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容性休克
」剴剴之死/保母姐妹涉凌虐男童致死 北院裁定延押2個月
北市一對劉姓保母姐妹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兩人手段兇殘,不僅對其出手打罵、令其裸體罰站,更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或燒焦物,每天僅餵食一次。北院今裁定2人自9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男童剴剴自2023年9月起交由與兒福簽約的劉姓保母姐妹照顧,卻在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送醫搶救仍不治。剴剴送醫時全身多處瘀傷、缺牙、下體黑青等嚴重傷勢,使醫師直覺有異進行兒虐通報,全案因此曝光。檢方2024年4月18日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私行拘禁致死、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劉姓保母姐妹,據起訴書,劉姓姊姊長期以不聽話為由,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利用口罩等物遮蓋他的眼睛,並將其身體「對折」綑綁;還將其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劉姓妹妹曾目睹剴剴掙脫欲逃跑,仍將他重新綑綁塞回水桶。劉姓姐妹也曾令剴剴裸體於陽台等處罰站至睡著,若其不從,則以腳踹、毆打、怒視及大聲喝斥、辱罵男童,使其畏懼不停發抖,身體也因長期綑綁而變形且不對稱。兩女更曾以指甲刮傷剴剴右頸,造成撕裂傷及全身多處新舊不同擦挫傷、瘀傷、裂傷等嚴重傷勢。剴剴因長期受虐造成營養不良、肺炎等,於2023年12月23日晚間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活動力下降等情形,但無人將他送醫,直至翌日凌晨被發現失去意識,到院前因全身多處外傷及瘀傷,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淤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不治身亡。
剴剴之死/剴剴遭保母「拔光指甲」凌虐致死 女社工過失致死起訴
台北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虐死案,震驚社會,負責此案的兒福聯盟陳姓社工被質疑包庇,後續被依過失致死等罪嫌上銬移送。全案今(27日)偵查終結,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回顧案情,劉姓保母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並將其對折綑綁,用口罩、保麗龍遮蓋剴剴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邊,甚至將人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姓保母的妹妹則於姐姐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並於眼罩、口罩掉落時,將其拉上。劉姓姐妹倆長時間罰剴剴裸體躺地、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此外,劉姓保母若遇剴剴不從,就會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剴剴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若劉姓保母不在或洗澡時,這些施虐行為則由劉姓保母的妹妹為之。剴剴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事發後,陳姓社工3度訪視卻未發現異狀,且對剴剴傷勢毫不知情,因此被外界質疑造假訪視紀錄。全案今(27日)偵查終結,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保母妹妹否認犯行!反咬「是姐姐施虐」 姐妹情決裂
