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遺失物罪
」 現金 侵占遺失物 皮夾 偷竊磁能吸金1/「磁能車」吸金1億落跑 男逃亡9年轉行改賣最夯「外泌體」
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日前於轄區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違規闖越斑馬線,警方查詢過後驚見男子所背出的身分證字號者早已「死亡」,將男子帶回派出所盤查後發現,他竟是9年前涉嫌犯下磁能車吸金上億元的慶驊國際能源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均權」(65歲),至今還疑似繼續吸金,且開設保養品公司,販售時下最夯醫美產品「外泌體」。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眼尖發現,謝男出示的駕照表面已破損不堪,但大頭照卻是新的,因而察覺有異。(圖/翻攝畫面)13年前謝均權聲稱開發出免加油、免加水、免充電的磁能機車,以此為號召吸引投資人,吸金超過1億元,後來被踢爆全是假的,因此謝男在2011年時遭判刑4年。他在2015年向法院聲稱女兒罹患肺癌,為讓女兒在他入獄前能得到妥善照顧,因此在2015年的2月決定和女友舉辦婚禮,因此希望能夠暫緩入獄,孰料謝男這婚一結竟直接人間蒸發,事後法院則沒收其100萬元保證金。謝均權2011年時打出「免油電」磁能車,針對退休人士進行吸金,號稱投資10萬元,每月可領回7000元現金。(圖/資料照)在逃亡的9年期間,謝男過起隱姓埋名的生活,一切生活事物均不用本名,若真的遇上盤查就熟背朋友個人資料蒙混過關,因此他在被捕當下除了自己的本名,竟一度忘了自己的出生年月日與身分證字號。為了在逃亡過程中也能繼續生活,謝男轉行開了「台灣福爾摩沙公司」專營美妝保養品,對外販售時下最夯美容聖品「外泌體」,主打顆粒小易吸收,並有絕佳組織修復能力,促進膠原蛋白形成與抗氧化,以此達到美容效果。謝男為了躲避警方查緝,不使用自己名下所有銀行帳戶,甚至就連公司也都由其他人登記掛名,再對外自稱自己在該公司內擔任「執行長」,人稱「謝董」或「謝執行長」,但實際上根本無人知道謝男的真實姓名,並透過公司帳戶來維持自己所需之金流,就連網銀也全是登記在公司帳戶下,而他手機內的所有社群平台全都不是用謝男本名註冊,以此躲過檢警耳目。據了解,謝均權日前從板橋搭乘捷運抵達文山區萬隆捷運站一帶,準備前往客戶家中支付貨款,卻因為違規穿越道路而遭到正好巡邏經過的員警攔下。警方依慣例向謝男盤查身分,謝男當時也立即背出一串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詢,孰料當警方查詢後卻發現謝男所稱之身分證字號之自然人「已歿」,讓警方察覺有異,要求謝男如實交代自己的身分。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所長朱俊碩和員警景暐傑攔查民眾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意外逮獲逃亡9年的吸金案主嫌謝均權。(圖/翻攝畫面)謝男起先仍堅稱自己所報身分無誤,更掏出一張印有自己照片的駕照,試圖證明自己的身分正確無誤,不過警方卻眼尖發現謝男拿出的駕照,儘管印有監理站鋼印,大頭照也確實是謝男本人近期照片,但整張駕照上卻僅有謝男的大頭照是新的,其餘邊角顯得相當破舊,因此將謝男帶回派出所釐清身分,進而查出他是逃亡9年的吸金通緝犯。謝男被捕後即被押解歸案,如今謝男所要面對的不僅僅只是已被判刑確定的4年刑期,還再因持有朋友假駕照被依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移送偵辦。
「磁能車」吸金詐騙上億 逃亡9年卻因違規過馬路落網
