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發展權
」放養的孩子2/教師失去管教權後果浮現 「新形態放牛班」成不可說的秘密
日前一名台中小六生拿球棒打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專家告訴 CTWANT記者,這事件不僅暴露管教學生行為面臨嚴峻挑戰,也突顯教師弱勢地位,「教育部限縮老師的管教權之後,後果陸續一一浮現。一旦家長的懲戒權也被刪除,可預見同樣的荒腔走板將發生在家庭上,誰來管教孩子呢?」教學現場已出現新形態「放牛班」,裡面聚集了難以管教、被老師放生的孩子。2006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的《禁止體罰條款》修正案,明定政府公權力應保障學生不受體罰,一旦學生的「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受到侵害,政府應提供必要的救濟管道,也可依據《國家賠償法》及《民法》獲得賠償。由於對「體罰」定義不清,以及如何才違法沒有明確的標準,也沒有配套措施,造成了學校內的寒蟬效應與各種亂象。根據教育部「112年校園安全及災害通報事件」數據統計,其中「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高達2萬7511件,「管教衝突」高達4,582件。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國小「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9370件,占各教育階段總數34%,國小「管教衝突事件」2053件占各教育階段總數44.8%。王瀚陽指出,這些數字反映了校園暴力衝突與情緒問題已逐漸朝向低齡化發展,而通報數據的高比例背後,是學校日常管理面臨的巨大壓力與現有機制的運作瓶頸。直到2023年底發生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教育部才就「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內容,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在「維護教師管教權」部分,增列「阻卻違法事由」,保障教師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以及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危難,這些管教行為都不予處罰。台中小六生打老師引發外界關注,校方也出面說明與致歉,外界也更了解教師在學校的艱難處境。(圖/報系資料照)但亡羊補牢,教育現場已兵荒馬亂。台中小六生不願服從體育老師分組的規定,爆粗口罵三字經遭老師責罵後,竟拿樂樂球棒攻擊老師,隔日道歉後仍遭老師報警函送少年法庭,警方進入校園直接將學生帶走一事,引起外界關注。彰化縣某國中資深生輔組長指出:「教師很少會輕易訴諸法律,通常在教導、管教、輔導皆無法奏效的情況下,訴諸法律才會成為不得已的手段。這既反映了教師管教權限的限縮,也顯示出專責人力不足時教師面臨的困境。」任職北部某國小的陳老師坦承,「我其實已經處於半放生狀態,很少罵人!家長的態度決定我要不要放生這個小孩!」另一位中部國小老師也透露,「法令真的綁手綁腳,多為輔導及勸說,運氣好碰到願意配合的家長就很ok,若是恐龍家長又愛下指導棋者,那就真的只求平安下莊。」「我曾經耳聞部分學校會透過分班,慢慢地將一些難管教的孩子集中在一起,再讓資深待退的老師擔任導師。」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這就是目前新形態的「放牛班」,裡面聚集一些被老師放生的孩子,由於教師管教權不彰,為求自保,許多孩子甚至才小一就已被放生。「這對孩子好嗎?但老師又能怎樣?」
生輔組長私自翻書包搜手機遭學生投訴 高雄教育局回應了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10日在臉書爆料,高市福誠高中學生投訴,到校已集體交出手機控管,生輔組長還懷疑學生藏手機,逕自搜抽屜翻書包,且未依規定錄影。教育局表示,今下午已派員到校,責成校方擬定大家都能接受的手機管理規範,搜查學生私人物品時也應遵循錄影原則。青民協表示,接到福誠高中學生投訴,校方規定學生到校就必須將手機交至手機櫃,下課和午休都不能使用手機。近期校方更嚴格執法,生輔組長會在上課時間或下課、午休到各班巡堂,發現學生手放在桌子下面,就會進教室翻學生抽屜,也有學生被翻書包。學生強調,明明有交手機到手機櫃,卻依然被生輔組長栽贓。