台北1歲男童剴剴由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劉姓保母竟與妹妹聯手施虐,把人虐死,手段之兇殘,震驚社會。劉姓保母竟與妹妹後續被依對兒童凌虐而妨害自由致死等罪起訴,並且裁定羈押禁見3月。據了解,劉姓保母的妹妹開庭時將罪行全推到姐姐身上,而劉姓保母只認罪綑綁和打腳底板的部分。檢方表示,劉姓保母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頭部,並將其對折綑綁,用口罩、保麗龍遮蓋剴剴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邊,甚至將人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姓保母的妹妹則於姐姐洗澡或外出時,協助綑綁或看管監督,並於眼罩、口罩掉落時,將其拉上。檢方指出,姐妹倆長時間罰剴剴裸體躺地、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此外,劉姓保母若遇剴剴不從,就會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剴剴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若劉姓保母不在或洗澡時,這些施虐行為則由劉姓保母的妹妹為之。檢方提到,剴剴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根據媒體報導,劉姓保母在開庭時向法官道歉,翻供說自己只有綑綁和打腳底板,其他行為都沒有,希望別羈押她。劉姓保母的妹妹則將罪行推到姐姐身上,稱自己看到男童被綁起來有去幫忙拆開,並沒有施虐,姐姐還要她別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剴剴之死/北檢詳列惡保母罪狀 塞水桶、頭撞牆、冬天赤裸⋯慘不忍睹
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18日起訴指出,劉姓惡保母姊妹領有保母證照,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劉姓幼童(剴剴),竟從2023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止,以捆綁、塞水桶、赤裸躺地上、抓頭撞牆、一天只吃半紙杯泥狀食物等慘無人性方式凌虐致死。起訴書詳列劉姓保母惡行如下:兒福聯盟對剴剴死亡鞠躬致歉,也挽不回剴剴生命。(圖/方萬民攝)(一)凌虐妨害自由部分:劉姓保母姐妹在臺北市文山區住居所,以繩索、布條綑綁劉童(剴剴)四肢、頭部,劉童身體部位對折綑綁,並用口罩、保力龍遮蓋劉童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劉童綁附在椅腳邊,另將遭綑綁之劉童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童掙脫踢翻水桶,掙扎嘗試掙脫逃離時,仍將之綑綁固定塞回水桶內。保母姐妹還長時間罰劉童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命劉童長時間裸體罰站於陽台、屋內等角落、長時間罰站至睡著等方式,妨害劉童自由。還以腳踹、毆打劉童,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劉童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且身體因長期綑綁導致四肢變形而不對稱。(二)傷害部分:劉姓保母姐妹在住所,見劉童走路慢,就從後面推劉童去撞牆,致劉童頭部撞及地面或牆壁。還以指甲刮劉童右頸部,害劉童受有脖子撕裂傷及全身(含頭臉部、四肢、生殖器、指甲、頭皮等)多處新舊不同程度鈍挫擦傷、瘀傷、裂傷、大血管塌陷、下門牙缺牙(3顆斷裂、1顆脫落)、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等傷害。(三)其他凌虐部分:劉姓保母姐妹凌虐劉童後,不但沒帶他就醫治療,還重複使用爬滿蟑螂之紙杯,盛裝內容物為不新鮮、冰箱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物(均未加熱),用以餵食劉童。甚至不願幫劉童穿衣服,即讓劉童長期裸體(含冬天),而無任何衣物蔽體。