以「磁能車」吸金詐騙上億元被判刑4年定讞的65歲男子謝均權,因未入監服刑遭通緝,他隱姓埋名逃亡9年,直至本月5日,謝男因違規穿越馬路遭員警攔查,他拿出假駕照企圖掩飾通緝犯身分,卻因警方發現駕照上的人是「死人」,戳破他的謊言,進而查出他是詐欺通緝犯,依法逮捕,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謝男多年前佯稱開發「磁能車」,打著「免加油、免充電、零汙染」,投資獲利可期,以老鼠會經營模式,成功吸收近千名會員,還聲稱前美國總統歐巴馬也有興趣,曾派人洽談合作,吸金超過1億元,2012年被依詐欺罪判刑4年定讞。北檢通知謝男入監服刑時,他杜撰自己心肌梗塞,聲請暫緩執行,遭檢方駁回,但他不死心,又印喜帖佯稱近日將結婚,再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被發現根本沒有婚宴,謝男自此人間蒸發,展開逃亡生涯。本月5日,謝男自板橋搭捷運到萬隆站,出站後因違規橫越萬隆街、羅斯福路路口,遭警方盤查,他拿出楊姓男子的汽車駕照,但警方檢視後發現,駕照上的照片很新,但紙張卻破損,心生懷疑,查詢駕照上個資後,赫見證件持有人楊男早已死亡,謝見紙不包住火,才說出自己的真實身分。謝男被捕後自知要入監服刑,哀求員警給他一點時間,讓他打電話處理公司事情,近年他成立「台灣福爾摩沙公司」,擔任執行長,從事與保養品的貿易,被捕時正拿著貨款單,到客戶公司請款,員警讓他打電話通知家人後依法解送歸案,另外警方以謝持假證件涉犯偽造文書、侵占遺失物罪,一併送辦。謝男辯稱,駕照是透過朋友取得,他自行更換駕照照片躲避盤查,不料因交通違規遭警盤查後落網,結束9年逃亡生涯。
撿到學生證悠遊卡貪小便宜 男子花光卡內138元慘遭罰6000元
台北市1名中年男子恩恩(化名),在路上撿到1張學生證悠遊卡,出於貪念竟擅自將其用於消費,最終因侵占遺失物罪被判處罰金6000元,並需賠償失主43倍的金額。據悉,恩恩於3月在某路段撿到該悠遊卡,心生貪念後便將卡片視為己物,分4次到不同的超商進行消費,先後消費100元、31元、5元及2元,總計138元,將卡內的餘額花光,隨後,恩恩隨手將卡片丟棄,顯然毫不在意失主的權益。失主在發現悠遊卡遺失後,立刻報警,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快速鎖定恩恩的身影,在警方的訊問下,恩恩對自己的行為毫不掩飾,坦承整個過程,最終被檢方依據刑法第337條的《侵占遺失物罪》起訴。台北地院法官在審理此案時,考慮到恩恩的犯罪動機及態度,認為其行為不僅侵害他人權益,且造成社會的負面影響,因此最終判處罰金6000元,並可選擇以勞役形式服刑6日。此案仍可上訴。警方提醒社會大眾,無論金額多小,侵占他人財物的行為都是不被法律允許的,撿到他人物品時應該立即上報,而非私自占有,以免觸犯法律。
工讀生包裡搜出客人AirPods 法院1理由判無罪
台北一名蘇姓女子去年在北部一家餐廳工作,上班時遇到一名女同事女說明「自己因為用不慣AirPods」,希望能與蘇女交換。沒想到蘇女答應後,卻遭店內的客人通過耳機定位找到店家,並在店方協助下於蘇女的包包內尋回遺失物,於是檢方依照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起訴蘇女。判決書指出,蘇女去年在餐廳工作期間,被指控撿到客人遺失的AirPods並私自佔有,事後客人通過耳機定位找到店家,並在店家協助下於蘇女的包包內尋回遺失物,於是檢方依照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起訴蘇女。不過蘇女則表示,耳機並非自己撿到的,而是店內的同事告訴她,這副耳機是自購的,但因同事用不習慣,因此想與她交換,自己才會同意了,「她用不習慣,要用這副AirPods3,跟我交換我自己原有的AirPods2」。蘇女說明,自己不知道最初是誰撿到的耳機,還去問過老闆,「老闆告訴我,是同事的朋友在店裡撿到後交給她的」。蘇女表示,自己拿到並使用這副AirPods大約3天,而同事撿耳機那天,自己正值休假,沒有在店內工作。老闆也證實當天蘇女確實休假未上班,並提供與同事的對話紀錄,從對話紀錄可以看出,同事確實親口承認耳機是朋友撿到後轉交給她。法官綜合考量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蘇女主觀上有侵占遺失物的意圖,且她的說法與事實相符,自不得逕認其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法院最終裁定蘇女無罪,此案仍可上訴。
外送員拾獲iPhone沒送警局竟「返家睡覺」 法官認定侵占開罰
