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公設
」內政部提虛坪改革方案 林右昌:沒車位免負擔車道公設
內政部長林右昌29日公布內政部「虛坪改革」草案,改善市面上住宅公設比高達35%至40%的現象,依目前規畫,未來將可降低公設5%到10%,引導公設設計在保障社區運作的基本需求後,避免浮誇不實用的公設,未來一般住宅將會有25到30%公設的房型進到市場。林右昌舉例,現行規定法定停車空間被列為「共有部分」,部分開發商將大部分車道以公設方式登記,由所有購屋人共同分擔,沒有買車位的人也要負擔車道公設,有車位的人買了車位,卻又要再負擔一次車道公設。未來透過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將法定停車空間改為「專有部分」,停車空間與居住公設就可以明確區分,並讓停車空間的負擔更加公平合理。林右昌指出,公設比居高不下還有一個原因,現行有免計容積空間合計上限的規定,在扣除避難、救災及機電維生等空間後,如果還有餘額,部份建商就會以管委會空間名義,包裝成非必要的娛樂交誼等空間進行銷售,導至市面上只剩下高公設比的產品。本次改革方案,增訂了管委會設置面積的合理標準,並訂出上下限規定,引導公設設計趨向適質適量,一方面保障社區運作的基本需求,同時也避免浮誇不實用的公設。林右昌表示,依照目前規劃方案,預計公設比將可有效降低5至10%,讓民眾在購屋時,能實質減少公設比的支出負擔。換言之,未來付出同樣購屋金額,民眾將可以享有更多的自用室內坪數。對於業界擔心,建築總面積是否會減少?現有免計容積比例是否會降低?林右昌表示,沒有這個問題,建築總面積不會減少,現有免計容積比例也沒有降低。林右昌表示,未來將在現有共識基礎上,進一步與各中央地方主管機關、社會大眾、不動產建築業界、消費者保護團體就細節部分再溝通確認,提出最後版本,依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以符合民眾對降低公設比例的期待。
新電價上路 住宅公設、租屋族用電量大…可評估採用「時間電價」方案
近期外界關心住宅公設或租屋族共用電表恐受電價調整影響,對此台電表示,針對住宅用電,僅調整每月用電超過1000度部分,1300多萬住宅用戶中約有36萬用戶受影響。台電建議,用戶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選用時間電價方案,善用離峰時間用電,並搭配節電措施,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台電指出,現行住宅公設部分可依社區不同規模,分為大型公設用電(如停車場、消防、休閒設施等)及小型公設用電(如電梯)二種,其中,大型公設用電多採「低壓電力」電價計費,不受本次電價調整影響;而小型公設用電則多採累進電價計費,倘每月用電超過1000度部分,確實會受到本次電價調整之影響。台電建議,小型公設或分租套房共用電表者,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因本次時間電價不調整,即可不受影響,另因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亦可善用離峰時間用電,或節約用電降低電費支出。用戶可利用台電官網首頁「用戶服務/網路櫃檯」項下之「時間電價試算評估」進行電費試算,或電洽台電各區營業處(或客服專線1911),由台電協助評估。至於外界關心是否可就各套房裝置獨立電表計費,台電表示,須由房東向台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因此須視房東意願而定。根據試算,每月用電2000度的住家或公設,夏月一個月電費為10362元,七月起最高級距每度單價調整9%,電費將增至10942元,多出580元(+5.6%);若改為「時間電價」計費,以簡易型時間為例,夏月尖峰每度約4.44元、離峰時段1.80元,一個月電費約6315元,省下4627元,電價帳單每兩月收一期,一期即省超過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