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
」 陳梅慧 柯文哲 車禍 陰謀論 詐騙前大甲鎮代表會主席鄭銘富涉貪遭通緝 追訴期滿獲免訴
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的哥哥、前台中縣大甲鎮代表會主席鄭銘富,因涉貪汙等8項重罪遭起訴,但他於1997年逃逸至大陸,遭通緝至今24年,台中地院以他追訴期已滿,日前判決免訴。鄭銘富是鄭銘坤的三哥,在台中縣市合併之前,當選大甲鎮代表與代表會主席,1996年涉入教唆殺人案,被列為治平對象且判刑7年半,在偵辦該案時,中檢發現他於擔任大甲鎮代會主席期間,涉嫌貪汙且經營賭場,以8項罪名對他提起公訴,但鄭卻於1997年11月間趁著交保機會潛逃至大陸,台中地院於2000年8月25日發布通緝,至今已逾24年。判決書指出,鄭銘富遭中檢指控他觸犯修正前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利用身分非法圖利罪」、修正前刑法「妨害公務罪」、「妨害自由罪」、「行賄罪」、「妨害自由罪」、「意圖營利賭博罪」、「普通賭博罪」等8項罪行。其中,修正前的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是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追訴權時效期間為20年。判決書指出自鄭犯罪終了日是1995年12月22日,因鄭逃匿,台中地院於2000年8月25日發布通緝,從犯罪終了日起算,加上20年時效、因通緝而時效停止進行的5年,加計偵查起至發布通緝期間,再扣除起訴至繫屬日期,計算後鄭貪汙收賄追訴時效已於今年10月10日完成,判處本件免訴。
台達電學霸替代役男「疑遭霸凌」墜樓亡! 前員工聲援稱被離職遭提告
台達電總部在16日發生一起25歲男員工墜樓事件,這名擔任研發替代役的員工疑似遭主管霸凌才墜樓身亡,而一名曾在台達電工作的網友發文稱,他也跟該名研替生有類似遭遇,對此,台達電表示該網友工作表現與出勤狀況皆未達正常標準,在試用期內以合法程序終止其聘僱合約,21日已對該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前員工發文指出遭人資跟主管霸凌。(圖/翻攝自PTT)這名網友在PTT的Tech_Job板發文稱,今年8月13日進辦公室不久,就接獲人資說要了解工作情的訊息,該網友到會議室後發現,桌上有「自願離職單」,人資要求趕快簽一簽,「我壓根不想簽,人資就開始恐嚇了」,隨後人資聯繫主管,「聯手逼我要自願離職」,說想要調去其他廠都被拒絕,「我真的沒辦法了,我開始簽離職日期和姓名的第一個字」。這名網友表示,自己簽下離職日期9月17,被要求把停止發薪日改成8月14日,13日當天一定要離職。該名網友強調不簽自願離職,主管則回「那我跟你已經沒什麼好談的了,警衛,這是我們員工,今天離職,識別證已經收了,送他出去,不准再踏進來」,於是就這樣離開台達電,之後除了寄信給台達電申訴,也找台北市勞工局說被資遣,認為遭人資和主管聯手霸凌。針對該網友的發文,台達電21日透過聲明,針對研發替代役的墜樓事件以及網友的發文分別指出,「對於失去一位工作表現傑出、考績優良,並深獲同事與主管肯定的同仁,深感遺憾與痛心,對此不幸,已於第一時間積極協助家屬處理善後並全力配合檢警偵查作業。此外,亦已於事件當日同步啟動內部調查機制,目前仍持續進行中,務求盡最大可能還原真相」。台達電並解釋,「對於網路PTT討論版某一匿名發文者,利用此不幸事件的機會,散佈其聘僱合約終止過程的不實指控,尤表強烈譴責。此匿名發文者經調查為台達黃姓離職員工,該員於聘僱合約內所議定之三個月試用期間內,工作表現與出勤狀況皆未達正常標準,台達遂於試用期內以合法程序終止其聘僱合約」。台達電說明,「然其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言論、混淆視聽,並揭露台達員工個資之行為,已強烈損害台達公司商譽及員工個人名譽,今(21)日,台達已對其正式提出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並將委請外部律師進行後續一切法律行動,捍衛公司合法權益與商譽」。CTWANT關心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台達電25歲員工疑遭霸凌墜樓亡 清大副校長不捨:他想先工作養家
