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復保制度
」 健保「停復保制度」12月底廢止!談海外國人恐反彈 邱泰源:是恢復公平性!
健保「停復保制度」將於12月23日廢止,此後國人將無法辦理停保,不分身份、不論是否出國,即便在國外也是要持續繳交健保費,預計將可挹注健保達23億元。有聲音指出,此舉可能引起出國留學、工作的海外國人反彈,衛福部長邱泰源23日重申,此舉意在「讓制度恢復公平性」,且有健保身份,國人在海外若有就醫產生醫療費用,也可以回國申請費用核退。根據現行「赴海外國人可用健保停復保」制度,出國超過半年可申請停保,返國後再復保。但該制度自實施以來引發許多爭議,最常見的是出國6個月以上已經停保,中間沒有繳健保費,但當身體出問題後隨即回台就診,立刻復保享受醫療資源;另一種則是相反,有國人長期旅居國外,每年僅農曆春節回台,但沒有依照規定辦理停保,被健保署要求補繳保費,最後民眾提起行政訴訟但被駁回。其後,該民眾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遂作出相關判決,間接推動此次制度廢止。根據大法官釋憲指出,因《健保法》施行細則規定沒有法律明確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相關條文自判決公告後2年失效;而該判決將於12月23日期滿。對此,衛福部已經決定不修法,讓停復保制度廢止。衛福部社保司22日預告,將刪除停復保相關條文,並增訂過渡條款。12月23日之前已辦理停保者持續有效,直到再次入境後自動復保,之後就不能再申請停保。根據健保署統計,目前國人有效停保人數約21.3萬人,停復保制度廢止後,即便國人長期居留國外也要持續繳交健保費,估計每年保費收入增加約新台幣23億元。邱泰源23日出席活動受訪時,被問及停復保爭議,他強調「所有國人都要加入健保才公平」,並表示2年來已經徵詢很多意見,大致上就偏向讓制度恢復公平性。至於此措施是否引發海外國人反彈,邱泰源重申:「大家都納保會比較全面且合乎全民健保制度,如果在國外有相關醫療產生的治療費用,可以申報費用核退。」
健保12/23起「全面廢止停復保」 新制、影響「6大QA」一次看
衛福部昨(22)日預告,《健保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行停復保制度將在自12月23日起失效。根據《中央社》報導,關於停復保制度為何、預估影響人數、旅外國人健保資格問題、在海外是否能使用健保等等,以下QA一次看。Q:現行健保停復保規定為何?A:根據現行規定,健保保險對象若失蹤未滿6個月,或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以辦理停保,暫停繳納保險費,停保期間其眷屬應改以其他身分投保。而曾辦理出國停保者,應於返國復保後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出國6個月以上停保者,以返國之日為復保日;如短期需再出國,應自返國復保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而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應該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Q:為什麼會要修施行細則?A:在台灣有戶籍的李女,自民國91年間即長期居留國外,每年農曆春節才返國,陪伴父親過節後即出境,健保署通知李女依規定辦理復保,李女未處理後,健保署於民國104年核定李女復保、停保日期,並要求李女繳交復保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李女不服,認為修正是為了處理出國停保民眾短暫返國復保就醫的爭議,增加復保後屆滿3個月才能停保的限制,但沒有考量到她這種長期居留國外,每次返國僅短暫停留者的權益,希望大法官宣告相關規定違憲。而經審議、訴願、行政訴訟駁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決,健保停復保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違憲,若仍認有維持此制度必要性,應該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訂定,並給予相關機關檢討期,否則應於2年後失效。Q:施行細則修訂後規定?A:衛生福利部22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為2周,預告期若無異議,將在12月23日起廢止停復保制度。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表示,屆時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即使出國超過6個月,一樣要繳納健保費用,讓全體國人履行義務恢復一致,符合健保法「強制性社會保險」精神。修正草案除了刪除停復保的相關制度,還加上過渡條文,在今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維持停保,但應於「返國當日」依規定辦理復保,且復保後不再可停保。