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線
」 車禍 酒駕 違規 毒蟲 台中科技執法成「免死金牌」? 婦人來回穿梭馬路拍照惹爭議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上傳一段影片,內容是一名大嬸在穿越沒有紅綠燈的人行道時,停留在馬路中央拍照,讓兩旁的汽機車都停下來等待。這段影片引起許多討論,因為新竹市政府日前在該處設置了科技執法設備,不少駕駛人看到影片後都留言抱怨,認為科技執法只管得到車子,管不到行人。這段影片約1分08秒,背景音中充滿了風聲,在影片一開始可以看到穿著粉色上衣的大媽持著手杖,從畫面的右方往前走向行人穿越道,與其它幾位行人一同過馬路,此時可看到雙向的車流都暫停等待。大約在影片20秒處,大媽已抵達另一頭,疑似與友人在路口討論幾秒後,突然回頭往馬路中央走去,在靠近黃色網狀線處停下來,接著舉起相機拍照。約在影片34秒處,可看到左方駛來一輛計程車,因看到大媽在路中央而在緩慢在停止線前停住,準備讓大媽先過,可能是看到大媽拿起手機拍照了,計程車駕駛決定起步往前開。此時大媽仍停留在路中央,原本看似準備離開,突然又回頭再度舉起相機拍照,一旁的黑色車輛原本在停等讓她,也決定先離開。影片約54秒處,才看到大媽趕緊穿越馬路回到友人身旁。根據貼文者提供的資訊,這段影片發生地在新竹市東門圓環,在10月時設置了科技執法,但這位大媽的行為,也引發許多網友的議論,有人說大媽的行為太誇張,質疑科技執法「管得到車輛卻管不到行人」,還有人說這就是行人的帝王條款,說「政府只會做表面,車子要讓行人,然後呢?行人違規抓了多少?」
騎士搶快闖平交道上訴 背景已響警鈴遭打臉
一名騎士小張(化名)在去年的8月份,被檢舉違規穿越平交道,收到一張6萬7500元的罰單,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對此不滿,提出行政訴訟。然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勘驗檢舉的影片,發現小張駛越平交道前2秒,背景已響警鈴音樂,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解,最終法院裁定駁回訴求。根據判決書記載,小張去年8月,在台中市清水區海濱路的鐵路平交道騎車時,因違規穿越而被民眾錄影檢舉。因此,收到了一張6萬7500元的罰單,並被吊扣12個月的駕照,還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小張對此感到不滿,因此提出行政訴訟。小張解釋,當時他跟在一台轎車後面,後來駕駛為了躲避另外一位騎士而突然變換車道,直到汽車通過後,才注意到前方有人,因此才緊急閃避,而當時平交道的警鈴尚未響起,是在他閃避之後,黃燈才亮起。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在勘驗檢舉影片,發現小張的機車在行駛至平交道前方的停止線時,閃光燈已經開始閃爍。他仍然向左側偏移,超越前方的騎士。接著,背景聲音明確錄到了警鈴的聲響,但他仍然繼續向前進行駛,而剛通過平交道後1秒,遮斷器立即往下降。對此,法官認為,小張在駛越平交道前2秒,閃光燈和警鈴都已啟動,應該暫停行駛,但小張仍然選擇繼續行駛,並趁遮斷器尚未下降時,通過了平交道。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1款「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為闖鐵路平交道」,屬於違規行為。因此,法院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跟前車開過斑馬線挨罰6千!駕駛喊冤「行人站在路邊」 法院打臉
