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
」 交通新制 交通部 記點 交通 罰單交通新制11月30日正式上路! 微電車未掛牌最高罰3600元
今(113)年11月29日是使用中微電車緩衝期的最後期限,為避免屆時大批車主集中辦理,造成申請擁擠,監理站呼籲車主盡早完成申請。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方可合法上路。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面臨新台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若車主使用未經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除面臨罰鍰外,車輛也將被沒入。同時,若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者,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600元罰款,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台東監理站特別提醒車主,應儘快辦理車牌領取手續,避免因逾期而遭罰。台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為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即將於今年11月29日結束。截至今年8月15日止,台東縣已有1,21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登記。寬限期結束後,監理站將聯合警方,在微電車常出現的熱點及時段,展開密集性攔查,對於違規未領牌車輛將予以舉發,呼籲車主切勿拖延,盡速完成領牌程序。台東監理站提醒,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領牌,車主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台東市南華車業行、立健企業社、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尋求協助)、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以及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完成這些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
台中公車撞死人事件頻傳 作家指市府1法規釀「全台脾氣最壞公車司機」
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22日晚間與王姓女同學行走斑馬線時,被巨業客運305號公車撞上,造成王女受傷、林女送醫不治。由於近年台中公車撞死行人意外頻傳,事件引起全台關注。作家顏擇雅在臉書發文指出,盤點歷年台中公車事件,認為是台中有「公車誤點罰錢」的法規,業者又把罰金轉嫁給司機,所以造就了台中出現「全台脾氣最壞的公車司機」。台中65歲施姓駕駛在22日晚間,駕駛巨業客運305線公車時,因未於路口禮讓行人,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其中會計系3年級林姓女學生遭當場輾斃,法律系4年級王姓女學生則受傷送醫。對此,巨業客運23日上午發表聲明致歉,強調絕不推卸責任,並將全力協助受難者家屬後續事務處理及賠償金事宜。根據台中市政府2019年10月1日發布的「讓公車更好等!台中交通新制今上路 誤點脫班自動開罰」新聞稿,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當時宣布,台中市公車10公里免費優惠,原採「里程為主」補貼客運業者,導致業者不重視載客數,整體營運效率低,因此透過補貼機制逐步調整為以「人次為主」計算,督促客運業者檢討運能與調整班次,落實精準發車,業者必須按照目前公告的班表如實發車。台中市政府2019年10月1日宣布,公車「誤點脫班」將開罰。(圖/翻攝台中市政府官網)雖然台中市政府強調,「異常發車」罰則是處分「客運業者」,並非直接對駕駛員開罰,但顏擇雅認為公車若誤點被罰,罰金依舊會轉嫁至司機身上,這才導致台中的公車司機為了趕準點,成了全台脾氣最壞公車司機。顏擇雅整理的公車肇事新聞多達7則,多發生在2022至2024年間。其中包括公車司機不滿乘客講電話太吵將人趕下車;公車開太快,10天發生4起乘客摔倒事件;以及公車撞上伊拉克籍男子及其妻小造成2死、公車超速按喇叭、對乘客咆哮等。另據台中市交通局統計,巨業交通除了在2021、2024年造成2起死亡車禍之外,另有69件受傷事故,多數為與其他車輛擦撞、車上乘客跌倒等。台中交通局23日依《公路法》、虧損補貼作業規定及免費公車契約,初步開罰巨業交通120萬元,另將召開市區公車行車安全檢討會議,要求所有業者召回所有駕駛員進行行車安全教育訓練。據了解,這次事件會列入巨業交通今年的公車評鑑成績,將影響該公司今年可請領的補助金額。此外,台中市長盧秀燕24日上午,於市政會議中祭出5項行動方案,包含:1.重罰巨業客運120萬元。2.要求台中市所有客運業者,10天內召回1300名駕駛員重新安全訓練。3.重新檢視此次事故路口及全市20處易肇事路口,要求強化安全措施。4.研議再提高客運業者重大事故的記點比重,針對情節重大者,不但將扣除補助款,更要收回路權嚴懲。5.年底前,台中市所有公車都要完成安裝行車安全輔助系統,並要求職業駕駛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範,否則將重罰。
