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祥
」悲劇案結!台南3歲女童遭撞身亡 肇事司機判緩刑5年理由曝光
台南市發生的一起悲慘車禍案終於告一段落,2023年5月8日1名3歲余姓女童,在母親陪同下穿越馬路時,遭到杜姓女子開車撞擊,導致女童當場死亡,母親重傷,案經過法院審理後,肇事的杜女被依法起訴,台南地院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判決杜女有期徒刑2年,並緩刑5年,仍可上訴。據悉,2023年5月8日上午9時許,杜女駕著車行經北區忠義路北向車道,於成功路口左轉時,不幸撞上由南向北過馬路的余童和其母親,車禍導致余童重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而余母則身受重傷住院。這起悲劇引起社會的關注和討論,尤其是關於行人路權的議題更加凸顯,余童父親余志祥因此成立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希望藉此呼籲社會對行人安全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重視。台南地院在判決中指出,杜女事後坦承當時只注意對向來車,疏於注意行人穿越道才釀禍,願意負起全部責任,法官鑒於其犯後度良好,並積極與被害者家屬達成調解,得到家屬的諒解,且杜女並沒有前科,符合緩刑的要件。法官最終依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而犯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杜女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在緩刑期間,其需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至於余母的《過失傷害罪》部分,因余母已經撤回告訴,因此法院不予受理。
違規微罪不記點…民團怒了!17日快閃余小妹事件路口提5訴求
針對行政院日前通過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強烈反對「貿然取消違規記點與限縮檢舉」,協會上周六成立,首場活動為17日號召民眾到余小妹事發地點成功路、忠義路口「穿黑衣、舉標語、過馬路」快閃10分鐘。「微罪不舉,交通亂局!」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理事長余志祥說,這次將取消記點及限縮檢舉項目,包括許多嚴重危害大眾安全的違規,如併排停車、臨停快車道、臨停圓環、臨停路口轉角、占用身障車位與公車停靠區等,這些違規行為不僅使遵守交通規則的民眾被變相懲罰,更會讓身處交通弱勢的身障族群更弱勢,行人路權大倒退,交通安全淪笑柄。他說,取消違規記點與限縮檢舉,完全與交通部長王國材在「820還路於民」遊行中承諾的「推動人本交通,守護行人安全」背道而馳,不僅是欺騙遊行的參與者,更愧對去年因交通意外離世的3023位國人同胞。他提到,交通部自己路側設施做不好、交通工程做不好,路權團體這半年提供意見都被當作耳邊風,王部長半年前雖說要廣設黃線,但被追問進度只會回「我們有撥400億改善經費」、「我們會請地方政府加緊腳步」,責任推得一乾二凈。余志祥說,廢除檢舉跟記點制這種短視近利政策,交通部說好聽是平息「民怨」,實際上卻不停挑起民眾對立,對於國人的交通安全,完全沒有責任感。本周日站出來就是要告訴交通部,「人命絕對比選票重要,短視近利的政策與民粹,絕對喚不回選票!」協會表示,當天將提出5大訴求,包括道路工程要改善、配套措施要規畫、回訓制度要建立、交通執法要改革以及退回修法草案。
3歲女兒走斑馬線遭撞身亡 余父哽咽感概:生命重量比選票還輕
去年5月,台南3歲余姓女童走在忠義路、成功路口斑馬線不幸遭撞身亡,女童父親余志祥催生「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9日下午舉行成立大會,他致詞哽咽感慨「在台灣,生命不值錢,1條生命的重量比1張選票還輕!」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由余志祥等人號召成立,下午舉行會員成立大會,余志祥當選理事長。包括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台南市交通局長王銘德、市議員林依婷、蔡筱薇、朱正軒、李宗霖、周嘉韋等人都到場,另還有多個關心行人路權、交通議題的下一學生行人路權聯盟、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等團體到場,眾人以行動支持,為余爸爸加油。余志祥說,協會成立後的第1場運動是本月17日重回女兒車禍地點,與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等各地團體一起串聯發起上街頭快閃,主要就是針對行政院拍板交通違規罰鍰1200以下將不記點、不檢舉的措施,目前細節還在規畫中,但主要訴求就是回應交通部的這項作法。他說,交通部暫緩執行,須有相關配套措施,而不是橫柴拿入灶,以行政權利強行送立法院,沒有顧慮到所有用路族群,這樣是不對的。他強調,協會倡議所有族群在行的路上是平等平均安全分配道路,而不是只針對某特定族群,交通部這項法規設計造成用路族群互相內鬥,這不是他們樂見的,協會希望所有用路人,不管是職業貨車、職業汽車、汽車族機車族、腳踏車族、行人甚至身障者,大家都能安全、公平分配道路,這才是人本交通精神。他也提到,台灣每年有3000多人於交通意外中喪命,每天有8個人失去寶貴生命,有8個家庭的親友需要承受思念的痛苦,「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這些親友,每天24小時、1440分鐘,無時無刻都得在悲傷中過日子,這樣的痛長達1年、10年、甚至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