1名葉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北市某無號誌管制路口之行人穿越道,未停讓在行人穿越道之行人先行,員警以其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違規而逕行舉發,並開罰6000元。葉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行人因車輛未禮讓,才不敢往前進,駁回上訴。根據判決書,葉男主張,自己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路人僅駐足站立於路旁,毫無要穿越馬路之意圖或動作,他當時距離前車只有1、2公尺,車速僅時速3至5公里,緩慢跟著前車前行,也遵守在行人穿越道前煞車規定,並踩了煞車,但行人還是不願意穿越,足見行人在原告與前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沒有要穿越馬路的意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該處為無號誌管制路口,原告駕駛車輛行近無號誌管制路口,已見該名行人當時已站立在行人穿越道之第一道枕木紋前,應可合理判斷該行人係正準備通過該行人穿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法院認為,因葉男及前車接續搶先通過行人穿越道,均未暫停禮讓該名行人,該名行人等待2車完全通過行人穿越道後、後方之檢舉人車輛在停止線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該名行人才立即穿越行人穿越道,足見該名行人當時確係因葉男及其前車未暫停而搶先通過,考量自身安全才會站立在行人穿越道旁伺機通過,而非如原告所主張該行人當時無穿越行人穿越道之意等語,故駁回上訴。
豐原轎車失控撞斷消防栓!水流湧出路面成「水河」 現場畫面曝光
台中市豐原區27日15時許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45歲的林姓男子駕駛轎車沿田心路二段直行時,因為試圖閃避一輛機車,結果失控衝撞路邊的消防栓,導致消防栓當場被撞斷,大量水柱噴湧而出,瞬間將路面淹成小河。據路口監視器拍攝的影像顯示,林男在紅燈時已經超越了停止線,當起步後,車輛一路偏向路邊,雖然車速並不快,但卻猛烈地撞上消防栓,造成車頭嚴重受損。關於林男所稱的「閃避機車」情況,監視器並未顯示任何相關畫面。豐原警分局表示,初步判斷林男未能注意車前狀況且可能分心,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事故責任,事故發生後,林男已被檢查並確認無飲酒情況,消防栓受損後,台水公司已經迅速到場處理搶修工作。警方呼籲市民,開車時一定要謹慎駕駛,時刻注意路面狀況,以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高雄警攔檢逮毒蟲 駕駛無照後座女是詐緝通緝犯
高雄市鼓山分局龍華所員警21日凌晨巡邏行經華泰路段時,見自小客車紅燈越紅燈停止線上前攔查,發現34歲潘男不僅無照駕駛,後座26歲劉女還是詐並在車上藏有毒品和吸食器,立即將兩人逮捕,依詐欺通緝和毒品等罪嫌,將兩人移送法辦。據了解,潘男21日晚間載著劉女和另一名女性友人去逛夜市,駕車離開時在路上違規遭警攔查,劉女被查詢身分時,先是辯稱沒帶身分證,又以各種話語搪塞拖延,在警方追問下,在坦承身分,涉犯2起詐欺案件,已經逃亡近1年半。潘男見劉女被逮,假裝下車打電話欲烙跑,機靈員警立刻上前將他制伏,並坦承車上還有毒品及吸食器,警方立即將兩人逮捕,依詐欺通緝和毒品等罪嫌,將兩人移送法辦。
你丟我撿!毒蟲駕車違規越線遇警盤查 「丟包安非他命」終落網
苗栗1名58歲黃姓男子,日前駕車行經事發路段,停等紅燈時違規超越停止線,恰巧被鶴岡派出所副所長彭光義巡邏時發現,立即攔查,未料黃男趁隙突往車外丟出一包東西,警方起疑心當場查獲是安非他命,全案訊後依法將他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據了解,黃男駕車行經苗栗市新東一街一帶,在停等紅燈時,因違規超越停止線,遭警方上前盤查,過程中黃男神色緊張,不斷往車內置物箱翻找物品,員警察覺有異詢問是在找何物時,他竟企圖脫身,趁隙將1包物品往外丟,員警機警發現,隨後在路邊雜草堆中找到安非他命。警方表示,苗栗警察分局鶴岡派出所副所長彭光義,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黃男駕車行跡詭異,且停紅燈還違規越線,於是上前攔查,期間黃男與員警發生推擠拉扯,警方待支援警力到場後,在路旁雜草堆起獲黃男丟棄重達0.52公克的安非他命,警方立即逮捕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他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毒蟲遇警攔查手狂抖 怕當女兒壞榜樣喊要戒毒
