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
」 個資法 王義川 個資 陳沂 理科太太台北妹包裹被偷拆「洩慾」 嫌犯身分揭曉…竟是附近超商店員
許多人網購會選擇超商取貨,卻也成為不肖分子的目標。台北士林一名女子近日去拿包裹,不久竟收到陌生人傳來的訊息,內容是包裹、被取出的胸貼,還有對方做不雅行為的影像,仔細一看有超商制服,才發現嫌犯就是超商店員,嚇得趕緊報警處理。當事人在《Threads》發文透露,上個月訂了海外包裹寄超商取貨,隔1周在IG上收到陌生訊息,點開來看是她的包裹,還有被拆開取出的胸貼商品,以及對方拿來洩慾的照片和影片,甚至被加進不明群組騷擾,讓她瞬間愣住,害怕得全身發抖,噁心到不停反胃。她試圖傳訊息給朋友求助,結果找到疑似超商制服,當下明白一切,因為取貨的超商就在住家附近,幾乎每天都會去消費,「對方很有可能是我生活圈中的人,這件事讓我怕到不行」,事後到警局備案做筆錄,並提醒女性網購要小心注意,也呼籲變態們不要為了滿足自己的詭異性癖而犯法,「這是抓得到的!」據了解,犯案的21歲李姓男店員沒有前科,他供稱是隨機犯案亂拿包裹,未提及是否早已關注被害女子許久。警方接獲報案後,除了依規定受理妨害風化、妨害秘密、個人資料保護法外,並依被害人意願提出性騷擾申訴及保護,全案依妨害秘密、妨害風化及個資法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此外,李男任職的超商也做出回應,表示該名兼職人員已不再排班,倘若案件情節屬實,已嚴重影響品牌聲譽,將立即解雇該名員工,並加入黑名單永不錄用,後續將採取法律行動,對該名員工提告求償。《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前警員熊抱女友人涉性騷 學弟偷調監視器助協商被判刑
前警員黃姓男子去年5月南下高雄與高中學弟、李姓警員敘舊,一同前往KTV同樂。沒想到,黃男酒後對同行的女友人小莉(化名)熊抱,事後小莉報警提告性騷擾。黃男為自保,拜託李男利用警職之便調閱監視器畫面。最後黃男因性騷擾罪被判拘役40天,李男則因違反個資法被判刑4個月,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指出,2023年5月,26歲的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前警員黃男(已於民國112年5月底離職)與25歲的李姓警員相約高雄聚會,與數名友人前往鼓山區某KTV聚會。期間小莉因酒量不支,離開包廂前往公共區域休息,黃男隨後跟上攀談。當2人準備回到包廂時,黃男突然從後方緊緊抱住小莉,小莉驚恐掙脫後返回包廂,事後向警方報案,提告性騷擾。黃男得知被指控後,請呂姓女友人調解,還要求同行的李姓警員調閱案發現場的監視器畫面。當時在高雄市三民二分局服務的李男,明知自己並非案件承辦人,仍假借職務之便,向KTV店家調取3段監視器影像,用手機翻拍並私下傳送給黃男及呂女。小莉得知後更加憤怒,再次提告黃男、李男違反個資法。法官審理時,黃男承認對小莉的性騷擾行為,坦言曾要求李男調閱監視器畫面,李男也供認自己私下向店家取得影像。高雄地方法院考量李男已與小莉和解並賠償6000元,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李男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而黃男未與小莉和解,被依違反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為咬死馬匹浪犬說話 女留言遭圍剿怒告黃偉哲與8網友
台南市立馬術場11月30日發生流浪犬闖入事件,造成3匹馬死亡、2匹受傷,當中還包括曾代表台灣參加仁川德國品種馬術馬「阿伯絲」,此事則引發網路熱議,陳姓愛狗人士在網路上為浪犬護航,質疑是場地安全措施不足才導致悲劇,引來200多名網友圍剿,陳女6日則怒告8名網友涉及恐嚇、公然侮辱、違反個資法等罪嫌,並控告市長黃偉哲涉嫌瀆職。據了解,有9隻遊蕩犬11月底潛入馬園發動攻擊,受害馬隻身價不斐,「阿伯絲」身價高達800萬元,更造成2隻寵物馬死亡,另還有1隻賽馬、1隻寵物馬受傷。而此案引發熱烈討論,陳女在網路上為狗兒護航,質疑業者申請上千萬補助,保護馬兒的安全措施卻不足才導致悲劇,留言表示「業者沒有過失嗎?沒有責任嗎?不要把責任都推給浪犬,因為狗不會說話,是人的問題最大。」此言論也引發撻伐。陳女表示,其遭網友集體肉搜,連個資和住家照片都被放上網路,還有不理性的網友號召私下抓人,她更無法想像在官方粉絲專頁竟會被網路霸凌,6日上午到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陳女提告8名網友涉及恐嚇、公然侮辱、違反個資法外,也以黃偉哲未能充分監督台南市立親水公園、馬術場和台南市立馬術場官網平台,導致出現集體霸凌,甚至恐嚇、洩漏個資為由控其瀆職。台南市府則呼籲,針對遊蕩犬處置及後續衍生問題,網友應回歸理性討論,對洩漏個資、涉嫌恐嚇等行為則不予認同,市府已建置遊蕩犬暫置區,並採訓練工作犬、鼓勵認養等方式積極處理。目前台南市立馬術場及其官網乃由市府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會請管理單位針對社群網站加強管理審視,避免觸法。
周玉蔻要被關了?遭判刑1年半「不得易科罰金」 486先生曝:給錢就說你好話
媒體人周玉蔻近日因涉2022年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涉入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前立委蔣孝嚴的「晶華飯店緋聞案」,遭判刑1年6個月,並限制出境、出海。對此,知名團購電商老闆486先生(陳延昶)就緊搭時事發文,批周玉蔻其實不是台灣派,「你給錢她就說你好話,懂沒!」名嘴周玉蔻、蔡玉真2人2022年在政論節目中指稱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前立委蔣孝嚴的「晶華飯店緋聞案」,涉嫌「滾床單」的女主角就是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張淑娟憤而提告,周、蔡被依加重誹謗、個資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於2024年11月17日依個資法,將2女各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且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另因2人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資力,且趨吉避凶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可能性慎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應逕予限制出境、出海。