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罪
」 傅崐萁 立法院 陳水扁 國務機要費 陳致中台南前議長郭信良索賄1300萬 遭判有期徒刑13年
前台南市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涉嫌索賄千萬元土地重劃貪瀆案,經台南地檢署調查後移送法院審理,台南地方法院於今(1日)上午進行宣判。郭信良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褫奪公權8年。據了解,郭信良遭檢舉,涉嫌在土地重劃案向業者索賄千餘萬元,台南地檢署在蒐證1個多月後,於去年7月6日展開大規模搜索,查扣郭信良服務處、住處及辦公室等10多處地點的相關證據,並認為郭信良及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向某工程顧問公司索賄千萬元,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遂逮捕兩人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當時檢調初步查悉郭信良、高進見疑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1000餘萬元,因本案涉案人為前議長,且相關涉案人及犯罪地大多在台南地檢署轄區,台南與橋頭地檢署協調,請高雄市調查處就該案本署有管轄權部分另行報請台南地檢署偵辦,並隨即指派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維仁、檢察官林怡君及徐書翰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持續偵辦。在審理期間,郭信良與高進見均否認涉案,郭信良辯稱這是借貸關係,高進見則否認受人指使。但檢方認定,兩人見佃西土地重劃案有利可圖,涉嫌向開發業者索賄,並將1300萬元賄款包裝為購地失敗的和解費。檢方於2023年9月5日正式起訴兩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及褫奪公權。台南地院也於今(1日)宣判,郭信良因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判刑13年,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犯罪所得650萬元;高進見則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650萬元。此外,高進見還因教唆偽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立院爭聽證調查權真的反民主嗎? 好萊塢電影有答案
立院院會明天將處理政院送出的國會改革法「覆議案」,朝野都將強力動員,綠營痛批三讀的國會改革案將讓立院擁有調查聽證權,痛批不民主、是擴權,新北市議員黃心華反駁,如果民進黨講的真有理,那美國國會的聽證調查權行之有年,豈不更「反民主」?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表示,美國國會擁有聽證調查權行之有年,幾乎是全民的共同認知。例如,去年上映、好評不斷的得獎電影「奧本海默」電影情節中就提及當時的兩場國會聽證會,一場是攸關奧本海默能否繼續參與美國原子能政策的安全等級聽證會,另一場則是原子能委員會主席史特勞斯被提名擔任商務部長,出席參議院舉辦的人事聽證會,他並打趣的說,連美國電影《超人對蝙蝠俠》電影劇情中,超人都受邀參加美國國會聽證,他因此不解,若按民進黨的說法,國會聽證權反民主,所以,民進黨是認為美國其實不民主嗎?他還說,美國著名的水門案中,尼克森總統原先否認竊聽,是白宮職員在國會聽證會上,為避免背負偽證罪,才承認白宮有錄音設備,聯邦最高法院因此下令要求尼克森需交出完整的錄音帶,最後尼克森面對輿論壓力與國會彈劾的窘境下不得不辭職,可見聽證會對美國民主制度的重要性。反觀臺灣,國會聽證權是大法官會議在扁政府時代作出的釋字585號解釋賦予立院的權力,在野黨力推的國會改革法案只是將該號解釋法制化。前藍委陳學聖與何志勇在網路直播節目中,邀請新北市議員黃心華針對立院即將政院覆議案進行討論。黃心華強調,聽證會制度臺灣早已有先例,但現在民進黨卻只想要社會對立。陳學聖指出,昔日美國雷根政府將秘密出售軍火給伊朗的收入,資助尼加拉瓜反政府地下組織,引發政治危機。當時美國國防部官員到國會作證時堅持不答覆,國會就強調,不答覆就要科以刑責,可以說,就是因為國會有聽證制度,該案才會曝光,被外界所知,立法院與美國國會都是由民意代表所組成,他無法理解,為何美國國會可以、立法院就偏偏不行?黃心華指出,臺灣其實早有相關聽證會制度。例如年2018公投法修正後國民黨推出三大公投,中選會舉行三場聽證會,他也曾參加過其中兩場聽證會。如果聽證會不通過,就沒法進入第二階段的連署。既然聽證會制度已有先例,沒理由國會不能有聽證權。黃心華認為,行政與立法兩者的關係,應該以「平行」加以形容,行政院長不應過問立法院的決定。新政府上台照理說應有蜜月期,理應用這個蜜月期去做對國家有用的事情,別把聲望浪費在政治仇恨上。可惜民進黨目前做的就是鬥爭,巴不得朝野社會要對立。陳學聖也推敲,民進黨目前採取的各種行動,就是設法要讓朝野政治對峙,才有辦法把綠營選票催至五成,訴諸民眾情緒,增加執政黨的支持度。
