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補償金
」球場有毒5/違規再先依法還地! 會員不滿組自救會抗議 高市府不忍了:會員可向球場求償
高雄高爾夫俱樂部坐落澄清湖畔超過一甲子,其使用土地為高雄市府所有,經營業者高雄陳家卻在2023年6月租約到期後拒不還地,還爆出草地使用非法禁藥遭環保局開罰百萬,15日發出公告表示將配合高市府指示結束營業,怎料16日事情出現反轉,會員、員工不滿市府倉促通知未予緩衝期,組自救會抗議。對此,高雄市府也發聲明嚴正表示球場方違規在先,會員可為此向球場方求償。 高雄市府工務局表示澄清湖高爾夫球場位於飲用水保護區,場方卻違法使用農藥除草劑,也拒絕改善水保,有危害飲水及防洪安全之虞。此外,高雄高爾夫俱樂部承租土地期間享六折租金優惠,卻未落實契約中推廣公益、襄助學生教學、市民打球優惠等條款。市府基於維護市民利益,決定收回市有地,並規劃將其轉型開闢兼具休憩、防洪功能的大公園。 球場去年6月30日租約就已到期,卻還違法營業一年之久,市府多次與球場方協商無果,包括水保、公益等履約問題俱樂部皆不配合,甚至查出違法使用農藥、除草劑並違反水保法等,情節嚴重遂決議發出函文要求俱樂部返還土地並追收占用期間使用補償金。 工務局表示俱樂部在未取得合法租約前提下仍恣意營業,於112年7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占用土地期間,業主應繳交占用補償1億1千2百23萬6,781元,且深入追查後又發現球場非法使用農藥,並貼出相關調查記錄。 市府8月9日於現場查獲農藥及除草劑共24種495罐(包),包含禁用農藥陶斯松(俗稱毒絲本)。陶斯松為殺蟲劑,皮膚接觸有毒、長期或重複暴露會對器官造成傷害,毒性強大並有長期持續影響。24種查獲品項,其中22種屬於非核准使用草皮用藥,且皆不可用於飲用水保護區。市府也從農藥商出貨單查出,在111至113年出貨單,球場至少進貨農藥959瓶(包),顯示球場農藥使用量大,且連續3年購買使用。工務局查出球場非法使用禁藥,22種屬於非核准使用草皮用藥,且皆不可用於飲用水保護區,已觸犯多條法令規定。(圖/工務局提供) 市府表示,查扣農藥多數外觀明顯標示,「本劑對水生生物有毒性,勿使用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顯示業者明知有危害仍購置使用該農藥。此外,市府在 8月13至27日取樣發現球場10號水池 在雨天有溢流至地下涵洞通往澄清湖情形,且池水、草皮、土壤等,分別驗出「加保扶」、「賽扶寧」、「嘉磷賽」、「鋅錳乃浦」等殘留。 10月22日,市府又於球場9號、10號水池驗出「加保扶」、「亞托敏」,草皮也驗出有「陶斯松」及「亞托敏」。業者長期在飲用水保護區噴灑農藥,危害市民飲水安全。 工務局針對上述行為表示業者已違反農藥管理法、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飲用水管理條例,以及水土保持法,通知俱樂部配合調查,業者皆拒到案說明,市府已依法令予以裁罰。 俱樂部昨日貼出公告宣布將營業至本月24日,提到配合高雄市政府公文指示與要求,並於11月30日前與市府工務局完成點交作業,怎料近700名會員和200名員工組成自救會希望市府讓俱樂部繼續營業。 工務局說,由於國內外高爾夫球場幾無一處可免除使用農藥及除草劑,與市民飲水安全顯有衝突。且球場目前滯洪狀況不佳,如果在球場內設置滯洪設施,估計滯洪量達53萬公噸,將大幅提升鳥松區本館及大昌路、鳳山區澄清路、赤山地區,和三民區本和里周邊的防洪能力。市府基於社會公益及防洪必要性,收回球場轉型開闢為兼具休憩、防洪功能之公園,未來結合雙湖公園及澄清湖風景區,打造384公頃澄清湖大公園,開放廣大市民使用。 高雄市府強調俱樂部在未取得合法租約的情況下經營球場,且在發生事情後也為將相關情事通知會員,會員可向球場方要求賠償。至於員工方面則是面臨解僱危機,市府提到勞工局現已介入調查,絕不勞工權益受到危害。針對高雄高爾夫俱樂部於113年11月15日宣布將於24日停業,高雄市政府消保官當日立即聯繫該俱樂部,要求說明並妥善處理後續會員退費事宜,16日再度會同市府運動發展局同仁親赴球場瞭解進度。經瞭解,該俱樂部會員近770位,主任消保官殷茂乾表示,已嚴正要求該俱樂部儘速依契約辦理退費,並公告會員權益及退費機制,消保官也將積極協助處理,主動捍衛消費者權益。
