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屍體
」 少女 冥婚 性侵女教師「赤裸倒在頂樓」吐血亡!2高中生涉姦殺 入獄15年「未驗出DNA」堅稱無罪
大陸湖南一名女教師15年前被家人發現,赤裸倒在社區頂樓水塔附近,嘴吐鮮血、呼吸困難,最終送醫不治,而同一社區的2名高中生涉嫌姦殺,遭判無期徒刑。不過,由於死者身上並未驗出高中生DNA,2人入獄後也堅稱無罪,又因不願寫悔過書換取減刑,導致2人至今仍未被釋放。根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2009年8月25日,小學英語老師劉女在晚飯後獨自出門散步,將近晚上10時都還沒回家,撥打電話也無人接聽,家人開始四處尋找後,在頂樓水塔附近發現劉女赤裸倒在血泊中,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仍不幸身亡。案發2天後,警方突擊住在同社區的17歲少年謝男,表示謝男與劉女被害有關,而17歲的鄰居劉男也被帶走調查,據悉,劉女以前曾是2人就讀小學時的英語老師。經過3天2夜的審問,謝男和劉男最終坦承「姦殺老師」。起訴書指出,事發當晚7時許,謝男和劉男一同至戶外免費球場,並用手機觀看淫穢影片,此時劉男提出找個女人「發洩一下」,謝男說劉老師經常在天台散步,提議對其下手。後來,2人便攜帶木棍攻擊,隨即進行性侵。不僅如此,起訴書還指控,2人逃離現場回家後,將作案經過告訴父母,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則分別叮囑兒子否認犯行,謊稱案發當晚一直在家。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生前被他人持鈍器及拳頭致傷頭部、面部,造成頭皮廣泛性淤血,蛛網膜下廣泛性出血,鈍性外力致傷頸項部、手堵嘴壓迫呼吸道、造成窒息,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2010年8月19日,法院依強姦罪嫌判處2人無期徒刑。2人不服上訴,2010年12月,湖南省高院維持原判。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也因包庇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及4年有期徒刑。對於法院的判決,謝男的父親和劉男母親並不認同,直言「事發後我們都不知道什麼事情,孩子怎麼就成了強姦犯,我也成了包庇犯?」謝男父親表示,當時送驗的物證和樣本中,包括死者連身裙及胸罩上的血跡,還有她身體隱私部位的擦拭物,並對死者丈夫、謝男、劉男進行採樣,但結果均未顯示謝男和劉男的生物遺留痕跡,「DNA檢測結果顯示,劉女胸罩上的血跡係她與另1男性共同所留,這意味著,在這3個男人之外,還有另1名男性」。謝男父親也認為,當時法官判決僅以口供為依據,缺乏人證、物證的支持,警方也有逼供的可能,「如果木棍真的是凶器,木棍上應該有指紋及受害人的血跡、DNA等,但是這麼重要的證據,卻從未被送去鑑定」,因此堅持要2名少年否認犯罪。2019年,警方根據死者貼身衣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法醫鑒定報告中所稱的「另1未知男性」張男,而法院判他為強制猥褻與侮辱屍體罪,後於2023年獲釋。今年10月17日,謝男父親及劉男母親再次前往湖南省高院反應案情,希望法院能告知關於張男的審判細節及複查結果,一名工作人員告知,目前案件已經進入省高院審查會委員會進行討論,若有具體結果,會再進行通知。謝男父親無奈道,2名少年入獄後堅稱無罪,因不肯寫悔過書,均未被減刑,目前刑期仍為無期徒刑,「如果願意寫悔過書,加上減刑,2個孩子今年差不多該釋放了」;他也說,每次去看望兒子,都覺得對方變得沉默寡言,但他仍堅信法律會還他一個公正的結果。
買刀蓄謀搶劫!湖北21歲晨跑少女倒楣成目標 遭人搶手機還做「這事情」
