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兒子
」5億高中生墜樓案「賴母滯台12年無國籍」 移民署揭變兩岸人球原因
台中市1名「擁5億房產」賴姓高中生,和1名夏姓地政士助理辦理同婚登記,不料2小時後從夏男10樓住處墜樓亡,賴母指控夏男涉謀財害命,全案撲朔迷離,該案更扯出賴母和公公通姦生下賴男,而原先是陸籍的賴母發生公媳亂倫後,被法院判決失去入籍台灣,賴母因兒子過世失去依親資格等同是「兩岸人球」。對此,移民署也無奈曝光原因。5億高中生之母滯台12年無國籍「成人球」,移民署無奈曝原因。《中時新聞網》引述移民署的說法,賴母的中華民國戶籍和護照於2011年因案遭撤銷後,移民署曾多次透過兩岸機制協助賴母返陸,但因為賴母身上無有效旅行文件,加上要在台灣照顧未成年的兒子,另外受到上疫情影響等因素,賴母才會滯留台灣,目前移民署仍持續尋求兩岸溝通管道,協助當事人能夠回到大陸。移民署也強調,未來將配合司法偵審進程,持續透過相關單位,尋求兩岸溝通管道,協助賴母返陸,後續其如有本署業管法律面之需求,將依法研處。回顧整起事件始末,賴姓高中生因生父(阿公)擁有大批房產,陸續受贈與獲5億房產,不過賴男卻在阿公死後入塔當日,被發現陳屍在長期協助賴家處理房地產的夏姓代書兒子住處樓下,而賴男墜樓兩個小時前才和夏男到戶政所完成同婚登記。5億高中生(右)與夏姓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2小時後墜樓,家屬質疑賴姓高中生死因不單純。該案經檢警相驗、解剖,將遺體發還家屬後,賴母在19日透過市議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質疑夏男謀財害命;同時扯出賴男為其母與名義上阿公所生之子,這起公媳亂倫案17年前曾轟動一時,由於賴母原為陸配,嫁來台灣放棄大陸戶籍,在爭取入籍台灣時發生通姦亂倫,才會失去取得台灣籍資格,賴母這段期間都是依親待在台灣,但賴男過世後她就失去資格,也無大陸戶籍,等同是兩岸人球。對此,受家屬委任協助賴男命案刑事訴訟官司的律師許哲維表示,賴母不管國籍是什麼,都有權利在刑事訴訟之中委認律師表達意見,他強調,該案發生在台灣,準據法和管轄法一定是用中華民國法律。至於遺產繼承限額,許哲維坦言,賴母沒入籍台灣,目前也沒有大陸戶籍,因此她並不符於兩岸人民關係法第二條第四款大陸人民的定義,不適用兩案人民關係法第67條限額2百萬元的限制。
5億高中生的阿公變爸爸、同性夫變未亡人 律師解答「法律問題」一次看懂
擁有5億元資產,身世頗複雜的賴姓高中生,本月4日與辦理家族繼承的代書兒子夏姓男子登記結婚(俗稱同婚)僅約2小時,於當天11時墜樓死亡,賴母控告夏男殺人罪,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賴生原本的阿公(上月過世),與賴生之母(阿公的媳婦)生下賴生,之後「認領」賴生,並將龐大資產「贈與」賴生,阿公也變成「爸爸」,原先的爸爸則變成「哥哥」(已過世),依照民法規定,賴生死亡之後,夏男與賴生之母,可以均分5億元遺產。賴生的身世頗為複雜,對此,律師呂秋遠也在臉書發文指出,透過2008年的台中高分院判決書分析,故事應該是這樣的:賴老先生與妻子結婚後,生有3個女兒2個兒子。但卻又與次子(已經先有1名女兒)的配偶發生性關係,因此生下1名兒子。婆婆知道以後,告賴老先生通姦。賴老先生則是把原本三代同堂的全家人都趕出家門,跟媳婦,還有名義上的孫子、實際上的小兒子同住。在這幾年間,陸續把自己的財產贈與給名義上的孫子。後來,次子先過世,公公也過世了,孫子已經滿18歲,但是這位18歲的高中生,卻與辦理家族繼承的代書兒子夏男辦理結婚登記。登記2小時後,這位高中生在新婚配偶住處墜樓身亡,目前代書兒子以30萬元交保。但呂秋遠也指出有些法律上的知識,必須先釐清:繼承,就是由配偶、子女平均分配。賴老先生雖然曾經告過配偶離婚,但因為自己外遇生子,還把全家人趕出家門,因此並沒有成功。賴老先生的遺產,應該由妻子、4名子女、1名孫子(其實還有1名孫女)共同繼承,一共分成6份,孫子與孫女,是代位繼承,繼承次子那一份。除此之外,法律上,孫子就是孫子,除非先進行訴訟,才會變成兒子,否則孫子在法律上,就一直是孫子。孫子只能繼承1/12,孫女繼承1/12,其他人各自繼承1/6。這件案子,與繼承沒有太多關係,既然公公才剛過世,除非已經完稅、完成遺產分割協議,否則不可能現在就已經繼承所謂5億的遺產。公公給孫子的財產,其實是這些年來的贈與,並不是這次的繼承。