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款
」 房市喊北市3%首都保留款不公 陳其邁反對急推《財劃法》修正案
高雄市長陳其邁7日表示,自己非常反對在野黨倉促喊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因為國民黨版修法草案不公平又不合理,希望立法院長韓國瑜能召集立院朝野各黨團,回歸委員會審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6日初審《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財政委員會國民黨與民眾黨成員全力支持之下,召委陳玉珍先宣布進入逐條討論,接著快速宣讀相關條文,全案保留送出委員會。陳其邁對此直言,自己確實喊修《財劃法》多年,此法也對高雄市發展非常重要,畢竟預算分配意味資源分配能否均衡,好的預算分配也能防止區域發展失衡惡化,但是草案卻補助資源已經雄厚、位處金字塔頂端的台北市,所謂「首都保留款」高達3%,高雄卻沒有,實在不合理。陳其邁舉例,以台南市和彰化縣比較,台南市人口明明多於彰化縣,拿到的分配款卻少了彰化縣大約新台幣34億元,這種預算「逆分配」情況實在詭異。陳其邁說,再以同為直轄市的高雄市與台中市比較,從統籌分配稅財源中的所得稅、營業稅及貨物稅計算,高雄2023年不論所得稅、營業稅及貨物稅等國稅,貢獻程度都遠大於台中市,但獲分配數目卻少於台中約27億元,對高雄也不公萍。陳其邁呼籲,應由行政院召集地方政府討論各種不同指標,不要倉促修法而造成區域失衡,希望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各黨團,將議事爭議盡速回歸委員會審查,也可先由中央與地方充分討論整體財政收支指標後,再進一步由立法院審查,倉促修法絕非正辦。
驗屋蟑螂搞副業2/「奇葩檢測法」鬧糾紛 先交屋再修繕專家教自保
近年驗屋風氣盛行,新行業的方興未艾,出現不少良莠不齊的驗屋業者,讓找缺失變成「找麻煩」,建商是相當頭痛。根據CTWANT記者調查,不只「假專業驗屋」充斥市場,近期「最嚴限貸令」加上缺工缺料,設備未安裝就先驗屋、或先交屋再修繕等倉促交屋的情況也比往年多了1、2成以上。驗交屋眉角多,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住保會)顧問吳翃毅教民眾如何自保。CTWANT記者跟著住保會和永城科技驗屋實際參與驗屋過程,著記者了解驗屋眉角,同時也分享驗屋蟑螂離譜的檢測方式,像是以高壓水槍單點沖玻璃窗框1小時出現滲水,「到底是房子沒蓋好,還是被驗屋人員破壞?也有業者搖馬桶,當水管鬆脫時,到底是被搖壞,還是本來就沒裝好?」「不符合自然使用情況,就是不合理的檢驗方式。」提到「奇葩檢測法」,大夥兒聊開,住保會顧問吳翃毅也分享,曾經碰到屋主慌張來投訴,驗屋發現「結構有問題」,實際追問才知道,驗屋業者竟拿著檢查地磚空洞化的檢測棒來敲打梁柱,說聲音不同、梁柱空心。吳翃毅說,驗屋蟑螂的亂搞,也讓建商生氣,引發建商列出很多驗屋條款來防堵,有些條款是不合理的,變成惡性循環。像是有些主打5或10年防水保固的建商,認為既然有保固就不要影響交屋,乾脆不讓驗屋公司潑水檢測滲漏水項目,他提醒屋主,遇到這種情況,屋主一定要等到交屋後自行測試。滲漏水為最常見的驗屋缺失,約每驗10間房子,就有1~2間有滲漏水問題,住保會建議,還是修繕完成在交屋最保險。(圖/CTWANT資料室)丁漢也分享,近年因缺工缺料的狀況特別多,經常碰到許多設備未安裝就先驗屋;也有些建商希望屋主可以提早撥款拿到錢,抓準屋主盡早裝潢入住的期待,要屋主先交屋再修繕,「這情況今年大概多了1、2成以上!」尤其近期碰上「最嚴限貸令」,不少屋主擔心越晚交屋變數越多,恐出現倉促驗交屋的情況。吳翃毅說,正常情況應是建材設備安裝完成才會驗屋,發現問題後請建商修繕,復驗沒問題即可交屋,交屋完保固年限才開始計算。若建材未到位,或缺失尚未修繕就交屋,甚至連交屋保留款5%也撥給建商,後續就容易遇到保固期起算,及建商拖延修繕的糾紛。遇到這類情形,吳翃毅建議交屋前必須白紙黑字逐項寫下,除了承諾會負責修繕,也要求完成修繕後才能起算保固期。他也提醒,口頭承諾不算數,必須為建商相關人員,尤其是工地主任,非代銷業者,簽下的白紙黑字才有保障。吳翃毅表示,一間好的驗屋公司會在檢驗完成後協助屋主與現場工務核對缺失,同時對檢驗報告書上載名的缺失負起責任,屋主若有疑問也能協助解答。(圖/林榮芳攝、永城科技驗屋臉書)另一個具有法律效益的是驗屋報告書。