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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留遺產…新北姊弟辦拋棄繼承「想全給媽」 後果慘了
財產繼承分配要提早規劃,否則恐怕出現不可料想的狀況。新北市有一對姊弟十分孝順,想把爸爸的遺產全留給媽媽,因此主動辦理拋棄繼承,但手續完成才驚覺媽媽無法單獨繼承,繼承的可能人選也曝光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周念暉律師分享此案例,這對姊弟的爸爸不幸過世,留下一棟房地產,孝順的2人決定拋棄繼承,希望讓媽媽獨自繼承爸爸的全部遺產,萬萬沒想到手續辦好後,才發現做錯了。周念暉律師說明,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再依民法第1139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另外,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與祖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四、無第1138條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周念暉律師指出,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且以「親等近者」優先,即使這對姊弟都拋棄繼承,媽媽可能也無法單獨繼承,繼承權會由「親等較遠」的孫輩取得。也就是說,本來5個人的繼承問題,會變成多數孫子女和媽媽共同繼承,且就算孫輩全部拋棄繼承,繼承權會繼續往下個順序(祖父母、兄弟姊妹)輪下去,直到確定沒有其他繼承人,才會由配偶繼承全部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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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董分8億財產「全程錄音錄影」 法官竟判遺言無效…律師揭關鍵原因
1名70多歲的企業家事業有成,臨終前交代公司股票價值5億元由大兒子繼承,不動產及其他現金大約3億元則由小兒子繼承。沒想到,父親剛過世,么兒就提出平分家產,要求大哥將公司股票分給自己,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審理時,長子提出爸爸生前的錄音、錄影為證,原以為勝券在握,判決結果卻讓人十分意外。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案例,「王董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也很愛他的家庭,他有二個兒子都很聽話,王董一直忙於賺錢,對於家族企業傳承一直沒有時間去做,而且他堅信,兩個兒子從小聽話,娶了媳婦之後也從不違抗他的意思,所以也不急著做。」直到重病進了醫院,70多歲的王董叫兄弟倆來病床前,交代公司及財產分配等事宜,說「我創立的公司為了股權集中,公司股票價值5億元都由大兒子繼承,不動產以及其他現金大約3億元,由小兒子繼承」。當時兒子們都承諾會遵照父親的意思,誰知王董去世不久,么兒就提出平分家產,要求大哥要將公司股票分給他。法院審理時,大兒子表示,父親交代得很清楚,而且他可以提出當場的錄音及錄影做為證據,只見王董在錄影時說「我財產會這樣分,是因為我愛大家,每個孩子都說好,我們會遵照意思不爭吵。」長子提出證據,證明父親確實有交代清楚,他完全遵照亡父的意思,是弟弟不孝順,誰知最後卻被判決敗訴。蘇家宏說明,雖然王董的遺言被證明是真的,但是並沒有產生法律效力,大兒子所拿出的影音資料並不是「遺囑」,所以王董的遺言只有道德上的拘束力,並沒有分割遺產的效力,「如果懂得法律,他只要親筆手寫遺囑全文,並且親自簽名並寫上年月日,就是一份有效的自書遺囑,可能就免掉一場子女互告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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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父「不捨」? 新娘出嫁當天驚見驚一巧合激動落淚
