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起訴
」 性侵 高雄 酒駕不滿手指被咬!澎湖男摔死倉鼠還發文 遭判拘役50日罰20萬
澎湖白沙鄉9月10日發生一起虐待動物事件,1名張姓男子疑似在逗弄飼養的倉鼠時不慎被咬,未料一氣之下竟將牠甩至牆上致死,更誇張的是他還將事發過程影片上傳至網上,結果引發不少網友撻伐,澎湖地方法院日前審理此案後,遭判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據了解,張男侄女9月10日在馬公市1間寵物店內購入1隻倉鼠,隨後轉送給張男飼養,張男當日晚間8時許在白沙鄉的住處內逗弄飼養倉鼠時,不慎被咬了手指一口,沒想到他盛怒下竟將牠摔向牆壁,導致牠遭受猛烈撞擊身亡。此外張男還將過程用手機拍下並上傳到以本名為帳號的社群網站臉書,甚至寫道「謝謝大家分享我在分享謝謝內感恩,請關注俺,紅了紅了」等內容,結果引發眾怒撻伐,未料張男不僅不撤文或下架影片,還將大頭貼換成自己是「通緝犯黑社會」自嘲,並問「有罪嗎」,經民眾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通報此事後,家畜疾病防治所獸醫隨即向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告發。檢方表示,警方展開調查後隨即移送檢方偵查起訴,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出,張男施虐倉鼠時還持手機錄影拍攝,明顯有意將過程存證,甚至發布至網路上蓄意激起網友討論,藉此成為另類網紅,針對他漠視生命且犯後態度不佳,檢方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澎湖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張男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遭判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
缺錢花用動歪腦筋!手機翻拍國家機密上網賣 檢調逮3人
「網路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彭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動起歪腦筋,利用陸軍吳姓士官以手機翻拍的一批軍方機密資料,上網兜售,結果被調查局查獲,事後彭男認罪被判刑2年、緩刑5年確定,調查局依據彭男供述,循線查獲共犯呂姓男子涉案,台灣高檢署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呂男,至於涉嫌刺探、收集機密的吳姓士官,法院仍在審理中。檢調調查,曾任職陸軍某部隊的吳姓士官,2020年多次違規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營區,以手機翻拍一批非屬其業務掌管的國軍內部文書檔案資料,包括人事及駐地部分機敏資料,並存放在手機內,涉嫌收集、刺探國家機密。事後,吳員的友人彭姓男子獲悉此事,因缺錢花用,與呂姓男子合謀,一夥人異想天開,欲收集、刺探國家機密販售牟利,2020年7月,2人先取得由吳員在營區以智慧型手機翻拍的國家機密資料,再由彭男於網路上販賣該批資料,國防部接獲檢舉,移請調查局偵辦查獲。調查局在檢察官指揮下,搜索、約談彭、吳2人,並將吳員翻拍的機密資料送請國防部鑑定,確認屬於國家機密,認定2人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4條第1項之刺探、收集國家機密罪嫌,移請台中高分檢署偵查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彭男認罪,被判處徒刑2年、緩刑5年確定,須提供義務勞動12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10場次。另吳員涉案部分,仍在法院審理中。調查局循線查獲共犯呂姓男子,因管轄權問題,移轉由台灣高檢署偵辦,高檢署日前偵結,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呂男。
指侵友人妻「你下面是粉紅色的」 前海巡署士官長遭判4年