涉占用國有地出租種檳榔 花蓮議長張峻被訴
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去年2月遭人檢舉,長期占用花蓮縣光復鄉國有山坡地種檳榔,花蓮地檢署調查發現,張峻占用土地面積逾10.8萬平方公尺,2014年9月起至去年9月以每年120萬元租給不知情的民眾經營檳榔園,不法所得總金額高達1080萬元,檢方28日依《水土保持法》未經同意擅自墾殖、占用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嫌提起公訴。張峻喊冤指出,自祖父時代完全是合法向當時的國有財產局承租,認為繳交使用補償金性質即等同於租金,不料近年竟遭縣府列為山坡地超限使用,他強調,土地在祖父時代開始承租,父親接手時也曾參加造林補助,怎料他繼承後該地號竟變成不合法超限使用,近期已砍除檳榔樹,將與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檢方指出,張峻明知光復鄉水廣段甲、乙地號土地為國有土地,現為《水保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所稱的山坡地,張峻卻在未取得國產署的同意下,自2014年9月起占用兩地號範圍土地共10萬8868.26平方公尺,且每年以120萬元租給不知情的許姓民眾、王姓民眾經營檳榔園至去年5月,9年下來累計1080萬元。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勝浩表示,張峻未經同意擅自占用公有山坡地,並出租他人經營檳榔園,雖未實際造成水土流失,但仍有危害山坡地水土資源保育及水土保持的維護,案經調查證據完畢,認為事證明確,昨偵查終結,依《水保法》在公有山坡地內未經同意擅自墾殖、占用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新北收購273筆高灘地規畫河濱公園 逾9成為閒置狀態
都會區地狹人稠,河濱公園成了民眾就近休閒娛樂的最佳場所,但新北市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11年間收購273筆私有河川高灘地,規畫闢建為河濱公園,僅使用11筆土地、占比6.16%興建停車場,尚有93.84%土地未活化。對此,高灘處回應,收購高灘地需與公有地整併為完整區塊才利開發,未來仍會每年審視評估及推動。為加速開闢河濱公園,提供民眾休憩使用,高灘處2013年起由新北市公共建設用地基金編列用地費預算,擇選位於境內特定範圍的河川高灘地區域內私有土地,辦理收購作業。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2013至2023年10月共收購273筆可供開發的私有河川高灘地,面積約6萬6930坪,截至去年10月底,僅使用其中11筆土地,面積3000多坪、占收購面積6.16%興建停車場,尚未開發使用的河川高灘地262筆,面積約6萬500多坪、占收購面積93.84%,其中有65筆可開發為兒童遊戲場、2筆可開發為公園,要求高灘處在不妨礙原規畫用途,將相鄰的國有及市有土地併入使用考量下,擇選適合短期使用或可依原定用途先行使用的活化利用。