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循環杯
」 環保署 循環杯 環保杯 統一超喝手搖飲注意了!9/1起全台飲料店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預計年減7.9億個
台灣人相當喜歡喝手搖飲,據經濟部統計處8月15日指出,今年飲料店上半年營業額已達660億元。不過,在今年9月起,全台飲料店開始禁用一次性塑膠杯,環境部預估每年有望減少約7.9億個一次性塑膠杯,提醒民眾可改以其他材質、自備飲料杯或循環杯替代,廢棄紙杯也要投入資源回收設施,才能實踐永續環保行動。環境部公告指出,「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已於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除規定自備飲料杯可享5元優惠外,各縣市也陸續提報飲料店不得使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期程,並正式於113年9月起全台均不得使用。 環境部表示,塑膠的過度使用造成地球環境危機,全球各國都在施行各類減塑政策,聯合國全球塑膠公約第5次談判,也將在今(113)年11月底於韓國釜山登場。台灣呼應減塑國際趨勢,推動源頭減量限塑政策,限制飲料店不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是其中的1個措施,而台北市率先於111年12月實施,其餘縣市也陸續推動。有關紙杯淋膜回收條件,環境部說明,紙杯生產時會在表面塗上1層聚乙烯(PE)或以浸臘處理,目的是達到防水及油漬,以提高使用便利性,在回收後送到專業的廢紙容器處理廠,將紙漿回收再製成其他紙製品外,塑膠膜也可再製成塑膠粒。因此,紙杯使用後應落實分類與資源回收,避免將資源物當垃圾處理。對此,環境部也提醒,若民眾忘記帶自備杯,可以借用循環杯,為確保循環杯衛生程度,環境部也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應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目前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為合格,民眾可以安心借用。
全國飲料店9月起不再提供「一次性塑膠杯」 環境部:每年減少7.9億杯用量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於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透過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以及連鎖速食店業、連鎖便利商店循環杯免費借用服務等措施,達到減少一次性飲料杯使用目的,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將約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眾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截至目前全台已有21縣市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並且於2024年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據統計,2023年有7間連鎖便利商店及8間連鎖速食店業共15個品牌,門市數為1,763家,提供約19萬8千杯循環杯借用。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2023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自備率成長2.8倍,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資源循環署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資源循環署指出,2023年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為合格,民眾可以安心借用。資源循環署表示,後續除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外,也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使未接觸過循環杯的民眾也能體驗循環杯借用服務,進而在未來消費時能將借用循環杯納入考慮,並逐步養成循環杯使用風氣。
環境部9月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逐步養成循環杯風氣
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以來,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將約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眾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113年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環境部公告,自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正式實施以來,藉由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以及連鎖速食店、連鎖便利商店循環杯免費借用服務等措施,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將減少7.9億個塑膠一次用杯。據統計,112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品牌業者(7家連鎖便利商店及8家連鎖速食店),提供約19萬8千杯循環杯借用,實際提供門市數為1,763家,占總門市數12%。