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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資產家族最容易忽略的風險:如何預留稅源,守住一生積累的財富
在協助企業家與高資產家庭進行財富傳承規劃的過程中,曾有客戶說過一句話,至今仍印象深刻:「律師,我們家不是沒錢,而是沒有可以立刻拿出來的錢。」這句話,看似簡單,卻精準點出了多數高資產家族在傳承時最真實、也最危險的盲點。許多人認為,只要資產規模夠大,財富自然能順利傳承;然而事實往往相反——資產越多,結構越複雜,流動性反而越低。當主要資產所有人過世後,繼承人面對的第一道關卡從來不是遺產如何分配,而是:「遺產稅,要從哪裡來?」這個問題,往往直接決定一個家族數十年累積的財富,是否能完整延續。一個殘酷的制度現實:沒有繳稅,就沒有辦法辦理繼承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8條、第41條及第50條規定:遺產稅還沒有繳清前,不可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違反者處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再依遺贈稅法第23條規定,必須於死亡後6個月內完成申報,並於核定後須限期繳納。換言之,若未繳納遺產稅,房地即無法過戶,無法真正繼承。例如知名藝人大S離世已餘一年,其名下高價不動產仍未完成過戶。原因可能涉及稅務程序繁複、遺產內容待釐清,或繼承人尚未完成相關手續。無論實際原因為何,都凸顯了一件事:即使資產龐大,若缺乏現金,傳承仍可能停滯。多數高資產家庭的財富通常集中於:精華地段不動產、未上市櫃公司股權(家族企業)、長期投資資產,這些資產很值錢,卻無法迅速變現。於是,許多高資產家庭被迫做出最不願意的決定,如在市場低點出售資產、引入外部投資人導致股權被稀釋,進而引發公司經營權爭奪;家庭成員為是否出售資產產生激烈衝突,甚至告上法庭對簿公堂、抑或背負高額借款壓力。對此,需要提醒企業主:傳承最大的敵人,不是稅金,而是沒有準備好繳稅的現金。而這也是成熟完善資產規劃中不可或缺的一項核心制度:預留稅源。預留稅源是什麼?為何高資產家庭都在做?所謂預留稅源,即指在風險發生的那一刻,立即準備好一筆可動用的資金。在眾多傳承工具中,人壽保險長期被多數高資產客戶採用,關鍵在於它同時具備三大特性:,是因為它同時具備三個特性:即時性、確定性、指向性。更重要的是,從法律結構而言,若保單已指定受益人,依遺贈稅法規定原則上不列入遺產總額,可直接由受益人取得。這代表,這筆錢不會卡在繼承冗長程序中,而是能立刻用於支付遺產稅。依保險法第34條,文件齊備後保險金應於約定期限內給付;未約定者,通常須於15日內支付。相較於動輒數月甚至數年的資產處分流程,保險可說是少數能在短時間內創造現金的工具。以下分享兩個案例說明某製造業董事長名下資產約5億元,其中:不動產占80%、銀行現金僅約500萬元,死亡後估算遺產稅高達約 4,000萬元。【若未事先規劃:】繼承人可能面臨:不動產短期難以出售,尤其市場正處修正期,若強行出售,恐被迫低價拋售;甚至家庭成員對出售標的(出售哪一棟)產生衝突,造成核心資產流失。然而,董事長生前配置了5,000萬元終身壽險,董事長過世後,其指定受益人可於兩週內取得理賠金並完成繳稅,不動產得以完整過戶。保險守住的,不只是資產,而是家族的長期布局。另一個案例為家族企業利用保險制度避免公司經營權被稀釋某傳產企業創辦人持有未上市櫃公司70%股權,公司年營收數十億,但公司資金多用於公司營運,個人流動資產有限。預估遺產稅約 6,000萬元。【若未規劃】繼承人可能被迫出售部分股權,引入外部投資人,甚或質押股票融資,最終結果導致家族失去公司控制權。若透過事前規劃7,000萬元壽險,稅款得以一次繳清,股權完整移轉,經營權穩定交棒給第二代,預留稅源本質上是在保護企業治理。從上面兩個案例,可以看出預留稅源的重要性,可以化解三大傳承風險:1. 流動性風險:避免富有卻拿不出立即可動現金的風險。2. 決策被迫風險:避免在市場最差時出售資產。3. 家族衝突風險:避免討論誰該出錢繳稅。此外,保險還具備一個極具戰略價值的特性:槓桿。透過長期規劃,以相對可控的成本,即可鎖定未來可能高達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的稅源。這並非投資報酬概念,而係利用小成本,避免大災難。但律師要提醒:保險不是買了就好。近年稅捐機關高度關注形式保險、實質避稅案件,並依實質課稅原則審查投保動機。常見高風險特徵,以八大特徵判斷包括:躉繳巨額保費、高齡投保、重症投保、短期密集投保、鉅額投保、舉債投保等。若稅捐相關機關對於八大特徵進行綜合判斷後,被認定規避稅負,仍可能被併入遺產課稅。因此律師會一再強調,預留稅源利用保險是一種法律架構設計,而不是金融商品選擇。必須整體考量:投保人結構、受益人安排、保費來源及持有期間等。亦即高資產規劃從來不是單一專業可以完成,而是法律、稅務與金融的整合工程。此外,高資產家族如何做資產傳承配置,不會只使用一種工具。真正成熟的傳承設計,通常採取組合策略:例如透過保險 × 家族信託:避免受益人(大多為未成年人)一次取得巨額資金而不會妥善運用資產;透過保險 × 生前贈與:降低遺產規模,同時建立稅源;保險 × 遺囑:利用遺囑指定保險金受益人方式確保遺囑內容不因欠稅而無法執行;保險 × 股權架構:讓家族公司接班人不必出售股份即可完成繼承。組合有很多種,核心精神只有一個:讓家族保有選擇權,而不是在壓力下被迫選擇。最後,想提醒所有企業主,多數人花一輩子努力追求如何賺更多、如何投資、如何擴張事業版圖,但極少人認真問自己:「如果明天不在了,家人有沒有足夠現金繳稅?」真正成熟的傳承,不只是留下財富,而是替家人先解決最困難的問題。保險在資產傳承中最深層的價值,從來不是報酬率,而是:在最關鍵的時刻,為家族創造時間、創造空間、創造選擇。因為保險守住的,從來不只是資產,而是整個家族的未來。
強制車險保額增至300萬! 今年7/1起實施
行政院長卓榮泰接見強制車險倡議團體時表示,強制車險保額200萬元已逾13年未調整,經責成金管會研議,提高強制車險保額至300萬元,並自今年7月1日施行。卓榮泰12日接見強制車險倡議團體時表示,強制車險保額自2012年調升為200萬元至今,已逾13年未調整,經行政院責成金管會研議後,在不增加民眾保費負擔下提高強制車險保額至300萬元,並自2026年7月1日施行,以回應外界期待,提高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卓榮泰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自87年施行迄今已逾28年,累積理賠金額達3397億元,764萬人次因此獲得保障,充分發揮了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之立法初衷。考量外界持續反映因應物價與通膨指數逐年增加適時檢討調高強制車險保險金額,經行政院責成金管會與交通部研議後獲致共識,為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更多保障,並兼顧強制車險整體財務狀況,現階段提高強制車險死亡給付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為300萬元,將於近期辦理法規預告。本次修正草案重點如下:一、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失能給付金額,將第一等級失能給付金額,自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其餘各等級失能給付金額亦同比例增加。(修正條文第3條)二、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自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修正條文第6條)三、 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合計給付金額,自220萬元提高至320萬元。(修正條文第7條)四、 明定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為7月1日。(修正條文第9條)針對倡議團體之建議,行政院將交由金管會、交通部等相關機關持續研議,並定期檢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確保在兼顧民眾負擔與受害人保障的同時,維持制度的永續經營,成為守護人民安全的堅強後盾。