宜蘭縣游姓男子去年擔任海巡署士官長期間,7月到昔日軍旅同袍的妻子花花(化名)開設的工作室,以按摩為由脫掉其內衣褲,手指性侵得逞。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悉,游男現年40多歲、已婚,入伍從軍約20年左右,曾在海巡署擔任士官長,今年初已退伍。游男與花花的丈夫是前同事,彼此相熟,事發後花花報警提告,全案移送至宜蘭地檢署偵查起訴。 宜蘭地院判決書指出,在去年7月底,游男送油飯到花花位於宜蘭市的工作室,提議幫忙按摩肩頸,在沙發跨坐花花的上方,脫掉其內衣褲後撫摸胸部,並不顧女方反抗,以手指侵入私密處。花花在警詢中陳述,在按摩過程中,游男的性器官碰觸到尾椎,她覺得很不舒服,請求「不要再按了」,游男接著問「你下面是不是有濕濕的」,並伸手進内褲摸索下體,她有感覺到手指在裡面抖動,游還說「有啊,有濕濕的啊」、「你下面是粉紅色的」。 游男坦承撫摸小美胸部、背部、腰部及臀部,卻堅持否認有強制性交。宜蘭地院合議庭審酌雙方的LINE對話內容、醫院診斷證明、證人及小美陳述等相關事證,認為事證明確,游姓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而游男犯案時具軍人身分,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震撼教育「靈堂上課」!遏止酒駕行為 殯儀館內辦道安講習
台東去年酒駕肇事傷亡案近200件,造成14人死亡,酒駕公共危險罪更連續5年高居台東地檢署偵查起訴案件第一名。為遏止酒駕行為,台東監理站18日首次在台東市立殯儀館舉辦酒駕道安講習,共20多位學員在靈堂上課,實際感受面對痛失親人的痛苦。有人覺得震撼,沒想到酒駕後果竟會影響整個家庭,監理站及交通隊則期盼能讓學員將心比心,不再酒駕。台東地檢署近年偵查起訴案前十名罪名統計,公共危險罪自2019年起連續5年蟬聯第一,且多數為酒駕,更連帶造成台東監獄收容人中,酒駕犯占比高達1/4。台東監理站長洪美芳說,根據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統計,去年酒駕肇事致傷亡人數共1萬334人,顯示酒駕致人傷亡情形依然嚴重。台東監理站安排在靈堂舉辦酒駕道安講習,除讓酒駕違規行為人感受冰冷嚴肅的氣氛,也能深刻感受生命可貴和失去家人的痛苦,降低再犯可能性。參與講習的吳姓學員說,原以為只是車輛和牌照會被吊走甚至罰錢,沒想到後果竟會影響整個家庭那麼嚴重。另有林姓學員認為,透過講習了解酒駕不可取,但到靈堂受訓似「有點超過」。台東市殯葬管理所長黃樹勳指出,眾人帶領到訓學員宣誓「拒絕酒駕,從我做起」,接續由創世基金會人員進行生命教育宣導,了解植物人的各項家庭社會成本,讓學員自我省思。最後由殯葬管理所人員將學員帶往入殮室、停柩間、解剖室、撿骨室等,親眼見證死亡的最後旅程,了解酒駕所造成的家庭悲劇及社會責任,學習珍惜他人與自己生命,進而杜絕酒後開車行為。台北市殯葬處副處長陳智豪指出,殯葬處與台北市區監理所合作,自2020年起,將酒駕講習再犯班實地教育課程,移師至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舉辦「酒駕零容忍」講習課,迄2023年共辦理5場,今年迄今尚未辦理過。陳智豪說,主要由講師上生命教育課程,也會由殯葬處帶看殯儀館設施及其他不涉及隱私場所。課堂上會懸掛輓聯、擺設金童玉女及棺木等,布置成告別式會場,讓酒駕累犯近距離感受臨場氛圍,體驗受害家屬失去至親的痛苦,重新審思生命價值,進而學會尊重生命。有酒駕累犯上過課後坦言,經過震撼教育課程後,不敢再酒駕了。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有用嗎? 律師曝關鍵:有也沒有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25日一名男學生為了替「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一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國三生重傷,搶救後仍宣告不治,震驚社會。不少網友發起連署,要求下修兒少法年齡。對此「雷丘律師」朱立偉直言,「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有用嗎?雷丘律師的看法是,有也沒有,看大家在乎的是什麼。」朱立偉在粉專《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指出,首先,刑法第63條原本就有規定,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所以如果大家在乎的是「為什麼未成年人殺人不能處死刑」,要修的應該是刑法而不是少年事件處理法才對。