交長陳世凱出「這招」防行人死亡 基層警批:政策不是打電動
台灣自去年6月起,為了擺脫「行人地獄」稱號,祭出交通新制,但今年行人死亡人數還是增加,新任交通部長陳世凱則是要求加強執法,增加見警率。對此,基層員警批,陳沒有專業像在打電動。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在臉書發文,「在2023年底至今年初,對於交通檢舉範圍、規範有大幅度修改,過程因社會各界認為衝擊過大,所以最終採取軟性修法,輔以工程與教育政策。」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指出,「本會在過程中,亦有呼籲應堅定修法方向,而非一直妥協,否則基層執法將無所適從;而現在初階段成效不如預期,交通部不回頭檢視當初修法與政策問題,反而質疑見警率跟執行問題,這不過是傲慢的卸責。」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說,法律寬鬆妥協,卻要執法者強硬有效,交通部把壓力轉給基層執法人員,「這種卸責與鄉愿的態度,就是我國交通政策最大的問題。」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指出,「政策不是打電動,拒絕不科學而盲目的政策調整。交通部就目前數據,認為事故傷亡人數變動不如預期,所以每年下降5%目標將提高至7%。」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批,「本會難以理解,為何堂堂交通部會有這種笨蛋分析。修法時處處妥協、警察人力不足與工時過長的問題沒有解決,還妄想要提升政策成效,請問交通部,執法資源、人力跟法律基礎要從何而來?」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說,「執法強度與交通事故間並沒有必然關係,執法只能壓制交通出於用路人的動態性風險,但交通事故也涉及道路規劃本身的既有風險,在教育、工程沒有顯著改善前,盲目增加人力負擔,不過是在虛耗資源。」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表示,「長官出張嘴、基層跑斷腿,調數字簡單,做事情難,在民意訴求更科學有效政策的現在,交通部提出這種悖於事實、漠視基層困境的說詞,真的是極度不專業。」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表示,交通部開芭樂政策,基層不買單,「交通安全為我國重要議題之一,應該停止這種『對賭』式的政策思維,而以科學、務實的方法推進,有完善的資源跟制度,就算沒有達成那些虛幻的數字指標,只要有改善,民眾都感覺得到,才能真正推動我國交通環境的改善。」
講手機加走台步!長腿妹旁若無人闖紅燈 逼停駕駛:行人帝王條款?
2023年6月30日起,交通部為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制定禮讓行人新制,重罰不讓行人的汽機車。然而逼汽機車禮讓行人,是否也養成了行人拿自己生命開玩笑的新問題?近日網路上就流傳一段影片,台中一名女子要過馬路時,明明已經變換燈號,她卻無視號誌燈號,邊講著手機旁若無人地走過路口,那怕路上車輛被她逼停在斑馬線前也不以為意,照樣講著電話慢慢遛過馬路,讓駕駛氣炸。3月21日有網友在臉書粉專「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分享一段影片,表示21日中午駕車行經台中一中商圈時正要穿越十字路口,當時號誌燈明明是綠燈,汽機車紛紛往前行駛,不過一名穿著熱褲的長腿女子卻無視燈號與車潮,手機開著擴音,邊講電話邊穿過馬路。駕駛見狀只能急忙煞車,女子還慢慢走過,讓他忍不住抱怨,「還不能不讓她,萬一被後面的車檢舉,錢就飛了~這就是行人帝王條款啊,誰家的啊?不要放出來害人好嗎?」女子在行人穿越道上面對來車,邊走邊專心聽著手機擴音器裡的聲音。(圖/翻攝「八卦村 - 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中心」)依2023年6月30日起開始施行的交通新制「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當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也就是說,就算行人「闖紅燈」,汽車依舊必須禮讓,違者駕駛罰六千,而行人闖紅燈則罰五百。有網友看到影片,與駕駛同樣義憤填膺:「這種我一定叭她,開窗幹譙,紅燈是不會看喔」、「為什麼不把窗戶搖下來直接罵他,讓他在朋友面前丟臉」、「打好N檔,在她經過車頭時,馬上重踩油門」。但也有網友挺行人:「完全不想看這種影片,我一天不知道看多少不讓行人的汽機車,一個行人闖燈就被你講得跟世界末日一樣,煩不煩」。另外,也有網友感慨:「解決了禮讓行人卻培養了一堆違規行人,檢舉制度只是讓原本的問題轉變成另一個問題,最後還是沒解決問題。」
