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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年金 保險 勞保局 理賠 勞動部
3月多項社會保險給付發放!國民年金生育給付今入帳「時效只有5年」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最新公告,3月份將有19筆社會保險給付陸續發放,涵蓋勞保年金、勞退月退休金、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等多個項目。其中,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已於今日(6日)開始入帳,符合資格的民眾應及時查閱銀行存摺,確認款項是否到帳。勞保局進一步說明,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的發放對象為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給付金額依據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現為19,761元)計算,一次發放2個月的生育給付。若為多胞胎,給付金額將按比例增加,例如雙胞胎可領取4個月,三胞胎則為6個月,依此類推。此外,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生育給付的申請時效為5年,自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若超過5年未提出申請,勞保局將不予給付。值得注意的是,衛福部今年4月宣布放寬申請條件,若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懷孕,並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分娩或早產,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仍可申請國民年金生育給付,且該政策自宣布日起5年內可追溯適用。3月份19筆給付入帳日:3月6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 3月14日: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3月20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農民月退休儲金、老農津貼3月25日: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3月27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3月28日: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年金給付、災保失能照護補助、勞退月退休金(首發案)3月31日: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喪葬給付、遺屬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民眾可根據上述日程,留意相關款項的入帳情況,並及時確認是否符合領取資格,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影響。

7筆津貼入帳!符合資格者「一早領近10萬元」快刷存摺
快查銀行帳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27日)發放「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等共7筆津貼,其中一項補助,一口氣可領5個月、近10萬元。根據勞保局行事曆顯示,今年2月共發放19筆津貼款項,以下為補助款項及入帳時間:2月6日(1筆入帳):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2月13日(1筆入帳):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2月14日(1筆入帳):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2月20日(3筆入帳):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農民月退休儲金、老農津貼。2月25日(3筆入帳):勞退月退休金(首發+續發案)、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保險原住民給付。2月26日(3筆入帳):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年金給付、災保失能照護補助。2月27日(7筆入帳):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預定、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其中,今天入帳的「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部分,一次可領近10萬元。根據勞保局規定,喪葬給付的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2023年1月1日起,已由18282元調整為19761元,因此若被保險人於參加國保期間死亡,則喪葬給付金額可領到98805元。對此,勞保局也提醒,喪葬給付必須在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政府發錢了!這些人今早「入帳近4萬元」月底前還有17筆待發放
快查銀行帳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13日)發放「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每生一胎即可領到近4萬元補助,即日起至2月底前還有17筆款項將發放,入帳時間帶你一次看。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今(13日)發放,根據勞保局規定,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如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給付標準是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9761元)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換算下來每胎可領39522元。如果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三胞胎,就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勞保局提醒,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從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如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將核定不予給付。另外,根據勞保局行事曆顯示,截至2月底前還有17筆款項將發放,以下為補助款項及入帳時間:2月13日(1筆入帳):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2月14日(1筆入帳):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2月20日(3筆入帳):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農民月退休儲金、老農津貼。2月25日(3筆入帳):勞退月退休金(首發+續發案)、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保險原住民給付。2月26日(3筆入帳):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年金給付、災保失能照護補助。2月27日(7筆入帳):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預定、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勞動部發錢了!2月19項津貼接力發放 時間表一次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最新行事曆顯示,今年2月將陸續發放包括國民年金、老農津貼、勞保年金等多達19項津貼,今(6)日上午「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已匯款入帳,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前往銀行刷存摺確認入帳情況;此外,2月接下來還有18筆津貼接力發放。據勞動部勞保局行事曆公告,2月政府機關開工後,開始發放當月多項給付,今日首先核發的是「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至2月底前還有18筆津貼接力發放,包括農民月退休儲金、老農津貼及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失能照護補助、產檢假與陪產假及陪產假薪資補助等。勞保局2月將發放的19項津貼和時間點,分別是6日的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13日的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14日的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20日的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農民退休儲金、老農津貼;25日的勞退月退金(首發+續發案)、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保險原住民給付;26日的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年金給付、災保失能照護補助;27日的產檢假與陪產假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除此之外,勞保局體醒民眾,只要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的生育給付,就可向勞保局申請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給付標準為國民投保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9761元),一次發放2個月的生育給付;生胞胎會發放4個月,三胞胎則有6個月,以此類推。

