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判決
」 死刑 無期徒刑 二審 遺產 性侵柯以柔甜蜜放閃男友!曬貼臉合照幫慶生 前夫「11字貼文」遭疑偷酸
女星柯以柔與前夫郭宗坤2017年爆婚變,離婚官司打了4年多才恢復自由之身,今年大方認愛車友Joseph,2人頻頻公開放閃,感情十分甜蜜,近日適逢男方生日,她也PO出貼臉合照,引來不少親友和粉絲祝福。不過,柯以柔前夫郭宗坤今(15日)發文寫下「捻花惹草啥的,我好像也會」,一席話似乎意有所指。郭宗坤今天在臉書發布新貼文,只見他似乎去逛了園藝店,店家門口擺放著大量鮮豔的紅色聖誕紅盆栽,店內還有不少掛有手寫價格牌的小型植株,裡面則有幾位顧客正在挑選花卉。郭宗坤在貼文中寫下,「捻花惹草啥的,我好像也會。」雖然只有短短11字,仍不免引發網友聯想,被認為他似乎意有所指。回顧柯以柔上一段婚姻,郭宗坤2017年爆出外遇自家女員工,2人多次在外過夜,還狡辯說自己睡在樓梯間,讓女方心死訴請離婚。法院2019年判准2人離婚,男方不服上訴,最後官司又拖了3年多,直到2022年7月才等來二審判決,正式離婚成功。正式結束11年婚姻後,柯以柔也開心高喊「從今天起,我終於自由了」。柯以柔離婚後獨自撫養1子2女,在直播界經營得有聲有色,今年6月被拍到有新對象。對此,柯以柔事後受訪時坦承,2人從4月開始交往,對象是騎單車認識的車友Joseph。近日適逢男方生日,柯以柔也開心地PO出臉貼臉的合照,不難看出雙方感情十分甜蜜,引來不少親友和粉絲祝福。
陳彥翔燒8人「請3律師逃死」 法扶15億預算用途曝…多達2.6萬案件
新竹市東大路輪胎行2年前發生嚴重火警,陳家么子陳彥翔因為債務問題和父母發生口角,一氣之下潑汽油縱火,造成8名至親命喪火場,不過近日二審判決出爐,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引發軒然大波。對此,主持人劉寶傑飆罵「法扶基金會」是王X蛋,而1年近15億預算的用途也曝光了。劉寶傑在政論節目《關鍵時刻》痛批,陳彥翔逃死還不是讓他最憤怒的,而是請了3個律師,都是法扶請的,並透露法扶1年有15億的預算,用在被害人身上僅15%,其餘85%都用在加害人請律師,讓他難忍怒火,痛罵「你把我的納稅錢,來弄這種事情!你王X蛋阿你」。劉寶傑開罵法扶基金會。(圖/翻攝自關鍵時刻YouTube)據了解,法扶基金會成立於2004年,是政府捐助成立的私法人組織,屬公辦民營的法律扶助機構,主管機關與捐助成立者為司法院。那麼每年15億的預算都用在哪裡?媒體人張禹宣在臉書PO出2023年的決算報告,26171件扶助案件中,第1名是詐欺犯(5684件),第2名是傷害犯(3943件),第3名是毒品犯(3569件),第4名是竊盜犯(1902件),第5名是洗錢犯(1547件)。張禹宣指出,光是前5名加起來就超過一半,加害人騙了人民的血汗錢,還要用人民的納稅錢幫他們打官司,他認為台灣法律根本把被害人當作永動機,「被騙了討不回來警察會笑你笨,還要繳稅讓騙你的人請到好的律師打官司,不愧是舉世滔滔的幸福之地」。張禹宣進一步表示,沒有夠多的錢還很難當洗錢犯,因此一般人連門檻都沾不上,就算是詐騙人頭戶,多半也是詐團成員,結果「有錢洗錢、沒錢打官司」,還要再從老百姓錢包掏錢,「想想被害人你們要不要臉啊?難怪詐騙犯猖獗至此,抓了又跑跑了又抓,法扶會的預算這樣花,給他一塊錢都嫌多」。
鄭捷殺4人判死「陳彥翔燒死8至親」卻判無期 律師親曝關鍵原因
新竹逆子陳彥翔2022年6月,因和父母起口角,一把火燒了自家的輪胎行,導致母親、妹妹、妻子、3名子女以及大嫂和姪女共8人命喪火場。11日二審判決出爐,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有網友拿出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相比,認為「鄭捷才殺4個就死刑,鄭捷太冤了。」對此,律師林智群解釋兩個案件的差別在於「行為數」。林智群昨日在臉書上表示,有網友提到兇手陳彥翔縱火燒死8人判無期徒刑,鄭捷才殺4個就被判死刑,「鄭捷太冤了」。林智群解釋,兩個情況不太一樣,重點在於「行為數」,陳彥翔縱火,是一個行為,一個放火行為;鄭捷殺人,是四個殺人行為殺了4個人。林智群指出,刑法是看行為數的,一個犯罪行為,就是一個罪或幾個罪,最後從一個最重刑度,而4個犯罪行為,就是4個罪,4個刑度,最後再合併處罰。他以車禍舉例,「高速公路大車禍,前面塞車,一堆車子排隊,後面大貨車直接撞上,前面6台車受損,6人死亡,還是『一個』犯罪行為。」陳彥翔縱火燒死8名至親,11日二審逆轉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令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林智群11日談及此事,他表示奪走8條人命,而且是親人,一般情況下一定死刑的,但刑法第62條有「自首」規定,陳彥翔自首縱火加上他後悔自己行為,所以法院決定給他減刑一次,「而死刑減一次,就是無期徒刑了。」
竹市縱火逆子奪8命!陳彥翔改判無期徒刑 妻嫂家屬痛哭「僅孫女遺體完整」