台達電總部16日發生墜樓事件,一名25歲男員工從高樓墜落,送醫後搶救不治,引發外界議論。事後有爆料指出,該名男員工疑似遭主管霸凌。清大副校長簡禎富哀悼,原推薦學生繼續攻讀博士,但學生體貼父母劬勞想先工作養家。簡禎富在臉書表示,哀悼學生早隕,給學生唸的最後一堂竟是《金剛經》、《心經》、《大悲咒》,優異成績從友校交大畢業,甄試錄取後即加入清華工工DALab,從暑期實習、產學合作計劃到決策分析課程助教,每項任務都表現優異,盡心負責合作分工。簡禎富指出,學生的研究成果不僅解決重要半導體智慧製造問題,成功導入產業創造具體價值,並發表為Q1學術期刊論文,原本推薦學生繼續攻讀博士,但學生體貼父母劬勞想先工作養家。簡禎富不捨地說,「上周四電話你說,跟大家聊過已經好多了,還分享一則喜訊,周末同學們還一起出遊散心,你承受煎熬卻仍為同事們著想,但為何周一就孑然一躍離我們而去?你父母親都良善樸實,一開始僅通知我們是在公司昏倒逝世,他們希望低調,或許也無心力應付社會和網路壓力。基於尊重,你的名字和音容,𧫴刻在我們的腦海裡。」對於此案,台達電回應,對於失去一位工作表現傑出、考績優良,並深獲同事與主管肯定的同仁,深感遺憾與痛心,已於第一時間積極協助家屬處理善後並全力配合檢警偵查作業;此外,亦已於事件當日同步啟動內部調查機制,目前仍持續進行中,務求盡最大可能還原真相。台達電指出,於此同時,對於網路PTT討論版某一匿名發文者,利用此不幸事件的機會,散佈其聘僱合約終止過程的不實指控,尤表強烈譴責;此匿名發文者經調查為台達黃姓離職員工,該員於聘僱合約內所議定之3個月試用期間內,工作表現與出勤狀況皆未達正常標準,台達遂於試用期內以合法程序終止其聘僱合約,然其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言論、混淆視聽,並揭露台達員工個資之行為,已強烈損害台達公司商譽及員工個人名譽,今(21日)已對其正式提出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並將委請外部律師進行後續一切法律行動,捍衛公司合法權益與商譽。◎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柯文哲聲請交付「辭黨主席聲明」北院准了 法官「1舉動」惹怒民眾黨挨轟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台北地檢署偵查已近尾聲,柯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當初裁准羈押柯的法官呂政燁,認為該聲明僅為黨務,並不影響檢方偵查,19日除裁准柯將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外,裁定書更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辭職生效。呂政燁曾被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為「綠色法官」,因此呂政燁代民眾黨宣告柯辭職生效,20日引發外界及法界諸多議論。民眾黨昨痛批法官自行公布柯文哲的信函內容,甚至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之舉不當。民眾黨強調,該黨相關章程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另北檢下周將偵結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汙等罪起訴柯文哲等多人,預計將對柯文哲求處重刑,檢方20日上午第11度提訊柯,下午第14度提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讓柯、彭進行「最後答辯」,訊後還押2人。據了解,柯仍否認犯罪,並未認罪。北檢還指揮調查局北機站20日首度以證人身分約談前民眾黨發言人、現任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查證柯文哲販售KP競選小物,侵占支持者政治捐助金流,另有約20位「小草」聲稱曾捐錢給柯,向北檢自首涉犯圖利罪嫌。在押的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要將辭去黨主席聲明交付給祕書長周榆修,法官呂政燁函詢檢方意見後19日裁准,昨日早上送達台北看守所,交由柯文哲簽收,並傳真裁定主文、辭職聲明給北所。裁定指出,柯文哲的黨主席辭職聲明,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汙犯罪嫌疑相關,純是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禁見柯的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裁定書還進一步上網下載台灣民眾黨網頁的「台灣民眾黨黨章」指出,依據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依法理,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聲請准許解除其辭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交付祕書長,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的行為。