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
」 中國 民眾黨 詐騙 女友 虐待動物獨/死性不改!惡男狂換女友「養寵物」 虐死蜜袋鼯埋屍公園
北市又傳虐待動物致死案!本刊曾報導過27歲的趙育慶曾多次假借領養名義,實際上卻以火烤等殘忍方式,將貓咪殘忍虐死,事後更被控拐騙剛成年少女作為女友,涉嫌妨害他人人身自由,強迫女友一起吸毒,因而遭逮;不料本刊再次接獲爆料指出,趙姓男子不但重出江湖,重新交了新女友後,虐死女友所養的蜜袋鼯,並將屍體棄屍在公園內。據了解,有多項妨害性自主、毒品等前科的趙姓男子,其疑似在吸毒後就喜歡以虐待動物為樂,曾多次假藉愛心領養貓咪,實際上卻以殘忍手段將貓隻虐死,隨後將屍體放入垃圾袋內丟入垃圾車,就連其前女友曾養的龍貓也不放過,不過案件經新北地檢署審理後,最終仍以證據不足,對趙男做出不起訴處分。而去年年底,趙男再被爆出其新交女友後重出江湖,以女友的名義故技重施,短短1月以火烤等方式虐殺至少6隻貓,最終被看不下去的女友怒報警處理,更控告趙男涉嫌妨害其人身自由。然而趙男消停沒幾個月後,換了新女友後,看上新女友所養的蜜袋鼯,繼續強迫女友和他一起吸毒,殘忍虐殺2隻蜜袋鼯後將屍體埋在北市中山區的一處公園內,而女友看著愛寵被虐殺,崩潰之下怒前往警局求助,並對趙男控告多起刑事案件。北市中山分局日前獲報後,也在上月25日持拘票將趙男拘提到案,並依妨害性自主、傷害、侵占、竊盜與動保等罪將趙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最終趙男被裁定4萬元交保。據悉,趙男被捕時,其身邊又重新再結交一名新女友,疑似再鎖定目標準備領養動物。對此,北市動保處也回應表示,相關案件已在第一時間通報收案,由於趙男所犯之案件為刑事案件,動保處也已在第一時間蒐證完整,將相關證據交由檢警進行後續偵辦。由於趙男不是第一次犯案,動保處也回應表示,目前已將趙男列為各大動物收容機關的黑名單,但因為趙男不用自己的名字收養,後續更委託他人進入收容所領養,目前動保處已要求北市收容中心須對收養人提供緊急聯絡人資料,藉此過濾資料,同時聯絡各大中途之家,告知趙男情事,避免再讓趙男得逞,剩下的也只能等判決出來,才能對趙男有實際作為。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民眾黨:法院應審慎檢視程序合法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主張拒絕夜間偵訊,檢察官當庭逮捕,後續柯會向法院聲請提審。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柯文哲已接受調查近19小時,全力支持柯拒絕接受檢方長時間疲勞訊問,也呼籲法院提審時應審慎檢視逮捕程序合法性。緊急應變小組表示,柯文哲自30日清晨7時,因檢察官持搜索票至住家搜索,即主動配合調查。在經由廉政署之馬拉松調查訊問,於31日凌晨0時30分始移至台北地檢署複訊至凌晨2時許,至此調查程序已近19小時。緊急應變小組指出,歷經如此漫長之配合調查訊問,柯文哲向檢察官表示拒絕夜間訊問,然而檢察官堅持繼續夜間訊問。為繼續拘束柯文哲之人身自由,檢察官遂於凌晨2時許對柯文哲當庭諭知逮捕。對此逮捕程序之合法性,柯文哲之辯護人表示將向法院聲請提審。緊急應變小組強調,對於柯文哲捍衛自身之合法程序權益,拒絕接受檢方長時間的疲勞訊問,民眾黨全力支持,並呼籲法院於提審程序中,審慎檢視上開逮捕程序之合法性,還給柯文哲應有之公道。
柯文哲被帶進廉政署詢問 民眾黨要求「勿逾越偵查」 北檢給出回應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案!檢廉30日兵分多路前往柯辦與柯文哲住家進行搜索,經過4.5小時的搜索後,中午約12時許,柯文哲步出住家大門接受聯訪,表示「我非常坦蕩」,隨後被廉政署帶回訊問。民眾黨要求廉檢「勿逾越偵查必要範圍」,對此,台北市地檢署30日下午給出回應,表示警方是依法向法院合法取得搜索票,罪名為圖利罪,柯文哲在搜索過程沒有抗拒,並願配合檢廉到案。 北檢強調沒有拘提柯文哲等被告,未有拘束人身自由情事,檢方是依據正當法律程序,依法實施偵查作為,並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絕無逾越偵查等情事。
社區禁在大廳待超過1.5小時 住戶被趕怒槓管委會:每個月繳3千
「管委會不讓朋友待在大廳!」1名網友透露,朋友住在台北市某社區,最近管委會突然公佈奇怪的公告,禁止每個人在公共空間的大廳裡停留超過1.5小時,而且貼了公開告示,「朋友看了一肚子火,因為他說他每個月管理費將近3000元,朋友覺得憑什麼限制公共空間的人身自由」,於是便和管委會吵了起來。原PO在PTT八卦板發文,「朋友住在天龍國的管委會突然公佈奇怪的公告,說每個人在公共空間的大廳裡,不能停留超過1.5小時,而且貼了公開告示,還蓋了管委會章。朋友看了一肚子火,因為他說他每個月管理費將近3000元,朋友覺得憑什麼限制公共空間的人身自由」,於是便跟管委會總幹事吵了起來。該名網友提到,總幹事嗆朋友「不爽你可以搬走呀!」友人質疑大樓管委會決議是否有法律效力,「所以朋友今天就是坐在大廳沙發,待了快兩個小時,管理員跑到朋友旁邊,勸告朋友離開,不然可能要報警了」,然而對方最後也不敢報警,「我是覺得這棟大樓管委會搞這東西是滿離譜的,但是我也不懂法律,不知道該怎麼幫我朋友?」貼文引發討論,鄉民紛紛留言「首先你要看管委會是否有開會。有開會也要有這個提案。而提案又要有區分所有權人2/3出席、2/3同意才能提出此規定。沒有就沒權力」、「路人不行,住戶想待多久都可以吧」、「集合式住宅的公共空間,可以由住戶們投票決定怎麼使用」、「規約不能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