玉木宏化身保險調查員 招認最想投保親子時光
由玉木宏主演、friDay影音跟播的新劇《專業保險調查員· 天音蓮》,玉木宏在劇中飾演一名保險調查公司的調查員,被問到「最想投保的珍貴事物」時,選擇了與孩子一同入睡的時間;他坦言,即使有時無法在孩子清醒時回到家,只要能看到睡臉、陪著入睡,就會覺得「一天完整劃下句點」。被問到「如果要投保,最想守住的是什麼」時,玉木宏透露,自己很珍惜與孩子相處的每一刻,但現實中常因工作行程,無法在孩子清醒時回到家。「即便只是看看睡臉,也會覺得很開心,躺在旁邊一起睡,就會有『今天結束了』的感覺。」他形容,那是一段讓人安心、也想好好守住的時間。玉木宏表示自己平時會和孩子一起睡,但因為孩子睡相不佳,常常被「直接踢到臉」,笑稱這已是家常便飯。至於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做,他則淡淡地回答:「就溫柔地把腳移開。」一句話帶過,卻讓現場感受到他身為父親的從容與溫度。《專業保險調查員· 天音蓮》以調查「與保險金相關的事件與事故」為核心,舞台設定在一間專門追查保險金詐欺疑雲的保險調查公司。玉木飾演的天音蓮,是為了查明真相不惜採取非常手段的最強保險調查員,既能冷靜佈局、迷惑對手,也會在案件背後傾聽受害者心聲,與個性各異的夥伴合作,逐一破解圍繞保險金而生的疑案,在娛樂節奏中描寫制度漏洞與人性選擇。
媽求「與妳共渡餘生」…女兒不顧癌末母「領走百萬」 法院依遺囑:給慈濟
台中葉姓婦人在女兒小茹(化名)5歲時離婚,也沒爭取扶養權,小茹跟著爸爸生活卻顛沛流離,輾轉送至育幼院成長至高中畢業。葉婦晚年罹患胃癌末期,小茹不願照顧親子關係疏離的母親,葉婦生前立下遺囑欲將百萬遺產全數捐給慈濟「做功德」,但卻遭小茹領走。法官審理後,認定葉婦遺囑有效,判決小茹除「特留分」外,須吐出132萬餘元歸還,完成母親遺願。癌末母寫信求「培養感情」女兒拒絕判決書指出,葉婦於2020年確診胃癌末期,希望女兒小茹來照顧自己,每個月會給小茹5萬元,也趁這機會修補母女間的空白,還親自寫信給女兒「我想念妳,希望與妳共渡餘生,陪(培)養母女感情...」但小茹與母親見面後始終無意願同住,且強烈表示不欲負擔母親的醫療及後事處理等重大事項決策及責任,葉婦最後由友人照顧至臨終。百萬財產全捐慈濟 友人見證不過早在2012年,葉婦因篤信宗教並感念好友照顧,好友見證下親筆寫下遺囑,明確表示死後要將所有現金、退休金、保險金與車輛全數捐給慈濟功德會,「不留給女兒小茹」,葉婦離世後,小茹也一度表明不會繼承遺產,但卻私下領取葉婦名下的勞工退休金與多筆銀行存款。葉婦友人身為遺囑執行人,因此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葉婦在遺囑中雖說不留財產給女兒,但也提及是因女兒「獨立、生存能力強」,並非認定其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因此小茹並未喪失繼承權。遺囑有效!女兒僅拿「特留分」法院計算後,葉婦遺產總額約282萬元,扣除喪葬費與管理費後,小茹依法可領取二分之一的「特留分」。法院判決,小茹已領取的款項中,扣除其應得的特留分104萬多元後,餘款132萬5130元應返還給遺囑執行人。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服儀檢查變摸胸!教官室成「喬奶房」她控:不下20幾次「1關鍵」無罪. 娶中配返台「睡1晚」落跑!來不及辦離婚就遣返 新竹男「守空閨」20年. 人妻鋼琴師2度偷吃!懷3寶激戰尪表弟…再趴友人:音樂人沒控管好情愫
弱弱相殘1/黑幫鎖定弱勢下手!業務員也是拒保族 警衝醫院找被害人
刑事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二隊去年透過一張「保單宣傳廣告」,循線發現有竹聯幫背景的金安保網路平台有限公司負責人張仕霖等人,於2020年間推出「安心33互助保障」專案,專門向俗稱「拒保族」之老弱殘疾人士行騙,粗估非法吸金1.1億餘元。然而遺憾的是,不僅上游鎖定專騙老弱殘疾,其旗下招募的部分「業務」,自己也身為老弱殘疾的拒保族成員之一,卻也因聽信上游說法,或為賺取業務獎金,以老鼠會方式,拉攏更多弱勢族群投保。據了解,金安保網路平台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為48歲的竹聯幫成員張仕霖,而監察人則為47歲的竹聯幫天龍堂新莊分會會長吳昱勲,2人共同創立金安保公司。2人再找來有多年保險業務經驗的71歲丁慶安擔任執行長,丁慶安利用專業知識,設計出一份針對俗稱「拒保族」的老弱殘疾人士下手,主打「免體檢、免疾病告知、無年齡上限且終生保障」。 警方去年見時機成熟後,兵分多路前往搜索,總計查扣約2000萬餘元財產與「捍衛拒保族」背心。(圖/周志龍攝)該保險聲稱,每月僅需繳納3600元,滿3年、6年後可分別享有25萬元與33萬元的身故保險金,若未身故也可選擇退還110%的互助費金。公司員工會身穿「捍衛拒保族」之背心,於菜市場間到處發放傳單,吸引不少遭保險公司拒保的老弱殘疾族群,試圖為自己的未來多買一份保障。而丁慶安隨後對外招募大量業務,每位業務只要順利將「保單」推銷出去,每半年達到一定績效後即可晉升,最低層級之業務主任每成交一單就可獲得40%的抽成,若晉升為經理每單抽成則可來到50%、再晉升為業務總監後則可抽成60%,只要半年成交數達60件即可成為業務總監,抽成數相當可觀,因此吸引不少人前往應徵。據悉,丁慶安一年收入粗估就高達500萬元。有部分人士在聽完該公司經營理念後,真心希望能為「拒保族」盡一份力,因此投身成為業務;不過也有部分人士本身即是拒保族之一,看上鉅額抽成,不但自己購買保單衝業績,更幾乎以老鼠會方式,到處狂拉下線。金安保主打,每月僅需繳納3600元,期滿3年、6年後即可領回110%,期間若是不幸身故,只要期滿後也可領到25萬或33萬元的身故互助金。(圖/翻攝自金安保公司官網)據悉,金安保公司旗下共計約有1500名業務,其中約有24人為業務總監,只要有人「投保」,每月就可獲得2000元以上酬勞。直到這些下線陸續3年期滿,選擇領回110%的互助費金,找上業務要求還錢,卻發現公司聲稱退還期滿互助金每月僅有12位名額,想將互助金領回只能「排隊慢慢等」,讓他們怒找上業務爭論,業務怒轉向公司討要說法,才讓整件事情意外曝光。而整起事件直到警方發現金安保不但未申請信託,安定基金更僅有4千餘元,才戳穿整個騙局。警方統計,金安保公司至少吸金1.1億餘元,招攬2800餘名會員,而這些會員幾乎都是高齡、殘障或罹癌等弱勢族群,每月窮盡一切心力繳納3600元的互助會費,本想為自己買份保障,卻成為詐騙被害人,不少人被警方通知時,甚至是重病住院中或在長照機構、長年臥床、洗腎等病患,畫面相當慘烈。眼見時機成熟後,新北地檢署去年10月1日指揮刑事局兵分12路發動搜索,逮捕張仕霖、吳昱勲、丁慶安與會計等6人在內,並再於同年11月19日二度搜索,將散落在全台各地的業務幹部等3人拘提到案。全案訊後依違反銀行法、保險法、加重詐欺等罪移送偵辦,並對張仕霖、吳昱勲、丁慶安等人聲押,其中張仕霖遭裁定聲押禁見,吳昱勲訊後裁定100萬元交保,丁慶安50萬元交保後,再度遭檢方聲押獲准。其餘人則分別以5至10萬元交保。