新竹一間輪胎行於2022年6月發生一起縱火事件,縱火兇嫌陳彥翔因長期積欠債務,與家中矛盾激化,在一次與父母的爭執後情緒失控,便購入汽油並在家中縱火,結果導致其母親、妻子、妹妹、大嫂、3名子女與大哥的小孩等8位至親喪命,陳彥翔一審判死刑提上訴,二審今天審酌陳彥翔自首,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判決結果,陳彥翔父親陳秉成表示「沒意見」,不過陳男大嫂的母親林雪紅感到相當難以接受,死者8人僅她的小孫女遺體是完整的,因為「我的女兒到死還抱著她的寶貝」,令人鼻酸。新竹市輪胎行8死縱火逆子11日二審判決出爐,家屬無法接受,痛訴司法判決讓人失望。(圖/報系資料照)對於無期徒刑的判決,林雪紅直言,「我實在無法相信,這樣草菅人命的判決,這樣辜負8條人命的判決,竟然會發生號稱在重視人權的台灣司法」,她更悲吐,「那一晚的慘劇真的歷歷在目,當陳彥翔在門口潑灑汽油點火之前,他的太太還苦苦哀求他不要點火,但他置若罔聞,冷眼看著太太衝向火場救孩子,他自己卻跳到門之外,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母親、妻子、孩子在火海中掙扎、哭喊」。林雪紅心碎表示,「我的女兒到死還抱著她的寶貝,緊緊的抱著,所以只有她是完整的,只有我的孫女是完整的,其他的人真是燒到一個碳化,都已經…我已經無法形容。然後殯儀館的阿姨說,她做了這麼多年,從來沒看過這麼慘的。他(陳彥翔)的媽媽到了殯儀館,肚子裡面還在燒」。她也質問法官,「你怎麼可以做出這種判決?你對得起我們嗎?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還有我可愛的孫女,就這樣走了,我真的沒辦法接受這樣的判決」。林雪紅還表示,「大法官已經明確指出死刑合憲,難道這種殺死至親骨肉、連幼童都不放過的滅門慘案,不正是死刑存在的意義嗎?死刑本來就有嚇阻犯罪的作用,如果連這樣冷血、殘忍的犯行都能免死,那請問什麼樣的案件才該判死刑」,她懇求檢察官提起上訴,並表示不是為了報仇,而是為了正義,認為陳彥翔下手毫不留情,事後毫無悔意「在法庭上還說不知道汽油那麼危險」。林雪紅氣憤怒吼,「我請問在場的各位,請問大家,你們知道汽油的危險嗎?你們知道汽油的威力嗎?他說他不知道!你們相信他有悔意嗎?說什麼他在外面叫,要救火、救他的小孩,他直接衝到火場裡面救,就像他的媽媽、他的老婆、我的女兒一樣,這件事情是你做的,你說你有悔意,悔意在哪裡?你是演給誰看的」,除此之外,她悲憤交加表示,「8個冤魂的在天之靈都看得見,作為死者家屬,我必須替他們討回公道,也必須對廢死這件事情發個聲,希望大家真的不要廢死!不要廢死!不要廢死!還給我們家屬公道,不要給我們家屬二度傷害,給社會一個交代,感謝大家」。另據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指出,新竹輪胎行縱火8死案件,判決結果,一審死刑判決撤銷,二審改判陳彥翔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依卷證資料,陳彥翔在犯罪自首時,顯露懊悔、自責等情緒反應,甚至有向警員借槍自盡等情形,認為自首屬於真實自首,並非基於減刑或其他特殊目的而為,因此依照刑法自首減刑規定,減輕其刑,量處無期徒刑,本件可上訴。回顧這起案情,2022年,位在新竹市東大路一段「正義輪胎行」發生火警,屋主當時向警消說明,陳彥翔與家人吵架後駕車到加油站買汽油回家,陳彥翔縱火後逃離現場受傷遭到壓制送醫,位在1樓的屋主及時逃生,2樓的4名大人、4名小孩均逃生不及,葬身火海。輪胎行舊址現已成為空地,外觀搭起竹籬掛上廣告看板,一旁貼有1面土地招租資訊。據陳彥翔父親陳秉成表示,該土地45坪,想先對外招租,暫不考慮重建,也不考慮參與都市更新計畫。對於二審判決結果,陳秉成則表示「沒意見」。
資通電軍少校搞老鼠會!「夫妻吸金近2.2億」41人受害 二審判決出爐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少校監察參謀官鞠琮麟,與妻子郭侑旻及弟弟郭政綱、林姓同袍共4人,以投資化妝品為由,吸引軍中同袍與親友共41人投資,利用類似老鼠會模式吸金近2.2億元,一審被判處1年10月至4年不等刑期。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今(12日)將鞠琮麟和郭侑旻維持原判,郭政綱改判2年徒刑。判決書指出,鞠琮麟、郭侑旻、郭政綱及林姓被告,共同基於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之犯意聯絡,以投資化妝品生意需用長短期資金,分1年期購入化妝品資金新臺幣(下同)50萬元、每月可得利潤2萬5000元不等之「長期」投資方案,及節慶檔期搶購化妝品之資金10萬元、每月約可得3000元至1萬2000元之「短期」投資方案,以1.6%至12%不等之高額月利率為誘因,招攬不特定多數人參與上開投資方案,合計吸收資金達2億1951萬1027元。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郭政綱(下稱被告3人)雖承認有收受被害人投資款項之客觀事實,惟否認有違法經營銀行業務之犯行。惟依被告3人之陳述、同案被告林秉豐及被害人郭彥宏等人之陳述,及卷內其他相關事證,足認被告3人有參與本案非法吸金之犯罪事實。判決指出,被告3人以月利率1.6%至12%,相當於年利率約20%至144%不等之高額利率,誘使不特定多數人(含友人之友人、友人介紹之人或偶然認識之人)參與本案長、短期投資方案,符合銀行法第29條之1規定所稱:「以收受投資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受款項,而約定與本金顯不相當之利息」之情形,又為如實呈現違法吸金之真正規模,投資人取回之本金無須於計算吸金金額時予以扣除。高雄高分院參酌被告3人、相關證人之陳述及卷內相關證據,認定本案投資人應係41人,而非43人;被告鞠琮麟、郭佑旻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2億1951萬1027元,被告郭政綱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1370萬元。