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檢舉
」閃避違停遭開900元罰單! 網無奈:是要人家怎麼走啦?
一名女網友日前在網路上貼出一張照片,指出她近日在某路段開車時,因為跨越雙黃線,收到一張900元的罰單。不過從照片中可以看到,原PO是為了閃避一旁違停車輛,逼不得已才會跨越雙黃線,因此讓她相當無奈,直呼「是要人家怎麼走啦?」一名女網友在Facebook社團「爆怨公社」中貼出一張照片,指出他日前收到一張900元的罰單,違規事由是「跨越雙黃線」,還因此被記了1點。從罰單照片中可以看到,原PO行駛在台北市大同區民樂街76號附近,當時為了閃避路邊違停的車輛,才會跨越雙黃線,卻因此被後車的行車紀錄器拍下後檢舉。而這也讓原PO相當傻眼,表示當時整路一堆違停,無奈直呼「是要人家怎麼走啦。」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路口違停是可以檢舉,有妨礙他車通行,一分鐘都不能臨時停車」、「看到了沒,這就是亂檢舉,造成民怨沸騰」、「這樣也要檢舉真是有點太過分了」、「這樣檢舉還能審查通過?我以後都停下來按喇叭按到叫環保局來檢舉我噪音算了」、「這個檢舉人也太78,我不相信這樣他開得過去」、「警察只想開單,不顧及照片狀況,檢舉人真的很ooxx,唉,這就是亂象」。
不爽派出所副所長 高市警寫信給林右昌「亂檢舉」報復…下場超慘
高雄市三民二警分局一名郭姓員警和派出所主管相處不睦,竟寫匿名電子郵件到內政部長信箱,檢舉鍾姓副所長收受不當好處,甚至指示員警利用警用系統查個資。分局調查後發現,鍾姓副所長未有違規情事,查閱個資也是為了偵辦案件所需,認定郭員所為已違反品操紀律,將他記一大過,並調往旗山分局。據了解,郭姓員警原本在前鎮分局任職,後轉調至三民二分局某派出所服務,但他平時和鍾姓副所長相處不睦,今年1月11日竟透過電子郵件,匿名投訴至內政部長林右昌之信箱,指控鍾姓副所長收受一名蘇姓民眾之不當利益,還指示派出所同仁利用警用系統查詢個資。內政部接獲檢舉後,轉由警政署再交給高市警局負責調查,副所長否認有收受不當好處及查個資等情事;分局督察室經過內部調查,也未發現鍾姓副所長涉嫌收受不當好處,指示同仁查詢個資也是追捕通緝犯,未有相關違規情事。分局督察室事後查出,寄到部長信箱的電子郵件是郭姓警員所寫;而郭員在分局約談時也坦承匿名檢舉主管。全案經呈報市警局後,認定郭員違反品操紀律,予以記一大過處分,並將其調往旗山分局。
檢舉達人故意伸出腳製造「未禮讓行人」? 市警局:根本沒獎金可領
為了一掃台灣是行人地獄的狀況,有關單位就制定汽機車禮讓行人新制,一上路後只要有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要禮讓,但卻有駕駛人收到罰單照片後氣炸,他發現疑似有檢舉達人刻意製造「不禮讓違規事件」,伸出一隻腳以廣角鏡頭拍攝與車輛的「合影」,造成違規要幾張有幾張的狀況,而市警局也對此做出回應,並表示檢舉交通違規的人並不會有檢舉獎金。但就有駕駛人收到投訴,疑似檢舉達人故意伸出一隻腳踩斑馬線,來檢舉車輛沒有禮讓。(示意圖/方萬民攝)一名駕駛人向《中時》投訴,表示最近收到一張違規通知單,他在7月時行經新竹市的經國路與光華路口,被檢舉沒有禮讓行人被開罰6000元。他收到後認為當時沒有行人要過馬路,不清楚為何有這樣的狀況,看了照片後才發現斑馬線旁有一隻腳踩在斑馬線上,只要車輛行徑就違規了。他認為是檢舉達人故意在一旁拍照,投訴為自己喊冤,也提醒駕駛人留意這樣的狀況,並希望政府可以修改民眾這樣亂檢舉的狀況。