在判決消息傳出後,張淑娟在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周玉蔻一個人可以把當年幾百位記者、報紙雜誌電視廣播撲天蓋地的報導內容竄改,這種隻手遮天的「媒體女皇」作派讓她覺得匪夷所思。還爆出周在遭判刑前曾透過律師向她轉達想約喝下午茶和解,「張小姐,我很仰慕妳,我要用我的人脈替妳開節目,會幫妳賣作品」,但最後遭她拒絕。對於周玉蔻近日即將入監服刑,知名網路電商老闆「486先生」陳延昶1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叩叩姐並不是台灣派,你給錢她就說你好話,懂沒!」對此,有網友留言,「反正任何公眾人物的言行都要時時刻刻檢視就對了」,486先生則回應:「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是這個人我對她太知道太懂了!」貼文曝光,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她本來就是在黨國體制內的,只要在戒嚴年代成長過來的台派,誰是變色龍心知肚明」、「兩邊賺,財源不斷」、「其實明眼人都知道,現在只是因為潮流在台灣這邊」、、「她從台聯到國民黨,後來又拿蔡政府標案」、「2000年她支持宋楚瑜,興票案暴發,她還是支持」。還有網友下結論:「她是永遠的當權派。」還有網友問486先生:「486老大何時邀叩叩姐上486節目?」他秒回:「她不是要去關了嗎?」讓不少網友驚訝不已,經其他網友宣導才知道,只有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才能易科罰金,如果沒有緩刑宣告也沒有再上訴,那麼周玉蔻很快就要入監服刑了。
誹謗判刑1年半「畏罪逃亡可能性高」 周玉蔻與蔡玉真被限制出境、出海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遭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烏龍爆料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台北地方法院26日認定周、蔡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重依個資法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由於兩人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93-2條規定裁定周、蔡兩人限制出境、出海。2022年九合一選舉,周玉蔻在其主持的民視節目《辣新聞》,指稱張淑娟捲入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之父蔣孝嚴1999年發生的緋聞案,蔡玉真同日在臉書發文呼應,隔天再上周的節目,與周一搭一唱談論張淑娟,指她曾與蔣孝嚴在晶華酒店發生不當關係,不實指摘張嘗試攀附權貴,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張淑娟認為2人說法不實,嚴重損害名譽,因此提告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案經北檢偵結起訴。一審26日認定周、蔡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重依個資法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北院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涉犯起訴書起訴罪名,有卷內事證可佐,並經法院於今年11月26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可認其等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而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表示,且周及蔡2人經本院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之刑,又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之資力,而趨吉避兇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應逕予限制出境、出海。
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會疑藏派系酬庸 媒體人籲在野立委別輕縱
立委黃健豪今天質詢時,質問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何「審議委員名單」都已對外公布,反之,僅有諮詢性質的諮詢委員「大名單」,工程會卻堅持以「個資法」為由不公開,相當奇怪。因在野立委懷疑又是黑箱酬庸,立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做成決議,要求工程會在一個月內徵詢諮詢委員同意後公開。不過,媒體人黃揚明在臉書示警交通委員會在野立委,不應放任工程會宣宣稱「諮詢委員若願同意公布,工程會才會公布諮詢委員名單」,因為工程會的說法並不合理「講不過去」。黃揚明解釋,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成法源依據是政府採購法第86條,但該法源,並沒有提到「諮詢委員」,換言之,法律並沒有授權工程會可自行決定增聘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的諮詢委員。