甚至一天只提供一餐量約半個紙杯之冷凍泥狀絞碎物給劉童,致劉童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劉童長期遭凌虐,造成營養不良、肺炎、身心狀況持續惡化,2023年12月23日晚間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情形,但劉姓保母仍未立即將劉童送醫,僅將其置於電腦雜物間角落,且未對劉童為任何照護。隔天凌晨0時許,劉姓保母發現劉童無意識,始囑其夫撥打119報請救護送醫。劉童送至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前,仍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桃園失業男疑妻想離婚爭財產 家暴29小時打死人判12年徒刑
桃園一名劉姓男子長期失業在家,生活全由妻子接濟、照顧,但劉男在2022年時懷疑妻子有意離婚並想與其爭奪財產,因此心生不滿,持球棒、登山杖毆打妻子29個小時,使妻子全身多處挫淤傷、引發急症,之後劉男並未將人送醫,最終導致妻子死亡。劉男犯後至警局自首,最高法院維持之前庭審結果,依傷害致死罪判處劉男12年徒刑定讞。劉男與妻子同住在桃園市中壢區,2022年時懷疑妻子有意離婚並爭奪其財產,且認為妻子溝通缺乏誠意,故在2022年9月14日7時在家中持球棒、登山杖毆打妻子,至隔日9月15日中午12時才停止暴行,整整29小時的虐待造成妻子全身多處擦挫瘀傷,事後劉男並未將人送醫,導致妻子因橫紋肌溶解症、低血容性休克、急性腎衰竭死亡。劉男犯案10小時後向友人傾訴,友人表示當時劉男講的很像其妻已經死亡,故協助他於9月16日至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報案自首,之後警方返回現場蒐證、檢察官相驗遺體,經過偵查後將劉男起訴。一審桃園地院、二審高等法院均表示劉男與妻子發生爭執,卻未選擇理性溝通,以幾近凌虐、泯滅人性的暴力傷害行為導致妻子死亡,手法相當殘忍,但因劉男犯後坦承犯行,故依傷害致死罪判有期徒刑12年,最高法院維持歷審判決,駁回上訴定讞。
輾斃路倒快車道醉漢 小黃司機被判4月
高雄陳姓計程車司機凌晨3點多開車行經中華二路,疑似雨天視線不佳,直接輾過醉倒在快車道上的吳姓男子,吳男當場爆頭慘死。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死亡的吳男酒醉路倒是主因,但陳男也有過失,最後仍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他4月、緩刑2年,可上訴。去年7月4日凌晨3點多,陳男冒雨行經三民區中華二路、由南向北行駛,發現車輪突然輾過異物,明顯「匡噹」一聲,陳男立即停車查看,發現車後一名男子倒臥血泊之中,趕緊打119通報搶救,但吳男頭顱被車輪直接輾爆,全身也有多處挫傷,救護車趕到現場時,吳男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法醫驗屍,發現吳男血液檢出酒精濃度值245mg/dl,事發當時明顯已酒醉,左右肋骨多處骨折、顱骨骨折,導致低血容性休克及顱腦損傷。車禍鑑定報告顯示,案發當時天氣雨、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濕潤、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陳男沒注意到吳男躺臥在快車道上,須負過失責任。但吳男夜間醉倒在快車道上,為肇事主因。陳男事後坦承犯行,也願意和吳男家屬和解,法官考量他已有悔意且無前科,事後應有所警惕,最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早產兒「9成血液倒流」回到母體 轉診僅花70分鐘!成功搶救新生命
疫情期間,一名於診所出生的早產兒,出生後發生低溫、低血糖、呼吸費力、血色素低下(僅2.9 g/dL,正常為14 g/dL以上)等問題,為縮短搶救時間,國泰醫院重症新生兒外接團隊事前先請診所完成病人COVID-19 PCR,並於到場判斷評估病人狀況後,於抵院前通知同仁備血,讓這名病人的外接轉診時間有效縮短至70分鐘(據國外研究新生兒外接轉診時間平均為235分鐘,而轉診時間超過120分鐘新生兒併發症會增加62%)。國泰醫院小兒科沈仲敏主任指出,病人到院後診斷為「胎兒母體輸血症」,即病人9成以上血液(209.5 mL)倒輸回流母體,為嚴重貧血(80~150mL以上屬嚴重),發生率約萬分之三,若未及時搶救,延遲輸血治療,嚴重可能出現低血容性休克、多重器官衰竭的情形,死亡率高達6成以上,即使存活也多留下後遺症。所幸經醫療團隊專業判斷並搶救得宜,病人出院2週內回診檢查肝腎功能及腦部超音波皆正常,成功搶救新生命。台灣社會少子化,每個孩子都是家中捧在手心、細心呵護的寶貝,而據國民健康署統計,國內每10位新生兒就有1位是早產兒,國泰醫院多年來重視孕產兒安全,透過擬真情境模擬救護流程、跨領域組成新生兒外接轉診團隊,分秒必爭掌握外接救護時效,分別榮獲2022年醫策會國家醫療品質獎擬真情境類產兒組金獎,及以「COVID-19疫情期間重症新生兒的外接轉診服務」榮獲主題類銀獎肯定。