朱立偉表示,少年刑事案件一樣是要經過檢察官偵查起訴和法院判刑的,只不過檢察官對於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可以移回去成少年保護事件,還有法院可以對最重本刑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免除其刑轉成少年保護事件;但是依照刑法第271條,殺人罪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並不適用,因此主要還是來自刑法本身的限制,未滿十八歲人不能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還有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朱立偉直言,如果大家在乎的是未成年人不會留前科,的確這個就是規定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告誡、責付、轉介滿兩年、保護處分或執行徒刑滿三年,法院依規定會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前科紀錄加以塗銷,等同於無前科紀錄,「如果未成年人殺人可以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這一條好像就沒那麼重要了,非也非也,法律還是要考慮其他犯罪類型犯罪的少年呀。」朱立偉說,結論是,如果大家認為未成年人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限制不合理,那應該修的是刑法,當然法官會不會判是另一回事,如果大家認為未成年人不應該留前科的規定不合理,那應該修的是少年事件處理法。
不滿被告密狂傳LINE恐嚇「你已踏上死亡之路」 他挨告認罪賠錢和解
高雄有2名男子起了爭執,其中江姓男子認為陳姓男子告密,害其機車被母親取回,於是狂發4則訊息警告對方,包含「你已經踏上死亡之路了」、「否則大家同歸於盡」等等,讓陳男嚇得報警處理。而一審判定江男依恐嚇罪拘役30天,他馬上賠償2萬多元進行和解,最終從輕改判拘役6天,得易科罰金。根據判決書指出,江男自認陳男私下聯繫自己的母親,以致其被發現行蹤,機車也被拿走,因而開始心生不滿,並於2021年10月18日下午,13時57分至59分,短短3分鐘內狂傳了4則LINE文字訊息,「我媽叫你找我的時候就已經回不了頭了你已經踏上死亡之路了」、「你還想要你的命的話最好叫你媽打電話給我」、「否則大家同歸於盡」、「你自己好自為之你會發生什麼意外我不敢給你保證」。而面對這樣的訊息內容,陳男認為其有恐嚇意味,可能危害自己及家人安全,因此向鹽埕分局報案,並在做筆錄後依恐嚇罪嫌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查起訴。對此,江男指稱,傳訊息是希望陳男能請他媽媽出面處理問題,並沒有要恐嚇的意思,而且陳男根本不怕,所以並不構成恐嚇。後來,江男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被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不過,江男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坦承了全部犯行且不再爭執細節,並與陳男達成調解,願意給付新台幣2萬6000元,最終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斟酌量刑,改處拘役6日,得易科罰金,但由於江男有偽造文書前科,不符合緩刑要件。
鋼鐵人領隊任內砸女記者車開庭 民團:隊名不應再掛「高雄」
職籃球隊高雄鋼鐵人不滿記者報導,連續對記者提起多次訴訟,最後都敗訴,前領隊陳冠豪並涉嫌在任內派人砸毀記者車輛報復,全案經檢方偵查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14)日首度開庭審理,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成員早上前往法庭外開記者會指出,威脅記者就是對新聞自由的傷害,呼籲必須追究被告及未到案共犯犯行,並向高雄市政府喊話,應檢討該球隊是否適合再冠名「高雄」,以及能否繼續使用鳳山球場。被害女記者去年的《高雄鋼鐵人金主錢濤自爆注資5千萬、送審遭國安單位「打叉」》等報導,遭人跟蹤、汽車偷裝GPS、砸破車窗玻璃並於變速箱內倒入鐵釘,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於今年8月以妨害秘密、侵入住宅與毀損等罪起訴7名被告,並通緝主謀陳冠豪。經民連研究員許冠澤指出,檢方在起訴書中認定,本案主謀為2022年12月間案發時尚在職的高雄鋼鐵人領隊陳冠豪,犯案動機是對記者關於高雄鋼鐵人之報導「心生不滿..施加報復」,而陳冠豪是在案發後半年,檢察官將起訴前才請辭領隊職務。經民連副研究員羅子維表示,高雄17直播鋼鐵人(高雄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應該為案發時領隊陳冠豪的違法行為向被害記者及社會大眾道歉,並清查有無其他員工或人員涉及本案。高雄市政府應調查本案案發時任高雄鋼鐵人領隊陳冠豪的違法行為,是否傷害球隊冠名「高雄」的形象,並且檢討其繼續使用鳳山球場的適當性。「鋼鐵人隊這起個案,是記協關注的同類型案件中,情節非常惡劣的一件。」