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意識
」排黑反撲2/參選資格限制太苛 立法過於情緒缺乏人權意識
民進黨修訂黨內「排黑條款」,讓中常委黃承國未來不能再擔任黨職,也無法被提名參選公職,另外行政院也推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排黑修正草案,擴大適用到所有人;此舉引發前總統陳水扁為洗錢案被判刑的兒子陳致中陳情,而英系立委也認為,政院推動特定犯罪行為終身不能參選,攸關人民參政權至鉅,也有擴大解釋之嫌。說法雖然是對陳水扁陳情有所回應,也令人聯想是為黃承國的處境平反。前台南縣長、律師蘇煥智指出,賴清德當黨主席後為了展現排除「黑、金、色、槍」的魄力,隨即修訂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及《黨職人員選舉辦法》,並籲請行政院推動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部份條文,訂定更嚴格的參選資格。其中包括流氓管訓者終身不能擔任黨職,讓黃承國不能再選中常委,「大家只注意到這一點,予以拍拍手;而卻完全忽略了過猶不及,因為處罰過當會帶來一堆受害者。」蘇煥智表示,蔡政府內缺乏人權意識,而且政策決策閉門造車,放眼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規定被判刑一年就終身不能參選。(圖/劉耿豪攝)「阿扁所陳情的訴求非常合情合理,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判刑一年、終身不能參選。」蘇煥智說,陳水扁親自前往總統府陳情,固然是為了幫自己的兒子遭到違反《洗錢防制法》判刑定讞一事爭取權益、避免斷送政治前途,但他提出來的質疑,卻也凸顯了總統蔡英文執政以來,民進黨政府內缺乏人權意識,而且政策決策閉門造車,連基礎的「國際比較制度」都不蒐集研究,就「情緒立法」。南台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羅承宗表示,選舉與被選舉是《憲法》賦予的參政權,要限制人民的被選舉權,除了必須制定法律來規範外,《憲法》中也規定要符合比例原則,而要怎麼修法才算符合比例原則,就值得社會各界討論。選舉與被選舉是人民的重要權利,《憲法》中規定,要限制人民的被選舉權,除了必須制定法律來規範外,也要符合比例原則(圖/黃鵬杰攝)羅承宗比喻說,政治人物參選,就像是被放在超級市場上的商品,供消費者挑選。以消費者的角度來說,應該希望貨架上能有愈多的選擇愈好,但是品項愈多愈好的前提,仍必須經過適度的篩選,例如經過食品檢測、確定安全才能上架,而《選罷法》中規定曾犯某些罪的人不得參選,就是類似的概念。「若是對商品篩選得太嚴,甚至把個人的品味都列入考量,也會損害消費者的權益。」羅承宗說,投票選舉是民主的實踐,《選罷法》的規定則是一個國家民主制度的展現,如果對候選人的限制太嚴格,把愈多罪名納入不得參選的條件,就是顯示政府愈不相信人民,似乎不符合民主的精神。他認為,如果人民對自己有信心,就應該期待政府的限制少一點。
《平均地權》倉促修法惹議 多位法學專家也批手段激烈「恐違憲」
台灣法學基金會舉辦「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合憲性審查研討會」,邀請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及台大等多所法律系教授,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中,「私法人購屋許可制」、「預售屋禁轉讓」、「炒房最高罰5000萬」探討是否有「違憲」疑慮。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也出席聆聽並指出,立法要有其必要性與目的性,限制人民財產買賣自由是嚴重影響經濟發展,未來不排除提出釋憲。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先是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原則禁止例外許可」,且限制轉讓年限的合憲性提出觀點,他認為,這是現行法律體系中絕無僅有的立法例,原則禁止限制,例外許可之立法例,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不符,更遑論可能產生如公務人員貪瀆、不動產交易增加障礙及不確定性等系統性風險。呂丁旺表示,私法人買受住宅方面所採的限制,應該是在窮盡所有的抑制手段,例如限制私法人買房戶數、限縮銀行貸款成數等仍無效果後,非不得已才可能考慮採用的最後手段,否則上述的法律風險將完全模糊及抹煞了修法的立意。