去年一整年的10倍!交通新制施行5個月 80萬人被記點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6月30日上路,開放增加民眾檢舉違規項目。交通部公路局統計,截至12月7日,共80萬230人因違規被記點,944人達12點被通知吊扣駕照,新制上路5個月來違規被記點人數,是去年一整年的10倍。全民計程車隊、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今將號召上百輛車集結凱道,也將繞行民進黨高雄市黨部遞交陳情書,要求民進黨政府正視職業駕駛困境。公路局統計6月30日新制上路後至12月7日,需要記點的違規項目中,違規最多是超速(記1點),超過100萬件,其次是違規臨時停車、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闖紅燈、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新制上路近半年來,總計80萬230人因違規被記點,有944人達12點,被通知吊扣駕照。比較2022年一整年,全國共有7萬4390件交通違規遭記點,3萬2531人因記滿6點遭吊扣駕照。今年新制上路後,違規記點件數超過80萬人,是去年10倍以上,造成職業駕駛苦不堪言。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發起「反交通惡法」陳抗活動,計程車全國車隊13日下午3時在凱道集合向總統府遞出請願書,約百輛計程車到場,另同步號召計程車繞行民進黨高雄市黨部,要政府正視職業駕駛的困境。全國汽車駕駛人聯盟理事長劉鴻樟批評,交通新制上路後,造成全國駕駛人陷「行車地獄」,檢舉案件暴增,光是台中市被記滿12點有200多人、116人將被吊扣駕照,其中職業駕駛就占7、8成。「立法通過的法令擴張民眾檢舉權利,但民眾並非執法人員,如何能有效判斷違規行為?」全國車隊隊長張繼宇說,新制沒區分一般用路人跟職業駕駛人,累計12點一律吊照2個月,無疑是讓職業駕駛失業,痛批交通部閉門造車,倉促修法充滿瑕疵,造成職業駕駛面臨吊扣、吊銷駕照無法工作的困境,訴求政府停止6月上路的交通惡法,啟動修法。不過,根據公路局統計,2018年至2022年汽機車記點吊扣情形,總共34萬1710件違規記點項目、14萬8523人因記滿6點遭吊扣駕照,新制並未造成更多駕駛人駕照遭扣。交通部表示,持續廣納各界的意見,並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改善交通環境。
駕駛注意!北市嚴重超速熱點在這 4個月取締456件
今年6月30日交通新制上路,「嚴重超速」同步修法為「超速40公里以上」,北市交通大隊統計,今年7月至10月,取締嚴重超速違規熱點第1名是「市民大道平面往東(林森北路至金山北路)」,共計取締456件,平均每月超過百件。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嚴重超速除了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外,將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並違規記點3點,影響日常生活甚鉅,提醒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行車安全。北市警察局強調,市民大道平面道路因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及迴轉道多,且屬易肇事路段,為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將持續加強執法,該路段沿線均已依規定設置警告牌面,呼籲用路人應遵守道路速限避免違規,以維交通順暢及安全。
不滿交通新制!喊話交通部重新修法 運將選舉投票日將罷工
交通新制6月30日上路,增加民眾檢舉項目、違規記點加嚴,車輛未停讓行人罰鍰也提高到6000元等多項規定;因民眾頻繁檢舉,有職業駕駛出現緊張、憂鬱症狀,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27日喊話交通部重新修法,若不出面處理,12月發動到民進黨中央抗議,且明年1月13日選舉投票日罷工。交通部強調,已要求地方政府3個月內盤點空間畫設臨停黃線,預計在明年上半年完成,希望透過道路工程與執法手段,解決民眾在道路行駛遇到的問題。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指出,交通新制上路後,有駕駛發現行人沒有危機意識,例如最近台南一名計程車駕駛,看到女子站在斑馬線準備過馬路,等了13秒,女子沒過還退出斑馬線,駕駛才開車往前,卻被員警攔下來開罰6000元,還被記2點。劉鴻樟說,該車按規定停讓行人,行人沒有過馬路的意願,員警如何判斷駕駛沒有禮讓?相關類似案例很多,檢舉制度不修法,會沒完沒了。劉鴻樟表示,交通部加重不禮讓行人罰鍰上限,造成駕駛無法正常工作,部分駕駛因為民眾頻繁檢舉,出現緊張、憂鬱症狀,情緒不穩,且很多民眾及政府官員不清楚新制,造成駕駛人的「行車地獄」,嚴重影響到職業駕駛的生計。目前職業駕駛包含計程車、物流、遊覽車、聯結車約40萬人,劉鴻樟呼籲執政黨正視檢舉的問題,交通部必須修正重審法規,若不處理,12月中先到民進黨中央抗議,明年1月13日選舉投票日罷工,雙北約有5萬至6萬輛計程車,參與人數尚未確定,但會盡量整天停工,影響民眾出門投票。
