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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 警察 毒品 高雄 台北市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神戶牛 檢批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日前遭檢舉使用過期食材,包括和牛牛肉、醬料、冷麵等,遭衛生局勒令停業並開罰144萬元。台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對餐廳社長坂本拓也、店長久保敦也、料理長山添翔平及天樂廣告行銷公司提起公訴,審酌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7萬8300元。台中地檢署指出,和牛EMPEROR燒肉店販售已逾有效期限肉品,涉犯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前段之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於日前偵查終結,對餐廳社長坂本拓也、店長久保敦也、料理長山添翔平及天樂廣告行銷公司提起公訴,審酌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7萬8300元。台中地檢署表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於2024年4月間通報食安情資,經本署指派民生專組潘曉琪檢察官承辦,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市專勤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等單位,會同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同步執行搜索暨行政稽查,查扣餐廳之食材進貨單據、菜單、銷售明細等資料。縝密偵辦發現,餐廳社長坂本拓也等人明知採購之肉品食材「神戶牛」已逾有效期限,仍標榜「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用語行銷,並於2024年1至3月間以原價即每份2700元販售予29名不知情消費者食用,犯罪所得7萬8300元,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及權益。台中地檢署強調,為保障國人食品安全與健康,本署將持續與衛生單位協力,統合警調機關強力查緝,嚴懲不法業者,共同守護民眾安心飲食之權利。
移民署女科員「借警配槍玩」!全場嚇壞 保大警員處分出爐
台北市移民署專勤隊一名女科員日前涉嫌向北市保安警察大隊黃姓警員借看配槍,期間在辦公室借用槍枝並瞄準同仁,引發議論。對此,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表示,對黃姓警員處分申誡一次,此事件將列入年度考績評比參考依據,也將報請北市警局陳核處分。事件曝光後,北區事務大隊說明,當日台北市專勤隊分隊長及同仁確有向警方借拿手槍,惟經會同警方共同查證影像確認,槍枝已先卸下彈匣且持槍之槍口向下,絕無瞄準同仁之情事。北區事務大隊強調,事發當日專勤隊隊長已予同仁嚴厲斥責與告誡,因相關人員行為已違反勤務紀律,後續將追究其行政違失及幹部督導不周責任,並將加強教育訓練。北區事務大隊補充,本案對台北市警方造成困擾深感抱歉,執勤紀律與用槍安全是勤務單位命脈,將記取教訓,強化同仁安全槍械使用觀念,並持續精進常年訓練,以確保勤務安全。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則證實,對黃姓警員處分申誡一次,此事件將列入年度考績評比參考依據,也將報請北市警局陳核處分。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強調,警械屬高危險性武器,任何執法人員應遵守槍械操作與管理規範,絕不容許有任何輕忽或違規操作,以免發生不可挽回的憾事
驚險辦公室玩槍秀!移民署女科員「借槍試瞄」同仁 警員挨申誡處分
台北市專勤隊辦公室內驚傳離譜事件,1名周姓女科員在辦公期間,竟向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的黃姓員警「借槍把玩」,甚至將卸下彈匣的手槍對準值班台執勤同仁試瞄,所幸未釀成任何意外,事件曝光後,北市保大決議對黃員處分申誡乙次,並列入年度考績評比,報請北市警局核處。根據了解,事件發生於11月21日下午1時至2時許,當時移民署台北市專勤隊正在與北市保安警察大隊進行失聯移工交接手續,期間,周姓女科員因好奇黃姓警員配戴的PPQ-M2型警槍,便開口詢問能否「借來看看」,黃員認為雙方同屬執法單位,且現場僅有專勤隊人員,遂卸下警槍的彈匣,將槍交予周女觀看。然而,周女竟在手持警槍期間,對著值班台方向多次試瞄執勤同仁,儘管黃員隨即取回配槍並未釀成事故,但此舉已明顯違反警械管理及安全操作規範。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隨後進行內部檢討,認定黃員未遵守警槍管理規範,判定其行為屬嚴重執法失職,依規處以申誡乙次,並列入年度考績評比參考,相關處分亦呈報北市警局核備,警方強調,警械屬高危險性武器,任何執法人員應遵守槍械操作與管理規範,絕不容許有任何輕忽或違規操作,以免發生不可挽回的憾事。
偷吃還與小三開餐廳!基隆副分局長迫工友「翹班打工」 遭記過1次、休職1年
基隆市警察局法制科秘書劉舜賢在基市第一分局任副分局長期間,與婚外情對象在台大校園附近經營早午餐加盟店,不僅翹班去照顧情人生意,還利用人情壓力讓分局內1名女工友利用上班時間去餐廳打工。經基隆市警局將他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記過1次,內政部將他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3大違失,判處劉男休職1年。根據判決書指出,劉男劉舜賢已婚,自2014年3月27日起歷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後勤科警務正、第一分局巡官、基隆市警局警務員、調查員、第一分局組長、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長、第一分局副分局長等職。他在2014年從交友軟體上認識張女,自2014年底至2024年3月25日間與對方發展婚外情近10年。期間,劉男於2023年4月間出資635萬元,幫張女在台大附近開設加盟的早午餐店,2人共同簽訂合夥契約書,約定2人各占出資總額50%,如有盈餘,應提撥10%作為公積金、提撥5%作為員工福利金、分配35%給張女、分配50%給劉男,商業登記負責人則由劉男的3姊擔任。據了解,餐廳開業後,劉男經常利用上班時間前往該早午餐店,並於2023年9月至11月間,多次懇託並偕同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的1名女性工友在上班時間前往餐廳打工。市警局獲報後展開調查,劉男坦承有婚外情,但對於遭指「違法經營商業」,強調絕無犯意,但經市警局調閱監視器,雖然2024年4月8日前的畫面已被覆蓋,但光是4月9日至23日間,劉男就有8次曠職外出,其中6次前往該餐廳,合計曠職時數達4日。市警局認定「違法經營商業」屬實,於考績會上決議記1大過懲處,並由內政部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日前審理,法官認定劉男身為副分局長,位高權重,卻違法經營商業、上班時間擅離職守,又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近10年,已嚴重損害警察機關信譽,審酌劉男擔任高階警官卻未守法、已屆強制退休年齡等,判劉男休職1年,可上訴。