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執行委員羅志德表示,除了暴力案件以外,高雄鋼鐵人隊母公司向撰稿的記者以及所屬媒體,發起多次訴訟,包括刑事告妨礙名譽,民事告損害賠償,但6次判決,球團方每次都敗訴。羅志德說,這些司法訴訟等同一種「文明的威脅」。法律手段看似文明,但不管是面對假扣押、請律師、出庭,對記者都是非常沈重的經濟負擔,附帶強大的心理壓力;對媒體機構也是如此,如果媒體機構的財力不足,面對訴訟一樣非常吃力。而且這些訴訟即使敗訴,都會使得媒體、記者未來面對同一球團或者類似事件時,會因為想起訴訟帶來的各種麻煩而「自我克制」。記協呼籲,高雄市政府應重新評估,高雄鋼鐵人隊是否合適以「高雄」冠名,並且使用鳳山球場做為主場,呼籲在選擇合作夥伴時,這家企業或球團對新聞自由是否尊重,必須是首要考量。
離婚監護權歸女方 婆婆竟偷偷帶走孫「藏2年11月」…下場要坐牢
桃園一名張姓女子和前夫發生爭執後協議離婚,由女方取得孩子的扶養權,未料阿嬤竟無視張女要將孩子帶離之決定,拒絕交出孫子,甚至私自將孩童帶回老家,時間長達2年11個月,長期侵害張女原可直接對子女行使親權之狀態,逼得張女只好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略誘罪判處阿嬤有期徒刑6月。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張女曾為夫妻而共育一名子女(下稱A童),然2人於109年2月22日發生爭執後,雙方洽商離婚事宜,旋於同年月25日兩願離婚,雙方並協議對於A童親權由張女單獨任之,未料陳婦明知其僅為A童之直系血親之二親等之祖母,而張女則為享有行使並負擔A童權利義務之監督權人,竟拒絕交出孩子。張女因向陳婦討還A童無果,不得已而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嗣於109年12月10日經家事法庭民事裁定,命阿嬤將A童交付張女,陳婦才於111年1月15日透過兒子將A童送回給張女,母親始能與A童共同生活。案經張女訴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報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陳婦辯稱,「我覺得自已有義務去保護無自保能力的幼兒,我認為告訴人沒有負起保護幼兒的職責,我有在109年2月22日把A童帶回我老家,是因為告訴人和我兒子在離婚前衝突的很嚴重,當天我抱著A童,告訴人有叫我把A童給她,因為告訴人過往就是有在盛怒找小孩洩憤」,為了保護孫子女免受暴力,才拒絕把孩子還給張女。桃園地院審酌,被告固認張女有情緒失控、暴力傾向,然而多屬空言主張,欠缺實據以佐其說,況考量告訴人與陳男早於109年2月25日離婚時,即已約定由女方單獨擔任A童之親權人,然被告未經告訴人同意逕將A童帶離,顯然損及告訴人親權行使,認定陳婦所言顯係事後狡卸之詞,不足採信,依略誘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
祖父住院急用錢 高雄孝女借高利貸付醫藥費竟慘遭性侵
高雄女子恩恩(化名),因祖父住院急需醫藥及看護費,透過臉書認識經營小額貸款的李姓男子,向其借款4萬元,李男以商談借貸事宜約到恩恩住處,趁機強迫性侵,高等法院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和重利罪,分別判處李嫌有期徒刑3年5月和4月,並判決賠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仍可上訴。據調查,恩恩2021年6月透過臉書結識李男,因家中經濟拮据,祖父住院急需用錢的,恩恩無奈之下向李男借款,並將他約到住處討論借貸事宜,李男於凌晨抵達,恩恩擔心家中狗吠叫擾民,便帶李男到3樓協商,李男答應借款,約定1期1個月,每期利息8千元。協商完畢,李男還未交付借款,竟將恩恩撲倒在床,恩恩因力氣不敵而遭壓制,李男強行將其脫衣,並上下其手撫摸胸部、下體,而後發現恩恩正值月事,改以強壓口交性侵得逞,事後下樓簽署文件,但預扣8千元利息,只交付3萬2千元。據了解,後來恩恩並按月支付2次4千、3次8千元,共計已付出4萬元,折合年利率竟高達300%,最後實在無力支付又被催討,只好報警提告,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和重利罪,分別判處李男有期徒刑3年5月和易科刑4月,並判決賠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遭上訴李男表示,否認有強制性交及重利犯行,坦承與恩恩確實有發生「口交」,是雙方願意,法官審酌,李男犯後態度惡劣,且未與恩恩達成和解賠償其損失,駁回上訴,宣告維持原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陸男僅著救生衣游4小時偷渡金門 一上岸就被逮悽慘下場曝光