換言之,准許柯辭黨主席聲明交付該黨祕書長,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柯聲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柯文哲請辭民眾黨黨主席 「請辭聲明」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去黨主席的「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准許。據《鏡週刊》曝光其辭職聲明全文,柯文哲在聲明中下令盡速辦理黨主席改選,不是推選「代理主席」,也沒再提及「黃國昌接班」,僅寫著「辭職信自送達秘書長周榆修起生效」。據《鏡週刊》報導,這篇聲明是由律師先打字,把一部分列印在紙上,再拿給柯文哲請他在「理由欄」及「簽名處」親筆寫下理由及姓名,柯文哲還將黨寫為「党」。法院收案後問完檢察官意見,認為柯文哲的聲明並無違反偵查不公開,昨天就裁准了,在今天交給柯文哲、台北看守所等收受。鏡週刊還指出,柯在9月18日的庭訊中曾表示,擔心北士科等案會繼續羈押他,因此要辭黨主席,並指定由黃國昌接任,以避免「一人政黨開始、一人政黨結束」。但柯後續在庭訊中卻從未再提及要黃國昌接任黨主席之事,僅談到若干黨務。柯在這封辭職聲明中則職囑咐「盡速由全體黨員改選黨主席」,未再提及接班人一事。柯文哲聲明全文如下:聲明本人辭去台灣民眾黨主席一職,辭職自送達秘書長周榆修起生效。理由:不可讓當局以冗長之法律程序,干擾台灣民眾党之發展,本人早已提出辭職党主席,但檢察官不同意,拖延至今。這次直接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接到正式文件後,盡速辦理党主席改選,以利党務發展,維護台灣之民主政治。此致台灣民眾黨周榆修秘書長聲明人:柯文哲
SBL打假球案偵結! 球員施顏宗、陳奕綸遭起訴
SBL爆出打假球簽賭案,時為柏力力隊球員的施顏宗、陳奕綸也捲入其中,在去年4月22日與裕隆隊對戰中,獲知「認真打」、「不要輸太多」,裕隆隊會故意放水讓柏力力隊贏球,2人涉嫌配合指示刻意於比賽中配合裕隆隊的比賽節奏壓低得分,2人也因在賽前押注柏力力隊獲勝,事後獲得共3萬元賭金,彰檢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施顏宗、陳奕綸時為柏力力隊球員,施顏宗在時為裕隆隊球員柯旻豪介紹下,認識了地下簽賭站綽號邱哥的邱姓組頭,施顏宗、陳奕綸為同隊球友,聊天時得知賭博方式,也加人簽賭行列,並由陳奕綸以口頭方式向邱姓組頭下注。在去年4月22日裕隆隊對柏力力隊在彰化例行賽賽事舉辦前,柯旻豪透過邱姓組頭,告知施、陳2人「認真打」、「不要輸太多」,裕隆隊會故意放水配合讓柏力力隊贏球,並請施、陳2人刻意在比賽中配合裕隆隊之比賽節奏壓低得分,裕隆隊方面也由柯旻豪在賽前告知配合的隊友。這場賽事最終分數為73(柏力力隊)比71(裕隆隊),,由柏力力隊贏得比賽,雙方總分僅144分,施與陳因於賽前押注柏力力隊獲勝而獲得賭金,由邱姓組頭在同年4月30日,匯款給施男3萬元賭金,再由施將3000元賭金交付陳。該案件因裕隆球員操控比賽以詐取賭金案件被人舉發,經警循線查獲,彰檢近日偵查終結,將2人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提起公訴。
柯文哲今被檢方臨時提訊! 「黨主席辭職信」尚未寄出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如今他決定在檢察官即將偵查終結之際,向黨內請辭主席,雖然台北地院法官目前已經核准柯文哲寄出辭職聲明,但因為檢察官今(20日)臨時決定再次提訊柯文哲,所以柯必須等訊問結束還押台北看守所後,才能依法院裁定向看守所申請將辭職聲明寄出。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而被羈押將近4個月,如今為避免民眾黨內群龍無首,他也決定在檢察官即將偵查終結之際,辭去黨主席一職,並向法院聲請解除部分通信限制,以讓他能夠向黨內同志寄發辭職聲明。對此,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柯文哲寄辭職聲明的舉措不會影響偵查行為,其聲明內容也無勾串及滅證之虞,因此裁准柯文哲可以將辭職聲明書交付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不過檢察官昨(19日)提訊柯文哲並訊問7小時後,又在今天臨時決定再次提訊他,導致柯文哲雖然已經收到同意他寄出辭職聲明的法院裁定書,但隨即又被帶進偵查庭。對此,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陸正義在今中午12時左右離開北檢,並在回應媒體提問時表示,他們不會代轉辭職信,而是交由看守所那邊處理,預料柯文哲將在返所後正式向所方申請寄出辭職聲明。