新北男非法抓280隻保育龜 虐養塑膠桶致「13隻死亡」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林姓男子因非法捕獵瀕危保育類動物「食蛇龜」與「柴棺龜」共280隻,將它們飼養於惡劣環境中,導致13隻死亡,遭士林地檢署依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及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等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予以嚴懲。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於9月5日聯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總隊,在淡水區土地上扣得食蛇龜活體169隻、死體5隻,柴棺龜活體98隻、死體5隻,並在該土地周邊另發現食蛇龜死體3隻。根據士林地檢署調查指出,林男於今年9月2日前後,在北宜公路沿線、台北市南港、木柵及陽明山等地非法捕捉177隻食蛇龜及103隻柴棺龜,隨後將這些龜類關押在淡水區一處未換水的不鏽鋼桶槽及塑膠桶槽內,飼養環境惡劣,導致8隻食蛇龜及5隻柴棺龜死亡。林男落網後坦承犯罪,但辯稱並非蓄意虐待。「食蛇龜」與「柴棺龜」被集體飼養塑膠桶裡。(圖/翻攝畫面)檢方依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及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等罪起訴林男,因1個行為觸犯數個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故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科以高額罰金。檢察官表示,食蛇龜與柴棺龜均為台灣原生種,且屬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長期以來因盜獵及非法交易面臨生存危機。林男的行為不僅違反保育法規,還嚴重破壞自然生態,應受到嚴懲,盼藉此呼籲社會大眾拒絕非法交易與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共同保護台灣珍貴的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
高雄民宅藏喪屍菸彈分裝場 警荷槍實彈攻堅逮毒鴛鴦畫面曝光
高雄市40歲蘇姓男子在鳳山區仁義街設立販毒據點,更在該處經營喪屍菸彈分裝場,每到夜間總有多人進出、嚴重影響治安,高雄市刑大獲報後深入調查,鎖定此處有販毒情事,於是組成專案小組,日前趁著清晨拂曉出擊,逮捕蘇南與其27歲孫姓女友,並在屋內查獲大量毒品,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表示,高雄刑大偵八隊23分隊2023年偵辦多起毒品案,經分析相關資料循線溯源偵辦,查知蘇男與其女友擁有大量毒品,並鳳山區仁義街設立販毒據點,夜間陌生人士出入複雜,嚴重影響社區治安。警方於是與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本局新興分局、旗山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英股)檢察官簡婉如指揮偵辦,積極深入追緝。在長期蒐證後,警方11月見時機成熟而發動攻堅,為防範犯嫌等人於查緝時將毒品湮滅,於是拂曉突襲該販毒處所,當場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愷他命、依托咪酯煙彈等各式毒品,初估市值約50萬,全案經調查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鄢志豪呼籲,若大樓、社區鄰里經常有陌生人士於夜間出沒的人車亦可報警處理,避免毒品危害。,或有鄰里居民疑似從事違法行為,歡迎撥打110報案獲向本大隊提供情資查緝,警民共同攜手維護社會治安,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之供應源頭,杜絕毒品販賣,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國人身體健康安全。警方強調,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今年配合臺灣高等檢察署執行第11波安居緝毒專案,透過建立社區反毒通報網,強力掃蕩新興毒品類案件(毒品咖啡包、喪屍菸彈),專案期間查獲各類毒品案件共計434人,其中包含大麻栽種場2件、混合式毒品分裝場9件,總計查扣各級毒品粉末6萬餘公克、毒品咖啡包及喪屍菸彈共1萬6692包顆,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涉偽造空氣污染數據 頎邦科技3環安人員遭起訴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王遠志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偵破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頎邦公司)涉嫌偽造空氣污染數據案,業經偵查終結,並對頎邦公司及林姓、葉姓、陳姓員工等3人,依法提起公訴。新竹地檢署表示,林、葉、陳為頎邦公司環安人員,渠等3人均明知公司持有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稱科管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竹科環空操證字第OS125-11號),需符合規定的排放標準,包括揮發性有機物總排放量須低於0.6kg/hr、全年削減率須達50%以上及廢氣排放量不得超過550m3/min。頎邦公司並於排放管道安裝VOC自動監測系統,監控排放的有機廢氣濃度、溫度及流量並透過數據計算有機物排放量,依規定定期向新竹市環保局申報空污數據,以供查核。詎林、葉、陳3人為確保數據表面符合標準,自民國109年至112年3月間,聯合造假、篡改監測數據並將不實數據申報至新竹市環保局。新竹地檢署偵破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偽造空氣污染數據案。(圖/新竹地檢署提供)檢警查出,林等3人將排放管道P001、P004經VOC監測系統自動紀錄超出標準值部分之數據,利用數據模擬功能調整為合法範圍後,將前揭不實數據登載至頎邦公司空污季報「四、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操作紀錄資料」排放管道P001、P004表格中「廢氣處理前濃度(ppm)」、「廢氣處理後濃度(ppm)」、「去除率」、「廢氣排放量(Nm3/min)」、「VOC排放量(kg/hr)」等5欄位,並自該廠傳送不實之監測數據至新竹市環保局,足生損害於新竹市環保局對於申報空污季報數值管理之正確性。此外,林姓員工於109年至112年3月間,明知巡檢系統顯示P002、P003、P005及P006管道的數據超出上限或下限,並以文字或紅字提醒異常。為避免記錄異常數值,林指示陳姓、葉姓員工手動將數據調整至正常範圍,並將不實數據上傳後,將前揭不實數據登載至頎邦公司空污季報「四、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操作紀錄資料」排放管道P002、P003、P005、 P006表格中「洗滌循環水量(L/min)」、「洗滌循環水PH值」、「廢氣排放量(Nm3/min)」、「廢水排放量(Ton/天)」等4欄位,並自該廠傳送不實之監測數據至新竹市環保局,足生損害於新竹市環保局對於申報空污季報數值管理之正確性。新竹地檢署偵破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偽造空氣污染數據案。(圖/新竹地檢署提供)竹檢認定,3名被告均係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明知不實事項而申報罪嫌,今(11日)依法提起公訴。另一方面,頎邦公司因該公司受僱人執行業務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罪嫌,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之規定,科以該條之罰金。檢方強調,本次透過檢、警、調、環保平台,成功破獲頎邦科技空污數據造假案件,展現政府維護環境及打擊環境犯罪的決心。本署將持續加強查緝環境違法行為,從源頭阻斷污染源,深入追查企業違法手段,杜絕環境污染對社會的危害,確保空氣環境清新安全,讓不法行為無所遁形,保護全民健康與生活品質。