SGS營建管理部經理江玉齡表示,有不少民眾因預算限制,找坊間沒有名氣的公司行號協助,但檢驗人員的資歷和專業度無法確認,且不一定能提供驗屋報告書,若有找出嚴重缺失,建商也可能不採認其有效性,這樣花錢請人驗屋就失去了意義。糾紛時,屋主往往希望當初服務的驗屋公司能協助說明缺失,不過吳翃毅也分享,驗屋公司常不願出席調解會就算了,對自家檢驗報告書也不願做專業負責。有些驗屋報告書還載明「本份驗屋報告只能做修繕參考,不能作為法院訴訟之依據。」當發生糾紛時,形同廢紙一張。這類情況,住保會多會再找驗屋公司重驗,並協助與建商溝通改善缺失,不過這樣一拖就是半年、一年才解決,甚至衍生交期違約的問題,得不償失,不如一開始解慎選業者。另外吳翃毅也特別提到,住保會保障的不只有消費者權益,「若建商或驗屋公司遇到惡質業者或消費者,同樣也能透過住保申訴、調解,盼能保護好業者促使產業發展正循環。」
鍍金翻身!「新板樂睦」成屋品質 眼見為憑
近年高通膨效應下,缺工缺料推升營建成本,建商獲利空間大受擠壓,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6年來已經有超過250個已核定之都更案尚未正式動工,就怕興建後無力完工交屋,外界盛傳預售案爛尾警鐘響起,但其實整體興建工程竣工的爛尾樓案,在地方政府監造單位層層把關,並透過嚴謹的審查過程獲取使用執照,其建築品質獲得認證,若位處精華地段,更將成為業者競逐之標的,像是近期板南線府中站旁的指標新案「新板樂睦」正處於四川路、成都街黃金十字軸心,一站直抵五鐵共構之板橋車站,收納板南沿線繁華商圈,加上施工品質眼見為憑,吸引不少質感客群青睞。「新板樂睦」近距府中站,一站直抵新板特區。根據安信建經統計,大台北地區近期爛尾樓狀態都在有力的建商接手下,一舉翻身成功,重新推案後皆獲得佳績,主因在於北台灣精華區土地稀有,整合開發不易,想要透過老舊建物都更整合更是曠日費時,因此一有爛尾樓釋出,又正處於都會區中的超級蛋黃區,後續銷售都有好的結果,而甫完工的新成屋案「新板樂睦」散步550米至板南線府中站,近取府中商圈、新北十年府中雙城大計,一站直抵市政中心新板特區及匯聚高鐵、台鐵、捷運之板橋車站,加上Google、亞馬遜落腳的TPARK遠東通訊園區,三大金磚地段環繞,一線鏈接東西區門戶計畫、台北東區、信義計畫區等重量級商圈。觀察府中站周邊推案狀況,目前多數個案為預售階段,除了區域為早期開發成熟商圈,不像重劃區大量素地可推案,且受到營造成本高漲、缺工拖累興建時程,加上新案銷售前置作業日趨嚴謹,現階段新成屋案呈現真空狀態,除了老舊的中古屋大樓以外,「新板樂睦」為區內稀有即將落成之新案,全案實價成交行情落在親民單價,相較於同為板南線的江子翠、新埔站大坪數新案陸續站穩9字頭,10年以上的中古大樓「新巨蛋」近一年也出現多筆單價90萬元以上成交紀錄,相對偏僻的浮州地區、土城頂埔也出現6字頭新案,「新板樂睦」不僅隸屬板橋門牌,更為板橋發展最早期的府中林家花園生活圈,區段地位前景不言可喻,房價補漲可期。「新板樂睦」機能充沛,日常生活便捷,且透過捷運暢達各大精華區。「新板樂睦」除了立地條件優越,基地四周日常機能也相當充沛,步行3~4分鐘即為忠孝國中、後埔國小,近取實踐路商圈提供生活採買,外觀採崗石精工雕刻建築,規劃23~30坪均質2房,稀有小宅低梯戶比設計,且公設比僅31.4%,高CP值、高坪效配置,現正推出低自備訂簽7%、使照取得5%之優付方案,且建商更提供8%交屋保留款,不僅優於法令規範,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外,更讓民眾在購屋時更有餘韻,保有彈性資金籌湊期。
輪胎大王18億遺產稅受惠鄉里 但今年只剩3億「還稅於民」紅包卡卡不發了
彰化縣大村鄉受惠正新輪胎老董羅結夫妻遺產稅,兩年來都在農曆春節前發放「振興經濟關懷禮金」2000元,但今年換了鄉長後卻毫無消息,讓不少民眾懷疑是否是換了鄉長福利也沒了,因此新任鄉長賴志銘今(1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鄉庫中雖然仍有10億多元,但是為了工程相關預算保留款,真正的盈餘只剩3億多元,今年暫時無法發放振興禮金。新任鄉長賴志銘承諾,若新一筆遺產稅撥入後,將會再度還稅於民。(圖/大村鄉公所提供)大村鄉因輪胎大王遺產稅,讓此地從原本的貧瘠鄉鎮,變成最富有鄉鎮之一,2011年10億遺產稅撥入公所,2021年再撥入8億7千萬元,預計今年中還有最後一比約8億遺產稅撥入,而這裡也從2015年開始編列各種福利預算,生育禮金就有6千元,加上連續兩年發放一人2000的振興紅包,也讓這裡人口呈現正成長,不少嫁出去或到外地工作的居民,都紛紛把戶籍遷回來。不過今年換鄉長後卻無法順利再度發出新年前紅包,大村鄉公所今日召開鄉政說明會,並請來3名律師公證。新任鄉長賴志銘表示,大村鄉公所目前盈餘金額剩約14億元,不過經彙整統計後其中10億2396萬元為相關預算保留款,清算後累積剩餘約3億2827萬元。因此「今年暫時無法發放禮金!」,鄉公所在111年間並未編列112年振興禮金預算,今年春節前肯定無法發放禮金,不過如果今年5月遺產稅有順利撥入,公所就可向代表會提出振興禮金相關追加預算,讓鄉民繼續享有福利。