遭起訴求刑12年!鄭文燦涉貪「2800萬交保」 今晨5時步出法院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及600萬元未申報政治獻金案,遭到桃園地檢署依貪污罪,檢方建請法院量刑12年。桃園地院今(28)日漏夜詢問11人,至凌晨1時30分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目前鄭文燦已於清晨5時完成交保手續,由家人陪同離開法院。桃園地檢署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鄭文燦及其他10人提起公訴,並對鄭文燦求處12年徒刑。不過,自上(7)月11日起,鄭文燦已被押47天,同案被告廖俊松、廖俐廷及廖家興父子、侯水文等人也在押,全案經移審後,由桃園地院審理是否續押。桃園地院經抽籤,由廖奕淳法官擔任鄭案受命法官,昨(27日)晚9時30分組成合議庭,審理5名在押被告,經4個小時庭訊,於今日凌晨1時30分裁定5名被告交保,包括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廖俐廷25萬元交保、廖家興60萬元交保、廖俊松以110萬元交保、侯水文以205萬元交保。由於具保金額高昂,其家屬聞訊紛紛漏夜籌措,備妥現款至法警室辦理交保手續,其中鄭文燦的大哥鄭文彬抵達交付後,法警耗費約2小時清點完畢,完成交保手續,而鄭文燦也在清晨5時許離開法院,在家人陪同下搭車返回住所。至於參與庭審的桃檢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公訴檢察官邱健盛等3人,稍早也步出法院,全程未說話。桃園地院說明,鄭文燦庭訊時仍否認收賄,然依同案被告證述及監聽譯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合議庭考量被告涉案情節、逃亡之可能性,雖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之虞,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等情,認為現階段命被告以新台幣2800萬元具保,並予以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禁止對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應足以對被告產生相當之拘束力,可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也確保後續審判進行,因此無羈押必要。桃園地院也指出,同案主要被告也均羈押具結證述,檢察官偵查完備後提起公訴,已清楚指出被告本案涉犯罪嫌範圍,且提出相當證據足以佐證,若後續共犯或證人證詞有翻異,僅屬證據證明力判斷問題。
國人赴陸頻遭騷擾限制自由 監院促陸委會加強危機宣導
國人前往中國大陸頻發生遭受其國安單位騷擾及不當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判刑案件,且有愈發嚴重的趨勢,監察院今(26)日表示,要求行政院正視並督促陸委會持續蒐報陸方違反人權有關實例,加強民眾危機意識宣導與緊急援救措施。監院表示,有鑑於近年國人前往中國大陸頻頻發生遭受其國安單位騷擾及不當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判刑案件,且有愈發嚴重的趨勢,監院通過監察委員林文程所提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中國大陸是世界上最專制獨裁、人權紀錄最惡劣、最不自由的國家之一,對國家安全界定專斷、無限上綱,其司法體系審判過程粗糙、罔顧人權、品質低落,到中國大陸旅遊充滿陷阱到處有危機,赴中國大陸觀光旅遊或工作常缺乏危機意識。接著表示,近來國人赴陸從事各類交流活動,人身自由安全遭受陸方國安單位騷擾或不法侵害案例時有所聞。但因受害國人憚於陸方報復而怯於向主管機關聯繫,致使我國主管機關無法及時提供協處,加上中共傲慢心態,拒絕依兩岸協議與我方合作,至政府對於國人滯陸期間人身自由權利的保護顯然不足。林文程發現,中國大陸近來持續加強國安領域之立法,藉由立法擴大管轄領域、適用區域,並預留執法單位恣意解釋空間。陸方國安單位可鎖定特定背景國人任意編造國安事由進行滋擾、逮捕赴陸國人、對於國人管轄延伸至境外及網路領域、藉國安案件遂行終身追訴及拘捕國人。國人滯陸期間如有議論習近平或中共政權言論、拍攝港口或軍事演習畫面、宣揚民主自由理念、與在中國大陸之外國機構密切交往、與民主人士接觸、從事中國大陸社會民情資料蒐集等行為,都有可能遭中國大陸以違反所謂國家安全罪名逮捕。調查報告指出中共於今年6月21日發布並開協實行的「關於懲治台獨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對赴中國大陸的國人之安全衝擊尤其深遠。該意見共22條,最重可判處死刑。在台灣高度自由民主的社會之一些言行,在中國大陸可能被無限上綱為台獨、分裂國家或煽動分裂國家的罪刑。遭檢舉後,不管最後是否查有實據,其不人道的審訊過程會使遭拘押的國人身心俱疲甚至崩潰。然而陸委會及海基會目前於中國大陸均未設置相關分支機構,國人涉及人身自由案件倘需現地協助,多僅能仰賴當地臺商協會之協處。因此,行政院允宜責請陸委會將相關實情以適當的方法向國人宣導說明,促請民眾赴陸注意避免可能遭控違反國安或其他刑事法令之言行,以期降低在陸國人的人身安全風險。陸委會因應陸方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嚴重威脅國人赴陸港澳的人身安全,經整體評估認有必要自今年6月27日起提升赴陸港澳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赴陸港澳旅行。監院呼籲陸委會仍宜籌劃建構臺灣民眾遭陸方拘留、關押、判刑、服監、限制住居、限制出境等相關統計數據,並持續蒐報陸方不當限制我民眾人身自由有關實例,此外,政府亦應加強相關宣導工作,將赴陸旅遊、交流各類風險充分告知國人,以利國人據以評估是否前往中國大陸。