政府駐外人員及其隨行之配偶、子女,亦應於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Q:這次修法影響多少人?A:全民健康保險署長石崇良評估,目前停保有效者共約有21萬人,多數是旅外僑胞、另有一部分是出國念書的民眾;在廢止停復保制度後,換算下來,若這些人沒有停保,健保保費每年收入約新台幣23億元,但這些民眾就醫所使用的醫療資源等支出則無法估算。Q:如果長年旅居國外,會無限期持續繳健保費嗎?A: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國外者,若欲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並備齊國民身分證、遷入地戶口名簿及前開護照等資料,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當日即可完成登記。未來旅外者健保資格就會隨戶籍遷入遷出調整,自戶籍遷出國外、在台灣沒有戶籍當天開始,自健保「退保」。至於恢復健保身分時間,則因返國時間有不同。石崇良解釋,若國人在退保當天起算2年內恢復戶籍,登記戶籍當天開始,即為健保強制保險對象;但若從遷出退保當天起算超過2年(即出國超過4年),才回來設戶籍,就要從登記戶籍開始起算6個月,才能再投保。Q:人在國外就完全用不到健保嗎?A:依據健保規定,保險對象如到國外、中國大陸地區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必須在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算6個月內,檢具書據,向健保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停復保制度」擬12/23全面廢止! 未來旅外仍須持續繳納健保
健保停復保制度即將走入歷史。因應憲法法庭2年前針對《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判決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衛福部決定不修法,並將於今(22)日預告修改施行細則,全面廢止健保停復保相關規定。自今年12月23日起,國人將無法辦理停保,不分身份、不論是否出國,都需持續繳納保費。此外,針對先前已辦理停保者將不受此限,直到其再次返國後才會自動復保。根據現行赴海外國人可用健保停復保制度,出國超過半年可申請停保,返國後再復保,但該制度自實施以來引發許多爭議,最常見的是出國6個月以上已經停保,中間沒有繳健保費,但當身體出問題後隨即回台就診,立刻復保享受醫療資源;另一種則是相反,長期旅居國外,每年僅農曆春節回台,但沒有依照規定辦理停保,被健保署要求補繳保費,最後民眾提起行政訴訟但被駁回。其後,該民眾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遂作出相關判決,間接推動此次制度廢止。大法官釋憲指出,《健保法》施行細則未經法律明確授權,卻直接規範健保停復保等重大權利義務事項,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相關條文須於判決公告2年內失效。以今年12月23日為期限,停復保制度屆時將失效。據悉,衛福部已決定不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將廢止停復保相關條文,並增訂過渡條款。健保署統計,目前有效停保人數達21.3萬,每年平均約有13萬人申請停保。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現行規定為出國超過6個月可申請停保,返國後自動復保,並需繳納3個月保費後才能再次停保,2年內未返國者則除籍退保。停復保制度廢止後,出國民眾將無法再申請停保,但針對12月23日之前已辦理停保的國人,不會追溯保費,仍維持停保有效,直到再次入境返台後自動復保,之後將無法再申請停保。石崇良進一步說明,停復保制度廢止也將影響失蹤人口的保險處理方式,現行的失蹤者可在未滿6個月時先行停保,直到超過6個月後退保,而未來失蹤者需持續繳納保費滿6個月後才能退保,無法提前停保。
石崇良:在台設籍、人在國外 需續繳健保費
大法官去年底釋憲指出,《健保法》停復保施行細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自判決公告後2年失效。衛福部健保署長石崇良昨接受本報專訪時透露,未來擬廢除停復保制度,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者,無論在國內或是國外,都要持續繳健保費,如果人在國外,將可透過遠距醫療領取慢箋用藥,使用健保醫療服務。國人若旅外超過2年而遭除籍,回國後需再等待6個月才能加保,以示公平,相關修法預計明年送立法院審查,可望在2025年上路。現行健保停復保規定,國人若出國逾半年,得持續加保或辦理停、復保;若出國超過2年,遭除籍就會被退保,而除籍2年內返國者,可在恢復戶籍日起重新加保,但若除籍2年後才返台設籍,就得有半年的等待期。據統計,2021年有5萬人停保、10萬人復保,2022年則有10萬人停保、11萬人復保。至於退保後重新加保者,在疫情前每年約有2.5萬人,2020年~2021年因回國者變少,每年約1.7萬人。預估在邊境解封後,2022年重新加保者增至15.9萬人。