台北市大安區2023年11月間,有1名男外送員在路上撿到1支「iPhone」手機,但他並未送至派出所,反而先回家睡覺,直到失主向警方通報,員警打電話通知他,這才將手機拿到派出所,男子否認有侵占意圖,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隨後依法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男外送員2023年11月間行經台北市大安區某巷口時,撿拾1支遭遺落的「iPhone」手機,但他卻未在第一時間送往警局,反而離開現場返家睡覺,失主向警方通報遺失手機,員警隨即調閱監視器追查迅速鎖定外送員,經電話聯繫他後,他才緊急將手機拿返歸還。男外送員表示,起初他本想將手機送到派出所,但因工作關係再加上身體疲憊,所以才決定先回家睡覺,未料醒來卻接到警方來電,他便立刻將手機拿到派出所歸還給失主。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男外送員撿拾地點附近均有派出所,若有心送到派出所,無須花費太多時間,再加上他無任何困難之處,直到警方通知他才歸還,顯然是遭查獲的無奈之舉,法官根據以上疑點不採信其說詞,但考量他未有前科且警方通知後就立即返還,有悔悟之心,後續依《侵占遺失物罪》判他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緩刑2年,同時須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ATM領錢卻跑掉!她轉頭見人竟「站超商門口」偷看 碰了恐出事
現今詐騙手法五花八門。一位女網友昨日帶姪女到超商買東西,突然聽到異常警報,湊近一看才發現有人領了錢卻沒拿,旁邊一位阿姨則要姪女幫忙拿一下,她驚覺不對勁,立馬阻止姪女,後來發現沒拿錢的人竟躲在門口盯著她們,結果見錢沒被拿後轉頭就走,讓原PO感到相當傻眼,直呼「是詐騙新手法嗎?」原PO今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2日帶姪女去超商買東西時,突然聽到很大聲的異常警報,湊近一看才發現竟然有人在ATM領了錢卻沒有拿,旁邊還有一位阿姨對著原PO姪女說,「妹妹,那個人忘了拿了,幫他拿一下吧!」原PO立馬驚覺有異,於是叫姪女別碰。滿是疑問的原PO往超商門口望去,「發現那個人就不急不徐站在門口往ATM處看,然後就走出小7了,你就走了??」讓她傻眼的問,「這是詐騙新手法嗎?」事後她也藉機教育姪女,如果拿的話恐會惹禍上身。文章曝光後,吸引逾4千人關注,還有500多則留言,「很棒很正確的反應!順便也跟我家小孩機會教育一下」、「詐騙手法,通報店員也行」、「我現在看到機車鑰匙沒拔,或者機車置物箱沒關 我也不敢好心幫關上或者拔鑰匙 說不定當事人就在旁邊等著錄影」;另外則有網友表示,若是拿了錢可能會犯下「侵占遺失物罪」,ATM都有攝影鏡頭,因此建議應拿到櫃檯或警局,「等認領的人領完,可跟他索取30%的獎金」。
36萬現金「放後車廂外」!台中男一踩油門全飛了 警地毯式搜索:仍有7萬未尋獲
台中街頭驚見「台幣滿天飛」奇觀!一名28歲賴姓包商昨(1日)晚間收了36萬工程款後,竟將裝滿現金的手提包遺忘在「後車廂外面」,一踩油門千元大鈔瞬間飛出,途經之處鈔票灑落一地,引起路人注目,警方獲報後展開地毯式協尋,但仍有近7萬元現金不知去向。台中警方獲報出動協尋,共拾回29萬29萬4千7百元現金。(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賴男昨晚收取36萬工程款後,駕車前往南屯區的美式賣場購物,疑因爆買商品裝滿後車廂,賴男竟忘記將手提包放進車內,隨即開車離去,一張張千元大鈔就這樣沿途飛灑在文心路大墩國小附近,直至警方致電通知,賴男才驚覺自己的手提包已不翼而飛。對此,台中第四警分局表示,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出動多名員警外出協尋,就連路邊草叢也仔細搜索,不過目前僅尋回29萬29萬4千7百元,尚有近7萬元現金仍未尋獲,呼籲民眾若有拾獲儘快送至警局,以免涉犯侵占遺失物罪遭送辦。
女撿到男大生皮夾 花光現金還用「點點卡」爽吃千元麥當勞下場慘了!