弱弱相殘2/黑幫假互助真吸金!保險金流進私人帳戶 他全拿去還賭債
有竹聯幫背景的金安保網路平台有限公司負責人張仕霖、吳昱勲等人,於2020年間推出「安心33互助保障」專案,專門向俗稱「拒保族」之老弱殘疾人士行騙,粗估非法吸金1.1億餘元。警方也發現金安保不但未申請信託,安定基金更僅有4000元的餘額,明顯違法,而這些所謂保費最終竟全數流向張仕霖與吳昱勲的私人帳戶。刑事局偵二大隊第二隊偵破竹聯幫成員張仕霖、竹聯幫天龍堂新莊會會長吳昱勲等9人經營金安保公司,相關保費全數流進張、吳2人私人戶頭。(圖/翻攝畫面)據了解,金安保負責人張仕霖有竹聯幫背景,而監察人吳昱勲則為竹聯幫天龍堂新莊會會長,2人一手創辦保險互助吸金,專門鎖定高齡、殘疾、罹癌等弱勢族群下手,宣稱每月只要繳納3500元的費用,繳滿3年、6年,若不幸在期間身故,則可享有25萬元、33萬元的身故互助金,若未身故則可選擇在期滿後領回110%(約14萬餘元)的互助費金。警方發現,金安保公司鎖定在菜市場等人潮聚集場所,身穿「捍衛拒保族」背心,到處發放傳單,循線從該張傳單查起,赫然發現金安保公司粗估吸金1.1億餘元,並且招募1500餘名業務,每名業務只要招攬新進會員就可有100元酬勞,每半年若業績達標,則可晉升,業務主任可抽成40%、業務經理可抽成50%、總監則可抽成60%,以後金補前金之手法,吸引2800名遭到保險公司拒保的弱勢族群前往「投保」,並製造假財報,營造出會員眾多之假象。金安保對外宣稱,其所推出的安心33互助保障是「比終生保險更好的選擇」,補足現今商業保險的缺口,重病或殘疾人士等均可參與。(圖/翻攝畫面)然而實際上金安保公司不但未申請信託,安定基金會餘額更僅剩4千餘元,明顯違法,而當不少會員期滿試圖解約時,卻被告知還得需要「排隊」,每月還限額12位。當眾多憤怒的會員試圖前往追討時,起初還僅能向各縣市政府通報為「消費糾紛」,完全拿金安保公司沒轍。警方循線追查後再發現金安保公司的大筆資金,都被轉進張仕霖與吳昱勲的私人戶頭內,2人以2:1之比例進行拆帳,張仕霖將大部分的資金全數拿去償還其賭債,並又再將手上所有資金全數拿去賭博;而吳昱勲則將相關資金拿來做為一般日常生活開銷,用來買車、買股票,幾乎將金安保視為一般正職工作。而張仕霖為避免遭警方查緝,只要錢一入帳就火速提領現金,以此製造斷點。刑事局偵查第二大隊去年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去年10月、11月發動2波搜索,兵分多路搜索,查扣金安保公司各類書冊、契約、表單及文件76份(收支財報表、會員資料、統一發票暨會計憑證、金安保安心專案要助書、理賠申請書、客戶保險契約書、股東名冊、消費爭議會議資料等)、手機11支、電腦(含筆電、主機)4台、存摺17本、金融卡7張、隨身碟2個、匯款單、印章5顆、名錶2支(勞力士與假RM錶)、現金220萬餘元,並經新北地檢署凍結犯嫌及公司名下帳戶937萬餘元、美金33.62元、日幣85萬餘元。另聲請假扣押裁定獲准,共計扣押3處土地、有價證券242萬餘元、BMW汽車一輛,總價約2243萬餘元。同時也逮獲金安保負責人張仕霖、監察人吳昱勲、執行長丁慶安、負責教育訓練之總監69歲黃姓女子、公司會計與業務幹部等9人在內。其中張仕霖、丁慶安與總監黃女均遭收押,吳昱勲訊後以100萬元交保,其餘則分別以5萬至10萬元交保。
遺囑寫「全部給某人」也沒用? 一文掌握遺產分配3撇步
藝人曹西平猝逝衍生的「遺產繼承」問題引人熱議。很多人第一次意識到:原來「我想把財產留給誰」和「法律最後會把財產給誰」可能是兩回事。突發狀況一來,規劃不全的結果反而是讓你最想照顧的對象吃了虧。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帶你把繼承規則拆開看:先搞懂應繼分與特留分的差別,再掌握3個繼承妙方與1個常見地雷,讓「想留給的人」不會在你不在時,變成只能在一旁乾瞪眼的存在。首先,「立遺囑並非毫無用途」,若想傳承的對象不是你的法定繼承人(例如乾兒女、男女朋友、朋友等),如未預立遺囑,該對象可是一毛都分不到。只是並非你想怎麼分配就能怎麼分配,遺囑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範圍內,才能自由處分。什麼是應繼分和特留分呢?可以將應繼分當作是「預設分配值」,而特留分則是「最低」保障。因此可以理解為應繼分理當大於特留分。應繼分是當你沒有做任何遺囑、生前處分安排時,法律依繼承順位與配偶規則算出「每個繼承人本來應該分到的比例」。特留分是法律為了保護特定繼承人的最低保障,避免遺產有所「偏愛」,在你有特別修改遺產分配而導致特留分不足時,其他繼承人可主張自己的特留分。(但依法不會自動按照特留分分配,特留分需要主動主張)。因此藍德義給予大家3個繼承妙方、1個地雷:如果真的像新聞描述那樣「走得突然」,想照顧的人又可能不在法定繼承圈,怎麼做才不會讓對方權益直接蒸發?一、「拋開守舊觀念,口說無憑,預立遺囑有憑有據」:遺囑必須符合民法規定的方式(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其中又以口授遺囑最易引起爭議。因此藍德義建議,如有立遺囑需求,請務必按照法規訂定遺囑,並且前往公證。而選擇「自書遺囑」需要全文「親筆」完成,電腦、手機、通訊軟體、影印文件通通無效。二、「提早做遺產規劃還能合法節稅」:掌握關鍵三要素「提早、分批、留證據」,常見的作法是「分年贈與」:把握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透過多年、分批移轉,讓未來留在遺產裡的資產變少。三、「活用壽險保單,聰明節稅」:請先留意,並非所有的保單都不計入遺產課稅範圍。而壽險保單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額,是不計入遺產總額的。但仍須留意個案稅務與契約設計,可請專家協助審核個別細項內容。一個常見地雷請注意:如果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或法定繼承人,可能被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因此在有遺產規劃念頭時,宜及早進行。其中有個案例常被忽略,那就是「變更壽險保單的受益人」。壽險保單具有保單價值,因此修改要保人或受益人是屬於贈與行為,需要辦理贈與稅申報,是而亦符合2年內贈與需併入遺產課稅的範疇。專家建議提前透過3種方式,讓繼承一事不再措手不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藍德義補充一個概念:將財產放在不同的口袋,並且將其設置互不相干的護城河,在於資產分配上最常見的就屬不動產與保險的配置,這管道較容易被一般大眾觸及,也比較容易被常人理解,所以簡單粗暴,但就變動調整的彈性上相當僵硬,且礙於法規較易忽略各項稅務及隱藏成本,其實國際間早有較彈性且妥善的方式,更有信託及境內外公司的配置方式,都可以提前諮詢專業協助完善配置。如果你也在想「我最想照顧的人,法律會不會不承認?」建議你先盤點資產與家族成員、再完成一份有效遺囑並且前赴公證、搭配分年贈與等合法安排、並把保單與受益人設計交給專業檢核。別對身後事避而不談,延遲處理,把規劃做在前面,才是把愛留得住、也留得穩。*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9歲妹追趕離婚母「哭到去世」!姑姑控媽絕情害命 親舅舅發聲了
