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
」 勞動部 勞工 颱風 颱風假 勞工局性平三法全面上路!「職場性騷」上半年收到543件通報 逾1成遭解僱
民進黨中央黨部2023年爆發性騷擾吃案後,引發各界關注並火速通過性平三法,並在2024年3月8日全面上路,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上半年為止共收到543件通報,其中已完成調查的463件中有約有7成成立性騷擾,雇主多數採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因此解僱也有45件。據統計指出,通報件數543件中公務機關達134件、非公務機關有409件,申訴類別敵意式性騷擾、非權勢關係、肢體行為為多,申訴性別以女性占比約8成、行為人男性占比達9成,遭受性騷擾的年齡為25至44歲為多。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雖然性別平等工作法新納入許多事業單位,但可能因為宣導加上新聞等原因,導致今年上半年罰鍰明險下滑至239萬。黃維琛提及,333件成立中雇主最後以為記申誡為主要處理方式,記大過、記小過外,也有45件直接解僱。勞動部提醒,雇主及受僱者應留意職場人際界線,藉故觸碰對方身體、自以為幽默開黃腔或以開玩笑態度評論對方身體特徵,皆可能構成性騷擾,也提醒雇主接獲申訴後也應透過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通報,結案後也應通知處理情形。◎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熔斷電火球1/公股行庫國營事業大換血 蘇貞昌人馬走光蘇巧慧新北一戰難
隨著漸濃的秋意,2026年地方首長選舉也悄悄開始暖身。近月以來,國營事業與公股行庫董總大風吹,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昔日任用的人馬,紛紛中箭。黨政人士分析,當年「蔡賴之爭」,賴清德遭到昔日盟友蘇貞昌背刺,這起「換裝秀」不令人意外,然而卻恐將扭轉蘇貞昌長女、立委蘇巧慧爭逐新北市長局勢。 在蔡英文時代,蘇貞昌連做了四年院長,權頃一時,牢抓人事。而今賴清德就任四個月,卓內閣漸上軌道,公股行庫、國營事業或政府轉投資周邊事業體的人事也大幅翻新,外界認為「大蘇」系統是重災區,例如自陳水扁總統時期,時任閣揆蘇貞昌便內升呂桔誠為台銀董座,蘇從2019至2023年二度回任閣揆,呂桔誠再擢升為台灣金控董座,兩人互動極好,這次則由被視為前閣揆林全人馬的原彰化銀行董座凌忠嫄接任;接著是華南金47年資歷的張雲鵬離開,由華南風險控管人員出身、一度將退休的第一金控總經理陳芬蘭鳳還巢接任。兆豐金控董事長則由主張「公股子公司公公併」的董瑞斌接手,董當年是被蘇貞昌「請」走的人,這次則被賴迎回,他更將以銀行公會理事長身分,接任金融總會理事長;知情人士直言,董瑞斌受到綠營倚重,堪比「扁朝」鄭深池,「蘇貞昌不要」的背景反倒獲賴政府層峰信任。另包括圓山飯店董事長林育生、台北101董座張學舜、亞洲航空董事長盧天麟、台灣船業董事長鄭文隆、臺灣車輛董事長蔡煌瑯、台灣菸酒董事長丁彥哲等,都陸續下台,其中不乏經營績效斐然者,更讓「蘇系」挨刀傳聞不脛而走。不少公股行庫或事業單位,都會以「睦鄰費」等名義與鄰里做公關,若能掌握要職,就能適巧地替友好候選人提供活動金援。圖為台灣電力公司舉辦「2020中部地區敦親睦鄰電力盃桌球邀請賽」,當時超過100組參賽隊伍切磋球技,非文中指涉活動。(示意圖/台灣電力公司 提供) 一名黨政人士說,2011年蔡英文與蘇貞昌角逐黨內總統初選,初任大台南直轄市長的賴清德,義無反顧地支持「老大哥」蘇貞昌;不料2019年賴清德躍躍欲試挑戰蔡英文總統連任之際,蘇貞昌與同為新潮流系的鄭文燦等親近戰友,卻紛紛轉向支持蔡英文,讓賴清德感到「背叛」而產生心結。 另名知情人士透露,這些單位事關金脈與派系延續,儘管公股行庫不敢直接挹注特定候選人,但對同路派系候選人友好的企業主,公股行庫往往可透過超低利率或寬限期操作放貸,讓企業主進一步以各子公司名義挹注捐款或活動贊助候選人,且公股行庫本就有放貸條件審核權,「連圖利罪都很難辦,難怪位子人人搶」。立法院長韓國瑜(前中)與台北市長蔣萬安(前左2)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為國慶活動暖身,卻傳出募款不順與公股行庫捐款不如往年踴躍。(圖/報系資料照) 該人士進一步指出,事業單位能滋養派系的資源更是多不勝數,以睦鄰費等公關費來講,小從邀請鄉親參觀、進用地方約聘員工,大到以工會名義動員員工助選等,都是行之有年的作法,縱使觀感不佳,頂多受到監察院糾正,「根本沒有實質懲罰力」,他兩手一攤。 黨政人士直言,賴清德在金融圈人脈不多,目前的新人事大多鎖定內部基層出身或與賴過去任閣揆時有來往者,但時日一久,自然會被歸為賴的班底,在此情況下,蘇系「長公主」蘇巧慧挑戰百里侯之路,不容樂觀。
熔斷電火球2/大樁腳爆爭議只是開始 蘇巧慧當主委意外陷百里侯死胡同?