違停不能只靠照片檢舉 交通部:「記點制」暫緩實行
先前交通部頒布新規定,除限制路口、公車站10公尺停車外,同時也開放民眾檢舉。此舉引發計程車駕駛的憤怒,甚至職業駕駛組團到交通部抗議。為此,交通部長王國材6日與職業駕駛工會展開座談,初步達成3共識,分別是民眾不能僅靠照片檢舉,必須要有3分鐘以上的影片舉證,每個路段開放10%黃線臨停區域,第三點則是,在黃線臨停規畫區完成前,暫緩實施記點制。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交通部為改善交通事故,先前祭出多項交通新制,其中包含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停車或併排違停,6月底起會遭記點,一年內遭記12點就會吊照2個月,兩年內遭扣照2次,在違規記點就會吊銷駕照。但由於現行路上的計程車招呼站嚴重不足,再加上國人過往習慣路口或公車站攔車,先前就有駕駛1個月內遭記7點,甚至有同一時間、地點載客遭檢舉2次,甚至已有駕駛遭記12點被吊照。由於新制涉及職業駕駛的駕照,因此該制度嚴重衝擊職業駕駛的生計,所以先前職業駕駛工會上路抗議。為此,交通部長王國材6日與職業駕駛工會展開座談,最終雙方達成3點共識。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表示,交通部已承諾會參考公會建議,積極與全台22縣市地方政府協商在道路每100至150公尺處畫設10%臨停用黃線,提供給職業駕駛上下客貨。其次就是,內政部警政署也同意,在道路臨停黃線尚未完成之前,暫緩實施記點制度,特別是在不影響人車交通安全的情況下,路口10公尺、公車站牌、並排停車等情況。最後就是,交通部同意,民眾在檢舉違規事證時,不能僅憑照片就完成檢舉,要有動態3分鐘的影片,且要有真正影響人車交通,才能算是舉發成立。交通部也表示,在臨停車位不足的情況下,實施記點制度可能會影響許多民眾的駕照,以及影響到職業駕駛的生計。,目前確實有朝在黃線臨停區劃設完善前、違停罰款不記點等方向討論,但相關初步方向仍待跨部會進一步討論。
綠委何欣純批交通新制太嚴苛「應先勸導再開單」 Cheap:把守法當白痴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日前提出3點,包括違規記點新制要檢討、在沒有妨害交通、不影響安全的情況下,應採「先勸導、再舉發、再開罰」當作執法原則等,引發關注。對此百萬YouTube「Cheap」不解,「明明法都立好了,為什麼不好好遵守,把守法的都當白痴,誰還要守法?」何欣純27日在臉書指出,交通違規處罰新制上路,不斷收到民眾陳情,像是「違規記點累計12點要吊扣駕照,沒辦法工作送貨,生活怎麼辦」、「車子停在自己家騎樓,不斷被魔人檢舉,一疊罰單繳不起怎麼辦」以及「收到罰單一看,明明就沒影響交通安全,開單前可不可以先用勸導方式就好」。何欣純因此提出3點,違規記點新制要檢討,趕快協調地方政府部份時段可依法開放部分路段包括路邊及騎樓、夜間彈性停車之路段、時段,供民眾停車,以及在沒有妨害交通、不影響安全的情況下,應採「先勸導、再舉發、再開罰」當作執法原則。對此,Cheap認為,違規記點12點,吊扣駕照兩個月還是很寬鬆,不但不應該放寬,職業駕駛應該要有更嚴格標準,「前幾天的遊覽車車禍,造成四死,駕駛就是違規慣犯,真的要放寬嗎? 會被記12點扣駕照的,拜託別當職業駕駛好嗎?」Cheap指出,自家騎樓雖屬私人所有,但不能阻礙行人通行,停車、雜物就會讓行人走在馬路上,要不然政府做一條實體人行道來。至於「收到罰單,明明沒影響交通安全」的說法,他直言,這點是最扯的,這是什麼白癡話,有沒有影響不是自我感覺良好,沒影響交通幹嘛不畫停車格,台灣人就是這樣,沒出事就當沒事,「明明法都立好了,為什麼不好好遵守,說到底台灣還是人治社會,不是法治社會,把守法的都當白痴,誰還要守法?」
男女綠燈號誌「緩慢過斑馬線」遭轟曬恩愛 網掀兩派論戰
台灣今年6月30日上路的交通新制,規定車輛未讓行人將會開罰6000元。一名男網友開車行經路口,看到有對男女在斑馬線上緩慢行走,不時回頭偷看號誌秒數,不顧在場幾十輛汽、機車都在等待他們通過,讓他見狀開轟,「曬X媽的恩愛!」原PO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發出一張照片,可見一對男女走在斑馬線上。據他所述,當時這對男女的步伐極為緩慢,不顧周圍幾十輛汽、機車都在等待他們通過,男方甚至回頭看了幾眼號誌秒數,從頭到尾都沒加快速度,讓他見狀怒批,「曬X媽的恩愛!」(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臉書)貼文一出引發熱議,網友相繼表示「這種情況只會越來越多」、「有的時候路人就是造成交通擁堵的原因」、「將心比心一下,有的路人真的很誇張」、「行車地獄」、「自以為在走台步,整條路都是他的伸展台」。不過,也有網友指出「正常行走,行人號誌燈有29秒,也走在斑馬線上又不是在跳舞,問題在哪裡」、「沒差,就等一下而已」、「看起來像是孕婦」、「我們有一天也會是行人」、「過個馬路要被人PO網公審,台灣到底怎麼了?明明可以過馬路的秒數還有29秒,憑什麼公審路人」。
小心荷包失血!台9線台11丙測速照相 3個月開出6萬多筆罰單