大陸湖南省一名9歲女童近日因父母離婚後的探視問題情緒崩潰,在街頭痛哭後心源性休克身亡。事件曝光後,女童姑姑發布影片指責母親冷漠,引發輿論撻伐。其後舅舅出面澄清,表示母親長期固定探視並安撫女童,網傳影片遭剪輯誤導。對話紀錄也顯示,父親在孩子過世後迅速討論保險金申領事宜,引發爭議。綜合陸媒報導,女童過世後,姑姑在網路上發布影片,指責女童母親過於絕情,認為她離開的行為直接導致孩子死亡。影片畫面顯示,母親身穿粉色衣服、提著物品快步離開,並疑似躲在車後;女童隨後衝出街頭哭喊「媽媽」,情緒極度激動後倒地不起。相關畫面被多家媒體轉載,女童母親一度成為輿論箭靶。不過,事件近日出現不同說法。女童的舅舅站出來還原經過,指女童父母離婚後,孩子與父親同住,但母親每週都會固定接女兒外出相聚。事發當天,母女外出遊玩後,母親依往例將女童送回父親母親經營的麻將館附近,並耐心安撫孩子一個多小時,承諾週末再見面後才離開。舅舅強調,網路流傳的影片存在惡意剪輯,母親並未刻意躲藏,而是沿著車後道路離開,且期間多次撥打電話聯繫女童未果,隨即通知孩子父親與奶奶留意。對話紀錄顯示,父親曾回覆孩子已回家,讓母親暫時放下心來,未料孩子實際上並未返家,而是倒臥街頭離世。更引發爭議的是,女童過世後,父親迅速討論學校保險金申領事宜,相關對話內容曝光後,令網友震驚與不捨。舅舅表示,母親目前承受喪女之痛與網路輿論雙重壓力,希望外界能更理性看待事件。女童姑姑目前已刪除相關影片並將帳號設為私密,但相關討論仍持續延燒。
白色巨塔2/被封神「2026年度好醫生」! 中榮神外科主任讓無照廠商執刀手術
台中榮民總醫院神經外科內的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科主任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手術,自己在旁納涼,3人讓無照廠商執刀至少已長達3年,粗估至少已有180名病人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變更」主刀醫師。諷刺的是,3人中的科主任楊孟寅2025年12月30日被康健雜誌評選為「2026年度好醫生」、網紅醫師廖致翔更是對外主打「脊椎手術是吃飯的技能」。康健雜誌於2025年12月30日的報導中,指出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的科主任楊孟寅是「2026年度好醫生」,是台灣少數能將尖端科技轉化為臨床應用的「跨領域醫師」,將腦部、脊椎手術精準度推向極致,甚至領先全球取得美國FDA認證,將AR擴增實境導入困難手術,更長年穿梭於醫學中心與偏鄉醫院間,支援專業醫療支援不足的偏鄉地區。然而這樣的「好醫師」卻被爆料指出,其2025年執刀脊椎內視鏡微創手術時,竟在手術台上偷懶,反讓無醫護人員資格的醫材廠商,上桌(table)執行內視鏡手術,自己則在一旁觀看廠商執刀,相當離譜。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放任無照廠商上手術台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觀看,甚至還問病人「會痛要講」。(圖/民眾提供)不過這也並非楊孟寅第一次傳出醜聞,2011年間,台中檢警偵辦醫師協助病患詐領2800萬餘元的保險金案中,發現6名醫師參與其中,其中5人認罪,最終以捐款與義診換取緩起訴處分,而認罪的5人中就包含楊孟寅。判決書指出,保險掮客劉育仁勾結台中榮總醫生楊孟寅、中國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醫生莊皓宇、陳春忠、李漢忠、沙鹿童綜合醫院醫生金若屏、李明鍾6人。其中楊孟寅在明知病患未到診的情況下,仍依照劉育仁之口述,開設殘廢或失能診斷書,於診斷書中勾選「病患親自到診」,登載「雙下肢癱瘓」、「輪椅代步」、「日常生活活動需要他人扶助」、「左右下肢肌力均1分」、「第4級中重度失能」等不實內容,共計協助4名病患填寫不實內容,詐得200萬餘元之保險金。廖致翔遭內部檢舉後,在臉書上大吐苦水,「有人投訴老廖違反醫療倫理和醫院規範...老廖是個窮兇惡極、不顧患者的醫師,千萬不要來找老廖診治哦!」(圖/翻攝自廖致翔臉書)而醫師廖致翔經營自媒體有成,在網路上擁有5.6萬名粉絲追蹤,於中榮官網的醫師自介欄中表示,「腦部手術最高!脊椎手術是吃飯的技能」,專攻腦部腫瘤、脊椎退化手術、脊椎腫瘤與脊椎外傷,並在2018年參與「神經外科青年醫生手術技能大賽」,以「左顳葉內側腫瘤」手術案例,擊敗全球各路好手,獲得膠質瘤組總冠軍。儘管獲得手術技能大賽總冠軍,廖致翔卻在2025年底遭台中榮總內部檢舉,指出廖致翔放任廠商上table執刀進行內視鏡手術,更加諷刺的是,知情人士指出,廖致翔遭檢舉後短時間內不敢再讓廠商上table,改由自己執刀,卻疑似因技術生疏,不慎用壞廠商器材。廖致翔2025年底遭醫院內部檢舉後,也疑似在臉書粉專上發洩情緒,發文表示,「有人投訴老廖違反醫療倫理和醫院規範,院方將老廖送至人評會懲處。老廖是個窮兇惡極、不顧患者的醫師,千萬不要來找老廖醫治哦!」,並在下方表示「等麻醉準備的手術前放鬆文」,引來不少支持者在下方加油打氣。3位醫師中,科主任鄭文郁除為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外,也同時擔任台灣腦下垂體學會理事長;另,科主任楊孟寅也同時擔任台灣中青年神經外科醫學會常務理事。對此,台中榮總全盤否認廠商進手術室執刀。中榮公關室主任李萬國回應,有關神經外科讓外面廠商進駐開刀一案,經查本院沒有讓任何廠商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針對神經外科廖致翔醫師遭內部檢舉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一事,本院再次重申,廠商沒有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醫院對於目前廖致翔醫師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一案已經由政風室與人事室完成調查,目前移送考績會審議中,預計下周將會有結果出爐。
曹西平遺囑寫「財產全留乾兒子」仍不保險 律師揭1招讓兄弟沒得拿
資深藝人曹西平29日深夜在家中猝逝,享壽66歲,而他生前已找律師立好遺囑,希望將財產留給真正陪伴、照顧他的乾兒子Jeremy。對此,律師劉韋廷指出,如果想避免關係不佳的兄弟姊妹分走遺產,必須符合《民法》規定「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確定他們不再具備繼承人身分,也就不能請求「特留分」了。據了解,曹西平未婚單身無子,父母也已離世,且與四名兄弟關係不睦,而真正和他關係最親、情同父子的人,是同住多年的乾兒子吳姓男子Jeremy。曹西平生前也曾在節目上放話,表示財產不會留給曹家人,並會立下遺囑,將財產給照顧自己的乾兒子。針對遺產問題,劉韋廷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目前乾兒子Jeremy已取得曹西平的家屬授權,全權處理後續喪禮事務,而這讓他忍不住感到鼻酸,「最先趕到現場陪他走最後一段的人,往往不是『法律上的那個人』,而是『心裡最放不下的人』。」劉韋廷指出,能不能處理後事,跟能不能拿到遺產,是兩條不同的路,如果乾兒子沒有被收養,通常不是法定繼承人,要拿到財產主要是靠遺囑的「遺贈」。劉韋廷直言,就算遺囑寫「全部留給乾兒子」,如果曹西平沒有配偶、子女、父母,而兄弟姊妹仍在,兄弟姊妹依法仍可能主張「特留分」,要求把被侵害的份額扣回來,「白話說:遺囑可以把愛寫進去,但特留分會把某些人『硬是留在名單上』。」