勞保不改革...收支差額將逐年擴大 2026年撥補1200億也不夠
據勞保部21年發布的最新勞工保險精算報告指出,隨著給付不斷增加,收入增加有限,勞保收支差額會逐年擴大,2025年收支逆差估達813億元、2026年就達1215億元、2017年達1437億元、2030年達2922億元,預估2026年基金水位下滑,至2031年開始基金破產,且精算負債也從2020年的11兆501億元,截至2023年已達14兆1027億元。勞保年金改革持續延宕,因此精算報告的「攤提潛藏負債的平衡費率」或「未攤提潛藏負債的平衡費率」2者皆較上一次再增加,分別從27.83%及16.27%上升至31.42%及17.19%;精算負債及潛藏負債分別從11兆501億元及10兆2876億元增加至14兆1027億元及13兆2298億元。精算報告建議,相對台灣經濟的成果,勞工薪資水準及退休經濟安全應該需要被關注的焦點。統計至2023年底,約174萬退休勞工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平均月領金額1萬8824元。除落實現行勞保費率逐步調高至12%機制等作為外,持續透過多元投資運用,也是增加基金收入的方式之一,有助於完善制度的調整過程所必然面臨的衝擊。精算報告指出,勞保制度提供2009年前已有投保年資者,未來可以併計領取老年年金,推估已產生5兆元的潛藏負債,經過15年後,5兆元潛藏負債加計利息,再加計15年新增未提存精算負債,潛藏負債已擴增至13兆元的數額。攸關基金財務安全的責任,迄今需要行政部門和立法機關群策群力、廣開言路,更需要千萬被保險人的溝通理解及政府輔助之責任。精算報告提及,行政院106年3月30日函送「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至立法院審議,期使基金財務健全邁出重要里程碑,然因未能達成共識而延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屆期不續審原則,攸關本保險財務安全之改革,尚待集思廣益,兼顧各方利益和權益前提,配合政府財政資源分配,研議妥適對策,建議未來仍應持續落實現行的撥補,並視政府財政狀況和經濟發展情形,掌握政府財政繁榮時期,研議加大撥補的力道。精算報告呼籲,勞保制度的實施已超過70年,有資格請領老年給付的人越來越多,改革過程務必謹慎周延,考量勞工給付權益。制度的調整需要多元並進,但參考國外經驗,制度調整多涉及「多繳、少領」的減法改革,在未有共識下,短期間可能難以推動。因此,現階段比較適宜的作法,或許是在現行機制下,將經濟成長果實,分享給所有被保險人,持續優化基金的投資績效,確保制度的運作,保障千萬勞工退休基本經濟安全。找到「穩健的財源」,提供「有效投資增長的平台」,亦是未來可以思考的方向。此外,此次主要精算假設變化為資產報酬率增加至4.5%、投保薪資增長率1.9%、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至1.8%,投保人數則預估會因中高齡者就業及外國人來台工作增加等原因,也較上一次明顯增加。