他指出,工程會自行在內規「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中訂定:「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申訴會諮詢委員,聘期一年,連聘得連任。」,如此一來,諮詢委員反成為政府中的「黑官」。黃揚明說,諮詢委員的任務如果只是單純「接受諮詢」就算了,但問題是,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正式(審議)委員在法令中明訂人數上限是35人,而目前工程會共遴聘34位,出任者提名資訊也全數對外公開。反觀,諮詢委員人數卻是「無上限」,工程會目前共遴聘64人,而且名單還不對外公布,他呼籲立委應該持續追查,為什麼工程會要請這麼多諮詢委員?真需要請到64人嗎?他提醒立委,如果諮詢委員人數多,每位委員比照政府其他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出席會議時,請領出席車馬兼職費也就罷了,問題是,現在諮詢委員連審議會處理申訴案件「預審會議」,都會參與,而且還可以領取最高每件2萬元的結案費用,累積起來就不是一筆小錢。黃揚明指出,諮詢委員領納稅人公帑,卻不需要被公開資訊「還這麼爽的黑官」?也難怪工程會主委陳金德上任後,會將去年賴清德宜蘭競選總部的一位發言人,聘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他並向本刊透露,聽說諮詢委員名單中另有不少菊系之友、賴系之友,但因為名單沒公開,外界也無從查證。他因此認為,今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決議很荒謬,因立委雖要求工程會一個月內公布諮詢委員名單,但工程會卻堅持,「需詢問諮詢委員意願,願意公開的才公開」,他直言,在野立委似乎還沒搞清楚狀況,因為此事的重點其實是,領取公帑的人,居然可以躲在黑箱裡面,不想公開就不公開「請問在野立委看懂了嗎」。針對媒體人示警,立委黃健豪辦公室回應,今天交通委員會委員會針對工程會的決議,只是讓諮詢委員黑箱問題突顯出來的第一步。後續將持續針對工程會針對個資法的「擴張解釋」,再邀集相關法規主管機關解釋後,讓工程會依法辦理。據了解,黃健豪曾私下請教政府法務單位,得到的回應是「工程會引用個資法處理諮詢委員名單有引用失據之嫌,此案應適用的是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規定,並據以公布全部諮詢委員名單,不論諮詢委員個人是否同意公開」,黃健豪因此表示,一定會繼續追查下去,直到真相釐清為止。
又爆黑箱酬庸?黃健豪批工程會引「個資法」堅拒公布申訴委員名單
立委黃健豪今天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負責針對政府各項公共工程標案,若爆發爭議時,處理廠商申訴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對國家建設極為重要,也是防弊重點項目。但工程會一直以「個資法」為藉口,規避立院監督拒絕提供委員名單,引發「黑箱作業」的爭議,他因此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公開申訴會諮詢委員名單,獲得交委會通過,要求工程會在一個月內徵詢諮詢委員同意後公開。黃健豪並爆料,近期接獲檢舉,指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原本是協助性質,但工程會今年度新聘多位諮詢委員,卻直接與審議委員一同參與審查,甚至領取結案報告費,其中恐怕有酬庸特定人士之嫌。黃健豪批評,其實不只是諮詢委員,連申訴會委員也有類似疑慮。例如,今年五月初立委黃國昌質詢指某王姓律師,遭工程會聘任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引發爭議,當時工程會主委曾表示先暫停該委員任務,但經他查閱,到現在委員會網頁名單上仍有列入該爭議人士。他並透露,工程會上個月又傳出聘任了另一位孔姓律師,工程界議論紛紛,因為該律師是是專接公共工程申訴案件代理業務的知名律師,近3年曾為多家大型廠商承接超過30件公共工程申訴案,光是今年就接了10件以上。請問,這樣的背景擔任申訴會委員,工程會如何在其中處理利益迴避問題?業界的顧慮要如何釋疑?他說,自己並不想直接貼什麼標籤,在沒看到名單前就懷疑有人從中謀私,但只是要求工程會提供相關資料與兼職酬薪(車馬費、結案費),就遭工程會以「個資法」拒絕,工程會此舉,其實反而讓所有諮詢委員平白蒙受不白之冤的可能。黃健豪指出,根據「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設置申訴委員7人到35人。並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申訴會諮詢委員,提供個案諮詢意見供調解委員參考,或依委員指示整理、撰擬建議草本,以利後續辦理提送委員大會審議。至於諮詢委員則無人數限制,目前有64人。他說,該組織準則並無明文規定諮詢委員名單不得公開之,其名單之公開亦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情形,應無違反個資法疑慮,如果能公開,反而有助維護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保障人民知的權利。黃健豪立委表示,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中的審議委員、諮詢委員都是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兼職酬勞,包括出席費2000元,審查費部分,申訴會委員每位上限3萬元,諮詢委員上限2萬元。