交通新制於6月上路,其中針對危險駕駛、嚴重超速者,最重罰3萬6千元,3個月內花蓮市因違規超速就開出6萬多筆罰單,進帳9千多萬,其中台9線今年2月設置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至8月底為止已開出1.8萬張罰單,提醒大家台9線限速50、台11丙線為70,切勿因超速造成荷包失血。台9線花蓮瑞穗富源至瑞北段完成拓寬工程後,路寬敞筆直,常有駕駛不小心違規超速,中央分向綠帶無防護式路肩,偶有交通事故據潛在風險,工程完至今2月共發生8件死亡車禍、87件交通事故,經地方反映要求,警方在台9線250.8公里及248.1公里南下車道,增設2隻「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台9線今年2月至8月底為止,共開出近1.8萬張罰單,相當於每月約3000張,警方表示,測速照相是阻止駕駛違規超速造成事故發生,不是要刻意開罰民眾,據警方觀察近期每月車禍次數明顯降低,可見此防制成效顯著。警方呼籲民眾,違規超速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如超過規定限速60公里以上者,可處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希望遏止駕駛人違規超速。
休旅車右轉直衝「行人被撞噴」!他目睹駕駛落跑氣炸:真的很夭壽
台灣素有「行人地獄」之稱,車禍死亡率居高不下,交通新制自6月底正式上路,凡駕駛行經路口「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提高至6000元,不過就有一名男網友透露,21日晚間7點多開車行經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圓環時,目擊一輛休旅車不但撞噴路人,甚至還肇事逃逸,讓他氣到飆罵「夭壽鬼!」該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曬出一段行車記錄器影片,並發文怒轟「XXX-7360,你真的是夭壽鬼」,只見灰色休旅車駕駛右轉絲毫未減速,直接撞飛一名走在斑馬線上的白衣男子,男子重摔在地痛到無法爬起,怎料肇事駕駛並未下車關切,反倒踩油門揚長而去,一旁路人見狀立刻上前救援。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痛批,「肇事逃逸,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過失傷害,還跑,告死你」、「XXX-7360,你完蛋了!」、「太扯了啦,直接烙跑,遇到斑馬線要轉彎都不減速不看的喔?」、「扯爆了!不能原諒,明知道撞到還落跑」、「撞這麼明顯還逃,肯定有貓膩!」、「不是酒駕,就是車上有毒」、「這種人竟然跟我一樣能夠使用道路,頭好痛。」
同路段連兩月2次酒駕 高雄男辯「肝不好代謝慢」!加重罰鍰、扣車牌下場慘
高雄1名44歲許姓男子,19日傍晚6時許騎車行經鼓山區中華一路時遭攔查,員警發現他酒駕還無照駕駛,且酒測值超標違反《公共危險罪》。許男表示自己6月間中午喝酒導致酒駕被抓,有鑑於「自己肝不好代謝慢」,現在改成早上喝,未料超過8小時還是超標被逮。警方表示,巡邏員警當天執行勤務,以車牌查出許男為無照駕駛,因此上前攔查,許男無照違規騎車,且員警聞到他身上濃濃酒味,經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每公升0.42毫克,已然觸犯《公共危險罪》。許男供稱,自己僅喝1小杯「提神飲料」,之前習慣在午休時喝,未料上個月初下班騎車被警方抓到酒駕,「自己肝功能不好、代謝慢」,遂改成一早上工就喝,以為下班時已經超過8小時,不可能還有酒味,沒想到還是酒駕,許男自嘲「該戒酒了!」經查,許男連續2個月都在同一路段,遭同一派出所員警抓到酒駕,這次再犯,除將加重罰鍰外,依照今年6月30日上路之交通新制規定,許男所駕駛的機車當場遭員警吊扣牌照。◎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路口、公車站違停要記點 小黃工會批:遇檢舉魔人沒活路
交通新制上路,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違停或併排停車記1點,1年內記滿12點要吊扣駕照2個月。不過計程車工會痛批,台灣的道路環境不可能不違停或併排停車,過去付罰款也就算了,新增記點制度則完全不給職業駕駛活路,只要1個檢舉魔人騎著機車跟在1台便利商店配貨車後面,「1個晚上就可以湊滿12點!」交通部要做的是改善交通,而不是把開車變成一種罪惡。路口違停要記點,近日貨運工會抗議表示停車格不夠,交通部則說只要不影響交通就會盡量勸導而不記點,並且也會協助地方政府興建臨時停車位。不過北市計程車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這是劃錯重點,癥結是台灣的道路交通規劃不完善,就講台北市的林森北路好了,有可能路口10公尺內不違停或不併排停車嗎?「官員自己來開開看就知道!」而職業駕駛一天開車時間是一般駕駛的10倍,包括貨運、宅急便、租賃業、計程車,只要有1個檢舉魔人跟著1台計程車或貨車,或是凌晨1點之後的便利商店補貨車,1天就可以記滿違規12點。李威爾說,過去路口違停或併排被開單,司機們就是繳罰款了事,但至少還可以開車;現在記點新制卻直接讓人2個月沒工作,罰到讓職業駕駛無法生存下去。何況只要吊扣之後再開車就是無照駕駛,接下來就是吊銷駕照。像昨天有1家小車行向他陳情,一個禮拜內就收到民眾檢舉「路口10公尺內違停或併排」紅單高達13張;另外7月1日到現在,已經有小黃司機被記12點,都是被民眾檢舉。李威爾說,交通部近日回應說會透過平台,讓計程車可以上下車,但這緩不濟急。交通部現在在「路口停讓行人」以及「違規記點」這兩個政策都是在宣導駕駛,卻沒有宣導使用者跟行人,搞得開車變成一種罪惡,大家很對立;請中央不要把責任推給地方,這應該是政策公布前先把配套談好。另貨運工會說未來不排除走上街頭抗議,李威爾表示計程車工會也會與其保持聯絡。