市警局針對此事件回應,警方取締汽機車不停讓行人違規,依交通部今年6月26日「研商汽機車不停讓行人違規取締認定標準」,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為準則,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駕駛人收到罰單上照片,出現疑似檢舉人只伸一隻腳的狀況。(圖/民眾提供)因此開罰構成要件以行人確有於行人穿越道「行進」之行為,此案經重新審視民眾檢舉所提連續影像資料,該自用大貨車違規事實明確,警方依法舉發無違誤。警方也表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並無獎金可領取。但被檢舉人如果對舉發事實有疑義,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規定,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監理單位)陳述意見;或依同條例第87條規定,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以維權益。
中小建商座談不開放報名惹議 10業者代表閉門都「談這些」
政府打炒房一波波,房市反轉向下又再祭出《平均地權條例》,不僅打炒房慢半拍、不夠力被民眾罵翻,建商業者們也是怨聲載道。由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和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主持的跨部會中小建商座談,於今(19)日舉行,受邀出席建商不到10家,業者對於《平均地權條例》與融資問題發言甚多,有人認為「摸頭」大於實質效益,「希望是有聽進去,媽祖保佑!」16日上午,內政部地政司臨時發函通知18日將召開座談,需在16日下午3點前報名,17日又臨時通知延到19日舉行,除了安排時程超趕,也有許多建商抱怨,僅「特定」建商收到邀約,想參與卻不開放報名,「不透明、不公開,果真是閉門做事的政府!」據了解,今天會議除了龔明鑫、花敬群出席外,還有營建署、環保署、地政司、金管會金融局、建研中心等單位10多位官員。而出席建商有馥域建設、中華都市更新全國總會副理事長劉果;中洲建設、台灣省不動產公會理事長黃啟倫;皇邑建設、台南市不動產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陳煌億;聯儀建設、嘉義市不動產開發公會名譽理事長呂冠衡;以及寶勝開發王至亮、統創建設施俊偉、玖都建設等代表,約7、8家建商,10多位業界人士。會中大家談高房價起因,並著重在《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可否換約、工期18個月、檢舉人應具名,並且建議應有亂檢舉之處罰規定、中小型建商因為信用管制而面臨貸款不易…等等面臨生存的問題。對於建商反彈最大的私法人購屋管制,有建商反應,內政部新聞稿對於「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住宅之情形,一下寫可納入「免經許可」,一下又被納入「需經內政部許可」,「是在玩文字遊戲,往後都更跟危老將無法推動!」而且私法人購買住宅每年平均約1.5萬件,就算內政部一年上班365天,換算下來一天也要開會審理41件,業者質疑「這可能嗎?」一名建商還認為,預售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不得轉售,內政部用「失業」2個字似乎太狹隘也有失公允,常有不得不自願「失業」的狀況,所承購之預售屋不能換約,也太不合理,應放寬,同時經地方政府核准,建商無力稽查,若是因個人因素應急需要而賠錢或平轉無獲利之轉讓者,應准予換約轉讓,才符合公平正義。