警酒駕被逮拒測遭開18萬罰單!遭記一大過調職 同桌2人也吃申誡
北市保安大隊一名顏姓小隊長,上月27日晚間於新北市蘆洲餐敘後,遭到巡邏員警攔查,警方當場聞到顏姓小隊長身上酒味濃厚,而顏姓小隊長則拒絕酒測遭警方開出18萬元的拒測單。對此,保大也回應指出,針對顏姓小隊長拒測遭製單舉發一事,對顏姓小隊長寄出一大過處分同時調整職務,另餐敘同桌的2名警官也因未盡勸導之責,被記申誡處分。據了解,顏姓小隊長日前與隊上長官一同前往新北市蘆洲用餐,晚間11時許餐敘結束後,顏姓小隊長疑似貪圖方便騎車返家,卻在返家路途中遇上巡邏員警,警方當場聞到其身上濃厚酒味,顏姓小隊長則當場拒測,警方也依法製單舉發。對此,保大釐清相關情事後,除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核予顏員一大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外,另對同桌2名警官,因未善盡勸導之責致生顏員酒駕情事,依規定核予申誡之行政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考監責任。保大強調,保大一向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依法究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維護警察風紀。
孕婦癲癇發作抽蓄口吐白沫路倒騎樓 熱心警員緊急救助化險為夷
台北市大同區日前上演一場驚險救援!4名台北市警局保安大隊第5中隊的員警,巡邏時發現1名懷孕32週的陳姓女子癲癇發作,倒臥在重慶北路與酒泉街口的騎樓上,全身抽搐、口吐白沫,場面相當驚險,所幸員警們反應迅速,及時協助將孕婦送醫,成功化解危機。當時,陳女的丈夫在旁手足無措,驚慌不已,員警黃冠勛具備初級救護員資格,立即在現場指揮同仁及周遭民眾協助,維持陳女的呼吸道暢通,並將其遠離周邊可能造成二次傷害的物品。由於黃警的專業處置,陳女避免進一步的危險。與此同時,警員鄭濤迅速聯繫救護車到場,並向醫護人員詳述陳女的狀況,讓救護流程能夠順利銜接,陳女當時懷孕已32週,情況相當危急,另1位員警連清堯則負責現場交通疏導,確保周邊車輛不會影響救援行動,連警員剛喜獲麟兒,看到孕婦倒地無助,心中更是感到不捨。在員警們的合力救援下,陳女逐漸恢復意識,救護車及時趕到現場,員警們協助醫護人員將陳女送上救護車,順利送醫後無大礙。陳女的家屬對警方的即時幫助深表感謝。保安警察大隊的分隊長陳佩君提醒,近日天氣變化劇烈,孕婦及家屬應格外留意身體狀況,保持適當衣物穿著,並減少外出風險,以確保孕期安全,防範突發狀況發生。
梅花鹿遭射殺鹿茸被割…在地人批:盜獵者天堂 墾管處回應了
墾丁最近亂象頻傳,近日有在地人控訴,盜獵者在住宅區旁邊開槍射殺梅花鹿,還割走鹿茸,旅客被屍臭臭到退房。對此,墾管處證實此消息,5月起也加強夜間巡查。原PO在《爆料公社》發文,「墾丁,是觀光業的惡夢卻是盜獵者的天堂!墾丁牌樓上來之後的公園路,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屍臭路,沿路多處都有屍臭味,到底是公園路還是屍味路?盜獵者從騎摩托車,到開七人座,現在有九人座,從單獨作業到集團作業,從一個月兩三次到一個禮拜兩三次,從深夜12點提前到10點。從罕有人煙處放槍到住宅區邊開槍,在在都顯示了他們的肆無忌憚。」原PO批,「這已經碰觸到附近居民的底線,流彈已經有可能傷害到人,管理處還要睜一眼閉一眼?保七還要只是開著車做樣子嗎?盜獵者遠遠認的就是你們車上的警示燈!」原PO說,鹿應該是19日深夜受害,附近居民也被槍聲嚇醒,本來以為會處理現場,但盜獵者取走鹿茸射後不理,把鹿屍丟在草叢,「附近民宿因為屍臭味也不敢接旅客,選擇關房。也有旅客受不了味道退房,這能不能向管理處要求賠償?這些賠償本人可以協調捐作益,分文不取喔!」對此,墾管處回應,24日民眾於社群媒體發佈墾丁國家公園社頂死亡梅花鹿之文章,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立即派同仁前往現場,第一時間未發現任何屍體,後於16:00獲民宿人員通報正確位置,經於約16:20至現場,經復育人員檢傷是為雄鹿,角已被人為鋸下,右前肢腋下處發現彈孔。有關梅花鹿盜獵之預防,墾管處與保安警察隊第七總隊第八大隊於今(113)年5月起即加強聯合夜間巡查,進行布線及情蒐作業。墾管處表示,迄今配合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查獲盜獵梅花鹿案件計4件4人,分別依國家公園法告發2件2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2件2人。針對本起案件亦調閱周遭環境之監視系統查察。另梅花鹿盜獵在國家公園內,依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規定,任意獵捕動物處3000元罰鍰。
警鷹眼識破!無照女開賓士掛假車牌 同行男竟藏「K他命」遭法辦
雲林1名19歲葉姓女子23日上午9時許駕駛懸掛假車牌賓士車上路,她北上到新北市立殯儀館要和男友碰面,未料當時天道盟成員在殯儀館舉行公祭,現場部署大批警力,恰巧有員警眼尖發現賓士車車牌有異,隨即攔截盤查,經調查發現是假車牌,另外還在車上逮獲2名男子吸食K他命,警方當場將3人移送法辦。據了解,天道盟成員23日上午在新北市立殯儀館舉辦已故母親公祭,共有300餘名幫派代表到場弔唁,海山警分局隨即請刑事警察大隊、保安警察大隊、少年警察隊及警犬隊等單位到場支援,計出動83名員警散布在會場出入口及周遭路口執行路檢及蒐證等勤務,避免事故發生,未料竟逮獲1輛懸掛假車牌的賓士車。警方表示,23日上午9時30分在新北市立殯儀館執行勤務時,葉女駕駛賓士車從車道口進入,恰巧被員警察覺車牌有異,警方隨即查詢車號結果查無資料,員警趕緊攔截車輛進行盤查,仔細查看後發現該車牌為塑膠材質,證實是假車牌,且葉女還無照駕駛,此外還在車內查獲8包K他命、不明藥物及吸食器等證物。隨後,員警當場將葉女和車上的2名男乘客帶回偵辦,分別為42歲李姓男子及31歲黃姓男子,全案依違反《偽造文書罪》及《毒品罪》送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處2萬8800元罰鍰。警方說明,葉女向警方供稱她與男友相約板橋殯儀館會合,該車為男友所屬,李男和黃男則稱要同行,3人才一同從雲林北上,但因時間緊促她才聽從李男指示掛假車牌避免超速被罰,後續李男眼看罪證確鑿因而坦承犯行,並稱他花費1萬元網購2面假車牌。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特警進駐北捷載客率仍暴減 鄭捷求死譏「矯正署功能失靈」定讞18天伏法