2021年11月1日,中國湖北十堰竹山縣發生一起命案,一名21歲的朱姓女子在家附近晨跑後突然失蹤,無法聯繫到朱女的母親隨即報警,之後當地警察也動員起來找尋朱女的下落。但一直到5日凌晨,朱女的遺體在一處樹叢中發現,而警方循線調查後,逮捕了搶劫殺害朱女的張姓男子。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在此之前,朱女一直與母親在深圳打工,事發不久才回到竹山當地準備入職考試。朱女的父親表示,女兒上午6點起床跑步,自己7點41分上班之前還與女兒有聯繫,但是到8點20分再次聯繫的時候,朱女的手機就關機了。報導中也提到,行兇的張姓男子曾於1998年12月因觸犯搶劫、盜竊、強姦罪遭判無期徒刑,最後是透過減刑的方式,順利於2016年3月8日釋放。而在2021年11月1日7點多,張男帶著事前購買好的刀械,準備到竹山縣某處公園找尋行搶目標,這時候就看到獨自跑步的朱女,便開始尾隨起朱女的足跡。一直到朱女跑到一半在某處石凳休息時,張男才突然現身,並用刀脅持朱女到平台下方的灌木叢內,同時搶走其手機。沒想到朱女突然大聲呼救,張男情急之下就對朱女連捅數刀後就隨即逃逸,之後又將朱女的手機拿去變賣換取現金。而在2日傍晚16點,張男再次回到朱女的死亡地點,除了將遺留在現場尖刀等物證裝在塑膠袋內下山棄置後,張男的死刑覆核書上寫道,張男對朱女實施「汙辱屍體」的行為,但具體為何種行為,並未明言。而朱女的家人報案後,警方就於5日凌晨找尋到朱女的遺體,之後更循線於8日逮捕張男。法院認為,張男搶劫殺人,致一人死亡,又侮辱屍體,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嚴重,應依法懲處。而湖北高級人民法院最終依故意殺人罪判決張男死刑、搶劫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汙辱屍體罪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決定執行死刑,目前張男已死刑執行完畢。而朱女的母親馬女士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曾在2023年10月向法院詢問案件進度,法院當時才告知張男已經伏法,而目前一些涉及民事相關的訴訟尚無定論,還在審理階段。
疑遭養父母虐待…山東少女跳樓身亡 慘被6.6萬冥婚「找婆家」
真相究竟為何?中國山東聊城冠縣一名16歲少女,去年在住家附近尚未完工的樓房從9樓墜落,死後還被「冥婚」。生父懷疑女兒遭養父母長期虐待,才會走上絕路,更無法接受女兒走了,還要「被賣錢」,引發外界關注。少女生父向《紅星新聞》透露,妻子在2005年意外懷孕,由於經濟困難決定把孩子送養,給條件更好的家庭,之後也沒再多打擾,而送養的家庭只有1個兒子,因為想要女兒,雙方達成協議,沒有金錢交易。豈料過了17年,女兒卻在2022年的12月5日晚上11時許,於緊鄰自家超市的樓房9樓墜落身亡,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發現一本筆記本,上頭寫了「死了算了」、「我死了,恁就開心了」、「連我多大了都不知道,幹啥都幹不好,洗衣服洗不好,幹活幹不乾凈,刷筷子刷不乾凈,以後注意」等,另外根據聊天紀錄,少女曾告訴閨蜜小時候發現自己的身世,更痛訴被養母辱罵,言語間流露悲觀想法,還曾在短影音寫下:「但願下輩子不要像今世這麼難過」。少女在筆記本寫下負面詞句。(圖/翻攝自紅星新聞)少女生父認為,女兒可能是得知自己是養女後,有了心理壓力,還長期遭養母辱罵,才會承受不住壓力。然而養父母供稱,2人均沒發現少女有異樣,也未發生口角爭執,養父回答:「墜樓是她自己的原因,加上正處在青春的叛逆期,心理上有壓力」,養母則說:「是她跑到樓上散心去,不小心掉下來了」,因此警方初步認定,少女性格內向,對管教存在極強的抵觸情緒。少女向閨蜜抱怨。(圖/翻攝自紅星新聞)對此少女生父控訴,養父母並沒通知他女兒身亡的消息,他事後才知孩子被「冥婚」,開了6.6萬人民幣賣給一名少年。不過,少年父親否認配婚成功,因為價格談不攏做罷。養父母則解釋,冥婚是為了給孩子「找婆家」。少女生父難以接受,報警希望查出女兒遭長期辱罵及冥婚等侮辱屍體的行為,今年10月控告養父母涉嫌虐待罪、故意殺人罪(不作為)、侮辱屍體罪,但警方審查後認為沒有犯罪事實,做出不予立案決定,但少女生父不服,已經提起覆議。◎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16歲少女長期遭養父母辱罵自殺亡 還被以30萬元「賣掉」生父氣炸!