也有人認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作為檢舉獎金,將會是在製造買賣雙方之對立及社會上可能對此讓有心人挾怨報復,衍生爭端。除非子法中明定檢舉人因亂檢舉,查證不實時,被檢舉人可以提出比照「誣告」之罪行,此外也不得匿名檢舉。也有建商反映表示,建議對中小建商應取消土建融限制,解除18個月規定,放寬銀行法72條之2,取消銀行對城鄉分級貸款限制,危老應納入非都市土地,調整銀行公會對短期土建融上限,以及豪宅上限應解除或放寬,貸款成數應提高。會議談了近2個半小時,對於業者踴躍發言中央各部會有沒有採納,業者回應,「希望是有聽進去」,18個月的問題應該是有機會放寬或可以用展延處理,信用管制也請中央跟金管會研究如何適度的放寬,「可能而已⋯媽祖保佑!」
收到住戶投訴「超時施工」 裝修工人傻爆眼:我才剛踏進門
施工時,噪音在所難免。一名房屋裝修工人日前在網上發文,自己在上午12點多才踏進毛胚屋,怎料卻立馬收到超時施工的投訴,讓他傻眼直呼「這裡的住戶有什麼問題嗎」。貼文發佈後,引發討論。該裝修工人14日在臉書「爆怨2公社」指出,自己在當天上午11時載送裝修材料離開毛胚屋,12點10分回到施工現場,卻莫名收到社區住戶以「超過12點還在施工」的投訴,讓他大嘆,「我前腳剛進門,警衛馬上跟著從後面走來說,我們剛剛超過12點還在施工,所以被住戶檢舉。」此無端控訴也令原PO怒批其「亂檢舉」,「聽到施工聲音就說是我們這戶,我怎麼不知道工地沒人也能施工,請那戶檢舉的來教我一下,工班不在現場也能施工的辦法。」貼文發布後,引來網友留言,有人表示「你可能要跟屋主說一下他房子不太乾淨」、「他可能比較需要請師父來驅邪」、「社區有攝影機,叫他放出來看你何時進出」、「每個社區都會有這種奧住戶」。據北市建管處與環保局規定,施工平日管制時間為晚上10時至隔日的上午8時;假日則是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晚間6時至隔日上午8時禁止施工,若被巡檢人員發現或是遭人投訴確定,將依法開出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婦人捧15萬鈔票進診間 醫嚇壞拒絕「真相揪甘心」
人間有愛!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日前在看診時,遇到一名婦人,對方拿了一疊裝了厚厚鈔票的信封,總共15萬,他連忙婉拒,沒想到真相超暖心,引發網友一番討論,大讚:「好心有好報!」蘇一峰在臉書提到,一名婦人進入診間,放了一包厚厚的信封,裡面裝了一疊厚厚的千元大鈔,他見狀嚇壞趕緊拒絕:「我們公立醫院不能收錢喔」,婦人發現他誤會了,立刻解釋:「不是不是,我是想要捐款幫助covid感染者後續肺纖維化的治療…這裡是15萬」,他聽完鬆了一口氣,請對方到一樓大廳的社工櫃檯辦理,但這筆金額不是小數字,因此他再度詢問:「妳確定嗎…」。婦人表示,她自己也曾感染covid,現在已經痊癒,她決定盡自己的力量幫助其他感染者,「我能力有限,只能捐贈15萬」,蘇一峰深受感動,謝謝對方的好意後,「非常謝謝您的愛心」,深深鞠躬目送婦人出診間。婦人想捐款給感染covid康復的患者。(圖/翻攝自蘇一峰臉書)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功德無量」、「善的循環」、「好心有好報」、「正向的力量」、「好人都會遇到好人好事」、「可以考慮成立協會來幫助更多人了」、「好人一生平安」。另外,有網友詢問,「指捐就是有指定捐款目的嗎?」對此,蘇一峰回應:「可以指定給covid痊癒者使用,更透露醫院從上次被亂檢舉後,有特別成立指定covid 痊癒者治療使用的帳戶