520賴政府上任後,曾經位極一時的蘇貞昌除了中央人馬逐一遭到拔除,地方僅剩的新北市這處「灘頭堡」,也受到綠營各方勢力蠶食鯨吞。地方人士直言,同額選上新北市黨部主委的蘇家長女蘇巧慧,除了面臨「反蘇」陣線大團結支持的祕書長林右昌步步進逼,自身市黨部主委的位置,若要投入選舉,恐遭來選務不公之譏。 2026年地方百里侯選舉開始暖場,各縣市有意參選者也紛紛出招自我行銷,新北市立委蘇巧慧早在5月同額競選市黨部主委前,便正式跨選區掛上宣傳帆布,至今各選區都能看到蘇巧慧宣傳看板,劍指市長寶座不言可喻。 然而,一名黨政人士透露,民進黨在布局「非艱困區」直轄市大位時,有志之士都會與地方人士合作,由自己信任的地方人士入主市黨部主委控制局面,再進一步由自己出馬選市長,以免遭譏黨務不中立,例如有意參選2026台南市長的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便由同黨立委郭國文先探路選主委,以利鋪排自己出場角逐市長。 該人士說,蘇系在新北市本屆12席立委中4席降為3席,其中蘇巧慧親和力不差,另名立委吳秉叡因個性等原因知名度有限,也與媒體關係較疏遠;另一名立委張宏陸則與前主委何博文勢如水火,當初若參選主委,恐怕面臨的反壓也不小;蘇系現任最有分量的市議員李余典,則早因女兒李旻蔚曾代表民眾黨競選立委惹毛不少黨內基層,因此只能由蘇巧慧親自出馬,儘管同額競選喧騰一時,如今蘇巧慧卻因身兼主委身分動輒得咎,參選新北市長一戰左右為難。 新北地方人士說,新北市議會民進黨黨團28名市議員中,蘇系目前僅有李余典、張維倩、陳永福、彭一書與翁震洲,若加上友好的林秉宥、顏蔚慈、戴瑋姍、張錦豪、林裔綺等,距離綠營「過半」支持仍有不小空間。他說,弔詭地是,近日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已率先針對蘇系大金主呂子昌陳年放款爭議開炮,一時半刻根本難以釐清,可見蘇系除了中央公股與事業單位人馬逐一遭掃除外,地方上長期贊助的金主從呂子昌開始,也一一遭盯上而人人自危,蘇系恐遭「刨根」。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近日開記者會掀出國策顧問呂子昌涉及洗錢舊案,而呂子昌身為蘇貞昌體系的新北大金主,各界嗅出對蘇系「整肅」的不尋常氣氛。(圖/報系資料照)另一值得觀察的是,9月28日民進黨新北市黨部餐會中黨秘書長林右昌與蘇巧慧同台,儘管互動行禮如儀,但席間前台北縣長尤清卻致詞直言,在蘇巧慧領導的市黨部之下,民進黨能於 2026 年贏回新北。雖然在場各方人士有不同解讀,但多數都解讀成語意似乎透露蘇巧慧應該「乖乖扮好扛轎者」,百里侯另覓其他選將出征。新北市議員林秉宥認為,民進黨在新北已經失去執政權多年,無論林右昌或蘇巧慧披戰袍參選,都要趕緊端出政策牛肉,重拾市民信心,進一步爭取光復新北市長寶座。(圖/周志龍 攝) 對此,早已表態力挺蘇巧慧的新北市議員林秉宥指出,無論挺「蘇」或挺「林」,綠營在新北市具有施政經驗的公職人員已經不多,未來進入大選,面對在新北執政多年的藍營對手,是否能端出令人耳目一新的政治牛肉,才是近身肉搏時能勝出的關鍵,民進黨有著先競爭後團結的傳統,整合階段的重點除了化解派系矛盾,還必須擬定選戰主軸爭取過半認同,在這樣的基礎下才能在大選時專心對戰藍營,會是更有勝算的做法。
颱風天注意!宣布停班課「6都外送全停」 違規最高罰10萬元
第18號颱風「山陀兒」今天(1日)已增強為強烈颱風,預計明天(2日)中午從南部登陸,今天至週四(3日)上半天影響臺灣最巨。颱風天風強雨大,不少民眾不想出門,會選擇叫外送,但根據6都「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若該縣市宣布停班課,應停止外送服務,違者可開罰10萬元。為保障外送員安全,目前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皆有制定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若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應停止從事外送服務,違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一方面,UberEats、foodpanda也表示,為了保障外送夥伴安全,若各縣市政府宣布停班、課,該地區將配合規定停止外送服務;若無宣布,則會視該地區風雨或路況決定是否提供外送服務。勞動部也提醒,山陀兒颱風逼近,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之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動部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已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勞動部說明,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宜不扣發當日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事業單位如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者,則可參照前開要點辦理。勞工照常出勤者,雇主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醫療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
凱米颱風放3天颱風假「扣3300元」網苦求別再放 他最慘:1萬被扣光