到底誰有病2/少年遭父母騙進精神病院 遭病院綑綁、電擊監禁83天
中國山東一名少年莫楠(化名)自高中起,並被母親逼服用精神病藥物。考上大學後,因為父母離婚,不願出學費,逼他休學。更被父母哄騙進精神病院看診,隨即被當地精神病院判斷有重度精神病,被強制住院監禁綑綁、電擊83天。他事後出院後一方面進行維權,一方勸說父母分別去看精神科,沒想到父母也分別被診斷出精神疾病,莫母更被強制扣留在病院15天無法出院。讓人分不清楚,究竟是少年一家都有病,還是當地精神疾病診療的體系生了病。2020年底,莫楠父母先後生病,作為獨生子的他只能挨個照顧。待父母病好了,又想到要他回學校上學,但莫楠的程度已經跟不上同學,只能等下一屆學弟妹開學再跟他們一起上課。然而莫楠的父母認為他故意找理由不肯上學,莫楠則對父母善變的行為無法理解,三人針對「到底誰有病」發生了一次又一次的爭吵,最後決定相約去精神科檢查。事後他才知道,每次他與父母相約去檢查,其實只有他一個人接受了檢察,他的父母只是哄騙他去醫院。2021年7月28日晚,莫楠再度被父母哄騙去淄博市第五人民醫院(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看診,不料任何檢查都沒做,就被人架上樓用鐵門鎖起,還有護士告訴他要住院3個月。莫楠覺得什麼檢查都沒有就被他住院簡直太荒謬,掙扎著要往外逃,過程中與護士發生肢體衝突,「我被好些人按在床上,有人用帶子捆綁我,有人給我打針,還有人電擊我的頭部,我整個頭就跟要炸裂了一樣,疼得想死。」被強制住院期間,醫生准許他給家人打電話,他告訴父母自己想要出院,父親卻告訴他「要割去身上的腐肉,才能長出好肉來。」莫楠回憶在住院期間,每天就是吃藥打然後昏睡,每天清醒時間頂多只有6個小時,直到他嘗試偷偷把藥吐掉,清醒時間才長了點。經過83天,莫楠終於得以出院,他一邊收集資料,打算狀告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非法收治、限制人身自由;一邊勸說自己的父母也去看精神科。「可能是我跟我媽哭訴住院期間的遭遇,讓她心生憐憫吧,她決定『以身試病』,親自住進精神病院裡看看」。2022年5月1日,莫楠的母親在同事楊女士陪同下,同樣前往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看診,醫生在簡單的檢查後,便診斷她罹患了抑鬱症,建議住院治療。讓陪同的楊女士大惑不解的是,當她回家取了些日用品準備拿給莫母,醫院卻不准他們見面了。莫母事後回想自己的住院經歷,表示自己雖然沒有受到兒子說的綑綁、電擊,但是只住到第三天,從鏡中看見自己的臉發現「烏青烏青」的,懷疑自己每天吃的藥、打的點滴不對勁,立刻向醫生要求出院,卻遭到院方拒絕。莫母不得已向楊女士求助,在她的多方斡旋跟聯繫下,好不容易在15天之後出院。楊女士回憶她見到莫母時,整個人看上去十分憔悴,嘴唇烏黑發紫,問她在裡面怎麼了,得到「整天都在打針吃藥」的回答。莫母的遭遇,讓她開始懷疑起精神病院的診斷,究竟是醫院診斷太隨意,還是自己真的有精神疾病?為此,她說服了丈夫也去看精神科。
變調避風港1/頑皮罰坐動彈不得 花蓮某安置機構爆虐童疑雲
花蓮縣一家兒童少年安置機構屢屢發生院生間衝突,連續3年被評鑑為丙等,並限令改善。兩個月前,9歲院童「小奇」(化名)因為過度活潑好動,竟遭到院方人員以施行「體驗教育」為由,聯手五花大綁在輪椅上長達8小時,還「包尿布」來限制其上廁所,形同對院童人格羞辱,當時人在國外的負責人(院長)認為此舉極為不妥,回國不斷追查,竟遭董事會解職。安置機構原本是保護、輔導兒童和少年遭到不法侵害時的避風港,不料卻淪為受虐孩子的加害方。花蓮一家頗具規模的安置機構已有近50年歷史,當初是以收容後山偏鄉孤苦的孩童為志業,後來也受政府委託安置保護受虐或遭侵害的孩童,目前約有未成年院生20餘名,另外也有不少以打掃換取食宿的身心障礙成年院生。然而自2021至2023年該安置機構因合格教保員不足、且數度發生院生間的衝突,因而被花蓮縣政府連3年評鑑為丙等,並列為加強輔導對象,命其半年內改善。「琪琪」(化名)是花蓮服務近10年的專業社工,今年元月她就在這種環境下獲聘擔任該機構的院長,全力引進外部資源來解決評鑑不佳與面臨減招關院的危機,例如帶領院生出遊踏查,也帶著院生到餐廳打工,透過學習拓展視野與人際關係,以便未來重返社會自力更生;而執行長「巧巧」(化名)則是安置機構創辦人的姪媳。琪琪向本刊爆料,5月間她出國期間,18日那一天卻收到巧巧傳來訊息,指小奇因為太調皮了,連教保員都受不了,因此她們以束帶和毛巾將小奇綁在輪椅上,實施八個小時「體驗教育」,巧巧還傳來小奇被綁在輪椅上一臉無奈,甚至累到睏睡過去的照片。這段時間小奇被命令穿上尿布,無法上廁所,只能吃絞爛如泥的食物充饑。琪琪指出,小奇的確很調皮,連學校老師也拿他沒辦法,不過轉送鑑輔機構評估暫時未達到「特殊生」的門檻;小奇對飛行很嚮往,常常搞不清幻想與現實,爬上爬下活動力很旺盛,她知道朝夕相處的師長耐心有用完的一天,因此返國後憂心忡忡地追問小奇當天的遭遇,然而面對的是排山倒海般的冷淡與刁難, 6月15日她帶院生爬山回來那一天,卻無預警地收到一紙公文,上頭只有冷冰冰地幾個字「經董事會討論不適任,即刻予以解職」,真是晴天霹靂!