債權人可以強制執行終止我的人壽保單?!
許多人在做資產規劃時會考慮買人壽保單,有時候或許會聽到保險業務員說:「買保險之後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欠錢的時候,債權人來強制執行,也不能終止你的保單,保單會一直有效。」到底人壽保單算不算要保人的財產?要保人的債權人到底能不能透過強制執行程序提前終止人壽保單?在司法實務上,是存在相當爭議。直到2022年12月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大法庭的最新看法驚動法學界與保險界,裁定指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裁定採取「肯定」見解,認同「保單價值準備金可以強制執行」的主張,確立了「保單價值準備金屬於要保人的財產」,人壽保險終止權可移轉或繼承,不再是要保人的一身專屬性權利,所以,法院在實行強制執行程序,核發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處分人壽契約權利後,於必要時,可以直接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的壽險契約,並要求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的見解是不是有讓這個保險法的爭議就此停止呢?大法庭最後還是保守謹慎地說,雖然法院可以這樣做,不過是否要行使終止權執行解約金債權時,法院仍應審慎,最好讓債權人、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等陳述意見的機會,兼顧各方權益,做出一個綜合的公平考量。因為這種作法可能讓要保人的人壽保單被迫強制解約,進而失去自己及家屬生活的最低保障。另方面,人壽保險有所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機制,保單價值準備金指的是保單的價值金額,通常保單價值準備金是保費扣除保險公司成本後的剩餘金額。如果將人壽保險提前終止,要保人只能拿回保單價值準備金,而保單價值準備金通常比保險金額低,有時甚至會低於要保人所繳的保費。因此,如果法律允許債權人透過執行法院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人壽保險,要保人不但因此會失去人壽保險保障自己、保障家屬,同時會形同被迫將自己的財產以低價變價來償還債務。因此,大法庭所做出的解釋,會對於對要保人的權益有重大影響,所以執行法院在適用時要謹慎,不要淪為資產公司的打手。金管會為兼顧債務人、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保險保障功能,並根本解決保險契約強制執行所衍生的問題,2024年6月公布保險法部分修正草案,增訂修正條文第174條之2免予強制執行的保險契約類型:針對無解約金、解約金甚微、可提供維持生活經濟安定之基本保險保障或酌留最低生活費用,或保險法有明文規定不得終止之保險契約,其所生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包括:財產保險契約、健康保險契約、保險期間一年以下傷害保險契約、一年期人壽保險契約、小額終老保險契約、小額終老保險以外人壽保險契約每一被保險人合併後之保險金額未逾新臺幣100萬元額度內者、已進入年金給付期間之年金保險契約、人身保險契約單筆解約金未逾新臺幣10萬元額度內者,以及該等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之保險給付或在一定額度內者。保險局公布保險法部分修正草案的兩週後,司法院隨即提出「法院辦理人壽保險契約金錢債權強制執行原則」,列出以下「不得強制執行或作成終止契約之處分」的保險契約:一、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及其他終止後無解約金之壽險契約 二、壽險契約(主契約)附加之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附約為長年期附約無解約金 附約為長年期附約有解約金,但主契約終止得領取之解約金足已清償強制執行費用及債券人之債權額 附加之契約為一年期附約 健康保險、傷害保險若從司法行政負擔角度思考,自從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上開裁定後,針對債務人人壽保單聲請強制執行的數量大幅據增,有部分無保單價值準備金或價值甚低的保險契約,也遭到強制執行解約,此不僅僅對於要保人的權益侵害很大外,更對於司法行政負擔極大。有「天下第一院」稱的台北地方法院,根據司法院統計,進入2024年後,案件成長速度級距式增長,對比2023年1月至10月及2024年1月至10月收案量,新收案件比例高達近30%,已達前幾年的全年平均新收案量的水準。一名台北地院書記官稱:「每天走進辦公室,就得面對數十落堆得快比人高的執行案件。」每天平均工時高達10小時,周末基本上都是燈火通明的加班,每股書記官手上的強制執行案件約上千件。律師提醒手上有人壽保單的民眾務必留意此裁定帶來之後續影響,如果遇到相關人壽保單的債務糾紛時,仍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之意見,以維護自身重要權益喔。

發錢了!勞動部16項津貼陸續發 這筆5年內沒申請就充公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最新行事曆顯示,自今年1月起,將陸續發放包括老農津貼、農民月退休儲金、勞保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等多項社福款項。今(15日)首先核發的是「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前往銀行確認入帳情況。根據勞保局規定,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的申請條件為被保險人在65歲前參加國民年金期間死亡,且由負擔殯葬費用的申請人提出申請。不過若被保險人在65歲以後或國民年金退保期間過世,因不屬於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範疇,將無法申請此項給付。喪葬給付金額依據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計算,一次性發放5個月的金額。自2023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由18,282元調整為19,761元,因此若被保險人在新標準實施後死亡,例如2023年1月15日過世,喪葬給付金額為19,761元乘以5,共計98,805元。而若死亡時間在調整前,如2022年10月31日過世,依當時月投保金額18,282元計算,給付金額則為91,410元。勞保局提醒,喪葬給付的申請期限為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逾期申請將喪失給付資格。而本月除了喪葬給付外,其他相關款項也將陸續發放。包括16日的國民年金生育給付,20日的農民月退休儲金與老農津貼,以及22日起發放的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與原住民給付。此外,23日和24日還會依序核發勞保年金、災保年金及其他相關補助與津貼,提供民眾多項社福支持。勞保局也呼籲,民眾密切關注相關津貼的發放時間,若符合申請資格,也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請,以確保權益不受影響。