中度颱風山陀兒來勢洶洶,中午前後暴風圈已經接觸台東、恆春半島陸地,且強度不斷增強下不排除轉為強颱,氣象署預估1日颱風將開始北轉,2日中心在台灣南端登陸,1日至3日上半天影響最有感。目前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已於稍早宣布30日晚上停止上班、上課。然而,卻有不少網友坦言沒很想放颱風假,哭喊放一天扣1100元,上次凱米颱風「放3天扣了3300元」,讓她許願「拜託明天不要放假」。有名女網友於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許願「拜託明天不要放假」,指她放一天扣1100元,上次凱米颱風放3天就扣了3300元,哀嘆「我只是個領政府規定基本月薪的小社畜」。不僅如此,還有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分享,除非雨真的很大,不然自己其實沒很想放颱風假,因為他一個人在家也沒事做,好奇問「大家跟我一樣嗎?」此類文章一出,便引起共鳴,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沒事...上次連續2天,我損失快1萬」、「我放一天扣1600...」、「上次我先生用掉三天特休抵,因為他底薪高會被扣很多」、「我7月也扣了5100元超痛」、「我比你慘,颱風假也一定要上班,薪水沒有加倍,公司頂多補貼計程車費」、「我上次凱米放三天大概5200元飛了」。對此,勞動部提醒,山陀兒颱風逼近,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之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動部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已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勞動部說明,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宜不扣發當日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事業單位如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者,則可參照前開要點辦理。勞工照常出勤者,雇主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醫療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
真給韓國瑜穿小鞋?財部拒給歷年行庫捐款紀錄 葉元之痛批又搞黑箱
今年國慶晚會將在10月5日首度於台北大巨蛋登場,卻傳出身兼國慶籌委會主委的立院院長韓國瑜,向公股行庫募款遭卡關,被在野黨質疑「賴政府給韓國瑜穿小鞋」,立委葉元之因此向財政部國庫署調資料,欲檢視過去五年國慶煙火與國慶晚會公股行庫贊助情形,沒想到國庫署只回覆一行字,表示「全不知情」,讓葉元之傻眼。葉元之指出,財政部國庫署所管直接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包括5家國營事業及7家已民營化事業,其中金融業者有9家、非金融業者3家,如今在野黨立委想瞭解過去五年,公股行庫補助辦理國慶晚會、國慶煙火的狀況,國庫署卻辯稱「都不知情」,但他懷疑國庫署恐怕又「搞黑箱」,當媒體都報導韓國瑜院長出面協調後,公股行庫款項已陸續到位,國庫署卻還想隱匿往年國慶相關慶祝活動的行庫捐款狀況,難道是擔心外界發現「藍綠立院院長待遇真的大不同」嗎?葉元之說,財政部國庫署所管直接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金融業者共計9家、分別是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輸出入銀行、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及財政部印刷廠。他表示,往年舉辦國慶活動,除了有一般公務預算支應,經費不足的部分合辦單位必須自籌,慶籌會也會尋求公股事業單位協助募款,但公股行庫捐贈多少從來沒有公開,而國慶相關慶典預算也傳出年年不足,因此他去函財政部,要求了解近五年公股行庫注資國慶相關活動贊助情形,瞭解問題究竟出在哪?葉元之強調,沒想到財政部國庫署針對立委索資的回覆,僅是一封簡短的電子郵件,內容僅一句話:「有關委員囑本署提供近5年公股銀行贊助國慶煙火及晚會之金額,鑑於往年均由各事業自行與慶籌會接洽,本署尚無統計相關捐款資料,至本年慶籌會所需相關預算,已洽相關事業妥處。」甚至連正式公文都未提供。葉元之痛批,財政部回覆令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在掩蓋什麼,讓人懷疑是否有意掩蓋捐款細節。財政部如此草率、簡單的回覆,豈不等同默認財政部對過去五年公股行庫及國營事業的捐款去向「完全不知情」。身為主管機關,國庫署居然推卸責任,將所有責任推給捐款單位。葉元之不滿的表示,如果財政部連公股行庫與國營事業的經營狀況都不了解,僅公股行庫過去五年捐助國慶活動的金額兜不知道,他很想請教財政部,那全台灣究竟有誰能知道這個數字?如果公股行庫財政部可以一問三不知,難道是要立委自己想辦法找?他質疑「這到底是在黑箱什麼?」。葉元之出示財政部國庫署回覆立委的內容(圖/葉元之辦公室提供)
中秋節上班注意了!勞動部:出勤薪資應「加倍發給」
下周二(17日)即將迎來中秋節!對此,勞動部表示,「中秋節」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中秋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中秋節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勞動部12日發新聞稿指出,今年(113年)中秋節為星期二,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雇主如需勞工於中秋節當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當日工資外,於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之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加班費。勞動部另表示,如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中秋節同一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9月17日(星期二)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之性質,該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擇日補假之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勞動部強調:「中秋節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請育嬰假半年「主任變櫃台」 熬9年一場空她崩潰:好後悔生小孩