台北捷運2014年5月21日發生隨機殺人事件,造成4死24傷,轟動社會。受到這起事件影響,民眾開始害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同期雙北計程車載客率暴增2成,而台北捷運載客量則大幅減少,營運損失約新台幣2000萬元。另一方面,凶手鄭捷2016年4月22日遭判處4個死刑定讞,並於18天後火速伏法。鄭捷犯行令人髮指,然而案發後不久,有崇拜者隨即在臉書上創立鄭捷粉絲團,並稱「鄭捷先生、東海大學環工系高材生、容貌俊秀、體格健壯,為社會做出了重大貢獻」。為了阻止破窗效應,警方於台鐵、高鐵等大眾運輸提高警戒,其中高雄警方派出「黑衣特勤隊」,巡邏高雄捷運各車站。警政署在鄭捷殺人案後,派遣大量保安警察進駐北捷。(圖/報系資料照)台北都會區警備更為嚴謹,警政署當時派遣80名保安警察進駐北捷,支援巡邏勤務。北市警察局與新北市警察局每天派遣共近1000名警員,於北捷各車站內外攜槍站哨,並在每班列車內配有至少1名制服警察,北市甚至派出霹靂小組持德國製MP5衝鋒槍在車廂內巡邏。然而,台北捷運仍因鄭捷案導致載客量大幅減少,營運損失約2000萬元,同期大台北計程車載客率暴增2成。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新北地院於2014年8月開庭,判決鄭捷4個死刑,並就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同年10月30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判決鄭捷4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2016年4月7日,最高法院創司法首例,首度提訊在押被告到庭親自陳述。2016年4月7日,最高法院創司法首例,首度提訊在押被告到庭親自陳述。(圖/報系資料照)鄭捷到庭後,除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也說自己只想趕快槍決,還評論矯正署可以改名成「懲罰署」,並稱監所裡都是低智商的勞力工作,監所不斷製造仇恨對立,讓受刑人未受教化便出獄,出獄後遭歧視、失業,走投無路只好繼續犯案;然後一錯再錯,變成人形廢棄物,監所也是這條仇恨連鎖鎖鏈的加工廠,才會發生高雄監獄挾持事件,諷刺臺灣監所教化與矯正的功能失靈。2016年4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認為鄭捷犯案情節嚴重,非判死刑不足以彰顯正義,且我國仍是有死刑的國家,鄭捷所犯符合《兩公約》所定最嚴重犯罪,維持死刑判決定讞。2016年5月10日,即死刑定讞後18天,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批准死刑執行令。當日晚間8時47分至8時51分,鄭捷在臺北看守所刑場遭開3槍槍決,晚間9時11分相驗後確認死亡。犯下台北捷運4死22傷隨機殺人案的殺人犯鄭捷,10日遭槍決伏法。執行死刑前,一群法務人員進入刑場,中間穿白袍者為法醫鄭翠芬。(圖/報系資料照)鄭捷遺體從中壢殯葬服務中心冰櫃被推出,經車輛載送進入中壢羽昇館火化,他的家人並沒有出面,皆委託殯葬業者處理。(圖/報系資料照)
武嶺停車場放寶特瓶「宣傳免費煙火」還拍片PO網 太管處開罰了
有民眾今年8月25日於合歡山武嶺停車場,放置免費煙火宣傳紙條的寶特瓶,還拍攝影片上傳社群媒體。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以下簡稱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調查後事證明確,該行為確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7點規定「禁止於非指定地點丟棄寶特瓶」,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太管處)依規定裁處違規民眾,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另外,今年7月間亦有民眾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合歡山區昆陽及武嶺停車場違規燃放煙火、炊煮、亂停車等行為,違規民眾共9位,太管處每人均處以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暑假旅遊旺季雖已近尾聲,合歡山區違反國家公園法案件仍頻傳,民眾輕狂行徑讓高山環境已抓狂!太管處再次深切呼籲,請民眾確實遵守國家公園規範,做個有責任的登山者共同守護山林,下述5點為近期常見違規事項,敬請民眾多加注意,避免違反規定,太管處將聯合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加強巡邏取締,以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6點規定「禁止未經核准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大聲喧鬧、營火、炊煮、烤肉、滑草、游泳、溯溪、攀岩、露營、搭設棚帳、播放或使用鳴器、操作遙控機具(線)等活動。」,違者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罰鍰。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7點規定「禁止於非指定地點丟棄寶特瓶、保麗龍、塑膠製品、金屬製品、廚餘及其他不易自然腐化之物品或廢棄物。」,違者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罰鍰。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8點規定「禁止於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違者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罰鍰。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9點規定「於園區內任意停車致影響交通」,違者處新臺幣600至2,400元罰鍰。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規定「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及特別景觀區(公路沿線除外)」,違者處新臺幣600至2,400元罰鍰。
北市警官人事大搬風! 103人名單全出爐
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督察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績效、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督察、秘書、專員、副分局長、副大隊長、隊長、副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103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3年8月27日(星期二)離到職。