今年6月大陸籍盛姓男子企圖偷渡到金門,從廈門游泳4個多小時到烈嶼鄉東坑附近上岸,不料一上岸就被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9岸巡隊人員發現逮捕。金門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待盛男服刑完畢後遣返。據了解,盛男於6月10日晚間10時許,身上僅穿著救生衣,並持救生棒,從大陸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白城沙灘下水,以浮水游泳的方式泳渡到金門,游了4個多小時後於隔天凌晨2時抵達東坑岸際。不過,雷達操作員當天執行雷情監控時發現岸際有可疑光點移動,立刻通報,巡隊人員隨即趕赴東坑岸際埋伏,待盛男一上岸後就將他立刻逮捕。該案經第9岸巡隊報請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後,經金門地院審理,判處盛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扣案救生衣一件、救生棒均沒收。據了解,盛男仍在服刑當中,待服刑完畢後將實施遣返。
縣議員黃碧妹詐領出席費 提上訴二審仍維持原判
台東縣議員黃碧妹109年10月間詐領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合計4900元,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將失議員資格,她不服懲罰過苛,提起上訴,二審認量刑妥適,維持原判結果。台東縣議員黃碧妹不服一審貪污罪判決褫奪公權1年,將失議員資格,提起上訴,二審出爐維持原判決結果。(圖/中國時報蕭嘉蕙攝)台東縣議會第19屆第4次定期於2020年10月20日召開,親民黨籍黃碧妹為時任縣議員,但她直至22日才出席該次會議,卻藉職務機會在前2日簽到欄位中簽名,偽造出席事實,詐得出席費2000元、交通費2000元及膳食費900元,合計4900元。案件經檢察官偵查起訴,台東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污罪判處1年10月,宣告緩刑2年、於緩刑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5萬元、褫奪公權1年,黃碧妹不服提起上訴。黃碧妹認為貪污罪刑責過重,並舉一般民眾在公司或企業因虛偽申領出席費、差旅費、加班費等,僅以詐欺取財罪論,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議員犯相同行為,卻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喪失議員資格,輕重失衡。黃碧妹又指出,貪污罪中所指「職務上所衍生之機會」,應限於濫用職務權限從中牟取私利之情形,單純虛報加班費及差旅費等行為,不構成罪刑要件。另外,她也提出最高檢察署去年2月25日新聞稿內容,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以普通詐欺罪論處,因此認為自己犯行回歸適用刑法第339條第1項普通詐欺罪。對此,花蓮高分院二審認為貪污條例規定在解釋上,不限於與公務員法定職權行使有關之詐取財物行為,且經證人述「有告訴議員要出席且簽名才能請領出席費、膳食費及交通費」,足認黃碧妹確有詐欺取財犯意,駁回上訴。
董座司機竊保險箱千萬現金 斗內直播主女友捧她成人氣王!下場曝光
高雄1名32歲洪姓男子,擔任醫療器材製造公司吳姓董事長司機,趁隙偷走保險箱內1178萬多元,檢警人員根據保險箱查獲的1枚指紋,鎖定洪男涉案,原來他且取鉅款後斗內給直播主女友,將她捧成平台人氣王,董事長得知後氣炸將洪男炒魷魚並且提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竊盜罪》判刑2年2月,並賠償1178萬元。判決書指出,洪男為吳姓董座的專屬司機,平常負責接送董事長上下班,他意外得知保險箱內有大筆現金,便利用載送機會,取得保險箱鑰匙,洪男於2019年2月起至7月25日,趁董座不在辦公室,前後共66次竊取保險箱內現金,每次得手5萬元至50萬元不等,總計1178萬元。洪男得手將現金存入多家銀行,再轉帳儲值成直播平台「浪Liv」e上使用的「虛擬鑽石」及「浪花」,再斗內給擔任浪LIVE直播主的呂姓女友等人,一舉讓呂女登上人氣榜成為人氣王。事後,董座發現保險箱現金失竊報警,2019年9月間,檢警在保險箱內除濕盒採到1枚指紋,經送刑事局鑑定比對,與洪男指紋相符,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當董座得知自己的司機洪男竟是竊盜案嫌犯,憤而找來洪男與洪父、公司主管等人對質。洪男辯稱,匯給直播主的資金,來自其玩股票獲利、父親所贈送、姊夫借貸還款、比特幣投資、買賣挖礦機獲利,及與呂姓女友經營童裝獲利等,否認犯行。案經高雄地院調查,洪男所稱資金來源,均非事實,依他月薪所得,半年內根本不可能有上千萬,依《竊盜罪》判刑2年2月。洪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刑度維持不變,另附帶民事賠償,洪男另需賠償1178萬元,可上訴。