懷孕本是喜事,但職場上的女人懷孕卻往往很頭痛!最近有一名新手媽媽在網上吐苦水,她請了半年育嬰假,復職後發現,熬了9年才當上的主管職被取代,自己變櫃台員工,還遭砍薪水,讓她崩潰表示,「好後悔生小孩」。昨(22)日有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發文,透露自己準備生產要辦理留職停薪時,公司答應她會保留她的職位,但不保證在原單位,她才放心去生小孩;怎料,6個月後女網友辦理復職,才發現自己辛苦熬9年、好不容易當上的主任職被代理人上位,自己被降成櫃台人員,薪水同樣也被砍。即便女網友和公司爭取自己權益,但對方卻堅稱他們合法,還嗆她說「想去勞工局申訴就去」,完全不講情面,搞得好像她活該要留職停薪,讓代理人坐上主任的位置;原PO十分不甘心,崩潰吼「好後悔生小孩」。貼文一出,大票網友建議她一定要去檢舉,「直接去申訴比較快,跟生孩子沒關係,是他們的問題」、「建議去向勞工保險局了解一下」、「這是公司問題,幹麼後悔生小孩?」、「這種事不能容忍,去勞工局申訴是妳的權益」、「哪間公司這麼可惡,公開讓大家不要踩雷」。據勞動部網站消息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有明定受雇者得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雇主不得拒絕或為不利之處分,而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雇主應讓受雇者回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的原有工作。除非有以下狀況,1.事業單位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2.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1個月以上;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雇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雇主因為以上4種情形之一,未能使受雇者復職,依法須通報並經主管機關同意,也要在30日之前通知受雇者;除此之外,雇主也要照法定標準發資遣費和退休金。
台中高美濕地電線桿煞風景 年底移除功勞藍綠搶
台中市副議長顏莉敏23日表示,清水區高美濕地電線桿影響景觀與環境安全,已與立委楊瓊瓔合作,爭取經費,將於近期拆除16支電線桿,至遲有望2025年3月完工。台中市海線清水區高美濕地美景無限,而緊鄰濕地的美堤街卻有成排電線桿,居民與遊客抱怨實在有礙風景。對此,顏莉敏22近日舉行在地說明會,預告將拆除高美濕地沿線16支電線桿,並設置人行道改善景觀。顏莉敏指出,電桿林立除了影響整體景觀外,海邊瞬間陣風若大,電桿搖晃也是電力安全隱憂。她說,自己與楊瓊瓔協調爭取經費,歷時多月才將財源拍板,有望由中市府建設局與台電合作施作,拆除16支電線桿後,配套增設4處基礎台,預料2024年9月動工,拚2025年3月完成,同時將施作美堤街路面改善工程,並設觀景人行道與景觀植栽等,優化觀光基礎設施。顏莉敏說,移除電桿需要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從3月起楊瓊瓔便穿梭事業單位、台中市議長張清照也發揮關鍵力量,終於台電與中油都願意均分地下化產生的施工費用共新台幣1,800萬元,中市府也進一步願意扛綠美化經費1,025萬元,花了不少時間終於拍板,美事一樁。選區立委蔡其昌則說,自己辦公室日期早已舉辦美堤街會勘,樂見各界關心台中海線建設,2023年中市府便稱要處理,一路拖到現在,自己介入協調,各界才終於動起來。他強調,高美濕地電桿下地是地方關切的重大建設,有心人士勿將海線建設淪為政治攻防口水戰。
新北市勞工局公布慣老闆名單 多家知名企業上榜
新北市勞工局19日公布違法罔顧雇員權益的公司名單,其中以指南客運、新泰工業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違反《勞動基準法》,5年內累積裁罰445萬元與275萬元,另外不給員工請生理假的全家超商及超時加班又沒給加班費的知名食品商老協珍也上榜,統計此次公布名單共有310家業者,開罰1941萬5000元。勞動檢查處分析指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有61家;違反《職業安全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112家;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有7間公司拒絕生理假、調職留停員工為大宗;違反《就業服務法》部分,歧視身心障礙或年齡的公司各有1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有4間未依法給付資遣費。勞檢處表示,指南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換班未給足夠休息時間,分別是第7次及第4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雇用勞工人數達500餘人,因此被重罰85萬元;另外新泰工業也因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單月延長工時高達118小時,甚至連續3月讓勞工超時加班,第7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雇用勞工人數達300餘人,遭重罰65萬元。統計2家公司5年內分別被裁處445萬元及275萬元。老協珍因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又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被裁處13萬元;全家便利商店則是拒絕員工請生理假,被裁處2萬元。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已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雇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上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成。
時薪調幅更有感!憂不利職涯發展 審委籲「月薪調幅要略高」