高雄高分院表示,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非法吸金之總額為2億1951萬1027元,應論以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之罪,原審就上開金額誤認係2億2101萬1027元,且誤認檢察官已變更起訴法條(檢察官認係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容有未洽。另被告郭政綱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1370萬元,原審認其應負責之吸金金額為2億2101萬1027元,並因此依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規定予以論罪科刑,容有違誤。法官審酌被告3人應負責之吸金金額多寡、投資人人數與投資金額,被告鞠琮麟、郭侑旻於本案位於主導、策畫地位,被告郭政綱所為犯罪情節較輕之不同參與程度,及本案投資人或因已取回本金,或已與被告鞠琮麟、郭侑旻達成和解,其等所受損害已全部或一部獲得填補,及被告3人之素行、犯後態度、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鞠琮麟有期徒刑4年、被告郭侑旻有期徒刑3年8月、被告郭綱有期徒刑2年。沒收部分,扣除已返還被害人本金及被告鞠琮麟、郭侑旻已賠償被害人之金額,諭知就被告鞠琮麟、郭侑旻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各1283萬6807元及被告郭政綱未扣案之犯罪所得8萬2200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追求遭拒萌生殺意!男開槍擊斃「關渡鹹粥」美女闆娘 二審判決出爐
台北市北投區知名小吃店「關渡鹹粥」去年6月發生一起槍殺案,一名51歲周姓男子前往鹹粥店用餐時,見到43歲越南籍潘姓老闆娘面容姣好,不顧對方已有家室仍奮力追求,多次求愛無果後竟萌生殺心,持槍將潘女近距離射殺,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高院今(5日)維持原判;仍可上訴。回顧案發經過,嫁來台灣18年的潘女跟丈夫育有一對子女,並在北投區經營「關渡鹹粥店」。周姓男子前往鹹粥店用餐時,發現老闆娘面容姣好,加入LINE好友後展開熱烈追求,但多次遭拒絕封鎖,因此心生不滿,加上他有次在店裡點炸豆腐,但潘女竟把餐點先送給後到的客人,讓他更加懷恨在心,遂萌生殺意。去年6月10日下午1時許,周男騎車到鹹粥店,與潘女交談沒幾句後,便掏出改造手槍朝對方開槍,隨即騎車逃逸,造成潘女左胸中彈,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循線追緝,於隔日凌晨將周男逮捕。檢方偵查後,依殺人、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非法持有子彈等罪嫌將周男起訴。士林地院認為,被告於犯後隨即離開現場,畏罪潛逃,於翌日始經緝獲,其後終雖坦承非法持有槍彈、殺人等犯行,惟始終不願透露非法槍彈之真實來源,且迄今仍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獲得原諒,難認具有完全真摯之悔意。法官審酌有關量刑之一切情狀,認被告惡性尚未達須永久監禁隔絕於社會之必要,檢察官於本院審理時具體求處無期徒刑尚嫌過重,惟被告因情感糾紛即無視國家重刑禁令,持槍於光天化日之下殺人,無異將他人生命視如草芥,亦不宜輕縱,依殺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高院今日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虛構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軍情局3軍官二審判決出爐
軍情局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涉透過國家一級情報單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中校蘇薪名,營造蒐集情資假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不法所得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將江芳瑜處有期徒刑4年8月,褫奪公權4年,徐之心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院二審指出,江芳瑜犯行前後長達7年,虛報次數高達250次以上,詐得總金額共計高達1000萬餘元,其個人朋分之金額為569萬5568元,且犯罪手法涵蓋製作不實內容簽呈、使用不實大陸人民身分證件及銀行金融卡資料、偽造其與情協人員聯繫之不實內容電子郵件往來紀錄等,而欺瞞上級長官,其違背職務情節重大,且危害國家情報工作進展。徐之心部分,高院認為徐1所獲取之犯罪所得即情蒐獎金原本共10萬7,400元,然事後將其中之6萬2353元交付予蘇薪名,其最後保有之不法利益較原審認定之數額更低,且2021年間即已主動斷絕與蘇薪名之聯繫而不再犯案,足見惡性並非重大,本案查獲前即有悔悟之心。高院認為,蘇薪名部分嚴重侵害我國情報機關對於軍事情報鑑定、研判及運用之正確性,並侵蝕我國情報人員擴展情資管道及日後取得情資之可靠性,對於國家安全法益危害至鉅。★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手機殼纏訟犀牛盾5年 惡魔盾3連敗「遭認定抄襲」須賠100萬