劉韋廷也提到,如果要讓兄弟姊妹無法繼承遺產或無法取得「特留分」,必須符合《民法》1145條規定的「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例如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且被繼承人曾表示其不得繼承;另外像詐欺、脅迫干預遺囑、偽造湮滅遺囑等,也都有明確要件。劉韋廷說,一旦喪失繼承權,他們就不再具備繼承人身分,既然不是繼承人,當然連「特留分」都不能請求;所以曹大哥若要在法律上防範,應該在遺囑當中特別記載,這些兄弟姐妹因為有違反《民法》相關規定、足以「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因此不能擔任繼承人。劉韋廷提醒,也可以考慮透過保險來做長期的生前規劃,如果將財產轉化為保險金,曹大哥名下就不會留下遺產,而保險可以直接指定受益人,由乾兒子來領取,這在法律上面是合法的,同時也能有效避免「特留分」所帶來的紛爭。
醫界自爆2/實支實付險「拒賠」高價自費治療 PRP、PCP占大宗
CTWANT調查「實支實付健康險」理賠爭議案中常被「拒賠」高額、自費醫材的原因,通常保戶多主張應予理賠為「是醫生說要用的……」、「診斷證明書上有醫囑、有寫上醫生的建議」等;而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委員們主要認定「難認有利保戶主張應予理賠」的理由,包括「未符合醫療常規」、「難認醫療必要性」、「營養品屬於保健目的非治療藥物」等。從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處理上述的「未認可」保戶主張、保險公司可不予給付該類自費醫材保險金的1550件中,進一步了解保戶治療使用「血球細胞分離器、手術膠體、高濃度血小板血漿PRP、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而遭到拒賠的560個案件的緣由。記者採訪到醫界人士進一步分析,以「PRP治療」來說,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醫療顧問的看法,主要是利用人體的血小板會釋放出細胞組織更新時所必須的多種生長因子,有助於幹細胞之牽引、分化與增殖,亦可促進纖維母細胞、內皮細胞等之活化,並誘導細胞外間質之分泌及血管新生。民眾治療意外、疾病過程中,使用自費、高價位的醫材、手術等,可能涉及到「必要性醫療」範疇而衍生部分實支實付健康險的拒賠爭議(圖/報系資料照)因此,從患者血液中分離出富含自體血小板之血漿,作為專屬修復配方,藉此改善關節退化、運動傷害、慢性損傷及神經壓迫等疾患造成的慢性疼痛,確實是醫界會採取的一種治療方案,但,「不適用在創傷發生後的急性期」,因此當民眾發生意外時,這類治療方式通常會遭保險公司拒賠。有一名保戶從自家住處樓梯意外踩空跌倒,導致左踝扭傷,經過三個月治療仍未見改善,甚至痛苦加劇,且寸步難行,到醫院求診,醫師建議採取新醫療技術PCP住院手術治療,將能有效修復受損之左踝損傷,費用達138,897元。該案的主治醫師說明,一般罹患退化性關節炎患者會採取復健、藥物,或注射玻尿酸、類固醇、自體血小板增生療法等治療,嚴重者得開刀置換人工關節,但類似年紀大,手術風險高,加上本身不希望動刀的患者為數眾多,因此醫病溝通後,決定採用「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當天注射後即可返家。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醫療顧問則表示,保戶被診斷有左側肩關節以及左側踝關節骨性關節炎併距腓前韌帶部分撕裂,因而接受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屬於生物製劑療法(biologic therapy)的一種,的確有將其應用於骨性關節炎、肌腱或肌肉損傷治療的作法。然而,目前對於上述治療尚缺乏足夠多的大型且具公信力的研究報告,而現有的研究結論分岐,對於長期療效、治療的標準流程、使用劑量以及施打次數均無共識。因此,目前並不建議以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來治療肌肉韌帶損傷或骨關節炎,也未列在肌肉韌帶損傷或骨關節炎的標準治療中。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是將純化的單核細胞注射進關節腔或肌肉韌帶附近,發生不良作用的機率極低,一般都在門診進行治療。保戶住院內容僅為自體單核細胞球純化技術(PCP)治療,並無其他需住院處理的急性醫療問題。因此認為保戶住院並不合乎醫療常規,也無必要性。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丈夫已亡4年仍「月月領」退休金 婦人詐領近60萬台幣下場出爐
大陸內蒙古一名女子隱瞞丈夫死亡事實,連續多年詐領退休金逾人民幣13萬元。近日,扎魯特旗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董某某因詐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約新台幣6.6萬元)。根據《紅星新聞》與《新重慶.重慶日報》報導,判決書顯示,董某某與丈夫張某某為合法夫妻關係,張某某於2017年12月去世後,家屬未辦理火化手續,也未向有關部門申報死亡事實,而是將其以土葬方式安葬於董某某住宅東南方的荒山中。董某某明知丈夫已不具備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資格,卻在2018年至2021年間持續提領其退休金,金額合計達人民幣133,933.96元(約新台幣59萬元)。直至案件曝光,董某某才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2025年8月,她已將全部非法所得款項退還至當地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帳戶。法院審理認為,董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長期隱瞞配偶死亡事實並詐領保險金,涉案金額龐大,已構成詐欺罪。鑒於其落網後如實供述犯罪經過,具坦白情節,且在庭審中自願認罪認罰,並全額退贓,可依法從輕處罰。法院於2025年11月10日作出判決,除宣告緩刑與罰金外,也明確被告人需在緩刑期內接受司法監督,不得再犯類似行為。此案經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後,引發社會對於養老保險金制度監管與申報義務的關注。內蒙古扎魯特旗人民法院對該起詐領退休金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圖/翻攝自微博,紅星新聞)
北市YouBike傷害險投保不到千萬 許淑華要求擴大保險範圍「市府將協調」