張淑娟痛批周玉蔻 應到牢裡真心悔過而非續霸凌別人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今天指出,媒體人周玉蔻在法庭上,完全無法解釋誣指她曾經在京華案「滾床單」人證、物證在哪裡,名嘴不應為自己政治紅利,不要為車馬費霸凌他人。張淑娟強調,媒體人應該要記得,在享用大富大貴時,「是別人用命換給你的」。她也再度感謝檢察官起訴、法官正義的判決,並指周玉蔻、蔡玉真兩人若真的有想悔過的話,應該到牢裡去真心悔過,而不是說完道歉、明天繼續霸凌下一個人,讓社會不得安寧。政治名嘴周玉蔻、媒體人蔡玉真2022年在政論節目中指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前立委蔣孝嚴的「晶華飯店緋聞案」,涉嫌「滾床單」的女主角就是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張淑娟憤而提告,周、蔡被依加重誹謗、個資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昨日依個資法,將兩女各判1年6月,可上訴,法界認為如果未來上訴法院仍維持原判,周、蔡恐難逃牢獄之災。張淑娟今天在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針對她遭抹黑誣指「滾床單」一案表示,1999年是一個歷史,但一個人卻可以把當年幾百位記者,報紙雜誌電視廣播那時撲天蓋地的報導內容竄改,漠視那麼多的新聞人前輩(報導內容),卻覺得只有她(指周)最大,這種隻手遮天的「媒體女皇」,他覺得真是不可思議。她說,這幾個人在法庭上一直對他講「我要對你道歉,我要對你道歉」,但是他們出示的證據全部是假的,檢察官與法官也希望他們(被告)能夠把見證人「座艙長」找出來,他們居然還說座艙長是他們的好朋友,可以立刻邀請來作證。後來審判長親自要求傳喚該名證人,而要求該證人兩度到庭,證人親自簽下切結,指從未指張淑娟是「滾床單」主角,而是另有「王XX」「我怎麼可能認錯人」?張淑娟說,事件至此,周玉蔻突然透過律師向她轉達「張小姐,我很仰慕你,我要用我的人脈替你開節目,會幫你賣作品」,張淑娟說,當時距離他被抹黑已經三年,「你把一個人打昏、丟在臭水溝,等被打者自己醒來,施爆者居然僅盼望被打者撤告?,她說,周玉蔻的媒體強暴她,這下午茶要怎樣喝得下去?張淑娟今天穿著掛著華航飛鷹獎章的深色外套出席記者會,她強調自己永遠珍惜曾是華航人,他背著國旗,珍惜自己的形象,奉公守法,他因此呼籲周玉蔻如果還要繼續攻擊別人,可不可以先做好功課,不要為了自己的政治紅利、幾萬元的主持費,電視點閱率,就任意污衊別人。他並痛批民視電視台非常離譜,尤其是前民視總經理胡婉玲召開的民視自律新聞委員會,居然認定「滾床單」非負面名詞,因為在該台節目談張淑娟的八卦,收視率爆高、收到許多花籃,她也要請教胡婉玲,他當年自己就是主播,也曾播報過1999年的八卦,怎麼能只為電視台的利益,賺這種黑心錢?王鴻薇表示,周玉蔻、蔡玉真兩人為了選舉目的及收視率,在節目上不實評論10多天,這是顯而易見霸凌事件,而且訴訟過程中兩人還不停狡辯,幸好終於等到遲來正義,周玉蔻在媒體上任意造謠作假、毀人名節,已經到了罄竹難書的地步,希望此事件能讓周玉蔻得到應有的教訓。
議員公布蔣萬安官舍地點 北市府:已影響官員家屬安全
台北市長蔣萬安7日被議員揭露,過去明明可以與家人居住在父母的家中,但擔任台北市長後卻申請入住市府官舍至今。對此台北市政府表示,譴責議員對外公布蔣萬安的居住地點及同仁戶籍地的行為,並表示議員違法公布居住地的做法,已經嚴重影響到其家人、三個孩子,以及其他居注官舍的官員親屬安全和生活。北市府副發言人李政軒說,已有首長提及孩子回家時就遇到有媒體守門,甚至已有官員親屬反應不敢回家住。李強調,蔣萬安的現居地址居住地點是第一次被人公布,市府首長的戶籍地址是戶政資料、個人隱私,也是第一次被議員公布。造成被大批媒體守門而不敢回家的親屬,又該找誰負責?若有任何安全問題又該找誰負責?李政軒表示,個資法第二條就包含「姓名、聯絡方式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訊」,「請議員正面回應,為什麼戶籍地址及居住地被公然外傳不是洩漏個資?」李政軒說,對於議員質疑市長父母有房子,「照議員邏輯父母有房子就只能跟父母租、不能自己依法依規申請宿舍,那賴總統是否不能住官邸而只能住已成礦工紀念館的老家?」李政軒也質疑,請議員拿出一樣的檢驗標準,要求民進黨首長全數搬離官員宿舍,否則就是真正的雙標;更何況這類比根本不倫不類,還有誰像議員這樣公佈他人戶政資料?洩漏他人個資,造成安全問題,還要硬拗,所有台北市民都在檢驗。
強調蔣萬安無房產合法住宿舍 北市府:公布個資造成安全疑慮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7日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有豪宅可住卻申請官方宿舍,蔣萬安澄清指出,他名下沒有任何房產,之前與父母同住,小孩陸續出生後才依法申請職務宿舍。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李政軒也質疑,許多中央、地方官員名下有房產卻申請宿舍,要求綠營不應雙標,況且,公布市長及局處首長的住址、個資不僅有違反《個資法》之虞,也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疑慮。蔣萬安澄清說,他在台北市、在全國各縣市從未置產,名下沒有任何房子,之前都是跟爸媽一起同住,一方面可以就近陪伴,二方面可以幫忙照顧孫子,從這兩年開始,二寶、三寶陸續出生,家庭成員變多,因此依法、依規定申請職務宿舍。李政軒表示,蔣萬安在台沒有房產,所以申請職務宿舍,一切的過程都是依法、依規去申請職務宿舍,所以並沒有任何相關的疑慮。李也公開向林延鳳喊話,其他包含交通部長陳世凱、教育部長鄭英耀、財政部長莊翠雲、臺南市長黃偉哲等等中央、地方的首長,如果有房產但又住職務宿舍,是不是林延鳳也要請他們趕快撤出職務宿舍?如果以同樣的標準,她是不是要把這些首長從職務宿舍趕走?「林延鳳議員,她能夠爲他們的安全風險負責嗎?」李政軒說,不僅林延鳳所指的「豪宅說」純屬捏造,另外一方面,她其實公開了包含市長以及多位市府的局處首長的個資,包含姓名、戶籍地、實際的住址甚至還在媒體群組公開了實際居住地點可資辨識的照片。他質疑,這可能有違反了《個資法》的疑慮,甚至對於市長與局處首長個人以及家人造成的安全疑慮。李政軒說,政治人物是否有自己的住處屬私人的事情,蔣萬安自從回到臺灣之後,並沒有任何其他的房產,他是跟家人、父母一起長期居住的。也是因爲後來有生小孩,家庭成員增加,所以才申請入住了這個職務宿舍。市府相關的職務宿舍,其實它一來是爲了保障市府首長們的安全跟居住的需要,所以詳細的一些數據跟規劃,其實這個會是由人事處他們來考慮到,包含這些個資安全的疑慮,沒有疑慮的話,才會對外再來去進行說明。李政軒說,如果職務宿舍的申請有任何違法的疑慮,議員依照職權可以去進行檢驗;但如果像蔣萬安這樣一切依法、依規定進行申請,沒辦法理解爲什麼會不只捏造、同時又公佈了個資,造成安全疑慮的風險。他強力譴責,林延鳳議員對外公布蔣萬安市長的居住地點及同仁戶籍地的行為,並表示議員違法公布蔣萬安的居住地,已經嚴重影響到其家人和三個孩子的安全和生活。
財政部活動「4人重複中獎」 網見澄清說法傻眼:權重調了多少?