高雄1名王姓女子去年9月撿到郭姓男大生的皮夾,並使用皮夾內的麥當勞「點點卡」點了1279元的美食享用,還花光3500元現金。男大生事後報警並對王女提告,王女被高雄地院法官依侵占遺失物罪判罰8000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就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的郭姓男大生,去年9月在建功校區附近丟失皮夾,皮夾內有3500元現金,和1張麥當勞「點點卡」,卡裡有859元和420點回饋。王姓女子撿到皮夾後,除了花光3500元現金,還到麥當勞使用點點卡,點了價值1279元的美食享用。郭姓男大生事後打開手機APP查看,發現點數全沒了,懷疑是遭撿走皮夾的人用掉了,於是報警處理。警方循線調閱麥當勞監視器,並透過麥當勞總公司提供的消費明細,找到偷用他人點數的王女。高雄地院審理時,王女一開始說皮夾是自己撿到的,後來又供稱是男友撿到皮夾,把點點卡交給她,讓她去購買麥當勞,但王女卻說不出男友是誰。最後法官不採信王女說詞,依侵占遺失物罪判罰金8千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男見桌下有500元立馬佔為己有 見失主四處找「繼續裝沒事」下場曝光
台中有名李姓男子至早餐店用餐準備結帳時,將500元放在桌上,結果沒發現被電風扇吹到地上後,遭隔壁桌的男子撿起來,放在餐桌上佔為己有,隨後李男發現鈔票不見後,立即慌張的四處尋找,並喊「錢不見了」,但該名男子還是繼續裝沒事。事後,李男調閱監視器畫面,才發現是隔壁桌的男子撿到未歸還,氣得向警方報案。據監視器畫面顯示,李男當時正拿出500元準備結帳,但店員似乎忙著送餐所以沒注意到,隨後李男把鈔票放在桌上,結果沒發現500元被電風扇吹到地上,這時隔壁桌的男子回座位時,看到桌下的500元,原本想伸腳拿,但勾不到後決定彎身撿取,並放在餐桌上佔為己有。此時,當店員回到李男的桌邊,準備結帳時,他才發現500元已經不翼而飛了,立即慌張的翻口袋四處尋找,並喊「錢不見了」,但男子還是繼續裝沒事,並將鈔票放在自己的手邊,繼續用餐。事後,李男向店家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是隔壁桌的男子撿到未歸還,氣得向警方報案。對此霧峰警分局成功派出所表示,於20日獲報,目前已依規定受理並開立案件證明單,且調閱周邊監視器後,已鎖定特定人車,將盡速通知其到案說明,依刑法337條侵占遺失物罪函送地檢署偵辦。李男發現鈔票不見後,立即慌張的四處尋找。(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68歲「條紋」男侵占自助洗衣店皮夾內現金 「衣著未更換」成警方破案關鍵
高雄68歲劉姓老翁,日前身穿條紋無袖上衣,來到鹽埕區七賢二路某家自助洗衣店,見桌上有客人遺留的皮夾,一時興起歹念,將裡頭台幣5000元偷走。該皮夾主人是29歲劉姓女子,她事後回到洗衣店欲找回皮夾時,發現裡面的錢早已被搜刮一空,她憤而報警處理,警方依據劉翁特徵及衣著,循線逮捕到他,全案依侵占遺失物罪偵辦。鹽埕警分局建國四路派出所,日前接獲劉姓女子報案,稱其皮夾內現金遭侵占,劉女表示,日前來到鹽埕區七賢二路某自助洗衣店洗衣服,離開時將皮夾遺留在桌子上忘記帶走,當發現皮夾遺失後返回洗衣店欲尋找,卻只找到遺失的皮夾,裡頭5000元已遭竊嫌搜刮。警方受理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身穿條紋無袖上衣的劉翁涉有重嫌,警方隨即展開調查。前日,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鹽埕區富野路與瀨南街口時,發現一名穿著與侵占現金相同的人,警方不敢大意,遂向前攔查。警方拿著監視器畫面供劉翁查看,因劉翁身上穿著衣物,與做案當時衣著完全相同,劉翁百口莫辯,承認犯行。全案依侵占遺失物罪函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鹽埕警分局呼籲,民眾若拾得遺失物,應主動交給警方,由警方發還給失主,也呼籲民眾不要心存貪念、鋌而走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男子將前顧客遺落的百元鈔占為己有! 遭判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5千元
