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
」 保險 理賠 保險金 遺產 死刑領走2孫1400萬遺產喊「我孫子的就是我家的」 阿公拒不還錢遭判刑
謝姓男子多年前因故死亡,身後留下的撫卹金、保險金共有1740萬元,由他一對未成年的兒女繼承,而家人當時開會決議,由謝姓阿公擔任2個孫子監護人,但實際上是謝男弟弟、弟媳照顧。怎料,阿公卻擅自從帳戶中領走1400萬元,經多次提醒仍不還,最終只好告上法院。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罪,判他2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謝男在2020年9月間因故去世,遺留保險金、撫卹金1740萬元,由他的一對兒女繼承。由於孩子還未成年,家族會議決定讓阿公當監護人,但考量他年事已高,遂將孩子交由謝男弟弟、弟媳代為照顧,同時把繼承的1740萬元平均存在2個孩子的郵局帳戶,讓弟媳保管帳戶存摺和印章。阿公在謝男死後將滿1年,曾以監護人身分,向郵局告知因存摺、印章遺失,需要申請出新摺。5個月後,也就是2022年2月,謝男弟媳向法院聲請,要把謝男兒女的監護權移轉到自己名下。聽聞此消息後,阿公認為對方想搶走孫子的前,便在2022年3月,拿著存摺前往郵局領走2帳戶共1400萬元。後來,弟媳想換存摺時,才發現存款消失,要求阿公還錢,但阿公卻不同意,也不接受信託,最終弟媳只好以定代理人身分控告公公侵占。高雄地院審理時,阿公出庭稱自己絕對沒有偷錢,只是想幫小朋友保管鉅款,不可能侵占;但法官卻從警詢筆錄中發現,這位阿公說詞反覆,起初坦承將部分錢款拿去還債,後來卻又改口說他還有一幢價值千萬透天厝,可以還錢,最後又喊道「這錢是我們謝家的,我孫子的就是謝家的,這是我兒子的保險金,全部都是我申請的,我有權保管」。法官認為,阿公明知這筆錢是2個孫子的,卻私自侵占,又不肯把錢還回去,再考量到他犯後態度不佳,難認有知錯悔悟之意,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罪,判他2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照顧奶奶10年竟遭姑姑告刑事 他心寒:以後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
長輩畫大餅,吹噓自己有多少財產,結果死後讓後輩因為財產互告!有40歲的未婚網友感嘆,阿嬤被他、媽媽和弟弟一同照顧了10年,直到阿嬤過世前1年,因為爸爸過世,才交由一等親的姑姑照顧,沒想到保險理賠卻被姑姑更改受益人,導致他們一家沒辦法執行阿嬤的交代,用來支付她的喪葬費,沒想到後來甚至被姑姑提告刑事,因為阿嬤跟她說她的戶頭有上百萬,所幸他們都有把這些年照顧阿嬤的花費留下證據,因此這個刑事以不起訴處分結束,這也讓原Po直言,「如果人生再來一次,他絕對會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感嘆,如果人生再來一次,他絕對會先認清自己是幾等親,再來孝順長輩,「10年前,爸爸過世,阿嬤由我、媽媽、弟弟一同照顧。阿嬤在爸爸過世後,有老人痴呆、躁鬱、憂鬱。阿嬤過世前1年,我們把阿嬤交由姑姑照顧,原因是姑姑是一等親,我跟弟弟是二等親,媽媽是路人甲。 法律上,先生過世,媳婦跟婆婆其實沒有姻親關係,姻親關係不復存在,所以婆媳變成路人甲+乙。」直到阿嬤2022年初過世,過世後1周,原Po家人原想去申請保險理賠,用來支付阿嬤的喪葬費,這也是阿嬤多年來的交代,然而原Po卻被告知家人不是受益人,儘管「我們家喪葬費共支出十來萬,付了大部分的錢,包含驗屍費、冰櫃、禮廳、靈堂費用、頭/尾七,姑姑只付了兩萬多,也就是女兒旬+金紙。當家人還在一頭霧水,感覺有什麼事即將發生。」同年端午節前,原Po接到警察局的電話,要他們一家人去做筆錄,因為姑姑告全家人刑事,包括詐欺、偽造文書、盜領。於是他們開始準備多年來照顧阿嬤的證據,包含所有醫藥費正本、出遊照片、出國遊玩出入境資料等,「做筆錄的時候,從警察那邊得知,姑姑提告說明阿嬤的戶頭有上百萬,要我們如實交代。話說,阿嬤戶頭有沒有這幾百萬,我怎麼知道呢?存摺印章阿嬤都會輪流拿給大家保管,誰沒事會去看這些費用呢?」所幸後來這個刑事以不起訴處分結束。不過對於被修改保險受益人的保險,原Po和家人只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以及誰是保險受益人,因為想請受益人來支付阿嬤的喪葬費,「在貴人指引下,找金評中心來評議,阿嬤神智不清的狀況下是可以更改保險的嗎? 後來金評中心宣判更改保險無效,之後我們提告保險公司,要求把保險金還給我們支付喪葬費。」再提告保險公司後,他們發現打電話請保險公司來更改保險受益人的就是姑姑,「她握著阿嬤的手蓋章,並跟保險公司說明印章遺失,所以同時辦理更改印鑑證明。其實印鑑在我這,沒有遺失。」原Po跟家人嚥不下這口氣,於是提告姑姑要支付照護費、阿嬤的生活費,「但我們敗訴了,原因是即便阿嬤生前既有存款只可應付生活費,但死後保險理賠可以支付阿嬤的醫藥費,包含開心臟繞道手術、下公車絆倒左大/小腿骨折、顛顯發作、痔瘡破掉腸子大失血等。」對此,原Po也感嘆,「法官阿,你覺得照顧一位老人家只需要錢嗎? 體力、精力、時間都不需要嗎? 本人將近40歲,未婚。 經過這些事後,有些話想對老人家、媳婦、孫字輩的說。」原Po想對長輩說,「你不要畫大餅,說自己有多少存款,你活著的時候盡量花,看要贈與還是放信託,但絕對不要誇大,讓你的後輩互告,妳高興了嗎?要不是我爸在N年前有說要把就醫收據正本留著,我們一家人刑事起訴,你的兒孫都會變得有案底…我如何在社會上立足?」原Po也向媳婦表示,「你只是姻親一等親,不要跑在別人面前孝順。一等親都沒跑得你快,你急什麼? 你的孝順別人感謝你嗎?想開點!」他也提醒孫輩,努力當個吸金的孫女,「阿公/阿嬤生前給我是贈與,一年200萬,我一定吸好吸滿,人不需要會投胎,但孫輩的一定要懂吸金!死後才是財產,這才要大家平分!」原Po還補充,姑姑在知名廟宇旁邊賣素食,有很好的人設,她賣素,但不吃素。法官問他月收入,她表示有20萬,因此姑姑根本沒有經濟困難。更扯的是,阿嬤生前住在姑姑名下的房產,死亡前1天,看護跟姑姑說阿嬤在喘,姑姑說隔天長照家庭醫生就會來看阿嬤,「但阿嬤隔天就死了,沒有送醫院喔…阿嬤喘到死…」他最後也感嘆,「我孝順過長輩,但這就是後果。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感觸很深啊⋯我家也曾遭遇類似的財產大戰,二姑還跑去國稅局用關係查阿嬤名下資產有多少,真可怕」、「我家四姊妹幾年前也經歷過類似事件,所謂人在做天在看不過是自我安慰,但求問心無愧」、「辛苦了!這經歷真的很痛很心寒」、「願意做、甘願受,無愧天地只求無悔,不問他人功果自得,福報正在來的路上」、「長輩亂說話,死後讓後輩亂成一團,神主牌可以放水流了,這是我跟我媽說的,要他們老一輩嘴乖一點。」