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也出席聆聽並指出,立法要有其必要性與目的性,限制人民財產買賣自由是嚴重影響經濟發展,未來不排除提出釋憲。(圖/林榮芳攝)緊接著,真理大學教授、台灣法學基金會副董事長林家祺也對預售屋買賣禁止讓與的合憲性提出看法。他認為,預售屋都有數年的興建交屋期,消費者可能因出現經濟變故、離職、遷徒等因素換約,不能一刀切地認為換約等於炒房。況且即使消費者因為換約獲得價差,房地合一稅2.0也將預售屋交易納入45%重稅對象,此次修法顯然淪為疊床架屋。林家祺認為,平均地權條例47-4條第1項禁止轉售預售屋之規定,在同條項之「除外規行」中採取「空白授權」之立法模式,且於母法中缺罰「目的、範圍、內容」,不符合憲法23條「依法律」限制人民權利之法律保留及明確性原則。因此,縱使此次修法有其合理之公益目的,亦難脫違憲之疑慮。其次,此立法方式為我國首次立法禁止並處罰人民合法財產移轉,直接以立法介入私人之私法自治領域,林家祺認為,在未用盡抑制不動產炒作政策工具前,逕行採取終極手段,不符憲法23條之比例原則;另「債權契約」屬於私人經濟領域查核困難,如再加上「審核例外轉讓之申請業務及其引起之行政爭訟」,實施後將徒增行政機關查核與困難,也勢必造成民怨。最後,雲林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也對5000萬高額行政罰禁止炒作的合憲性提出看法。他同樣認為此次修法對「炒房」的定義沒有明確標準、缺乏預見性,民眾不知道該怎麼遵守,更何況再用重罰以及可以不負責任的檢舉制度,將侵害人權、造成胡亂檢舉,徒惹不動產交易更多糾紛。再者,讓地方主管機關有高達5000萬的裁罰權,但地方機關並無法建立清楚的調查、行政起訴、審議的內部分工,也不熟悉聽證式的案件裁決程序。中央主管機關目前看起來也沒有要制訂一個清楚合乎比例的裁罰基準。楊智傑表示,在各種程序配套都欠缺下,將5000萬裁罰權交給地方政府,屬於違憲設計。目前已有內部程序制衡與保障較為完備的公平會,應還是交由公平會處理炒房行為,才符合人權保障。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廖義男總結表示,禁止炒房過程中,政府用激烈手段達到目的,但問題是,從憲法來看目的是否明確,手段是否真的達到公共目的,有沒有侵害人民較小的方式以合乎比例原則,還有程序性的問題,及處罰機關交給地方政府是否適當,都有很多可以討論的空間。他認為,要挑戰合憲性審查問題還是要有案例,因此呼籲學者專家多多寫文章批判,讓法官碰到審理時,就主張審理的案件有違憲疑慮由法官提出釋憲,不要讓人民透過打行政訴訟受到不利確定判決後再申請憲法訴訟,這樣就太慢了。他也強調,此次研討會不是要挑戰內政部,而是希望國家法律能健全,更合乎民主法治,保障人權意識。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受訪時指出,若控制房價是政府目的,限制人民無法自由買賣、投資,更嚴重可能影響國內經濟發展,同時一定無法達成目的。他表示,如果有機會願意提出釋憲,看《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條文有沒有違反自由民主國家憲法。
台灣的小眾香水店「小台香」各國調香師專為台灣粉絲製作的限定款香水
純粹的熱愛香水成癡人因夢想而偉大,創辦人 Chris 在臉書社群《香水評論報台》累積五年的時間,寫了 1600 篇的香水文章與大家分享,並在此規劃了將近兩年多,終於鼓起勇氣展開了我們的第一家小眾香水店,實體店面與大家見面。或許,這就是我們對於香水的迷戀,我們白手起家,一步一腳印地往前走,目前代理了 12 個品牌,希望我們的服務能讓您滿意。(圖/小台香提供)香水領域博大精深我們的 Logo 是 T A I 的字母符號,意味著台灣。也有人說它很像 Peace 的圖案,是的!它們的確類似,但對於我們來說,亞洲是第一個婚姻平權、多元成家合法的國家,對於兩性及不分性別的朋友來說,亞洲人權意識相當成熟的,對於香水亦然。香水無性別,我們不用依據性別來使用香水,且每位朋友各取所需,相信大家都能在這裡找到我們心中的那一瓶香水。圖案中的水元素,正代表著香水瓶中的滋潤,尤以華人來說,水是美麗的象徵,更能以任何形體、謙遜、容納百川之意。這也意謂著香水除了能讓人心情好之外,更能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圖/小台香提供)來一場香遇一路走來我們因香認識、因香而聚。我們最自豪的是保留一部分區塊,我們不擺放任何香水,僅提供茶水,讓遠道而來的貴賓都能體驗到台式道地的溫暖,並與其它的香友能有更近的交流,一同品香、一同成長,這也是我們的使命,讓大家來到這裡,除了聞到各國稀有的特色香水之外,在心靈上也能滿載而歸。(圖/小台香提供)在地人文情感 拱形拱門、拱橋,在華人社會中代表著溝通,譬如牛郎織女的鵲橋、上海古都江南的橋鄉、台北大湖公園的拱形石橋。當湖水與拱橋相呼應,拱形連成一個圓,象徵彼此心意相通,香水不分你我。