有時候只是手放桌下,甚至趴下休息,完全沒用手機卻還莫名被搜,且搜查過程並沒有依法全程錄影。青民協表示,依教育部去年修正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學校搜查個人物品或進行安全檢查須有「合理懷疑」並「全程錄影」,福誠高中並未依規定錄影,福誠高中生輔組長合理懷疑的範圍明顯過大,這些都與教育部規範不符。對此高雄市教育局表示,今下午派員到校,除督請校方了解該師長與班級互動、管教行為,也要求整體輔導管教措施調整精進,並責成學校對手機使用規範啟動討論機制,以取得共識。教育局強調,學校對於學生的輔導管教均應符合「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所示內涵,如遇有搜查學生私人物品情況,應遵循全程錄影之原則,以確實維護學生之身體自主權與人格發展權;請學校務必就相關師長學輔管教作為再行宣導精進。針對手機管理員則,教育局也請校方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針對相關使用原則調整空間,邀集教師、家長、學生代表共同討論,以適切使用行動載具、使用者需求等,於促進學習成效之同時,維持學校秩序與安全。
校園無門禁1/電子煙氾濫!教育部修法形同「放生全國學生」 老師哀嘆「不敢搜書包抽屜」
全國校園9月初才開學沒多久,家長團體就收到投訴,「高中生一班級不過40多人,竟查出30多套電子煙具,許多甚至是學長姊提供。」電子煙入校無門禁?CTWANT記者訪查家長及老師發現,「因為教育部今年有修法,除非『證據確鑿』,否則不能搜查學生書包或抽屜。」一線教師「無法」可管,「只能放生全國學生」!根據國健署最新調查,國中生、高中職生的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由2018年1.9%與3.4%上升至2021年3.9%與8.8%,推估全台有7.9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包括2.3萬名國中生及5.6萬名高中職生,而「朋友都在吸」是青少年使用電子煙最主要的原因。電子煙早已悄悄潛伏進入校園,國泰醫院社區護理組副護理長蔡晏平表示,「電子煙的外型完全不像傳統香菸,有些甚至看起來就像USB,就算老師看到也未必能察覺有異,再加上體積輕巧,孩子們可以輕易藏在掌心,趁空檔就能偷吸一口,而香甜的氣味也聞不出一絲菸味。」電子煙到底多氾濫?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透露,「有家長投訴,孩子的班上一共才40個學生,竟然就能搜出30幾套電子煙具,而且都是相同款式系列。」台北市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周季平也說,「一開學就收到許多國中生與高中生家長求助,表示班上同學抽電子煙,學長姐竟是供應商,顯示菸商已深入班級、深入校園。」眼看電子煙在校園愈來愈氾濫,各縣市政府也積極在校園進行宣導衛教活動。(圖/基隆市教育處提供)校方和老師怎麼都沒管?「這真的沒辦法管!」在北部國中擔任導師的Joyce向CTWANT記者透露,「電子煙的外型已經夠難分辨了,教育部今年2月又修改『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部分條文,其中第28條為維護學生身體自主權與人格發展權,除法律明文規定,或有相當理由及證據『足以認為』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違禁物品,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其私人物品(如書包、手提包等),如因前述理由進行搜查時,應全程錄影。」「教育部這個政策推出後,我們學校就再也沒搜過學生物品了,本來每年的校外教學都會有行前安全檢查,避免學生帶一些違禁品,但今年我也不打算檢查了,只能『放生』學生,以免自己惹上麻煩。」Joyce苦笑說。更無力的是,該法第30條所列違禁物品中的「菸」,依現行《菸害防制法》規範,並不含電子煙。國教行動聯盟家長部長王瀚陽表示,教育部在保障兒少權利時,卻忘記也要兼顧保護兒少,以電子煙為例,明明知道學生可能攜帶違禁品,卻難以進一步檢查,就算可在全程錄影的監督下檢查,但有多少老師願意擔負這樣的責任,最後只能消極對待,只能等待未來《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過關之後,直接將電子煙檔在海關,才能預防電子煙進入校園。台中朱媽媽的大兒子目前就讀高中二年級,班上不少同學都在吸電子煙,讓她擔心兒子也會「淪陷」,「最近兒子常說要去超商買咖啡,但明明家裡就有咖啡機,我就擔心他是不是上網偷買電子煙,所以要去領包裹。」