女兒是爸爸永遠的心頭肉,泰國,有一名新娘在出嫁當天驚見「亡父回來」,讓她忍不住大吃一驚,事後證實,對方是婚禮佈置人員,與爸爸長得驚人相似。不過,對於發生這樣開心的巧合,也讓新娘激動落淚。婚禮佈置人員長相激似新娘的亡父。(圖/翻攝自TikTok)從畫面可見,這名婚禮佈置人員奧姆(Aom)穿著格紋襯衫,專心搬運著帳篷金屬支架,當他走進新娘家客廳時,正巧與新娘父親的照片「同框」。據泰媒Thaiger報導,這名新娘在TikTok發布影片表示,在出嫁當天,已過世的父親居然「回來了。根據這位新娘表示,「一個長得很像我父親的陌生人,從另一個省過來幫忙籌備婚禮。這是一個如此驚人的巧合,感覺就像我爸爸派人代表自己,過來幫忙女兒的婚禮」。新娘指出,奧姆的外貌、身材、舉止、穿搭和名字,都跟3年前過世的父親很像,「我哭了很多次,尤其因為這件事發生在對我而言格外重要的這天。我很高興認識他,他讓我想起了爸爸。我總是認為,父親還跟我們待在一起。我非常深愛我的父親」。報導稱,當奧姆得知此事時也感到相當意外,據他表示,當他發現新娘父親跟自己很相似時,當下也不敢直視照片。這段故事曝光後,深深感動不少網友,甚至還有一名網友表示,「在我還是小孩時,我的父親就過世了。我希望可能遇到長得像他的人。我可能會哭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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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畫派宗師辭世…傳葬儀社見「死亡超過1天」報警 兒曝:亡父交代
嶺南畫派宗師歐豪年今年4月25日辭世,享耆壽90歲。如今傳出家屬發現歐豪年死亡後並未通報警方,而是直接打給葬儀社;葬儀社人員到場,驚覺往生者已死亡超過1天,不敢大意,決定通報警方。對此,歐子解釋,父親因信仰因素,離世前曾交代希望死後能在家多待幾天,並拿出亡父親手寫的字條佐證。文化部表示,歐豪年1935年生於廣東,出身書香門第,家學底蘊深厚,後因侍從父母移居香港,1952年師從嶺南畫派名家趙少昂,用心學習嶺南派技法,並以寫生自我鍛鍊,於筆墨章法皆有獨到之處,年少即於各地參與美術展覽,1960年受聘為崇基學院(香港中文大學前身)中文系國畫科講師。歐豪年於1968年應國立歷史博物館邀請來臺舉辦伉儷聯展,自此與臺灣結下不解之緣,1970年獲中國文化學院(現中國文化大學)創辦人張其昀敦聘,於美術系任教並遷居臺灣,而後獲頒為中華學術院哲士、華岡教授、董事會董事,並亦曾出任系主任職務,於華岡校園作育無數英才,並使嶺南畫派拓展於臺灣畫壇。歐豪年先後獲頒法國國家美術學會巴黎大宮博物館雙年展特獎,以及韓國圓光大學、美國印第安那州波里斯大學、國立中興大學、輔仁大學、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立東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大學等校名譽博士,並於2000年成立歐豪年文化基金會。2002年中央研究院嶺南美術館成立,歐豪年受聘為永久榮譽館長,亦慨然捐贈收藏予中國文化大學及輔仁大學成立歐豪年美術館,並數次舉辦展覽及學術研討會等,為推動與傳承嶺南畫派不遺餘力。其繪畫題材廣泛,遍及山水、人物、花鳥、蟲魚走獸等,對於書法與詩文亦多有研究,藝術成就多元而豐富。沒想到,正當藝文界悼念大師離世之際,卻傳出歐豪年的告別式現場沒有布置,經禮儀公司告知才知已取消,且遺體已火化,甚至傳言檢警懷疑歐豪年死因。據悉,歐豪年離世後,兒子沒有通報警方,而是直接打給葬儀社處理。禮儀人員到場後,發現歐豪年躺在臥室,房內開著冷氣,明顯死亡超過1天,才通報警方。警方獲報到場勘驗,初步排除外力介入跡象,死者身上也無明顯傷痕,遂報請檢察官相驗。由於距離死亡時間可能超過3天,加上歐豪年生前較少就醫,沒有病歷供參考,法醫難以判斷死因。歐子解釋,父親因信仰因素,離世前曾交代希望死後能在家多待幾天,並拿出亡父親手寫的字條佐證。檢察官得到家屬同意後,本月3日會同法醫進行解剖,並將相關檢體送交法醫研究所進行化驗以確認死因,遺體則在解剖後請家屬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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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靜茹相隔8年返鄉大馬開唱 台上憶亡父險淚崩