知名手機殼品牌「犀牛盾」與「惡魔盾」廣為人知,但雙方因為iPhone 11手機模仿爭議對簿公堂,犀牛盾指控惡魔盾抄襲,要求對方賠償100萬元。一、二審判決犀牛盾勝訴,惡魔盾不服提上訴,但最高院仍駁回,全案確定。據了解,犀牛盾與惡魔盾均為防摔手機殼,犀牛盾2018年8月針對當時即將上市的蘋果iPhone XR、iPhone11、iPhone11 Pro與iPhone11 Pro Max手機,推出專屬的「Mod NX」系列保護殼,號稱首創業界「邊框背板模組化設計」。不過,惡魔盾在隔年1月也針對同系列iPhone手機推出「惡魔盾防摔殼」,2020年9月推出新一代保護殼,稱為「惡魔盾二代」,與先前的「惡魔盾一代」區分。法院3度判惡魔盾敗訴。(圖/翻攝自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臉書)經營犀牛盾的愛進化科技公司認為,惡魔盾抄襲,連「手機試衣間」網路行銷手法也被複製模仿,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導致犀牛盾的市占率下滑、商譽受損,決定提告惡魔盾的迪摩凱斯公司不得製造、行銷抄襲「Mod NX」適用於iPhone XR與iPhone11系列手機的「惡魔盾一代」、「惡魔盾二代」保護殼。另外,愛進化科技公司更要求迪摩凱斯負責人李哲緯與公司連帶賠償100萬元,且必須在公司官網及臉書刊登本案民事判決全文並設定公開閱覽持續6個月以上。對此,惡魔盾矢口否認抄襲,但一、二審均被認定抄襲,判迪摩凱斯敗訴,事後李哲緯表示會繼續上訴至三審。最高院判決今(25日)出爐,法官認為,迪摩凱斯空泛指摘原審判決不當、違法,卻沒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的法令,以及其具體內容,認為上訴不合法,最終駁回上訴。
不爽被欠2萬…台中妹「抓髮踹頭潑熱湯」討債 法院減刑改判7月
台中市西屯區一間KTV,去年4月發生一起糾紛,2名從事八大行業的孫女和陳女,因有2萬元的債務糾紛,陳女找來林姓男友和趙姓友人到包廂討債,沒想到2人扭打起來,期間陳女竟將熱湯往孫女身上潑,林男和趙男也加入踹打。3人被依傷害罪起訴,一審判陳女8月、趙男6月及林男3月,上訴後陳女減刑,全案確定。根據判決,事情發生在2023年年4月21日凌晨4時,孫女因欠陳女2萬經紀費用債務遲遲未還,陳女一氣之下,夥同林男和趙男,邀約孫女到KTV喬債務,結果爆發口角和肢體衝突,陳女先是拉扯孫女頭髮,毆打、腳踹頭部,趙男和林男也加入戰局,隨後陳女直接拿桌上的熱湯潑灑孫女,並持續毆打。警方獲報後,將孫女緊急送醫治療,孫女出現頭部、臉部、頸部、胸壁、腹壁、會陰、雙側手臂、雙手側性手部、下背、左側大腿等處二度燒傷。事後檢方將施暴3人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中地院一審,法官認為孫女被潑灑熱湯,釀成皮膚不能恢復本來膚色,但四肢、五官等器官機能未有嚴重減損,無從證明孫女傷勢達重傷程度,依傷害罪,而非重傷害判孫女8月徒刑,至於有妨害自由前科的趙男判6月,有公共危險前科的林男判3月,2人可易科罰金。針對結果,3人不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判決指出,陳女犯傷害罪,改判7月徒刑,趙男和林男則維持原判,全案確定。《CTWANT》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爸爸賄選!宜蘭縣議員莊淑如「當選無效」 黃惠慈將遞補
曾三度當選宜蘭縣議員的國民黨籍莊淑如,因其父親莊阿養在2022年選舉期間向投票人賄賂4000元買票,最終確定當選無效。據了解,2022年11月的九合一選舉期間,莊淑如參選宜蘭縣議員,為了助女兒成功當選,莊阿養於2022年10月初向陳姓友人行賄4000元,將4,000元現金交給陳男,請求其支持女兒投票。陳男當場收下現金並應允,而此事件也經檢調單位查獲。判決書指出,莊阿養在偵查階段坦承了其行賄事實,儘管辯護人主張莊阿養的賄賂金額不大,且僅為一次性行為,並非組織性或計畫性的選舉舞弊,辯護方請求以刑法第59條減刑或宣告緩刑。法院考量到莊阿養的不當行為對選舉公正性造成的負面影響,及其在2003年和2006年有類似賄選的前科,最終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2年6月的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4年。檢方在提起公訴的同時,還提出民事當選無效訴訟。經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後,裁定莊淑如當選無效。她對此判決不服,隨後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於今(22日)做出二審判決,駁回莊淑如的上訴,認定買票行為確實影響了選民的判斷,因此維持當選無效的裁定。由於莊淑如當選無效,將由落選候選人、民進黨的黃惠慈遞補議員職位。