她堅定地說,工作丟了事小,但只要想到院童如今生活在一名虐童加害者主持的環境中,就感到萬分的恐懼與不捨。因為擔心花蓮縣府行政調查曠日廢時,只好向媒體控訴;至於她與安置機構的勞資糾紛也由縣府調處中。面對上述虐童指控,接任院長的巧巧表示,小奇此前多次想自高處跳下,經她口頭告誡恐釀成殘廢終生,小奇仍不畏懼,因此她在小奇簽下同意書後,以坐輪椅4小時的體驗殘疾生活。她為不當管教表示歉意,並表示將靜候司法與行政調查。琪琪為了拓展院生的視野與人際關係,會帶著院生走出封閉的院區,知名的網紅「主動脈」麻醉科醫師賴其萬也經常參與協助工作。(圖/翻攝自「麻醉醫師靈魂所在」臉書)執業律師紀岳良強調,只要涉及綑綁兒童,就絕對不是正當管教範圍,無論受傷與否,都已涉及《刑法》第286條「未成年施虐罪」。他舉例說,假如有人參加實境節目,模擬身障者生活3小時,自願被綑綁,那就是以「人身自由」為標的,事前一定會簽同意書,但若第2小時自己不舒服「不玩了」,都應依照當事人意願,隨時可以解除契約,現在面對一名9歲男童,院方竟用這種方式處理他,實在令人不忍。台北市政府一名社政主管表示,因為全台安置機構資源稀少,因此政府會站在輔導的立場,採罰款命其改善,連續三年丙等的機構負責人會被公佈姓名,並遭勒令撤換。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黃舒儀表示,本案已立案調查,近期將派員訪視,如果未見有效改善,將罰新台幣3至30萬,且能連續罰,主管機關甚至可以視情況,廢止育幼院設立許可。
假心靈講師斂財千萬!學員不從就遭毆打、辱罵 甚至強迫公開愛撫
刑事局日前破獲一起假藉心靈成長課程,實際上卻利用心靈脆弱的學員對他們進行斂財,甚至限制學員人身自由,只要學員稍有不從便會動手毆打,並以「死人、死豬」等言語辱罵學員,不法獲利粗估至少千萬。警方獲報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逮捕以67歲的張姓女子為首的集團在內等8人,同時查扣現金19萬餘元與合計約100餘萬元存款。據了解,67歲的張姓女子成立新心人類未來學淨化學院,開設心靈成長課程,主要針對罹病或在職場、學校遭遇挫折支援學員進行招募,強調心靈課程修習後便可保證疾病不復發、獲得年收千萬能力,以此要求學員支付從數十萬元至上百萬元不等的高額學費。如學員在過程中稍有不從,便會對學員拳打腳踢,甚至出言辱罵,以「死人、死豬」等語對學員進行羞辱,只要學員不堪體罰,張女便會要求學員支付罰金,若學員仍無法支付,還會要求學員出售房產或是到其所經營之咖啡廳或按摩店打工。誇張的是,張女不但會對學員辱罵與拳打腳踢,還會認為學員性向有問題,直接指派學員結為同性夫妻,以心靈伴侶名義對雙方進行牽制,如有不從便會教唆其他學員對其毆打施暴,並要求學員公開愛撫或互毆懲罰,以樹立自己的權威地位。而張女對學員的控制幾乎無孔不入,如學員因繳不出學費必須要到其所經營之咖啡廳或按摩店工作,不但每日需要回報行蹤,所有薪資更是必須全數上繳,如未達成目標收入再加以罰款,根本沒有還完的一天,讓學員在精神與經濟壓力的雙重打擊下喪失判斷能力,無法脫離群體。直到其中一名學員受不了向刑事局報案後,整件事情才得以曝光。刑事局獲報後也立即與北市松山、信義分局共組專案小組,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搜索,逮捕張女在內等8人,並查扣手機3支、新臺幣現金19萬元、學員上課資料、借據等文件,另向法院聲請扣押裁定,查扣嫌疑人銀行帳戶存款新臺幣81萬元、美金7萬元。全案依詐欺、恐嚇取財、強制猥褻、傷害等罪嫌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如有心理諮商需求,應循正當醫療途徑,尋求具合格證書並登記執業之心理師協助,切勿聽信不實謠言,誤入歹徒圈套,以免損失金錢並招致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鄭文燦涉貪收押禁見律師提抗告 高院分案最快今做裁定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近日高等法院3度發回更審,桃園地方法院11日召開第3次羈押庭,以有串證之虞等理由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律師團連夜提起抗告。高院12日上午分案調查,預計一天內做出裁定。由於本案被視為重大案件,最終羈押與否涉及人身自由,且適逢週五,高院預計12日做出裁定,若裁准抗告,則撤銷發回地院;若駁回抗告,鄭文燦將確定收押禁見,至少押2個月,檢方得聲請延押2個月。 鄭文燦委任律師陳永來12日一早就現身看守所,辦理律見鄭,面對媒體詢問「抗告有信心嗎?」,陳僅說「謝謝」,未多做回應。
政府發錢!符合資格「每月補助2661元」忘領就充公 申請方式一次看