2歲愛犬醫藥費達72萬 寵狗爸住車上陪伴:賣房也要救一命
人狗之間真的有親情,這樣的情況就發生在英國,一隻叫做藍波(Rambo)的威瑪獵犬罹患低血容性休克(hypovolemic shock),醫藥費高達2萬英鎊,約新台幣72萬3千元,而飼主傑松(Jaxon Feeley)打算賣房救狗,盡全力讓愛犬恢復健康。愛犬住院期間相當虛弱,傑松住在車上只為第一時間能陪伴愛犬。根據每日星報報導,傑松某日發現2歲的藍波突然狂吐不止,立刻帶著愛犬到獸醫院就醫,但愛犬的病況卻急遽惡化,原來,藍波被診斷出罹患低血容性休克,常見的原因如嚴重的創傷或燒傷、出血、腸阻塞、及大量脫水等,導致體內血容積不足,於是回流心臟及心輸出量不足,造成血壓下降。藍波就醫期間,傑松為了離獸醫院近一些,就近陪伴愛犬,索性住在車上,令人感動的是,愛犬的意志力奇蹟戰勝病魔,藍波漸漸恢復進食、喝水,也越來越能減少使用氧氣機的頻率,甚至還會「找爸爸了」。傑松表示,「我每4個小時可以陪伴藍波10分鐘,牠好像也找到規律,時間差不多了就會在能第一時間見到我的地方等我」,藍波在醫院住了10天接受高度照顧,然而醫療費用也節節攀升,傑松在網站募款籌措資金,並且打算賣掉自己的房子,用盡方法也要救愛犬一命。不少網友得知消息後紛紛捐款,傑松最後不必賣房,而住院2周後,介松和愛犬也終於出院回家,傑松分享和愛犬一起回到家中的照片,許多關心的網友替他們好開心好感動。傑松也非常感謝熱心網友們的協助,也感激愛犬的堅強努力,能見到愛犬在家裡自在休息的模樣,心裡滿滿都是溫暖和感激。愛犬很努力對抗病魔,飼主也盡全力陪伴。(圖/翻攝自Jaxon Feeley IG)
為錢爆殺機?妻想離婚爭家產 尪竟持「球棒狂毆31小時」把人打到死
桃園市中壢區43歲劉姓男子懷疑范姓妻子有意離婚,且爭奪其財產。今年9月14日在住處拿球棒及登山杖朝妻子痛毆,一直打到隔天中午,妻子全身是傷。最後妻子橫紋肌溶解症、低血容性休克、急性腎衰竭死亡,檢方依家暴傷害致死起訴他。桃園地檢署調查,劉姓男子有多項前科,劉男認為妻子有意離婚並爭奪其財產且缺乏溝通誠意,為此心生不滿。今年9月14日7時15分前開始拿球棒、登山杖毆打妻子,一直打到隔天12時12分,導致妻子全身是傷,最後死亡。劉男將妻子打死後,9月15日8時30分許向警方自首,檢方認為,殺人與傷害區別應以有無殺意為斷,至於受傷是否致命部位、傷痕多寡、輕重為何,僅提供審判者心證參考。兩人雖然感情不睦、衝突不斷,但並無深仇。且根據劉男手機,他施暴過程不斷觀察妻子身體狀況,也認為妻子哭喊是虛作,另妻子傷勢以四肢為重,可見劉男預見毆打累加傷勢可能導致妻子死亡,然無證據認為劉男有主觀上殺死妻子意圖,因此依家暴傷害致死起訴他。
欠5萬8毒品費!男遭水果刀刺死 母求償800萬…法官這樣判
桃園一名楊姓男子在2018年時,因為積欠另一名蘇姓男子毒品費用58000元,竟一刀刺進蘇男左胸,導致蘇男傷重身亡。檢警調查時發現楊男曾說:「就是要給他死!」蘇男母親向楊男求償800餘萬元,法官最終以殺人罪判楊男15年有期徒刑,另需賠蘇母334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楊男和蘇男在2018年2月9日凌晨見面,楊男基於殺人之犯意,攜帶水果刀搭計程車前往,還對司機說:「等一下去那邊拿到錢就給你了,一個跟我有恩怨,我就是要給他死,X你娘X掰!」司機勸:「喔,不行啦,快過年了。」楊男回:「這個我一定插他的啦!」、「我就是要給他死」、「帶刀就很好用了」等語。楊男到場後與蘇男簡短交談,預藏之水果刀朝蘇男左胸靠近腋下之部位刺入,並趁亂逃離現場;蘇男被送醫後左肺塌陷出血、氣血胸致呼吸衰竭,於5時54分低血容性休克死亡。據《ETtoday》報導,蘇母表示親眼目睹兒子死不瞑目的悽慘一幕,到現在都無法忘懷,而且兇手楊男殺人後不聞不問,故向法院提出包括喪葬費26萬餘元、精神撫慰金200萬元、扶養費576萬元等共計802萬餘元的賠償金額。法官審酌司機供詞,加上蘇男被刺傷口有15公分深,認定楊男殺人犯意明確,判處楊男有期徒刑15年,另需賠蘇母334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