CEDAW第4次國家報告 台灣4年來最大進步為「通過同婚」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於今年3月提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並於今天召開記者會發表。負責督導告的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呂欣潔說,這4年來台灣性平最大的進步就是通過同婚,法的改變,推動了社會的改變,讓大家共同思考同志家庭、伴侶與同志個人的存在,台灣的模型非常值得世界學習。《CEDAW施行法》明訂,政府應依公約規定,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報告制度,每四年提出國家報告,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政府應依審閱意見檢討、研擬後續施政。我國業於2009年提出初次報告,並依法每4年提出國家報告,最新的第4次報告,於今年3月底公布,行政院今召開記者會再次對外發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中華民國第4次國家報告共同核心文件」指出,目前已納入國內法律體系的人權條約,9大核心人權公約除《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是我國未退出聯合國前已完成批准書存放程序,對我國生效外,其餘5個已完成國內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均係採制定施行法方式完成國內法化。報告指出,除制定施行法,亦可依《條約締結法》第11條規定方式完成國內法化,二種作法效力及實踐均相同。而為符民間團體期待,另也訂定「各核心人權公約撰提國家人權報告及辦理國際審查共通性作業規範」,明定已完成國內法化的人權公約,均應依各該公約規定及該共通性作業規範程序要求。報告也提到,國內法律保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權利,包含施行《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保障人身安全;同時,也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教育及職場之性別平權。同時,為強化CEDAW各項教育及宣導資源,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架設「CEDAW專區」,放置CEDAW及其一般性建議中英文版、國家報告、落實CEDAW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辦理情形、法規檢視案例彙編、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彙編、各式訓練教材;透過製作宣導短片、廣播帶及平面海報、數位學習課程、教材及講義等向社會大眾推廣性別平權觀念。為提升教師性別人權意識,教育部修訂「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透過教師專業素養指標,規範各師資培育大學將「性別平等教育」等議題納入課程規劃;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相關課程,目前總計49校302系所已開設性別教育相關課程,開課科目達825科,計1萬6544人次修習課程,其中女性參與比例高達66.6%。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儘管國內疫情緊張,但回頭看2022年的人權有值得標誌的意義,在上半年政府通過漁業與人權計畫,通過首部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成立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5月完成了兩公約國際報告審查。往後看下半年也是非常精彩,除了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將進行國際審查,要將進行在地審查與在地實踐。羅秉成說,各政府部門為了人權,做了很多準備作業,審查也都非常盡心盡力,雖然人權是寂寞的工作,但台灣能在國際被看見,除了經濟,也有人權的成長。