台北市長蔣萬安上任後恢復YouBike前30分鐘免費政策,騎乘人數逐年上升,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18日揭露,經營YouBike的微笑單車公司去年營收高達7.5億元,但替用戶保險費用僅只有987萬元,市府應要求擴大保險項目、範圍,以保障民眾安全。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回應,微笑單車公司並非不願提高保險金額,而是保險公司無法設計適合保單,未來會持續與業者協調。許淑華昨在議會交通部門質詢指出,蔣萬安上任後恢復租借YouBike前30分鐘免費,騎乘人數節節上升,從民國112年4612萬5019人次、113年6539萬6344人次,114年到9月止已有5874萬3961人次。不過,許淑華發現,業者營收隨租借次數變多逐漸增加,但對騎乘民眾投保費用僅987萬9771元,甚至申請保費條件嚴苛,使用者只有住院、失能、死亡等3種情況才能獲理賠,最高100萬元。根據統計,YouBike通報事故案件數自112年到今年11月,總計高達1722件,平均每天都會發生1至2件事故,最後理賠件數總共僅387件,只有22.5%理賠率。許淑華指出,市府雖然有邀微笑單車公司及民間保險業者開會,會中卻稱「有道德風險、損失率高」,最後決議把保險名稱改為「公共自行車特定給付傷害險」,僅加強說明就好,不碰保障內容,這根本是在規避責任,YouBike本質是公辦民營,市府每年高額補助業者,就有義務讓人民騎的安心。她要求交通局與微笑單車公司,應協調擴大保險範圍、放寬理賠項目,讓不慎發生意外致傷的使用者能擁有最基本保障。YouBike是台北人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絕不能變成「風險炸彈」,市府拿納稅錢補助業者,有責任與義務保護人民,沒有迴避空間。謝銘鴻回應,市府曾邀集各界開會討論,微笑單車公司也願意提高保險金額,但保險業者態度相對保守,原因在於「設計不出適合YouBike的保單」,不過,謝銘鴻允諾未來會積極與微笑單車公司協調,以確保騎乘YouBike民眾的權益。
車主好慘2/買颱風洪水險僅逾1% 修車170萬「因這二點」判賠55萬
CTWANT調查,截至目前為止,2025年颱風、豪大雨等天災造成的泡水車數量,還須等待政府機關像是交通部、內政部或監理單位、稅務機關等陸續彙整;不過,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車主在車體險附加的颱風洪水險投保率約1%多;2024年全台近156萬件以「颱風」、「洪水」、「下雨積水」等原因申請理賠僅285件、保險金共3824萬元;其中,「天災颱風」占最多達255件、理賠金逾3千萬元;「天災洪水」3件、理賠金逾60萬元,「下雨積水」27件、理賠約667萬元。目前產險公司提供的汽車保險,主要為一般車體保險(因為保費多寡及保障範圍,分為甲式、乙式、丙式車險),主要是針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車碰車、車碰人、自撞)等理賠人身醫療死亡、財物維修車輛費用等,保障範圍是不會涵蓋泡水損害,僅包含碰撞、火災、盜搶等事故。泡水車損害需額外投保「颱風洪水險」或「天然災害附加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該附約險條款可以涵蓋車輛因颱風或豪雨造成的泡水損害。泡水車、進水車在維修上工序繁雜,也影響脫手價格。(圖/報系資料照)記者訪談產險業者,車主在車體險額外投保的附約險「颱風洪水險」等一年保費,通常上萬元到數萬元不等,依投保的額度而在保費上有所多寡差異。至於為何該附加險投保率低?一來是額外增加保費支出,一來是多數車主認為可在颱風來襲前儘快將愛車移往安全處所即可,因此投保率偏低。CTWANT也進一步調查此類泡水車、進水車修復後,一旦流入二手車市場,繼續使用,但接手的民眾若知情或非知情時,可能出現維修理賠爭議案,須考量該車的實際市價,理賠合理的維修費用。有民眾在花150萬元購入二手自小客車(102年式之LEXUS LS600hL),向產險公司投保乙式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重置價值564萬元、保險金額189萬元」,並附加全損免折舊附加條款,車主後因車輛與路邊停放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申請理賠189萬元,未獲產險公司同意理賠。根據產險公司與車主將該車送至原廠評估回復原狀所需費用約需1,697,910元,詢問其他汽車維修廠商了解維修替代方案,才知該車的實際市場交易價值僅約55萬元左右。不過,車主因為未保留當初購車合約,也無法請車商提供購車契約等文件,則另提出中古車行情指南等雜誌載有「LEXUS 600hL 102年價格200萬元」予以舉證說明。雙方因此未達共識,至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處理理賠爭議。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委員們的看法,考量該車的實際價值除年份外,尚會受到車輛用途、維修保養狀態、駕駛哩程、是否為事故車或泡水車等諸多因素影響,實難僅以年份遽為論斷系爭車輛之實際價值。由於車主在購車契約部分難以提出為證,僅得認定該車實際價值為市場車商等評估的55萬元,就所需維修金額高達1,697,910 元,修復費用已超過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推定為全損狀況,保戶(車主)雖可依車體損失險及免折舊附加條款約定,要求產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賠付,且不得扣除約定折舊,但該車車體損失險僅於55萬元之限度內為有效,因此評議結果為產險公司給付保險金應為55 萬元。
66歲老翁中樂透1.2億「裝窮騙妻子」 半年後生活崩塌後悔了
一名日本66歲退休男子S先生意外中得6億日圓(約新台幣1.2億元)樂透頭獎,原本期望能實現年輕時壓抑的夢想,卻沒想到巨額獎金反而成為他沉重的心理負擔。從瞞著家人獨自享樂,到最終求助理財專家,他的「中獎人生」展現了意外之財背後的壓力與困境。根據日媒《The Golden Online》報導,S先生與妻子T女士同為66歲,原本靠著每月合計30萬日圓(約新台幣6萬元)的退休金過著節儉生活。中獎前他們的存款約為5700萬日圓(約新台幣1140萬)。在某次如常於咖啡廳閱讀報紙、隨手購買彩券的當日,S先生驚喜發現自己中了6億日圓。但他選擇對家人保密,只告訴妻子自己「意外得了500萬日圓」,並以此為名進行住宅裝修。之後,S先生展開所謂的「秘密奢華生活」:購買豪車、入住高級飯店、全日本旅遊,半年內花掉1800萬日圓(約新台幣360萬元)。為了避免被發現,他把車子停在遠處,穿著廉價舊衣裝作窮人,並避免熟悉的社交場合。然而隨之而來的是孤獨與罪惡感,加上過去他的父親曾為錢煩惱,與現在的自己相比,開始被痛苦往事折磨著,他開始失眠、精神疲乏,甚至一整天窩在家中穿著睡衣、什麼也不想做。他曾打算將部分獎金捐出,但因擔心被妻子追問出處,最終選擇向理財專家諮詢。經過建議後,他將剩餘獎金全數投入壽險保單,由妻子與子女為受益人。他感嘆:「這筆錢並未帶來真正的幸福。」專家指出,突如其來的巨額財富往往可能引發所謂「突得財富症候群」(Sudden Wealth Syndrome),使得得主面臨心理焦慮、價值觀崩解與人際關係變化等風險。若缺乏正確的金錢觀與支持系統,不僅彩券得主,甚至大筆保險金或遺產繼承者也易陷入類似困境。S先生的經歷提醒人們,慶祝「一夕致富」的同時,也必須面對那份突如其來財富所帶來的心理壓力與責任。
是它惹禍2/實支實付可以全理賠醫材費? 保險公司常拿「這點」卡保戶