跨年包民宿狂歡…他爬上女同學床伸狼爪 噁喊「妳很燙」被抓包扯鬧鬼
一名孫姓男子與女友、高中同學A女等10多人,去年12月30日前往台南旅遊,一行人在包棟民宿過夜,一起飲酒聊天直到深夜。孫男見其他人先後離開房間,且A女正在床上熟睡,頓時心生歹念,先是隔著內褲愛撫女方私處,接著更褪去其衣物意圖性侵,事後面對被害人男友質問,竟辯稱「房間鬧鬼」。判決書指出,孫男等13人去年在民宿包棟跨年,一行人在房內聊天、飲酒直至翌日凌晨1時許,多名友人先後回房洗澡,獨留孫男及A女在房內;孫男見被害人正在熟睡,竟萌生乘機猥褻之犯意,先隔著內褲撫摸A女下體,並表示「妳是不是很熱、妳的腳很燙」等語,因突聽聞房門外之腳步聲才停止動作。A女男友回房後,孫男還假裝若無其事說「我在找你耶!」由於A女不斷哭泣,男友察覺有異,經詢問後始得知上情,氣得找上對方理論,未料孫男當場否認猥褻行為,還狡辯稱「房間鬧鬼」。A女不甘受辱,決定報警處理,業經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報告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法官發現,孫男女友曾在案發後提議將A女內褲送驗,以便查明真相,但被告回應「不用驗,是我,真的是我」、「沒有,真的是我,也有可能是我昨天真的酒喝多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幹嘛」等語,加上其他證人及被害人指證歷歷,事證明確,最後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怒推懷孕38週護理師 她指肚咆哮「為妳小孩留點良心」下場出爐
台北市一名林姓婦人前年跟丈夫前往診所進行血液透析,因不滿護理師操作儀器順序,竟用力推擠懷有38週身孕的鄭姓護理師,還指著對方肚子咆哮「為妳的小孩積點陰德,留點良心」等語,害護理師出現腹痛、頻繁宮縮等症狀,遭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林女犯罪事實明確,判處3月徒刑。判決書指出,林女隨配偶於民國110年10月20日7時15分許,前往診所接受血液透析服務,因不滿護理師操作儀器之程序,竟基於傷害及妨害醫療業務執行之犯意,徒手用力推擠已懷孕38週的鄭女左肩,並手指肚子咆哮「為妳的小孩積點陰德,留點良心」等語,使鄭女退步避讓,並受有宮縮頻繁、腹痛等傷害。對此,林女坦承不諱,案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報告及鄭女訴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台北地院認為,林女證詞與證人及告訴人之證述相符,並有婦產科診斷證明書、血液透析紀錄表可稽,是依上開供述證據、書物證等補強證據,已足資擔保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之真實性,應依法論科。法官審酌,被告陪同配偶接受血液透析服務時,因配偶稱感受不適,一時情緒失控而動手傷害已懷孕38週之告訴人,致告訴人受有前揭傷害之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為殊無足取,惟念及被告終能坦承犯行,兼衡及其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未獲諒解之犯後態度,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婆婆擔心孫女著涼…媳暴怒「逼穿羽絨衣」孩熱到狂哭 嬤怒飆髒話慘了
高雄一名徐姓婦人與媳婦感情不睦,某次見對方準備帶女兒出門,隨口問「外面冷不冷,要不要幫小孩帶外套?」沒想到,媳婦疑似為了氣婆婆,無視室外溫度高達34度,竟故意拿羽絨外套給孩子穿,把女兒熱得哇哇大哭。徐婦見狀勃然大怒,一氣之下狂飆髒話,遭媳婦提告公然侮辱,最後被判罰7000元。判決書指出,徐婦和媳婦素有嫌隙,2人於110年5月22日因小孩穿著問題發生爭執,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於上開住處大門敞開且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以「〇你娘」、「操〇掰」、「破〇掰」、「〇你祖母」等語辱罵對方,足以貶低媳婦之人格及社會評價,案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對此,徐婦坦承出言辱罵媳婦,但她是自言自語,並非針對任何人,且自己在住處內罵,當時屋內只有家人,不符合公然侮辱之要件。徐婦兒子證稱,當時妻子要帶小孩出門,媽媽隨口關心「外面會不會冷,要不要帶個外套出去?」老婆就情緒失控,故意要拿羽絨外套給小孩穿,當時是夏天,小孩熱到一直哭,母親才會失控飆罵。高雄地院審酌,雖然徐婦是在住處內罵人,但住處之綠色內門與鏤空外鐵門均是打開的狀態,且對面確實有住鄰居,是一層兩戶的設計,若案發當時對面鄰居或不特定人或多數人位處上開住處門外之電梯間,仍可共見共聞被告辱罵告訴人之行為,以符合公然侮辱之要件,判處罰金7000元,可易服勞役;可上訴。