最低工資審議會將於下月4日登場!蔡政府執政以來連續8年調整基本工資,從上任前的月薪2萬8元、時薪120元,調整至2024年的月薪2萬7470元、時薪183元,調幅分別達37%及52%,時薪調幅較月薪更有感。有最低工資審議委員認為,近幾年觀察勞工因此從事時薪工作者增加不少,不利其未來職涯發展,呼籲應同步調整,甚至月薪調幅要比時薪略高一點。以勞保局就業保險資料統計,在前總統蔡英文上任前2015年年底整體本國受僱勞工達656萬餘人,當年領取基本工資月薪的人數為94萬9905人,時薪族則有36萬745人,2023年本國勞工則達723萬餘人,其中領取基本工資達113萬7108人,時薪族則至少有57萬5813人,基本工資月薪及時薪領取人數成長分別達19.7%及59%。若以2024年的時薪183元、工作22天每天工作8小時試算,每月可領取3萬2208元,較基本工資月薪的2萬7470元高約17%。「曾建議此次月薪調幅應相當甚至要略大於時薪」,最低工資審議委員、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蔡政府任內時薪調整幅度遠高於月薪,是否因此造成更多勞工從事如部分工時等非典型工作?且勞基法大多數條文仍是保障全時工作者,雇主聘用時薪勞工成本相對較低。戴國榮說,最低工資月薪調幅不僅應與時薪相當,甚至應該略高於時薪,勞工才會慢慢轉向月薪工作,也才有利勞工未來職涯發展。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說,過去幾年因許多原因致時薪調幅比月薪來得高,反而使事業單位難找正職人力,也有研究指出,如果首份工作為部分工時等非典型工作,會有「就業陷阱」效應,要轉正職較為困難,甚至陷入「非典型工作長期化」,因此此次月薪調整略較時薪高也是合理。「尊重審議委員討論」,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過去因為認為時薪工作者因工時較少、工作密度較高等,因此認為要給其較高的薪資,而最近幾次調整都是月薪確定調整幅度後,再計算時薪的漲幅,此次調整仍要由審議委員決定。
夜半煙霧驚魂!高雄大社現場露天焚燒廢棄物 環保局迅速查處重罰
高雄市環保局14日晚間,接連接獲多起民眾投訴,指大社及楠梓區瀰漫濃重燃燒異味,空氣中煙霧密布,讓人不敢開窗,環保局隨即展開夜間行動,派遣專業人員進行熱顯像空拍巡查,配合地面人力循著風向追蹤異味來源,終於在深夜11點39分,鎖定並查獲一處位於大社區的私人貨車停車場內,非法露天燃燒廢棄物的現場。據了解,該地非法焚燒的廢棄物包括棧板、紙類、塑膠袋以及各類雜物垃圾。隨著濃濃煙霧飄散,導致下風處的大社及楠梓區空氣污染嚴重,居民苦不堪言。環保局經查證後,發現當地的微型感測站數據呈現高值,證實空氣質量受到影響,為此,環保局對該行為表示強烈譴責,並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的相關規定,將對違法者處以10萬至500萬元不等的罰款,除空氣污染問題,環保局更指出,該停車場並未取得合法的廢棄物處理許可,屬於違法處理廢棄物,這已構成《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的刑事責任,將依法移送法辦,現場環保人員已要求即刻撲滅火源,避免情況惡化。針對此事件,環保局強調,露天焚燒廢棄物不僅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的空氣品質,也對環境造成不可逆的損害,局方將持續強化巡查力度,特別是在污染熱區,針對非法燃燒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環保局呼籲各事業單位及民眾,務必妥善處理廢棄物,切勿心存僥倖隨意焚燒。若發現類似非法燃燒行為,民眾可撥打1999或高雄市環保局報案專線(07-7317600)舉報,共同守護城市的空氣品質。
南山上市關卡3/人壽企業工會驚爆雙胞案!尹崇堯喜收兩張「加班同意函」
「董事長尹崇堯是在為接軌、南山人壽上市做好財務準備,經營層面不予置喙」「當然,工會很支持公司上市,最重要前提,還是要先好好解決勞退提撥金等爭議案件。」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蔡坤穎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時,特別強調為「台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引人注意。CTWANT記者進一步調查,赫然發現南山人壽竟然有兩個企業工會鬧雙胞,依現行《工會法》,一家公司以組織一個事業單位企業工會為原則,目的避免影響企業內勞工團結等;企業工會在法規上的定義,為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或同一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部勞工所組織的工會。雖整體企業來看,在同一企業內仍可見有兩個以上複數企業工會,如今南山人壽有兩個企業工會仍為罕見之況,也可能為南山人壽準備上市解決重大勞資爭議案時帶來契機,首先就是看到南山人壽今年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的累計罰款300多萬元,較去年2400多萬元大幅度減少7倍。關鍵就在於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於股東會中,公開感謝企業工會提供的「加班同意函」,其實共有兩份,一是台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在2024年6月提供的,另一則是更早於2023年9月由嘉義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提供的。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左)上任迄今兩年餘,南山整體營運成績繼續穩居壽險界前三名,年去年於公司成立60年說明全新企業識別設計意涵。(圖/記者李蕙璇攝)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事前許得工會同意,若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因此南山人壽既然存有企業工會,在現行法令規定下,縱使個別勞工同意延長工時,只要是公司所屬勞工有加班事實,仍須事前取得「企業工會出具的加班同意函」,有其必要性,才算符合法令規定。南山人壽在有了企業工會出具的加班同意函,去年底開始在勞檢對於違法的「延長工時不符法定要件」部分,罰款件數及金額皆大幅減少。南山人壽原為美商保險公司,保險業自1998年4月起納入勞基法,南山人壽工會於同年8月25日成立,從保險業第一個成立的工會,到2002年11月29日發動第一次遊行抗爭,再從勞退新制實施,台灣第一家保險業罷工等,奠定其於保險業抗爭史上重要地位。