指揮官喝花酒4/深夜沒接電話竟遭扣千萬保留款 輕軌通車3年還扯偷工減料不付錢
已經通車3年的淡海輕軌線,被爆當初得標的「聯鋼公司」副處長邱男多次凹包商到酒店買單,甚至還要求匯款到大陸養小三,有一次深夜包商黃先生沒有接到邱男疑似打來要叫他去買單的電話,竟遭挾怨報復,以致黃先生有1000多萬元的工程款、保留款一毛都沒拿到。「誰敢對他(邱男)說不?他是這個工程的指揮官,而且聯鋼對於他所做的決定,每個都給過。」黃先生坦言,自己和其他包商擔心一旦得罪邱男,請款時就會被刁難,所以大家面對邱男的無理要求,通通敢怒不敢言,私下稱他「工地的皇帝」。擔任淡海輕軌包商的那3年,黃先生形容自己是個提款機,前後在邱男等人身上花了逾300萬元,期間僅僅「小小忤逆」1次,就遭邱男狠狠修理。「2019年的某天晚上,我記得那時已經很晚了,他(邱男)打電話給我,我沒接到,結果他就無故扣我十幾萬元的工程款。」黃先生懷疑,當天邱男應該又是叫他「買單」。輕軌已經通車3年了,他們(聯鋼)不付錢,還說我偷工減料,但合約規定,材料都是他們提供,我們只是出人力代工而已,怎麼可能會有偷工減料的問題,根本是在找藉口不付錢」黃先生說。除此之外,聯鋼還誣指黃先生超用水泥材料,「這更扯!這些水泥的部分,是會議上決議,要用來填其他包商沒有回填級配之用,而且聯鋼的人都在旁邊控管,怎麼可能超用。」黃先生抱怨,其他包商沒有按計畫施工,結果卻要他承擔,讓他無法接受。被強凹替工程師們買單,又被誣陷,黃先生已決定不再隱忍,目前除已對聯鋼提出「返還工程款」及「妨害名譽」告訴;另對於邱男以及其他工程師以權勢壓迫他出錢去喝花酒,黃先生則提告《強制罪》以及《妨害名譽罪》,要為自己討回公道。面對黃先生種種指控,邱男大方承認去過酒店,但沒有叫包商付錢,也沒有框小姐回住處,「我們都是一群人一起去,沒和包商去過。」至於被控包養大陸小三,他則反駁表示,「確實有認識一個女生,不過是大家說好一起出錢投資她做生意,並不是小三,我已經還給黃先生45萬了!」淡海輕軌串起新北市淡水區交通網路,卻在完工3年後爆建設公司要求包商性招待,甚至還偷工減料的疑雲。(圖/林士傑攝)聯鋼發言人王處長表示,聯鋼對於道德要求標準相當高,已對邱男涉及風紀案件進行了解,包商若有偷工減料的實證,歡迎投訴給聯鋼的稽核單位,「工程監造單位相當嚴謹,不可能發生這種事。」針對黃先生自稱遭扣款項一事,王處長說,可能是雙方對於請款認知不一,目前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對於淡海輕軌被控未依工程規劃回填級配,新北市捷運局副局長林耀長指出,「水泥比級配成本更高,廠商如果可以把工程做好,讓結構穩定,基本上可以接受。」他也強調,監造人員不太可能被邱男等人帶往其他地點驗收,若真的發生,一定會追究監造公司的法律責任。
指揮官喝花酒5/鐵軌少回填50公分換地驗收就好 淡海輕軌才3年已充滿裂痕
根據淡海輕軌原本的工程規劃,鐵軌路線應該要填充「級配」(將砂子或石子的混合材料),但完工後,原本應回填110公分的級配,只回填了60公分,落差高達50公分,這樣的施工品質,最後疑似在邱男等人護航下,安全蒙混過關,這群工程師們隻手遮天也讓工程品質大打折扣,實際來到「淡金鄧公站」,橋墩、牆面充滿裂痕,品質確實堪慮。包商黃先生說,邱男面對讓自己予取予求的包商照顧有加,例如「級配」回填不足,卻在驗收時偷偷放水,未來可能衍生嚴重的公安問題。「級配」是依照一定比例,混合規格不同、大小不一的砂石等建材,作為底層鋪設的基礎用料,以支撐上方路面;主管機關會因地制宜,訂出不同「級配」的相關規範。台北市捷運局前工程師王兆明表示,級配是軌道下方最基本的結構,用處在於穩定路基、吸收水分,以增加整體軌道的承載力;如果級配不足,恐會導致土地軟化、路面下降變形,嚴重時不排除會有「出軌」的可能性。黃先生指出,根據原本的規劃,輕軌路線下方的舊土應該全部挖走,重新回填「級配」後再鋪上水泥,才能鋪設軌道;有包商曾在「工程協調會議」反映,部分路段本應回填110公分的級配,卻只回填了60公分,落差高達50公分,該會議竟決議不回填,指示直接用水泥替代覆蓋。「這樣的施工品質,聯鋼竟然照單全收,新北市捷運局也給過!」