中國1名16歲的少女小丹(化名),2022年12月5日從9樓墜亡,小丹出生時即因原生家庭經濟條件不佳被送養,小丹的生父孫姓男子認為,女兒生前長期遭養父母辱罵,是女兒輕生的關鍵原因。且小丹死亡後,養父母又幫小丹安排了1場冥婚,並收了6萬6千元人民幣(約台幣30萬元)的聘禮,孫男因此欲對其養父母追究法律責任。中國山東省聊城市1名16歲少女少女小丹(化名),2022年12月5日從9樓一躍而下,自殺身亡。據了解小丹自出生後,就因原生家庭經濟條件不佳被送養。小丹生前長期遭到養父母責罵,多次向閨蜜表達心中的難受,更表示「她(養母)的話狠毒傷人」,也向閨蜜透露自己曾有過輕生行為。從小丹遺留的筆記本中,也能看到她曾寫下「好難,幹啥啥不好」,社群平台上也曾發過「但願下輩子不要這麼難過。」小丹的生父孫姓男子認為,小丹此前並不知道自己是養女,他們去探望她時也都隱瞞親生父母的身分,因為他們怕小丹知道自己是養女後,可能會有心理壓力。不過小丹在成長過程中,也曾對自己的身分有過懷疑,她曾告訴閨蜜「我哥好像說我不是親生的。」根據陸媒報導,小丹輕聲後,她的養父母接受警方問詢時表示小丹內向話少,也認為她正處於青春叛逆期,也強調平時養父和小丹之間沒有矛盾。知情人士也透露,他認為小丹對養母的管教存在牴觸情緒無處宣洩。小丹身亡後,其養父母收取了6萬6千元人民幣(約台幣30萬元)的聘禮,讓她與另1名已故的張姓男孩冥婚,並將兩人合葬。小丹生父認為其養父母涉及侮辱屍體罪,選擇對養父母提告。小丹生父怒告養父母,當地警方以不立案處理。(圖/擷取自澎湃新聞微博)不過張姓男孩的父親否認冥婚成功一事,辯稱當時中間人介紹時沒有告知小丹是墜樓身亡,只說是吃錯藥導致身故,後來雙方因聘禮談不攏而作罷。對此聊城市冠縣警方調取雙方聊天紀錄、轉帳紀錄、和當事人筆錄等資料,確認真有存在聘禮6萬6千元一事。不過現行法律條文中,並未針對「配冥婚」而有懲戒依據,因此警方對此做出不予立案的決定,也表示小丹生父有異議可申請複議。事後小丹生父也決定按照法律流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當初的收養協議無效。此事引發各界關注,不少網友認為小丹的遭遇太可憐,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小丹的生父也許是想要得到那6萬6千元人民幣(約台幣30萬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屁孩潛入明朝古墓葬直播…大膽「取出亡者屍骸」擺拍 涉侮辱屍體糗了
據大陸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檢察院近日公布的起訴書,遼寧葫蘆島男子陳某某與同伴共三人擅自進入貴州龍里縣「果里巖洞葬」內用手機進行直播,過程中,陳男隨意打開洞內擺放的棺木,並將棺木內的屍骨取出任意擺拍,非法使用屍骨賺取非法利益,因涉嫌侮辱屍骨罪被起訴。起訴書顯示, 貴州省龍里縣灣灘河鎮果里村「果里巖洞葬」2015年5月28日被貴州省人民政府列為省級文物保護古墓葬,始於明朝,洞內安葬的是果里村及外省吳氏宗族的祖先和近些年來60歲以上死亡的老人。2022年3月28日21時許,被告人陳某某同萬某某、李某某三人擅自進入「果里巖洞葬」內,各自使用手機進行直播。在直播過程中,被告人陳某某隨意打開洞內擺放的棺木,並將棺木內的屍骨取出任意擺拍,非法使用屍骨賺取非法利益。陳某某2022年3月29日因涉嫌盜掘古墓葬罪被龍里縣公安局立案偵查,2022年4月12日被龍里縣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3日被取保。被告人陳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無視社會風尚和公共秩序,打開棺木,敞露屍骨,非法使用屍骨,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侮辱屍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法院依法判處。
41歲女教師遭2學生性侵身亡 10年後竟出現「第三人DNA」