南山人壽2011年易主,大股東潤泰集團及寶成集團組成新經營團隊接手後,過往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對外發布新聞,多以「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為名,現在特別署名「台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另一個則是「嘉義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CTWANT記者採訪到嘉義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創會理事長陳河正,現任理事長陳信辰為其子。陳河正說,在2011年5月工會法上路前,沒有所謂企業工會制度,嘉義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原先是產業工會,當時台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也同屬產業工會性質;工會法施行後,兩個產業工會則更名為企業工會。陳河正說,長期以來工會並未出具「加班同意函」給南山,主要是因公司業務量增加影響核保、理賠的時效,為了不影響保戶權益與業務員服務品質,才會以「尊重個別員工加班之意願、不得強迫員工加班,並確實遵循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的規定」等附條件方式,在去年9月同意出具加班同意函給公司。「嘉義市工會與台北市工會立場一致,樂觀看待公司上市目標,並希望公司能就勞資法令舊制提撥勞退金等勞資爭議案,與二個工會好好溝通處理。」陳河正強調。蔡坤穎則告訴記者,「北市工會先前並不知道嘉義工會會同意出具『加班同意函』給公司,確實給予我們一些壓力,因而內部幹部、會員多次討論之後,遲至今年6月12日才給予這函」,即南山人壽員工延長加班時間之加班同意權,並於該函標註「時效期」,僅同意自今年7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我們的加班同意函僅同意半年,同時要求南山人壽應提出相關改善方案,例如如何預防加班未打卡、打卡下班繼續工作、年終獎金計算(各種獎金與工作工時長短的相關性)、加班時數與人員人數合理性……等」蔡坤穎強調,徹底改善員工長年持續加班及解決人力不足問題才是正解,公司若有違法,工會也是會取消加班同意權。「現在有獲得同仁反映的一些情況,加班有做電腦記錄之外的工時,面臨難以舉證等困難,需要進一步再與公司溝通。」蔡坤穎強調,「現在工會幹部能直接向尹董表達建議與主張,他可以代表大股東的立場,確實比過往透過業務副總等『無決策權』等級幹部,只能說把意見帶回去,之後來回公文寫寫改改,花費許多冗長時間與等待,是有進步一些。」「我們衷心期待在團協時,尹董的幕僚法務等經理人團隊是有能力、存有善意來處理勞資案的。」蔡坤穎說,台北市南山人壽工會願敞開協商大門,就勞動基準法之落實、勞退舊制補償與新制補提撥、合理公平勞務契約條款等各方面勞動議題,與公司展開「實質、對等」協商,並建立合法合理機制,使南山人壽上市指日可期。對於工會的訴求,南山人壽回應表示,業務員契約屬性認定目前實務上尚有不同見解,公司將持續秉持最大誠信跟善意,與工會、勞政主管機關溝通。面對剪不斷理還亂的勞資關係,尹崇堯也放慢上市腳步。「需要與各個利害關係人妥適溝通,才能提出申請,因此在短時間內,並沒有一個具體時程表,會繼續爭取各方的諒解,才會有進一步的動作。」今年股東會上,尹崇堯務實地說。
颱風假「薪水照給」…員工喊「遇排休吃虧」 網無奈:公告最公平
放颱風假出勤究竟有無薪水?近日一名網友發文指出,她是老闆的身分,原本颱風假都會支薪,但卻有員工認為自己剛好遇到排休不公平,讓她不禁疑惑「是不是不給薪水,就不會有人覺得自己吃虧了?」這名網友在Dcard上以「我是老闆,颱風假要給大家薪水嗎」發文表示,以前遇到颱風假時,她一直都會給員工薪水,不過這次卻遇到問題,有些員工稱遇到排休而想改假,否則就不公平,而這也讓她相當困擾,直言「到底什麼才是公平?那是不是我颱風假不要給薪水,就不會有人覺得自己吃虧了?」貼文一經曝光,迅速引起大量網友討論,紛紛留言道,「颱風,依法規來說,本就可以不支薪」,「颱風假根本就不屬於勞基法裡面的休假,要用颱風假換休假的,根本在強詞奪理吧」、「以員工角度想,別人的假免費,他卻要花錢請假,當然覺得不公平」、「我待過科技業美商跟日商,基本上就是颱風假放假且支薪,當日必須出勤者雙倍薪資,請假者可以退回自己的假」。而也有人建議,「不給薪,大家都很公平,對於老闆也很公平」、「公告:因颱風假支薪,某些同仁認為影響公平,以後颱風假一律不支薪,把矛盾丟還給他們就好了」、「堅持不用改假,既然有人有聲音,颱風假支薪就拿掉,以示公平」、「建議直接告知統一不支薪,這樣老闆如果給了,算福利,沒給,算權利」。實際上,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若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礙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勞動部先前也曾說明,「颱風假」並非勞基法規中正規的假別,只能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中的規範,如果碰到颱風假是正常「工作日」時,員工有上班就是正常給薪,沒出勤而沒給薪資亦是合法的。而勞動部也指出,此時「宜加給工資」,鼓勵雇主能給予,但沒有多給也不構成違法。
台北連放2天颱風假「老闆LINE群組丟1句話」 他糾結了:後悔沒去加班
中度颱風凱米強勢來襲,導致不少縣市暌違多年連放2天颱風假,也讓員工非常開心,但老闆卻笑不出來。對此也有網友坦承,自己在家放假時,突然看到老闆在LINE群組丟出1句話,讓他有點後悔沒去辦公室,「反正台北也沒什麼風雨,去加班給老闆印象深刻」,貼文引發網友熱議。原PO近日在PTT八卦版以「老闆:這兩天有來加班的我會放在心裡?」為題發文透露,老闆在LINE群組傳訊息感謝今天來辦公室加班的同仁,還強調「他會放在心裡面」,讓原PO有點後悔沒去加班,「反正台北也沒什麼風雨,去加班給老闆印象深刻,搞不好年終老闆會送大禮或年終獎金加倍,如果可以升遷更好。」也讓他不斷糾結「老闆這樣說到底是什麼意思啊?」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睡吧,夢裡什麼都有」、「今天謹記,明天忘記」、「會記住你這奴隸多好用,以後當狗操」、「有在心裡,但還是不給加薪」、「騙員工的啦」、「你會相信也是夠好笑的」、「一句話涵蓋了情勒+恐嚇,快辭職吧」、「我反而希望老闆不要記住我」、「以後颱風天就自動要進辦公室了」、「人家買房換車的時候,你還在加班咧」、「這就是台灣老闆的正常發揮。」對此,勞動部日前也指出,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至於勞工如到工時,是否加給工資,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