黃先生透露,新北市捷運局委託的監造單位驗收時,邱男等人疑似心虛,不敢讓他們檢驗沒有填實級配的路段,而是帶著對方驗收另一個路段,這種規避查驗的「偷天換日」手法,卻能成功闖關。黃先生說,明明「工程協調會議」決議要用水泥填補級配不足的地方,他乖乖照辦,聯鋼卻誣指他超用水泥,至今還扣住他的一千多萬元「工程保留款」。「工程保留款」是指業主從應給包商的款項中,保留一定數額以供擔保,一般為總款項的5%;目的在於預防包商不履約所產生的費用,或是扣抵工程逾期的罰款、給付工程瑕疵的修補費用等等。黃姓包商透露淡海輕軌「濱海沙崙站」到沙崙路口,軌道下方並未依照施工規劃填充級配,而是改用水泥填充。圖為示意圖。(圖/讀者提供)「這真的很扯!使用水泥是會議上的決議,施工時聯鋼的人也在旁控管,材料還是聯鋼買的,怎麼可能超用?」黃先生抱怨,其他包商沒有按照級配規定施工,後果卻要他承擔,實在讓人無法接受。黃先生指出,淡海輕軌完工後,邱男竟從組長高升為副處長,他因此決定不再隱忍,除了針對邱男等人以權勢壓迫他出錢喝花酒的行徑,根據《刑法》提告強制罪等,也對聯鋼提出返還相關款項的訴訟,「希望聯鋼能夠進行內部調查,還給我們包商應有的公道,也期待檢調等相關單位,能夠追查淡海輕軌工程涉及偷工減料的部分,究責到底。」面對黃先生種種指控,邱男大方承認去過酒店,但沒有叫包商付錢,也沒有框小姐回住處,「我們都是1群人一起去,沒和包商去過。」至於被控包養大陸小三,他則反駁表示,「確實有認識1個女生,不過是大家說好一起出錢投資她做生意,並不是小三,我已經還給黃先生45萬了!」聯鋼發言人王處長表示,聯鋼對於道德要求標準相當高,已對邱男涉及風紀案件進行了解,包商若有偷工減料的實證,歡迎投訴給聯鋼的稽核單位,「工程監造單位相當嚴謹,不可能發生這種事。」針對黃先生自稱遭扣款項一事,王處長說,可能是雙方對於請款認知不一,目前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對於淡海輕軌被控未依工程規劃回填級配,新北市捷運局副局長林耀長指出,「水泥比級配成本更高,廠商如果可以把工程做好,讓結構穩定,基本上可以接受。」他也強調,監造人員不太可能被邱男等人帶往其他地點驗收,若真的發生,一定會追究監造公司的法律責任。
缺工物料漲「預售屋戶先墊錢」? 網友:苦勸好多次,不能買呀
缺工加上原物料漲不停,建商及裝潢業者叫苦連天,連帶影響蓋房進度,日前就有網友表示,建商要求預售屋戶必須同意先給付10%工程款以及交屋保留款,讓預售屋戶質疑:「這樣行為是不是違反了定型化契約?」對此,引發其他網友也跳出來表示:「已經勸導好多次了,預售屋不能買」。網友在臉書《靠北建商2.0》中社團中說,建商因原物料上漲及缺工,要求預售屋戶必須同意先給付10%工程款以及交屋保留款,讓建商得以先買料庫存,建商表明,這筆費用將會先去買舊價的管路電纜鋼筋水泥等等。網友提到,建商在要求過程中還不斷暗示若他們沒有買到舊價建築料,以至於因購買新價料導致入不敷出的話,「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沒人知道。」此舉讓網友質疑:「這樣行為是不是違反了定型化契約嗎?」有律師表示,這還要看雙方當時是否有另擬訂條約,否則有可能不算違反,因此提醒「若因建商為此遲遲不動工而逾期建成,反而建商會因此違約」。依據內政部訂定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中第十二項,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中也提到:「賣方如逾前款期限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者,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若逾期三個月仍未開工或未取得使用執照,視同賣方違約,雙方同意依違約之處罰規定處理。」針對此篇貼文,網友保持兩派意見,有網友表示:「快跑呀,別買了」、「已經勸導好多次了,預售屋不能買」、「連交屋保留款都想A」。另外,也有網友認為應該公布哪家建商,看是否確有其事再做評斷。
預售屋稽查公布缺失名單 這些知名建商榜上有名