50倍奉還!台東1名游姓男子去年8月間到超商消費,等待結帳時,游男見收銀櫃檯有1張他人遺落的100元鈔,心生貪念占為己有,失主周姓男子事後發現報警,台東地方法院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游男罰金5000元。去年8月晚間,游姓男子和友人洪姓男子一起到超商門市,游男在洪男身後等待結帳時,看見店家提供顧客暫放包包的平台上有1張100元鈔票,是周姓男子因為去操作影印機,一時遺忘在平台,游男見狀先將鈔票收起,隨後問洪男「是否有置放鈔票在置放包包平台上」,洪回答他「並無遺失鈔票」,游男便順理成章將鈔票占為己有,事後周男發現鈔票不翼而飛,報警處理。台東地方法院判決出爐,游男犯刑法第337條之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5000元,犯罪所100元則已發還被害人。
女子在大阪環球影城現金被偷「嫌犯台灣人」 律師:回台不用罰
日前桃園1名女子到日本大阪環球影城遊玩,不小心把包包用丟,包包內裝有約17萬日幣(約台幣3.9萬元)以及證件,最後雖順利找回包包,但包包內的現金卻已遺失,日本警方調查後,發現小偷居然是台灣人,而有律師今(1日)出面說明,表示偷竊罪算輕罪,在國外偷竊的人回台後,不會受到任何處罰。林智群律師在臉書上分享到,偷竊罪屬於輕罪,嫌犯在國外犯罪回台後,台灣司法無法對其進行裁罰。(圖/擷取自林智群律師臉書)據了解,這名現金遭竊的女子,在3月21日時,到日本大阪環球影城旅遊,早上10點多時離開馬力歐賽車設施時忘記帶走隨身包包,包包裡裝有護照、信用卡、現金17萬日幣(約台幣3.9萬元)等物品,焦急的女子尋求園方工作人員協助。園方調閱監視器後幫助該女子找回包包,但裡面的現金早已不翼而飛,園方協助女子報警,最後找到拿走女子包包的人,怎料對方居然是「自己人」,同樣來自台灣。對方堅稱沒拿裡面的錢,雙方僵持許久,最終日本警方決定搜身,並在對方身上找到遺失的現金,也令包包主人表示十分寒心,更直言「丟臉丟到國外去了」。今(1日)時,林智群律師在臉書上分享到,台灣人在國外犯罪,如果是毒品、偽造貨幣、加重詐欺罪或最輕本刑3年已上的重罪,回國後,台灣的地檢署還是可以將其定罪。若是觸犯最輕本刑3年以下的罪,依照刑法規定,在外國犯輕罪沒辦法適用刑法,因此回國後,台灣司法無法對其進行裁罰。而這次的事件中,偷取現金為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屬於輕罪,因此回台後,嫌犯將不會受到台灣法律的懲處,但仍有可能受到日本當地法律的制裁。
女大生錢包被撿走…警查出「賊4年前死了」亡靈真身曝光 結局超展開
一名施姓女大生2021年在北捷西門站6號出口附近不慎遺失錢包,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追查,赫然發現撿走錢包的陳姓男子已被「宣告死亡」4年,最後仍將他移送法辦。台北地院審理後,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陳男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至於死亡宣告的部分,新北地院也在去年1月28日裁定撤銷。判決書指出,52歲的陳男2021年3月20日晚間7時許,在捷運西門站6號出口附近拾獲施女的錢包,內含現金30元、身分證、健保卡和駕照等。施女發現錢包遺失後,立即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並循線找到陳男,誰知一核對身分資料,竟發現他早在4年前就已經被宣告死亡。