柯文哲請辭民眾黨黨主席!法院裁准交付辭職聲明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准許。柯文哲被裁定羈押至今,法官裁定他禁止通信、接見。16日柯文哲透過律師向台北地院遞狀,台北地院經審酌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而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准許解除辭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此外,根據民眾黨黨章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裁定書強調,柯文哲將聲明交付民眾黨秘書長時,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京華城案進入尾聲!北檢昨訊問柯文哲7小時 今再提訊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北檢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名,目前正被法院裁定延押,全案偵查進度已進入尾聲,預計將於12月下旬偵結並提起公訴。為釐清案件疑點,北檢於19日對柯文哲進行長達7小時的訊問,今(20日)再次提訊,以深入調查相關細節。本案經過半年多的調查,檢方已進入結案階段,並開始分工撰寫結案書狀。為再次確認供述內容,檢方採每日傳訊1人的方式,逐一審核相關證詞。北檢表示,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依據案件搜索與調查所得的相關事證,足以認定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事實。此外,案件重要關係人許姓被告目前仍滯留境外,且尚有柯文哲市長任內的舊屬與相關證人未到案說明。北檢指出,儘管柯文哲已卸任,但其仍具有一定實質影響力,可能對未到案的共犯或證人造成勾串風險,因此若未延長羈押,恐使案情調查面臨阻礙,增加追訴困難。據悉,柯文哲於9月5日被法院裁定收押,至12月13日已滿百日。其妻陳佩琪當天帶著象徵平安的「平安龜」,現身台北看守所,並在地上以小草燈排出「相信柯文哲」、「FREEKP」等文字,期盼柯文哲平安歸來。
南港貪警挪用贓款還債遭起訴 開庭求緩刑因「1原因」法官准了
南港警分局施姓員警,因欠債務挪用查扣的贓款,雖然事後趕緊回補繳入贓物庫,但因千元、百元鈔票數量錯誤,遭檢察官起訴貪汙罪,士林地院19日宣判,考量他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給予減刑,判決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法制教育8小時,可上訴。47歲施偵查佐2021年8月12日,偵辦一起詐欺案,逮捕蔡姓車手等3人,起獲54萬餘元的不法所得,施負責將贓款送至地檢署贓物庫保管。但施男平時染有賭博惡習,數天後,施拿著這些贓款投注、打麻將,贏了繼續賭,輸了就再挪用,3個月內將錢全部輸光。2022年3月,南港分局發現54萬餘元不法所得,始終沒有繳入贓物庫,追問承辦業務的施,欠積累累的施無力償還,只好向自己相熟的李姓車廠老闆借錢。讓施繳入贓物庫,但南港分局已通報督察室調查,施的補救動作最後還是被拆穿。施男上次開庭最後陳述,請法官給予減刑,希望不用入監服刑,在外工作償還300萬債務,法官告誡「不要再賭!」19日宣判,給予緩刑5年,依施男請求,讓他不用入監服刑,全案可上訴。
台達電員工墜樓亡「內部對話」流出 疑遭霸凌!大吼完釀憾事
台達電總部大樓16日下午驚傳意外,一名25歲男員工從墜樓身亡,該事也在網路上掀起討論,如今還有內部對話流出,男員工疑似被主管霸凌才發生悲劇。有網友直呼,「科技業真的很黑,是不是該徹查一下科技業了。」對此,台達電也做出回應。內部對話流出。(圖/翻攝Dcard)北市消防局16日下午接獲通報,台達電辦公大樓有人墜樓,發現男子在工作時莫名墜樓,重創頭部和四肢,失去呼吸心跳,先以CPR急救再送往三總醫院。而此事也在論壇《Dcard》引發討論,也有人流出內部群組對話,據提到男子疑似被主管霸凌,人在2樓上班的他跑到8樓,大吼大叫後就發生悲劇,讓大家全嚇傻。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科技業真的很黑,是不是該徹查一下科技業了,內科感覺有不少間都有霸凌情況」、「先持保留態度,現在Z世代很兩極,好的很好,爛的情緒敏感,不能講不能累」、「好可怕」。對於此案,台達電21日回應,對於失去一位工作表現傑出、考績優良,並深獲同事與主管肯定的同仁,深感遺憾與痛心,已於第一時間積極協助家屬處理善後並全力配合檢警偵查作業;此外,亦已於事件當日同步啟動內部調查機制,目前仍持續進行中,務求盡最大可能還原真相。台達電指出,於此同時,對於網路PTT討論版某一匿名發文者,利用此不幸事件的機會,散佈其聘僱合約終止過程的不實指控,尤表強烈譴責;此匿名發文者經調查為台達黃姓離職員工,該員於聘僱合約內所議定之3個月試用期間內,工作表現與出勤狀況皆未達正常標準,台達遂於試用期內以合法程序終止其聘僱合約,然其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言論、混淆視聽,並揭露台達員工個資之行為,已強烈損害台達公司商譽及員工個人名譽,今(21日)已對其正式提出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並將委請外部律師進行後續一切法律行動,捍衛公司合法權益與商譽。◎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蘆洲警邀集各單位全面識詐 「治安會報」提升全民保護力