湖南省在2009年,發生一起41歲劉姓女教師被人發現上身赤裸,倒在大樓樓頂,經送醫後不治身亡。兩天後,冷水江第六中學學生的劉滸和謝偉涉案被警方帶走。據《封面新聞》報導,2010年8月,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劉滸和謝偉用木棒和拳頭將劉老師打暈後進行性侵,由於兩人案發時未滿18週歲,均被判無期徒刑。警方根據受害人貼身衣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了法醫鑑定報告中所稱的「另一未知男性」。(圖/翻攝自微博)曾為本案申述的北京大禹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遜表示,屍檢報告顯示,被害人貼身衣物上曾檢測出另一名未知男性的DNA痕跡。他認為,在現場檢測出「第三人」DNA,意味這個人有可能是兇嫌。整起案件轉機出現在案發10年之後,據《南方周末》報導,2019年初,謝國東從冷水江市公安局獲悉,警方根據受害人貼身衣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了法醫鑑定報告中所稱的「另一未知男性」張琦。涉嫌性侵害女教師嫌犯之一的謝偉。(圖/翻攝自微博)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由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作出的裁判文書顯示,張琦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14年再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時任冷水江市副市長、公安局長肖海文表示,性侵殺害劉女的就是謝偉和劉滸,張琦是在謝偉、劉滸作案後才到案發現場的,涉嫌罪名為「侮辱屍體罪」。不過湖南省冷水江市檢察院在27日透露,該案「第三人」張琦29日受審,檢方起訴罪名變為「強制猥褻和侮辱罪」。李遜潤為,張琦先前以侮辱屍體罪偵查,意味著在辦案機關看來,張琦是在劉女死亡後,對屍體進行了侮辱,但在案證據顯示,劉女是被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後才死亡的,張琦不可能在醫院這樣一個公共場合對屍體進行侮辱。警方根據受害人貼身衣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了法醫鑑定報告中所稱的「另一未知男性」張琦。(圖/翻攝自微博)另外,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認為,若張琦的案由變為「強制猥褻與侮辱罪」,意味著辦案機關傾向認為張琦在實施其犯罪行為時,受害人還沒有死亡。從邏輯上講,無論辦案機關認為張琦實施犯罪行為是在兩名學生之後還是之前,劉滸和謝偉的案件都應啟動再審程序。王殿學接著表示,若張琦的行為在兩名學生之後,那麼受害者死因則不能認為是劉滸和謝偉所致,如果張琦在兩名學生之前犯案則不合常理,而且與原判認定的事實矛盾,因為判決書認定,劉滸和謝偉實施侵害時,受害人正在樓頂散步,「如果她受到猥褻,正常肯定要呼救,不可能還若無其事地散步」,王殿學認為,從邏輯上來看,受害者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被兩次傷害。
最小的才8歲!男子殺11人毫無悔意 專家分析:典型的性變態
中國大陸甘肅省白銀市曾在1988年至2002年期間爆發「白銀連環殺人案」,但一直到2016年8月景方才取得決定性證據,成功逮捕兇手高承勇。後來高承勇坦承殺害11人,其中最小的年紀才8歲。而經過專家分析後,專家表示高承勇就是典型的性變態,並非有精神疾病。後來高承勇於2019年1月3日伏法。根據《網易新聞》報導指出,「白銀連環殺人案」發生在1988年至2002年這段期間,當時案發地點甘肅省白銀市有9名女子慘遭他人入室殺害,部分被害人甚至有遭人性侵的跡象。而且兇手在殺人後,都還會切割被害人不同的身體部位或是器官帶走,令人髮指。而其中在1998年7月30日,被害人是1名8歲女童,被發現時,下身赤裸,下體有嚴重撕裂傷。後來直到2016年8月,警方才透過DNA資料庫,成功逮捕到兇手高承勇。警方表示,高承勇在敘述犯案過程時,語氣不帶任何的起伏,至於割取被害人的身體部位或器官,高承勇則回應是基於報復心理才做的行為,「因為對方一直反抗」,而且高承勇表示「割完之後很興奮」。他也曾對律師表示,第一次犯案時的確有害怕,第二次之後不會了,心裡很清楚知道早晚都會被抓。對於高承勇的行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表示,高承勇並非是精神病,因為他思路清晰。精神病犯人作案會讓人一看就知道他是精神病。而同系的武伯欣教授也認為,被害人多為年輕、身材豐滿、身穿紅衣的女子,顯示高承勇表現出來的就是典型的性變態姦殺案,而且高承勇每一起案件都有明顯虐待、傷害的痕跡,武伯欣教授認為,被害人的流血受傷這事情,反而助長了高承勇的犯案衝動。高承勇在2016年遭到逮捕後,於2018年被依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等罪名判處死刑,並於2019年1月3日伏法。