情歌天后梁靜茹睽違8年再次回到家鄉馬來西亞開唱,帶著《當我們談論愛情》世界巡迴演唱會第一篇章,4月20日來到最終站吉隆坡。她心情激動又複雜:「這幾天我見到的每一位,都是兒時一起長大的朋友;而此刻站在舞台上,一起長大的人,變成陪我度過20多個年頭的你們,真是不容易。」唱了上百場的個人演唱會,梁靜茹永遠的缺憾是爸爸沒有機會親眼目睹她的演出,當年她出唱片,其實是幫父親圓他的歌星夢,她說:「我爸爸跟我媽媽是歌唱比賽認識,他喜歡買唱片,幻想自己有一天能當歌星,也想把女兒栽培成唱片歌手。」梁靜茹從彩排的時候就五味雜陳、心情難以言喻,到正式演出時當〈微光〉的音樂一下,更是讓她激動不已,「我幾乎就要哭了,雖然爸爸從來沒有看過我的演唱會,但每一次我都覺得他有來現場,坐在某一個角落,看我的演唱會」。感恩20多年的歌唱生涯,梁靜茹感謝有幸能和許多音樂人合作。這次大馬開唱,她特別家鄉歌迷準備了張國榮的〈追〉、周杰倫為她寫的〈失憶〉,以及〈刻在我心底的名字〉3首限定曲。提到〈失憶〉,梁靜茹說:「這首歌是我第一次在自己的演唱會上唱,真的是為了馬來西亞安排的。」演唱會尾聲,梁靜茹再次感性說道:「這20年來,很多要跟粉絲朋友說的話,要一次說完是很困難的。我會閉上眼睛,獨自在自己的角落,記得在台上的掌聲和鼓勵,很美好,我也非常的珍惜,謝謝大家。」也預告《當我們談論愛情》的第二篇章,將在下月啟航。這次開唱梁靜茹的親友團包括媽媽、弟弟,還有死黨易桀齊、表哥張智成、好友彭學斌,一共來了20多人,陣仗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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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16歲中國繼母奪亡父遺產 英國女「逆轉遺囑」拿回繼承權
英國70歲女子蘭禮(Jill Langley)不滿小自己16歲的中國籍秦(Qin)姓繼母獲得亡父68萬英鎊(約新台幣2751萬)遺產,憤而提起訴訟並拿出關鍵證據,成功讓法官推翻父親遺囑。據《鏡報》報導,蘭禮父親哈林頓(Robert Harrington)2020年5月以94歲高齡去世後,其54歲中國籍翻譯秦女便透過丈夫遺囑,獲得高達68萬英鎊(約新台幣2751萬)全數遺產,引發蘭禮等親族不滿。蘭禮指出,父親2018年透過報紙上「聖誕節提供免費食物和飲料」廣告認識,認為兩人不太可能因此墜入愛河,以及認識僅11個月就結婚、爸爸婚後2個月立下「遺產全給妻子」遺囑。攻方律師進一步曬出證據,診斷紀錄證明哈林頓2015年就出現異常行為,精神脆弱且誤以為自己是退役陸軍少校,更認為自己與女兒疏離了30年。指控秦女利用哈林頓脆弱且妄想的精神狀態,慫恿男方立下有利她的遺囑。蘭禮也證實,自己最後一次見到父親是2018年1月的母親葬禮,當時爸爸非常虛弱、容易受傷且語無倫次。葬禮後不久收到爸爸「這是我最後一次試圖聯繫」信件;2020年3月收到秦女「我只是想讓妳知道妳爸爸去年再婚」訊息。蘭禮強調,爸爸再婚當天狀況差到無法站著拍婚紗照,甚至「說不出新娘的名字」。秦女在爸爸過世前就以「照護薪資」名義騙走35萬英鎊(約新台幣1416萬),導致爸爸財富大縮水;爸爸死後還被丟到「乞丐墳墓」,顯示繼母只愛父親的錢。秦女則辯稱,自己在亡夫活著時只拿到10萬英鎊(約新台幣404萬)的照護費和共同生活費,且這段乾柴烈火的愛情「性、愛俱足」,聲稱兩人2019年1月第1次見面、同年2月同居、同年3月女向男求婚。法官最終因秦女不具照護員資格、拿不出照護薪水的具體證據,採信蘭禮證詞及醫療證明,判秦女喪失全額繼承權,並要支付敗訴的13.9萬(約新台幣562萬)律師費,但能以「無遺囑遺產分配」規則,用遺孀身分獲得47.5萬(約新台幣1922萬)遺產。蘭禮則獲得剩餘20萬(約新台幣809萬)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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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墓聽到輕柔回聲 她細聽淚崩:是天堂的爸爸在說話