蘆洲警分局為打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17日邀集轄區民意代表、里長、各級學校、區公所等單位外,更邀集轄內超商與銀行業者召開「治安會報」,剖析常見詐騙手法,提高全民識詐抵抗力。蘆洲警分局特別針對時下常見詐騙手法進行分析及說明,希望能藉由實例的引導結合專業知能,提醒民眾如何有效防範詐騙,此外也針對區內治安、交通等議題做深度探討,進行優化改善,致力維護民眾的生活品質。新北市長侯友宜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廖訓誠聯名寄出「一封信」,呼籲各行各業積極推動識詐、反詐意識,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打詐四法,全面增強打詐力道,以遏制詐騙行為,讓民眾免於受害。蘆洲分局分局長詹志文表示,近年來詐騙手法不斷翻新,讓許多民眾防不勝防,若民眾一旦掉入詐騙陷阱,辛苦一生的積蓄瞬間化為烏有,不得不慎,為了提高防詐騙意識,希望防詐騙知識廣泛傳播,遠離詐騙風險。
陳梅慧國道遇死劫「排除陰謀論」 肇事司機遭限制出境出海…每日1行為監控
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因捲入洩密案,到台中應訊完北返途中,在國道上遇死亡車禍。雖然外界瘋傳「假車禍真殺人」,但新竹地檢署公布結果,排除陰謀論的說法。而肇事的徐姓司機被依過失致死與過失傷害等罪起訴,裁定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及限制出境、出海,時間將持續到明年8月。陳梅慧曾協助警方破獲多起重大案件,卻被控洩密,與在刑事局科偵中心任偵查員的謝姓男友一同到台中地檢署做筆錄,4日凌晨搭Uber返程,卻遇死劫喪命。外界認為死因不單純,不過檢方勘驗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畫面等證據,排除陰謀論,家屬透過委任律師發聲,強調至今仍無法相信陳梅慧的離去,並「大致尊重」,認為檢警已詳盡調查。檢方依單純車禍意外,起訴肇事的徐姓司機,因犯過失致死等案件,被裁定諭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以及每日晚間9時使用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各8月,直到2025年8月16日。新竹地院認為徐姓司機所犯過失致死等案件業已起訴移審,認被告涉犯過失致死罪嫌疑重大,為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經給予徐姓司機陳述意見機會,被告對於是否繼續對被告為限制住居、科技監控、限制出境及出海等處分,均表示無意見。
成立空殼公司協助詐騙1.8億元 7人團爽開保時捷、戴百達翡麗遭求處重刑
詐騙集團日益猖獗,手法更是層出不窮,呂姓男子為了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洗錢,組成7人小組成立39家商號,申辦35個商業金融帳戶,再將金融帳戶存摺、大小章等轉交給詐騙集團作為收款人頭帳戶使用,協助詐騙超過1.8億元,他們賺進大筆非法之財,平時以保時捷和BMW代步,更購買價值7位數的百達翡麗手錶,新北地檢署18日則依法起訴7人並求處重刑。新北地檢署表示,呂姓男子為首組成「空殼商號帳戶」供應集團,先於臉書粉絲專頁投放貸款廣告,藉此吸引欲申辦貸款之不特定人設立商號、申辦商號金融帳戶。而呂嫌以此吸引39人設立39家商號、申辦35個商號金融帳戶後,即派員收走各該商號金融帳戶存摺、大小章、網銀帳密,再轉交詐騙集團作為收款人頭帳戶使用。詐騙集團則利用假投資手法詐騙50位被害人,不法獲利超過1億8734萬元,被害人款項匯入該商號金融帳戶後,詐團再層轉至其他收水帳戶或指派車手提領贓款獲利,當中有1558萬元被及時攔下,仍有1億7676萬元遭到移轉。新北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香君獲報後,指揮刑事局和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辦『空殼商號帳戶』供應集團,並於近日偵查終結,認定呂嫌等7人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之指揮、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18日依法提起公訴,地檢署表示,呂嫌等人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製造犯罪金流斷點,致被害人難以追回遭詐欺金額及增加追查其他犯罪成員之難度,影響社會治安及金融交易秩序,並使被害人求償無門,考量呂嫌等人犯後態度,建請法院量處呂姓主嫌有期徒刑15年、吳姓團夥有期徒刑10年。