勞保紓困貸款今開辦「申貸資格曝」!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
勞工朋友有福了!勞保紓困貸款今(26日)起至明年1月10日間受理申請,只要在1月10日前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年利率目前為2.165%,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勞動部提醒,符合申貸資格者可透過網路、臨櫃或郵遞等方式申請。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勞工朋友度過農曆年前經濟困難,勞動部於20日公告114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委由土地銀行於113年12月26日至114年1月10日止受理申請,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年利率目前為2.165%,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符合申貸資格者可透過網路、臨櫃或郵遞等方式申請。 本貸款申貸資格如下: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114年1月10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勞保局強調,為簡化申辦流程,土地銀行已提供全面e化的服務,請多加利用網路申請,只要使用手機或電腦就能直接於線上完成申請及簽約對保等作業,例假日亦可使用,既省時又方便。另外,也要提醒勞工朋友貸款後務必按時還款,避免未來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給付遭扣減而影響經濟生活。

最穩投資?9年前花890元買「戀愛險」 他獲「50倍理賠」爽翻
「古早戀愛保險終於兌付了!」大陸近日有多位網友發文稱,在2016年、2017年購買的「戀愛保險」,最近在保險公司的要求下賠付1999元(約新台幣8950元),還有人獲賠近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對此,相關保險公司表示,目前已經沒有類似險種,賠付金額與之前購買的「戀愛保險」類型有關。《上遊新聞》報導,安徽省的谷女士說,自己在2016年談戀愛時,在支付寶上購買了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安心財險)推出的199元戀愛險。保單規定,「保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從第4年起至第13年以內的任意一天,如初次與指定心上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取結婚證後,即可領取結婚祝福金1999元。」「這算是時代的眼淚了。」谷女表示,「買了保險後,這事就被拋在腦後了,結婚了也沒想起來,一直到最近保險公司稱被收購了要清除債務,然後就催著理賠了。已經在20日收到賠付的1999元,還是很開心的。我聽說還有賠付1萬朵玫瑰花或者1萬元的,感覺玫瑰花對婚禮很實用。」廣東的齊先生則稱,他於2015年在微信上花199元(約新台幣890元)購買了中國人壽推出的戀愛保險,「可以選擇1萬朵玫瑰或1萬元,但早幾年我們已經提前辦完了婚宴。今年底剛好9年,就選擇了要錢。打了人壽的電話,提供了結婚證、身份證和兩份表,還提交了結婚視頻,審核通過了在10個工作日內就到帳了。算是30歲前最穩的一筆投資,兩個人的愛情,50倍的回報。」報導指出,安心財險在2017年又推出三款戀愛保險,有99元、297元、495元三款保費可選,對應的結婚祝福金分別為1999元、5997元、9995元。保險期限是自購買之日起3年以後、13年以內的任意一天,投保人與指定心上人首次領取結婚證後,即可領取結婚祝福金。據了解,該類險種普遍設置了結婚期限的限制,如購買保險之日起3年後至10年之內結婚可獲得理賠。賠付形式多樣,包括禮金、鑽石、玫瑰花等。當年情人節期間,「戀愛保險」更是市場上的暢銷產品。

元旦新制健保調整「最高每月多繳831元」 國民年金也調升10.5%
衛福部今(20)日宣布,2025年元旦起,因應基本工資調漲,有821萬人自付健保費用將調整,每人每月增加保費最低21元、最高831元;國民年金費率則從10%調升至10.5%,預計約239萬人受影響,平均每人每月繳保費增加59元。因基本工資自明年元旦起由2萬7470元上調至2萬8590元,衛福部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依據健保法第19條規定,配合最低一級調整,同步調升「最高一級」,由21萬9500元調整為31萬3000元,另外增加2個級距,共10個等級。衛福部社保司副司長陳真慧指出,健保投保金額調整將影響共821萬名投保對象,其中屬於最低投保級距者約有811萬人,社會保險司預估其中771萬人每月健保費平均要多繳21元,另有40萬人則可以少繳,一年預估可增加健保收入53億元。至於高薪人員約有10萬餘人,每人每月健保費將平均增加831元,預計每年可增加健保收入約33億元。陳真慧表示,國民年金自2025年元旦起,保險費率將從10%調升至10.5%,受影響人數約239萬人,其中一般被保險人200萬人為大宗,月繳保費將增至1245元,比先前增加59元。而由政府全額補助的低收入戶、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約13萬人,以及長期參加勞保且無意願繳納國保保費者約41萬人,則不受此次調整影響。陳真慧說明,國民年金費率調整是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0條規定逐步調升,若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的保險給付則不需調整。根據最新國保精算結果指出,2023年基金餘額5124億元,不足以支付未來20年給付,因此依規進行調升,預計每年可為國保基金挹注約27.7億元,這些收入將全數作為被保險人未來給付支用,並增進基金的投資運用。