清明節對台灣人是假期,也是與已逝親人團聚的重要日子,而馬來西亞一名女子近日不只與亡父重聚,甚至在掃墓時意外錄下父親「來自天堂的聲音」,讓她又驚喜又鼻酸。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來自峇株巴轄鐵山的32歲美容師諾哈芝瓦妮,21日到巴力特魯斯的伊斯蘭墓地掃墓,期間拍下影片傳給家人看,卻意外錄下亡父的聲音。家人們看完影片後,立刻透過WhatsApp告訴諾哈芝瓦妮聽到有人在「回覆妳的問候」。這段阿飄感十足的訊息起初讓諾哈芝瓦妮有些心驚膽寒,但她仔細聽聲音後,立刻又驚又喜。諾哈芝瓦妮表示,自己回頭播影片並仔細聆聽時,真的聽到「很微弱但好像爸爸的聲音」,且拍攝影片時只有自己一個人在場,老公、媽媽、姊姊、弟弟與其他人都是拍完影片後才到。影片在TikTok曝光後立刻掀起網友熱議,有人直呼這是來自天堂的聲音,是爸爸在向女兒交談;另有網友猜測諾哈芝瓦妮可能把附近路人的聲音,錯聽成是爸爸的話語;也有人質疑諾哈芝瓦妮在造假炒流量,特別挑只有自己在墓地時拍片。諾哈芝瓦妮則解釋,父親在2022年9月因為心臟病去世,自己則是因為從新山搬回峇株巴轄,平常有空閒就會在週四到週六這3天探墓掃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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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撞涵洞害老父枉死 兒控駕駛「一派輕鬆」沒道歉:絕對提告
高雄市仁武區昨晚(20)發生1死14傷重大車禍,1輛載有25名乘客觀光團遊覽車直撞水管路涵洞,造成前排80歲周姓老翁當場死亡。周翁家屬今指控,遊覽車公司至今沒有向他們正式道歉,司機也沒說過一句對不起。據悉,鄧姓駕駛當時載運阿里山觀光團1日遊遊客回程途中,疑似不熟路況且為盡快抵達目的地,駛入道路右側機慢車道,等察覺前方為限高僅約2公尺的涵洞時已無法煞停,車輛直撞導致車頭上方前段全毀,釀成死傷。遊覽車撞涵洞慘遭削頭。(圖/翻攝照片)事故後傳出鄧姓司機連續工作15小時,周翁兒子也透露事發前與亡父電話時,父親曾說車輛一直沿高雄市區繞行,與稱臉書上有民眾上傳該遊覽車短時間內多次變換車道超車影片,認為事故全是駕駛行為所致,遊覽車公司也要負連帶責任。楓滿遊覽車負責人張素姻則表示,定會全力配合檢調、負起賠償責任。檢警今天帶司機重回現場勘驗,但鄧姓駕駛與同在現場的死者兒女毫無互動。周子指出,他們透過新聞才知道遊覽車負責人出面道歉,但他們沒收到對方的道歉,司機更沒說過對不起,「他面對檢警還可以笑著回答,毫無悔意,一派輕鬆」,一定會對司機提告求償。另外,事故路段上月也發生小貨車撞機慢車道涵洞事件,引發外界質疑該路段是否有道路和號誌設計問題,如果提前設置軟式限高架或涵洞高度標示,就能大幅降低車輛誤入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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覬覦亡父遺產!兄弟倆「抓屍手按指紋」 假遺囑被揭穿下場慘了
兄弟同心只為謀金。桃園市1名謝姓老翁病逝後,2名兒子為爭奪遺產竟偽造其遺囑,所幸老翁另外幾名子女發現「按捺的指紋不清晰」,直覺遺囑有異並報警,最終揭發2名哥哥的騙局,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此案,以偽造文書罪嫌,將謝姓兄弟倆提起公訴。謝姓兄弟在父親於2021年10月間亡故後,明知亡父生前未留下遺囑以分配財產,亦無委託他人代筆遺囑及見證簽立過程,卻於同年月18日乘機將亡父的手指按壓在其預先書立之偽造遺囑,並以該偽造文書向弟妹公布「遺囑」,試圖影響亡父的遺產分配。但謝姓兄弟的弟妹見遺囑後,直覺內容及指紋有異狀,認為亡父生前未預立遺囑亦沒有見證人,且按捺的指紋不清晰,懷疑遺囑為哥哥們事後變造,向警方報案提告。檢警調查後,發現謝姓兄弟對亡父訂立遺囑的過程說法不一;刑事局也證實,冰凍狀態之遺體可能因無法扳直手指或皮膚冷凍僵硬,而難以用油墨沾附於皮膚上,間接造成指紋不夠清晰。桃園地檢署調查後於日前宣布偵結,認定謝姓兄弟在父親死亡後利用亡父的手指按壓在遺囑上,偽造遺囑之犯行明確,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嫌,將兩兄弟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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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富凱返鄉開唱向亡父報備 健身教練勒令「賣肉」不怕露點