新婚妻墜海哭到癱軟!人夫狂催1事惹疑 「爽約嫩妹開房」全被起底
大陸一名李姓男子因負債百萬,居然親手把新婚妻子推下海,欲詐取12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389萬元)高額保險金,結果遭警方識破。案經審理,李男被判處死刑。根據陸媒《新京報》報導,央視《天網》節目播出一起騙保殺妻案件,案件發生於2021年5月5日,在大連開往煙台的輪船上,李男帶著大他幾歲的新婚妻子小環看風景。期間小環開心拍照,殊不知,李男在拍合照時,早就在內心盤算著如何殺了她。李男先走到甲板上搖晃欄桿,接著把小環騙到欄杆外面,再將其推落海。事後,李男在船上撕心裂肺痛哭,還故作癱軟、無力狀,由員警攙扶,口中還一直呼喚妻子的名字。李男偵訊時表示,小環個子矮小,說要看海,所以就帶她去比較矮的欄杆處,誰知竟然會發生憾事。由於李男一直催促警方開立死亡證明,讓警方起疑心。警方懷疑,整艘船有200個監視器,偏偏案發處在監控死角,一般人根本很難找到這邊,更奇怪的是,雙方結婚,女方的親屬竟然不知道。果然,驗屍報告顯示,小環生前有被拳頭打擊和摀悶的痕跡,因此是被人推下海的。警方透露,之後還發現李男仍交往其他情人,小環死後沒多久,還在飯店嫖妓;經過抽絲剝繭,查出李男負債上百萬,為詐取12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389萬元)保險金才殺人滅口。2022年7月,大連中院判李男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欺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2023年12月遼寧高院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
狠心陸男把妻騙到船欄杆旁再推入海 事發畫面曝光
2021年5月5日中國大陸發生一起輪船墜海事件。當時男子李某帶著妻子看風景,豈料過不久李某把妻子騙到欄杆外,也就是停放救生船的地方,隨後妻子墜海,經過45分鐘的搜尋,警方找到了沒了生命跡象的妻子。意外發生後,李某催促警方開立死亡證明,說老家有傳統,人死後3天內必須火化。可警方看完監控後起了疑心,因為整艘船有2百多個監視器,李某偏偏帶妻子去了監控死角,隨後警方決定進行屍檢,經法醫確定,死者生前有被打的痕跡,因此是被推下去的。經綜合調查發現,李某是為騙取巨額的人民幣1200餘萬賠償金(約新台幣5379萬元),法院最後判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欺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近日事發畫面也一一曝光,引發外界譁然。據陸媒報導,此事發生於2021年5月5日,當時李某帶著大他幾歲的新婚妻子李某環,從上海回遼寧老家設籍,回程他們選擇搭船,在大連開往煙台的輪船上,男子李某帶著妻子看風景,李某無論走到哪裡,妻子都在身後碎步跟隨,隨後丈夫趁著妻子不在身邊的空檔,獨自在甲板上搖晃欄杆。10分鐘後,李某把妻子騙到欄杆外面,也就是停放救生船的地方,隨後妻子墜海,李某撕心裂肺的哭喊,在經過45分鐘的搜尋後,警方找到了妻子,那時女子已經沒了生命跡象,看著屍體李某全身癱軟,還需要警員攙扶,同時一直呼喚妻子的名字。事後在調查期間,員警詢問事情經過,李某說妻子個子矮想看海,就帶她去欄杆較矮的地方,這段期間,李某也不斷催促警方開立死亡證明,說老家有傳統,人死後3天內必須火化。可在看完監控後,警方起了疑心,因整艘船有2百多個監視器,李某偏偏帶妻子去了一個監控死角,被救生艇遮擋的地方,警方也決定進行屍檢,經法醫確定,死者生前有被拳頭打擊和摀悶的痕跡,是被推下去的。不僅如此,警方還發現女方的親屬竟然不知道這起婚事,且2人結婚後,出入形同陌路,而李不僅在婚後交往19歲的情人,還在妻子剛死後不久,就在飯店召妓。最後經警方綜合調查發現,李某是為騙取巨額保險金,若妻子搭乘交通工具時發生意外身亡,受益人李某最高可獲得人民幣1200餘萬的賠償金。警方表示李某債務纏身,總計負債人民幣上百萬,案發前透支多張自己和妻子名下銀行卡。2022年7月,法院判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欺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2023年12月法院駁回李某上訴,維持原判。
妹子肺部驚見陰影「2年後癌變」 保險公司拒賠…法院判決逆轉
許多人會買保險以防萬一,但並非所有情況都能夠理賠。中國上海一名女子被診斷出肺毛玻璃結節,公司為員工買了團體重大疾病險,然而後來毛玻璃結節癌變,卻遭到保險公司拒賠,雙方對簿公堂。張女2020年6月體檢時發現肺部陰影,就醫並住院檢查,2021年9月首次發現右肺上葉前段及右肺下葉背段存在毛玻璃結節,但未進行手術治療。同年10月她入職一間外資公司,如實告知自己的情況,應公司要求到醫院複診,顯示「結節未增大,亦無其他異常」。外資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間,連續為員工購買團體重大疾病險,合約規定「被保險人因本次投保前已患疾病及其併發症導致的重大疾病責任,保險公司不予賠償」,到了2022年11月張女再次就診,結果顯示有腫瘤病變可能,2023年2月確認右肺上葉惡性腫瘤(微浸潤腺癌),於是馬上住院動手術,康復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拒賠,氣得她告上法院。張女和保險公司各執一詞。(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一審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及資金損失、律師費等,法官支持支付保險金的訴求,駁回其他申請;二審保險公司上訴,請求改判不支付保險金,張女亦上訴請求改判支持其全部訴求。案件審理時,雙方圍繞「既往症免賠條款是否屬於格式條款及是否有效」、「毛玻璃結節是否屬於該條款約定的既往症」2個爭議展開辯論。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在簽訂合約時,已經檢查出肺部毛玻璃結節,因此根據合約有權拒賠;張女則表示,她因肺癌進行手術治療,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金,且毛玻璃結節不等於疾病,所以投保前沒有既往症。法官綜合考量保險合約中「既往症免賠條款」約定及本案保險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最後認定保險公司應支付張女保險金,維持原判。