又見行人地獄!娃娃車載學童不顧路人衝斑馬線 警方回應了
新北三重一輛幼兒園娃娃車近日轉彎時未減速禮讓行人,車上還載著剛放學的幼兒園學童,民眾錄影Po文爆料並檢舉,怒批職業駕駛罔顧行人性命,車上孩童的安全也引起網友討論。警方則回應,影片無法呈現娃娃車是否違規,已請民眾補正資料。交通新制上路後,未禮讓行人最高可開罰6000元,希望能藉此擺脫「行人地獄」標籤,三重卻傳出有幼兒園娃娃車未禮讓,甚至加速差點撞上行人的情況發生。檢舉民眾說,娃娃車駕駛明顯有看到他,卻還加速通過行人穿越道,行徑惡劣,簡直不把行人性命放在眼裡,已致電該幼兒園評估該駕駛適任程度,校方也向民眾致歉。影片中可看見車上載著幼兒園學童,網友紛紛留言擔心學童安全。(圖∕翻攝畫面)影片中可清楚看見,娃娃車上還載著剛放學的孩童,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把小孩交給這種駕駛接送真的很危險」、「司機直接教壞一整車小朋友」、「這種人竟然開車載小孩」,擔心娃娃車違規駕駛會對車上孩童的安全造成威脅。警方接獲檢舉後表示,由於影片是由檢舉人往行人穿越道行進拍攝,影片無法呈現娃娃車前懸進入穿越道時,是否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一個車道寬,已請民眾補正相關資料,以判別是否符合舉發條件依法辦理。
不停讓罰6千開抓!他拋問「為何台灣突重視行人?」 網曝原因:演演戲做樣子
台灣素有「行人地獄」之稱,車禍死亡率居高不下,交通新制自6月30日起正式上路,駕駛行經路口「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提高至6000元。對此,有民眾發文拋問,台灣交通問題長期被忽視,不解政府為何「突然重視」禮讓行人,掀起大批網友熱議。該名民眾在PTT以「為啥台灣會突然重視禮讓行人?」為題發文,指出鄰近國家日本的交通環境一直以來備受讚賞,且對行人尤其友善,反觀台灣交通則亂象叢生,不僅默許「車子先行」,就連執法單位也無所作為,還有人嗆聲「台灣一直讓行人,車子就不用過了」,但最近警方開始大抓違規駕駛,甚至與行人間隔3公尺之車輛也須停讓,讓原PO十分好奇,政府為何突然正視行人安全。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回應,「要選舉了」、「丟臉丟到全世界了啊」、「因為被外國人酸,台人就是愛好面子」、「很多外國人反應,再不改善可能會影響觀光。」不過也有人擔憂,「禮讓行人」只是暫時的好光景,「演演戲做樣子而已啦,之前不是也到處禁煙現在都邊走抽沒人理了」、「做做樣子啦,行人地獄又不是只有過馬路。」
台北市街頭驚見怪男 蓄意站斑馬線阻車轉彎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已在6月30日正式上路,針對未禮讓行人將重罰6000元,沒想到台北市街頭竟然出現怪異路人,疑似蓄意站在斑馬線上不走影響交通。據《記者新聞網》的報導,有駕駛貼出行車紀錄器畫面,並表示自己在1日早上10點多,開車行經台北市復興北路、南京東路口準備右轉時,突然遇到一名灰衣男子在過馬路途中停下腳步,站在斑馬線上發呆。只見畫面中駕駛按了2次喇叭提醒男子,對方竟都無動於衷,詭異景象連其他路人都紛紛轉頭注目。最後駕駛實在受不了,直接往前開繞過該名男子右轉,不料男子這時又邁開腳步往前行走,離譜過程讓駕駛氣得直呼「這個是故意的嗎?莫名其妙!」此舉也讓網友笑稱,「過斑馬線開手機錄影,走一步、退三步,不讓的我通通檢舉。」
行人闖紅燈也要停讓惹議 北市交通大隊曝「這原則」不開罰
為洗刷行人地獄之汙名,多項交通新制30日上路,汽車不讓行人且間隔未達3公尺以上,重罰6千元、記點3點、道安講習3小時。警方宣導,行人闖紅燈仍要停讓,被稱「帝王條款」,引發民怨,痛批「紅綠燈可以不用了」、「行車地獄」,對此,警方表示,若行人闖紅燈,汽車急停未保持3公尺不會開罰,會罰行人,但若肇事,雙方都要開罰。汽車不禮讓行人重罰6千元今上路,警方呼籲駕駛保持安全距離以免受罰。(圖/報系資料照)汽車不讓行人加重罰6千元今起上路,立委游毓蘭國會辦公室今年1月5日、2月23日及3月16日曾召開協調會,要求從嚴訂定執法標準,朝「轉彎車行近人行道,不論有無行人,均應暫停且讓行人優先通行」原則保障行人安全,請內政部警政署與交通部會商重新檢討執法標準。警政署事後向交通部提出建議全面停讓,另也研擬其他執法較寬鬆方案,最後警政署和交通部開會後敲定採全面停讓,引爆民怨,不少網友留言「紅綠燈可以不用了」、「行人天堂了,可以無視號誌」、「行車地獄」、「不懂為何行人闖紅燈也要讓,矯枉過正」、「乾脆馬路只准行人通行就好了,什麼鬼東西啊」、「以後行人不用浪費時間等紅綠燈了,直接走所有車會停下來」、「鼓勵人民違法哦,穿越雙黃線、跨越分隔島、走上國道,車子都要讓」、「一堆三寶放心闖紅燈了,畢竟是法律保障他們的」。對此,警方提醒,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但行人未按規定因而出車禍,仍須負擔部分肇責。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說法,即便行人闖紅燈,車輛仍須停讓,總不能撞上去,但若汽車緊急剎車後,與行人間未保持3公尺距離,原則上將不會對汽車開罰6千元,另會對闖紅燈或違規穿越馬路行人開罰500元;不過若行人闖紅燈,汽機車沒停讓且直接撞上,導致肇事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將對車輛和行人雙方都開罰,且雙方都要負擔肇事責任。