遭爆利用「折扣碼」抽佣 陳智菡駁:入人於罪非常擾民
台北地檢署追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有媒體指出,調查局北機站發現,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的銷售手法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放競選小物,進而從中抽佣分潤,抽佣金額疑似來自政治獻金。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今(18日)說明,木可公司提供的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而非政治獻金,檢方如今刻意入人於罪,她不會接受如此恐嚇。陳智菡今天表示,民眾黨公職同仁昨天配合檢調釐清相關案情,但也終於親身經歷,什麼叫做黨檢媒一體,檢察官才說不要公開偵查內容,結果隔天馬上就有媒體配合放話。陳智菡說,調查局、北檢搞混許多基礎事實,「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木可公司推出的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行為,根本不是政治獻金。她說,若無法釐清事實,其實就是入人於罪,而且是非常嚴重的擾民行為,「等於所有我們做的合法行為都被認為非法」。陳智菡指出,檢方現在的做法不但脫離實務,而且是刻意入人於罪、誣陷好人,經過一整天的連續訊問,問題幾乎都一樣,不斷地在迴旋、重複跟挖坑,不斷地偷偷置換概念、設陷阱。她痛批,如果販賣小物就是侵占政治獻金,完全就是錯誤理解。如果檢察官有如此錯誤理解,不難想像現在為何有這麼多恐龍法官,跟實務完全脫節,用虛構事實、片面理解的資訊入人於罪,這些事情都必須適可而止。陳智菡指出,偵訊時的確有提到木可公司是否有提供黨內同仁勞務報酬,但是卻一直把勞務報酬說成網紅帶貨、折扣碼抽佣,她也很明確地告訴檢調這完全不是抽佣。木可公司去年底推出競選小物,這不是政治獻金,而民眾黨當時在打總統大選,當然希望提高候選人的支持度、好感度與曝光度,所以配合宣傳競選小物,木可公司也提供折扣碼回饋給支持者。陳智菡續指,民眾黨幫忙宣傳、出席活動,確實有獲得木可公司給予的勞務報酬,但這根本就不是抽佣、或者是帶貨,他們也不是網紅,這些都已和檢調說明、交代,請問有任何證據,是他們有因為業績得到經費嗎?為何要刻意入人於罪?陳智菡強調,檢方拿著片面資訊、錯誤理解要扣罪名,把商業行為曲解為侵佔政治獻金,還有什麼是做不到的?難道民眾黨人從事勞務報酬,得到薪水、費用都不合法,都要被抓去關嗎?她是不會接受如此恐嚇的。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則說,民眾黨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商品,從木可公司取得的勞務報酬被抹黑成「抽佣」,現在更無限上綱來自政治獻金。但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也不代表抽佣,甚至是不法所得,檢方搞不清楚還配合媒體、側翼名嘴誤導視聽,「我們實際經歷一次,何謂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原來不用等下周二,放話抹黑隔天就來。
尹錫悅將出庭親自說明 強調戒嚴不涉內亂罪
韓國總統尹錫悅3日晚因宣布戒嚴,遭到彈劾並面臨多方調查。尹錫悅的律師團隊17日表示,尹錫悅將於憲法法院審理彈劾案時親自出庭說明,並強調相關行為不構成內亂罪。尹錫悅的律師石東炫17日表示,目前未確定彈劾案的公開辯論會日程,但尹錫悅將出庭陳述意見。他指出,戒嚴事件並非為搶奪政權而引發暴動,因此不滿足內亂罪構成要件,反批在野黨更應承擔局勢混亂的責任。石東炫補充,內亂罪調查與彈劾案審理屬於不同性質的法律程序,會分別組成不同律師團應對。他強調,就法律概念而言,內亂罪的指控毫無根據。目前尹錫悅受到韓國檢方、國防部及反貪汙調查人員組成的合作偵查本部調查,若內亂罪名正式成立,尹錫悅和部分涉案人士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尹錫悅現已遭限制出境。韓聯社報導,檢方要求尹錫悅21日前到案接受訊問,否則可能向法院申請拘票逮捕。尹錫悅方面尚未明確回應是否配合出席。依現行規定,尹錫悅須在接獲通知書後7日內向憲法法院提交彈劾案答辯狀。若通知書為16日送達,尹錫悅需在23日前提交。憲法法院將對照國會決議書和尹錫悅答辯狀,推進審理程序。此外,韓國警方17日上午再度嘗試查抄總統府內的總統警衛處,以調取戒嚴當天尹錫悅與相關官員的通話紀錄,但遭警衛處以「公務和軍事要地不可擅自入內」為由阻止。雙方對峙近8小時後,警方於傍晚撤離,警衛處表示將於18日告知是否配合扣押搜查。警方表示,警衛處伺服器內存有機密通聯紀錄,其中包括尹錫悅與警察廳長趙志浩的多次通話,被視為案件調查的重要線索。11日,合作偵查本部亦因相同理由未能成功查抄總統室及聯合參謀本部,當時同樣僵持數小時。前韓國國防部長金龍顯17日透過律師表示,執行戒嚴任務的3名司令是被檢警非法逮捕。尹錫悅戒嚴是希望消除國民對國會選舉舞弊的疑竇,並剷除暗中活動的反國家勢力,把正常的國家意志留給未來一代。