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好險來作伴 單身族善用保險規劃幸福人生
迎接雙11光棍節,業者紛紛各出奇招,搶攻單身商機。根據內政部戶政司最新統計資料,台灣30歲至44歲的未婚人口佔同年齡族群超過四成;求職網近期的調查也指出,目前仍未婚且無子女的受訪者中,有逾六成表示心中沒有結婚計畫。愈來愈多人選擇做自由自在的單身族,但沒有另一半經濟上的互相扶持,加上仍可能是家中父母重要的生活支柱,凱基人壽建議,單身族可將「保險」作為自己人生的重要依靠,花更多心思事前規劃醫療照護、退休規劃等保障,避免未來老無所依,甚至造成家人的負擔,提前準備,讓自己過得更安心無憂。單身族可選擇投保新推出的「凱基人壽年年168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商品,本商品具機制靈活的宣告利率,於符合條件下有機會每年享增值回饋分享金,滿足未來人身保障需求;倘若不幸致成二至六級失能,還有豁免保險費機制註5,無須擔心保費繳費問題,保障持續不中斷;在投保時,還可選擇以分期且定期的方式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完全失能保險金,另外,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於第七保單年度屆滿後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自第七保單年度屆滿後,於每一保單週年日年年領取生存保險金,提前透過保險分散風險,並同時做好穩健的退休暨保障規劃,無論是小資族、屆齡退休的單身族都非常適合,讓未來的你,謝謝現在的自己!以40歲單身族王先生投保「凱基人壽年年168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定期給付型」,繳費年期6年期,保險金額新臺幣(下同)200萬元,原始年繳保險費為336,000元,經相關費率折減後,首、續期年繳保險費為329,280元,假設投保後未來各保單年度宣告利率註3為2.20%且維持不變,增值回饋分享金註4第1~6保單年度選擇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第7保單年度(含)以後選擇現金給付,於第七保單年度屆滿後每一保單週年日仍生存時,凱基人壽自第七保單年度屆滿後,於每一保單週年日給付「生存保險金」註5至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到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止。以屆滿第7保單年度為例,當年可領取約36,000元之生存保險金,若加計增值回饋分享金(現金給付)約4,000元,每年可領取約4萬元,至保險年齡達69歲時,累積已領生存保險金加計增值回饋分享金約971,641元,壽險保障2,305,310元,透過定期繳費與及早規劃,來獲得未來的安心保障。凱基人壽在乎你的在乎,幸福你的人生,長期關注民眾對健康保障的需求,推出多元保險商品。想了解更多,可預約凱基人壽專業顧問團隊:https://kgil.tw/6dqbwu,為客戶規劃最妥適的保險組合,善用每一塊錢,獲得充分保障。
網紅醫太渣3/妻在家最後一晚是「小三日」 黎雨青狂演深情老公遭岳家打臉
名醫黎雨青日前遭揭露與網紅營養師陳嫚羚外遇10年,而黎雨青10月25日發出道歉聲明,試圖再次營造自己好老公形象,並強調花費數百萬元為蕭姓妻子治病,岳母則狠狠打臉,稱女兒有健全的醫療保險,連電子耳都是拿退休金所購,且妻子最後一次住院前,在家身體突發不適,黎雨青卻因當天是「小三日」而不在家,讓岳母怒斥黎「沒那麼偉大啦」。黎雨青的道歉聲明中,對自己外遇事實僅用幾句話短短帶過,卻以大篇幅描述妻子發病過程,連妻子最後幾個月的尿失禁、穿尿布的脆弱都公諸於眾,強調他陪愛妻對抗病魔多年,中間花費7位數為妻子裝電子耳,醫療費用更高達數百萬元,這些都被岳母狠狠打臉。蕭母回憶,在女兒生病過程中,大半時間是自己在旁守候,黎雨青則常以自己看診、出差等工作為由缺席照顧,住院期間也多是她相伴,女兒晚上總以「黎雨青會來」為由催促自己回家休息,但第二天去接班時,黎雨青往往不在病房,女兒更連早餐都沒得吃,懷疑黎根本沒有出現。蕭母(右)至今仍難從喪女之痛走出,希望黎雨青與陳嫚羚公開道歉,以此慰藉愛女在天之靈。(圖/本刊影音組)而在9月底,蕭女最後一次住院前一晚,她便覺身體不適,但黎雨青當天是「小三日」,他自稱探望父母而不在家,蕭母又腳部扭傷,蕭女不願再次驚擾母親,只能自己承受痛楚,並與妹妹相約隔日帶她輸血,但她進醫院沒多久便陷入昏迷,當中短暫醒來則只能連連向母親致歉,蕭女的延遲救治也成為蕭家長輩心中永遠的痛。「他說花了幾百萬,但我女兒其實有很完善的醫療保險。」黎母表示,黎雨青在聲明中稱自己耗費大筆金額幫女兒治病,但多半有保險金能報銷,黎在日常生活中更是精打細算,有時與女兒一同買菜,都還要向她借錢才能付帳。而黎雨青向岳家聲稱自己給妻子優渥生活,每年帶她出國旅行外,還讓妻子隨時能做醫美,但他每月給妻子4萬2000元家用,當中包括3萬4000元的房貸,另還有管理費和水電費,蕭女往往要自掏腰包才能打平最基本的家用。「我姊說他很喜歡一條3800元的絲巾,黎雨青說好啊自己去買。」蕭妹回憶,姐姐因氣切而在脖子上留下傷口,日常都會以絲巾遮掩,黎雨青一方面送陳嫚羚等各種名牌貨,卻不曾為妻子準備精品禮物。蕭妹說,姐姐某一年生日,黎雨青送她價值3000元的施華洛世奇水晶筆,寒酸到連黎雨青都請姐姐「別放上網路」,而黎雨青聲稱為姊姊的電子耳花費百萬元,姊姊退休後要再次更換電子耳,卻是用自己的退休金買單。黎雨青與陳嫚羚的關係在診所內可謂人盡皆知,陳嫚羚還入股黎投資的診所,2人近年還聯袂出席尾牙,舉止毫不避嫌。(圖/讀者提供)而黎雨青不斷宣稱外遇是在10年前,其實是從10年前延續至今,兩人的不倫關係在黎雨青投資的診所中可謂人盡皆知,陳嫚羚甚至自己也入股200萬元,他們曾多次連袂參加診所尾牙,舉止毫不避嫌,讓蕭家人難以原諒。蕭家也嚴正譴責黎雨青名為道歉、實為洗白的聲明稿,表示元配一定不願被這樣公開自己的病情,且黎雨青在稿中避重就輕,對於自己長期外遇、陳嫚羚謾罵元配輕輕帶過,更從未說過「陳小姐感到很抱歉」,因此要求兩人正式道歉以慰蕭女在天之靈。本刊致電並發送簡訊給黎雨青,但至截稿前都未獲回應。