高灘處解釋,標買土地須達一定規模才能夠開放利用,且開放行為須符合當地需求及水利法規,每年都審視標買土地與既有公有土地整併情況,當土地達到一定規模,且與既有公共設施連結,即會規畫適合當地需求的利用方式。過去已推動停車場等利用方式,未來仍會每年審視評估及推動。對於收購的河川高灘地,截至去年11月有53筆遭占用或種植農作物,高灘處僅針對其中2筆高灘地收使用補償金,其餘遭占用的高灘地,僅令占用人限期自行清理,占用人逾期未清理,也亦未雇工強制清除或收取使用補償金,審計處也要求高灘處改善。高灘處回應,今年已針對疑遭占用土地逐一清查,因部分土地現場界址不明,陸續洽請地政事務所及測量廠商協助鑑界,完成後即清除地上物,目前已完成清除排占及收取使用補償金共51件;另2件標買時地上已有建物暫時無法清除者,均已陸續洽占用人收取占用補償金。
汐止老家遭認定違建!黃國昌長文曝「全棟拆除」始末 強調不會放著不管
前立委黃國昌近日被爆位於新北市汐止的透天厝老家,蓋到國有山坡地保育區上,違建面積甚至超過原本合法的1倍,黃國昌也於8月25日開始進行拆除。稍早,他也在個人臉書表示,「既然老家後面有部分存在既存違建的情形,雖然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我就是要處理,不會就此放著。」黃國昌表示,7月14日,經由國產署透過媒體的放話,自己才第1次知道,原來爸媽30多年蓋的老家,竟越界到國有地。既然目前所有權已經登記在他的名下,那就要負起全部的責任,他強調「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因此,他在7月17日收到國產署的通知後,當天就立即繳納使用補償金共12744元,也依國產署公文的指示正式申請租用,然而,8月下旬國產署又突然通知他不能承租,要求騰空返還。在此同時,他也積極聯絡相關單位儘速前來指界,公務員也於8月21日正式完成指界。8月23日,他找了工班正式開始進場拆除,並在8月31日拆除完成,而後於9月8日下午經國產署、汐止地政事務所、新北市地政局3個單位聯合派員會勘後,確認越界之地上物已騰空返還。而越界的部分完成拆除後,接下來就必須處理老家後面所存在的部分既存違建。黃國昌說,除了新北市政府官員在回覆媒體時所述老家後面有一部分屬於「2009年6月25日以前的既存違建,屬於類型D,目前拍照列管」外,他並沒有收到新北市政府任何的行政處分。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D類別且未經排定拆除期程或未列專案者,由本府拆除大隊拍照建檔列管,不另行寄發行政處分」。新北市政府只拍照列管,沒有寄發行政處分的措施,確實是屬依法行政。但黃國昌也強調,既然老家後面有部分存在既存違建的情形,雖然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但他就是要處理,不會就此放著不管,因為不希望這個問題又延續到下一代。不過,由於老家屋齡真的蠻久了,加上當初的建築工法,可能沒有辦法只拆除後面被認定是既存違建的部分,否則將影響房屋的結構安全。因此,和家人討論後,「決定在儘速設法將家人安頓好之後,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將老家全棟拆除。」
非法佔用國土成綠能開發障礙 光電業籲國產署聯手調查局排除