實支實付險損賠率高,保險業正與金管會保險局研議「不保證續約」「調漲保費」等符合保戶、業者、主管機關三方期盼的公平對待平等互惠原則,隨著2025年底接軌國際會計標準準則,產壽險各家公司經營實績是虧是賠將一目了然。由於現在醫療科技進步,住院日數減少,甚至有的雷射等手術門診即可施行完成,無須住院,因此在「實支實付健康險」的理賠項目中,實際開銷的手術費、醫材費等成為主要部分;其中,尤其是「自費醫材」理賠爭議案,更是逐漸出籠。目前關於保險、銀行、證券等金融消費爭議案件,民眾可以免費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評議申請,該中心並自2016年7月起於官網建置去識別化評議書公開揭露查詢專區,因此可查詢案情內容與評議結果,但無法得知是哪一家業者的案例。CTWANT據此,以「自費醫材」關鍵字,查詢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於2023年初至2025年10月底的評議此類案情件數共42件;同意民眾主張保險公司應全額理賠「自費醫材」的案件,僅有一件;同意保戶「部分主張有理由」理賠部分金額的為4件;不同意全額理賠的則有37件,主要都是認定為「非必要醫療」。先就「保戶主張有理由」的案情來說,保戶主張其因雙側慢性鼻竇炎在新竹馬偕醫院住院接受手術治療,申請相關醫療保險金理賠,保險公司就自費使用之「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的金額32,000 元」未予給付而提出申訴。保戶認為,自費項目中的「史賽克那梭波鼻用敷料」與「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醫材功能皆為止血用,保險公司卻刪除系爭醫材不賠,但主治醫師表示兩項自費項目功能不同,一為止血、一為促進傷口癒合,保險公司拒賠無理由。保險公司的主張則是,保戶住院期間自費購買「那梭波鼻用敷料」及系爭醫材二醫材,公司已寬認給付「那梭波鼻用敷料」費用;至於,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係用於外科手術的止血,當結紮止血或傳統的止血方法無效或無法控制時,作為止血的輔助品,亦可促進傷口癒合,其作用與「那梭波鼻用敷料」相同,且保戶做微創手術,理應無需額外止血醫材,因此認為為「非必要之醫療費用」,因此無法給予理賠。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們則認為,保戶於手術中同時使用那梭波鼻用敷料及系爭醫材,「那梭波鼻用敷料」係鼻科手術常規使用,病人可不必抽紗布,減少疼痛且單價不高,而「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雖然不是常規,但本件醫師未同時使用多種自費醫材,亦未額外添加其他高階自費手術(如微創手術)技術費用。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要接受民眾反映保險、銀行、證券等商品爭議單位。(圖/報系資料照)且保戶接受的鼻竇炎手術與一般鼻部手術略有不同,比較會流血,粘膜傷口可能較深,傷口較不規則且面積較大,那梭波鼻用敷料(Naso Pore Nasal Dressing)可能無法壓迫到較深、不規則的粘膜傷口。因此若於雙側廣泛性鼻竇炎使用額外局部使用止血敷料如系爭醫材,應屬合理,認定為「必要用藥」,應給予全額理賠及10%的給付遲延利息。至於「保戶公司應理賠保戶部分自費醫材金額」的4件評議案件,爭議類型也是對焦在「條款解釋、必要性醫療、理賠金額認定」爭議上,與CTWANT接到保戶申訴、宏泰人壽主張的論述雷同。記者整理這四件理賠爭議中,與目前宏泰人壽主張「必要、非必要醫療」爭議較相關的爭執案情,該保戶因「內外痔」赴澄清醫院住院行雷射內外痔瘡完全切除手術,治療使用「潔美快可敷料」、「速原水性創傷敷料」、「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等自費項目是否符合一般醫療常規?是否有醫療必要?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們認同,依保戶提供的病歷資料,以及本中心專業醫療顧問意見,可知保戶「自費項目」所使用的「潔美快可敷料」、「速原水性創傷敷料」、「癒立安 膠原蛋白敷料」等自費醫材,依一般醫療常規,保戶手術並無大量出血,雷射切除後加上縫合,並無使用「潔美快可敷料」、「癒立安膠原蛋白敷料」之醫療必要。因此,認為保戶使用3瓶「速原水性創傷敷料」的數量,使用1瓶已足,因此認定保險公司應給付部分自費醫材費用,無須理賠全額。
是它惹禍1/保戶聽醫生花近4萬半月板軟骨癒合粉劑 薰衣草實支實付拒賠
CTWANT接到一名保戶投訴,她因跌倒膝蓋開刀休養十多天,向三家產壽險公司申請手術中使用的促進半月板軟骨癒合的羊膜生長因子近4萬元,其中二家全額理賠,宏泰人壽則拒賠,而這一張正是薰衣草健康醫療險,即是四年前先調漲保費的保單。46歲保戶林小姐告訴記者說,她在今年7月於家中跌倒,當時未覺得膝蓋痛,後來行走開始感到疼痛時還以為是退化,直到親友提醒去醫院檢查才知右膝半月板軟骨外傷性破裂,因此在8月前往雙和醫院進行縫補手術。「醫生說我還年輕,建議再使用粉劑的羊膜異體移植物,以利傷口恢復,並於開刀後六周至三個月內盡可能不過度使用右膝。」林小姐說,由於她的工作多在外勤,考量她的意外、健康險有三張保單,可以幫助她儘早痊癒、請假無法工作等保健經濟生活開銷等,因此即接受建議使用這項自費醫材38900元。林小姐在2019年生育小孩之前,陸續投保了新安東京產物保險的個人傷害保險、全球人壽的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與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皆屬「實支實付險」,保額各約6萬元,年繳保費各約2288元、4000元、4041元。林小姐她在家休養同時,即連繫這三家產壽險公司,檢附開刀住院等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實支實付健康險理賠,「新安東京、全球的理賠金額很快地入帳,可是宏泰人壽回覆我說,『公司內部研議無法理賠,可給予1萬元慰問金』。」林小姐認為應依保單理賠,因此決定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CTWANT記者根據保戶描述宏泰人壽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無法理賠」的理由,「依據保單條款第二條的第十一項手術的定義,係指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下稱健保支付標準227)所列舉的手術」。目前醫療界在施作膝蓋「半月板軟骨破裂縫補手術」中,建議民眾可自費醫材像是粉劑的羊膜異體移植物,幫助傷口癒合。圖為半月軟骨構造說明。(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宏泰人壽以保單條款說明,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及手術相關醫療費用核付「手術費用保險金」,但以不超過附表所列其投保計畫之「每次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宏泰人壽還引用最高法院判決書內容,稱說「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意之射倖契約,保險契約之當事人皆應本諸善意與誠信之原則締結保險契約,始避免肇致道德危險」,又說,「……對於保險契約所生權利糾葛,應立於整個危險共同團體之利益觀點,不能僅從契約當事人之角度思考,若過於寬認保險事故之發生,將使保險金給付過於浮濫,最終將致侵害整個危險共同團體之成員,有違保險制度之本旨」。