為3550萬「殺父騙保」! 親友曝兇手是家中受寵獨子:曾賺過不少錢
今年8月,中國湖南省發生一起駕車墜河事件,駕駛車輛的劉姓男子退車逃生,副駕駛座上的劉男父親卻不幸喪命。令人吃驚的是,近期中國警方揭露,這竟然是一起為了騙取人民幣790萬(約新台幣3542萬元)保險金,不惜弒父騙保的蓄意謀殺事件。中國媒體進一步揭露,狠心弒父的劉男出身農村,是倍受寵愛的家中獨子,此前也曾靠做生意賺了不少錢。不過劉男發跡並未回饋父母,自己與妻女住在城市,之後欠了債竟然還把主意打到年邁的父親頭上,讓人不齒。根據「此前報導」,今年8月,劉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在湖南省安化縣肖家灣落水,劉男提前跳車保住一命,副駕駛座上的劉父卻不幸喪命。當地警方因為劉男面對父喪消息太過冷靜生出疑心,事後追查更發現劉男近期才替老父在不同保險公司購買7份意外險,還積欠超過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48萬元)以上的債務,終於揭露了這起「殺父騙保」的冷血弒親案件。事件曝光,引起中國民眾熱議,陸媒《紅星新聞》派人走訪劉男老家,發現犯下這起弒父案的劉姓男子出身於湖南安化的農村,當地多以務農、種茶維生,也有不少年輕人出外務工。記者透過對劉男鄰居、親戚的訪談,拼湊出一些劉男的生活片段。劉男的親友都表示,劉男是家中獨子,雖然家境不是十分優越,但劉父仍然十分寵愛他。鄰居告訴記者:「我看著劉某長大的,穿的吃的,啥樣他爸都買給他。」劉男表哥也說:「從小我舅舅對他是沒話說,很寵他,他是家裡的獨生子。」據了解,劉男成年後出外經商,做過不少生意也賺了不少錢,親友都看到他開著寶馬、林肯汽車回過老家,看得出「條件不差」。不過賺了錢的劉男並未回饋父母,親友都表示他很少回到老家,與妻子和3個女兒一起住在城裡。劉家老宅甚至還是破舊的木製建築,窗格破損、門牌脫落,在一眾新翻修過的房子中十分顯眼。劉男雖然曾經商賺了不少錢,但是不曾拿錢修繕父母居住的老家。(圖/翻攝紅星新聞)親戚指出,劉男父親一個人獨居在老家,能做飯但走路不太穩,劉母則一個人在外打工,「快一個月沒回來了」。劉男表哥也說,不明白劉男不肯翻修老宅的考量是什麼。鄰居表示,劉男長大後回家的次數極少,對他的事情也沒怎麼聽說。但村裡人一開始都以為劉父是溺斃,在老家家門口辦的喪事,她也去幫了忙,記得劉男當時哭得很傷心。鄰居還說,辦完喪事後,劉男就離開了村子,再過半個月警方來到村裡,從後山挖出了劉父遺體進行屍檢,才知道這是一起人為製造的謀殺案。劉男表哥也告訴記者,今年6月劉父在他家吃飯,正好聽見劉男要父親回家去拿身分證,回想起來那時候就是在買保險。劉男表哥感慨表示,「誰想得到他能幹出這樣的事情呢?」目前,劉男因為涉嫌故意殺人、保險詐騙被刑事拘留,且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開車進河父溺亡!警一查一切都是自導自演 兒子是7份保險受益人
中國大陸8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當時駕駛載著父親,車輛突然落水,父親不幸溺亡,兒子提前跳車,保住一命。豈料9月經警方調查後,發現了其中的蹊蹺,最後兒子承認自己故意製造假車禍,一切都是為了騙保險金。據陸媒報導,事發於今年8月,在湖南省安化縣肖家灣,一輛正在行駛的黑色轎車突然落水,當時坐在副駕駛的劉男當場溺亡,駕駛劉諦因提前跳車,保住一命。對此,劉諦說「我開車應該更小心的。」當時他因不熟悉路況將車開進了水裡,情急之下只來得及跳車自救。後經警方調查,認為劉諦的反應反常,「他回答得太冷靜了,不像是一個突然失去父親的人,反覆問我們這件事什麼時候能下結論,他還要處理保險等後續問題。」且車是劉諦在案發不久前購買的二手車,僅花費8000餘元,車輛本身也沒有問題。而後警方馬上聯絡了相關保險公司的負責人,發現在意外發生的前一個月左右,劉諂曾先後到10餘家保險公司諮詢意外險投保的相關情況,並分別在7家保險公司為其父購置了意外險。保險公司負責人告訴警方,父親出事僅幾天后,劉諦就來諮詢過賠付流程。最終在證據面前,劉諡承認了犯罪事實。近年來劉諦因生意而欠下100餘萬元的債,有次在幫父親買保險時,發現意外保險可獲得高額的賠償金,在今年7月底他就開始為父親投保多份長期駕乘意外類保險,受益人皆是自己。截至目前,核查出保險賠償金高達790餘萬元。目前,劉諡因涉嫌故意殺人、保險詐騙被刑事拘留中。
98把模擬槍沒入!雲林男遭罰20萬不繳 愛車保險金被查扣後秒付清
雲林縣西螺鎮郭姓男子因非法持有98把模擬槍,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被嘉義縣政府重罰20萬元,並沒收全部模擬槍,然而,郭男在接獲罰款通知後未按期繳納,導致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查扣其車輛和保險金,面對財產查扣的壓力,郭男隨即繳清所有罰款,成為「五打七安」政策下的一個典型案例。事件發生在2022年4月19日,雲林縣刑事警察大隊持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嘉義縣民雄鄉的2處住宅展開搜索,並在現場查獲郭姓男子非法持有的98把模擬槍,經過鑑定,這批槍枝具有手槍外型,並裝有類似真槍的滑套、槍管及火藥式機構裝置,具備一定的改造潛力,因此符合公告查禁的模擬槍定義。根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郭男應在公告查禁模擬槍生效後的6個月內,向所在地的警察局申請查驗與發照,未依規定辦理者將面臨20萬元以下的罰鍰,由於郭男持有的模擬槍數量驚人,總共高達98把,因此嘉義縣政府對其處以最高罰款金額20萬元。郭男未在期限內繳納罰款,嘉義分署隨即展開強制執行,查扣郭男名下的2輛車輛,並對其人壽保險金進行扣押,面臨財產查扣風險,郭男最終選擇償還所有罰款,嘉義分署也迅速撤銷對其車輛及保險金的查扣命令。
彰化男撞死騎士「還告他爸」 法院1原因取消緩刑