太陽能光電業者日前集體向立法院陳情,指稱國產署「國有土地漁電共生複合使用」政策配套未完善,讓業者自行面對非法佔有戶的勒索補償,國產署對此昨日發布新聞稿回應,均依財政部訂定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規定辦理;對此,光電業者今(3)日再發聲明呼籲,國財署應積極配合法務部調查局針對土地管理範圍進行現勘調查,避免國家綠能政策嚴重受挫。針對光電業者與漁民之間的爭議,國產署強調,未來將制定相關規範,並制訂承租人同意書,確保國有土地維持養殖使用;承租人承諾依約作養殖使用,如有違約使用將切實改正,並同意國產署各分署告知光電業者協處改正,租地日後如有過戶他人換約時,應於申請換約前告知受讓人瞭解,並承受全部承諾事項,如未明確告知致生紛爭由承租人自行負責處理。 此外,針對光電業者不滿必須獨自面對非法佔有戶,國產署保證均依財政部訂定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規定辦理,除向占用人追收占用使用補償金,視個案情節以違建查報、違反土地使用管制等移請主管機關查處,或循民、刑事法規移送法辦。 國產署表示,中、南區分署將就漁電共生專區內有養殖地租約地區辦理下鄉說明會,目前規劃於高雄市、嘉義縣及雲林縣辦理5場,將持續搜集光電業者、養殖戶意見,精進複合使用機制內容,期望中央政府光電發展政策及既有承租漁民權益得以兼顧。 光電業者表示,肯定國產署願意就漁電共生專區內有養殖地租約的地區辦理下鄉說明會,然而在執行上確有諸多問題,嚴重阻礙太陽光電開發建置意願。一光電開發商舉例,綠能產業涉及龐大利益,容易遭不法人士覬覦,衍生貪瀆犯罪,例如彰化縣大城鄉長和鄉民代表會主席向光電廠索賄案,此為地方行政首長、民意代表與黑道三方勾結勒索的著名案例。該光電開發商透露,他們在地方上不僅要應付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連不肖漁民也想分杯羹,包括合法與非法的漁民勒索皆有案可循。他指出,彰化大城鄉外海一帶,長期被外地人士非法占用國有地進行養殖,非法占有戶向業者開價每公頃300萬元「補償金」,合法者則喊價高達420萬元,倘若以總計50公頃魚塭計算,約需花費1.5億、2億元進行「補償」。光電開發商抱怨,不僅是彰化大城鄉有這些情形,其他如彰化芳苑、雲林麥寮一帶都有非法轉租與非法占用,漁民合法租賃國有土地每公頃才付國產署1萬元,卻有不肖人士反過頭貪心地向光電業者要幾百萬元,完全不合理,甚至還有人當起二房東,非法轉租給其他人做魚塭使用。光電業者集體呼籲,國產署應積極配合調查局進行土地管理和現勘調查,幫助國家排除阻礙綠能發展的障礙,才能真正達成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並與漁業署、光電開發商積極討論合理補償範圍,善盡國家土地管理者責任。
鴨霸拆宗祠2/國產署強逼拆祠堂 祖先牌位被迫躲陰暗鐵皮屋
建於1921年的苗栗縣陳氏家祠,由正廳、東西廂房各1座打造而成,2010年由代表人陳英治設立祭祀公業,但2018年因與國有財產署打不動產官司敗訴後,陳氏家祠被夷平,而宗祠旁的另一塊土地日前又被苗栗縣府強行奪走,陳英治痛心地說「我餘生的任務就是要奪回土地,給祖先一個交代。」本刊記者20日來到原來的陳氏家祠附近,陳英治的親戚帶我們前往一個鐵皮屋,裡頭擺放了5個由被拆掉的祠堂裡移過去的祖先牌位,鐵皮屋內一盞燈都沒有。陳家人說,他與妻子在這住了4、50年,以前每天都會去祠堂上香、奉茶,但祠堂被拆後,看到祖先無法住在氣派的宗祠內,也照不到陽光,想到就讓他們鼻酸又愧疚。雪上加霜的是,不但祠堂被迫拆除,就連原屬祭祀公業所有的祠堂旁土地,政府也不放過。陳英治表示,祠堂被拆除後,當時他心想,祠堂旁的373地號是祭祀公業所有,因此用柵欄圍住,2021年3月他還花30萬元,將原來祠堂所在地上的86-1地號鋪設柏油,好心提供給公眾安全通行,但9月間,國產署卻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祭祀公業騰空返還86-1地號土地,並繳納3萬餘元的使用補償金,讓陳英治覺得太扯!今年12月3日,86-1地號道路挖掉柏油後變為「泥土地」,附近居民哀嚎天雨路滑,不平的路面容易出車禍,在屢屢抗議下,苗栗縣府竟利用公權力,以「既成道路」為由,強行要求祭祀公業將373地號土地圍籬拆除,讓民眾通行。