從看護變同居人!遭董座家屬控訴盜取4658萬遺產 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市一名朱姓女子過往長年照護游姓董座,但在董座過世之後,朱女被董座家屬指控在照顧游姓董事長期間,趁其病危之際盜取了價值4658萬元的18張定存單。但高雄高分院最終推翻一、二審判決,對朱女做出無罪判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05年,朱女受聘為游姓董事長的看護。隨著時間推移,兩人發展出超越雇傭關係的情感,同居長達十餘年。朱女對外以「游太太」自居,兩人的關係得到了游男的默認。2017年11月,游男因肺癌住院治療。同月16日,朱女持游的印鑑證明前往屏東縣滿州鄉農會,將18張定存單解約,提領總計4658萬元。結果此舉引起游男家人的不滿,認為朱女私吞遺產,因此提出了詐欺和偽造文書的指控。而初審、二審法院通過勘驗錄影檔案,認定游男當時處於極度疲倦和嗜睡狀態,意識難以保持清醒。因此,法院以偽造文書罪判處朱女2年徒刑。後續朱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在更審過程中,法官詳細調查了相關證據。醫生證詞顯示,游男生前曾表示不想將財產留給子女。此外,律師和多名證人也指出,游男清楚事情並授權朱女進行轉帳取款相關工作。基於這些新證據,法院認定游男當時意識清醒,並自主做出了財產處置的決定。最終,高雄高分院做出了無罪判決。儘管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合理,駁回上訴並確定了無罪的判決結果。
柯以柔45歲生日放閃!曬「男友正臉合照」甜喊:最大的幸福
45歲女星柯以柔2022年終於斬斷與廚師郭宗坤的婚姻,恢復自由身,離婚後獨自撫養1子2女的她,在直播界經營得有聲有色。今年6月她被拍到有新對象,柯以柔受訪時坦承兩人從4月開始交往,對象是騎單車認識的車友Joseph。昨(3)日她迎來45歲生日,在臉書上公開與男友的正臉合照直呼:「能有一個共同興趣的伴,很開心也很幸運。」柯以柔昨日迎來45歲生日,她在臉書上分享與親友們慶生的照片,「祝45歲的自己生日快樂,又成熟了一歲。最感恩的是身旁有很多愛我的家人和朋友,風雨過後總會天晴,更懂得健康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柯以柔提到,今年學會騎公路車,也因為和好友一起騎車而認識Jo先生,「能有一個共同興趣的伴很開心也很幸運。」表示能和家人們快樂過日子、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就是她最大的滿足。柯以柔與男友Jo愛得甜蜜。(圖/柯以柔臉書)柯以柔罕見曬出和男友的正臉合照,也分享對方送給自己的生日禮物,開心說道:「謝謝Jo給我的生日驚喜,是我一直想要的金色卡鞋!」網友紛紛送上祝福,「看起來就是很溫柔體貼的男人」、「二個人長的很像,一路走來,總會遇到對的人,祝福」、「好好愛自己!老天爺不會忘記你的,幸福真的會來臨。」回顧柯以柔的上一段婚姻,2017年10月底,柯以柔前夫郭宗坤外遇自家女員工,兩週過夜三次,還狡辯說自己睡在樓梯間一夜,讓柯以柔心死訴請離婚。法院起初在2019年判決兩人合離,郭宗坤不服上訴,最後官司又拖了3年多,直到2022年7月才等來二審判決,正式離婚成功,結束11年婚姻,當時柯以柔也開心高喊:「從今天起,我終於自由了~」
住飯店退房晚2hrs…被加收「半天住宿費」 河南律師怒提告結果曝
許多飯店旅館會規定,超過退房時間要加收錢。中國河南有一名黃姓律師,認為這樣的規定是「霸王條款」,於是起訴至法院,不過結果卻不如想像中順利,判決理由也隨之曝光。判決書指出,河南鼎厚律所事務所律師黃文得1月10日13時52分左右,與朋友2人前往景雲嶺酒店公司住宿,選定了每天268元(人民幣,下同)的房間,友人預付了2間房間費和押金共800元,並在隔天15時後辦理退房,工作人員以「延遲退房」為由加收半天住宿費,雙方發生爭執,不過最後仍按照要求,補繳相關費用。黃文得認為飯店不合理,遂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飯店得退還224元住宿費(2間房的半天住宿費共268元),認定飯店只能按每天24小時,收取延遲退房2個小時的住宿費44元。法院指出,該案焦點是黃文得主張收費票據上載明14時至18時退房加收半天住宿費,是否屬於格式條款?是否有效?景雲嶺酒店公司是否已履行告知義務?當中是否存在詐欺行為?判決書顯示,景雲嶺酒店公司認為公司已在房卡上記名退房時間,且退房加收住宿費是行業慣例,但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黃文得在辦理入住手續時,有被適當告知,也無法證明飯店和黃文得達成協議,故飯店收取半天住宿費共268元沒有依據。黃文得指出,雙方不能就違約達成共識,飯店也未提交證據證明延遲退房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金額,故由黃文得以住宿費為標準,按實際占用酒店房屋時間承擔每間房的住宿費22元也較公平,亦能填補飯店損失。最後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限判決生效之日起3天內,由甘肅景雲嶺酒店有限公司退還黃文得住宿費224元,黃文得的其他訴訟請求則予以駁回。
集團創辦人何壽川涉三寶案放貸 高院判刑期至8年8月
