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光
」 合作社 仁光 看護工 劉華中 台大醫院揭台人捐1.5億原因!他曝神父「抽自己血救人」善舉 從不追討弱勢欠款
來台奉獻超過一甲子的神父呂若瑟,眼見家鄉義大利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公開發出求救信,希望國人能援助義大利,結果短短不到7日,累計捐款金額高達1.5億元。一名宜蘭在地網友就表示,長期在宜蘭服務的呂若瑟、呂道南、范鳳龍、馬仁光等醫生神父「真的猛」,完全值得用「犧牲奉獻」4字形容。宜蘭網友在PTT上特別撰文指出,1952年靈醫會成員先後來台,其中義大利籍的馬仁光在澎湖開了診所(即澎湖惠民醫院前身),而范鳳龍、呂道南則到了宜蘭開聖母醫院,「當時的蘭陽平原跟荒野沒兩樣,別說開刀房環境了,聽阿公講就連夾子鑷子也沒幾枝,但范鳳龍還是成功的幫人開了刀,做了全宜蘭首例的開胃手術。」何姓老婦將賣菜所賺的800元捐給羅東聖母醫院,希望能幫助義大利抗疫。之後大家終於想辦法湊了錢,蓋了間能用的手術房,因此來動刀的人變多了;但人一多血就不夠,畢竟開刀總是需要輸血。網友說,「緊急或病人沒錢生出血來時,他(范鳳龍)會抽自己的血來用。幾乎是24小時為人服務,直接睡在手術房外的樣子。」網友緊接著說,再來是馬仁光,到羅東幫忙看內科,常常周日休診時,從羅東平地騎腳踏車到大同鄉山上(騎腳踏車至少40分鐘以上)幫原住民看義診,如果你手邊沒錢就算了,下次也不會跟你收。而談起呂若瑟、呂道南,網友透露,1970年代呂道南再度回到宜蘭,還順手帶了幾個嬰兒保溫箱;回顧一下,以前2006年以前雪隧還沒通的時候,走北宜去一趟台北至少花2.5小時,更別提40年前的交通,說不定要更久,「宜蘭沒保溫箱的話,你告訴我哪個剛生出來的小孩能撐兩個半小時去台北?」呂若瑟和呂道南之後創立了血液透析基金會,網友說,「就是洗腎便宜一點還是免錢的啦,聖嘉民也是他們蓋的啦,總之就是花掉他們大把大把的歲月來服務殘障人士以及當時窮苦的宜蘭人。」網友心疼表示,現在想想,好像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學個外語、到當地住個5、60年,剛來的前幾年忍受文化差異水土不服、每周日騎腳踏車繞宜蘭一圈看病、有事沒事扎自己放血給病人喝、幫忙蓋一些醫院及洗腎基金會等,這樣就可以被宜蘭人記住一輩子了,其實滿簡單的,「X,那些在噓為什麼要捐錢的,你自己來試試看啊。」 呂若瑟神父來台奉獻超過一甲子。(圖/羅東聖母醫院-把愛傳下去 臉書)網友強調,並沒有鼓勵大家自殘或超時工作,但對當時物資缺乏的宜蘭而言,這些人真的很值得敬佩,其實聖母醫院草創時期還有潘志仁以及許多修士/修女/醫生/外國人/本國人都貢獻很多;最後他也提及,靈醫會成員多少是有點薪水的,不過薪水主要用途是幫沒錢買藥吃的人買藥,次要用途才是填飽肚子,「沒有第三用途了,因為沒有錢了」。貼文一出,立刻在PTT上掀起討論,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聽你講完我也想捐了」、「神父快開帳號,我要捐款」、「感謝他們做很多台灣人自己都不願意做得事情,很偉大」、「加那麼多洋蔥可以增加免疫力嗎」、「宜蘭人應該很多都給他們看過病」。靈醫會的聖願除了天主教固有的「神貧、貞潔、服務」外,還加上「服務病人」,期許會士們為病人和窮苦的人服務為使命。聖母院公關部主任俞芳苓就向《中央社》提及,即使弱勢病患付不出醫藥費,神父們也要求不准積極追討,收不回就變呆帳,醫院現在每年都有上百萬元呆帳,仍不改照顧弱勢初衷。
【醫院幽靈1】「合作社」搞看護三不管 爽抽佣金還免稅
【記者/陳昭文、謝中凡】極具知名度的「有限責任台北市仁光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是台北地區擁有最多看護工的「組織」,因為它不是公司而是合作社,卻可從事看護病患的仲介服務工作,仁光合作社將所有看護工視為合作社的「會員」,根據「合作社法」即可不受公司法規範,包括國稅局、市府商業處、勞動局、衛生局均無法稽核控管,一旦病患與看護工發生任何糾紛,仁光均無需擔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對於病患來說,實在是毫無保障。本刊調查,合作社屬社會局登記業管,只要仁光的行為並無違反《合作社法》規定即可,而仁光的看護業務範圍又屬於衛生局管轄,但衛生局卻管不到合作社,只能管到會員看護工。尤其令人驚訝的是,根據《合作社法》第七條,合作社可以免徵營業稅跟所得稅,因此仁光賺飽飽還可以不受國稅局查稅。由於仁光合作社在網路公布的地址都找不到仁光,如果是一般正常公司已觸犯虛設行號法規,但合作社卻不受公司規範,根據國稅局中正分局表示,曾接獲檢舉仁光逃漏稅,經調查,仁光是以合作社登記為會員服務,收取會費的同時也會開立發票,但和會員之間並無聘僱關係,會員勞務所得大部分均歸自己所有,儘管公布的是虛假地址,但因合作社不受公司法規範,因此無法認定其違法。仁光合作社和從事看護工作的會員並無實際的聘雇關係,不僅會員無法享有勞健保,對付錢請看護的病患而言,同樣沒有保障,一旦發生糾紛求償等事故,僅能針對仁光的看護會員而無法讓仁光負起連帶的法律責任。