1、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婁子才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2、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陳國座陞任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3、松山分局副分局長李兆欣陞任本局督察室秘書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郭大恆陞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四序列)5、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陳義孟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6、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偉仁陞任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7、內湖分局副分局長許卜仁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8、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楊文欽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9、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林榮峰陞任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0、少年警察隊隊長吳坤安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1、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翁麒豪陞任少年警察隊隊長12、中山分局副分局長余永廉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3、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林信介陞任中山分局副分局長1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蔡煉勇調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五序列)15、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吳山連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6、南港分局副分局長楊坤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7、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謝佾廷調任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8、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19、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調任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20、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21、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2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俊銘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3、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鄭文學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24、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25、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6、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謝昆材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27、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8、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吳俊逸調任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29、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調任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30、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緯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31、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張翊軒調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陳育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33、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蔡再璧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3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林聖崴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35、中正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王俊成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36、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宋柏達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37、婦幼警察隊副隊長黃贏慧調任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38、本局人事室任免股股長莊惠華調任婦幼警察隊副隊長39、士林分局秘書室主任呂清安調任士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0、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洪秀美調任士林分局秘書室主任41、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江金紋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42、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謝育銘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43、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韓秀珍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4、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楊健良調任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45、本局行政科警政股股長蘇天成調任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4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張義和調任本局行政科警政股股長47、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王世馨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8、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許能全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49、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柯清波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5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5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周永健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52、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王雅佩調任北投分局秘書室主任5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宗斌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5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吳立傑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55、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許文彥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5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王明祝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57、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劉居榮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58、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升揮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59、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詹秀娟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60、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林士詔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顏志祥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2、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鄭其昌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3、本局督察室警務正羅秀成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4、中山分局警務員陳盈宇陞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5、本局督察室警務正蕭景嘉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蔡佳瑜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7、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周仲德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本局行政科警務正王玉玲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黃甯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0、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俊廷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71、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黃彥喬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72、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薛博文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3、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劉孝謙陞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4、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鈞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5、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家名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6、交通警察大隊督察員陳俋宏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77、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李智瑋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78、大同分局警備隊隊長徐順胤調任北投分局刑事警務員79、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黎家維調任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80、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意翔調任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聖傑調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馬奕桓陞任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83、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