彰化一名羅姓男子於去年駕駛貨車時,追撞20歲的邱姓機車騎士,導致邱男傷重去世,而邱男的爸爸因痛失愛子,帶著刀上門要求羅男出面,結果反被羅男控告殺人未遂,並要求賠償。一審時,羅男表示自己只願意賠償110萬元,而法院認為羅男已經盡力,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二審法官認為羅男性格激烈,不宜緩刑,因此撤銷緩刑部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4日,當時羅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村鄉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20歲的邱男重傷不治。事發後羅男的冷漠態度讓邱父感到極度憤怒,今年4月9日時邱父帶著西瓜刀找羅男理論,試圖迫使他出面,但羅男逃跑,邱父追不上他,憤而砸破了他的車窗。事後羅男控告邱父殺人未遂及毀損,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然而彰化地檢署認為邱父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只對他提起恐嚇和毀損罪的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考量邱父已經認罪,並同情他因愛子逝世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認為他的行為情有可原,因此對邱父從輕量刑,判處拘役80日,緩刑2年,並要求支付公庫1萬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待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至於羅男的過失致死案件,法院認定他未禮讓直行車,應承擔50%的責任。羅男表示願意賠償110萬元,但邱男父母要求10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考量羅男已盡力彌補,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指出宣告緩刑不當。二審法官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規定量刑,是以被告的責任為基礎,考量羅男在開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邱男受傷致死,並讓邱男的家屬身心受創,損害極為重大。然而法院也考慮到羅男在事後承認錯誤,沒有推卸責任,並願意賠償邱男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保險金之外,還願意再給付110萬元,但未能與邱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羅男無前科,且邱男在此事故中也有超速行駛和未減速慢行的過失,因此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相當。根據這些情況,法院量刑並未超出法定範圍,也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因此檢察官主張原判決量刑過重的說法,並無道理,應予駁回。至於撤銷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法院有權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決定是否暫不執行刑罰,但這須根據被告的性格、犯罪情況、是否有再犯的風險,以及能否因為刑罰的宣告而改過自新等多方面進行考量。二審法院認為,儘管羅男在犯後坦承錯誤,並願意支付賠償金,但由於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須經過民事訴訟認定,原審法院在未經審理和辯論的情況下,便將這些作為緩刑的條件,顯得不恰當。此外,因為這起交通事故,邱男的父親心生不滿,甚至對羅男進行恐嚇與毀損,雙方因此產生衝突,羅男選擇用法律手段反擊,顯示其性格較為激烈,無法體諒邱男爸爸的情緒,因此法院認為不適合暫不執行刑罰,檢察官主張原審判決緩刑不當,理由充分,因此緩刑部分應予撤銷。
實質廢死論戰2/死刑名存實亡、無期仍可假釋 誰重視被害者法界吵翻
憲法法庭日前做出判決,宣布死刑「有條件合憲」,為死刑執行設下強制辯護、言詞辯論及一致決等多道關卡,遭外界質疑等同實質廢死引發譁然,在法界同樣爭議不休,被害者家屬則盼能讓兇手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別使被害人遭二度傷害。根據此判決,在被告行為時、審判時及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狀況者,不得科處、執行死刑,因此為賭持槍殺死好友及其員工的沈岐武、懷疑妻子外遇縱火釀5命的林旺仁及殺害母親、婆婆、丈夫詐領保險金的林于如,3位死囚可以提起非常上訴,有機會逃死,且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為詐領保險金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因心智缺陷有機會逃死。(圖/報系資料照)外界則質疑精神疾病是否將成為「免死金牌」?被害者家屬更氣憤難平,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在記者會上透過視訊控訴,犯下殺人罪的犯人已違反憲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台南雙警命案家屬也質問「誰來保障被害者生命權?」沈岐武因賭博糾紛槍殺好友及其員工,遭判死刑的他如今可提非常上訴逃死。(圖/報系資料照)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律師陳淑貞表示,不應將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列為「一律不執行」,而應以個案的狀況去檢視;同時應該建立更嚴謹的精神鑑定制度,以專業的科學醫療說服大眾,犯行前的精神狀況也應加入考量。陳淑貞表示,大法官沒有直接將死刑廢除,但「一致決」在實務上及程序上非常難達成,未來不太可能再判處死刑,這也讓受害者家屬認為「沒有還公道」,釋憲結果無論支持或反對死刑雙方都難以接受。陳淑貞也認為被告在監獄中應強制勞動,以補償受害者家屬,負擔監獄成本;同時應將「服刑透明化」,讓受害家屬了解其在監獄中的狀況、是否有悔悟或補償受害家屬的計畫,更應該讓受害家屬對其提出的假釋表達意見或投票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前主委陳淑貞律師呼籲,應讓受害家屬對罪犯假釋有表達意見及投票的權利。