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112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自備率成長2.8倍,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資源循環署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並指出,112年度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為合格,民眾可以安心借用。資源循環署表示,後續除了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外,也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使未接觸過循環杯的民眾也能體驗循環杯借用服務,進而在未來消費時能將借用循環杯納入考慮,且逐步養成循環杯使用風氣。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再次呼籲民眾,在購買飲料時,儘量自備環保杯,如果忘了帶,可以借用循環杯,除了減少垃圾產生,還能享有折扣。
首間「碳中和」超商台南開張 全家推綠色消費累積碳權換購物金
2024碳有價時代來臨!全家(5903)便利商店響應政府2050淨零碳排政策,在台南平豐店完成溫室氣體盤查、碳中和驗證,正式成為全台首家「碳中和便利商店」,預計今年底完成全國逾4,200店溫室氣體盤查。 全家去年11月起,攜手全盈+PAY獨創的「碳資產帳戶」沙盒測試服務,號召300名「全家」集團員工參與台南平豐店碳中和計畫,凡購買店舖「友善食光」鮮食、指定碳足跡商品(新纖麥土司、FMC古早味紅茶等)、借用循環杯、自備環保杯等綠色消費行為,可獲贈碳權從50g到600g不等,用以抵銷台南平豐店碳排量、也成功助攻達成單店碳中和目標。全家台南平豐店完成溫室氣體盤查、碳中和驗證,正式成為全台第一家「碳中和便利商店」。(圖/全家提供)全家便利商店經營發展部吳信賢部長表示,全家從「實體店碳中和實驗」、「消費者碳權教育」兩路並進、探索因應。在實體店碳中和實驗部份,透過全國首家「碳中和便利商店」台南平豐店的認證過程,逐步瞭解碳盤查、碳權購買與抵銷等流程,進而擬定後續碳管理計畫及減碳方案,可視為「全家」響應淨零碳排的縮小型測試實驗;透過此次寶貴經驗,有助加速碳盤查流程,預計今年底將提早完成全國店鋪溫室氣體盤查。 而在消費者碳權教育部份,全家2019年起與國立臺北大學展開「負碳便利商店」實驗計畫,只要購買「負碳商品專區」商品即可獲得碳權、進而兌換全家購物金,堪稱台灣碳權交易應用雛形;「負碳便利商店」目前已拓點至三峽地區8店鋪,並有近2,000名消費者建立會員碳帳戶,累積超過1.5噸碳資產。 同時,為減少一次性廢棄物產生,全家與社創組織環海淨塑召集成立的「永續循環杯跨產業大聯盟」已達1,500處借還據點,全家單一通路一個月即可減少近1萬個一次性紙杯使用。
台中限塑令「這天上路」飲料店禁供1次性塑膠杯 自備環保杯優惠金額曝
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源頭減塑,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限塑政策將擴大執行,今年10月1日起,台中市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的PLA杯)。市長盧秀燕今(29)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此次限塑令涉及重大消費行為改變,市府會持續擴大宣導,也請市民朋友及早準備,養成帶環保杯的好習慣。台中市政府今日於台灣大道市政大樓召開市政會議,由環境保護局長陳宏益以「台中市限塑令10月上路、打造綠色消費環保城市」為主題進行專案報告。盧秀燕表示,台中市的限塑令將於今年10月1日上路,市府已提前於今年4月14日公告,藉由約6個月的緩衝期,讓消費者適應並了解政策,也協助業者消化他們之前已採購、囤積的用品;現在已是8月底,剩一個多月的時間,限塑令即將上路,因此市府再次提醒業者,請準備好因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包材。陳宏益指出,台中市連鎖飲料販賣業自110年1月1日起,已不得提供保麗龍及其複合材質的飲料杯及餐具,此次因應國際減塑趨勢,將擴大實施對象及範圍,在環保署核定公告「台中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後,自今年10月1日起,台中市轄內飲料店(含連鎖及非連鎖)凡以塑膠材質製成的一次用飲料杯皆不可使用,鼓勵民眾養成自備飲料杯的環保習慣,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1.06億個塑膠杯的使用。台中市政府今日於台灣大道市政大樓召開市政會議,由環境保護局長陳宏益以「台中市限塑令10月上路、打造綠色消費環保城市」為主題進行專案報告。(圖/中市府提供)陳宏益說明,目前台中市已列管連鎖體系飲料店及非連鎖飲料店約有5,000家,其中六成以上業者(約3,000家)尚有使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環保局於實施日前,將加強輔導及宣傳,呼籲業者務必提前盤點庫存與替代材質備貨,配合汰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屆時若經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配合以免觸法。陳宏益建議,配合環保政策,民眾自備飲料杯到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買飲料,可享5元(含)以上價差優惠,同時也呼籲市民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綠色消費環保習慣,從源頭減量做起,才能減少一次用品的垃圾產生量。環保局表示,若民眾消費時忘了自備環保杯,可到台中市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飲料店計6品牌(全家便利商店、OK超商、萊爾富、摩斯漢堡、SUBWAY、星巴克)可率先體驗借用循環杯,台中市共有107處門市提供此項服務,借用方式請洽各企業品牌官網公告,店家查詢網址, 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循環杯租借」組聯盟1個月成長6倍! 7-11使用人次破萬、全家年底拓點千家