根據了解,聘請一位仁光看護一天24小時的費用是2200元,而看護則是將其中的百分之10繳給仁光,事實上儘管名稱不同,但實際的確是抽取會員的勞務費用,和一般商業行為並無不同,但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卻截然不同。仁光合作社的林總經理表示,劉華中主任在陽明院區打人事件,經過人評會決議將他開除,仁光並被陽明罰款2萬元。對於為何在網路公布不實地址,林女並未回應,僅強調,成立合作社是為服務社員,並未對外營業,至於社員個人從事看護工作,若生糾紛與社方無關。包括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等大醫院均有和仁光合作。臺大醫院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均表示,醫院只負責提供看護資訊,並非民眾所說「合作的看護公司」,看護合約的兩照也是「看護公司」與「病患」,若是在院區內的行為,會依照院方當初與看護公司的標案合約去做裁罰。台北榮總表示,「本院辦理看護工委外業務,並未收取權利金,僅要求提供回饋,照護低收入或單身無人照顧榮民,本院扮演履約管理角色,看護若與病人或家屬發生爭議,會請廠商介入調處。若確定為該看護疏失,本院可依採購合約給予處罰班,並依情節重大要求解約。社會局則說,若看護公司有涉嫌虐待失能者就會介入處理,但若其他問題,建議由看護公司與當事人循法律管道解決。衛生局在截稿前仍未回覆。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8期《周刊王》和2164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2019/08/07起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想追蹤最勁爆消息、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
【醫院幽靈2】地址全是假! 600員工無人知公司在哪
【記者/陳昭文、謝中凡】根據本刊調查,仁光合作社申報的社員人數為667人,儘管仁光並不將這些社員視為員工,但社員們卻一直認為自己是仁光的員工,也稱仁光為公司,只是所有的看護工都不知道公司在哪?反正電話都找得人,而且是先收病患的看護費,扣掉自己應得的,剩餘的百分之十才繳回公司,根本不怕公司不付工資,如此有保障的事,社員們當然沒有意見。仁光合作社在網路公布的地址包括新北市土城區裕民路、北市仁愛路四段,以及在內政部登記的北市東豐街、在國稅局登記的稅籍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這四個地方全部都不是仁光合作社的社址。仁光在人力銀行上的徵才廣告,刻意不揭露聯絡地址,遭到質疑逃避責任。(圖/翻攝自1111人力銀行官網)仁光合作社的林總經理表示,劉華中主任在陽明院區打人事件,經過人評會決議將他開除,仁光並被陽明罰款2萬元。對於為何在網路公布不實地址,林女並未回應,僅強調,成立合作社是為服務社員,並未對外營業,至於社員個人從事看護工作,若生糾紛與社方無關。臺大醫院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均表示,醫院只負責提供看護資訊,並非民眾所說「合作的看護公司」,看護合約的兩照也是「看護公司」與「病患」,若是在院區內的行為,會依照院方當初與看護公司的標案合約去做裁罰。台北榮總表示,「本院辦理看護工委外業務,並未收取權利金,僅要求提供回饋,照護低收入或單身無人照顧榮民,本院扮演履約管理角色,看護若與病人或家屬發生爭議,會請廠商介入調處。若確定為該看護疏失,本院可依採購合約給予處罰班,並依情節重大要求解約。社會局則說,若看護公司有涉嫌虐待失能者就會介入處理,但若其他問題,建議由看護公司與當事人循法律管道解決。衛生局在截稿前仍未回覆。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8期《周刊王》和2164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2019/08/07起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想追蹤最勁爆消息、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
【醫院幽靈3】開刀訪友都不准 仁光主任一拳尻昏女病患
