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簽證
」假留學輸入外國學工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勞動部及移民署
監察院今(17)日發布調查報告指出,近年來「假留學、真打工」亂象層出不窮,不肖份子扭曲、利用留學生名義變相輸入勞動力的制度漏洞,從中獲取高額不法利益,甚至讓我國背上人口販運強迫勞動之萬國公罪,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葉大華的調查報告,並糾正教育部、勞動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王美玉、王幼玲、葉大華調查發現,我國少子女化狀況持續,致大學缺乏生源,面臨生存危機,加上國內產業面臨缺工,境外生被仲介至工廠從事低薪、超時工作,淪為廉價學工事件頻傳。從康寧大學、育達科大、建國科大到中州科大事件,在在凸顯原來立意良善的國際留學生就學政策,竟被不肖份子扭曲,利用留學生名義變相輸入勞動力的制度漏洞,從中獲取高額不法利益,尤以中州科大烏干達留學生不惜背負高額債務,來台後遭受債務拘束,被仲介至工廠從事與報酬顯不相當的勞力密集工作,淪為低薪之廉價學工、成為人口販運被害人,違反國際公約,嚴重損及我國國際聲譽。監委調查發現,外交部自2016年起辦理我國學校招收外籍學生之簽證審核作業,因駐外館處發現疑似人力仲介招生等諸多疑慮,拒件達21校次、共379人,其中包括105年中州科大印尼籍10位一般生申請來台簽證案全部駁回,並函教育部,但是教育部僅請學校說明,對於拒件之原因未能深入去查明背後可能潛藏之犯罪動機,漠視其中更深層之學工、人口販運問題;之後外交部於2019年辦理烏干達籍學生簽證審查後,再次主動函請教育部對學生實際在台就學情形進行訪視,以防範「假就學,真打工」之弊端,然教育部竟仍查無異狀,無法即時阻卻違法,錯失機先,致不斷爆發學生淪為血汗學工事件。3位監委指出,教育部為利新南向產學專班學生申請來台簽證,自2017年起函請外交部特別放寬學生簽證審查條件,如專班團簽原則、免予逐一面談及取消語文能力及學業成績等作為簽證准駁之必要條件;但外交部駐菲律賓代表處審查高苑科大招收2019年「產學合作專班」居留簽證時發現,全數學生均無法提供財力證明,而是以學校獎學金證明做為替代文件,不符合相關規定;外交部函請教育部表示是否同意認可,教育部竟以外國學生係向學校申請入學,學校已核發入學許可,請代表處依權責綜合審酌學生財力情形;相關作為顯見推諉,導致血汗學工爭議持續延燒。3位監委指出,監察院過去調查相關學工案已提出請教育部就研擬中的「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儘速完成相關法制作業,該部迄未積極完成,洵有未當;另外,為確保境外學生校外實習及工讀權益,教育部雖認已責成學校應將「學校、學生及廠商的三方實習合約」與「學生與廠商的雙方工讀合約」做明確區隔,不得將工讀合約併入實習合約中,且規定實習屬學習之一部分、應與專業及教學目標結合,惟實務上外籍生經常在同一家公司、工廠實習與工讀,兩者合併疑有超時工作、實習與就讀科系專業未符等爭議依然層出不窮,教育部相關措施無法根除上述問題。
藏僧來台簽證效期僅2個月!沒健保無法考駕照 連署要求宗教一視同仁
藏僧推動改革聯盟今(6)和跨黨派人士舉辦記者會指出,藏傳佛教僧侶辦理台灣簽證僅能停留2個月,但其他宗教申請簽證卻能停留6個月,對於在台弘法的藏傳佛教僧侶不公平,訴求宗教之間一視同仁,要求給予6個月的簽證。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指出「目前連署單位已經超過120個,顯示大家都已經怒火中燒!」依照現行法規,持有不丹、尼泊爾、印度護照及印度旅行IC,都只能取得60不可延長的簽證,等於僧侶們每兩個月就要出境一次重新辦理簽證,相當勞民傷財,僧侶們頻繁出入境也阻礙法務推動。超過120個藏傳佛學中心共同連署,發出聯合聲明指出,延長簽證政策規定設限繁瑣、嚴苛,現行規定出入境達連續5年15次、連續10年30次才可申請延長簽證,與現行兩個月必須出境一次的嚴苛要求相去不遠。此外,政府常以少數個案作為不可開放的理由,認為放寬將引發國安及社會疑慮,藏僧推動改革聯盟要求,西方傳教士經過身分認定後就可申請來台的居留簽證,而藏傳佛教僧侶從未享有相同待遇。根據上報報導,,連署單位代表許玉芳更提到,藏僧在台灣弘法,不僅無法取得駕照也無法獲得健保,而且藏僧若在台灣感染新冠肺炎,也不敢去看病,造成佛學中心財務負擔,讓藏僧之間流傳「全世界最難去的地方就是台灣」。藏僧推動改革聯盟要求將簽證有效期限從2個月延長為6個月,也比照其他宗教,用宗教工作給予藏僧工作簽證,另外,針對印度、尼泊爾、不丹等護照不易辨識真偽,藏僧推動改革聯盟認為國境管理是必須的,目前政府規定佛學中心自治管理、擔保,規定必須取得寺廟以及傳承法座證明的現有手段已經非常足夠。
岸際浮屍事件越南9死者家屬來台 高檢署指揮核發相驗證書協助後事