內政部繼去年底發動2波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後,於今年3月26日再次於9個縣市、26個預售屋建案展開第3波聯合稽查,內政部將去年及今年稽查案名和建商名公開,包括興富發、皇普、達麗、愛山林、華友聯、宏普等上市櫃知名建商皆曾進入「缺失榜」。內政部針對業者常見的違規銷售行為進行重點查核,並公開聯合稽查結果,第3波聯合稽查買賣契約不符合規定有16案、代銷業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有2案、廣告看板未註明代銷業名稱有3案、要求先繳納預約金始提供契約審閱有1案、銷售時未揭露預售屋買賣契約書資訊有1案、樣品屋或銷售中心未取得建築許可或核准使用有13案。內政部指出,本次稽查發現業者違規比率最高的是買賣定型化契約不符規定,常見缺失包括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保固期間未從交屋日起算、停車位未列明高度及面積、各項面積誤差找補未明確記載等情形。內政部提醒,依現行規定,業者有限期改正的機會,但在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業者使用的契約如不符規定,將按戶(棟)直接處罰最高30萬元。因此,業者在研擬契約時應注意要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內政部說,本次稽查發現仍有部分業者於購屋預約單約定有權保留不出售或不簽訂買賣契約之情形,如註明「本戶售價須經業者同意,如業者不同意,預約單失效,無息退還訂購金。」等類似文字。對此,內政部強調,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業者使用的購屋預約單如有上述不利消費者的約定,可重罰最高100萬元。此外,新制也規定預約單禁止轉售第三人,違者亦可重罰,民眾於購買預約單時應審慎評估,切勿抱持僥倖心態。內政部表示,代銷業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廣告內容未註明代銷業名稱,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最高裁罰30萬元。未來委託代銷契約書如未申報備查,依實價登錄新制規定,也可直接裁罰最高15萬元。內政部提醒業者,應善盡法定業務責任,以避免觸法受罰。內政部最後強調,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預售屋交易行為有更嚴謹的規範,對於違規行為也加重其罰責,呼籲不動產業者應守法自律,勿違規炒作;民眾也勿投機購買預約單期待轉售圖利,否則觸法受罰將得不償失。民眾如有購屋居住需求,應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銀行貸款額度及自身財務負擔能力,注意消費風險,切勿受廣告或現場熱銷誤導,簽約時,應詳閱契約內容並善用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以避免消費後爭議。 表1: 109年度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缺失事項處理情形彙整表,●-表已改正、△-表查處中、★-表已裁罰、空白-未發現缺失。 表2: 110年度第1次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缺失事項彙整表,✕-表不合格、△-表待釐清或查處中、空白-未發現缺失。
緊盯房市329檔期 內政部再度稽查26預售案
擔憂房市熱過頭,329檔期前夕,內政部26日再次於9個縣市、26個預售屋建案展開聯合稽查,針對業者常見的違規銷售行為進行重點查核及要求迅即改正。內政部表示,將密切觀察329檔期銷售情形,如有蓄意哄抬或重大違規情形,將迅予查處杜絕不法。內政部26日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財政部各國稅局及地方政府,同步在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等9個縣市進行預售屋聯合稽查,此次稽查發現有25個建案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銷售,其中部分業者仍有約定可保留不予出售或簽訂買賣契約權利情形。內政部強調,實價登錄2.0新制預計將在7月施行,業者使用的紅單如仍有上述不利消費者的約定,可逕予重罰最高100萬元,建議不動產業者應儘速修正,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另新制也已規定禁止紅單轉售,提醒民眾在購買紅單時應特別審慎,以免日後觸法受罰。