賴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台中市北區時,因交通違規被攔查,下車後手卻抖個不停,警方驚覺有異,向車內一看竟發現毒品與吸食器。怎料賴男態度卻180度轉變,因深怕成為幼女壞榜樣,還主動將毒品交給警方,全案依毒品罪嫌移送法辦。第二警分局永興派出所所長邱柏昌、警員唐瑋駿在6月10日凌晨1時行經北區美德街、學士路口時,發現一輛超出紅燈停止線的轎車並上前攔查,48歲賴男下車後手狂抖,模樣看起來相當緊張,怎料警方下秒就看見車內放有毒品。賴男主動交付毒品,共查扣2包海洛因(重2.03公克)、安非他命4包及1小罐(重32.64公克)、吸食器2組、電子磅秤1個。(圖/翻攝畫面)賴男坦言一直想戒毒癮,卻仍不敵誘惑,怕女兒得知他吸毒成為壞榜樣,手才會抖個不停。他深知難逃法網,主動交出包包內2包海洛因(重2.03公克)、安非他命4包及1小罐(重32.64公克)、吸食器2組、電子磅秤1個。賴男認了沒有自首的勇氣,如今被抓也放下心中大石,警方將賴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採樣送驗判斷是否有涉嫌毒駕危害其他用路人情形,並向上追查毒品來源。
醉駕紅燈超越停止線遭攔查 酒測值超標直呼:會被關起來嗎?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警員吳冠賢,在執行凌晨4時的酒駕取締勤務時,意外發現1名男性騎士超越紅燈停止線,立即上前盤查,未料其酒測值超標,當場騎士逮捕到案。據了解,該張姓男子年齡為38歲,飲酒後酒後,心存僥倖騎機車試圖返回家中,未料因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遭警方攔查時,員警聞到其散發濃濃酒氣,立即進行酒測檢驗,結果測值超過標準限制。張男見狀忐忑地詢問警員是否會被拘留,全案警訊後將依法將其移送至台中地檢署偵辦。第一警分局長鍾承志表示,取締酒駕一直是警方的重要工作,將針對易發生酒駕事故的路段及酒精消費地點,加強巡邏和路檢勤務;同時,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如有飲酒,務必選擇安全的交通方式,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失蹤3年兒找到了 媽得知他「拒絕聯繫」求警傳6字牽掛
悲喜交加。台北市內湖1名許姓男子因失蹤3年多,被警方列為失蹤人口。蘆竹警分局日前盤查騎車跨越停止線的許男時,雖意外查出對方是失蹤人口,但許男堅持拒絕和家人聯絡、探視,令家屬在欣喜之餘,也留下一絲遺憾。許男當年離家出走後便下落不明,許母雖報警協尋,無奈光陰似箭,3年過去仍不見兒子下落。蘆竹警分局交通分隊7日深夜11點多巡查時,發現1名騎士跨越停止線,於是在雨中攔查,一查赫見眼前身穿藍色雨衣騎士,是失蹤3年多的失蹤人口。警員雖立即將許男帶回派出所進行相關作業,但許男的自白及堅定立場,卻讓旁人聽了感嘆之餘,又多了清官難斷家務事的無奈感,以及過年圓中帶缺的遺憾。許男供稱,當年因個人因素離家到桃園並定居多年,這段時間除未聯繫家人,也沒有使用手機,生活全靠過去存款支撐。他當下也拒絕向家人聯繫、反對家人前來探視提議,員警無奈之下,只好在提供他驅寒的燒仙草同時,致電許母並如實告知。許母得知兒子消息,立即放下心中多年牽掛,激動的情緒直白地透過話筒傳遞,也不斷向警方道謝。員警透露,許母得知兒子拒絕與家裡聯絡,雖難免失落,但也請託警員代為傳話:「好好保重身體」。
開車不長眼!「小黃運將」高速撞母女 4歲女兒昏迷母OHCA