檢警查出,陳男於2010年5月間離家出走,開始在台北市萬華區一帶當街友,多年來均未和家人聯絡,家屬遍尋不著,兒子只好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新北地院當時認為,陳男已經失蹤滿7年,經公告仍杳無音訊,因此裁定陳男已於2017年5月3日宣告死亡。檢方查明真相後,隨即向法院聲請撤銷死亡宣告,陳男也證稱,自己不知道兒子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是被警方通知做筆錄時,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新北地院審理後,於去年1月28日裁定撤銷死亡宣告。至於拾獲錢包部分,陳男坦言,自己確實有撿到施女的錢包,但裡面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就隨手扔了;施女也不打算求償。台北地院審酌,陳男拾獲他人物品,卻不思遵循法令將遺失物送至有關單位招領或通知失主,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施女也無意求償,最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可上訴。
李婉鈺上酒吧20萬BV皮夾不見 他彎腰竟遭懷疑侵占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今年4月到一家酒吧消費後,遺失一只價值20萬元的黃色鱷魚BV長皮夾,裡面還有5萬元現金,警方調閱酒吧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孫姓男子在李婉鈺離席座位出現彎腰的動作,李婉鈺認為孫男撿走她的皮夾因此提吿侵占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不能僅憑彎腰動作就推斷孫男撿走皮夾,今將孫男不起訴。今年4月21日晚上,李婉鈺前往台北市東區一間日本料理店、WA-SHU 和酒日式酒吧用餐,等到離開餐廳後,發現隨身攜帶的黃色鱷魚BOTTEGA VENETA(BV)長皮夾不見了,這只皮夾市值20萬元,裡面還有5萬元的現金及一些證件。李婉鈺委託告訴代理人向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調閲2家餐廳的監視畫面,其中WA-SHU 和酒日式酒吧的監視畫面,有1名孫姓男子提了一個袋子,在坐到位子上時,有一個彎腰的動作,但監視畫面並未看到皮夾,李女的告代認為孫男彎腰可能在撿皮夾,認為孫男涉嫌拿走,警方隨即將孫男依涉犯侵占遺失物罪,函送北檢偵辦。孫男到案澄清當天他與友人前往用餐,因為手上提了個袋子,坐到位子時把袋子放到地上,如此而已,他沒看到皮夾,更別說有有撿地上的皮夾。檢察官調查後並無任何事證可以證明孫男有撿李婉鈺的皮夾,認為孫男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博士生台中遺落論文筆電及IPAD 警循信號屏東查獲
某國立科大鄭姓博士生從新竹打電話到屏東里港警分局三和派出所報案,稱所騎乘的重型機車附掛後置物箱,不慎遺落在台中大甲南下路段,裡面的筆電及IPAD是其博士論文心血結晶,因IPAD訊號定位最後在三和派出所轄區出現,因此報警求助。警員李俊葦獲報後,立即展開地毯式搜尋,最後利用IPAD定位訊號再次移動的契機,在屏東幫失主尋回遺失物。某國立科大鄭姓博士生從新竹打電話到屏東里港警分局三和派出所報案,置物箱不慎遺落在台中大甲南下路段,裡面的筆電及IPAD是其博士論文心血結晶。(圖/翻攝網路)里港分局三和所警員李俊葦表示,接獲報案後主動了解案情,不忍鄭姓博士生心血化為烏有,密切與其聯繫,隨時掌握掌握GPS訊號最新位置,每當訊號位置移動,李員即迅速趕至現場進行地毯式搜尋,可惜均無所獲。就在失主幾乎已經不抱任何希望時,警員李俊葦再次發現IPAD訊號又再次移動,並定位在里港鄉三和路段,此處人車相對稀少,搜尋範圍及標的物縮小許多,增加尋獲機會。警員李俊葦於該路段四處探訪詢問後,鎖定呂嫌駕駛自小客車,透過半透明車窗發現有一機車後置物箱就在該台汽車內,最後成功於呂嫌車上起獲鄭民遺失之ASUS筆記型電腦一台、APPLE IPAD11PRO一台,全案依侵占遺失物罪將呂嫌函送法辦。而鄭姓失主得知重要筆電尋回,也總算放下心中大石。鄭姓失主得知重要筆電尋回,總算放下心中大石。(圖/翻攝網路)
