、2月,可易科罰金9萬、6萬元。可上訴。郭、林2人被控於2017年6月14日晚間,持乙炔、鋁梯到陽明山國家公園光復樓前廣場,以燒熔、切割蔣介石銅像後頸部,士林地院以北市公園處不具告訴能力,判決公訴不受理。高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士院,士院以銅像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且正面未受損,仍可供人瞻仰面容,判決郭、林無罪。檢方不服,再提上訴,高院審理時,郭辯稱此舉是行為藝術,促請社會支持轉型正義,行為具正當性,林則辯稱,郭僅讓銅像後頸部有細微痕跡,不成立毀損罪。高院合議庭認為,本案北市公園處告訴合法,且銅像移除、改名或處理,權責屬促轉會,處置方式應由促轉會決定。郭、林自認表達對蔣介石統治歷史不滿,燒熔銅像頸部後方,亦與立法者透過促轉條例所欲彰顯之法秩序價值相違背。合議庭強調,郭、林2人應循合法管道表達訴求,以現今媒體、網路科技之發達,自可將理念宣揚於眾,但2人欲捨此不為,以暴力方式恣意燒熔銅像後頸部,手段不理性、和平,難認多數人接受,已逾越言論自由,並減損銅像效用與價值,檢方上訴有理由,撤銷士院無罪判決,改判郭徒刑3月、林徒刑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