「我都已經拆宗祠了,373地號的土地本來就歸陳氏家祠所有,收回來難道不對嗎?」陳英治不解,為何苗栗縣府不同意、國產署不同意,連頭份市公所也不同意,縣府和國產署未免太蠻橫不講理。原先鋪柏油的祠堂舊地後來變為泥土地,路面凹凸不平,附近居民屢屢向政府抗議,還強占陳家私有地開放給公眾通行。(圖/趙世勳攝)苗栗縣頭份市公所表示,那條既成道路的土地確實為祭祀公業所有,但縣府考量公眾通行安全,強行拆除圍籬,市公所是夾在中間的執行者,也是聽命辦事。陳英治後續也將對苗栗縣府及國產署提告,把宗祠的土地要回來。對於陳家的指控,國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表示,1990年 7 月 5 日苗栗縣頭份市山下段 372 地號國有土地依法辦理第 1 次土地登記,管理機關登記為國產署,祭祀公業蓋陳氏家祠時可能不知道那是國有地,後來雙方打「返還地上物」官司,才要求對方拆遷宗祠。苗栗縣府工務處道路管理科林科長表示,苗栗頭份市山下小段373地號雖是私人土地,但長期是市公所在管理維護,由於地主設置路障,導致有人出車禍摔倒,市公所有管理疏失的話,可能涉及國賠,且該地號是都市計畫區域的道路,若被圍堵阻礙通行,市公所有權依市區道路條例強制拆除。陳氏家族的族人在市公所拆除圍籬當天,到場舉牌抗議,痛罵苗栗縣府及國產署強占私有地,欺壓百姓。(圖/趙世勳攝)
新北紓困懶人包! 月收低於3.9萬「可領1萬」
疫情重創經濟,各行各業都飽受波及,中央已公布最新「紓困方案4.0」,新北市政府也推出「助扶方案」紓困計畫,針對不同行業、租金、稅金、罰單等項目提出相關補助和減收措施,希望在疫情艱難之際,帶給大家多一些幫助。●急難慰助因疫情致家庭陷困,每戶補助1萬元,全家總收入每人每月低於39000元且全家人口包含存款、有價證券、汽車及投資等,每人每年未超過20萬元者,可線上申請,但不能與衛福部補助重複申領;申請時請檢附申請表、領款收據、存摺封面影本、戶口名簿,另公司無薪假證明、失業證明或減少工時證明等3項擇一即可。為避免送件申請造成群聚,一律採用線上申請,郵寄申請要等3級警戒解除;若在申請期間,生活仍有急迫,可透過里鄰長系統取得實物銀行民生物資。有關慰助等相關問題,亦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292929(0800-要救要救要救)。(圖/翻攝自臉書/侯友宜)●勞工協助輔導簽訂「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擴大「義務律師免費代理調解服務」適用對象至因疫情衍生勞資爭議的勞工,提供勞資爭議涉訟補助,含律師費、裁判費及生活費等勞資爭議訴訟補助;失業勞工加給子女就學扶助金最高1萬1800元。(圖/翻攝自臉書/侯友宜)●社宅租賃社宅承租人得申請4個月租金緩繳50%,於第5個月起分12期無息攤還並加計當月租金,惟攤還期限不得超過原租約期限,逾期未繳納將加計違約金4%。適用範圍,現居於新北市板橋府中、新莊新豐、永和秀朗、永和國光、三峽國光、三峽北大、三重1、2、3館及、中和秀峰(附屬事業除外)及新店央北、三峽隆恩埔、新店中正之社會住宅承租人。●稅金減收1.房屋稅減免:(1)飯店旅館業及其他營利事業,停歇業及申請縮小營業面積者,改課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由3%→2%)(2)配合防疫停業之營業場所及公有場館業者,停業期間主動改課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由3%→2%)。2.娛樂稅減免:(1)查定課徵業者主動減徵110年5月15日至8月31日查定稅額30%。