此次稽查另發現計有16個建案所使用的買賣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包括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價總價5%、保固期間未從交屋日起算等。對此,內政部補充表示,在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契約如不符規定將直接按戶(棟)逕予處罰最高30萬元後再限期改正,不再先限期改正後再處罰,提醒業者在研擬契約時要切實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辦理。另有5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看板未註明其名稱,或於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時並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也將由地方政府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裁罰。內政部表示,去年2波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已有違規3案經地方政府裁處143萬餘元;另就近期遠雄建設公司「明日讚」建案營造搶熱銷,影響交易秩序情形,並已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案調查中,再次呼籲不動產業者應守法自律,勿蓄意不當炒作,以身試法。內政部也提醒民眾,預售屋交易期間長,易受市場因素影響,購買時應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銀行貸款額度及自身財務負擔能力,切勿受廣告或現場銷售熱潮誤導,簽約時,應詳閱契約內容並善用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以避免消費後爭議。
簽約前詳閱契約內容!春節期間看屋 9招免踩雷
許多民眾會在春節期間看屋,內政部特別提醒,預售屋交易期間長,預售屋買賣契約攸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在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並特別注意「是否已領有建造執照」等9大事項,以減少不必要的消費糾紛。內政部表示,為加強保障購買預售屋消費者的權益,已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今年元旦起實施,民眾在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並注意下列9事項。包括1.確認建案已請領建造執照。2.無須先行支付定金才可審閱契約書。3.停車位應載明長、寬、高及含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的合計面積。4.土地及建物登記總面積如發生誤差,不足部分,建商均應全部找補。5.自來水、電力管線、瓦斯內管線之相關費用應由建商負擔。6.交屋保留款是包括房屋及土地總價的5%。7.建商如延遲交屋,應按萬分之五日息,負擔遲延利息。8.建商在交屋前應完成瑕疵修繕義務。9.房子的保固期限,是從交屋日起算,結構部分保固15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保固1年。內政部表示,新版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也明定區分所有建物土地及共有部分應有權利範圍的計算方式,應以專有部分面積(主建物面積加附屬建物陽台面積)比例計算,以落實民法規定;並特別納入不動產開發業者使用的預售屋建材禁用爐碴(石)並應符合檢測規範,以免影響民眾居住品質及安全。內政部指出,建商與消費者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符合新制契約規定,建商違反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鍰。內政部提醒,預售屋交易期間長,而且沒有實體可測度,購屋務必冷靜考慮,不要受建案現場之銷售氛圍影響。交易過程中,除留意不動產業者提供的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也可要求其提出建造執照,及其圖說影本等相關文件。