(圖/報系資料照)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吳孟良則認為,死刑無法回復,若有冤判不可逆轉也無法補救,若允許公權力反向剝奪人民生命,理論上實在說不通。此次釋憲以間接、繞道的方式達到廢死效果,考量到現階段台灣民情,避免「直接廢死」可能造成的社會輿論動盪,對政經環境有好處。吳孟良說,即使沒有實質死刑但仍有無期徒刑,雖然目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沒有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但2005年修法後,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已從需服刑滿15年提高至25年,才有機會申請。他說,對犯人而言,也許他的一生也只剩下一個25年,等到申請假釋也已垂垂老矣,長期的隔離也已近乎一生。死刑存廢雙方各有立場,如今釋憲結果形同實質廢死,孰對孰錯沒有唯一解答,如何使犯下「最嚴重」之罪刑的犯人獲得相應懲罰,同時降低再犯率也避免冤案發生,或許各界需要更多傾聽與溝通,在其中找到平衡。
利用保單逃稅 小心罰鍰上看千萬元
保單是民眾保障生命安全、財產與理財工具,但卻成為民眾的避稅、逃稅工具,國稅局是抓得到。近期高雄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就發現透過外幣保單、境外保單避稅,補稅都超過千萬元,甚至罰鍰都上看千萬元。高雄國稅局指出,如果欠繳應納稅捐,除了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34條等,規定對欠稅人施以禁止財產處分、限制出境、公告欠稅人資料等,以作為稅捐保全措施外,並得將繳納期間屆滿30天後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若欠稅人刻意隱匿財產,也會追查所得、財產動向,並將蒐集相關資料提供法務部執行分署運用,確保國家租稅債權。刻意漏報、藏匿財產 通通查得到近期高雄國稅局查到一起利用外幣保單,刻意逃避繳納稅捐的案例,高雄國稅局表示,轄區內某位納稅義務人,專營人力供應服務公司,因漏報收入而核課營業稅,且要補徵個人綜合所得稅和裁處罰鍰。該納稅義務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程序終結確定要繳交,但是該納稅義務人期限到仍然不繳,就要送強制執行,卻發現他已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國稅局鍥而不捨,發現此納稅義務人竟然有多筆鉅額外幣保單隱匿不繳納欠稅,透過蒐集資料並送強制執行,順利課得1408萬元。高雄國稅局提醒,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須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及執行必要費用,如造成保單解約,亦徒增應賠付給保險公司之相關費用,得不償失。靠繼承遺產避稅 國稅局抓得到不只欠稅透過保單隱匿財產被抓到,想要透過境外保單避稅也無所遁形,國稅局抓到透過遺產稅避稅,補稅金額上看2000萬、罰鍰也有1600萬元。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甲在生前透過保險規畫財產,繼承人主張甲死亡後取得的人壽保險金,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壽險金額,依法是可不計入遺產總額。但中區國稅局認為,甲生前投保部分境外保單,並非我國核准的保單,應計入遺產總額中補徵加罰鍰。保價金變更保人 須課徵稅最後一種即是,要保人變更的話,則要申報贈與稅。中區國稅局提到,許多民眾想透過變更要保人,保價金轉移給他人作為傳承之用,但在國稅局的眼中,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是要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舉例,某位父親2011年向保險公司買1張保單,卻在今年的8月將保單要保人變更成自己的兒子,變更時的保價金已經累積到600萬元,超過當時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因此,國稅局依此向其課徵贈與稅。中區國稅局提醒,不論是投保境外保單、或者保險存續期間,如果發生繼承或者變更要保人都要記得誠實申報,避免遭到稅捐機關調查,進而補稅、加計利息,甚至是高額罰鍰。
死刑有條件合憲!多死囚恐逃過一劫 受害家屬怒:違逆民意、荒謬的社會實驗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昨(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但限縮在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死。而死囚中唯一女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因此得她逃過一死,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對此,林于如的小姑劉怡岑直言,她的媽媽、姪兒都被她害死,劉家更因她家破人亡,「林于如犯案心思縝密,怎會有心智缺陷?」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于如當時積欠高額賭債,為了詐領保險金,在2008年到2009年期間殺害生母、婆婆及丈夫劉宇航共3人,2013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仍在台中女子監獄等待槍決。不過,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智商鑑定僅有57,不得執行死刑;憲法法庭20日也認定,心智缺陷等問題,要等相關機構修法後才能執行死刑。聽聞釋憲結果的劉怡岑則感嘆,劉家因她家破人亡,被迫搬離南投埔里老家,只為回歸平靜生活,如今以心智缺陷逃死,讓人著實無法接受。 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1987年曾發生新竹男童陸正撕票案,主謀邱和順一度認罪向家屬道歉,卻翻供表示遭刑求,至今未伏法。待20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受害者父親陸晉德受訪時憤怒表示,憲法等於是老百姓跟政府的合約,授予政府權力來治理,憲法也代表著民意,明明80%以上的民眾主張維持死刑,「大法官沒資格違逆民意!」