日前財政部舉辦雲端發票抽獎活動,但網友卻發現名單中有4人重複中大獎,引發外界疑慮。對此,財政部也召開記者會說明,並提及「採調高積極參加者之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有網友就吐槽,「公部門機關抽獎用調權重的,有沒有必要或義務事先公告?還是你後台默默調整?」財政部指出,重複中獎人陳○祥、吳○玹、梁○邦及高○君4人,經查均非財政部與所屬機關及承辦廠商之員工、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親屬,尚無外界質疑重複中獎人內定之情形。而依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資料分析,該4位重複中獎人於活動期間,每日平均約取得雲端發票2至5張,且平均每張發票消費金額逾百元,難有所謂「大量取得小額統一發票參與抽獎」之情事,另該4人載具歸戶亦無異常情形,故依目前分析,尚符合本活動抽獎條件。財政部也揭露抽獎程式設計邏輯,表示承辦廠商係參酌本活動目的撰寫抽獎程式,其未依一般隨機抽奬方式(即積極參加者享有較多抽奬機會,每次抽奬機會均享相同中奬機率),而採調高積極參與者的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調整系統產生亂數的區間、以該亂數與參與者的權數值比大小等方式,希望提高積極參與者的中奬率,以提升民眾對雲端發票的黏著度。上述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是否有逾越本活動目的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財政部指出,因為程式邏輯不是一般認為的隨機抽獎模式,因此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是否逾越本活動目的之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在PTT上直言不諱地指出,「所以就是調整抽獎系統權重了嗎?提高積極參加者的權重到底是調多少?作為公部門,這樣的抽獎活動是否應該事先公告調整權重的方式,而不是默默地在後台進行調整?」原PO認為,若要鼓勵積極參與者,應該公開調整細節,否則參加者無從得知中獎機率已經變動,質疑這樣的行為有「做牌」之嫌。原PO表示,「最好笑的是,你們說事先設定了提高權重,結果又補充說難以計算中獎機率。乾脆直接說『中獎機率被拉高到40%』,這樣講出來還比較直白!」他也要求相關單位應將抽獎權重調整的方式以及程式公開,讓有能力的專家協助驗算,「有錢沒處花的高手們可以幫忙租用雲端算力,一個下午就能跑出結果」。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第一次聽到權重、黏著度」、「就直接大方承認說中獎機率不一樣就好了」、「有權重的話應該要告知目前累積多少張了」、「抽獎還有權重的喔」、「真的沒問題就公開數據,機率數據哪有個資法」、「問題來了,權重是怎麽規定的有公開嗎」。
國小生不叫名字「改叫座號」? 全場曝關鍵:怕家長提「個資法」刁難
最近有不少年輕家長發現,許多國小生在和家人分享學校生活時,都不再直呼同學的姓名,而是改用座號來稱呼,這也讓家長感到相當困惑。貼文後續也釣出家長解答,對方表示,曾經有遇過「神奇家長」質疑,老師直接叫學生名字恐違反個資法,所以勸大家為避免爭議一律改叫座號。有媽媽昨(18日)在Threads發文提問,「為什麼現在國小生都不叫同學的名字,都叫號碼?」並舉例:「媽媽,我們班18號說我牙齒很白」、「媽媽,我們班16號上課被老師罰站」、「媽媽,我們班3號今天發燒,中午就回家了……」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許多人認為,「根本記不住」,「反正跟你講名字,你也不知道是誰」、「可能他自己也記不清」、「因為媽媽也都不記名字,我媽的記法:那個很會拉肚子的、住新竹的、住淡水的、矮矮奶很大的、跟你一起去過圖書館的」、「座號記得住,名字記不住。」不過原PO卻表示,小孩說完幾號怎樣怎樣之後,她都會再問那些同學叫什麼名字,「但他們都答的出來呀。」還有網友覺得叫座號很像在監獄,「通常叫數字都是受刑人」、「因為國小就是小孩子的監獄,當然就習慣叫編號」。也有老師回應,「因為我根本記不起來那些名字是誰,當學生量累積超過500後,他們的名字就跟流水碼一樣。我就是一個無情的授課機器。」不過也有家長分享極端案例,「因為會有神奇家長質疑老師不遵守個資法!別懷疑,在疫情期間,班導在LINE列出幾個還沒上線孩子的名字,包括我家的。我是看到後立馬衝去噹小孩快上線,後來在群組裡,有家長公開表示老師不該公佈名字,還逐個點名我們這些同被列的孩子家長。我是回:『我孩子的名字取來就是要人家叫的,叫我孩子編號,我會以為我孩子在某個地方。』最後該家長花了一下午來批鬥我,說什麼不尊重孩子個資、不在乎孩子感受。」
「匯款備註」亂寫會影響信用? 專家闢謠抖真相:1行為恐被報警處理