越籍移工疑欠債遭同鄉持刀狂桶 犯後回宿舍睡懶覺遭新莊警活逮
新北市新莊區17日凌晨1時許發生傷害案,33歲蔡男陪同36歲越籍移工黎男到化成路211巷一帶,與同樣是越籍移工的34歲陳男商討債務問題,過程中談判破裂,陳男竟持水果刀對陳男猛刺,造成其背部刺傷。新莊警獲報後沿線追查,於宿舍中逮到陳嫌,當場逮捕銬回警局訊問,全案依傷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衝突原因係梨男與陳男有債務糾紛,為討論相關事宜黎男才在蔡男陪同下,抵達上述時、地與之談判,到該處後僅黎男一人下車,怎料雙方談派破裂,陳男一氣之下拿出預藏水果刀,刺向黎男後逃逸。陳男遭逮後聲稱黎男積欠他14萬未還,陳男經治療後卻表示只有欠對方2萬元,且已經還清,兩人說詞有明顯出入,詳細的爭執原因待進一步釐清。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黎男背部有深度4公分傷口,送往亞東醫院治療後無礙,警方獲報後會同頭前派出所及偵查隊警員積極查緝,經調閱監視器後於10時許在化成路211巷某處鎖定陳嫌,經查後發現陳嫌犯案後就返宿舍倒頭大睡,警方於現場起獲行兇工具,上銬帶返警局,訊後依傷害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低薪高報助理薪資、媽當人頭!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78萬 檢偵結起訴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等人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案,於今日偵查終結,認張男、陳姓助理等2人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依法對2人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於今(17日)移審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地檢署接獲情資顯示,市議員張顥瀚疑有不法詐領助理補助費情事,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偵辦,釐清情資真偽,檢察官於仔細蒐證後,於今年10月22日指揮廉政署人員持基隆地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檢察官並於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於同年月23日裁定羈押禁見。經查,張顥瀚係基隆市議會第19屆及第20屆之現任議員(任期自107年12月25日迄今),陳姓被告則自107年12月25日起由張顥瀚聘僱擔任公費助理,渠等2人均明知議員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係由基隆市議會編列經費支付,係供支應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春節慰勞金之用,不得流用於前揭項目以外,且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或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不得挪為他用,竟仍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檢廉發現,張顥瀚等2人均明知陳姓助理自108年1月至同年12月間實領薪資僅為每月3萬5,000元,自109年1月起迄至113年9月間之實領薪資則略提高為每月3萬7,000元,張顥瀚卻為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自108年1月起之詐領期間,浮報助理薪資為4萬3,900 