打獵慘變命案!警員慘遭獵槍誤殺身亡 同行3人涉嫌串供滅證遭起訴
南投縣埔里分局的一起山區打獵事件,竟演變成一場悲劇,據了解,2月份,謝姓警員與范姓表哥以及詹姓兄弟前往國姓鄉山區狩獵,不料在途中發生意外,詹兄不慎跌倒,導致槍械走火,誤擊謝警身亡,3人為了掩蓋此一慘劇,涉案者涉嫌串供滅證。南投地檢署日前偵結,對詹嫌提起《過失致人於死罪》嫌的起訴,而涉嫌涉入串供行為的范姓表哥以及詹姓兄弟也被依《偽證罪》嫌起訴。警方重返案發現場,意外尋獲竹簍。(圖/翻攝畫面)據了解,當時謝警駕駛著小貨車載著2名同伴上山,上山途中詹兄所持獵槍已上膛,致安全模式已關閉,詹兄因跌倒而誤觸獵槍,謝警不幸中彈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案發後,范姓表哥以及詹姓兄弟為逃避責任,涉嫌虛偽陳述事件經過,試圖誤導檢警調查方向掩蓋真相。然而,警方憑藉證據逐漸掌握案情的蛛絲馬跡,最終成功揪出涉案者,范姓男子也在警方的盤問下供出真相,證明3人串供行為,南投地檢署最終將詹嫌起訴涉及《過失致人於死罪》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另外2人則因涉嫌《偽證罪》嫌也被提起公訴。謝警的慘死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南投地檢署將對涉案者進行進一步的審訊和調查,以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也警示民眾打獵時務必注意安全,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赦扁難題2/阿扁堅持無罪不低頭 媳黃睿靚最可能延續政治香火
蔡英文主政8年始終未正視「赦扁」,而準總統賴清德則是一直以來的立場也相當明確,其認為陳水扁為前國家元首,從政經歷對台灣貢獻多,以此為由就足以特赦他,但他也有前提,必須是陳水扁願意道歉、認錯,以及相關法律程序必須完備。只是現在赦扁難題在於,陳水扁始終認為自己是無罪的,本人可能也不想被特赦,恐已變成歷史定位及名聲之戰。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因涉嫌國務機要費案、洗錢罪等重罪遭收押禁見,甚至出現一幕經典畫面,在羈押於土城看守所的鏡頭中,舉起被上銬的雙手,高喊政治迫害,直到2010年因龍潭購地案被判11年徒刑,在監獄服刑約6年後,2015年保外就醫至今,他曾說:「喝花酒可以除罪,為何用國務機要費拚外交不能除罪?」。至今陳水扁仍堅持自己是無罪,也仍有國務機要費案、國泰併世華等案暫停審理中。前總統陳水扁的經典畫面,在羈押於土城看守所的鏡頭中,舉起被上銬的雙手,高喊政治迫害,至今仍有大批死忠支持者認為阿扁無罪。(圖/報系資料照)根據《憲法》第40條以及《赦免法》的規定,總統有權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的權力,並可命令行政院進行相關的研議。特赦與大赦有所不同,特赦針對被判刑定讞的特定個人,免除其刑罰執行,例如陳水扁總統特赦的楊儒門以及蔡英文總統特赦的韓豫平和張淯森等;而大赦則針對特定罪名的全國性赦免,取消已被判刑者的刑罰宣告,且未受追訴的案件也不再受追究。雖然大赦的效力高於特赦,但迄今為止,中華民國自行憲以來,尚未有總統行使大赦的情況出現。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按照現行法律,特赦是針對判刑確定者,審理中或暫停審理的案子並不在特赦範內,但陳水扁涉及的多數案件都已停止審理,因此赦扁有一定難度;或者總統也可以朝大赦的方向考慮,不過大赦可能涉及多項相關罪名,範圍也相對廣泛,未來不論賴政府做什麼抉擇,只要在法律授權的基礎下就可行。準總統賴清德過去曾多次表態支持特赦阿扁,未來執政四年,赦扁議題的重擔也將落在他身上。(圖/黃耀徵攝)「除了法律必須完備,還要尋求最大的社會共識,如果絕大多數的人都同意特赦,赦免阿扁就比較不易有爭議。」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只是阿扁也有幾件事要做,例如為當初第一家庭破壞社會和諧而道歉,應該要認錯,賴清德也是這樣呼籲,若前述條件具足,「我贊成特赦,畢竟歷史的問題還是要解決」。