今年2、3月間台海沿岸發現多具海上浮屍,引發社會震撼,高檢署所屬台南等4地檢察署相驗後,參考越南駐台代表處資訊,確認9位死者為集體偷渡來台的越南籍民眾。高檢署為此邀集相關機關,成立「岸際浮屍事件聯繫平台」,協助相驗、鑑定並轉介慈善團體,提供死者家屬人道協助。台南等地檢署昨已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並發還遺體給來台的家屬,並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聯繫慈善團體辦理殯葬事宜。高檢署召開4次跨機關聯繫會議處理岸際浮屍遺體相驗程序,並於今年3月30日成立「岸際浮屍事件聯繫平台」,處理分工包括:刑事警察局負責遞送家屬檢體回台比對鑑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出具檢體比對報告及解剖鑑驗報告、外交部與移民署及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協助家屬從速申辦來台簽證、警政及海巡機關規劃家屬來台後的檢警訊詢問及交通住宿事宜。本案越南籍死者家屬今年5月8日晚間抵台,台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隔日立即訊問家屬、確認人別、調查死者偷渡來台經過,再由相驗遺體的台南、台中、雲林、橋頭等地檢署檢察官,於昨日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並發還遺體,再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轉介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提供遺體運送、火化及告別式等協助,讓家屬安心完成後事,平安返國。
馬曉光:台獨濁浪瀰漫台灣校園 大陸學士生暑假畢業後「清零」
最後一批在台灣念書的大陸學士學位生約有885人,現在正在念大四,今年暑假畢業之後即「清零」,台灣將沒有大陸學士學位生,只剩研究所陸生。在後疫情時代,大陸是否願開放陸生來台?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問題關鍵在於,台獨濁浪瀰漫台灣校園,使大陸家長和學生望而卻步。馬曉光重申,大陸推動兩岸同胞恢復正常交流往來,政策信號是清晰的,態度是堅定的。大陸學生赴台就讀學位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產物。馬曉光直言,民進黨上台以來,幾乎將兩岸和平發展成果破壞殆盡。台獨濁浪瀰漫台灣校園,使大陸家長和學生望而卻步。台灣沒有陸生,責任在誰,一目瞭然。馬曉光表示,道理很清楚,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改善與發展,就能不斷增進兩岸同胞的利益和福祉。實踐大學前校長陳振貴對此指出,大陸認為台灣現在跟著美國走,憑藉外部勢力對付陸方,讓北京非常不滿。陸生的議題則是延續這樣的氛圍,「從政治面反映到教育面」,把陸生無法到台灣就學的責任歸咎給蔡政府,最後受害的還是兩岸高教。陳振貴認為,陸生來台等高教議題屬兩岸民間交流範疇,「沒有陸生,兩岸沒有真正的和平」,還是希望相關政策能放寬與緩和。不過,依照國台辦的說法,顯然9月之後的新學期,也不會有陸生來台,「非常可惜!」提供入學管道及入學資訊平台的「大學問」執行長魏佳卉說,大陸學位生開放不易,因此還是希望能先讓研修生來台,不僅兩岸大學在「校校合作」方面不間斷,維持既有交流,也緩衝少子化為台灣私立大學造成的衝擊。魏佳卉提到,台灣方面,大專校院都已把課程準備妥當,只要大陸各省台辦向學生核發來台簽證,大陸研修生下學期就可來台短期交流,大陸大學端也都蓄勢待發。但昨天看到國台辦的回應,「就是沒戲了」,不過為了台灣私校好,還是希望雙方尋求和解,讓兩岸文教交流得以持續。
國門解封 外交部宣布「全面恢復簽證便捷措施」…非免簽國家可以2事由申請
邊境鬆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宣布,自10月13日零時(航班表定抵台時間)起,入境「0+7」免居家檢疫。而外交部也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本(111)年9月29日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外,10月13日起開放非免簽證國家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台簽證,另外也公布外籍人士來台2點規範。外交部指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本(111)年9月29日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外,10月13日起開放非免簽證國家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台簽證。