61歲應召婦染愛滋!繼續賣淫2年「瘋狂散播愛」 竟還侮辱屍體
大陸湖南一名61歲的李姓婦人長期從事賣淫行為,2017年間被發現感染了愛滋病,不料她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卻仍繼續在街頭和男客性交易。當地法院審理後,發現李婦曾犯侮辱屍體罪遭判刑,卻仍不知悔改,再度做出違法行為,且有刻意散播性病之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並處罰金5000元;全案定讞。綜合陸媒報導,李婦1958年3月1日出生於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學歷僅小學畢業,曾因犯侮辱屍體罪,於2017年7月14日被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於2018年6月20日刑滿釋放,隔年8月間又因涉嫌傳播性病被賀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被逮捕。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李婦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卻仍持續從事賣淫活動,於2019年8月12日11時許,在賀州市八步區油行巷7號旁的出租套房內與韋姓嫖客性交易,當場被公安機關查獲,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考量她坦承犯行,最後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1000元)。判決出爐後,被告不服提出上訴,辯稱她在賣淫被逮之前,並不知道自己患有愛滋病,認為原判量刑過重;二審法官查出,賀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早在2017年就對李婦進行血清檢測,結果為HIV-1抗體陽性,當時明確告知對方感染了愛滋病毒,並特別告誡其不能再從事賣淫,顯示被告確實知情,駁回上訴。
女大生遭擄殺「母盼一命償一命」!律師舉2法條網嘆:比中發票還難
台南市長榮大學一名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僑生,本月28日行經學校旁的台鐵便道回宿舍時,在黑漆漆的便道被28歲兇嫌梁育誌擄走,隨後遭勒斃身亡,棄屍山區。鍾女母親稍早接受台灣媒體訪問,表示希望兇嫌能被判絞刑,一命償一命。律師林智群在臉書上針對此案舉出的2個相關刑法法條,網友看完後紛紛留言感嘆,兇嫌被判死刑的機率簡直「比中發票還難」。針對馬來西亞籍女大生返回宿舍途中遭勒斃棄屍一案,林智群律師在臉書在臉書發表看法,「這是一個悲劇,歹徒承認是想性侵才擄人,過程中把女生弄死了,強制行為(擄人)構成強制罪、妨害自由罪,但後面的致死、性侵(未遂?既遂?)更嚴重,所以直接討論後面的死亡結果、和性侵的部分。」林智群律師也舉出2個相關刑法,一為《刑法》第226條第1項,此法條是加重結果犯,「行為人基於故意而實行犯罪,未料因過失(可預見)造成更嚴重之結果。性質上是『故意行為』+『過失行為』,就是我想性侵,但控制過程裡不小心把對方弄死了」,因後面結果為「過失」造成,所以刑度比較輕,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一法條為《刑法》第226條之1,此法條是結合犯,「我想性侵,性侵完殺掉對方,先姦後殺,(先殺後姦只會成立殺人罪跟侮辱屍體罪)那就構成這個犯罪,因為前面性侵行為跟後面死亡結果都是故意為之,所以刑度比較重,死刑、無期徒刑。」貼文曝光後,網友認為要2點皆為故意為之能判死刑的機率「比中發票還難」,紛紛留言「馬國刑法,強制性交致死是唯一死刑,跟中華民國法律差太大」、「恐怕判決時又要讓家屬傷心一次了」、「感覺除非修法,不然這類陌生殺人案很難判到死刑。」
長榮女大生命案重大突破 打臉變態嫌先性侵後勒殺