金門縣金寧鄉今(1)日上午發生嚴重車禍,呂姓計程車司機開車行經環島南路時,疑似因一時貪快闖黃燈而直接迎頭撞上載著4歲女兒的41歲張姓女子,強大的撞擊力讓母女2人直接噴飛,張女當場OHCA,4歲女兒經送醫急救後仍昏迷不醒,詳細釀禍原因仍待檢警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事發當時,呂男開著計程車行經環島南路時,疑似因一時貪快闖黃燈,而未注意車前狀況,直接迎頭撞上載著年幼女兒的張女,強大的撞擊力讓母女2人當場措手不及,噴飛重摔在地。恐怖的意外造成張女當場OHCA,倒地一旁的4歲女兒經送醫急救後,仍昏迷不醒,而詳細釀禍原因仍待檢警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金城警分局表示,路口號誌黃燈是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警告駕駛人將失去通行路權,提醒尚未超過停止線的車輛,應踩剎車、減速、隨時準備停車,而不是催油門加速甚至超速通過路口,如貪快提早紅燈起步或是直接闖紅燈,因雙方都是在加速狀態,一旦發生碰撞都十分嚴重;提醒駕駛人,路口應確實遵守「慢、看、停」原則,多注意並減速慢行,以避免事故發生。
桃園娃娃車於無號誌路口與賓士車碰撞 車內師生、駕駛4人全送醫
桃園市中壢區惠州街今(12)日上午發生驚險車禍,1輛載有2名女童及1名老師的娃娃車,在行經一處路口時,與另輛黑色賓士車發生碰撞,警消獲報到場後,先行將娃娃車駕駛與車內3名師生全數送醫治療與檢查,至於確切的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將待調查後釐清。中壢交通中隊表示,於今(12)日上午7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惠州街與吉長二街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經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為1輛娃娃車與賓士小客車發生碰撞,2車皆因碰撞而變形受損,且娃娃車內的駕駛、女童與老師均有受傷情形,隨即交由救護人員進行處置,至於小客車駕駛許男則未受傷。救護人員指出,經初步檢傷後發現,55歲的林姓娃娃車司機左膝擦傷且右腳踝挫傷;隨車的44歲胡楊姓女教師枕部有血腫情形;3歲謝姓女童無外傷但預防性就醫;2歲謝姓女童則是頭部有1公分擦傷、嘴唇也有1公分撕裂傷,因此4人皆送往中壢天晟醫院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後指出,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駕肇事可能;而事發當時林男駕駛著娃娃車行駛在惠州街,許男則駕駛小客車行駛於吉長二街,由於該路口無設置交通號誌,因此研判該起事故可能是雙方駕駛未減速禮讓所致,至於確切的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將待調查後釐清。警方也再次呼籲,用路人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之交岔路口,除應遵守相關規定外,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以維行車安全。
金門2小客車路口猛衝撞 車體全變形2人受傷送醫
金門縣金湖鎮一處路口昨(5)日發生對撞車禍,1輛沿士校路直行的小客車行駛至太湖路口時,高速撞上另輛欲左轉的小客車,造成2車車體均嚴重變形毀損,駕駛則分別因頭部、胸部、腳部等處受有傷勢,雙雙被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救治,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仍有待相關單位調查後釐清。