鍵頡調任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李佳熹調任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崇倫調任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凱揚調任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務員劉昱廷調任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孫吉筠調任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0、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張哲偉調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91、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蔡岱娟調任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王竺榆調任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3、南港分局督察員蔡佳雯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君業調任北投分局警務員95、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霍建元調任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6、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調任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7、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年立調任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8、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柯杰男調任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育憲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00、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游啟銘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1、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振綱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02、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03、北投分局刑事警務員熊一鋒調任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暗槓民眾拾獲的470元!保安警察獲判緩刑 須繳公庫5萬元
台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6中隊警員易法華,去(2023)年在隊部大門站哨時,涉暗槓民眾所拾獲錢包內的470元,遭《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起訴,易男也在訊時坦承犯行。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22日)判他1年4月徒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檢警調查,事情發生在2023年7月16日下午時分,一位黃姓民眾在北市松山區小吃部拾獲錢包,裡面裝有張姓民眾黨員的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行照、黨證及現金477元,後來他前往保安大隊1樓崗哨,將錢包交給正在執行勤務的易法華。怎料,易男起了貪念,在聯繫值班小隊長接手處理時,未依規定當面點交招領物,先將470元順手塞進自己的褲子口袋,再把其餘物品交給值班小隊長。等到張男接獲通知前來領取時,發現金額短少,小隊長聯繫拾獲人黃男確認後,直接找易男質問,易男才從口袋掏出470元交付,並被送辦。不過,易男起初否認犯行,自費聘請律師辯護,被起訴後才坦承錯誤,而由於本件所涉罪名法定為5年徒刑起跳,又因犯罪所得低於5萬元且全額繳回,易男才獲得減刑並得以緩刑。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全案在今日宣判過後,警方收到判決書,將對易男啟動懲戒程序,易男目前停職期間領半俸。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殺警奪槍劫530萬 「判刑5天槍決」創最速紀錄
今年3月27日,詹姓男子因不堪負債壓力,持玩具槍於桃園市龜山區搶劫銀行,遭警方壓制後崩潰大哭。提到銀行搶案,每每都會說起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案」。李師科案是台灣史上第一起「殺警奪槍,再搶銀行」的案件,也因為他,金融機構強制要求所有人進入前必須脫下安全帽和口罩。據了解,李師科是山東省昌樂縣人,抗戰期間在張天佐部隊打游擊戰,後編入國軍,輾轉來到台灣,1959年因病退役,以修車及開計程車為生。李師科喜歡小孩,常跟鄰居的小孩一同玩耍,當他看到國家銀行千千萬萬的鈔票放給特權、成為呆帳時,發現他犧牲青春捍衛的國家,竟如此對待老百姓,遂興起搶銀行念頭。李師科在40年前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1980年1月,李師科在台北市金華街199巷,持土造手槍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警員李勝源,再搶走死者身上的點三八左輪手槍。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0萬餘元後逃逸。案發後,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間接導致1名計程車司機遭誣告後慘遭刑求,不堪受辱冤死。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遭逮捕後,李師科供稱,因為他「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在偵訊時,李師科則表示,「因為對現實不滿,對社會不滿」,所以犯下此案。1982年5月21日,李師科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創下台灣司法史上被捕後在最短時間內被判刑、槍決的紀錄。李師科搶銀行王迎先成了冤死鬼,警逼供認罪顏面盡失。
合歡山武嶺嗨煮火鍋還拍限動 太管處要開罰了