台南長榮大學一名馬來西亞籍的鍾姓女大生命案,檢警出現重大突破,橋頭地檢署檢察官今(31)日再次複訊梁嫌時,依據相驗結果突破兇嫌心防,梁嫌終於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檢警30日會同法醫解剖相驗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另外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檢警依據這項有力證據,打臉梁嫌辯稱的,只有猥褻沒有性侵的說法,更證實兇嫌泯滅人性,先性侵後再殘忍勒斃鍾女的凶狠行徑。據了解,兇嫌刻意避重就輕供詞,就是想要規避法令,律師吳漢成指出,若先殺人再侮辱屍體,觸犯的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及第247條第1項的污辱屍體罪,最輕刑期,分別是10年以上、6月以上有期徒刑。但若對被害人先性侵後殺害,則是觸犯刑法226條之1的強制性交故意殺被害人罪,光是這一條最輕的本刑就是無期徒刑,更何況梁男還將死者的財物拿走,更涉嫌強盜殺人,同樣也是無期徒刑重罪。
開58.5萬「買女屍」辦冥婚!不肖人士收錢不辦事 殯儀館直接盜屍
原先只是一場單純的冥婚的儀式卻居然破獲盜屍疑雲!大陸河南1名男子2019年12月時,為了幫親戚辦冥婚,需要1具剛過世的女子遺體,後來與一名郝姓男子談好,以13萬元人民幣(約58.5萬元新台幣)代價尋找「對象」,但女子遺體運來時,郝姓男子卻說不出女屍名字,事後經警方調查發現,原來女屍竟是郝男找從殯儀館盜來的。受委託辦冥婚的男子,竟從殯儀館偷來一具女屍。(圖/Reuters)這名住在河南的曹姓男子為完成親屬的願望,以58.5萬元新台幣,找來郝男協助找冥婚對象,郝男後來又找來趙男,以7.5萬元人民幣(約33.75萬元新台幣)代價買女屍。沒想到這名趙姓男子,竟與1名張姓男子到河南省輝縣1座殯儀館盜女屍,然後找人開救護車,佯裝女屍是「有憑有據」從山西運送到河南的延川縣賀家灣鄉曹家溝村。當女屍送抵後,曹男多次詢問女屍身分,但這名救護車駕駛根本答不出來女屍來歷,曹男當下認為女屍來路不明,心生畏懼不敢草率行事,找來警方了解,最終破獲這起盜屍案,郝男和協助運屍等同夥,都依涉嫌侮辱屍體罪被逮捕。
醉男爆打摩鐵老闆致死 事後還拿牙刷捅下體
南韓一位43歲男子在6月3日下午2時30分,到大田一間汽車旅館住宿,汽車旅館老闆向男子收錢時爆發糾紛,男子在盛怒之下猛烈狂打老闆致死,還把牙刷塞入老闆下體,事後卻彷彿沒事般的住在房間裡。地方法院在10日開庭審理,檢方也建議法官判重刑。男子因與旅館老闆結帳時發生爭議,才出拳爆打老闆,直至老闆沒有呼吸,才把人拖到自己房間,還拿房間牙刷插入老闆下體等部位,隨後就倒頭大睡。直到醒來時才想要湮滅證據,幸好警方及時到場,才將男子逮捕。綜合韓國媒體報導,該名男子,10大田地方法院遞11號偵查法庭對此開庭審理,檢方控男子謀殺與侮辱屍體,並認為其窮凶極惡,讓老闆死的太過悽慘,當庭建議法官重判30年有期徒刑,外加出獄後配戴10年電子腳鐐,讓警方可以無時無刻監控他的位置。男子在聽到檢方的訴求後,不斷向法官求情,並強調自己因喝酒才會失去理智,且被捕後也馬上認罪。男子律師也表示,因男子犯錯後態度誠懇,期盼法官可從輕量刑。
死後可拿20萬補助金 謊稱捐獻竟成「賣器官」?
【編輯/王德蓉】安徽一名53歲女子李萍,被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大兒子持斧頭砍傷入院,5天後被宣告腦死,家屬得知消息後放棄治療,並簽署一份器官捐獻登記表,肝腎器官被摘除,家屬獲得20萬「補助金」,但兒子石祥林不久後卻發現「捐獻」有假。根據《澎湃新聞》報導,安徽懷遠縣紅十字會工作人員陳虎證實,李萍的器官「捐獻」,並非通過正規途徑,「是醫生的個人行為」,並表示器官捐獻都是無償的,不可能補償幾十萬。石祥林在發現「捐獻」有問題後,去了趟北京,找到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他們回覆我,只要是按正常管道捐獻,系統都能查到,但我媽媽的查不到。」在李萍宣布腦死後,李萍的丈夫和女兒曾在一張「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簽了名,兒子石祥林表示知道母親的肝腎「捐獻」出去了,隨後堂兄的帳戶收到20萬元「國家補助」,石祥林說,他後來才知道,母親捐獻器官的事是楊素勛醫生辦理的。楊素勛醫生簡介。(圖/翻攝澎湃新聞)石祥林向楊素勛詢問器官捐贈一事,楊素勛傳回四張照片,兩張是父親和妹妹在醫院簽字的照片,一張是轉帳紀錄,另一張是中國人體器官捐贈登記表,卻發現這張登記表上登記單位、編號和印章處全是空白。目前,涉案的6名醫護人員已被以涉嫌侮辱屍體罪逮捕,案件仍在偵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