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市水資源中心未取許可前偷排放水 環保局裁罰184萬
台東市水資源回收中心日前因偷排水遭民眾檢舉,對此,台東縣議員林參天今天質詢環保局長郭建成。(圖/摘自台東縣議會網站)台東市水資源回收中心日前因偷排水遭民眾檢舉,對此,台東縣議員林參天今天質詢環保局長郭建成。(圖/報系資料照)台東縣議會29日審查台東縣各單位明年度預算,縣議員林參天質詢環保局長郭建成「環保局是否曾經對縣府建設處偷排汙水開罰」,郭證實,的確因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等對建設處開罰共184萬元。由台東縣政府建設處興建的台東市水資源回收中心2021年10月正式營運,2021年未取得營運操作許可偷排放水,遭到台東縣環保局開罰廠商184萬元。「請問是否在拿到排放許可前就偷偷營運了?」林參天指出,台東市水資源回收中心在尚未取得營運操作許可前,就開始偷排放水,經民眾檢舉,環保局拍照存證並向建設處開罰184萬元,「公家罰公家」。郭建成回應,水資源回收中心於2021年9月27日取得水汙染防治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前即有排放廢水行為,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裁處151萬2000元。另外,後有現場查核與許可不符違反水污法,及自動監測設施未於期限前完成設置等違規,處罰33萬元,違規裁罰金額總計為184萬2000元。林參天說,台東汙水處理廠和汙水道許多工程有問題,包括延宕將近1年的工程未罰款等,目前檢調都在偵辦,前陣子也約談建設處相關人員。縣府建設處城鄉環境工程科長陳承龍表示,台東市水資源回收中心自2021年2月起營運,廠商營運前理應取得排放水許可。但廠商延宕至去年9月才取得,因此2月至9月期間的排放水遭到民眾檢舉,強調目前已經取得排放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