經查,本起車禍事故發生於昨(5)日下午3時48分許,當時為1輛由19歲雲姓男子駕駛的藍色小客車,以及由60歲張姓女子駕駛的黑色小客車,2車在行經至太湖路口時不慎發生碰撞,導致藍車撞上道路一旁的電線杆,造成其車體嚴重變形毀損,而黑車則是車身打橫跨越在車道中央,其右前方車頭同樣嚴重毀損且輪胎也完全錯位,同時也造成雙方駕駛均受傷送醫。監視器畫面拍下,當時由張姓女子駕駛的黑色小客車在太湖路口要左轉,而由雲姓男子所駕駛的藍色小客,卻高速從士校路往金門國中方向直行而來,疑似是為了搶在號誌轉為紅燈前通過而加速,才會直接撞上正在左轉的黑色小客車,導致雙方車輛在路口處紛紛往金湖國中方向失控,也因為撞擊力道猛烈,2車皆在滑行一段距離後才停下。警方表示,接獲民眾報案趕抵時,雙方駕駛均受有多處傷勢,張姓女子為頭部、胸部、右腳受傷,而雲姓男子為胸部受傷,經過初步檢傷和傷口處置後,2人均被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救治;經酒測後,張女酒測值為0,而雲男則因胸部傷勢無法施行吹氣酒測,將由金門醫院進行抽血檢驗,至於詳細的事故原因和責任歸屬仍有待相關單位調查後釐清。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提醒民眾,「熟悉通行路權及遵守法規」為車輛安全駕駛五大守則之一,路權是用路人使用道路之遊戲規則,它排除了用路人動線間的大部分衝突,並化解潛在的碰撞危機,交通事故的發生主要來自「不知」與「不遵守」路權,而了解路權且嚴格遵守是行車安全的最大保證。另外,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第4款規定:「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因此,民眾在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時,如遇前方黃燈轉換,而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則應小心通過,如來不及通過要煞停,也應注意後方來車,以避免造成追撞事故發生。
桃園今年取締2.2萬件闖紅燈 仍有10人因此喪命
桃園市今年度取締2.2萬件闖紅燈、1.6萬件超速,違規案雖較去年下降,但仍有10人是因闖紅燈喪命,龜山區萬壽路二段上周就發生機車騎士超速闖紅燈,猛力撞上黃燈左轉的轎車身亡,警方呼籲遵守號誌,轉黃燈應減速剎車,切忌催油門,以免發生憾事。警方調查,21歲黎姓科大生在新北市新莊區租屋,平時下課後要到桃園火車站附近打工,20日15點42分,黎男疑似為了趕16點上班,行經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大同路口時,見前方號誌已轉成紅燈仍未減速,筆直往前衝,卻在路口猛烈撞上對向左轉的轎車,警方到場時黎已癱倒在地且身體多處受傷,經緊急送醫搶救,仍於16時5分宣告不治。警方事後調閱行車紀錄器影像及路口監視器畫面,還原事發經過,發現和黎男同向的轎車都已停下等紅燈,主要肇事原因為機車騎士超速闖紅燈,而對向自小客車於黃燈進入路口時急著左轉,未充分注意車前狀況,最終導致雙方在路口發生碰撞。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24小時內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涉及闖紅燈肇事有10件10人,肇事者不乏汽車駕駛、機車騎士及行人。為防制違反號誌的交通事故加強執法,迄今已取締闖紅燈逾2萬2千件,超速逾1萬6千件,因違反號誌管制肇事案件較去年同期減少215件,超速失控案件減少55件,但仍防不勝防,尤其近日陰雨不斷,駕駛人不依速限行駛又闖紅燈,事故發生率相對提高。交通警察大隊長林鼎泰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如遇號誌轉為黃燈時,意味警告駕駛人路權即將消失,尚未超過停止線的車輛應減速煞車,而不是催油門,若已進入路口也要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失聯移工見警心虛「狂跑250公尺」 熱心民眾急出借機車逮人