朱媽媽自己也在科技大學教書,所以十分清楚現今的學校根本很難約束學生,所以她只能靠自己多盯著兒子。「既然學校不能檢查書包,那我就自己來,自己的兒子還是要靠自己救!」王瀚陽認同以現行的法規來看,想要預防孩子陷入電子煙的毒害,家長們真的必須自己多注意孩子。美國北達科他州法哥市(The City of Fargo)衛生局也提供孩子吸電子煙的11個徵兆(如下)給家長參考,讓家長隨時注意孩子的異樣,才能及時控管,以免孩子淪陷電子煙之中。(《CTWANT》提醒您,抽菸影響口腔衛生且有礙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罰小學生寫課文、走樓梯 校方遭判國賠3萬元
新北市一名國小導師因學生未量體溫、到校未交數學考卷、學導師說話等行為,罰小學生寫課文、走樓梯。學童和家長提告請求國賠20萬元,士林地院認定導師行為構成不當管教,造成學童無法下課休息,已侵害人格權,判校方國賠3萬元,還可上訴。判決指出,本案小學生去年被導師處罰在下課時罰寫課文3遍,因為無法完成罰寫,改成罰走1至5樓的樓梯、來回10趟,同時有同學在旁監督。學童和家長認為導師害學童沒有休息時間,已侵害他的身體權、健康權、自由權、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訴請國賠20萬元。校方否認不當管教,指導師在引導學生發展,屬於輔導管教行為,且學童一家人向校方提出行政申訴時,均未提及曾感到不適。士院則認為,導師處罰學童必須考量與處罰動機是否具有關聯性或合乎比例原則。本案導師並未考慮以口頭糾正或通知家長等方式處理,便要求學童罰寫課文,導致學童無法下課休息或上廁所、自由活動等,確實造成學童身體不適,判賠3萬元
國小縱容霸凌、罰男童做波比跳 家長提國賠獲16.5萬慰撫金
2018年台北市一所小學學童遭罰波比跳,還被要求公開描述與同學的紛爭,學童與母親請求國賠,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認定國小侵害學童的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情節重大,判決校方須賠償學童慰撫金16萬5000元確定。男學童及母親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主張,男童就讀國小的校長怠忽職守,長期漠視並默許學校的學輔主任及學務組長、班級導師等人對他體罰行為,並有處理程序不當及縱容其他同學對他霸凌之行為,須賠償男童69萬多元、男童母親10萬元本息。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及二審高院都認為,2018年男童向校方人員領回遺失物品時,不願填寫事件經過單,遭處罰波比跳各30下,又因打到女同學頭部,不願向她道歉遭處罰波比跳150下,且因拋擲鉛筆盒糾紛,男童被要求在教室同學面前比劃講述事發經過,違反一般管教措施。高院認為,校方人員疏未遵守教育基本法規定,侵害男童之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情節重大,國小須賠償男童慰撫金16萬5000元,男童母親的求償部分無理由、校方免賠,全案確定。
高中學長持刀砍國小學妹 兇嫌沈默進警局偵訊
16歲少年11日7時許在新北市淡水區持水果刀傷及10歲女童,造成自己左手撕裂傷、女童背部4公分撕裂傷。據悉,女童恐傷及內臟,目前正在引流手術,可能會在今晚或明早進行開刀;傷人少年中午12時許被帶回派出所,以黑色外套遮住頭部,面對媒體不斷詢問「為什麼要砍女童」、「跟他有甚麼嫌隙嗎?」均不發一語。據了解,女童上學依序排隊量體溫時,遭16歲劉姓高中生持30公分水果刀劃傷,造成背部3處割傷,傷人的少年隨即遭39歲的江姓教師、78歲的許姓志工壓制在地,奪刀過程中造成少年左手約4公分刀傷,2老師與教官急忙報警通知,救護車到場後,協助將2人送醫,女童雖無生命危險,但仍在淡水馬偕醫院加護病房觀察中。教育局表示,少年平時個性內向,沉默寡言,在學校表現正常,並看不出有任何異狀,現在已啟動輔導機制,並將請該校依法「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於學生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考量下,加強特定學生相關違禁物品檢查,並針對同一學校不同學制學生,要求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非學制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