2025「勞保紓困貸款」這日開始申請 每人最高申貸10萬
為協助勞工在農曆年前舒緩經濟壓力,勞動部今(20日)宣布啟動114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專案,申貸金額上限為每人10萬元,年利率目前為2.165%。勞動部指出,此次貸款由土地銀行承辦,自113年12月26日起至114年1月10日止受理申請,申貸金額上限為每人10萬元,貸款期間為3年,年利率目前為2.165%。首6個月僅需按月支付利息,第7個月起開始平均攤還本息。符合申貸資格的勞工,可選擇透過網路、臨櫃或郵遞方式辦理申請。依據勞動部規定,申請者需具備以下條件: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4年1月10日);無勞保費及滯納金欠繳記錄;未曾申請過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但已全額繳清本息。不過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失能給付或向所屬機關申請勞保補償金者,則無法申請。而為簡化貸款流程,土地銀行提供全面電子化服務,申請者可使用手機或電腦在線完成申請及簽約,即使假日也可操作,節省時間且方便快捷。勞保局特別提醒,貸款成功後,借款人應按時還款,以避免未來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給付被扣減,進一步影響經濟生活。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細節,民眾可撥打土地銀行客服專線(02-2314-6633),或向各地土地銀行分行或受委託的金融機構查詢(馬祖地區由連江縣農會代辦,詳情可至土地銀行官網查詢)。此外,也可透過勞保局服務專線(02-2396-1266)詢問相關資訊。

確定了!明年健保費「不調漲」 健保會:將維持現行費率5.17%
明年健保一般保費確定不漲!全民健康保險會10日宣布,明年健保費率已確定不調漲,將維持現行費率5.17%。另針對短期開源節流措施建議,健保會預估114年投資收益率為1.52%,如能「活化運用現有資金」,將投資報酬率提高至5%,推估1年可增加52億元收入,幾乎等同112年7月調整民眾部分負擔費用所產生的財務效果。據了解,衛生福利部長邱泰源今年曾多次強調未來2年不會調漲健保費用,而健保會在今年11月20日召開的第6屆113年第10次委員會議,審議全民健康保險114年度保險費率,依據114年度總額協商結果及健保財務推估,在現行費率5.17%下,114年底的安全準備累計餘額約為2.17(付費者方案)或2.08(醫界方案)個月保險給付支出,符合健保法第78條所定保險安全準備總額,以相當於1~3個月保險給付支出為原則之規定,審議結果建議114年度維持現行費率5.17%。健保會指出,110至113年度健保財務預估值與實際值差距高達百億元以上,且有增加之趨勢,儘管政府公務預算每年挹注健保費用及其額度多寡難以預測,但為長期財務穩健著想,應審慎研析財務推估與實際值差異的原因,並提出改善作法,以提高未來財務推估的準確度。健保會提到,近來健保收入面討論,多集中於補充保險費收取制度,但其僅占整體保險收入10%以下,主要收入仍為一般保險費,建議著重研析,精進收繳制度,如以家戶總所得為費基可行性。健保會建議,應整體盤點各項提升健保收入措施,如爭取碳費、房地合一稅與營業稅等比照菸捐,提列特定百分比作為健保補充性財源,並研議其可行性後,提出明確改革方向,同時也檢視政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法定下限36%計算方式的適法性。關於中長期開源節流措施之看法與建議,健保會認為,必須正視健保財務收支失衡問題,及早規劃並提出相關改善策略,包括醫療資源配置合理化相關措施(含管理作為、審查核減等)、檢討總額公式、研議節流效益如何回饋至總額預算等。健保會強調,現行一般保險費係以薪資所得論口計費,對年輕人、多眷口家庭、以薪資為主之被保險人較為不利,致使工作年齡世代成為保費的主要負擔者,造成世代分配不公問題,未來檢討保費收繳制度時,宜一併考量人口結構改變的影響。