桃園警察分局同安派出所警員張簡宇全昨(9)日查獲1名失聯移工,其在晚間執行勤務時,發現1輛小客車停等紅燈時越線,遂上前勸導與盤查,就在詢問後座的越南籍乘客資料時,其竟心虛突開門下車狂奔約250公尺,所幸有熱心民眾趕緊出借機車給員警,隨即順利逮到體力耗盡的男子,警方訊後已移請專勤隊收容。 據了解,該名失聯移工為越南籍38歲阮姓男子,在昨(9)日晚間9時許由曾姓友人駕車一同外出,由於曾姓駕駛在停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恰好被正在執行勤務的同安派出所員警狀見,警方隨即上前要求駕駛將車輛停靠路邊,並進行勸導與攔查,阮男眼看自己是失聯移工身分就要曝光,遂趁機下車逃跑。 透過警方提供影像,可見員警在詢問越南籍乘客資料時,車上2人皆支支吾吾回答不清,要求出示居留證時也拿不出,隨後阮男則不斷往車門移動,員警還曾說:「坐過來一點,我怕你會跑。」;面對警方不斷盤問,阮男眼見身份遲早會曝光,竟趁機開啟左側車門逃跑,一路狂奔近250公尺仍然被逮。 警方表示,38歲阮男是越南籍,早在2年前已被通報失聯,昨(9)日遭員警盤查時竟突拔腿狂奔,所幸警方在追逐過程中遇熱心民眾出借機車,遂趕緊改由騎車追人,約在250公尺外逮到體力耗盡的阮姓失聯移工,訊後已移請專勤隊收容等候遣返。
女騎士「謀殺式右轉」撞飛路人…大罵:你突然衝出來 目擊者還原過程
台灣交通亂象被封為「行人地獄」,因此修法規定汽機車必須禮讓行人,否則將開罰6000元,讓許多駕駛都很小心。不過,近日台南奇美醫院前發生車禍,當時汽機車都停在斑馬線前等行人通過,但一名女騎士執意右轉,直接撞上一名小跑步要通過的路人,影片曝光引發軒然大波。YouTube頻道「WoWtchout-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轉PO民眾投稿的行車紀錄器,時間是12月1日早上8點22分左右,位於台南奇美醫院急診室前方路口。影片中顯示,一名身穿桃紅色羽絨衣的女騎士,一開始就從左側超車,接著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再右切到右側車道,在停止線上停了幾秒,看右邊沒有行人,馬上就右轉,卻沒發現左側一名身穿短袖的男子,小跑步要通過,雙雙撞上倒地。女騎士右轉撞上過馬路的行人。(圖/翻攝自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YouTube)車禍畫面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砲轟,「她的騎車方式自然到像是沒有交通規則的存在」、「這種三寶大媽,就算這次被原諒了,下次一定會再犯,還是老實的叫警察來,請她吃罰單來才會學到教訓」、「罰6000啦,她才會長記性」。另外,還有一名自稱當時在現場的民眾回應,透露男子被撞翻手破皮,仍起身關心女騎士的狀況,但對方試圖推卸責任:「你怎麼突然衝出來」,一句抱歉也沒有,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現場民眾還原情況。(圖/翻攝自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YouTube)
金門7旬阿嬤穿越斑馬線遭計程車撞飛 司機吊扣駕照1年下場慘
金門地區今日上午發生一起行人地獄事故,陳姓婦人步行穿越馬路時,被洪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撞飛,當場倒地不起,一同過馬路的外2名民眾嚇得立即報警,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協助,救護人員立馬將陳婦移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救治,詳細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員警,今日上午7時16分接獲民眾報案,昇恆昌購物廣場前路段附近發生交通事故,50歲洪男駕駛計程車沿金湖鎮太湖路二段,由新市圓環往金湖國中方向行駛,行經此處時不慎衝向正穿越斑馬線的3位民眾,其中73歲陳婦當場被撞飛,一度騰空厚重重摔下,造成頭部及手腳擦挫傷。