金曲台語歌王許富凱先前推出新專輯《五木大学》,並宣布「拾歌-五木大学特休班」演唱會將在5月11日於高流登場,今(27日)舉辦記者會,透露過年回高雄老家時,有告知已逝父親要開演唱會的消息,並把新專輯放在爸爸牌位前,至於演唱會是否會留位子給爸爸?他笑說:「不會!爸爸一定會說不要留位子給他,那能賣錢欸!」許富凱預告會在演唱會時小小賣肉。(圖/侯世駿攝)過年稍微放縱的許富凱,為了演唱會近日重回健身房,結果教練比他更緊張,規定他的目標就是演唱會時能賣一點肉,聊到能接受的尺度,他認為自己的形象不適合全脫,但可以穿薄紗的衣服,隱隱約約露一點,不過露點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盤,開玩笑說:「不就是紅豆湯的紅豆!」他自認全身上下最瘦的地方是雙腿,也希望能把手臂練壯,在演唱會上小露一「手」,並說:「我只要結實就好,不要太大塊。」此次回到家鄉開唱,許富凱前幾天與演唱會導演幾乎在同一時間丟出一模一樣的歌單,「我瞬間起雞皮疙瘩,那就對了,代表回到高雄這些歌大家會很喜歡。」並透露與先前的小巨蛋演唱會相比,歌曲會有些許的更動,為了把時間留給自己跟歌迷,暫時沒有找嘉賓的打算,不過他很希望跟媽媽一起合唱〈風吹沙〉,但也笑說如果要上台,媽媽可能不會出現在會場。許富凱希望有機會能夠加場。(圖/侯世駿攝)在南部擁有高人氣的許富凱,被問到是否會有票房壓力?他坦言多少有一點,但在看了粉絲的留言後,壓力便漸漸消失,也希望有機會能加場;高流演唱會門票3月3日中午12點開賣,購票請洽拓元售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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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悼亡父「悲傷要多久才能好」 謝淑薇嘆:我成了孤兒
台灣網球天后謝淑薇的父親謝子龍去年10月病逝,讓她備受打擊。春節前夕,謝淑薇悼念父親,「爸爸是我永遠的偶像,他離開的那一天,我,從此成為了孤兒。」謝淑薇表示,雖然從小就沒有母親,由爸爸養大,但覺得自己很幸福了,雖然爸爸會各種胖揍小孩,但爸爸每天努力工作賺錢,也同時在奮力追求夢想,在那個翻開報紙就能看到「父母因養不起孩子,帶去輕生」的篇幅裡,能有飯吃、有球可以打,有爸爸護著,不受外人欺辱,即使當時外人看起來他們一無所有,但覺得自己已經擁有很多很多。謝淑薇透露,像是任何環境好好生活下去的能力,不論環境多惡劣,都要堅持下去做好一件事的精神,「不因我小而不為,不因我弱而屈服,爸爸是我永遠的偶像,他離開的那一天,我,從此成為了孤兒。」謝淑薇坦言,去年在溫布頓受的傷快好了,「但心中的悲傷,會需要多久才能好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會一如既往地勇敢走下去。」貼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爸爸一定在天堂以妳為榮的」、「相信妳會一如既往堅強勇敢走下去」、「妳的爸爸教練成功了,他一直相信妳的潛力」、「實力說明一切」、「妳的拼勁大家有目共睹,謝謝妳,我們都要向妳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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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頭撞地害腦震盪!母心寒「撤銷贈與」討回老本 不孝兒慘失5房地產
屏東一名60歲的郭姓男子因與母親發生金錢糾紛,竟不顧老母年邁「抓頭撞地」還出手毆打,導致郭母腦震盪及骨折,郭母心灰意冷下,決定「撤銷贈與」將送給兒子的5筆房地產通通索回,經屏東地院審理,判決郭男需將不動產還給母親。根據判決書指出,郭男於2021年11月初與母親因財務問題發生口角,郭男一氣之下竟抓起對方的頭髮拿頭撞地,接著不斷毆打對方洩憤,導致母親腦震盪、全身多處骨折受傷,事後郭男被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失望透頂的郭母,也決定向兒子討回贈與的房產與土地。郭母表示,自己含辛茹苦靠著賣粉圓湯,才一點一滴存下老本,由於兒子是家中獨子,考量往後需要仰賴兒子扶養至終老,於是便將名下的房地過戶給對方,怎料兒子卻忤逆不孝,甚至對她拳打腳踢。對此,郭男則主張,土地與房產並非全部都是母親贈與,部分土地是他自己購買,或是依照亡父遺願留給他的。經法官審理認為,郭男毆打母親導致受傷,加上郭母贈與不動產給郭男一事屬實,因此判決郭男需將5處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給母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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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拿亡父數十筆不動產還不夠 男告胞姊討母親百萬扶養費遭法官駁回