交通新制今上路…未停讓行人罰6千 擴增「13項民眾違規檢舉」!罰多少一次看
立法院4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新法今(30日)上路,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4大核心。此外,也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強化停讓保護行人部分,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增訂明確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未停讓罰鍰上限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提高無照駕駛罰則部分,明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等均為無照駕駛之情形;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之罰鍰上限由1萬2000元提高至2萬4000元;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加罰1萬2000元(機車、小型車)或4萬元(大型車);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增訂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增加加重拒檢罰鍰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至於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部分,授權子法訂定應記違規點數之條款、點數及通知程序等事項;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得扣抵2點);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之處罰規定;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之累計期間。加重危險駕駛罰則部分,將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危險駕駛態樣並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二分之一。此外,為鼓勵文化保存及記錄歷史,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增訂古董車得領用專用牌照但需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及其違反規定之罰責。另為加強牌照管理,防止有心人利用車輛吊扣牌照後再受吊銷牌照處分可立即重領牌照,增訂吊扣期間行駛致吊銷牌照者,應於原受吊扣處分期滿,始得再依受吊銷處分期間後方得重新領照等規定。另外,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包括保護行人通行如在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另亦包括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等違規行為均納入民眾得檢舉之項目。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二、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三、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可處1000元至6000元罰鍰。