另2位民眾下的當場楞在原地,警方獲報後至現場維持交通秩序,並對洪男檢驗酒測,測值為0,訊後將依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法吊扣駕照1年。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同條第4項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金湖警分局警方呼籲,用路人,車輛行經路口前,應先在停止線前減速,注意往來人車,遇有行人穿越馬路時,務必暫停並與行人保持3米以上距離,確保用路安全。
為禮讓救護車!中和騎士「慘遭重機撞飛」 空中翻3圈釀3傷
新北市中和區45歲蔡姓男子昨日晚間騎乘紅牌重機行經景平路十字路口時,發現有鳴笛救護車打算左轉,於是蔡男連忙往旁邊停靠禮讓救護車通行,沒想到卻遭另一台由25歲張姓騎士駕駛的紅牌重機,從後方直接高速追撞,蔡男當場直接噴飛,張男後座的25歲劉姓女友也不慎翻滾在地,突如其來的意外釀3傷,所幸並無生命危險,而詳細肇事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事發當時,蔡男騎著重機行經景平路與大勇街口時,發現後方有救護車開著蜂鳴器打算左轉,熱心的蔡男見狀,急忙在路口停等禮讓通行,而張男則是騎著重機載女友,卻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當下直接來不及反應,迎頭撞上前方的蔡男。強大的撞擊力讓蔡男當場連人帶車的撞上分隔島,而張男及後座劉姓女友則在路上連翻好幾圈才停下,整起突如其來的車禍讓3人都紛紛掛彩,其中張男傷勢最為嚴重,左手開放性骨折,所幸送醫後皆無大礙,而詳細肇事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中和警分局交通分隊長鄭文傑呼籲,駕駛人遇救護車於行經交叉路口及紅燈,須闖越停止線時,應立即禮讓救護車通行,且車輛間務必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道路交通安全。
台中毒犯遇警棄車逃竄鑽死巷 竟企圖以「酒駕掩蓋吸毒」遭警開重罰
台中大甲街頭上演一齣驚險的警匪追逐案,大安分局所長顏宥騏、警員林亞澄日前晚間巡邏時,發現1輛可疑轎車意圖闖越紅燈,還違規闖越車道停止線,立即鳴笛上前攔阻,未料駕駛見狀加速逃逸,隨後竟還棄車逃跑至路旁死巷內,警方立即追上前將其逮捕,並於車輛後方搜獲其丟包的毒品,全案訊後將依毒品等罪嫌移送法辦。56歲王姓男子1日晚間駕車至大甲區經國路時,發現有巡警而在車道上驟然減速,且企圖闖紅燈逃跑,未料此行為反倒引起注意,立即鳴笛追捕,王男見狀狂飆2公里沿路逆向行駛還闖紅燈,最終王男於文武路一處棄車企圖逃逸,由於王男未將車輛停妥導致該車向前滑行,夾住王男大腿,使其動彈不得。警方見狀立即上前將其逮捕,王男辯稱因為酒駕才拒檢逃逸,未持有違禁品,警方事後於車內菸盒搜獲毒品海洛因菸,又在車輛後方發現王男逃逸時,丟棄的毒品海洛因粉末及安非他命結晶各1包。全案詢後依王男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另外針對王男拒檢逃逸、沿途逆向行駛、闖紅燈、未打方向燈及無照駕駛等違規依法開出13張共26,800元的罰單,且事故所波及到的2輛機車、1輛轎車王男也需負起民事賠償。大安分駐所長顏宥騏呼籲,毒品影響社會治安甚鉅,切勿因好奇而嘗試施用,販賣毒品行為也將面臨重刑,切勿一時失慮導致深陷囹圄,警方將持續打擊毒品犯罪,全力打造無毒家園。
不對稱路口右轉遇紅燈該停嗎? 新北市交通局給答案