【記者/陳昭文、謝中凡】7月30日下午3點,一名年近60歲的余姓婦人步履蹣跚,在家屬陪同下和記者見面。余女是在七月因心臟疼痛住進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動手術裝支架,而術後隔二天她坐在醫院護理站沙發,接到美國的妹妹來電關心她的病情,卻莫名遭人一頓暴打。擔任仁光看護工的余女說,打她的是仁光的主任劉華中,劉過去就因派工問題與她關係不佳,且曾嗆余女「不要讓我看到你在陽明院區,看病訪友都不准」。余女手術後住院休養,在護理站沙發接電話時偶遇劉男,劉男她突然對她大喊「出去,出去。」隨後衝上前就一記下勾拳,往余女右臉下巴處打去,余女馬上陷入昏迷,醒來已被護理長送進病房,余女事後聽說,劉男又朝她打補了一拳,才被護士拉開。擔任看護工的余姓婦人出示驗傷單向本刊控訴,遭到仁光主任劉華中打得鼻青臉腫。擔任看護工的余姓婦人出示驗傷單向本刊控訴,遭到仁光主任劉華中打得鼻青臉腫。仁光合作社的林總經理表示,劉華中主任在陽明院區打人事件,經過人評會決議將他開除,仁光並被陽明罰款2萬元。對於為何在網路公布不實地址,林女並未回應,僅強調,成立合作社是為服務社員,並未對外營業,至於社員個人從事看護工作,若生糾紛與社方無關。臺大醫院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均表示,醫院只負責提供看護資訊,並非民眾所說「合作的看護公司」,看護合約的兩照也是「看護公司」與「病患」,若是在院區內的行為,會依照院方當初與看護公司的標案合約去做裁罰。台北榮總表示,「本院辦理看護工委外業務,並未收取權利金,僅要求提供回饋,照護低收入或單身無人照顧榮民,本院扮演履約管理角色,看護若與病人或家屬發生爭議,會請廠商介入調處。若確定為該看護疏失,本院可依採購合約給予處罰班,並依情節重大要求解約。社會局則說,若看護公司有涉嫌虐待失能者就會介入處理,但若其他問題,建議由看護公司與當事人循法律管道解決。衛生局在截稿前仍未回覆。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8期《周刊王》和2164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2019/08/07起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想追蹤最勁爆消息、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
【醫院幽靈4】衛生局管不到 合作社恐成長照毒瘤
【記者/陳昭文、謝中凡】與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以及台大、榮總皆有合作關係、專門提供病患看護工的「台北市仁光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為了規避衛生局、國稅局、台北市商業處的稽核,鑽法律漏洞,不受公司法規範,一旦病患與看護工發生任何糾紛,仁光卻無需擔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對於病患來說,實在是毫無保障。隨著台灣歩入高齡化社會,民眾對看護及長期照護的需求日益增加,但政府對於看護及長照產業並未訂定完整規範,容許看護中心以三不管的合作社型態存在,未來甚至可能成為長照事業的毒瘤。本刊調查,仁光是以「合作社」名義營業,所有隸屬仁光的看護工都是仁光的會員,並不算是員工,仁光的看護費用是每天二千二百元,以五天為一個單位和病患家屬結算,看護工拿九成,一成歸仁光;但因看護工和仁光是「合作關係」而非僱傭關係,因此若看護工與病患間有糾紛,仁光就可以不負責任,家屬也投訴無門。由於成立合作社屬社會局業管,仁光的行為並無違反《合作社法》,可是仁光的業務範圍又屬於衛生局,但衛生局卻管不到合作社。離譜的是,根據《合作社法》第七條,合作社可以免徵營業稅跟所得稅,因此仁光賺飽飽還可以合法避稅。仁光合作社的林總經理表示,劉華中主任在陽明院區打人事件,經過人評會決議將他開除,仁光並被陽明罰款2萬元。對於為何在網路公布不實地址,林女並未回應,僅強調,成立合作社是為服務社員,並未對外營業,至於社員個人從事看護工作,若生糾紛與社方無關。醫院均稱與合作社簽約並不違法。臺大醫院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均表示,醫院只負責提供看護資訊,並非民眾所說「合作的看護公司」,看護合約的兩照也是「看護公司」與「病患」,若是在院區內的行為,會依照院方當初與看護公司的標案合約去做裁罰。台北榮總表示,「本院辦理看護工委外業務,並未收取權利金,僅要求提供回饋,照護低收入或單身無人照顧榮民,本院扮演履約管理角色,看護若與病人或家屬發生爭議,會請廠商介入調處。若確定為該看護疏失,本院可依採購合約給予處罰班,並依情節重大要求解約。社會局則說,若看護公司有涉嫌虐待失能者就會介入處理,但若其他問題,建議由看護公司與當事人循法律管道解決。衛生局在截稿前仍未回覆。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8期《周刊王》和2164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2019/08/07起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想追蹤最勁爆消息、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