為減輕弱勢單親家庭養育負擔,高雄市政府推出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只要符合條件,每位子女每月最高可領2661元。申請人需檢附身分證、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其他符合資格證明文件如離婚協議書或判決、子女之學生證影本、外籍父母之戶籍及財稅資料等,就能到戶籍地區公所或線上辦理。針對補助對象,高雄市政府表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半年以上,並由父或母獨自扶養未滿18歲未婚子女之家庭,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全家動產(含存款投資等)1戶4口之內未超過120萬元,第5口起,每增加1口增加18萬元;全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總值未超過650萬元,有下列情形之一:一、配偶死亡。二、父母離婚,並由父或母之一方單獨行使或負擔對於子女之權利義務。三、非婚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四、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並由父或母之一方單獨行使或負擔對於子女之權利義務。五、配偶行蹤不明,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六、配偶受處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七、配偶惡意遺棄。但以一方提起請求同居之訴獲勝訴判決確定,或成立訴訟上和解,拒不履行且在繼續狀態中者為限。八、單身收養子女。高市府指出,若符合相關條件,弱勢單親家庭父或母監護1名子女,其子女未滿15歲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661元;其子女為15歲以上未滿18歲且仍就學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313元;弱勢單親家庭父或母監護2名以上子女,其子女為未滿18歲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313元。但其子女為15歲以上未滿18歲者,應持續就學始得補助。高市府說明,補助期間於子女年滿15歲之次月起停發補助,如仍就讀國中,請於當年7月前補正已註冊之學生證明文件。國中畢業或高中(職)畢業且尚未滿18歲之當年7月起停發補助;就讀高中(職)或專科同級者,則當年2月、8月停發補助;如有繼續就學,於當學期註冊後依限(上學期為10月前、下學期為4月前)檢附已註冊之學生證明文件送區公所經審核合格,將於檢附資料之次月底繼續撥款並追溯至停撥當月;倘經區公所通知逾期未補正,得撤銷或廢止補助。高市府提醒,子女年滿18歲時將自動取消本項補助;補助期間如因戶籍遷離本市、監護人再婚、未獨力扶養……等狀況,不符補助資格者,取消本項補助。若民眾欲申請補助,應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以及其他符合資格證明文件,如離婚協議書或判決、子女之學生證影本、外籍父母之戶籍及財稅資料、勞保加退保明細及相關就業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或嚴重傷病診斷證明書等,至戶籍地區公所或線上辦理。
黃捷遭當教材 民眾黨開課酸:不可以隨便撬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為了審查《選罷法》,朝野大打群架、吵了一整天,民進黨立委黃捷卻遭藍營指控,夜半帶人逕自打開內政委員會會議室大門。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今日表示,民進黨立委黃捷昨竟拿出不明物體強行開鎖、用力推門,這種立法委員素質與恥度已經沒有下限。民眾黨今在社群平台上面,貼出黃捷當背景的照片,寫下隨便撬開人家的門,是不可以的。民眾黨在IG貼出一張以黃捷當背景,黃珊珊手拿麥克風,搭配黑板框的圖片,文字寫下,「隨便撬開人家的門,在學校不可以!在家裡不可以,在立法院,那更不可以。」更替大家上課,民眾黨強調「鎖」,顧名思義,是人類為了保護財產的重大發明,用以防止物品被打開、移走 、盜竊;還發問「請問別人的東西,放在桌上就可以隨便拿嗎?請問鎖起來的門,沒有經過同意,可以想打開就打開嗎?」民眾黨在臉書貼出一張「Calm down」的照片,強調保持冷靜。(圖/翻攝民眾黨臉書)民眾黨在臉書貼出一張「Calm down」的照片,搭配文字寫下,「立法院是講道理的地方,請保持冷靜,別鬧事。」貼文內容表示,「台灣最火燙的地方,不是馬路,卻在最高民意殿堂。」強調打詐、洗錢防制法、財劃法等,都是民眾黨的優先法案,貼文最後也呼籲「要做事、別鬧事!」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今天則在記者會中,針對近日以來國會亂象表示,民進黨繼續上演不斷霸占主席台的戲碼,甚至限制議事人員人身自由後,昨日黃捷竟拿出不明物體強行開鎖、用力推門,甚至連院長昨天召集的黨團協商「說不來就不來」,黃珊珊提醒立委要保持理性,立法院是講道理的地方,也提醒,「隨便撬開人家的門,在學校不可以、在家裡不可以,在立法院,那更不可以。」