在新北市永和區文化路與信義路口,因其特殊的路口設計,讓部分民眾在右轉後遇到紅燈時,不知該不該停車,新北市交通局給出回應,該路口沒有停止線,因此右轉後可直接續行,但仍須注意行人通行。 根據《TVBS》報導,新北市永和區的文化路與信義路因為非對稱十字路口,加上附近有頂溪國小、私立及人小學,上下放學時間車流量較大,因此常常出現汽車在綠燈右轉後,會立即遇到紅燈等候,導致路口車流卡住的窘境。 詢問當地民眾大多都不知道該如何走,甚至建議應該改善設計,就有民眾表示:「如果他覺得來到這邊有疑惑,那應該就是有(要)加強的地方啦,因為畢竟指標要清楚,那既然有人覺得要停有人覺得不要停,可能就是有要加強的地方。」 當地民眾也表示,「因為我老公每次這樣右轉過去的時候,然後看到紅燈但是很奇怪就停在那邊,也沒停止線就停在那斑馬線前面,滿怪的。」 面對這種不知該不該停的窘境,新北市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長林昭賢:「永和信義文化路口它是一個不對稱的路口,那如果範圍比較大,車輛右轉之後它是比照一般路口,是可以續行的。」 新北市交通局建議,行經此路口時應先保持慢速,避免看到行人無法反應,隨時注意路況,避免發生碰撞意外。
「綠化」措施反成道路殺手!避免植栽遮擋視線出意外 內政部將修法
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內政部營建署著手修法,規畫交叉路口25公尺範圍內的植栽限高50公分,以確保駕駛和行人不會因植栽遮擋視線,而發生意外。若依此規定,各地著名的林蔭大道,如台北市仁愛路、敦化南北路等多處蓊鬱的路樹,將不復存在,都市景觀將大為改變。避免遮擋視線 減少車禍意外用路安全與路口植栽,哪個重要?YouTuber「火花羅」曾拍攝影片,指新北市蘆洲環東大道分隔島上種植行道樹,會遮蔽駕駛視線,汽車在停止線之前,才會看到有行人站在分隔島與斑馬線的交界處,「火花羅」批評政府的「綠化」措施反成為道路殺手。花蓮縣壽豐鄉東華大學前的大學路分隔島上也種滿植栽,曾因樹木垂枝遮蔽視線,導致2名大學生車禍死亡。東華大學表示,正門前大學路(花35-1)係屬縣道,非學校所轄。壽豐鄉公所祕書江思婷則表示,車禍原因很多,不過如果危及行車安全,公所在人力充足下會配合,並尊重專業判定。營建署5月就《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修正草案,召開審查會,邀請地方政府代表共同討論,並達成共識,「交叉路口為保持良好行車視距,距停止線25公尺範圍內植栽帶種植之灌木、草花或草皮,栽植高度應低於50公分。」迄今3個月後,修正草案尚未公告。營建署說,還需要再請專家、地方政府就實務面做討論。移植工程浩大 實務恐有困難其實交通部在2020年5月曾公布《公路景觀設計規範》,規定中央分隔島頭應保持視距淨空25公尺內,植栽不可高於50公分,營建署這次修法是將市區道路納入規範。「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召集人林柏勛贊成營建署願意修法改善,政府終於肯面對是好事。林柏勛認為,相關規範都有,但這些都是準則,不具強制力,地方政府沒有落實,形同具文。如果依照營建署的新規範,路口植栽遷移將是大工程。根據統計,台北市的行道樹有9萬4053棵,新北市的行道樹,包括分隔島與人行道就有7萬3396棵,當時至營建署開會的地方政府就反應,若依規範執行,恐有很大數量的喬木需遷移,實務上有困難。增加彈性機制 融合景觀安全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肯定營建署修法方向,但李克聰認為,保障道安須與環境融合,地方政府才易於執行與維護,例如台北市仁愛路樹木較多,若採取統一標準,強制移除可能將引起民怨,建議增加彈性機制,在行的安全與維護景觀之間,找到修法平衡點。台北市警察交通大隊表示,有些駕駛人到停止線才能看到用路人的情形,如果能更早之前發現,確實能對行車安全更有幫助。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也建議,考量路口行人可視性及右轉車輛轉彎視距,路側人行道的植栽規畫應該也要納入規範。新北市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長林昭賢表示,打開視距對交通而言是好的,交通單位當然支持,但實際執行面須視維護單位評估是否有困難。新北市養工處長簡必琦則說,若跟交通安全有關,地方都會配合,且路口轉彎處若有高大灌木確實有安全疑慮,過去執行人行道改善工程時,施作前都會與交通局一起研究是否有行車安全疑慮,交通局也會提出類似建議,對於營建署修法內容,目前看起來都可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