手機轉帳相當方便,還可以留下備註,有些人會惡搞亂註記。不過,網路瘋傳亂留匯款備註會影響信用,對此專家出面闢謠,表示不會有影響,但還是建議「好好寫」。根據網傳截圖可見,一名網友表示:「家人會查帳的記得先提醒我,不然我轉錢出去備註都是長這樣」,只見轉帳備註留了各種稀奇古怪的詞,像是「屍體處理費用」、「親子鑒定費」、「壞龍會員滿額贈」、「男娘酒吧薪水」、「同志酒吧回饋金」、「兩噸香草冰淇淋」。有網友轉帳留各種惡搞備註。(圖/翻攝自臉書)對此,一名自稱負責處理電信業者或銀行相關債務的網友指出,亂備註可能影響到個人信用問題的,因為這些備註是銀行會「永久」保存在資料裡面,而且完全「無法」撤銷或修改,且高層人員完全可以看到備註上面寫了什麼,全都一覽無遺。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收到匯款,但備註這樣寫,除非對方打算一輩子不辦信用卡、不需要貸款,不然基本上已經是半毀的地步了。不過,另一名在金融業工作近10年的網友反駁,「真的不要再相信,這種虛無縹緲又無證述的網路消息了」,強調並不會要求客戶提出1年以上的財力證明,除了房貸例外,但也有其他方法。多數業者只會要求近3個月薪資轉帳證明,或是半年證明,真的「體質差」才可能要求提出近1年的財力證明。網友解釋,轉帳的備註大多只有「一次性」而非「常態性」,多數情況下也不會認列收入或比例調降,影響貸款和信用卡申辦完全是無稽之談。另外,雖然資料會永久留存,但因為個資法保護,不是所有人都能輕易調到資料,因此「一生半毀」的說法也是不正確的。專家解釋,匯款備註亂寫並不會影響信用。(圖/CTWANT)對此,腦力矩擔任創辦人李柏鋒也說明,匯款備註亂寫會影響信用,基本上都是胡扯,不過也不建議亂寫,反而應該好好寫,目的是讓自己或對方在5年後還能想起該筆匯款是為什麼發生,若將來出事也知道該怎麼解釋,才不會突然變成賄賂別人的壞蛋。李柏鋒指出,亂寫就會影響信用的說法太誇張,「真的這樣的話,要惡搞別人是不是也太簡單了?我只要匯款給某人87元,寫個屍體處理費,他一輩子的信用就被我毀了?想也知道不可能」。李柏鋒進一步提到,寫那篇文章的是民間債務處理的人,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認知,是因為服務的人信用本身都已經很糟糕,不是因為匯款備註亂寫,而是原本信用就沒管好,甚至沒有其他資訊可以讓銀行了解還款能力,只能去看匯款紀錄。有網友詢問銀行從業人員,得到的答案是「基本上不會影響」,但備註若被解讀有犯罪行為的可能,銀行或許會報警處理,因此備註還是不要亂寫比較保險。
博奕詐賭撈6000萬!2竹科工程師輸1.2億跑路 黑幫貼海報逼債
太陽聯盟新竹總會湖口組1名41歲陳姓前會長,他涉嫌使用博弈網站誘騙2名竹科工程師加入賭局,分別為46歲陳姓及29歲郭姓工程師,並透過詐賭使2人欠下上億賭債,2人由於無力償還各自跑路躲債,未料陳嫌竟教唆小弟前往其住處撒傳單及張貼追債海報,藉此逼債恐嚇家屬,事後警方介入調查,直到日前成功將陳嫌在內等10人逮捕,並依法送辦。據了解,太陽聯盟新竹總會湖口組專門鎖定高薪行業下手,陳嫌在娛樂場所結識陳姓及郭姓工程師後,介紹2人加入其架設的百家樂博弈網站賭博,並誆騙是穩賺不賠的生意,2人心動不已不慎落入圈套,對方操縱賭博使工程師輸得精光,2人分別積欠8000多萬及4000多萬元後被迫簽下本票。事後,2人不堪討債人員頻繁騷擾,2人只好陸續償還3000多萬元債務後被迫跑路,不僅離職還搬家,陳嫌為了逼2人還清債務,竟指派小弟前往2人住處或其親屬家站崗,甚至不斷撒傳單並大肆張貼欠債海報,還將被害人照片貼在廣告宣傳車上,藉此恐嚇威逼家屬還錢,後續2人走投無路便向警方通報求助。警方表示,刑事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歷經數月跟監蒐證,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一隊日前兵分多日進行收網,分別在新竹市東區、北區及新竹縣等地,拘提陳嫌及葉姓現任會長在內共10名黑幫成員到案,並依違反《組織犯罪》、《詐欺罪》、《恐嚇取財罪》、《妨害名譽》及《個資法》移送檢方偵辦。
曾替「雞排妹」辯護!名律師外洩偵訊內容給詐團 今遭北檢聲押禁見
補教界名師、曾替「雞排妹」鄭家純辯護的律師陳克譽,被控與詐騙集團勾結,於車手被捕後,利用陪偵機會獲取偵查內容,再向詐騙集團「上級」回報,涉犯洩密、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台北地檢署5日指揮台北市中山分局兵分6路搜索,逮捕陳克譽、詐團湯姓主嫌及張姓詐騙集團車手頭子等人,訊後移送北檢複訊。檢方開庭複訊後,向法院提出聲押。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檢方調查,該詐騙集團於今年5、6月間成立,以「猜猜我是誰」模式詐騙被害人,拿到金錢之後會購買虛擬貨幣,變現後請車手提領。車手若被抓,詐團變派御用律師陳克譽去陪偵以了解案情,再洩漏偵查中的相關資訊給詐騙集團上層。全案經被害人報案偵辦,有3名被害人,犯罪金額約14萬多元。檢警從車手通聯紀錄,查到陳克譽在幫黃姓女車手辯護時涉嫌洩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5日指揮中山分局兵分6路,搜索5名被告住居所及陳姓律師的事務所,並約談4名被告到案說明,全案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條例、洩密等罪嫌方向偵辦。今(5)日下午4點30分許,陳克譽也被移送北檢複訊,有記者問他「你缺錢嗎?」另有記者問他「是不是有什麼誤會、要不要說明解釋一下?」但陳克譽雙手被上銬,以藍色帽巾遮臉,全程不發一語。晚間傳出檢方開庭複訊後,已向法院提出聲押。陳克譽是北市補教名師,專攻刑事訴訟法,也曾擔任「雞排妹」鄭家純(現名鄭采勻)的委任律師。藝人鄭家純(現名鄭采勻)因洩漏網紅陳沂手機號碼,違反《個資法》被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事後陳沂嘲諷鄭是「前科太太」,還送花給鄭的委任律師,紙卡寫著:「陳克譽律師,謝謝自己人助攻。」此前,律師王啟任曾受網紅「雞排妹」鄭家純委託,協助她處理知名歌手性騷擾、醫美診所糾紛等案件,被形容是雞排妹的「御用律師」。王啟任2020年與賣淫集團合作設局仙人跳,誘騙醫生、企業主社會名流共40人參與性交易,事後逼迫對方簽下高額和解書。在本月3日遭判刑6年。如今,律師陳克譽又因洩密給詐騙集團成員,成為第2名幫鄭家純打官司後,吃上官司的律師。