四、汽車裝載時,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3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五、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六、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七、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八、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九、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十、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十一、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十二、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十三、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明起「不禮讓行人」重罰6千!取締標準曝光 另增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
為了洗刷「交通地獄」的惡名,多項交通新制6月30日起上路,包括不禮讓行人者將重罰6千元、記點3點,同時強制上道安講習課程3小時,而不禮讓行人的取締標準也將以汽機車與行人間隔3公尺為準。此外6月30日起還增加人行道違停、不讓行人優先通行等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且危險駕駛罰款同步加重為3.6萬元。為強化駕駛人停讓觀念,保護行人新制提高未停讓行人之罰責,汽車未停讓行人罰鍰上限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此外還要記點3點,並強制上道安講習課程3小時,而取締標準將維持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除此之外,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另也將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包括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新制還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包括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新增強制講習3小時。此外,新手駕駛取得駕照1年內,若有違反須記點的相關規定,需加計1點,且違規滿6點也要強制參加道安講習。而且記點累計期限也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滿12點者,將被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雖然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但1年僅得扣抵2點。此外,測速照相等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處罰規定,並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之累計期間。至於無照駕駛的部分,機車或小型車罰鍰上限由1.2萬元提高至2. 4萬元,另5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機車、小型車加罰1.2萬元或大型車加罰4萬元。若有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則加重處罰吊扣牌照。新制還規定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若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增加加重拒檢罰鍰1.5萬元至4.5萬元,而且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另新制還加重危險駕駛的罰則,嚴重超速定義也由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危險駕駛提高罰鍰上限則由2.4萬元提高至3.6萬元,而危險駕駛態樣增加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1/2。此外,還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包括保護行人通行如在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禮讓行進中之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不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另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以及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均納入民眾得檢舉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