他說,人權貴在實踐,這不是集郵,而是落實與實踐,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成員,但願意遵照聯合國規範進行國家報告,所以也推戳性別暴力四法,希望在網路上有進展,再透過跨部會合作才能突破困境。羅秉成強調,在公共托育上,政府也提出很多面向的政策,除了擴增托育機構,減低年輕父母負擔,性平會也提出建議,讓父母育嬰留職薪資從6成提高到8成。現在五院共同花了1年多時間完成CEDAW報告,民間團體就可以在年底進行國際專家的審查,希望透過這樣的機制,讓政府部門把這件事放在心裡,在政策上有所實踐,累積下來,性別平等與人權就會提升,國家的軟實力也會提升。督導CEDAW國家報告的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呂欣潔表示,這4年來台灣性平最大的改變與進步就是同婚的通過,這條路非常辛苦,到現在雖然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但看到各部會通過相關法案,也看到法的改變,推動了社會的改變,共同思考同志家庭、伴侶與同志個人的存在。呂欣潔說,法案通過後,很多民眾都了解行政系統的調整,共同解決思考的方案。而透過同婚的改變,民間團體的意見與公私部門的同心合作,公民社會與政府一起推動落實人權的價值,同婚這條路是非常好的例子。她說,台灣的模型非常值得世界學習,希望能與國際社會一起分享。呂欣潔強調,這幾年除了CEDAW,政府也審定了未來10年性別平等的綱領,在不利的處境下,可以看到國家已經清楚看到交織性的重要,包括原住民、身心障礙與弱勢者的身分,在國家政策上也都有清楚的方向,完全符合聯合國永續目標的原則,也回應到CEDAW的精神。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處長吳秀貞表示,針對(CEDAW)第4次國家報告,預計在6月至11月之間,國家報告及民間團體平行報告,將提供給國際審查委員,並製作國家報告手語版,對於國際審查委員提出的問題清單,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也都會提出回應。吳秀貞表示,國際審查會議預計將於11月28日至12月2日舉行,屆時將由國際審查委員與政府、民間廣泛且深入的討論,最後將公開發表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3年遣台622人 警政署打擊跨境電信詐欺 成果斐然
內政部警政署承辦的「2018國際警察合作論壇─打擊跨境電信詐欺犯罪研討會」,一連兩天在台北圓山大飯店舉行,蔡英文總統親臨致詞時,除強調我國與世界各國合作打擊詐欺犯罪的決心,並期許相關部會全面提升打擊詐欺犯罪網絡、加強國際合作交流及善盡全球治安聯防責任,一起建構更嚴密的國際安全網。 警政署9月19、20日舉行「國際警察合作論壇─打擊跨境電信詐欺犯罪研討會」,並邀請國際警察首長協會(IACP)會長Louis M. Dekmar及多國警政首長等共計38個國家、127位外賓,更邀集國內產、官、學界參與交流研討;是我國歷年來最具規模之國際警察合作及打擊詐欺研討會,展現我國與各國合作打擊詐欺犯罪之決心與力度,建立打擊跨國犯罪、刑事司法及警察合作平臺。警政署署長陳家欽及刑事警察局局長蔡蒼柏,分別擔任「詐欺犯罪偵查及管理策略」場次主持人及與談人,並由打詐中心副主任黃壬聰發表打擊詐欺犯罪對策、偵查第七大隊大隊長顏景祥講述犯罪實例,從策略面及實務面分享經驗。為有效打擊電信詐欺犯罪,我國與大陸於2009年簽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導致原本在大陸設機房之犯罪熱點,進行二度轉移,2011至2016年間陸續遷至東南亞國家。不過2016年4月8日肯亞案以來,詐欺犯盡數被送至大陸審判,讓詐欺集團不得不放棄低成本的國家,開始在人權意識較先進之歐洲國家,例如英國、西班牙、土耳其、斯洛維尼亞、拉脫維亞、斯洛伐克,另覓犯罪據點;此為第三度地區移轉。然而今年起,詐欺集團有了第四次的質變,台灣的詐欺犯已升格成金主、機房管理者或講師等高階幹部,負責招募並訓練在地的外籍人士,詐騙該國民眾,造成受害地區不再受限使用中文的國家。為此,刑事局利用大數據資料庫勾稽長時間停留國外、疑似從事跨境電信詐騙犯罪者,分析可能架設電信機房之國家,積極派赴任務型聯絡官,與當地警方洽談合作打擊跨境犯罪,自去年起,已執行六次任務,分別前往奧地利、波蘭、印度、多明尼加、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等國家。2016年至2018年8月31日止,與海外合作打擊電信詐欺機房,主動查獲跨境電信詐欺案件共22件328人,而自2016年4月1日起,海外遣返台嫌已622人,成果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