富商猝逝隔日妻領光遺產秒花掉一半 遭婆婆怒告…她下場慘了
婆媳因為遺產問題鬧上法院!一名邱姓富商意外猝逝,妻子竟在他死亡隔日跑去ATM領光戶頭裡的472萬元,還火速花掉273萬元;不過邱母才擁有遺產繼承權,發現媳婦行徑相當不滿,怒告她詐領遺產求償,雖然媳婦已歸還198萬5081元,最終媳婦仍被判得賠償婆婆273萬元。據判決書,邱母主張兒子在2021年11月死亡,媳婦當時已就兒子的遺產拋棄繼承,自己是兒子唯一繼承人,但兒子猝逝隔日,媳婦將兒子戶頭裡的473萬元,分別以匯款450萬元到自己帳戶和提領現金22萬元,且火速花掉273萬4919元;邱母指控媳婦侵占她原本要繼承的遺產,扣除媳婦歸還的198萬5081元,依民法第184條1項《法律關係》提起訴訟,求償補齊她本該繼承的遺產金額。針對婆婆的指控,媳婦則辯解,自己急忙領錢是為了支付亡夫的喪葬費43萬9980元、靈骨塔位費用35萬元、宜蘭縣冬山鄉農會貸款6萬5千元、宜蘭縣五結鄉不動產貸款7萬5千元、丈夫欠下的工程債款30萬元,以及丈夫作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住宅火災保險費2533元,及2020年的綜合所得稅為150萬2406元。媳婦總共花費273萬4919元,都是為了幫婆婆償還繼承債務。不過邱母提出證據,稱媳婦支付的費用全是侵占兒子遺產,並非對方所謂的還債,挪用遺產前也並未告知;而媳婦認為自己挪用遺產只是為了替亡夫還債,且剩下的錢也都有匯款歸還婆婆,不算構成侵權行為。雖然經過法院調查,媳婦挪用亡夫遺產是為了支付喪葬費、保險費及清償債務,但依照法律規定,邱男死後遺產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媳婦擅自提領472萬元已屬故意侵佔婆婆的繼承遺產、侵害婆婆權利,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邱母控訴媳婦沒有出錢辦理邱男後事方面,法官則認為,既然媳婦支付丈夫邱男喪葬、塔位費用,且償還丈夫生前欠下的債款,向遺產繼承人的婆婆請求自屬有據,而媳婦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婆婆請求返還273萬餘元,應屬有據。除此之外媳婦也因為侵占婆婆遺產,刑事庭已認定媳婦有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儘管媳婦辯稱是替亡夫還清債務,她提出的辯詞與侵占行為不同,在媳婦領錢當下就是完成侵占行為了。

明年最低工資調漲勞保逕調 保費年多46億
最低工資月薪將於2025年調整至2萬8590元,勞動部近日接連修正勞工保險、職災保險及勞工退休金分級表,並將主動把投保級距低於2萬8590元的全時工作被保險人逕調,預估影響勞保投保勞工304萬餘人,勞保保費1年因此多收46億元。勞保局納保組長吳依婷表示,「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月投保薪資由2萬7470元修改為2萬8590元,並刪除原第2級的2萬7600元。勞保部分工時則新增2萬7600元等級。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則刪除2萬7470元等級,新增2萬8590元等級,其餘維持不變。吳依婷說,勞保局將主動針對勞保及就保投保薪資為2萬7470元、2萬7600元全時工作的勞工,逕調至2萬8590元,而若註記為部分工時的勞(就)保投保薪資為2萬7470元的勞工,將調整至2萬7600元。而職災保險下限為最低工資,因此原本投保薪資為2萬7470元及2萬7600元的被保險人,將一併調整至2萬8590元。吳依婷說,逕調將影響投保勞工保險勞工人數304萬餘人、就業保險為116萬餘人、職災保險則有421萬人。勞工退休金為124萬人,每年勞保保費收入會因此增加46億、就業保險增加1.5億元、職災保險增加1.2億元,勞工退休金為9.8億元。勞保局提醒,逕調相關事宜,將於2024年11月份繳款單背面印製通函周知投保單位,逕調的勞工名單,將在2025年2月25日前寄發的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載明,若與實際情形不符,事業單位可向勞保局反映。