陸續分批贈與,只要繳交贈與稅,其實是規避分配遺產與遺產稅很常見的方法,比遺囑還好用。遺囑還有特留分,但是生前分批贈與,其他繼承人都拿不到。法律上,要把自己的孫子變成兒子,並沒有這麼容易。就算每個人都知道,這是兒子,不是孫子,但必須先提告否認婚生子女的訴訟,而且是由次子、媳婦,或以未成年子女名義提出,驗過DNA以後,確認不是次子的婚生子女,再由公公認領變成兒子。這很八點檔,但一點也不複雜,法律上有程序可以處理。呂秋遠也點出關鍵,指出贈與、繼承的財產,配偶在離婚的時候不能參與分配,只能在配偶死亡的時候分配。所以,如果不能白頭偕老,而且確定比對方晚死,千萬不要為了錢與二代結婚,二代的錢,既然是二代,多數就是父母繼承或贈與,離婚的時候都分不到。此外,謀殺配偶並不能取得任何遺產,因為這是法定剝奪繼承權的事由。一旦殺害配偶或親人,原本有的繼承權就會喪失。如果結婚2小時,配偶就離奇死亡,還以為可以順利取得繼承財產的權利,這不是太天真,就是太傻。對此,律師蘇家宏也在臉書發文指出,這裡面有3個法律問題需要法院認定處理:第一是高中生的結婚是否有效?結婚不是只有新人以及2名證人在書面簽名就可以,還要有「真實的結婚意思」,如果這位媽媽認為兒子並沒有真正要辦結婚,要提起民事訴訟來認定這個結婚是無效的。如果是假結婚或假離婚的話,一般會伴隨著有刑事偽造文書的問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第二個問題為是謀殺還是意外?目前從時間點來說,剛結婚2小時就死亡,而且似乎兩人之前並沒有談過戀愛,就結婚。高中生出門也是要處理土地問題…有很多疑點。但是,仍然要看現場狀況來研判,這位高中生是怎麼跌下樓?才能夠做認定是謀殺還是意外。一般法院在處理刑事案件的時候,需要看到「直接」殺人的證據才能認定構成殺人罪。就算有再多的動機懷疑,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殺人,就有可能被法官認定意外,這就是法律無罪推定的原則,講到這裡,從感情來說,大眾是無法接受的,但這就是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第三個問題則是遺產怎麼分配?以目前的狀況,這位18歲高中生遺產就由母親以及剛結婚的配偶共同繼承。這位媽媽要打官司,確認兒子的婚姻無效,把兒子配偶的法律身分除去,不然遺產的一半就會被分走,這類官司是三審定讞,需要不少時間。在官司進行中,兒子的配偶仍能繼承遺產。如果有遺囑,也可以依照遺囑過戶,所以必要時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讓遺產不會被他的配偶繼承取得。如果最後法院認定結婚有效,沒有殺人情事,配偶可以繼承財產,就算結婚只有2小時也是一樣。但如果被認定有殺人情事,就算結婚有效,也是當然喪失繼承權的事由,配偶是不能繼承財產的。
高三男繼承5億房產後同婚死亡 律師點出5大重點:非常離奇
台中市一名高三賴姓男學生繼承了爸爸身後5億房產,沒想到一個多月前過戶完成,才剛繼承完全部資產的他,竟和幫忙處理房產的代書兒子同婚,更在當天結婚後2小時墜樓身亡,讓高三男學生的母親無法接受,出面控訴是謀財害命。名律師林智群也在臉書分享該新聞事件,並點出5大重點,認為整起事件都非常離奇。高三男母親(中)指控和兒子同婚的對象是謀財害命,並表示小孩和對方才見過幾次,不可能突然愛上對方還結婚。(圖/翻攝畫面)高三男學生因爸爸過世成為富翁,沒想到竟和辦理過戶的代書兒子辦理同性婚姻,隨後更在2小時候墜樓過世,整起事件也讓高中男母親認為是謀財害命,並表示兒子前陣子才因暗戀女同學到輔導室傾訴心聲,不相信會和見不到幾次的代書兒子結婚。知名律師林智群就在臉書分享該新聞案例,點出五大重點認為在法律層面是可以多注意,並透露高中生滿18歲就在法規成年年齡,18歲要結婚是沒問題的,但結婚登記需要兩個證人,應該把證人找來確認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該高中生之前還暗戀女同學,跟男代書助理(代書兒子)見面兩次就一見鍾情跑去結婚?結婚之後不到兩個小時,高中生墜樓死亡。如果結婚成立,因為結婚期間太短,沒有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不過婚姻如果成立,配偶還是有繼承權,跟高中生媽媽各分1/2。如果發現是配偶殺害高中生,依法不得繼承。*《CTWANT》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