「會演是英雄」? 桃市府:預售屋違法就罰
桃園房市受惠人口成長、公共建設等題材,「脫北者」移居桃園形成風潮,加上後疫情時代低利環境與熱錢再度推升房價,尤其是青埔等熱區,預售屋推案開價調漲頻傳。為了遏止預售屋投資炒作歪風,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內政部10月31日特別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桃園市政府法務局、地政局、建管處等相關單位,前往青埔及A7等開發區等4處銷售中心進行聯合稽查,同時宣導業者銷售過程應注意的法令規定。內政部指出,主要查核重點包括確認預售屋建案是否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前就擅自銷售、使用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情形、刊登廣告有無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預售屋買賣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代銷人員執業過程是否符合法令規範、接待中心或樣品屋是否取得雜項執照等6大事項。預售屋建案除由地方政府持續辦理例行性稽查作業外,仍將視不動產交易市場狀況,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進行不定期聯合稽查,以有效遏止炒作歪風,健全市場交易秩序。坊間建商或代銷業者為營造銷售熱潮的廣告效果,尚未取得建照就釋出預推案訊息,這種「預購」、「潛銷」的銷售方式容易使民眾承擔資訊不對稱的風險。另外,部分建商會在契約書中夾帶違法的「二次施工同意書」,二次施工就是違建,不論地區、違建規模及使用情形,都會列為最優先拆除的對象,無論民眾購買時是否知情,建管單位獲報後都須立即拆除,如有違規事證應向市府提出檢舉。本次查核並未發現未取得建照就擅自銷售的情形,惟部分銷售中心未依規申請雜項執照,建管處已當場要求限期補照。地政局提醒民眾,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購屋前應詳閱契約內容,瞭解買賣雙方權利義務,預售屋應提供至少5天以上的審閱期,民眾可以把契約書帶回家慢慢看,如果遇到契約內容與應記載事項未符部分,可要求修改或拒絕簽約,不要輕易放棄應有的權利。本次查核仍發現部分定型化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包括交屋保留款未依規定載明為房地總價5%、停車位未載明高度、未載明水、電、瓦斯管線費用分擔方式等缺失,已要求建商限期改正。法務局消保官也強調,建商及代銷公司都屬於消保法中的企業經營者,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對消費者權益最低限度之保障,若業者以「個別磋商條款」規避契約責任,訂定對消費者不利的契約條款,例如將房地總價5%的交屋保留款磋商到10萬、5萬甚至沒有,民眾都應拒絕,如果建商徒有磋商之名而無磋商之實,強迫消費者簽訂不利的「個別磋商條款」,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建商若拒不改正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並連續處罰。
【強扣工程款3】遭卡800萬忙補洞 小包商叫苦難生存
位於大直的萬豪酒店,高檔華麗的建築、寬敞華麗的室內裝潢,還有代表台灣蝴蝶王國的裝置藝術,但華麗的背後,負責建案的大陸工程,竟然卡住下游承包商800萬元資金,導致小包商資金運作困難、財務出現重大缺口。11月27日,本刊與參與萬豪酒店石材裝潢的蔡姓承包商碰面,他指著萬豪的石頭地磚說,「這裡是我負責施工的,萬豪酒店已經用4、5年了,我們卻還沒拿回所有錢。」蔡男表示,是因為工程保留款被大陸工程扣住,所以才會發生無錢可領的情況。本刊記者也訪問當時另位承包商B先生,他表示,「保留款金額不是小數目,他們扣我的錢,我都不知道怎麼補回來。每天都被錢追著跑,景氣已經夠差了,現在只能碰運氣,從別件案子把這些洞補回來。」蔡男拿出他當時到萬豪酒店維修的照片表示,當初針對地磚部分已經修過多次。(圖/讀者提供)B先生無奈表示,大陸工程不滿意施工品質,他前後也去維修了好幾次,但最後卻被扣了200多萬元費用,讓他十分不解。