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真殺人
」陳梅慧命喪國道排除陰謀論 家屬悲慟發聲
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4日凌晨在國道遇車禍身亡,離奇事故引發外界議論紛紛,新竹地檢署16日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駕駛,並公布結果確認排除陰謀論,陳梅慧家屬悲慟發聲,表示「大致尊重」調查結果,認為檢警已詳盡調查。據了解,陳梅慧曾協助警方破獲多起重大案件,包括88會館案和創意私房,更揪出黃子佼為創意私房會員,警方在其幫助下凍結近百億犯罪所得,陳梅慧卻遭控洩密,與在刑事局科偵中心任偵查員的謝姓男友一同到台中地檢署做筆錄,於4日凌晨搭乘UBER返程,卻在北上途中遭遇死劫身亡。新竹地檢署16日偵結並召開記者會,表示徐姓肇事司機是Uber駕駛,12月3日接受派遣,前往台中市北屯區敦富路載送客人李男、郭女夫妻,準備前往機場;進一步確認發現,李男確實早在今年7月14日晚上就已買好日本大阪的行程,並訂好酒店、機票航班,預定於12月4日早上7時12分起飛,由妻子郭女在11月21日使用通訊軟體向機場機送業者叫車,具有計畫出國事實。而陳梅慧於12月3日晚間前往台中市刑大約談,直到4日凌晨1時37分赴訊結束才離開中檢,並由在偵查庭外等候的XREX劉姓員工以Uber APP叫車,載送返回雙北;司機張男接到派單後,在1時45分抵達中檢,一路行經林森路、五權路、中清路,並在2時8分上大雅交流道北行。由於事故地點屬彎道,且當時前方已有車禍發生,造成車流回堵,徐男怕耽誤乘客機場形成,以時速106至108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但因彎道視線遮擋,駛入77.7公里處發現前方車輛停下,以致於來不及剎車追撞前車,造成陳梅慧死亡。檢方指出,外界盛傳「假車禍真殺人」陰謀論,但叫車者並非陳梅慧本人,且2車在台中市區的足跡完全不同,是上國道後才開始重疊,若要製造車禍應該會有追逐或跟蹤情形,但勘驗2車eTag紀錄,有2至3分鐘的時間差,換算成距離車距約3.6公里,肉眼已經難以看清前車,如果要故意製造車禍,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成功率也低,還可能造成自己重傷,因此排除這一論點,16日偵結後依過失致死罪將徐男起訴。家屬日前也透過委任律師發聲,強調至今仍無法相信陳梅慧的離去,並「大致尊重」,認為檢警已詳盡調查,也感謝陳梅慧的好友以各種方式懷念她的好,希望希望社會各界與媒體尊重逝者與家屬的隱私,避免揭露私人生活及喪儀的訊息,避免使用未經授權的私人照片。
陳梅慧國道喪命遭疑「假車禍真殺人」 檢分析原因:排除陰謀論
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涉洩密案,本月3日被傳喚,4日凌晨搭車北返途中卻遇死亡車禍,由於太過巧合,外界傳出許多「陰謀論」分析。如今肇事的37歲Uber司機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而檢方也針對疑點作出解釋,排除「假車禍真殺人」的可能。檢方說明,徐姓肇事司機是Uber駕駛,12月3日接受派遣,前往台中市北屯區敦富路載送客人李男、郭女夫妻,準備前往機場;進一步確認發現,李男確實早在今年7月14日晚上就已買好日本大阪的行程,並訂好酒店、機票航班,預定於12月4日早上7時12分起飛,由妻子郭女在11月21日使用通訊軟體向機場機送業者叫車,具有計畫出國事實。而陳梅慧於12月3日晚間前往台中市刑大約談,直到4日凌晨1時37分赴訊結束才離開中檢,並由在偵查庭外等候的XREX劉姓員工以Uber APP叫車,載送返回雙北;司機張男接到派單後,在1時45分抵達中檢,一路行經林森路、五權路、中清路,並在2時8分上大雅交流道北行。由於事故地點屬彎道,且當時前方已有車禍發生,造成車流回堵,徐男怕耽誤乘客機場形成,以時速106至108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但因彎道視線遮擋,駛入77.7公里處發現前方車輛停下,以致於來不及剎車追撞前車,造成陳梅慧死亡。檢方指出,外界盛傳「假車禍真殺人」陰謀論,但叫車者並非陳梅慧本人,且2車在台中市區的足跡完全不同,是上國道後才開始重疊,若要製造車禍應該會有追逐或跟蹤情形,但勘驗2車eTag紀錄,有2至3分鐘的時間差,換算成距離車距約3.6公里,肉眼已經難以看清前車,如果要故意製造車禍,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成功率也低,還可能造成自己重傷,因此排除這一論點,今天偵結後依過失致死罪將徐男起訴。
惡男詐保撞死人還上了對方老婆 法官大怒判無期徒刑
6年前澄清湖假車禍真殺人詐保案,陳柏裕開車撞死吳姓男子後詐領保險金,還與死者妻子發生性關係,最高法院維持原判決,斥責陳男要錢、要人實在卑劣,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同案被告陳奕全及張森安、林益田各判刑10年2月到14年半不等刑期,全案定讞。陳柏裕因曾任職保險業務員,熟知保險理賠等相關事務,他明知吳男原本從事送報紙工作,資力不佳,竟計劃性誘引吳開設牛排店擔任負責人、貸款購買高達1千多萬元房屋及投保,再提供生活費、借款予吳花用,造成吳男缺錢、積欠款項之金錢壓力。陳男再鼓惑吳以自己為被保險人,計畫性製造保險事故,造成身體傷殘方式,以詐領殘廢保險金,減輕金錢壓力,經吳同意後共同保高達4600萬的保險;陳柏裕先找人砍斷吳的手臂,但只造成手重傷領到20萬多的理賠。陳柏裕因無法如願得逞領到重傷害的殘廢保險金,於是帶2014年9月29日夥同張森安等人,不顧吳男仍受有傷害行動不便,只為金錢而狠下心腸,在澄清湖邊將吳撞死,甚至為掌握日後保險金之申請、請領及取得,在吳男死後不久與吳妻同住、發生性關係並懷孕。高雄高分院更二審痛斥,陳柏裕要錢、要人之心態,實在卑劣,更未見其對於吳男死亡有絲毫懺悔、悔悟之心,死者母親在法庭上作證的陳述,更讓人心疼一位母親辛苦扶養小孩長大,卻遭受陳男如此之利用與踐踏。合議庭考量陳柏裕居於首謀、指揮之地位,掌握及操控其他被告該如何進行計劃,其惡行、惡性及犯案情節嚴重,且幾近令人不可原諒,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同案被告林益田判刑14年半、張森安14年、陳奕全10年2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