日前統一超(2912)響應世界環境日,預計2023年6月起擴大將CITY TEA現萃茶、CITY CAFE全系列紙杯,於今年底前「FSC森林永續認證」咖啡杯;全家(5903)也在今日宣布,4月組建循環杯大聯盟後帶動租借杯數成長達6倍,將正式拓展至年底前破千店,也就是每4間「全家」就有1間提供免費的循環杯借還服務。7-ELEVEN販售的CITY系列飲品自2022年12月起啟動採用「FSC森林永續認證」咖啡紙杯計畫。(圖/統一超提供)為鼓勵更多消費者借用循環杯,全家宣布即日起到6月27日止,在440間限定店舖,免費借杯可享特濃拿鐵大杯半價優惠;世界環境日(6月5日)當天Let’s Café經典拿鐵中杯推出單日活動,借用循環杯即享只要10元的綠色優惠價。同時,「全家」倡議Clean Label食品少添加認證專案推動今年已邁入第5年,架上近8成的鮮食商品、逾9成國產自有品牌商品(Fami Collection)皆取得食品潔淨標章認證,即日起到6月27日止,購買「全家」店內390項Clean Label認證商品,就有機會抽中Gogoro電動機車。「全家」生鮮現做調理部部長林鴻成也表示,「今年是『循環杯元年』,從目前提供借用服務的440家店觀察,發現辦公商圈、文教區與住宅區,固定頻率借用循環杯的消費者穩定增加,顯見循環杯已成民眾響應環保、自主降低一次性廢棄物產生的新選擇。」至於統一超「OPEN iECO循環杯租借服務」部分,也已導入500間7-ELEVEN門市,目前使用人次已破萬。
全台自備飲料杯增2.6倍 7-11、摩斯15日起借循環杯送咖啡
每年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台灣為了響應,環保署與統一超(2912)、統一超(8153)合作,推出循環杯借用體驗享免費優惠活動。今年3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民眾到7-11、摩斯漢堡使用環保杯,就可以拿到免費咖啡。(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提供)順應環保永續的國際趨勢,環保署自111年4月起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要求連鎖超商、飲料店、速食業及超市需提供自備飲料杯5元價差優惠。據環保署統計,自111年7月1日實施至今年為止,民眾自備飲料杯比率由過去6%提升達16%,成長2.6倍。而112年開始連鎖超商及連鎖速食店業者需要有一定比率的門市需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並逐年提高門市的比率,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的垃圾產生。此次合作的7-11及摩斯漢堡兩家皆為獲得「外借杯自主良好管理標誌」符合「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6大面向規範的業者,無論是衛生或品質皆有保障,歡迎消費者安心借,體驗借杯享免費優惠。免費喝咖啡的優惠體驗活動自今(112)年3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民眾只要到7-11完成使用OPEN iECO循環杯服務或摩斯漢堡使用MOS Order APP會員專區借用循環杯,借、還完成後就能獲得CITY CAFE中杯熱拿鐵(限量4,000杯,每位會員限回饋1杯)或者中杯摩斯咖啡(冰/熱不限,限量3,000杯,每位會員限回饋1杯),數量有限送完為止。贈送的咖啡券將以電子券的方式透過兩家業者的APP系統於活動截止後發送。
循環杯良好服務指引出爐 環保署要求連鎖門市明年「借用服務要有5%」
民眾自備飲料杯逐漸成為環保趨勢,然而循環杯政策下仍有清潔與衛生的疑慮,環保署今日公布「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使循環杯的借用服務達到一致的水準;另也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明年起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環保署表示,循環杯其實就像餐廳內用餐具一樣,民眾外借杯子享用完飲料後再歸還,可減少一次性垃圾產生,環保署因此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供業者參考依循,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其中也包含押金需提供多元支付方式、提供3日歸還期限,品保品管以及清洗規範、宣傳等,除了能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衛生及品質,透過「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的識別,民眾認明標誌就可以放心借用。此外,環保署今年4月公告的「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7月起推行的自備飲料杯優惠5元措施,飲料杯自備率由過去的6%提升至16%,有效減少了一次用飲料杯的用量。環保署指出,2023年起環保署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民眾借用循環杯時,不須支付或只須支付少許的押金,即可免費借用;業者於營業場所也須標示「免費借用循環杯」,每字邊長至少5公分。環保署表示,店家提供的循環杯服務如符合服務指引,可張貼「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於明顯處民眾識別參考,環保署預計在11月舉辦標誌票選活動,屆時歡迎民眾踴躍參與票選。