B先生嘆氣的說:「希望他們能快點出面把事情解決掉,看要扣多少我們都能討論,而不是避不見面。」對此,律師王志超指出,若是承包商將建案完成後,建設公司刻意不去驗收,可向法院提出訴訟,由法院來認定工程是否完成,若確定完成可直接要求建商退回保留款。對此,本刊求證負責萬豪酒店案的西華飯店集團公關邱小姐,她表示,酒店一定都會合乎規範才會開始營業,也有完成點交動作,當初建案是與大陸工程簽約,驗收部分都由大陸工程負責。「一切都合乎規範」。而大陸工程經理葉昭慶對於遭指未付工程保留款一事,他表示,因缺失改善尚未完成,因此尚未核退該工程契約之保留款,石材承包商應依約完成相關缺失改善,驗收合格後,本公司將依約退還保留款。200萬的扣款部分,主要是因為承包商未能依約交付及改善,已經通知承包商將以代工扣款方式處理。
【強扣公程款2】金字招牌逾60年 重大交通建設都是她負責
由前高鐵董座殷琪的大陸工程承包的萬豪酒店開發案,在大直蔚為國際性的地標,總統蔡英文就職時也選在舉辦國宴,本刊循線追查,發現萬豪從開幕至今逾4年,竟未退還下游承包廠商工程保留款以及工程款,導致下游承包的公司產生資金缺口,更無法發工錢。本刊調查,大陸工程的負責人為前高鐵董座殷琪,前身是在1941年殷之浩所成立的偉達營造廠,1945年改名為大陸工程公司,在1945年抗戰期間隨國民政府來台,並參與戰後重建工作,陸續興建了東海大學校舍、台北回教清真寺、榮民總醫院、圓山飯店等。大陸工程在敦化南路的總部。(圖/翻攝大陸工程官網)大陸工程近年也參與台鐵、台灣高鐵、捷運內湖線、捷運信義線、捷運萬大線等建設開發案,更是高鐵的主要股東之一,此次被爆出積欠承包商工程款項,導致承包商無法支付員工款項一事,若不好好處理,恐會砸了經營逾一甲子的招牌。對此,本刊求證負責萬豪酒店案的西華飯店集團公關邱小姐,她表示,酒店一定都會合乎規範才會開始營業,也有完成點交動作,當初建案是與大陸工程簽約,驗收部分都由大陸工程負責。「一切都合乎規範」。而大陸工程經理葉昭慶對於遭指未付工程保留款一事,他表示,因缺失改善尚未完成,因此尚未核退該工程契約之保留款,石材承包商應依約完成相關缺失改善,驗收合格後,本公司將依約退還保留款。200萬的扣款部分,主要是因為承包商未能依約交付及改善,已經通知承包商將以代工扣款方式處理。
【強扣工程款1】蓋好萬豪酒店沒錢領 承包商控大陸工程沒良心
由西華飯店集團主導、大陸工程公司承包的萬豪酒店建案,在中山區大直是國際級知名地標,裝潢豪華大氣,地理位置緊鄰美麗華、松山機場,當初蔡英文就職國宴也選在此舉辦;但1名蔡姓承包商卻指控,萬豪酒店啟用至今逾4年,工程款卻一再拖延,害他連薪水都沒辦法發。本刊追查發現,原來是因為大陸工程遲遲不肯退還承包商工程保留款,且還被大陸工程扣了將近200多萬元,導致承包商公司資金運作困難,無法如期給付薪資。蔡姓承包商指著萬豪酒店地上的磁磚無奈的說:「這些石板步道都是我鋪的,可是公司的薪水跟材料錢卻都沒準時給,就是因為大陸工程不肯退還工程保留款,公司付不出錢。」本刊調查,萬豪酒店集團是萬豪國際集團旗下第一大酒店品牌,2015年在台灣開幕,與西華飯店集團加盟合作,並由西華飯店集團主導整個建設案,而建設案由前高鐵董座殷琪的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蔡姓承包商的石材公司表示確實沒拿到工程款,並出示相關單據。(圖/陳昭文攝)本刊循線追查,承包商在進行萬豪酒店石材裝潢時,前前後後投入了近7000萬元完成建案,承包商坦言,建案完成後,萬豪遲遲未能完成驗收,所以近800萬的工程保留款都未退回,導致公司資金出現缺口。而當石材工程完成後,萬豪前後不下20次要求承包商維修石板,承包商卻在2018年10月收到大陸工程的200萬扣款單據,單據上竟載明是別間公司石材的維修費用,要他們吸收,讓他們無法接受。蔡男出示維修照片表示「那我們去修都是去假的就對了,而且萬豪都開放那麼久了。」本刊實際到了萬豪酒店觀察,萬豪酒店外周邊裝潢,都是採開放式設計,也就是說行人都可以走到景觀步道以及使用外部的設施,難保會有行人踩壞或者是車輛壓過。對此,本刊求證負責萬豪酒店案的西華飯店集團公關邱小姐,她表示,酒店一定都會合乎規範才會開始營業,也有完成點交動作,當初建案是與大陸工程簽約,驗收部分都由大陸工程負責。「一切都合乎規範」。而大陸工程經理葉昭慶對於遭指未付工程保留款一事,他表示,因缺失改善尚未完成,因此尚未核退該工程契約之保留款,石材承包商應依約完成相關缺失改善,驗收合格後,本公司將依約退還保留款。200萬的扣款部分,主要是因為承包商未能依約交付及改善,已經通知承包商將以代工扣款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