控民進黨癱瘓國會運作 民眾黨立委:打詐、電價待開會解決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立委陳昭姿、張啓楷、麥玉珍於9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指出,繼上週四民進黨一次癱瘓立院四個委員會後,民進黨8日持續以暴力杯葛議事,癱瘓國會運作,民進黨立委黃捷更被發現用非正當手段破壞門鎖,強行進入議場會議室。民眾黨立委除了譴責民進黨的誇張行徑,更質疑賴清德總統「真的要繼續讓國家亂四年?」,並宣示該黨「絕不讓國家陷入空轉與混亂」的決心。黃珊珊表示,自上週民進黨不斷霸占主席台,甚至限制議事人員人身自由後,昨日民進黨立委黃捷竟拿出不明物體強行開鎖、用力推門,這種立法委員素質與恥度已經沒有下限。她呼籲,議事攻防有其限度、不當行為適可而止,「隨便撬開人家的門,在學校不可以、在家裡不可以,在立法院,那更不可以。」黃珊珊表示,民進黨不是一直主張「沒有討論,不是民主」嗎?昨天內政委員會原定審議《選罷法》修法,台灣民眾黨的主張就是反對提高罷免門檻,這個主張民眾黨跟民進黨的立場一致,民進黨卻選擇不討論不表決,甚是連院長昨天召集的黨團協商「說不來就不來」。她指出,目前立法院許多法案都在空轉,包含昨天原本要協商的:《電業法》修正草案、考試院人事案審議、打詐四法、《刑事訴訟法》以及《NCC組織法》等等,都因為民進黨昨天沒有參加協商而繼續延宕。陳昭姿指出,她在衛環委員會討論兒少性剝削法案時,碰過民進黨因為質疑委員會主席身份就杯葛議事,導致她自己的質詢受到影響;立委職責應是質詢官員、盡責點出問題,而非杯葛鬧事。陳昭姿認為,法案審議絕對不只是簡單的是非題,更需要深入討論與協商;例如上週五的健保點值協商,是攸關所有台灣人的重要法案,國民黨直接提出提高點數「太過簡化」,但民進黨面對這個惡化十幾年之久的問題竟然沒有提出對案,一昧護航說「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入法」,「民進黨根本沒有論述也沒有道理」。張啓楷表示,民進黨癱瘓立院、綁架台灣,立院現在已經不是空轉,而是倒退。民進黨越發無法無天,跨越了立法院與人性兩條紅線。憲法明定立法院是我國最高民意機關,開會質詢是回應人民訴求,卻在民進黨的暴力杯葛下,連最基本的開會質詢權都被摧毀。而民進黨除了上週軟禁議事人員以外,昨天更傳出民進黨立委帶人去開鎖的行為,他要求立院一定要查清楚,不然以後有人去開柯建銘、吳思瑤的門,「民進黨會怎麼說?」
林士傑遭槍擊亡!從政失利推女兒林依婷勝選 捲議員恐嚇案判無罪
台南市民進黨籍議員林依婷父親,也是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的林士傑,8日清晨5時許突遭1名男子持槍連開9槍,造成他多處中彈送醫不治,據悉林士傑有槍砲前科,轉戰政商界後從政失利,隨後改推留英的女兒林依婷參選順利當選,但也被檢方控訴他涉嫌指導議員投票,不過一審遭判無罪。據了解,53歲的林士傑曾有槍砲前科,隨後轉戰政商界,支持民進黨與黃偉哲市長,他曾獲聘為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2018年落選台南市議員,隨後改推留學英國的女兒林依婷參選,林依婷代表民進黨投入南市第9選區市議員選舉後,以第2高票順利當選。由於本屆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改選前風波不斷,檢方大動作調查,控訴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執委林士傑,涉恐嚇國民黨籍市議員方一峰,遭台南地檢署傳訊後,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隨後林士傑也宣布退出民進黨。當時國民黨籍市議員方一峰遭擄上車事件,傳出遭人「指導」議長選舉該如何投票,方一峰擔心自身安全受威脅,直接暫住議會,警方循線追查後,發現當時林士傑也在車上,林依婷對此在臉書回應方一峰未被限制人身自由,他是自行上、下車,且對於指導投票一事則稱父親是「請託」,地方人士表示,林士傑的政商關係複雜,結交不少恩怨,遭人襲擊應該與江湖風波有關聯。
遭控火車站強盜奪2命…男喊冤「我在7百公里外」 坐牢22年提國賠
大陸雲南省男子李金被控於1994年10月14日在元謀火車站殺害2名旅客,雖然他否認涉案,仍於1997年遭判處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最終於2017年出獄並提出申訴,直到2023年才獲得平反。李金近日提出國賠,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3772萬餘元(約新台幣1.6億元)。《紅星新聞》報導,1994年10月14日淩晨,元謀火車站招待所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旅客白鶴林、姚素華被發現在房間內遭搶劫殺害。次年9月27日,李金被帶走收容審查;1996年4月,家住元謀的普發成、普發能兄弟也被帶走審查,3人被指共謀搶劫殺害白、姚2人。1997年2月,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李金和普發成死刑、普發能死緩。3人上訴後,經四川高院發回重審,成鐵中院更審改判李金無期徒刑、普氏兄弟無罪。李金再次上訴,同時檢察機關提起抗訴。四川省高院審理後認定,李金夥同他人搶劫殺人,維持無期判決。經多次減刑後,李金於2017年7月7日走出監獄,其被羈押時間實際達21年9個月又10天。李金出獄後再次提出申訴,並稱案發時他人在雲南盈江縣打工。2019年11月,媒體以《喊冤者李金:命案發生時,我在700公里之外》為題報道此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2020年6月,四川高院啟動再審程序,認定李金的供述與客觀證據存在一定矛盾,真實性存疑,且現場無客觀證據指向李金作案,認定其夥同他人犯罪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未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2023年12月,四川高院再審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李金無罪。