禁止外送!凱米颱風停班課「外送員不得出勤」 業者違規恐挨罰10萬
颱風「凱米」在菲律賓東方海面上逐漸向北北西移動,並預計增強為中度颱風,甚至可能升級為強颱;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呼籲,北市各事業單位及營造工地立即採取全面防颱措施,確保勞工安全,預防可能帶來的災害,其中若政府單位宣布停班停課,外送平台業者應即時通知外送員停止工作,違反規定依北市自治條例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強調,在颱風期間,特別是外送服務和新聞記者這兩個領域的勞動風險最高;對於外送服務,雇主應在颱風期間重新評估外送作業風險,考慮淹水、強風、大雨、道路受損等情況,並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高寶華指出,於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外送平台業者應即時通知外送員停止工作,有違反規定依「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勞動局也呼籲媒體業者針對記者的危險情境進行評估,提供相應的專業安全訓練,確保新聞採訪的人員和裝備的安全。勞動局表示,各營造工地於施工架上張掛的帆布或廣告物在強風來襲前亦應暫時拆除,以免風壓太大導致施工架倒塌而傷人,同時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並將旋轉煞車放開,風速每秒16公尺以上時,嚴禁使用塔吊作業。勞動局提到,另塔吊、鋼骨等易導電之場所或機具應設置及檢查避雷設備。土方開挖工程及鄰近河岸工程須做好擋土設施及排水工程,以避免積水而導致鄰房地層下陷坍塌或傾斜,靠山區坡地工程須留意坍方落石及土石流的發生,儘早做好防颱安全措施。針對颱風期間相關出勤工資問題,高寶華說明,依現行勞動部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只要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區或正常上下班所經過的地區,該轄區首長宣布停止辦公,勞工無法出勤時,雇主依該要點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要求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並於出勤紀錄以颱風停班註記,事後也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行為。高寶華呼籲,事業單位切勿忽視颱風的威力,強調外勤作業的安全性,應立即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保障勞工的生命安全,颱風過後也應注意工作場所的復原情況,特別是防護設施和設備的安全性,以防止事故發生。
動員2000人、3船和3直升機 台北港大規模萬安民安演習畫面曝光
國軍漢光演習首次結合民安及萬安演習在23日登場,新北市政府動員超過2000人,還有各式車輛170輛、船艦3艘、救生艇20餘艘及直升機3架次參與演習,這是首次於國軍漢光演習實兵操演期間,結合民安及萬安演習辦理複合型災害搶救演練,希望透過訓練降低災害發生時的損失,為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做最完善的把關。23日上午9時30分,新北市政府先於市府大樓辦理兵棋推演,假定熱帶性低氣壓侵擾造成強降雨情境下,模擬同時受國際情勢影響及地緣緊張議題,導致板橋車站及臺北港區遭受特工滋擾及攻擊,新北市多處發生大規模複合型災害引起民眾恐慌、物資調度困難之情形。新北市政府各局處、區公所,協同國軍代表、事業單位及民間團體,共同推演各項災害應處流程,並輔以全災型智慧化指揮監控中心、新北災訊E點通及智慧防汛平台系統等各項智能科技系統,有效解決民生物資短缺、資安破壞、通訊中斷、關鍵基礎設施受損等課題。下午2時則在板橋高中實地實景辦理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演練,模擬戰時斷水斷電斷訊情境,為處理災民基本生活需求,結合台電、自來水廠及電信業者跨單位支援,展現儲水及發電機能量,更首度運用大量替代役支援收容安置、醫療救護、環境清消等任務,避免因群聚造成傳染疾病流行,防堵疫情傳播。此外,台北港區東1碼頭也於下午3時辦理實兵演練,規劃緊急命令發布期間天災救援、戰前整備及敵方騷擾、戰時遭受敵方攻擊等3階段24項演練科目,以驗證兵推的各項救災議題,包含聯合應變指揮管制中心開設、民眾大規模疏散、板橋車站及中油船舶遭縱火搶救、關鍵基礎設施軍警聯合防護、T-CERT演練、建物倒塌搜救、大量傷患醫療救護處置及毒氣化學物質災害搶救等演練,展現新北市搜救及戰災能量。此次演習也模擬大量傷患醫療救護處置及毒氣化學物質災害搶救等演練,希望在災害發生時能降低損失。(圖/翻攝畫面)市長侯友宜表示,本次演習結合本市所轄重大經建、民生及關鍵基礎設施進行演練,皆為國軍提供重要戰略防守點位,實際貼近戰爭發生情境。臺北港進到新北市的車程只要30分鐘,到桃園機場也只要20分鐘,一旦臺北港跟周邊的交通網路被敵軍掌控,北部地區將深陷危機,所以將戰災搶救與災害救援整合在臺北港區內辦理別具意義,也因應近期國際戰爭情勢,透過民安演習結合公私跨界資源,檢視各式人力機具驗證動員流程,強化地方政府對戰爭發生時應變作為,做好演練,以備不時之需,才能降低災害發生時的損失,為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做最完善的把關。
有望放颱風假!居住地、上班地不同調「都可休」 外加1情況也免出勤