假帳案延燒!民眾黨再爆面紙費900萬 130筆疑似幽靈計程車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風波,競總財務支出近期屢遭質疑,16日不只被爆面紙費要900萬元,還被揭露有130筆計程車車號未列於交通部監理服務網的「有效計程車」名單中;綠營質疑這恐是用大量假計程車車號謊報支出。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昨說,面紙有很多種,以她過往經驗,比較厚的1包20幾抽,成本大概1包2元,一次印製5萬包、10萬包,單價一定更低,相信檢調會查清楚。她也酸民眾黨競選花費手筆之大,及辦理過程不合理,都可在台灣政治選舉史上創下紀錄,「原來民眾黨的錢這麼好賺」。針對這筆「面紙費」,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昨說,其中還包含菜瓜布費用、運送費等,不是一整筆900萬。她強調,有時候只是帳面呈現的方式,讓外界覺得民眾黨好像花了很多錢,但實際要看的是支出有沒有符合,這才是重點。另外,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表示,柯競總的經費支出申報中的「計程車車資」,均有列出每輛計程車的車號,但她的團隊逐筆將車號輸入至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的「有效計程車查詢」確認後,竟發現計有至少130筆問題重重,其中68輛「不屬於計程車」、29輛「無此車牌」,其餘33輛則是在交易日期前就已經報廢、繳銷或撤銷,代表柯文哲帳上至少130筆有問題計程車車資,恐是「幽靈計程車費」,更有可能觸犯《刑法》的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以及《個資法》。對此,吳怡萱說,實際翻找計程車單據後發現,確實有電子收據上顯示的車牌,在有效計程車網頁上查詢找不到,「請問這是乘客的問題,還是駕駛問題?」她強調,乘客搭計程車,不會先查到底是不是有效計程車,顏若芳胡亂指控柯競選團隊車牌造假,也讓大家知道,計程車提供的電子收據可能是「玩假的」,政府的乘車證明恐怕需要拴緊螺絲,民眾黨會將相關問題交給交通委員會委員進行了解。
台南農機行大火奪5命!善款電話打爆區公所 社會局公布代收專戶帳號
台南市六甲區珊瑚路農機行大火帶走一家5命,各界要捐款的善心人士打爆區公所與區長電話,但相關手續規定繁瑣,進而怪罪公部門不懂變通,效率差。台南市社會局15日下午公布代收專戶帳號,後續善款將由社會局與銀行簽訂信託管理,確保農機行僅存長女的未來生活照顧與就學無虞。六甲區區長陳啟榮表示,火災發生當天,各界的捐款就持續湧入,許多民眾包括他的同學都問:「農機行的經濟狀況如何?」,讓他不知該如何回應,只能請對方先別急,想捐款,再等一等。陳啟榮表示,礙於個資法,除非家屬或親族有申請急難救助,否則區公所與社會局都無權去清查農機行的財務狀況、有無保險等等,區公所也怕代收善款後,事後發現農機行有相當積蓄,會對捐款人難以交待。區公所也遇到民眾執意要捐現金,區公所代收時,依規定得請捐款人填寫詳細個資,卻引起民眾不滿,民眾堅持只想捐錢,不想留名,「只需把錢交給家屬就好,公部門遇到緊急狀況時,都不知道變通嗎?效率這麼差?實在擾民」叫依法辦事的區公所人員有苦難言。陳啟榮說,部分13日捐款的民眾,15日要求要請家屬在捐款收據上簽字,以利報帳,還指定要阿嬤簽字,偏偏阿嬤又不識字,況且目前家屬正處理善後事宜,忙得一團亂,區公所人員實在很難去打擾家屬,指定阿嬤簽名,只好請捐款人再等一等。陳啟榮說,原本家屬提供了私人郵局帳號讓區公所在臉書官網公布,但社會局考量到還是應採用代收專戶,信託善款,才能確保遺族日後求學生活無虞,所以區公所最後決定刪除臉書官網的家屬私人帳戶。台南市政府社會局15日公布代收款專戶,並強調,對於穩定長女未來生活,市府責無旁貸,捐款專戶將專款專用,指定用於「0813六甲區火災遺屬」,善款將由社會局協助成立信託基金,由社會局與長女監護人各推派一人共同討論訂定撥付細節,穩定其未來的就學與生活照顧安排。專戶名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代收款專戶;帳號:009-045-094-215;銀行別:臺灣銀行臺南分行(0090043);捐款請備註指定用途:0813六甲區火災遺屬。
房地產教父曾文龍被控「偷拍裙底」喊告 女網友列5大點開嗆:再凹就難看了