中市康男獨繼承亡父數十筆房地產,遺產公告現值逾2000萬元,母2019年過世,他向胞姊提返還代墊扶養費告訴,稱他獨力扶養老母17年,追討140萬餘元。姊稱,母生前名下4筆不動產、擁600多萬現金、月領老農津貼7000元,生活無虞,怒批弟未扶養,還常向母借錢。法官以康未舉證一人扶養及代墊費,裁定駁回,可抗告。康男向胞姊提出返還代墊扶養費告訴,指控老父在2002年去世,老母無謀生能力, 17年來由他一人負擔生活支出及照顧就醫,母簽六合彩賭輸錢,都向他伸手要錢。康男說,母名下雖有4筆土地,但都為共有,且地處偏僻,又建有廠房,難覓買主變賣以維持生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之平均每人消費支出標準,請求胞姊給付2008年至2019年期間所代墊撫養費共140萬餘元。康姊抗辯,母生前不僅有4筆不動產,父過世時還留給她存款391萬餘元,另2006年賣掉1間透天店面獲272萬餘元,還月領7000元老農津貼,生活花用綽綽有餘,不至於無法維生。康姊說,她出嫁後,常探望獨居老母,往來送生活物資,鄰里皆知,且母並沒賭博,反而是弟將財產花完,還常向母親伸手借錢,弟所指控與事實不符。法官追查,康父過世時,留下數十筆不動產、存款及現金,遺產依公告現值核定價值高達2331萬餘元,姊弟均坦稱,父房地遺產由康一人繼承及得知母賣房獲逾百萬。但康稱,不知母取得父遺產391萬餘元現金。康姊兒子證稱,母親與阿嬤常互探視往來,阿嬤做資源回收,但不缺錢,老農年金都是舅舅領;康男兒子則作證,阿嬤平日自己料理3餐,逢年過節才到他家吃飯,父有時會給她幾千元。當地里長作證,康父很有錢,他不知康男有無扶養老母,但康母不需付房租,做回收是做「運動的」,她過世時,留有4筆不動產,依公告現值核定為156萬餘元。依《民法》規定,直系血親宗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法官認定,康男與母互動是家族間交際往來,與扶養、照顧不同,且無法認定他所支出的扶養費超出應負擔義務或有代墊;康母死亡時尚有相當財產,還未達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程度。法官以康未舉證老母不能維持生活,而曾提供的金錢屬孝道表現,並未使胞姊有免除扶養義務的不當得利,且未舉證他一人扶養,又代墊胞姊應負擔的扶養費,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並無理由,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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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燈看時間!光明燈怎麼點最有效?這2類人有禁忌
很多廟宇在元旦前就提早開放報名點光明燈,為搶安太歲、點光求平安,民眾也已開始卡位抽號碼牌。春節點「光明燈」、「文昌燈」、「祈子燈」、「姻緣燈」、「藥師燈」、「財利燈」、「太歲燈」、「平安燈」、「斗燈」一般選擇在農曆正月初九,不過其他特定時間也可請廟宇安排。點光明燈當事人最好親自到場,準備鮮花素果祭拜,廟堂人員會寫文疏,記上當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誦經祈福。點光明燈適用於任何年歲身分之一般民眾。流年犯太歲者除了安太歲之外,也可再另點光明燈,以祈求身體健康,前途光明,平安吉祥。在年初開春點光明燈,有照耀一年前途、掃除障礙的意義。點光明燈的意義是為活人祈福,2類人不適合點光明燈,不能為死去的父母或嬰靈點光明燈。但可以用亡靈、嬰靈的名做善事幫助他們積功德。為過世的父母祈福,可以到廟堂請示神職人員,按照適當的祭典儀式,為亡父亡母祈求冥福。懷念嬰靈(無緣子女)是惜緣、深情的自然流露,如果心中有牽掛,也可以到廟堂請神職人員為嬰靈祈福,這樣生者心靈也會得到祥和、平安。只要有心意,願意幫別人點燈,可以到廟裏向神職人員依點光明燈的手續辦理。光明燈有如航海中的燈塔,對人生指引光明方向,幫別人點光明燈也是做功德,這種無為的善事,給人的感受,效果更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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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聽父親遺訓後悔也來不及 川官為600元紅包慘了