外交部將相應調整外籍人士來台規範如下:一、 全面恢復簽證便捷措施: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得以落地簽證方式來台,或事先申請電子簽證及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台觀光(觀宏專案)相關申請事宜,將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所訂開放程期受理。二、 全面恢復正常簽證辦理流程:外籍人士得依其來台事由(含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來台簽證。有關簽證應備文件及申請手續,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有關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申請資訊,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公告。另目前入境人數仍採總量管制,當事人入境應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
戀情疑重疊1/遭爆有帝寶男友又劈祖雄 佳娜被指靠前男友金援家人
烏克蘭籍女星林佳娜(Tatiana Lin)近期和有「同志天菜」之稱的馬來西亞籍男星祖雄熱戀中,兩人八月時對外公開關係從砲友昇華。但不知是否因兩人愛得太高調,時報周刊CTWANT日前收到號稱是「佳娜前男友的朋友」爆料,指稱佳娜和祖雄成為炮友時,尚未與前男友分手,且仍和對方有金錢往來,友人甚至說佳娜前男友在烏俄戰爭爆發時,曾金援佳娜讓她幫助在烏的家人。佳娜與男星祖雄陷入熱戀,經常在社群放閃。(圖/取自佳娜IG)佳娜與前男友交往三年多,友人指當初佳娜來台簽證上,就因前男友姓林而使用相同姓氏,兩人交往期間同居在林姓男友在台北市知名豪宅帝寶裡,去年三月佳娜和祖雄被媒體拍到一起到摩鐵待了三小時,接著把佳娜送回和林姓男友同住的帝寶,表示當時與前男友並未分手,本刊隔月也曾捕捉到兩人牽手去搭捷運用餐的畫面。佳娜與祖雄示愛的用詞都相當大膽露骨。(圖/取自佳娜臉書)該名「友人」爆料從佳娜剛來台時,林姓前男友就替她支付烏克蘭家中修繕費用,接著也每個月給對方零用錢,對佳娜相當大方呵護,且不只對女友出手闊綽,更愛屋及烏,時常招待佳娜爸媽、妹妹出國旅行。佳娜和林姓前男友過去約會時上高級餐廳開名車並親吻放閃,看得出生活過得不錯。(圖/讀者提供)從友人提供的照片上可以看出,兩人昔日相當恩愛,在和朋友們一起聚會時會自在地牽手、摟腰、親吻,林姓前男友帶著佳娜吃高級料理、開著英國進口跑車,爆料者表示在去年兩人仍交往時,佳娜就被拍到和祖雄相約摩鐵,甚至事後又送回帝寶男友家門口,讓當時的林姓男友無法接受,要求佳娜搬出豪宅。本刊去年四月也曾目擊祖雄與佳娜牽手約會。(圖/本刊攝影組)對於被爆料一事,經紀人表示:「佳娜和前男友和平分手,雖不常聯繫但維持友好關係。前男友並非公眾人物,並表示爆料者不是他的朋友,兩人的事情只有當事人說了算,沒有什麼所謂的朋友能無中生有,所述金錢事情更不是事實,我們雙方針對不實的爆料保留法律追訴權利。」經紀人也對媒體表示,佳娜與前男友分手後就沒有金錢往來,且雙方維持友好關係,而爆料者並非佳娜的朋友。在烏俄戰爭爆發時,佳娜曾心急如焚在社群吐露心聲。(圖/取自佳娜臉書)
駐越外交官放水簽證 收賄、狂買83個LV包判8年8月
外交部前駐越南代表處一等秘書蕭裕文,收賄放水讓來台簽證過關,並在越南藏匿價值170萬餘元的83個LV皮件、及285萬元新台幣等不明財產,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見解,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將蕭重判8年8月、褫奪公權4年,並追徵沒收犯罪所得LV皮件、美金4萬3706元、越南幣4億4446萬多元,全案定讞。本案源起越南河內台灣商會前祕書長曹保麟,替沒有中文能力證明或財力證明的越南籍學生偽造證件,蕭裕文共核准27件學生簽證來台留學,每件可獲1000至4500美元代辦費,越南學生入學後,學校須付學費的10%、約新台幣2000至3000元仲介費用。蕭裕文還在2010年5月至2013年元月間,由他人支付33個月房屋租金7萬5885美元,還購入83個LV皮件,總價值高達越幣12億元(約新台幣170多萬元),帳戶內還有9萬5075美元(約285萬元新台幣)的不明存款。蕭否認犯罪,抗辯核准簽證是他的裁量權,至於大量名牌包和可疑財產,則辯稱是他投資賺來的,但歷審法院都不採信。高等法院更二審認為,蕭裕文是台大政研所碩士,且為我駐越南一等秘書,薪資和津貼優渥,卻核准27件不法簽證,還有大量不明來源財產,因此判刑8年8月;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判決,駁回蕭上訴定讞。