關14天沒什麼?長榮機組員崩潰喊「沒有對不起別人」 引網論戰
長榮機師接連出現突破性感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匡列283名機組員。其中一名在烏來檢疫所隔離的機組員表示,很多人認為關14天沒什麼,甚至還有批評,但他認為自己沒有對不起別人,忍不住嘆「數不出來一個人一年有幾個14天」。不過,網友的看法卻相當兩極,有人認為機組員很辛苦,也有人表示比起其他行業已經很好了。「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昨(5日)發文表示,這名機組員覺得很多人都說「關14天沒甚麼,為什麼組員不行」,但其實他每個月都關14天,「我都覺得自己數不出來一個人一年有幾個14天」,也抱怨大家都在罵組員,本來還覺得沒什麼、不認識這些人,覺得自己沒有對不起別人,用心做好防疫即可。「我在外站不可能出門,我在臺灣也常常不敢出門,怕不知道狀況的人亂檢舉我,怕有一點點的風險。有時候,我連抱我兒子,心裡都覺得害怕。」這名機組員表示,前一晚凌晨3點才從芝加哥回來,沒想到不是在公司集中檢疫,而被送到烏來,「山路很黑,我都在想,我不知道要怎麼跟我兒子開口。」隔離中的機組員錄下廣播內容。(圖/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粉專)這些機組員相互打氣,有人說房間裡有很多蟲,所以嚇得不敢睡覺,「學姊還鼓勵我,至少你的房間乾淨一點點。」才讓他發現很多事都是比較出來的,於是一直對自己說「你一定可以的!」並表示本來以為自己不會哭,但還是只睡了3、4個小時。他並抱怨9點廣播起床後,一直到下午1點每小時廣播一次,讓他精神耗弱、想大哭一場,「我在數我還要聽幾次廣播,我兒子在數我還有幾天回家,我不知道怎麼跟我兒子開口,我沒有騙他。」粉專指出,檢疫所已承諾會調降廣播音量跟次數,也有許多網友替這些機組員加油打氣,紛紛留言表示「加油,辛苦了」、「真的太辛酸血淚」、「真的會精神耗弱呀」、「好心疼學姐,好想抱抱她」、「實在不理解都配合住進檢疫所,就不能讓他們安安靜靜的休息嗎?」不過,也有許多網友表示「14 天還只是隔離,看看那些護理師,天天面對不知何時會蹦出來的病毒」、「工作自己選的」、「會導致14天需在檢疫所隔離也是航空內部自身導致,怪誰」、「整篇文看起來就是怨天怨地怨別人」、「今天是機師不遵守才變成這樣,你很無辜,但其他國人不是更無辜」、「不想做就辭職啊」、「笑死了,你們有工作已經很好了,典型的人在福中不知福,醫護人員比你們辛苦多少倍,有多少人因為疫情失業」。「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粉專發文。(圖/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粉專)
癡漢富商2/富商常傳與警官合照嗆聲 瘋打1999亂檢舉
經營科技公司的吳姓富商(吳男)藉請客吃飯,結交大批檢警調高官、政商名流,且愛傳與他們的合照來炫耀,並以此為「威嚇」工具。1名在北市中山區開鋼琴酒吧的美豔老闆娘Amy,就因遭爆打後不願與吳男再交往,竟遭對方拿上述合照來「證明」自己與高階警官「關係好」,威脅會找高階警官會帶隊去「抄店」,但實際上卻是打1999、110等電話亂檢舉,害正當經營的Amy不堪其擾,業績狂跌5成。除了砸店施暴,吳男還會放話要認識的警察「抄掉」Amy的店。(圖/讀者提供)Amy回憶,去年5月底,她和吳男在1家日式料理店用餐發生爭執,吳男火大動粗推打,竟把Amy的右手骨頭折斷,盛怒的他不管Amy痛到流淚、哀嚎,還硬拖著Amy另找地方喝酒,連Amy要打電話向友人求救,手機都被搶走。