大陸《成都商報》報導,官方「廉潔四川」網站2日披露文章〈以案為鏡——忘記父親教誨,局長人生爛尾〉,細數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林業局長黃敏為了600元(人民幣,下同)紅包徹底淪陷,忘卻亡父生前教誨「不要貪」遺言,悔之已晚。報導稱,黃敏,1972年11月生,四川中江人,1992年1月參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共產黨,曾任攀枝花市西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區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區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區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2022年10月,黃敏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攀枝花市西區紀委紀律審查和仁和區監委監察調查。2023年3月,黃敏因嚴重違反中共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6月,黃敏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25萬元。黃敏出身典型「攀二代」家庭,4歲時跟隨母親從德陽中江遷至攀枝花市。高職畢業後,通過招考,成為街道辦幹部。隨後,他一步步成長為西區城管、住建、林業等重要部門的一把手、正科級領導幹部。「不要貪、不要占,才能平平安安」1997年6月,黃父生前在西區檢察院反貪、瀆職、公訴等多職工作,黃父臨終遺言「認真做事,踏實做人;不貪不占、活得心安。」黃敏自認工作前20年是謹慎的:「我時刻謹記父親的教誨,不能觸犯紀律底線,不能去收受別人錢財,偶爾收個紅包、禮金,也都是正常的人情往來。」殊不知,黨員幹部「違法」,無不始於「破紀」。就是在這種錯誤思想下,黃敏的底線逐步失守。2011年底,某運輸企業陳姓負責人為感謝黃敏照顧,以拜年名義送黃600元超市購物卡。這是黃敏收受的第一個紅包,他坦言:「我當時覺得這就是小錢,還是『自己人』送的錢財,不會出問題。」之後,黃敏開始放縱,多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李姓、劉姓等人安排宴請;多次收受劉、李、田某等人,以拜年拜節等名義送的各類高檔菸酒。黃敏口中的「自己人」,其實是另有所圖。2017年底,「自己人」李某在飯店宴請黃敏,感謝在工程項目監管、竣工驗收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幫助。飯後,李某將5萬元現金送給赴宴的黃敏,這是黃敏收受的第一筆賄賂。至於為何送錢,黃敏心知肚明,可是這5萬元,他收得並不踏實。至少半年不敢碰。2018年至2019年期間,商人劉某公司先後得標西區某社區廣場打造、某片區改造工程I標段等專案,明知劉某示好拉近關係,時任西區住建局長黃敏依舊收下送來的20萬元現金。嘗到甜頭後,黃敏早深陷違法泥沼而不知。甚至,當時西區發改局長祁某(已另案處理)找他密謀圍標綁標,也一拍即合,企圖建立「鐵哥們」關係,攫取巨額非法利益。2019年,按照「一起掙錢」約定,在西區實施危舊房棚戶區改造棚改騰空房拆除項目過程中,由祁某充當「中間人」,黃敏提前透露招標文件資訊,與承包商邱某協調「量身定製」得標事宜。不久之後,邱某順利得標,奉上100萬元「感謝費」,祁某、黃敏各自分得50萬元。2022年8月,得知祁某被留置後,黃敏立即找到商人劉某、邱某,叮囑二人不要承認和自己有經濟往來,並與邱某串供,企圖對抗調查。黃敏自認安排得「天衣無縫」,但「鐵哥們」根本不存在。他們之間的關係,不過是互相利用建立起來的「苟苟營」罷了。2017年至2019年間,黃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招標、行業日常監管、工程竣工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共計1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