中度颱風「凱米」過去3小時強度略為增強,暴風圈亦稍擴大,其暴風圈已逐漸進入巴士海峽及臺灣東半部海面,對宜蘭、花蓮、臺東、臺中以北、南投將構成威脅。颱風來勢洶洶,民眾關心是否能放颱風假,勞動部表示,只要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依規定不需出勤。凱米颱風接近台灣,勞動部特別提醒,颱風來臨之出勤事宜,應以勞工安全為首要考量。勞動部已訂頒「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確規範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等事項。勞動部說明,颱風來襲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而原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其勞務的履行,如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可以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並應照給工資;但若仍受有影響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之處分。勞動部表示,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另外,勞動部官網已設置「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詳細內容可至勞動部網頁(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18/28230/lpsimplelist)查詢。 雇主倘未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以致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凱米颱風挑戰強颱!勞動部說明「颱風假相關權益」
今年第3號颱風「凱米」(GAEMI)來勢洶洶,巔峰強度可達中度颱風上限,甚至挑戰強烈颱風。對此,中央氣象署也公布「各主要城市及離島120小時颱風暴風侵襲機率」,其中北北基桃及宜蘭地區都已超過80%,後續是否停班課值得關注。勞動部也針對勞工在颱風假方面的相關權益進行說明。氣象署今公布「各主要城市及離島120小時颱風暴風侵襲機率」,後續是否停班課仍得由各縣市政府評估:宜蘭縣84%、基隆市86%、台北市84%、新北市82%、桃園市80%、新竹市73%、新竹縣74%、苗栗縣66%、台中市56%、南投縣54%、彰化縣54%、雲林縣46%、嘉義縣39%、嘉義市42%、台南市28%、高雄市24%、屏東縣28%、恆春半島23%、花蓮縣74%、台東縣45%、綠島51%、蘭嶼43%、連江縣75%、金門縣23%、澎湖縣28%。氣象粉專《天氣風險 WeatherRisk》分析師吳聖宇今(22日)也發文指出,經過一個晚上的調整,今天清晨凱米颱風的結構有比較明顯的好轉現象,未來配合較佳的海溫條件,加上沒有太明顯的不利大氣因素干擾,強度將會逐漸開始有比較大幅度增強的機會,未來接近台灣時至少是中度颱風等級,暴風圈範圍也將擴大,預期將會逐漸轉變成是一個具有相當強度且範圍較為寬廣的颱風。吳聖宇分析,凱米颱風預報路徑有更往台灣修正的趨勢,預估今明兩天(22至23日)將先往偏北方向接近台灣以東,週三(24日)在台灣以東轉往西北到西北西方向移動,趨向台灣東北部近海,然後可能在週三晚間到週四(25日)上午之間颱風中心將近距離掠過東北角、北海岸近岸處,週四下午之後逐漸往大陸浙江沿岸靠近而開始遠離。預估七級風暴風圈將涵蓋嘉義以北、台東以北地區,十級風暴風圈也將經過大台北、桃園、宜蘭等地,影響的範圍可說是相當大。對此,勞動部也解釋勞工在颱風假方面的相關權益,重申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至於勞工如到工時,是否加給工資,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之。對於應雇主之要求而勉力出勤之勞工,除照給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但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詳細內容可至勞動部網站「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查詢)。至於颱風來襲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原則,勞動部則說明,颱風來襲時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宣布是否停止辦公及上課之訊息,僅適用於機關及學校。事業單位之勞工在何種狀況下得停止工作,宜由勞雇雙方事先訂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之中,以求明確;明訂時亦可參照行政院訂頒「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之規定。如事前並無約定,可參照前開辦法及企業慣例,由勞雇雙方協商辦理。勞委會進一步表示,颱風假期間,對於工作性質有遠距上班可能者,颱風假是否調整為遠距上班,應由勞雇雙方在事前妥為約定,且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員工有上班就要照常給薪,也建議可以發給額外津貼。勞動部再次提醒,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除其他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外,勞雇雙方應參照該要點,事先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規定;未有約定或工作規則未規定者,亦請參照本要點辦理。
勞動部放寬突發天災出勤補假條件 如工會同意「補休期限放寬至30日」
在遭遇天災或是突發事件時,目前《勞基法》是允許雇主得要求勞工停止休假,以加倍支付工資的方式要求勞工出勤,同時7天內須安排勞工補休。但在實際操作上,如遭遇地震的搶修、搶救,7天內根本無法完成補休。為解決這問題,目前勞動部發佈新函釋,針對有工會的事業單位,如經工會同意,企業可將補休期限放寬至30天內,但勞工的連續工作天數不得超過13天。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先前曾遇工會反映,如遭遇天災時,負責搶修、搶救的單位總會遭遇大量的工作,即便企業依法支付加倍工資,但勞工總會因為巨大的工作量,難以在7天內安排補休。在經過評估後,勞動部決議在保障勞工權益的同時,同時要兼顧救災工作實際需求,目前同意對有工會的事業單位放寬補休期限至30天內。與此同時,黃維琛也強調,補休期限放寬至30天,這並不代表企業可以要求員工可以連續工作29天,勞工最長還是僅能連續上班13天,確保勞工在高強度工作後,還是有足夠的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