台中男「粉轉黑」竊錄直播主露點片 外流還嗆「快來抓我」下場慘了
台中市王姓男子竊錄蔡姓直播主與其他網友的露點影像,上傳至5個網站,還對蔡女嗆聲「妳的視頻我又外流了,妳快來抓我」。全案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依散布猥褻影像、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據判決書,王姓男子於直播平台與蔡女相識,他2020年10月17日以手機竊錄蔡女與其他網友進行露點直播的影像,並上傳至5個網站提供不特定人點閱。王男事後以「天城」的暱稱向蔡女傳送訊息,接連恐嚇:「妳的視頻我又外流了,妳快來抓我,原來妳一切都是騙我的」、「沒關係阿,我會繼續把妳的影片一直放,放到妳來抓我,我順便也會拿去賣燒成光碟,我就把你影片放在各大色情網站」、「我答應妳說不會再傷害妳,也不代表我不會再傷害妳,妳讓我再傷害妳我也沒差,我再把影片PO上網再拿去賣」。蔡女對此心生畏懼遂報警處理,霧峰警方持搜索票扣得王男手機,並將全案移交台中地檢署偵查起訴。台中地院審理近日結果出爐,法官認為蔡男未能尊重他人隱私,而侵害被害者人格權,出於報復心態還不斷恐嚇,致使蔡女遭受精神壓力及折磨。不過考量他坦承犯行,且與告訴人已達成調解並給付完成,依散布猥褻影像、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百元隨便摸」未成年少女日賺3700元 前科犯老闆被判5年
謊稱大學生「泰國小姐」100元隨便摸,台北市西門店的「33卡拉OK」在疫情期間找了年僅13歲至17歲的4名未成年少女坐檯,鼓勵客人摸奶、任意喇舌給小費,更有少女一天就賺了3700元。而台北地檢署根據《兒少性剝削房利條例》,將老闆駱男和介紹少女應徵的經紀人邱男起訴。駱男原本在西門店開設主打泰國小姐100元隨便摸的卡拉OK,但因疫情肆虐,政府下令停業有陪侍行為的特殊行業,他為了招攬生意,便透過關係或經紀人,雇用未成年少女陪酒、伴唱。警方接獲檢舉上門查緝,便發現店內有4名未成年少女,甚至其中2名少女在與男客恣意接吻、摸屁股,將駱男移送法辦後,經由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庭審時,駱男矢口否認雇用女陪侍一說,更稱店面只是一般KTV,和客人玩鬧的2名少女是客人自己帶來的,而另外2名是由經紀人介紹,也並不知情少女未成年,他還表示,他沒有支付薪水,也沒有告訴少女賺小費這件事。不過4名未成年少女均作證說,駱男會在有客人訂包廂時聯繫她們並支付車資,且少女們在上班時便告知了真實年齡,駱男仍交代要謊報,甚至提醒遇到警察臨檢要從後門出去。對此,法官認定駱男鼓勵未成年少女接受猥褻行為,且犯後無悔悟之心,再考量到他10年前就曾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5年2個月,另有其他前科,判決他應執行5年,併科罰金8萬元。而在法院審理期間,警方又從當時查扣的資料中發現仍有2名未成年少女,更從1名少女口中追查出經紀人邱男,因此再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將駱男、邱男起訴。
桃園女金錢糾紛狂毆友人致死還棄屍 法院「無直接證據」改判2年
桃園50歲竺姓女子遭指貪圖癌末吳姓男子的財產,多次以鈍器毆擊對方致死,並與友人租車拋屍。法院原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竺女不服提上訴,而高等法院判決出爐,僅認定犯下棄屍罪,最終判刑2年。據了解,綽號「恬恬」的竺姓女子和借住的吳姓友人發生金錢糾紛,她於2016年10月持鈍器毆擊對方胸部,造成吳男2側肋骨多處骨折、連枷胸而呼吸衰竭死亡。隨後竺女以LINE聯絡丁姓男子謀議租車,載運屍體至爺亨溫泉產業道路附近,並挖掘坑洞遺棄。吳姓男子的胞姊發現長達半年無法聯繫到人,因此報警處理。警方偵辦期間,掌握吳男遭虐影片,懷疑他已遭竺女、丁男毒手,便先查獲另案通緝犯丁男,由他帶領下前往棄屍地點找到屍體,並將全案移送桃園地檢署偵查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2人犯下棄屍罪,分別判處2年有期徒刑,但二審法院認為竺女故意傷害吳男致死,依傷害致人於死罪、遺棄屍體罪改判12年有期徒刑,丁男則是依棄屍罪被判刑10個月。不過更一審判決指出,無直接證據證明吳男死亡事實是竺女所為,所以僅依遺棄屍體罪將其判刑2年。