陸晉德也直言,這次釋憲案解釋了一大堆,根本就不應該,他就只有一個簡單的想法,「這是大法官越權、撈過界了!」,講的東西是法官的衡量權,是法官判決可以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等來決定的事,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干涉法官如何量刑。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10年前遭劉志明強盜性侵殺害,劉曾5度遭判死後,更四審卻改判無期徒刑,陳姓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得知後,痛批憲法法庭的大法官根本是跟著廢死支持者的要求,做出支持廢死的釋憲決議,被害人家屬講再多只是「狗吠火車」,法官則是披著維護人權的外衣,同時踐踏被害人及家屬的人權。台南雙警命案殉職員警凃明誠的二姊也哽咽道,釋憲結果限縮判死刑的條件,是在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選擇強迫社會大眾再次給予加害人機會,「如此開了先例,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者?究竟還要有多少破碎的受害者家庭、家屬,才能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一個國家應該帶給人民希望,而現在這個國家、大法官們要給我們什麼?」
為還賭債殺媽媽、婆婆和老公 「驚世媳婦」恐逃死家屬難以接受
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但精神障礙者不得處死,而在2009年殺害生母、婆婆和丈夫「驚世媳婦」林于如主張患有精神障礙,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恐因而逃死,受害人家屬則直呼難以接受。林于如有賭博惡習,她高職畢業到酒店當公關,與埔里當地臭豆腐商家劉宇航奉子成婚,但她婚後仍死性不改、繼續簽賭,數次被地下錢莊逼債,她為了還賭債竟不擇手段。為了詐領親人的保險金,林于如先後殺害母親、婆婆和老公,先是2009年底在台南老家將母親推下樓致死,2009年又趁婆婆住院,混合混合抗憂鬱藥、安眠藥、防腐劑注入點滴害婆婆身亡,並在丈夫住院時,趁機毒死丈夫。而林于如犯案後遭逮捕,並於2013年判決死刑定讞,至今尚未執行,林于如遭診斷罹患精神障礙,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精神障礙者不得處死,林于如恐因而逃死。劉家人則對此結果難以接受,受害人家屬表示,劉家因林于如「家破人亡」,臭豆腐店也在案發後關門,家屬身心受創,還得搬家才能找回平靜生活,無法接受林以心智缺陷逃死。
錢小豪暴瘦20公斤遭傳罹癌 首露面還原真相
港星錢小豪先前直播整個人暴瘦一圈,體重一度降到60公斤,還因剃頭遭疑罹患癌症。今(20日)錢小豪與林岱縈擔任紅心字會公益大使,透露疫情期間來回隔離41天,「就是隔離吃得不好,瘦了20公斤」,現在他喜歡素食飲食,每2年會健康一次,除了青光眼跟背痛等毛病,一切健康沒問題。至於罹癌傳聞,錢小豪還原當時他去剪髮,設計師看到他頭上有兩塊黑斑,建議他就醫檢查。他為了檢查剃頭,加上暴瘦,才會被傳罹癌,但錢小豪強調化驗一切正常,「看我多精神,我有健康檢查」。他笑喊因為保保險,他會固定健康檢查,「醫生說有些小毛病,眼睛有一點青光眼,不用動手術,每天要點眼藥水」,加上年輕拍戲的救疾,「昨天下雨頭痛的不得了,但往好的方向去想,下雨一定知道」。錢小豪送上「愛心接力棒」給林岱縈。(圖/趙文彬攝)被問保險金額,錢小豪連忙阻止記者,「一提我就心臟有事,血壓馬上高,因為我當演員很難買保險,年輕時有動作戲,很多保險都不收我,到我終於60歲了,他(保險)給我比較貴的醫療險,壽險,因為60差不多了。」先前黃秋生在他暴瘦時發文關心,意外揭露2人的交情。錢小豪透露2人是小學同學,中間不時會聯絡,只是沒有公開合作拍戲,搞笑虧黃秋生「他太變態了,演的都是變態」。錢小豪坦言看到黃秋生發文寫「可能你看不到我的祝福,但是希望你一切安好」,讓他十分感動,也黃秋生報平安。記者追問2人是否有碰面,他笑回:「沒有碰面!不想見他。」
父遺囑指定兒繼承億元保單 1原因竟被追繳3600萬…國稅局說話了
為了以防萬一,許多人會在生前立遺囑,將遺產做好分配。有一名爸爸將價值1億元的保單,指定兒子是受益人,但是國稅局查核後發現問題,以致於兒子不但要補繳遺產稅,還被開罰1600萬。有一名爸爸生前透過保險規劃財產,死亡後兒子主張自己是繼承人,依法不計入遺產總額,不過中區國稅局查核發現,爸爸生前是投保外國保險公司的人壽保險商品,於死亡時尚未解約,而且外國保險公司沒有依照保險法核准,因此要納入遺產總額計算課稅。中區國稅局說明,一般保單經過金管會核准後,在我國販售,這類保險有指定受益人,因此最終核發的人壽保險金可不納入遺產總額,但這起案例因為非我國保單,爸爸的保單價值最後核發1億多元,須補徵遺產稅2000萬餘元,並處1600萬餘元罰緩。中區國稅局提醒,男子應檢視父親生前是否有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境外保單,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捐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僅予加計利息,免予處罰。中區國稅局也提到,保單變更要保人,應申報贈與稅。由於國人常利用保險進行投資理財規劃,於下一代成年後,以變更要保人方式達成財富傳承,但在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形同要保人將保單價值無償移轉予他人,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之贈與行為,應申報贈與稅。
文大新生想騎車上學怕遇事故!過來人建議「3保險一定要買」