本月5日上午,李金的代理律師、雲南金東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具堆,向四川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3772萬餘元,並要求四川高院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28歲失去人身自由,直到50歲才刑滿釋放。如果沒有含冤入獄,這近22年我應該結婚生子,過著平常的日子,而不是在冰冷的鐵窗和森嚴的高牆下度過。我失去太多了東西了,按規定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李金透露,在去年年底改判無罪後,他並未出去打工,目前靠低保度日。
外派工作夢變地獄!警搗毀高薪誘騙集團 救出被困柬埔寨台灣青年
在犯罪與正義的角力中,台灣警方近日成功破獲一個涉及國際詐騙的集團,這個集團以誘騙高薪工作的方式,把失業、負債或急需資金的人士騙至柬埔寨等國從事詐騙活動,這次行動的核心目標是救出被囚禁在柬埔寨的受害人,並逮捕涉案的楊男等5名成員,將其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事件的主腦為36歲的楊姓男子,帶領著一群手法高超的詐騙成員,使用臉書等社交平台刊登虛假的高薪工作廣告,例如博奕或遊戲客服,藉此誘騙目標群體,詐騙集團會在接觸受害者後,將他們帶至事先準備好的旅館,並以各種手段迫使他們接受安排,最終被迫飛往海外,參與違法的詐騙行動。日前警方趁詐團成員鄭男,在台北市南港區某餐飲店買飯時上前逮人。( 圖/翻攝畫面)警方在一場漫長的調查後,終於於2024年初逮捕楊男及其幫兇,據了解,詐騙集團的手法極其惡劣,不僅限制受害者的人身自由,還會使用暴力手段威脅和打擊被害者,以確保詐騙計劃順利執行,被害者在被迫參與非法活動期間,不僅遭受身心雙重折磨,還面臨著高額贖金的勒索,方可安全返回台灣。其中1名受害者吳姓男子,被集團拐至柬埔寨長達數月之久,其家屬為尋回其自由,絕望地向警方求助,台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接獲案件後,迅速展開救援行動,並成功將吳男從危險中解救出來,帶回台灣接受必要的醫療和心理支持。警方逮捕楊男等5名成員的過程也相當驚險,當時,警方跟蹤犯罪嫌疑人鄭姓成員至台北市南港區的一家餐飲店,並在餐廳門口進行現場逮捕,鄭嫌見到警察出示證件時,一度誤以為是仇人來報復,情急之下企圖逃跑,最終卻因警方果斷行動而束手就擒。隨後,警方根據逮捕的信息,相繼查緝到楊男、黃姓及其他2名陳姓成員均被指控涉嫌《詐欺罪》、《妨害自由罪》等多項罪行,並已移送北檢進行進一步的審理和檢察,警方呼籲社會各界特別是青少年和尋找工作的人士,要提高警惕,遠離不法招募廣告和陷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共同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和安全穩定。
韓星性侵18歲女學生! 事後穿內褲下跪懺悔:你就不能諒解我嗎?
南韓驚爆一起演藝圈性侵案!一名知名男演員開設「演技補習班」事業有成,然而他卻爆出將補習班女學生灌醉後,伸出魔爪性侵得逞,事後才向學生下跪道歉。受害學生的家長氣憤不已,不僅將他告上法院,同時向新聞媒體爆料,相關影片播出後震驚韓國各界。據南韓JTBC電視台的刑偵節目《事件班長》(사건반장)報導,涉事的男演員A本身從事演藝工作,是個得過獎、臉孔也時常在電視上出現的知名男演員;而且家族成員之中也有演員,因此他開設的演技補習班在業界之間頗具有名氣,許多嚮往演藝圈的學生為此慕名而來,期望可以透過上課獲得進入演藝圈的契機。節目說明,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10月上旬,由於接近演員A的生日,3位相識的學生好意贈送禮物為他慶祝,他卻邀約學生們「到家裡聚聚」,之後不顧師長身分邀請學生飲酒,受害女學生B女在期間很快喝醉。當時間漸晚,學生們提議離去,演員A卻以「B女家很近,我送她回去好了」為由,打發另外2名學生先行離開,之後趁B女酒醉意識不清,演員A以B女拖欠了3個月的學費為藉口,稱只要和他發生關係就可以免除學費,之後強行與對方發生性關係。B女清醒後,立刻拿出手機錄影自保,影片中她不斷啜泣喊著「我真的只把你當成老師」,演員A則是僅著一條內褲下跪道歉,語氣緊張地說的:「對不起,我愛妳」、「是我誤會了,對不起」、「你就不能諒解我一次嗎?」等話語。由於被性侵的理由中,涉及家庭因經濟關係無法繳清學費,因此B女事後根本不敢和家人說明發生了什麼事,怕父母因此自責。是她身邊的親友察覺到B女連日神情恍惚,追問之下終於得知真相,憤怒的帶著B女立刻前往警局報警,事件才因此曝光。據稱,B女報案後,警方仍然通知了B女的父親,憤怒的父親立刻打電話質問演員A,演員A當時在電話中對B女的父親道歉,不過,演員A先生目前否認一切關於「性侵」的指控,還稱除了手機錄影的片段之外「還發生了許多的狀況。」B女的父親氣憤不已,因此憤而拿證據向電視台爆料。目前,演員A因「強姦罪」與違反「青少年性保護法」被指控,但由於調查單位並未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目前演員A的演技補習班仍在正常營運,他甚至仍在補習班教導學生。節目播出後,引起韓國民眾嘩然,許多網友要求立即公布該男星的名字,也有許多人根據節目透露的線索引起揣測,但目前並沒有明確指向哪一位男演員的消息。