旅平險前三季保費收入近16億年增82% 遇颱風改航班「這情況」不理賠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旅行綜合保險及旅遊不便保險歸戶資料顯示今年1到9月的投保件數達355.5萬件,較2023年同期的217.8萬件,成長率為63.25%;今年1到9月的保費收入達15.74億元,較去年同期的8.62億元的成長率達82.47%。金管會指出,疫情過後國內、外旅遊風潮興盛,民眾規劃旅遊保險時除可選擇最基本的旅行平安保險,保障旅遊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使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之風險外,亦可搭配傷害醫療費用附加條款,保障受傷就醫衍生之醫療費用支出風險。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則分享旅平險、旅遊不便險常見爭議案件,主要是近期屢受颱風侵襲導致民眾從日本準備搭機返回台灣,而遇到天災影響航班取消,民眾更改回程機票時間期間產生額外的住宿等費用部分,由於保障範圍為「出發地」指去程,而非回程,因此不符合理賠條款。金管會另提醒,如出國旅遊可加保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保障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門診或急診接受治療之費用風險;或加保旅行不便保險,保障因旅程取消、班機延誤、旅程更改、行李延誤、行李損失及旅行文件損失等相關風險。其中,旅程更改保險可提供海外旅行期間,因預定前往之地點發生天災所致被保險人更改預定行程而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費用。金管會表示,旅行平安險及旅遊不便保險透過網路即可投保,不出門就可以購買出遊保障,建議民眾多加利用。另外,也再次提醒,各家保險公司提供旅遊保險商品項目組合各有特色,在投保前應詳加瞭解保障內容、範圍、除外責任及理賠條件等,以維護自身權益並避免理賠爭議,讓旅遊保障更為周延。

南山第一產皆遭重罰240萬 無保戶簽名、一張信用卡付16張保單等六大違規曝光
金管會最新公布對南山產物、第一產物兩家保險公司各裁罰240萬元,前者在未收到保費前即保單生效、推出新服務前未有法令主管簽署意見書並納入內控、強制汽車險理賠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等3點違規;後者則在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取得被保險人簽名、信用卡扣繳保費異常等違反保險法事項。依據金管會保險局公布裁罰書內容,在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南山產物保險在辦理汽車保險收費出單承保作業,有未於保單生效前完成收費或對信用卡取授權即出單之情事;例如生效日112年4月1日,保戶匯款日112年4月18日等。110年11月25日起推出行動投保服務及112年7月10日上線Line客服,惟未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出具意見書並簽署負責,且未因應服務上線將業務員私人行動裝置管控機制等納入所訂內部控制作業處理程序規範及內部稽核項目。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案與其他保險同時處理時,有未依規定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理賠費用之情事,如:112年6月21日理賠同一車號時於強制險理賠金額2萬3千元、第三人責任險理賠金額97萬7千元,處理費用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各攤付一半,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依此違反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處罰240萬元整。此外,發現第一產物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依保單條款約定取得被保險人簽名同意;以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並填載持卡人為保單關係人者,有未全面以系統檢核持卡人ID是否為要保書所留存之保單關係人ID,致有業務員不實填載其為要保人而代繳保險費成功者,並以持卡人為要保人之名義通過人工審核。又曾以電話取得信用卡授權者,未送外部平台驗證授權人是否為持卡人,且後續刷同一張卡時,SAP系統對送驗規則判斷有誤,致有不同授權人以同一張信用卡解繳保費之異常情形,如以同一張信用卡繳費16張保單等授權扣繳保費異常。還有在委外廠商簽訂商業諮詢服務協議書未經適當層級核定,且在顧問諮詢費用係按月就當月已收保費之外銷產品責任險保單之簽單保費6%計算,與協議書「依案件個別計費」約定不符。因此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罰鍰240萬元。

妹子肺部驚見陰影「2年後癌變」 保險公司拒賠…法院判決逆轉
許多人會買保險以防萬一,但並非所有情況都能夠理賠。中國上海一名女子被診斷出肺毛玻璃結節,公司為員工買了團體重大疾病險,然而後來毛玻璃結節癌變,卻遭到保險公司拒賠,雙方對簿公堂。張女2020年6月體檢時發現肺部陰影,就醫並住院檢查,2021年9月首次發現右肺上葉前段及右肺下葉背段存在毛玻璃結節,但未進行手術治療。同年10月她入職一間外資公司,如實告知自己的情況,應公司要求到醫院複診,顯示「結節未增大,亦無其他異常」。外資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間,連續為員工購買團體重大疾病險,合約規定「被保險人因本次投保前已患疾病及其併發症導致的重大疾病責任,保險公司不予賠償」,到了2022年11月張女再次就診,結果顯示有腫瘤病變可能,2023年2月確認右肺上葉惡性腫瘤(微浸潤腺癌),於是馬上住院動手術,康復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拒賠,氣得她告上法院。張女和保險公司各執一詞。(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一審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及資金損失、律師費等,法官支持支付保險金的訴求,駁回其他申請;二審保險公司上訴,請求改判不支付保險金,張女亦上訴請求改判支持其全部訴求。案件審理時,雙方圍繞「既往症免賠條款是否屬於格式條款及是否有效」、「毛玻璃結節是否屬於該條款約定的既往症」2個爭議展開辯論。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在簽訂合約時,已經檢查出肺部毛玻璃結節,因此根據合約有權拒賠;張女則表示,她因肺癌進行手術治療,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金,且毛玻璃結節不等於疾病,所以投保前沒有既往症。法官綜合考量保險合約中「既往症免賠條款」約定及本案保險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最後認定保險公司應支付張女保險金,維持原判。