(2)配合政府停業之查定課徵業者,主動辦理停徵。(3)查定課徵業者,可辦理停歇業或異動設備,按天數減免。3.牌照稅減免:各類車輛辦理停駛後未使用期間按日免徵。4.租稅緩徵:(1)因隔離檢疫或治療者,可申請房屋稅延期,展延至110年6月30日,延長期限屆滿,仍接受隔離治療者,繳納期限展延至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20日。(2)受中央紓困對象或疫情影響者,可申請牌照、房屋、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至多1年、分期至多36期。●租金減收1.減收租金及市場使用費50%:(1)承租市有不動產作營業使用且未給予租金優惠之承租人(不含政府機關及所屬事業機構、連鎖超市(商)、公用事業機構及電信事業機構等)。(2)市府市場處經管或委外經營之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場(區)、超級市場及出租攤(鋪)位、營業場地之使用人。(3)減收期間:110年5月15日~8月31日。2.減收權利金:促參及設定地上權案供營業用110年5月15日~8月31日權利金最高減收35%並與108年營收比較。3.租金、使用補償金、權利金、市場使用費及各項罰緩繳款期限展延3個月:民眾依各機關學校規定或約定應繳納之租金、使用費等及各項罰緩,一律展延繳款期限3個月,並授權各機關學校自訂相關執行方式。●青年見習:招募300名設籍新北市就學大專院校在學生或應屆畢業生,參與7-8月 市政創新規劃。●娛樂稅:配合政府停業期間主動停徵,復業日至8/31減徵30%。●藝文支持:場館費用全額退費,快速核發補助款。●罰單緩繳:5/15-6/14 交通罰單到期者,繳費期限順延至7/14。●建期展延:公共工程工期可申請延展,民間工程工期延長2年。●交通紓困:公車業者 補助先撥付8成;停車場業者租金減收一半;碼頭使用費減半。●農漁產銷售:輔導農會、漁民推出 防疫組合包,可透過臉書粉絲專頁或電商平台預定,新北果菜鋪更推出499元蔬菜箱。
占公地出租貨櫃屋 7年爽撈500萬
北市南港車站是捷運、高鐵、台鐵,以及未來基隆捷運「四鐵共構」的樞紐,也是市長柯文哲的「東區門戶計畫」幹線,人潮熙來攘往,熱鬧非凡,附近卻有一隅「化外之地」,存在破爛不堪的鐵皮貨櫃屋,不少弱勢者蝸居其中。市議員王浩指出,這批貨櫃屋是不肖人士占用公有地設置,再非法租給弱勢民眾,時間長達7年,市府顯然怠惰不作為。王浩表示,南港社福中心社工5月在服務個案過程中,發現竟有20名弱勢民眾,長年租住在鼠輩橫行的髒亂貨櫃屋中,貨櫃屋占地面積約1122平方公尺,部分土地為北市財政局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共用地,但自2013年起就遭張姓民眾非法占用,當作洗車場及貨櫃屋堆積場使用。王浩說,張民疑因從未遭查處,竟然變本加厲,將貨櫃屋違法改建為狹小又有公安疑慮的簡陋居住空間,每個月以3000元租金,出租給20名經濟拮据、無處可去的弱勢民眾,7年來估計賺取504萬元;更離譜的是,財政局土地遭占用5年後,2018年才列管,列管後也都毫無作為,直到今年5月被社工揭發,才急忙向張民催討108萬元土地使用補償金,任由不肖人士利用公有地爽賺私人財。「怠惰!」王浩指出,北市尚有許多公有地遭人非法占用,絕大多數都位於房地價最高的信義、大安區,其中22處土地被占用時間超過50年以上,最久還高達83年。南港區長王先黎表示,20名弱勢民眾已全部安置在機構,並清除貨櫃屋中。財政局表示,貨櫃屋所屬土地,市有及國有各持8分之1,其餘為18名地主私有,已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張民還補償金;另外迄今已處理被占用案近4000件,83件尚待處理,其中48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訴訟中、35件積極辦理催收。