越南政府終於點頭 兩架撤僑飛機將來台
越南航空台灣公司與越捷航空台灣總代理金遠東旅行社證實,兩航將分別在本月20日與28日分別派撤僑專機來台,預計載回535名越南民眾,但是人力仲介商指出,就算再派十架撤僑專機也不夠用。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指出,目前約有3千多名越南民眾等著回越南。莊人祥分析,各國邊境管制都沒有針對自己國民,越南比較特殊,3月中起鎖國,連自己國民都不准入境,因此才會有大批越南民眾滯留在他國。根據移民署6月間發布的訊息顯示,該署全台收容所爆滿,其中越南來台簽證預期移工超過千人。越籍航空公司在台高階指出,近期人力仲介商也自行接洽航空公司,在申請撤僑包機,主要是不光是逾期移工,有些工廠因為新冠肺炎影響接單量,為減少移工用量,不願意延長聘用逾期的移工,估計機票與6千元的核酸檢驗費,外加返回越南後14天的防疫旅館費用,共需花費約2.5萬元,是疫情發生前的五倍支出。越南航空20日撤僑專機是以正班機形式申請飛行,將派A350-900載回305人,越捷航空28日的撤僑專機,將派A32客機載回230人。越南航空與越捷航空分別在5月29日與7月7日分別執行過一次撤僑專機,載回344與240名旅客。至於原預期本月內可以達成台越雙方相互放寬邊境管制措施一事,莊人祥表示目前還沒有結果,目前也還未考慮到旅遊泡泡,開放重點是放在商務客。
19日起限制「非台灣籍人士」入境 外交部8項問答一次看
台灣近日新冠肺炎境外移入案例激增,18日上午衛福部長陳時中偕同外交部長吳釗燮宣布,自3月19日0時起,禁止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也於18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回應問題。1.外交部宣布的管制措施,是否即為取消外籍人士免簽證/落地簽證/電子簽證等來台簽證待遇?已持有有效簽證者是否仍可入境?答:外交部宣布的措施是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擴大。非本國籍人士,除非符合特定事由,不得以免簽證或持簽證入境我國。符合特定條件的非本國籍人士應備妥相關文件,由移民署國境線上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另持有駐外館處核發特別入境許可者,或是有效居留證(官員證),可逕由移民署查驗後入境。2.「其他特別許可」的情況有哪些?可否舉例?答:駐外館處受理特別入境許可事由除符合公告特殊入境條件的事由外,尚包括重大緊急人道考量,以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許可等,確有必要急需來臺者。3.已入境我國的外國人可否在台延長簽證停留期限?答:除非當事人有重大不可抗力事由,否則不得延長在台停留期限。另外,我國並未因疫情限制外籍人士出境。尚外籍人士簽證停留期限即將屆滿,則應依規定離境。4.國人或在台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其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沒有居留證,還可以入境嗎?答:可向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台。5.外國人是否可向我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函?答:可以。外籍人士可向我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函,惟其來臺事由必須符合「外交公務,商務履約,或是其他經特別許可者」,否則仍無法入境。6.單純來台洽商者(僅洽辦工商事務,非履約)是否可以入境?答:倘無法出示企業履約的證明,或是主管機關核發的應聘/履約許可函,則無法入境。7.外籍移工是否屬於「經特別許可」的範圍?答:外籍移工經勞動部核發許可者,可持駐外館處核發的移工簽證入境我國。8.可入境我國者,是否仍須配合相關檢疫措施?答:是。檢疫措施的詳細說明,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告的「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稍早的記者會公布,我國今日再爆增23例確診案例,正式突破百例確診。其中71例為境外移入、29例為本土病例。為因應防疫的非常時期,相關政府部門也呼籲民眾,暫緩不必要的出國旅遊計畫,避免成為防疫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