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月底發15筆錢! 民眾符合資格可領「近4萬現金」
趕快去刷存摺!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事曆顯示,11月將陸續發放勞保年金給付、勞退月退休金、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等款項,而今(14)日已開始發放國民年金生育給付。勞保局預計11月會有多達15筆款項陸續入帳,符合資格的民眾別忘記檢查款項是否已如期到帳。據勞保局行事曆指出,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的發放日期包括11月07日、11月14日、11月21日和11月28日。凡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若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的生育給付,可向勞保局申請國民年金生育給付。該項給付金額為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的2倍,即2個月的生育給付,目前計算標準為1萬9761元,因此符合資格者可領到3萬9522元的補助。此外,若女性被保險人產下雙胞胎,可獲4個月生育給付;產下三胞胎可領6個月給付,以此類推。《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指出,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自分娩或早產的次日起計算。提醒民眾需在5年內提出申請,若超過期限,勞保局將核定不予給付。《各項給付預計入帳時間一覽》11月07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11月14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11月15日: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11月20日:老農津貼、農民月退休儲金11月21日: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11月25日: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保險原住民給付11月28日: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年金給付、勞退月退休金(首發+續發案)、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11月29日: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

好險來作伴 單身族善用保險規劃幸福人生
迎接雙11光棍節,業者紛紛各出奇招,搶攻單身商機。根據內政部戶政司最新統計資料,台灣30歲至44歲的未婚人口佔同年齡族群超過四成;求職網近期的調查也指出,目前仍未婚且無子女的受訪者中,有逾六成表示心中沒有結婚計畫。愈來愈多人選擇做自由自在的單身族,但沒有另一半經濟上的互相扶持,加上仍可能是家中父母重要的生活支柱,凱基人壽建議,單身族可將「保險」作為自己人生的重要依靠,花更多心思事前規劃醫療照護、退休規劃等保障,避免未來老無所依,甚至造成家人的負擔,提前準備,讓自己過得更安心無憂。單身族可選擇投保新推出的「凱基人壽年年168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商品,本商品具機制靈活的宣告利率,於符合條件下有機會每年享增值回饋分享金,滿足未來人身保障需求;倘若不幸致成二至六級失能,還有豁免保險費機制註5,無須擔心保費繳費問題,保障持續不中斷;在投保時,還可選擇以分期且定期的方式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完全失能保險金,另外,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於第七保單年度屆滿後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自第七保單年度屆滿後,於每一保單週年日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提前透過保險分散風險,並同時做好穩健的退休暨保障規劃,無論是小資族、屆齡退休的單身族都非常適合,讓未來的你,謝謝現在的自己!以40歲單身族王先生投保「凱基人壽年年168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繳費年期6年期,保險金額新臺幣(下同)200萬元,原始年繳保險費為336,000元,經相關費率折減後,首、續期年繳保險費為329,280元,假設投保後未來各保單年度宣告利率註3為2.20%且維持不變,增值回饋分享金註4第1~6保單年度選擇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第7保單年度(含)以後選擇現金給付,於第七保單年度屆滿後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凱基人壽自第七保單年度屆滿後,於每一保單週年日給付「生存保險金」註5至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到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止。以屆滿第7保單年度為例,當年可領取約36,000元之生存保險金,若加計增值回饋分享金(現金給付)約4,000元,每年可領取約4萬元,至保險年齡達69歲時,累積已領生存保險金加計增值回饋分享金約971,641元,壽險保障2,305,310元,透過定期繳費與及早規劃,來獲得未來的安心保障。凱基人壽在乎你的在乎,幸福你的人生,長期關注民眾對健康保障的需求,推出多元保險商品。想了解更多,可預約凱基人壽專業顧問團隊:https://kgil.tw/6dqbwu,為客戶規劃最妥適的保險組合,善用每一塊錢,獲得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