男欠150萬簽完本票搞失聯 遭5煞擄走痛毆3小時
康姓男子因賭博欠債,向32歲楊姓友人借款150萬元並簽下本票300萬,13日晚間與客戶前來板橋區前東路酒吧,巧遇楊男等5人,隨即遭強押上車,被帶往新莊區大樓內限制人身自由,期間打電話向友人求救籌錢。警方循線逮捕楊男等人,警詢後依法送辦。14日凌晨0時,板橋警分局接獲報案,康母稱27歲兒子在板橋區館前東路遭人擄走帶上車,警方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鷹眼小組追查,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發現被害人遭5人強拉至樓下,攔下計程車後,將被害人帶走。警方指出,康男因賭博欠下債務,向楊姓友人借款150萬元,簽下本票300萬,隨即避不見面。13日晚間,康男在館前東路酒吧喝酒,巧遇楊男,隨即被帶往新莊區大樓內,除被限制人身自由外,還被眾人拳打腳踢,只能打電話向友人求救,如果無交付金錢將無法離開。康男在館前東路酒吧喝酒,巧遇楊男,隨即被帶往新莊區大樓內,除被限制人身自由外,還被眾人拳打腳踢。(圖/板橋警分局提供)康母在家中接獲兒子張姓友人電話告知,稱兒子被債主擄走並要求還債,心急如焚,透過友人至板橋警分局報案。警方調閱計程車行車沿線監視器畫面,發現嫌犯5人於新莊區下車,並帶康男進入1棟大樓內。大批警員於現場埋伏,見機不可失執行攻堅。大批警員於現場埋伏,見機不可失執行攻堅。(圖/板橋警分局提供)14日凌晨3時,警方當場逮捕楊男等5人,查扣行動電話5支,並救出康男。警詢後,楊男5人被依妨害自由及恐嚇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光復精神在台延續 港人盼完善庇護機制讓自由揮灑
5年前的6月9日,數以萬計的香港市民走上街頭,要求港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確保港人人身自由受到保障,並提出5大訴求,呼籲當局正視民意,落實政治改革。反送中社會運動自2019年6月,於全港各地多點開花。隨著抗爭運動與警民衝突不斷升級,意識形態的分立,造就雙方社群無法展開有效對話。而抗爭運動的高昂情緒隨著《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急轉直下,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參與2020年立法院初選 ,多人遭當局指控,涉嫌違反《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慘遭拘捕,社會氛圍也就此長期籠罩在白色恐怖之下。在台港人等多個人權組織於9日舉行「香港自由6月 2024台北遊行—捍衛民主台港同行」遊行,從自由廣場集合,後沿路步行至西本願寺,表達支持民主自由價值的意志並提出4大訴求。第一、持續關注香港情勢,近年來香港政治環境急速變化,對爭取民主帶來了巨大挑戰。包括民主派47人案、黎智英、鄒幸彤等政治人士及活動人士相繼成為政治犯,目前依然面臨遙遙無期的審訊、還押與關押。此外,《願榮光歸香港》被定為禁歌,象徵著對言論自由的進一步打壓。港版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更進一步壓制民主運動,侵蝕香港自治。第二、完善庇護機制,對於因參與抗爭而面臨迫害的港人而言,完善的庇護機制是不可或缺的。這不僅是對他們個人的保護,也是確保抗爭者能夠安全並有尊嚴地生活。第三、持續審視中共威脅,台灣有權自主決定自己的未來和與其他國家的關係。然而,中國對台灣的持續施壓及各式各樣的文攻武嚇,期許台灣社會應重視中國對台灣的威脅,同時呼籲國際社會保持警惕,並堅定支持台灣的民主發展。第四、持續保障港人生活,各地港人面臨的跨境鎮壓威脅越來越嚴重,無論是否為抗爭者,都會遭遇來自中國的滋擾和壓力。中國在其他國家進行情報和監視活動,使流亡海外的港人依然面臨安全威脅和心理壓力。香港的學生和定居者需要得到適當的支持和保護,以確保他們在台灣能夠免於中國的威脅,定身立命。
唐治平不認屍…母恐「無家屬送別」孤獨火化 1方法可避免
藝人唐治平的73歲母親日前被發現陳屍在社區頂樓,但他始終不認屍,因此遺體只能暫時保存,若過了25天仍沒人領回,就會採聯合公祭後火化,不過想要避免遺體孤獨被火化,還有一套解決的方法。唐治平不願認領遺體,堅稱「不是我母親,我親眼覺得不是我母親」,提到女屍上有鑰匙、磁扣,確實是母親的東西,但他看了後,首先指出母親沒有綠色衣物,但遺體卻身穿綠色衣褲;其次是腳很粗,但母親的腿非常細,而且皮膚粗糙,「我不知道屍體會不會變皮膚粗糙、還是屍斑,確認不是我母親」。因為唐治平不願領回遺體,遺體會以每日800元冰存在殯儀館,費用由公家支出,而遺體就會變成「有名無主屍」,後續將由警方公布死者的性別、年齡、衣著等資料。假如25天後仍沒人處理,就會由殯葬處處理,遺體將因沒有家屬送別而孤獨火化。唐治平母親的遺體,目前暫時冰存在殯儀館。(圖/翻攝畫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遺體無後人給予最後尊嚴、安葬,令人感到悲傷,假如不採聯合公祭後火化,還有一個解決方法,就是在警方公告期限屆滿後,由「善心人士」領失收埋,就可以避免遺體孤獨被火化的問題。至於外界質疑為何不驗DNA?因為這如同酒駕拒測者的情況一樣,雖然可以施以強制抽血檢測,但涉及人身自由權等權利,所以需要得到當事人同意,加上這起案件中,唐治平不僅不是被告,也非嫌疑人,因此檢警不得使用強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