永豐集團創辦人何壽川因涉及挪用旗下公司資金及非法放貸,遭控加重特別背信罪,一審被判刑8年6月,案件進入上訴程序後,台灣高等法院於27日作出二審判決,何壽川被加重刑期至8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本案起源於檢方指控何壽川與李俊傑共同投資「1788大樓」案,何壽川明知Giant Crystal公司只是李俊傑設立的境外紙上公司,卻仍指示永豐金控與永豐銀行的海外子公司非法放貸共計6000萬美元,檢方調查發現,何壽川與李俊傑事先密謀,將其中1200萬美元,也就是新台幣約3億元,作為1788大樓的個人投資款。除了這筆放貸,檢方還發現,何壽川另行指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以預付上海辦公室租金為由,分別挪用850萬美元給李俊傑,並以購買Giant Crystal的可交換公司債作為掩飾,更為嚴重的是,何壽川還指示永豐金的海外子公司非法放貸給三寶集團旗下無實質營運的J&R公司,總額達到1億7700萬美元,最終使永豐集團陷入風險。台北地方法院在2020年11月20日一審宣判,何壽川因犯下重大金融罪行,被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該案共涉及20名被告,其中6人被判刑入獄,3人則得以易科罰金,另有2人獲緩刑,9人被宣判無罪。其中,何壽川作為永豐集團的最高負責人,被認為在整個案件中扮演主導角色,且對集團各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法院認為其肩負更重的忠誠義務,因此在本案中判處最重刑期,與他同案被判刑的其他人包括時任永豐餘董事長邱秀瑩,被判刑4年8個月;前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被判4年6個月;時任法務主管詹舜翔則被判4年有期徒刑;時任元太科技董事長劉思誠被判刑3年5個月;三寶集團財務經理王玉玲則被判刑3年7個月。在得知判決後,此案當事人何壽川的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高院判決已經肯認何壽川先生並未收受所謂「不當利益」,亦未將永豐金租賃貸款予三寶之資金,以及永豐餘投控、元太科技之投資據為己有,沒有掏空公司的事實。何壽川先生對此判決深表遺憾,將繼續上訴,以捍衛自身的清白。余明賢律師表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針對1788大樓案之投資,是以當時市價之6折向破產之美林證券購買釋出的股權,是高利潤、低風險的商業投資,且經過各公司專業經理人嚴謹的內部評估程序,何壽川先生並未參與,也未曾以任何形式影響各公司之決策。余明賢律師指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已全數收回本金,並獲配各389萬美金之投資收益,沒有任何損害。高等法院忽略客觀的事證,認定何壽川先生挪用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之資金以填補三寶集團收購1788大樓股權之資金缺口,實屬錯誤。
品種權角力1/月產值破億引盜栽 「寶島甘露梨」創始人捍衛育種舉證苦
台灣梨農劉申權嫁接育種的「寶島甘露梨」肉細多汁又耐放,深受國內消費者青睞,也引發梨農搶種。然而台中一名王姓梨農得了便宜還賣乖,不僅擅種甘露梨,還誆稱是種苗地區經銷商,大肆繁殖、販售種苗梨穗,並譏笑乖乖繳納授權費的農民是「憨人」,惹毛了辛苦育種的劉申權決定主張「品種權」,智慧財產法院判王農必須賠償90萬元。本刊調查,8月正值「寶島甘露梨」產季,肉質細緻的甘露梨由於對室溫適應力高,切片放久了也不會氧化變色,加上果肉超過八成可食,目前橫掃台灣超過8成水梨市場,2023年8月單月國內交易市場便超過4,000公噸,以每公斤交易價新台幣48元計,旺季國內月產值便達2億元,遑論廣大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市場。其實甘露梨被盜取栽種的面積不計其數,每年甘露梨產量中尤以盜栽者占大宗,也讓辛苦育成的苗栗卓蘭育種者劉申權苦不堪言。「寶島甘露梨」因好種耐放近年攻佔夏季水果市場,2023年在台水梨市占率中便超過八成。(圖/劉耿豪 攝)提到這起國內首宗水果育種權官司,73歲的苗栗卓蘭民劉申權表示,他種梨超過40年,寶島甘露梨就是他研究多年的育成結晶,比起一般嬌貴的傳統梨子,甘露梨反而在相對高溫的低海拔產區生長更快,單果重可達27兩,加上果肉細緻多汁又帶有甘蔗香氣,而且果芯小,整顆近9成都能吃,削了放在餐桌幾小時也不會氧化變色,申請品種權後各地梨農紛紛打聽,便在近5年快速攻佔水梨市場。劉申權回憶說,他之所以從單純的梨農投入研發工作,便是有感從台灣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之後,前仆後繼的日本與韓國梨攻占台灣市場,以進口日本新興梨來說,關鍵的「梨穗」往往掌握在貿易商人手上,勒住台灣農民的咽喉,自己覺得很不是滋味,便將家旁6分地挪出來,不在乎生產成果,逐株逐筆嘗試不同育種方式與時間,儘管曾經歷撞牆期,甚至一度切割部分農地變賣養家,但他不以為苦,終於在2015年培植「寶島甘露梨」,並進一步在2018年取得「品種權」。劉申權說,這幾年他馬不停蹄在台灣淺山區推廣與輔導農民種植甘露梨,目前有500多名農友取得自己合法授權,每戶只要繳納5萬元,便可享有25年育種授權與保障,光台中市便有超過800公頃是自己授權的甘露梨,每分地每年淨賺30萬不成問題,只要擁有3至5分地的中小型農友,養活一家便十分愜意。「寶島甘露梨」在台中市轄內合法授權農戶便高達500戶以上,未獲授權農戶更超過2,000戶,市長盧秀燕(右)曾與與育種人劉申權(左)同框推銷。(圖/報系資料照)話鋒一轉談到興訟源由,劉申權嘆了口氣說,其實現在5名甘露梨農中就有4個是盜栽的,自己心知肚明,也不想花時間多吵,然而有的人就是吃人夠夠。