政院推打詐綱領1.5 民眾黨立委:換湯不換藥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陳琬惠及台北市議員陳宥丞今(13)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指出,詐騙手法推陳出新,連AI聊天機器人ChatGPT也被不肖人士當作詐騙工具,2022年詐騙案數量與財損均創新高,蔡政府「打詐國家隊」淪為口號,行政院近日再度喊出「打詐綱領1.5」,內容卻沿用舊綱領,換湯不換藥,恐怕難以根絕詐騙行徑,呼籲政府落實打詐「四大面向」,不能是只喊口號卻不作為;把完全執政變成詐騙一場,報喜不報憂的政府才是最大的詐騙集團。賴香伶說,去年7月蔡政府大動作跨部門啟動打詐國家隊,然而數字會說話,近5年詐騙案與財損屢創新高,近期更被揭露打詐國家隊成立至今,裁罰數始終為0。此外,根據法務部資料顯示,2017年到2021年累計共有近51萬名詐騙嫌犯,起訴率卻只有20%,其中近6成都是最容易被當棄子的「單純車手」,對詐騙集團無關痛癢;這次打詐綱領雖然強調加重刑責,但若仍是這般的偵查起訴方式,恐怕對詐騙集團毫無嚇阻之力,顯見現行偵查、起訴方式都亟需改進。賴香伶表示,「打詐綱領1.5」名義上是「升級」,但實際上仍延用去年7月發布的「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結構,隨著科技日新月異,政府下架貼文、封鎖廣告「堵詐」永遠慢一步,阻止金流「阻詐」也只是截斷詐騙過程的其中一環,無法根絕問題;而「懲詐」分工不均,基層警察負擔過重,主責防堵源頭的NCC與數發部等單位卻雙手一攤、只會旁觀。陳琬惠指出,法務部10日在內政委員會充分展現「光說不練」的本領,對於極為普遍的遊戲點數、第三方支付及投資型詐欺等,表示要再召開「研商會議」,整天研議、研議再研議嗎?打詐國家隊成立多久了,這不是擺明之前一直在潛水擺爛?法務部不了解,加密貨幣本身是去中心化的,根本無法被凍結,只能從交易平台所管理的「加密貨幣錢包(帳戶)」來凍結。至於調取加密貨幣的金流,可透過區塊鏈的交易紀錄來追蹤,但法務部目前僅培育5名相關技能的檢察事務官,嚴重低估追查的難度。陳琬惠表示,去年打詐國家隊成軍12天,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得意展示輝煌戰果,包括破獲400多個詐團、抓到近2000人,以及查扣不法所得1億多元,然而政府一再宣示帶頭打詐,詐騙案卻越打越多,去年下半年詐欺案竟比上半年暴增3000多件,特別是投資型詐騙,例如使用公眾人物照片進行「假投資真詐財」,成長極為快速;政府研擬投資型廣告要實名制,但實際上如何控管也是個問題。陳宥丞表示,如果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那比詐騙集團更可怕的就是「口號打詐」,蔡政府從打詐國家隊到打詐綱領,只有對百姓政令宣導、口號治國但毫無新意,面對層出不窮的詐騙手法根本沒有心思面對。中央、地方應建立快速有效的聯繫系統,讓民眾、警察到金融支付端建立詐騙防火牆,減少資訊聯繫的時間成本,更能有效防止財產甚至人身安全詐騙。呼籲警政署、金管會將類似詐騙通報系統與止付程序更簡化且精進。
高雄假警察強上按摩女 逃亡17年才投案「2罪已過追溯期」
高雄一名男子2004年假冒警察,威脅按摩店女員工和他發生關係,否則要以「無照營業」將她移送法辦,得逞後開始逃亡生活,只能從事工地的工作,因被通緝壓力大到罹患憂鬱症,直到17年後才自行到案,稱想和對方和解,但金額談不攏破局,判決結果曝光。判決書指出,男子在2004年11月15日晚上8時許,在高雄市苓雅區一處按摩店,假冒是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鼎金派出所警員,脅迫女員工和他上床,否則要移送警局,女子不堪受辱,向派出所報案,結果發現根本沒有這個人,警方將案件報告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沒想到男子卻開始逃亡,開庭屢次未到,時隔近17年,今年5月3日才自行到案,並坦承犯行,表明想和按摩店女員工和解,女方要求每月給付3萬元,分48期共144萬元,但男子僅願意賠償30萬元,雙方調解條件差距太大,因此未能達成和解。男子威脅要將女員工移送警局。(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法院審酌,男子高職畢業,從事工地弱電工作,有一耳失聰、過敏性鼻炎和腰痛等健康狀況,在長期被通緝的壓力下,習慣靠酒來解決情緒低落和失眠問題,患有長期性憂鬱,欠缺理性思考與壓力因應策略。綜合相關事證, 男子因涉僭行公務員職務、恐嚇取財罪,但追溯期為12年6月,已經超過法定追訴期時限,予以免訴;強制性交罪部分,則被判3年8月,並應於執行前進行強制治療,直到治癒為止,但時間不得超過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