元至5萬3,000元不等)在基隆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之助理費申請書等文書上,向基隆市議會行使之,使議會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以上開浮報助理薪資為基準造冊發放款項,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不僅如此,被告2人明知張母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受張顥瀚指揮監督,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張顥瀚卻仍指示助理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將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不知情之張母,虛偽申報為張顥瀚於108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7日、109年7月13日至同年9月30日等期間所聘僱之公費助理,使議會不知情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認張母為上開期間之議員公費助理,進而造冊發放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察官認定,張顥瀚、陳姓助理等2人均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於今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等2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前者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而陳姓助理則無犯罪所得,爰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另考量陳姓被告身為勞工,其係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能供出一切犯罪情節,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
黃瀞瑩吳怡萱等人遭傳喚 民眾黨:噤聲發言體系是想製造寒蟬效應?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17)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約談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與丈夫民眾黨副祕書長許甫、新聞輿情部主任吳怡萱證人,訊後移送北檢複訊。對此,民眾黨表示,北檢一手放任名嘴操弄輿論、一手約談民眾黨發言體系,難道是想製造寒蟬效應讓人噤聲,全民都看在眼裡。台灣民眾黨表示,相關黨公職人員會善盡公民義務,配合約談。並指出,柯文哲被羈押至今,已超過100天,近4個月以來,特定周刊的「每周連載」,甚至近期約談政論節目來賓等一連串行動,形塑未審先判氛圍。如今羈押期限將至,還要特意在偵查尾聲之際,對民眾黨發言體系及黨公職人員大規模約談,動機令人費解。民眾黨直言,北檢一手放任名嘴操弄輿論、一手約談民眾黨發言體系,難道是想製造寒蟬效應讓人噤聲嗎?全民都看在眼裡。
爆料公社急發聲明「切割FANS 17」 律師揪4疑點:為何無小章具名負責?
網路成人平台「FANS 17」擁上萬支影片,日前遭檢舉疑有未成年少女的清涼影片,宛如「創意私房2.0」,檢警也發起搜索、約談,經高雄橋頭地檢署偵辦後聲押蔡姓負責人等6人獲准;其中,有3人更疑為「爆料公社」的負責人或董事。對此,「爆料公社」第一時間發出聲明切割,但律師陳怡凱隨後便點出了該聲明的可疑之處。爆料公社16日下午發出聲明,強調「本公司僅為資訊分享平台,依法提供中立、即時的資訊服務,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本次刑事偵查所涉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爆料公社也表示,對於任何將案件與本公司扯上關聯的不實指控與揣測,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呼籲各界保持理性與客觀,尊重司法調查的最終結果,避免擴散未經證實的訊息。針對這份聲明,律師陳怡凱在臉書粉專「一個律師的筆記本」發文指出,個案事實正在偵查中,不予置評,但撇開「法律追訴權」是錯誤說法不談,「我看到這份聲明書,會覺得有點好奇:既然公司負責人已經關進去了,現在又是誰代表公司發佈這樣的聲明呢?倘若不是負責人,聲明者能就公司的立場負責嗎?」陳怡凱也質疑,為何發佈出的聲明書,上面只蓋了公司大章,沒有用小章具名負責?「而且,如果聲明者沒有涉案,理應就案情一無所知,為什麼能夠斬釘截鐵地說公司『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好奇怪,有人知道嗎?」對此,不少網友也紛紛在留言區說到,「非負責人發出的負責人聲明」、「員工幫老闆發聲明真是笑死」、「這就好像李文宗李文娟都被抓的時候,木可還能發聲明一樣吧」、「看來金流還沒有打到蛇七寸」、「我覺得沒有寫『我司』已經很難得了」、「負責人經常只是人頭、領薪水的執行者,這樣的聲明書,進一步提高這種可能性」、「此地無銀300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