有「房地產教父」之稱的曾文龍博士,近日遭指控在台北捷運車廂偷拍女乘客裙底,被揭發後還試圖狡辯,引發關注。事後他表示,要對女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個資法及妨害秘密罪等告訴。對此,女網友5點聲明回應,「曾博士,可以了啦,再凹就難看了。」原PO在Dcard表示,當下有翻拍到手機中的違法照片,現在不公佈是因為沒有笨到違法散播他人私密照,等你正式提告,會立馬提供警方;第二,由於自己不是被拍的當事人,現在無法對你提告,一旦你提出告訴,「我會立馬告你誣告、民事求償,屆時你就會變成法院認證的偷拍博士。」原PO呼籲,如果堅持沒有拍攝女性裙底,請儘快報案,並請警察扣留手機,把你刪除的資料回復,也歡迎你主動把照片大方的PO出來,交給社會大眾公評。原PO說,「因為你的偷拍、誣告行為,我會心生恐懼不敢坐捷運,所有計程車收據我會留下來,因為被你誣告損失,包含但不限於時間、精神、律師費等,我會一條一條列出,對您求償。」第五點,原PO提到,「當下你在清理『最近刪除』相簿的時候,我還有看到一些其他東西,這部分我還沒提出呢。」回顧曾文龍聲明,其強調拍攝畫面是坐其對面一整排人之照片,並非某單一個人,更非個人私密部位,並無不法可言。《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目睹女童被打!他出聲制止「媽媽扯孩頭髮帶走」 報警遭告強制罪
近期一名網友在路上看見女童遭家暴,媽媽不僅毆打小孩,甚至還抓著小孩頭髮要走,網友忍不住出聲制止並報警後,遭那名媽媽怒告強制罪,這也讓他相當傻眼。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在上個月親眼目睹一個女人在打小孩,於心不忍便出聲制止,那個女人隨即抓著小孩的頭髮要走,「我看到那小朋友全身是傷,當下覺得她被帶走一定會被打得更慘,我下意識地抓住那女人的手,不讓她離開,然後報警」。原PO表示,警察來了之後自己也告訴他們事情的經過,但那女人還一直喊冤說打小孩沒錯,警察叫她安靜,不要這麼大聲,「我問警察能否先叫救護車,因為那小孩手腳明顯有瘀青」,救護車也在15分鐘來了,醫護人員隨即開始檢查女童的傷勢,原PO發現女童掀開衣服後都是傷痕,「我的猜想是對的,那小孩身上一條一條的傷痕讓我差點哭出來,她媽還在旁邊不停地叫,讓人非常煩」,隨後雙方也被帶去做筆錄。原PO說自己做完筆錄時,有詢問警察「小孩會怎麼處理」,警察則回覆會聯絡親人看能否帶走,「我當下的想法是要親眼看到這妹妹安全才離開,但我不能待在警局,所以在外面等了兩個半小時,之後一個男人來接走了妹妹」,原PO也鼓起勇氣問那男人,他是妹妹的誰。對方則回答說自己是她爸爸,和媽媽離婚,女方一直不讓他看小孩,「他頭疼地說,女方居無定所,到處租房,撫養權因為離婚時他失業沒工作,法官判給有工作的媽媽」,而原PO也把事情經過也告訴他,對方鞠躬後就把小孩帶走了。原PO表示,過了一段時間,警察叫自己回去做筆錄,「那女人那天做筆錄時說要告我強制罪,因為我不讓她離開現場,警察說那女人那天很不配合,講話亂七八糟,筆錄不完整,找我來是希望問清楚當天的事。我問警察妹妹現在的情況,他們說不能透露,我也不好意思再問了」。原PO也感嘆,自己希望那個妹妹能夠脫離暴力的生活,「也許有人覺得我多管閒事,但我看到她身上的傷真的很不忍心。她手上有明顯像菸燙的小洞,身上有像我以前被藤條打的傷痕,只是我手上的是紅色的,而她身上的是黑色的」。原PO也希望尋求大家的建議,詢問「這樣打小孩算是現行犯嗎,雖然她沒有在警察面前施暴,但我可以作證人嗎?以及這女人能受到什麼懲罰?會被關嗎?妹妹未成年,不知道她爸爸是否會提告,有什麼機關可以幫忙嗎?」由於礙於個資法,警方也不能告訴原PO妹妹的後續,因此原PO也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我很想知道妹妹的消息並幫助她,但警察那邊不能問個資,我沒有他們的資料,不知道她們現在在哪裡。如果各位網友住家或身邊有一個手腳明顯有傷、有瘀青、像菸燙過的洞集中在右手手背的小朋友,請大家幫幫她」。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讚揚原PO,「你可以先找律師諮詢看看,面對這種蕭查某,你的勇氣可嘉,希望妹妹平安,就是太多這種垃圾,隨便生隨便打」、「三個月後地檢署再問一次,沒意外就收到不起訴,只是你比較煩要跑」、「告是對方的權利,但你這個上偵查庭跟檢察官說明清楚應該是不起訴而已,別擔心」、「你如果想關心妹妹,可以多雞婆一點去問承辦員警,承辦員警會因為你的關心壓力會多注意這個案件,然後可以跟警察講看能不能通報社會局,或是問警察這個媽媽是不是關懷對象」。
勞保局女助理員涉洩漏勞退資料給女性友人 北檢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卓姓助理員2年前疑查詢他人的勞工退休金資訊,洩漏予溫姓女友人,涉犯刑法《洩密罪》。台北地檢署27日指揮廉政署執行搜索3處,晚間將約談卓女到案。檢廉日前接獲情資,卓女2022年擔任勞保局助理員期間,涉嫌利用業務權限查詢與業務無關人員的勞工退休金資料,再將資料洩漏給非公務員身份的友人溫女。北檢、廉政署27日搜索卓女辦公室及住居所共3處,會針對卓女是否有收受對價、查詢民眾勞退資訊的目的等,進行偵訊調查,全案將朝涉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個資法等罪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