台灣交通事故頻傳,尤其市區車多更是危險!一名剛考上台北文化大學的女大生,原本想說用通勤的方式上學,但發現文化大學在陽明山上交通不便,想說騎機車通勤,但礙於台北車多交通事故頻傳,避免發生意外沒錢負擔醫療,想詢問大家該保什麼保險,有網友建議她「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這3個一定要保。一名女大生在「Dcard」上發問「買機車一定要保的險?」她表示自己剛考上文化大學,想要騎車上學,但又考量台北騎車有點可怕,才想著要先保保險以備不時之需,她自己提到「機車第三人責任險」、「車體損失險」、「駕駛人傷害險」、「乘客體傷責任險」、「強制險」這5種保險,想詢問大家意見。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車體險超重要! 尤其是對非三寶駕駛來說, 一堆三寶肇事全責了還死賴不賠」、「超額一定要保,以免跑車撞到你,賠不起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幫你賠」、「第三人責任是一定要的,尤其是財損以及體傷跟超額」、「建議保超額跟強制就好,撞到神車隨便判一個73,就算你是3也要賣腎」、「建議加保有一個刑事律師出庭費的保險」、「第三責任一定要保、錢夠的話再保超額」、「強制、第三人責任體傷跟財損這些基本要保,如果能負擔再優先考慮超額,最後再考慮車體、竊盜、駕傷。」大部分網友建議原PO一定要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這3種,至於有人提到的「律師險」,內容為因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損時,因涉及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當事人委託律師辯護而產生之律師費用,保險公司於約定保險金額內負賠償責任,但必須先投保主險《第三人責任險》後,才能投保《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
國泰人壽、國泰產險揪感心 獲金管會頒發公平待客績優
國泰金控旗下子公司致力打造公平待客的友善金融環境,國泰人壽、國泰產險13日雙獲金管會頒發公平待客評核績優獎項肯定,由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頒獎,國泰人壽資深副總經理王麗秋、國泰產險總經理陳萬祥受獎;並於會中分享實務上如何落實公平待客服務。國泰人壽展現全方位守護民眾身、心、財的公平待客文化,為壽險業唯一連續六年蟬聯評鑑績優;而國泰產險則提供多元創新服務,滿足客戶需求,針對多元對象尤其是高齡、身心障礙族群積極推動一系列公平待客服務。國泰產險則提供多元創新服務,滿足客戶需求,針對多元對象尤其是高齡、身心障礙族群積極推動一系列公平待客服務。由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右)頒獎,國泰產險總經理陳萬祥(左)代表領獎(圖/國泰金控提供)。國泰人壽再獲金管會「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排行前25%業者,為壽險業唯一連續六年蟬聯績優,深獲主管機關肯定。國壽落實「全員服務、公平待客」的核心價值,更由董事會直接督導專責單位統籌與建立管理機制,上下齊心維護消費者權益。針對高齡族群,國泰人壽積極培育1.4萬名業務同仁獲得「失智友善天使」認證,舉辦樂齡生活體驗與手語教學課程,提升友善服務能力;並結合國泰人壽App大腦功能訓練與檢測服務,讓客戶強化預防失智觀念。同時,設置「樂齡服務專線」,以最熟悉的語言為長者服務,滿意度達91.8%,更首創高齡客戶「保單查閱人制度」,國泰人壽觀察到,當保戶年紀越大,常會忘記曾經投保哪些保險,因此高齡長者可預先約定查閱人瀏覽保單狀況,協同家屬維護顧客權益。此外,國泰人壽亦積極從客戶角度出發設計各項服務,特別邀請「混障綜藝團」(混合許多障別朋友的表演藝術團體)實際體驗友善服務措施,透過身障者第一視角回饋,優化理賠申請文字轉語音功能,並完成設置「友善服務櫃檯」。為友善服務新住民,除延續先前提供「9國語言」暖心服務,近期更推出業界唯一「多國語言版」的理賠申請書,滿足世界各地民眾來台工作、求學及居住時的保險申辦與理賠需求,並能以其最熟悉的語言,進行保險服務。為預防民眾遭詐騙,當保戶臨櫃辦理「金流」相關服務時,客服人員主動關心民眾資金用途,2023年共成功攔阻64件詐騙案,累計金額近新台幣4千9百萬元。根據國泰人壽最新顧客體驗調查結果顯示,2023年整體滿意度達98.8%,NPS(Net Promoter Score,淨推薦值)高達35.1%,連續四年正成長,顯見國壽各項服務皆深獲客戶肯定。國泰金控旗下子公司致力打造公平待客的友善金融環境,國泰人壽、國泰產險13日雙獲金管會頒發公平待客評核績優獎項肯定。左起為國泰產險協理余家偉、資深副總陳謹洲、總經理陳萬祥、國泰人壽資深副總王麗秋、協理廖昶超、協理劉明達(圖/國泰金控提供)。國泰產險由董事會層級由上而下建立公平待客思維,定期召開公平待客小組會議,並舉辦公平待客教育訓練課程,以落實金融友善服務,改善高齡及身心障礙者數位落差,進而推出一系列公平待客服務機制。 國泰產險針對年輕族群,推出保險新鮮人3大懶人包(車禍處理流程懶人包、旅遊險熱門問題懶人包及快速上手保險流程及觀念-入門指南),幫助年輕人對保險資訊更快上手;針對身心障礙者,提供「視訊手語直譯服務」供聽語障客戶線上手語翻譯、推出「圖型驗證碼語音報讀」服務,協助視障客戶完成會員登入以及提供無障礙網頁;針對高齡者提供「高齡者進線優先接聽服務」、「跨越數位鴻溝 – 友善網頁操作說明」計畫、老花眼鏡及簽名板等服務,並推出高齡專屬保險商品「新世紀常青」,針對老年人最常發生之置換人工髖關節、膝關節及水晶體提供補助保險金,新增「輔助器具費用保險」項目;更走入長照機構舉辦「微心計畫」,推廣損害防阻專業知識。其中「跨越數位鴻溝 – 友善網頁操作說明 」計畫,於服務試行階段受到客戶許多正面回饋,今年已擴大運用於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險及國內外旅遊險,將持續增加運用在更多網路投保險種,服務更多有網投需求的數位弱勢族群,弭平數位落差。國泰產險秉持「iCARE」五大核心理念(implant建立制度、Culture原則內化、Alteration根因改善、Response蒐集聲音、Education教育訓練),推動公平待客,致力於建立「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服務文化,提升客戶服務的溫度與速度,從商品設計到末端理賠或客戶服務,持續從客戶視角出發,傾聽客戶聲音,提供貼近客戶的創新服務。根據國泰產險最新顧客體驗調查結果,2023年整體滿意度達96.6%,顯示國泰產險深獲客戶肯定。表格:國泰人壽、國泰產險公平待客重點措施(資料來源/國泰人壽、國泰產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