非法占用貨櫃租甘苦人蝸居 議員怒批北市府不作為「怠惰!」
北市南港車站是捷運、高鐵、台鐵,以及未來基隆捷運「四鐵共構」的樞紐,也是市長柯文哲的「東區門戶計畫」幹線,人潮熙來攘往,熱鬧非凡,但附近卻有一隅「化外之地」,存在破爛不堪的鐵皮貨櫃屋,議員王浩指出,貨櫃屋遭民眾非法占用租給弱勢民眾,在極度惡劣的環境下生活,目前雖都已安置,但仍是市府先前不作為所造成。王浩表示,南港社福中心社工5月在服務個案過程中,發現竟有20名弱勢民眾,長年租住在鼠輩橫行的髒亂貨櫃屋中,貨櫃屋面積約1122平方公尺,部分是北市財政局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的公共用地,但自2013年起就遭張姓民眾非法占用,當作洗車場及貨櫃屋堆積場使用。王浩說,張民變本加厲,將貨櫃屋違法改建為狹小又有公安疑慮的簡陋居住空間,每個月以3000元租金,出租給20名經濟拮据、無處可去的弱勢民眾,7年來估計賺取504萬元,但財政局土地遭占用5年後,2018年才列管,但列管後也毫無作為,直到今年5月貨櫃屋事件被社工揭發後,才急忙向張民催討108萬元土地使用補償金。「怠惰!」王浩指出,北市尚有97處、4972平方公尺的公有地遭人非法占用,絕大多數都位於房地價最高的信義、大安區,其中22處土地被占用時間超過50年以上,最久達83年。南港區長王先黎表示,社工發現20名弱勢民眾後,已全部安置在機構,貨櫃屋也正在清除中。財政局表示,貨櫃屋土地,市有及國有各持8分之1,其餘為18名地主私有,已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張民還補償金;另外迄今已處理被占用案近4000件,83件尚待處理,其中48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訴訟中、35件積極辦理催收。
【爽賺無本財5】採捕權年收千萬 水利會:扣除費用剩200萬
黃家三姊妹指控,「桃園農田水利會」聲稱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無償徵用黃家土地作為灌溉埤塘,卻又轉手租給養魚業者,身為土地的她們沒有拿到土地租金,自家土地上的池塘養魚收入每月也只能分到301元,而且要每年主動去申請,大喊不公平。桃園農田水利會財務組組長李百安說,埤塘所在土地若是從日治時代就已做為池塘使用,就會依法令,照當初的狀況「照舊使用」,水利會並無支付租金;但若是私人土地被當做水路使用,有實施更新改善工程的,水利會則依法支付申報地價3%的使用補償金。李百安解釋說,水利會並非「出租」埤塘供他人養魚,而是標售採捕池塘內自然生長的天然魚介,價格最高是以每公頃新台幣9000元計算,但實際上會視現場情況打八到九折的扣折,收取承購採捕權的價款後,會交回給當地該管的水利小組,做為清淤工作的費用,剩餘的金額才是純收入;李百安說,桃園農田水利會擁有280多口池塘,每年收取的捕採權價款約有1100多萬元新台幣,但扣除清淤與人事成本後,約剩下200多萬元的純收入,再依比例分配給土地所有權人;因為扣除成本後收入本來就不多,地主可能不清楚水利會還要負擔清淤等作業,才會覺得分到魚介收入很少。
CTWANT 政治爆卦》臨濟寺百年古蹟遭國家佔地 衰揹3千萬債
建寺百年的臨濟護國禪寺,是市定古蹟,國民政府來台時,被軍方進駐,寺產收為國有,還被追討「占用」國有地的補償金3千多萬元,寺方原本計劃依法要求政府返還土地,不料臨濟寺被文化部劃入「圓山遺址」,無法轉移產權,目前每月須負擔50多萬元,境遇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