這場驚魂記,讓Amy徹底死心,向吳男提出分手,未料他竟開始出現種種恐怖行徑。吳男先是多次到酒吧公然對Amy施暴:一旁3、4名員工見狀上前想保護老闆娘,卻全被吳男一一推開,接著像抓小白兔般一把揪住瘦弱的Amy,狠狠如「丟保齡球」般將她摔飛出去,造成Amy躺在地上久久無法起身。吳男常出示與政商名流的合照,例如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恐嚇Amy自己政商關係很好,可以找人關掉她的店。(圖/讀者提供)另一次是員工通報「吳XX又來了」,Amy一聽嚇得趕緊躲到櫃台下,沒想到吳男進來後東找西翻,最後仍發現Amy藏身處,又是一把揪住她頭髮,狠狠拖出施暴。「這個大男人欺負弱女,還惡劣到咬下我一塊肉」。Amy拿出一張照片,畫面裡她的手指血跡斑斑,牙痕清晰可見,讓人不忍卒睹。而吳男每次鬧事後,隔天就猶如醉酒清醒般傳訊向Amy道歉:「年事已高的我,老是去妳店內暴衝,在此說抱歉」、「對不起弄痛妳了,我自已也不好過,等妳傷好了,想打我隨傳隨到」,讓Amy搞不清吳男「在搞哪招」。不光動手打Amy,吳男經常到酒吧鬧事,造成店內一片狼藉。(圖/讀者提供)本刊致電吳男,他本人表示不方便講電話,要求本刊記者以簡訊發問,但直至截稿前,並未回應;期間,有一名自稱吳男委任律師以簡訊回覆記者「會保留法律追訴權」。弔詭的是,本刊接到近30通來自商界、警界、政界的電話,關切此事。分手後,吳男常常闖入Amy的店鬧事,Amy逼不得已躲在櫃台下,仍是被吳男發現、一把扯住頭髮(紅框處)施暴。(圖/讀者提供)
癡漢富商3/恐怖吳董闖「條通李毓芬」家門設陷阱 單日千通電話騷擾
開科技公司、賣電腦相關設備發跡的吳姓富商(吳男),愛請吃飯結交高官與名人,席間再找機會合照後對外聲稱他「後台硬」。但他卻因不甘「被分手」,對1位開設Piano Bar、外貌神似藝人李毓芬、而被稱為「條通李毓芬」的女子Amy施暴,甚至恐怖到在女生住家門口放10元硬幣、雨傘等當「機關暗號」,待Amy返家就按鈴騷擾,並照三餐狂打電話、傳LINE,一天最多曾達上千通,瘋狂行為讓Amy幾近崩潰。除了施暴,吳男最多一天還曾狂打千通電話騷擾Amy,讓她瀕臨崩潰。(圖/黃耀徵攝)究竟是甚麼原因,讓吳男能如此肆無忌憚對Amy連續施暴?原來,吳男聲稱自己未婚還與Amy交往期間,就告訴Amy及其友人,他和警方「關係很好」,為了「證明」人脈,吳男多次將應酬時遇過的高階警官名片排成一堆,拍照後傳給Amy看。他甚至還拍下台北市一位高階警官在台上高歌畫面,傳給Amy,然後再告訴朋友「我會叫這個人(高階警官)帶隊來抄店。」不僅如此,Amy和吳男分手後,這半年來轄區警察常來店裡臨檢,說有收到店家仲介色情,還有人在店內吸毒、打架等各種檢舉,她詢問警方後才知道,這些檢舉全都來自1999(市民當家熱線)或110,害Amy的酒吧也因這些「莫須有」檢舉,營收整整掉了5成。此外,吳男還對Amy「精神轟炸」,照三餐狂打電話問候、傳LINE訊息給Amy,即便她已將吳男封鎖,對方仍以「未顯示來電」和分身帳號等方式繼續騷擾,最多1天打過1千通電話,讓Amy瀕臨崩潰。今年1月,吳男的恐怖行徑達到最高峰,Amy從社區大樓監視器中發現,吳男不知從何處取得她住家樓下的感應磁扣,悄悄摸上樓後在她家門口「設機關」,例如在門縫上放10元硬幣、門邊擺著雨傘,然後時不時上去觀察這些物品是否有被移動,在得知Amy回家後,他就按門鈴騷擾Amy,大樓警衛聞訊趕到時,吳男已先開溜。吳男曾偷複製Amy住家磁扣跟蹤上樓,讓她相當驚恐。(圖/讀者提供)之後,Amy為了安全,曾請男員工護送她回家,沒想到吳男竟躲在暗處,突然衝出朝2人丟石塊,瘋狂程度讓人匪夷所思。本刊致電吳男,他本人表示不方便講電話,要求本刊記者以簡訊發問,但直至截稿前,並未回應;期間,有一名自稱吳男委任律師以簡訊回覆記者「會保留法律追訴權」。弔詭的是,本刊接到近30通來自商界、警界、政界的電話,關切此事。吳男每次鬧事後,隔天就猶如醉酒清醒般傳訊向Amy道歉,還表示會賠償店內損失、再也不打擾,但幾天後又故態復萌。(圖/讀者提供)