2019年臺中后里王姓梨農擅自種植甘露梨,除了繁殖販售種苗梨穗外,還自稱是「甘露梨」台中后里經銷商,並洋洋得意地嘲笑梨農「你們大家都是憨人,給劉欸(申權)錢幹嘛,后里正統甘露梨要找我,而且我免錢」,劉申權為此多次規勸王農未果,忍無可忍提告,近期獲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勝訴定讞,王農須賠償90萬元,以及自訴訟起算的5%年息。劉申權坦言,本案是國內果樹類品種權受侵害獲得勝訴首例,因為爭取育種者的權益真的太難了,自己一開始也不認為有多大勝算,能贏得官司實在很意外。他說,自己已將品種權授權給幾名農業學者與農試所退休官員組成的民間公司管理,自己不想再多煩心侵權一事,但也呼籲政府輔導農友建立品種權觀念,不能因擔心得罪農民選票,而鄉愿地放任農友盜栽。
「裸婚老太」花光再婚配偶9百萬!還想參與分配遺產 法院判決解氣
大陸湖南省長沙市一起老年人婚戀引發的遺產繼承糾紛案近日引起網友關注。福爺爺(以下皆為化名)在妻子離世數年後遇到了66歲的素奶奶,2位老人決定再婚。素奶奶原本經濟條件尚可,有一定積蓄與房產,但她選擇了「裸婚」,在結婚登記前賣掉了房產,並將錢財分給了子女。福爺爺不但沒有計較,還將自己所有存款交給她管理。《新民晚報》報導,2021年底,福爺爺因病住院,需要先行墊付住院費用,子女在查詢父親銀行帳戶後發現,老父親的存款所剩無幾。2023年3月28日,在2名合法見證人的在場見證下,福爺爺立下遺囑,指定婚前房產歸原配妻子所生的3個子女平均繼承;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一半的75%給3個子女。2023年4月,福爺爺因病離世,但素奶奶並未執行以上遺囑,她雖掌管了福爺爺的所有銀行帳戶,但未用撫恤金、喪葬費(共計30萬元)妥善辦理後事,還拿出了一份男方生前訂立的遺囑,內容明定她享有福爺爺房產的永久居住權和該房屋產權4分之1份額的繼承權;另養老金如有節餘也歸其所有,供其養老。素奶奶要求享有福爺爺包括房產在內所有遺產。協商無果後,福爺爺3個子女於2023年5月以遺囑繼承糾紛為由,將素奶奶訴至雨花法院。一審認為,福爺爺於2023年3月28日訂立了新遺囑,根據法律規定應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在福爺爺不知情的情況下,素奶奶對福爺爺的存款有多筆大額支出卻無合理解釋;素奶奶雖另稱投資某理財產品虧損55萬元,但經查實實際僅虧損28.1萬元,素奶奶所稱其他花費均未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證明。法院參照相關標準及個人消費習慣,酌情認定福爺爺與素奶奶共同生活開支為70萬元。對於素奶奶從福爺爺多個銀行帳戶支取的224萬元,在扣除上述合理範圍內的開銷後,剩餘款項依照福爺爺遺囑和相關法律規定,應作為福爺爺可供繼承的遺產予以分割。法官判決,福爺爺房產歸福爺爺的3個子女共同所有(各得3分之1),素奶奶支付福爺爺3個子女每人30萬元。一審判決後,素奶奶上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嗆重判簽安樂!撞死婦人害2少女重傷 「德東飆車王」未獲和解竟輕判定讞
台北市男子簡祥宇2022年3月18日駕車行經士東路、芝玉路二段時,高速撞上2名女高中生和65歲謝姓婦人,謝姓婦人不幸身亡,2名少女則身受重傷,簡在審理時還嗆聲法官,要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的用路安全,並稱若被重判就簽安樂死,一審遭判4年徒刑,他上訴後賠償被害人240萬元,試圖和解不被接受,但法官認為其有悔意,二審輕判2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據了解,簡男家境優渥,其家族在陽明山及芝玉街都有地產,他則是某電競遊戲企業社負責人,靠著陪玩家網路遊戲練等賺錢,更被網友稱為「德東飆車王」。2022年3月18日晚間7時許,簡男駕駛黑色轎車高速衝撞斑馬線上的3名行人,2名女高中生身受重傷、多處骨折,簡姓婦人則急救後宣告不治,簡男被當場逮捕,犯後態度卻讓人髮指。在審理期間,簡男稱自己的時速僅45公里,更推託3名被害人是「突然走出」,他剎車不及才釀成事故,否認飆車撞死人,但鑑定報告顯示簡男當下時速破百公里,此說法也遭檢察官打臉。一審時,簡男認為自己是事故中的「生還者」,要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用路安全,並高喊若自己遭重判,願簽死亡同意書安樂死,審判長則訓斥他是在威脅法官,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簡男不服判決再上訴,並一改囂張態度,先賠償死傷者240萬元,但最終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他有悔意,二審輕判其2年10月,檢方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維持二審判決,簡男獲2年10月定讞。