石崇良表示,過去推動停復保機制,是基於民眾出國用不到健保資源的考量,不過在實務中觀察到,停復保的民眾約有6、7成仍會使用醫療服務,顯示不少國人是因醫療需求才回國,健保署因而擬廢除停復保制度,回歸母法,在台設籍的國人及持居留證者都要強制納保,但會修法配套,遭除戶籍者,回台需再等待六月個月才能加保。根據修法方向,未來所有在台設籍的國人無論在國內或國外,都得持續繳納保費,人在海外期間若有緊急醫療需求,除依現行可自墊醫療費用,回國申報退費外,石崇良透露,將討論開放旅外國人透過視訊診療取得慢性病處方,並由健保給付,家人再將藥品寄送至海外。健保署預計明年上半年將修法草案送入立院,若一切順利,最快可在2025年上路。另疫情期間,健保署有一特例,自2018年元旦起,戶籍遷出而退保者,返台加保免等待6個月,而2020年元旦仍在保者,因疫情關係無法回國辦理重新加保,可自退保當日起接續納保,這項措施原訂實施至今年6月底,將延長至今年底。
陳時中:健保部分負擔將調漲 擬從菸品款項補助邊緣戶
健保部分負擔改革箭在弦上,衛福部長陳時中昨晚召集付費者代表開會,出席者均對改革方案表達支持,至於方案及金額將交由衛福部決定,預計本月定案。由於部分負擔調整將直接影響民眾的荷包,對於不符合低收、中低收條件的邊緣戶,陳時中也透露,擬從菸品健康捐撥補一部分款項支應,確保經濟弱勢不受影響。根據衛福部先前規畫,醫學中心、區域醫院一般藥費部分負擔上限將從200元增至300元,而慢箋、檢驗檢查未來也不再免費,前者首次收費比照一般藥費,後者則依層級、是否有轉診收取至多400元。急診方面,輕症赴醫學中心也將被收取高達800元的部分負擔。昨陳時中召集付費者代表開會,對各項改革方案收取意見。19名委員中,共17人出席,人人都表達意見,均支持調整部分負擔。對於先前熱議的慢箋、急診部分負擔的方案及金額,都交由衛福部決定,預計本月就會定案。與會委員中,有2、3名委員希望政府考量弱勢者的就醫權利。陳時中於會中表示,若為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分原就有註記,不受此次改革的影響,但對少數邊緣戶,如家有祖產而無法取得低收、中低收身分者,衛福部可從菸捐中提撥部分款項補足差額,照顧經濟弱勢的權益。對於11年未修的月投保金額天花板,社保司先前規畫由18萬2000調至21萬9500元,付費者代表也表肯定。至於旅外國人停復保制度,付費者代表認為要就全取消,否則就依身分採取不同作法。另外,《健保法》規定政府每年度負擔總額,過去被詬病將社會福利政策的7項補助計入,導致實質負擔不足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的36%,昨陳時中也透露將想辦法爭取補足。
不能爽用健保爆氣!劉樂妍怒嗆「我對台灣有貢獻」 罵完又喊:生病了
台灣健保財務吃緊,加上不少長期旅居海外的國人會返台使用,讓相關議題再度浮出檯面,如今健保署有意修法,針對停復保制度進行修正。消息曝光後,長期在大陸發展的女藝人劉樂妍相當不以為然,強調自己一直都有繳納健保費,「我對台灣是有貢獻的人」,用健保理所當然,隨後又再度發文喊「生病了」。根據統計,每年會有約8萬人返台就醫,當中有85%是無職業投保,近9000萬保費由全民買單,引發大眾不滿;衛福部長陳時中日前直言「時間到了」,擬取消出國半年至2年短期停復保規定;至於出國超過2年的除籍退保者,必須等待半年或繳清健保除籍退保期間的保費,最多繳回5年保費,才能持續享有健保。劉樂妍發文怒轟蔡政府。(圖/翻攝劉樂妍臉書)針對停復保制度可能修改,劉樂妍27日在臉書砲轟「我一直都交著健保費好嗎?從來沒有停止過扣款!!!你他X找錯人了吧?」她強調,「我用健保用的理所當然,天經地義。老娘我對台灣是有貢獻的人!我才是真金白銀人民幣拿回去建設台灣的人!!一群滿嘴噴糞的垃圾!!」發洩完滿腔怒火後,劉樂妍隨後又在微博發文,透露「可能因為生病了,身體不舒服,所以難過。我今天一直在思考婚姻的意義。人到底為什麼要結婚?我認為是必須要有一個男生發自內心的向我求婚,所以才會結婚。而結婚的目的是為了要合情合理合法的生小孩。如果沒有要生小孩的話,那需要結婚嗎?」劉樂妍自爆生病了。(圖/翻攝自微博/劉樂妍)劉樂妍坦言,自己似乎欠了很多錢,「所以我好像有做不完的工作,做不完的事情,我好像沒有辦法生小孩,那我怎麼跟人結婚呢?但我從來也沒有說我不要生小孩呀。但是這錢什麼時候才還得完呢?」至於網友關心她的身體狀況,劉樂妍則回應自己是「過敏」。
黃安爆氣嗆「拆總統府」 再嗆政府:我爽用健保就漲價追討?
台灣健保財務吃緊,加上不少長期旅居海外的台灣人會返台使用,讓相關議題再度浮出檯面,如今健保署似乎有意修法,針對停復保制度進行修法,此舉聽在長期生活在大陸的藝人黃安耳裡相當不是滋味,昨(26日)就在微博發文狂嗆民進黨,還氣得說要拆掉總統府。根據統計,每年會有約8萬人返台就醫,當中以85%的人是無職業投保,近9千萬的保費由全民買單,引發大眾不滿,而衛福部長陳時中昨天就表示「時間到了」,擬取消出國半年至2年短期停復保規定;至於出國超過2年的除籍退保者,必須等待半年,或是繳清健保除籍退保期間的保費,最多繳回5年保費,才能持續享有健保。(圖/翻攝自黃安微博)台灣政府擬改變健保相關規定,這讓長時間居住在中國大陸的藝人黃安相當不是滋味,昨天下午就在微博發文:「我黃某人爽用健康保險,健保費就要漲?還追討?很棒呀!我黃安也爽遊台北故宮,故宮票價漲不?我曾爽遊『總統府』,總統府拆不?唉,別繞了,趕快立法『不爽民進黨者,不得爽用健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