合歡山上暑假遊客增多,離譜行徑也接二連三,昨天有遊客在合歡山武嶺亭煮火鍋,無視合歡山生火禁令,還拍攝影片上傳限時動態,自嗨「在武嶺吃鍋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爽,好爽」,太管處及保七總隊第九大隊獲報後,已調閱監視器追查當事人身分,依法開罰。有遊客在個人社群平台Instagram限時動態,分享一段疑似是今天凌晨拍攝的影片,畫面中一群人在武嶺亭煮火鍋,還直呼好爽,影片還拍下他們用桶裝瓦斯、單口爐炊煮火鍋,一旁還搭起桌椅,擺放瓶瓶罐罐疑似醬料。太管處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影片內容確認該處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也是合歡山區重要旅遊據點,山區炊煮火鍋,不僅影響生態,更有公共安全之虞。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合歡小隊已到武嶺調閱監視畫面追查。太管處表示,炊煮食物行為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第6款:「禁止未經核准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大聲喧鬧、營火、炊煮、烤肉、滑草、游泳、溯溪、攀岩、露營、搭設棚帳、播放或使用鳴器、操作遙控機具(線)等活動。」違規行為屬實,最高罰鍰新台幣1500至3000元。除了在武嶺亭煮火鍋,今年6月底、7月初也發生有民眾在合歡山昆陽界址碑周圍違規施放煙火,在武嶺停車場施放沖天炮,上月中旬還有人在武嶺停車場燒紙錢。目前正值暑假,人潮較多,呼籲遊客遵守國家公園規範,並將聯合警方加強巡邏取締。
「兩條通」謊報弟弟身份證號 警眼尖瞄到健保卡識破起獲安毒
新北市44歲吳姓男子身揹2條通緝案,疑欲逃避2個月徒刑,日前在板橋區實踐路遇到盤查,謊報小3歲胞弟的身份,員警比較照片發現明顯非同人,之後在吳男翻找皮包時瞄到其健保卡,一查後發現是「2條通」通緝犯,當場將其上銬逮捕,並搜出2包安非他命,警詢後依洗錢、毒品通緝、毒品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後續將持續追查毒品來源。本月4日晚間9時許,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在板橋實踐路巡邏,發現吳男騎乘共享自行車,經過警車時面色緊張,且多次轉頭查看,引起警方注意,上前對其盤查。 起先吳男熟練背出一串身份證號,員警審視警用電腦顯示的照片,與眼前的吳男面容大相逕庭,因此請他提供個人的證件以作比對,而吳男隨手護著包包,向員警佯稱未帶個人證件,並當場翻找包包以示清白,沒想到在打開皮夾時,健保卡露出一角,謊報身分一事當場穿幫。 警方調查,吳男自知有洗錢防制法及毒品2筆通緝在案,自作聰明企圖以謊報弟弟證號,以規避查緝,員警附帶搜索在其口袋中查獲2包安非他命,全案詢後將吳男依洗錢、毒品通緝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歸案及偵辦,將進一步溯源毒品取得管道。 新北保警大隊呼籲,民眾如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檢的傳票,務必依指定日期到案出庭,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 新北保大表示,施用毒品嚴重戕害身心,「毒害一生」,籲民眾切勿踏上吸毒不歸路,若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報案電話110檢舉。
歇業桌遊店淪「目賊仔」賭場! 台南警逮80人扣賭資19萬
台南市中西區1間歇業許久的桌遊店,竟私下經營職業賭場,警方接獲線報派員多日埋伏跟監蒐證,專案小組30日中午持搜索票攻堅破獲,逮捕負責人、工作人員及賭客共80人,並當場查扣點鈔機、籌碼、賭資、賭具、監視器等證物,後續將負責人移送法辦,賭客則依法進行裁處。警方表示,市警二分局日前接獲情資,中西區民生路1間歇業桌遊店竟暗藏俗稱「目賊仔」撲克牌的職業賭場,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派員多日探訪跟監,結果發現桌遊店平日正門深鎖無人出入,但後方巷弄內卻有人進出,再加上有把風人員巡視,門上還加裝4道門鎖,很明顯是在刻意躲避警方搜查。警方說明,專案小組趁時機成熟,30日下午2時許二分局偵查隊隊長周志遠偕同保安警察大隊霹靂小組,前往桌遊店破門攻堅,當場逮獲賭場負責人、工作人員及賭客共80名,並查扣賭資19萬元、賭具、籌碼、點鈔機及監視器等證物,後續將朱姓負責人等3人依《賭博罪》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賭客共77人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傢俱藏「市價21億毒品」!緝毒犬助攻逮跨國販毒集團 2泰嫌1台人落網
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與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合作,在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昇峰指揮下,結合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苗栗縣調查站、嘉義縣調查站、雲林縣調查站、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刑事警察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及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科技偵查隊等單位組成專案組,於113年3月20日偵破以木質傢俱夾藏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毛重共計525公斤之毒品走私案。調查局表示,今年3月臺中關執行貨物查驗時,於自寮國申報進口之木質傢俱夾層內發現疑似粉狀物,遂通報航中站接偵,經調查該等粉狀物為甲基安非他命及愷他命毒品,經專案組透過金流比對及調閱監視器畫面清查過濾,鎖定2名泰國籍犯嫌,俟渠2人前來領取貨物之際當場拘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續針對該2人手機電磁紀錄送交數位鑑識,偵知負責在臺承租倉儲與報關事務之蕭男亦為同案共犯,嗣犯嫌自大陸地區返臺時拘捕到案。專案小組查出,被告3人組成跨國販毒集團,以合法掩護非法,於112年底假借國內某公司名義承租倉庫及協助報關,企圖以進口傢俱之國際貿易方式,走私毒品闖關。幸賴專案組全體努力不懈,蒐集完整情資,全程嚴密監控,並出動緝毒犬,始得順利偵破本案,查扣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302包(毛重317公斤)、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98包(毛重208公斤),兩種毒品毛重共計525公斤(淨重498公斤),依黑市價格換算其價值竟高達新臺幣21億元,為近期利用海運貨櫃走私遭查獲數量最大之毒品案件,本案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於113年7月15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成功阻絕大量毒品流入國內。調查局強調,毒品不但危害國人健康,衍生之社會治安問題,已對國家整體發展造成嚴峻考驗,本局為落實總統及行政院院長「毒品零容忍」的政策宣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將持續與各地檢署、關務、警察、移民等單位合力建構嚴密之緝毒防護網,積極查緝、溯源瓦解運毒集團,致力落實行政院「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內陸」之目標,以守護國人健康,維護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