偷走錢包還不滿足…噁男捷運站搭電梯伸鹹豬手 警公布畫面揪惡狼
北市捷運西門站一名街友上月侵占民眾遺失的皮夾,拿走現金6000元、2張千元面額的五倍券,警方接獲報案,沿途調閱監視器,發現他不止侵占,還會占便宜,在電梯裡面偷摸女孩子臀部,以及Dcard上民眾貼文「在北車搭手扶梯被噁男摸小腿」都是同1人,不過被害女子都沒有報案,警方僅依侵占遺失物罪嫌送辦。警方表示,上月底,一名婦人坐在捷運西門站的石椅上照顧小孩,不慎將皮夾放置在石椅,離去時忘記拿走,42歲的吳姓街友發現,立即將現金抽出,丟棄皮夾,沿途迫不急待數鈔,進入電梯後,更高興地往旁邊的女孩子靠近,當電梯門打開時,突然摸一把,嚇得女子往旁跳開。警方統計捷運站車站內侵占遺失物案件數。(圖/警方提供)吳男遭指控,一名女子上月底搭乘電扶梯,遭男子摸小腿,回頭驚見全身髒兮兮,穿著藍白拖鞋的男子,警方看到是同一人,已經在社群中留言,希望女子能出面報案,將噁男繩之以法,但未獲回應。警方統計,去年在捷運系統內發生之侵占案件總計79件,約占捷運系統內刑案比例的29%,絕大多數都是因一時貪念、動心起意將拾得物品據為己有,呼籲如於捷運站內拾獲他人財物,應送交站務人員或警方公告招領,勿因小失大而觸犯法網,留下刑案紀錄而悔不當初。
潤泰千金120萬裝潢款遭竊 涉案保全猝死難求償
今年2月,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的女兒尹崇恩把120萬裝潢工程款裝進名牌包,放在自家門口的鞋櫃,豈料,一轉身竟然不翼而飛,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是許姓保全所為,警方訊後將他依竊盜、侵占遺失物罪嫌移送偵辦,但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許姓保全堅持否認犯案,加上他突然身亡,刑事部分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總裁千金恐怕只能對保全公司提告民事賠償。尹崇恩的父親是鼎鼎大名的尹衍樑,尹崇恩目前則是會計師,今年2月10日上午8時許,尹崇恩要把裝潢款交給廠商,裡頭裝有120萬現金、蘋果手機、自拍相機等物品裝進PRADA肩包,並放在自家門口鞋櫃上,卻突然不翼而飛。警方到場後調閱監視器,發現大樓內許姓保全涉有重嫌,警方掌握關鍵影像約談他到案,但許男否認有下手行竊或侵占尹女的包包,不過因監視器拍下許男提肩包進進出出,警方訊後仍將許男移送台北地檢署。警方調查,尹女當天上午將現金120萬放在PRADA背包內,短暫放在自家鞋櫃上,沒多久就被扒走,尹崇恩事後對許男提告竊盜、侵占遺失物罪,不過10月22突然收到許男死亡證明書,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決該案公訴不受理,另外,民事部分繼續審理中。
騎單車口袋噴5萬被撿走 他辯「雨停再送警局」遭法辦
北市詹姓男子(50歲)騎腳踏車,行經溫州街52巷、羅斯福路三段283巷時,不慎從口袋掉落裝有5萬元的信封袋,4天後,警方查出遭古男(52歲)撿走,古男辯稱「等雨停再送警局」,警方不採信,訊後被依侵占遺失物函送偵辦。詹姓男子騎腳踏車噴出5萬元,趕緊到派出所報案。(圖/翻攝畫面)大安警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員指出,上月21日詹姓男子騎腳踏車,行經溫州街時,口袋內5萬元現金的信封袋,掉落路旁,據悉,5萬元是詹男要給母親的生活費,回家才發現紙袋不見了,緊急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數天監視器,總算鎖定一名古姓男子,並通知到案說明。古男到案時供稱,因為當天下雨,打算等雨停再把錢拿去警局,但古男撿到錢後已經過4天仍沒把遺失物交給警方,訊後被依侵占遺失物罪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