力挺蔣萬安推轉型正義 蔡易餘加碼:追回亂檢舉匪諜的獎金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近期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明定擴大人民請求返還威權統治時期遭不當沒收財產的範圍;對此,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12)日表示,舉雙手贊成蔣萬安的提案,並認為當年胡亂檢舉匪諜和承辦冤案的檢舉獎金也應追回,實質落實轉型正義。根據已廢除的《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4條規定,「沒收匪諜之財產,一律解繳國庫。破獲之匪諜案件,其告密檢舉人及直接承辦出力人員應給獎金,由國庫支付,其給獎辦法,由行政院定之。前兩項所定收支,應編列預算。」蔡易餘認為,政府沒收的財產,除了應該返還給被冤枉的受害人外,也應把當年胡亂檢舉他人匪諜的檢舉人與相關冤案承辦人員的檢舉獎金追回。另外國發院土地,關於葉家的不公義交易過程也應該獲得重新審理機會。蔣萬安的提案在藍營內部引發不小雜音,但同黨立委林為洲則力挺表示,「莫忘初衷」。林為洲表示,以蔣萬安的身分來推動更有意義,畢竟牽涉到他的上一代,同時也代表國民黨願意對過去展現反省的態度。
建商爆違法蓋橋遭罰6萬元 董座喊冤:投訴人敲詐亂檢舉
疫情帶動郊區房市,「甲山林建設機構」(甲山林)在新北市汐止區山坡地的百億別墅建案「美麗山林」銷售不俗。不過,本刊接獲投訴,直指該案竊占國有地並違反《區域計畫法》搭建「違法管線橋」,目前國產署已依竊占罪提告,新北市府也已開罰6萬元;對此,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喊冤表示:「對方(投訴人)亂敲詐亂檢舉!」經本刊記者調查,「違法管線橋」共設置5大管線,是「美麗山林」傳輸水、電、瓦斯、電信與汙水的主要設施,座落地號包含秀山段1083號「美麗山林」建地、秀山段1203號、水源段101-11號國有地與白雲段1號私有地等4筆。「違法管線橋」存在2大爭議,一是竊占國有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產署)北區分署已於今年4月間前往現場勘查後,並請新北市警察局依竊占罪嫌偵辦;二是白雲段1號為山坡地保育區交通用地,使用範圍不包含公用管線便橋,因此,新北市地政局7月16日已認定該便橋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1條,對甲山林開罰6萬元,並限期30天改正。聽聞有民眾投訴本刊,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親上火線表示:「管線橋是公用的,不是我們用而已,附近居民也在用,上面我們也捐了2塊地,現在正在走流程。」他強調:「是投訴人到處亂敲詐亂檢舉。」本刊記者提醒祝文宇「陳情居民不只一位」,他則說:「是他(投訴人)給人家錢叫人家出來的。」「國產署也被這個小子搞得亂七八糟,到處亂要脅亂搞。」甲山林在前往「美麗山林」必經的宏國橋上設置警衛亭,管制人車出入,形同將道路據為私有,附近居民在橋的兩端設立警示牌表達不滿。