兄弟纏訟8年!張榮發遺囑確定有效 張國煒獨得「140億遺產」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逝世,他留下一張「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的遺囑,大房三子張國政無法接受父親安排,於2018年提起訴訟,經一審台北地院及二審高等法院皆認定遺囑屬實為張榮發生前所立,判張國政敗訴,最高法院2024年14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經外界初估張國煒約可獨自繼承140億元。據了解,張榮發2016年過世,享年89歲,他生前留下密封遺囑,內容寫道本人之存款、股票及不動產皆由二房獨子、即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指定由張國煒擔任集團總裁,還留下遺願盼望子女皆能和睦相處並互相照顧。大房三子張國政不服父親安排,主張父親製作遺囑時已無法表達自我意思,並非由父親親簽 ,再加上遺囑上無代筆寫下遺囑的總裁特助劉孟芬姓名與住所,根據以上內容他認為遺囑公證書無效,不符民法密封遺囑及代筆遺囑要件,隨即提出遺囑無效上訴。大房四子張國煒對此表示,父親的就醫紀錄及醫療資訊等物證足以證明父親具有立遺囑能力,再加上父親是在民間公證人楊昭國面前立下遺囑,有依照《民法》規定製作密封遺囑的公證書,且經調查局鑑定,遺囑為張榮發親簽,綜合以上遺囑是合法且有效的。法官表示,2020年3月一審時因醫院認為張榮發認知功能正常,且調查局鑑定簽名為真,判張國政敗訴,他不服再次提出,高等法院2023年4月25日二審時根據張榮發2020年贈與妻子股票,顯示他還具有處理財產能力,再加上他有指定柯麗卿擔任見證人,公證人楊昭國在公證書上也未做出不實手腳,法官再度判他敗訴,他仍繼續抗爭,最高法院14日三審時,認為二審判決結果無錯誤或違法,因此駁回張國政上訴,全案確定。
高雄氣爆求償二審出爐!市府責任比例變8成 僅獲賠2600萬加利息
高雄2014年7月31日發生大規模氣爆,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3140位受災者在簽署債權讓與契約後,由市府分6大案提起代位求償訴訟。就在氣爆屆滿10年前夕,高雄高分院今(10日)就6大案的其中1件宣判,認定中油無責、榮化與華運應連帶賠償市府2600萬餘元及法定利息,市府責任比例8成。高市府表示,103年7月31日高雄發生石化氣爆,造成嚴重傷害,市府在第一時間除了展開各項重建工作外,並依民法債權讓與之規定,提出代位求償計畫,讓受災者即早脫離訴訟、專心重建家園;而3140位受災者在簽署債權讓與契約後,由市府分6大案提起代位求償訴訟迄今,歷時逾9年尚未確定,顯示本計畫有效避免民眾直接面對冗長訴訟之苦。就在氣爆屆滿10年前夕,高雄高分院今日就6大案的其中1件宣判,認定中油無責、榮化與華運應連帶賠償市府新臺幣2千6百萬餘元及法定利息,市府責任比例8成。高市府固然尊重司法判決,但對於法院未能公平追究肇事責任、釐清肇事原因仍深表遺憾。高市府指出,本案二審法院仍然認定中油無責,但中油於79年假借申請埋設「輸油管線」名義,實際上卻是石化料輸送管,80年4月完工後一天沒用就交給福聚公司(後被榮化併購),私自將油管變成具危險性的石化管線;況且中油本身也是這個Y型管線的使用者,長期用以輸送石化料,只是氣爆當天恰巧輪由華運、榮化輸送及接收丙烯而已,因此中油縱使不是管線所有人,也應該是使用人,自然也應對該管線負有巡檢維護義務,但這部分法院顯然未加審酌。至於市府負擔責任比例仍為過重,推測二審判決認事用法仍是以20年前設置箱涵時將管線包覆為基礎,但未審酌許多事實已切斷箱涵施工與氣爆間的因果關係,並且忽略責任歸咎上,更應著重在追究中油、榮化及華運因大量利用該管線輸送丙烯營運獲得龐大利益,卻長達4,626天未進行任何管線維護、管理及檢測的事實,以致該管線淪為「孤兒管線」乏人問津,更遑論該管線使用者有能力及時發現管線變薄、鏽蝕,進而汰換管線;況且榮化及華運於氣爆當天確有反覆不當加壓之行為,才是氣爆發生之主要原因,對此判決市府表達深切遺憾。高市府強調,相關單位將於6大案陸續收到二審判決書後,對完整判決內容進行研議,分析是否有判決不備理由、理由矛盾之處,及就得據為有利之法律上理由,依法於上訴第三審予以主張,讓整體事件的責任歸屬更為明確。至於受災者已取得救助金,本案判決金額並不影響受災者權益,市府重申,一定會堅守多退少不補原則,亦即若判決賠償金額變少,受災者已領之補償金額不用退還,若判賠償金額增加,市府會予以補足,故受災者不用擔心權益受損。
台男帶3船員駕遊艇跨國走私黑市價8.2億K他命 最高法院判決定讞
我國男子沈煒宸2022年駕駛獅子山共和國籍遊艇「AQUARIUS 1」(水瓶星一號),與3名中國籍船員到泰國灣附近海域,運送黑市價約8.2億元重達842.2公斤K他命,回台時被海巡署緝私艇攔獲。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沈男8年2個月,3名中國籍船員分別判處7至12年6個月不等刑期,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因毒品等案被通緝的沈煒宸與綽號「小嘉」、「老闆」等人共謀走私K他命,經「小嘉」提供遊艇「水瓶星一號」,前年11月18日由沈男當押貨人,將遊艇自屏東海域駛往東引島外海,接駁自中國大陸福建省出海到該處的陸籍船員陸齊勇、周思快以及郭亦原。 沈男要求陸男3人輪流駕駛遊艇,轉往泰國、柬埔寨等地整備,11月再駛至泰國灣附近海域接駁K他命貨品,再轉航到我國高雄。 檢方當時已鎖定「水瓶星一號」的運毒行蹤,在前年11月25日傍晚,待遊艇出現在高雄茄萣西方20海里處,第五海巡隊等單位駕駛緝私艇尾隨,沈男等人見狀立即砍斷放有毒品的救生筏拖曳繩,欲丟包逃逸,並駕駛遊艇加速蛇行,經海巡人員強勢阻攔,登船查獲重達842.2公斤的K他命,檢方偵結訴沈男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