自備環保杯「至少折5元」7月上路 連鎖超商速食店明年可借循環杯
近年民眾環保意識逐漸抬頭,不少人前往購買飲品時,都會自備環保杯,店家也會因為自備環保杯給予優惠折扣。對此,環保署表示,今年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價差,並要求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應自112年1月1日起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以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用量,將於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環保署表示,為建立我國循環杯借用服務,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須免費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並規定112年至114年應提供服務之門市比率分別應達5%、10%及30%,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則須分別達15%、18%及25%;為使消費者了解業者是否提供自備優惠及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要求於營業場所應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元」或「免費借用循環杯」字樣,每字邊長至少五公分。為減少一次性塑膠產品,除現行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連鎖超級市場依據「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原本就不得提供塑膠杯外,另配合聯合國環境大會111年3月2日宣示規劃於2024年擬定塑膠減量公約,並參照現行對免洗餐具管制方式,考量各地限制使用對象特性及區域條件等差異,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於113年12月31日前提報飲料店限用包括發泡、未發泡之石化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等各式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實施日期。在法規尚未正式生效前,環保署提醒業者應儘速配合法規的公告實施期程,做好因應措施,調整結帳系統,並建立方便易用且符合食安規範的循環杯借用系統,透過鼓勵消費者自備及循環杯借用,響應全民綠生活。環保署呼籲,民眾在購買手搖飲或咖啡時,盡量能自備飲料杯,除可對環境盡一份心力外,還可享受一定的折扣,若是臨時想喝飲料又忘了帶杯子,也可以借用循環杯來使我們的生活更加環保。
明年7/1起「飲料店禁用保麗龍杯」 環保署:自備環保杯至少優惠5元
自備環保杯可望省5元!環保署22日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明年7月1日起,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等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並規定管制對象販售現場裝填飲料,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環保杯至少應有5元價差;另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應從2023年起,有一定比例門市提供免費的飲料杯借用服務。國際上為減少塑膠環境汙染,聯合國2019年環境大會170國共同承諾,將在2030年前大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歐盟規畫2021年禁用已有適合替代品的一次用塑膠產品。環保署草案明訂,明年7月起飲料店不得提供如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以及超級市場,應進一步提供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飲料杯5元價差優惠,或提供一次用飲料杯但不得免費。資源回收基金管理會組長連奕偉說,現行自備環保杯的折扣是:小於650CC者至少要優惠1元、650CC以上優惠2元。若照草案則明年7月起只要自備環保杯,無論大杯或小杯,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至少要提供5元優惠,預計可帶來更多減量成效。連奕偉說,草案也要求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自2023年起,至少5%門市免費讓消費者借用循環杯,且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至少須達15%;若未達目標,業者須提報減量精進計畫。資源回收基金管理會副執祕魏文宜表示,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可視轄內業者經營型態及民眾生活習慣,提報限制使用其他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台北市政府是較有意願的地方政府之一。」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認為,自備環保杯優惠提高至5元,可望提升減量幅度;但草案僅禁用發泡塑膠,並授權地方政府可以提報禁止一次性塑膠杯的日期,但現行的紙杯有「塑膠淋膜」,比塑膠杯更難處理,呼籲也應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