(圖/黃威彬攝)實地走訪「美麗山林」只有一條經由「宏國橋」的聯外道路,橋頭兩旁豎立著大大的警示牌,提醒購屋人「社區(美麗山林)唯一出入口必經之地,公用地役關係不存在(非既有道路),建商(甲山林)卻擅自占私人土地作為出入使用,已依法向新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對此,甲山林總經理張境在解釋:「通往『美麗山林』的路上,有一小塊地是私人的,該地主希望我們向他買,但他開價高得太離譜,造成彼此糾紛。」該地主因此相當不滿,就在「美麗山林」出入口設立大型警告牌。一位不具名的建商分析:「一般建案,5大管線應是跟著既有道路鋪設,而甲山林規劃『美麗山林』5大管線時,顯然未依合法途徑設計管道路線,反而選擇在不符使用分區的土地上蓋管線橋。這麼大的建設公司,怎麼會沒有事先避開問題,卻鋌而走險抄小路?」本刊記者追問張境在,是否因原5大管線設置位置與地主價格談不攏,才會違法搭建管線橋?他則強調「二件事並無關聯」,「甲山林應該會用『換地』方式,解決違法搭橋的爭議,目前已進入申請程序。」甲山林總經理張境在透露,有地主希望把地賣給甲山林,開價喬不攏,造成彼此糾紛。(圖/張文玠攝)一位熟悉土地開發的業者認為,侵占國有地一事容易解決,只要事後向國產署承租即可;若是違反使用分區,則須作土地變更「比較麻煩」,「類似這種先斬後奏、程序違法的作為,實務上很常見,以建商的角度,只要能花錢解決,都不是問題。」「美麗山林」位於新北市汐止區水源路二段山坡地上,採低建蔽率規劃,建築棟距寬闊,擁山林景觀視野,空氣品質清新流通,距離台北市東區10分鐘車程,主力產品為總價3900萬起電梯透天別墅。全案預計2021年10月完工,目前近千坪會館和花園已經完成,布置宛如六星渡假飯店及旅遊景點。由於疫情下購屋人偏好市郊、低密度開發的健康型產品,「美麗山林」銷售不俗,今年4月還曾表示,周來人破百組、創熱銷5億元佳績。
兒:按摩棒怎麼用?母面紅氣炸「狀告消保會」 律師:該消失的是妳!
一名國中生媽媽某天在寶雅閒晃時,遭孩子指著架上的按摩棒詢問其用途,媽媽一時不知該如何解釋,因此向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店家公然販賣女性情趣用的按摩棒,最後消保會派員到場了解,並依規定開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消保會指出,一名媽媽日前帶就讀國中的孩子去寶雅購物,結果兒子下秒跑去拿按摩棒走向前問:「媽媽這怎麼用?」她見狀一時語塞,之後便打電話投訴,質疑為何開放的賣場可以公然販售情趣商品?消保會派員了解,發現寶雅全台共13個分店確實都有販售,而且消費者可以自行拿取試用;高雄市社會局表示,接獲消保會通知後,隨即抽查寶雅在高雄的2間分店,確實有販售成人用品的情況,已要求他們下架產品,之後將依《兒少法》第43條第3項「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違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物質或物品」之規定裁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以上的情況,林智群律師認為,其實該消失的不是那些成人用品,而是家長!他說:「如果這世界上你沒辦法解釋的事情都要消失,那要消失的東西可多了!」並以衛生棉、保險套為例,難道因為媽媽無法回答就禁止販售嗎?林智群質疑,相關機關以《兒少法》開罰,但這條法令是指「禁止商家販賣有害身心健康之色情、猥褻物品給小朋友」,但寶雅有販售成人用品給小朋友嗎?若沒有,為何主管機關可以進行開罰,最後他痛批媽媽亂檢舉的行為十分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