宏泰人壽告訴保戶,關於醫院及其醫師所要求之醫療行為的意義,解釋上自不應僅以實際治療之醫師認定所採的醫療手段或藥物「有必要性」即屬符合保單條款約定,而應認以具有相同專業醫師於相同情形通常會診斷具有採此醫療手段或藥物的必要性者,以符合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信契約的本旨。因此,宏泰人壽認為「如依一般醫療常規,該醫療手段或藥物非以治療為目的,或無使用的必要性,宏泰亦不負給付該項醫療手段或藥物的醫療保險金責任」;進一步對「術中接受羊膜生長因子促進軟骨癒合」稱說「可知羊膜屬於術後回復之改善,並非與該次手術治療有直接關聯,不符醫療常規的必要性」。「且非健保支付標準227的手術項目」宏泰人壽認為難認定符合保單條款「手術」的定義,還說「若認定符合保單條款給付,將使保險金給付過於浮濫,而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駁回保戶評議申請」。對此,宏泰人壽回覆CTWANT,表示保戶自費使用之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非屬健保支付標準227之手術項目,不符合該附約保單條款約定之「手術」定義。依保戶就診資料記載,羊膜注射屬於術後回復之改善,並非與案關手術治療有直接關聯,倘該醫療手段或藥物非以治療為目的或無使用之必要性,即不符醫療常規之必要性;還提出四件類似該自費醫材案,經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評議結果,採納保險公司主張,無須理賠。宏泰人壽並提出之前也與另一保戶因拒賠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進入訴訟後,衛福部函復法院函詢羊膜之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的相關規定,『粉劑羊膜異體移植物』比照人體組織物管理,亦為『非依藥事法核發藥品許可證之藥品』(衛授食字第1080016155號),實際作用於人體之狀況,尚待臨床試驗證實。鑒於前述,保戶另行使用該醫材為選擇性自費行為,實非附約保單條款約定之「醫師指示用藥」。
安倍槍擊案兇嫌母認「捐1億給教會」 辯護律師:因哥哥輕生想親自復仇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2022年7月8日在奈良街頭演說遭槍殺身亡,該案審判13日在奈良地方法院進入第7次開庭,兇嫌山上徹也的母親首度出庭作證,除向社會大眾致歉,也坦承自己向舊統一教會捐贈了約1億日圓,「我認為捐款比什麼都重要。」根據日媒《NHK》報導,辯護方在法庭上念出山上徹也疑似傳給母親的訊息,內容包括「你還擺出一副正常父母的臉」、「乾脆把你殺了拿保險金」等語。而辯方認為,在決定被告刑罰的輕重時,應考慮其犯罪動機和案情,像是他母親對統一教會的信仰以及向該教會的大筆捐款。山上徹也的母親則在證言開始時聲音顫抖地說,事件發生後她一直覺得必須立即向社會道歉,但她卻沒能做到,「次男徹也闖下這麼可怕的事件,我由衷地向所有受影響的人致上歉意。」當被問及是否信仰特定宗教時,山上徹也的母親回應,1991年7月曾有一位年輕女子來訪,接著對方查看了她的家譜及親戚病史,同年8月她便捐獻了2000萬日元,次年3月又捐出3000萬日元,主要原因是大兒子得了眼疾。山上徹也的母親說,她的捐款總額約為1億日圓,來源包括丈夫的人壽保險金和當時出售房屋所得的款項,她還曾購買一幅價值100萬日圓的畫作,並多次訪問韓國,「總之,我認為捐款比什麼都重要。」報導指出,因證人席周圍設置了遮蔽板,因此旁聽席上的人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她全程以清楚的語氣回答問題,而被告山上徹也並沒有望向母親,只是低頭看著資料。該案下一次開庭將於本月18日進行,山上徹也的母親將續出庭,妹妹也預計會出庭接受詢問。另據《關西電視台》報導,山上徹也被逮捕時,曾供稱「因為認為安倍與母親所信仰的舊統一教會有關聯,才將他列為目標」。辯方指出,山上徹也的哥哥生前反對母親的信仰,但母親在哥哥輕生後仍持續信奉舊統一教會。山上徹也於上個月向辯護律師透露,「在哥哥去世前,我下定決心要活出自己的人生,而我對教團的怨恨會越來越深,是因為母親對哥哥死因的理解方式所造成的。」辯護相關人士推測,正是因為山上徹也親眼目睹母親的態度,讓他覺得「只能親自復仇」。不過,檢方主張,「個人成長背景並非左右刑罰的重大因素」,並強調山上徹也犯案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千元換個資2/瞄準街友開帳戶換萬元 無良民宿養套殺騙高額保險金
北市萬華區龍山寺前廣場有男子帶小弟向群眾所要雙證件影本,當場發1000元「禮金」。不過類似案件時有所聞,多數會瞄準街友等弱勢群體,看準弱勢族群急需要錢,就算銀行帳戶因此成為人頭帳戶遭到警示凍結也對他們毫無影響,不但最後成為詐團洗錢工具,甚至圈禁街友詐保還鬧出人命。過往最為人所知的是,新北市淡水區一間知名民宿「老董的家」,民宿負責人李憲璋與原名連上瑩的女友連鈺湘等人共謀,以安排工作為由,將街友騙到民宿囚禁,製造街友於民宿工作,有還款能力的假象,以他們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粗估累計向銀行詐貸1億餘元,直到其中一名梁姓街友再也貸不出錢來後,李憲璋隨即安排梁男與女友假結婚,再騙往中國黃山遊玩,趁機將梁男推下懸崖,詐領5千萬元的高額保險金。有心人士常鎖定街友等弱勢族群的「存簿」與「提款卡」,將人帶往辦理公司戶頭,以此做為貸款和洗錢人頭戶。(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直到梁男父親發現兒子短時間內結婚又保有高額保險金,察覺有異,向警方報案後,才讓街友養套殺過程意外曝光。警方破門攻堅時,更意外發現709號房內關押著8名街友,幾人吃穿住行全都擠在一個狹小的空間內,只能靠著房客吃剩的食物度日,在被關押的人中,甚至有一人被關押至少2年。民宿老闆李憲璋官司一路打到更二審後,也從無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17年,並在2020年3月被最高法院認定符合2007年《罪犯減刑條例》與《刑事妥速審判法》要件,依殺人罪減刑至有期徒刑14年定讞。本刊先前也曾報導,高雄市雄美慈善會就曾遭人投訴,該協會平常會發放物資給弱勢民眾與街友,甚至協助民眾辦理急難救助金與輔導街友工作,自力更生,實際上卻是利用此機會與街友們拉近關係,在熟悉面孔後,讓他們毫無防備的前往由該協會仲介、介紹的「外快」工作。實際上這些所謂「外快」工作,卻是帶著其他街友前往通訊行辦理預付卡、前往銀行申請帳戶,若有不從者,則會遭到爆打,但辦理預付卡、申請銀行帳戶最後卻僅能獲得幾百元的酬勞。等到警方找上門時,街友們才驚覺自己的帳戶早已成為詐團的洗錢人頭帳戶,所有銀行帳戶因此遭到凍結,更直接吃上官司,因此被判刑、罰款,又因無力易科罰金,最終入獄服刑。高雄雄美慈善基金會先前曾被爆料指出,以賺外快為由騙街友辦理預付卡、申請銀行帳戶。(圖/資料照)有知情人士指出,過往鎖定街友多半是看上街友急需用錢之特性,「他們連下一餐在哪裡都不知道,根本不會在乎帳戶有沒有被凍結」。依據過往經驗判斷,有心人士多會瞄準街友等弱勢群體的「存簿」與「提款卡」,只要提供這二者,多半可以直接拿到1萬元至2萬元不等現金,以此做為洗錢人頭帳戶,或是直接帶著弱勢群體前往「開戶」,將他們作為「公司負責人」,實際上僅只是人頭公司,以此作為斷點,要的就是當檢警找上門時,也無從查起,較少針對弱勢群體的身分證件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