「民進黨到底要支持阿扁是無罪?還是執行特赦等同承認阿扁犯罪?」前立委、現任民眾黨中央黨部政策智庫召集人張其祿認為,「赦扁」已變成政治攻防,矛盾的地方在於,陳水扁自己認為他無罪,恐怕本人也不想被特赦,但他需要歷史定位,畢竟民主轉型後政黨輪替的首任總統,最後若以「貪腐」兩字論斷結局,對他來說可能太沉重,所以陳水扁一直在爭的,就是他是無罪的。張其祿直言,基於政治考量,支持阿扁的族群,不管如何都還是綠營的鐵票倉,就變成這件事一直放著,若未來民進黨持續執政,赦扁議題終究無解,尤其陳水扁現在等同於未服刑,只差無法出國,現在僅是阿扁的名聲之戰,「我持悲觀的看法,阿扁的歷史定位應該不可能由這一代決定,恐怕還是要等待以後的歷史學家去評論。」陳水扁的赦免爭議尚待處理,而其子陳致中涉及洗錢案與偽證罪判刑1年2個月,今年2月假釋出獄,女婿趙建銘也涉入台開內線交易案判刑3年8個月,雙雙無法參政,民進黨內人士表示,阿扁的女兒陳幸妤個性愛恨分明,在政壇上會具有很高的標幟性,但她本人應該沒有意願,現在只有扁媳黃睿靚最有希望步入政壇,未來扁家不管派誰出來選,地方就是保證一席。
改革前路未卜1/國會改革藍拼一鼓作氣 綠批違憲預埋杯葛詭雷
大陸漁船金門海域翻覆事件,經多次協商仍破局,衝擊兩岸關係,更令人非議的是,當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在立院以「戰娘」之姿,振振有詞指專報名稱應是「相碰」非「撞船」,與立委唇槍舌戰,但我方在敏感水域執法卻全無畫面,終難理直氣壯駁陸方。民眾好奇,若國會已有聽證調查權,是否起碼能先確定「有無畫面」,而不必因官員說法變變變僅能大傻眼,在野黨也正在推動國會改革法案,杜絕官員在國人面前隱瞞事實。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接受本刊專訪時強調,有信心力拼「國會改革五法」在本會期立法,其中,國會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雖執政黨強力反對,但在野黨主張可釐清重大行政爭議責任歸屬,不必再像高端疫苗、超思雞蛋案成懸案、人民霧颯颯。吳宗憲認為,立法院唯有通過改革五法,才能解決目前遭遇的「無牙老虎」問題,讓民意真正監督政府。(圖/周志龍攝)外界認為,國會聽證調查權及總統立院備詢,爭議大,綠營更反對,因此別說要三讀,連委員會初審、立院二三讀都未必容易,屆時更難逃朝野全武行激烈衝突。吳宗憲也直言,很多人警告對新法三讀不容樂觀,草案還沒開審,他也快被網軍側翼攻擊到體無完膚,綠營更常將「違憲」當成口頭禪掛嘴邊,與選前準總統賴清德痛批「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如天壤之別。資深立委更提醒,即使三讀,仍須提防「憲法法庭」回馬槍,因大法官全數由蔡總統提名,執政黨仍能施壓、迫使新法遭違憲判決。「該推的就要推,就算憲法法庭最後判決國會改革違憲,從立院三讀到憲法法庭裁判前間,新法仍能上路,大法官是否公允,民意自會有評斷」,吳宗憲回應。他解釋,立院代表民意監督政院,但我國「五權分立」,西方國會議員擁有的調查聽證權,被總統指派、民意代表性不足的監委執行,監院怎會糾舉自己的老闆?立委早就像「無牙老虎」,民眾看得很清楚,也盼望扭轉。陸船在金廈海域翻覆事件真相未明,藍委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成立調閱小組,遭吳思瑤等民進黨立委強烈質疑違憲。(圖/報系資料照)例如,若立委有聽證、調查權,立委助理將視同監委配置的「調查官」,協助立委向行政部門索取資料、訪視公務員,作為立委發動聽證的依據,當立院決議請官員、公務員、專家到立院聽證,因新增「藐視國會罪」、可大幅降低各部會抗拒說明、實問虛答之可能,類似立院成立高端疫苗調閱小組,衛福部堅持以保密為由,將合約關鍵條文全數塗黑,大選後卻又突然不用保密、對外公布等政治性考量,就應可減少。吳宗憲說,法律不能違憲,五權憲法下,「藐視國會罪」主要罰則仍是罰款,特別嚴重雖可能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但仍須移送司法單位審判、這就不涉及侵害司法權,無違憲之虞。至於民眾最關心的「聽證權是否形同虛設」、「藐視國會罪是否不痛不癢」?吳宗憲直言,立法也有極限,因是否藐視國會仍由司法裁判,確實不見得能立竿見影,官員仍可能心存僥倖拒誠實做答、即使被罰錢也自恃有靠山埋單。但反觀基層公務員,就不見得做相同抉擇,畢竟無政黨當靠山,若不誠實回答,不僅要面臨罰款刑責,當司法判決確定,還有「偽證罪」風險,影響所及,薪俸、退休金都難保。以金門撞船案為例,吳宗憲說,民眾無法理解怎會全無畫面,但高官說法可以變變變,甚至推給偵查不公開。如果由立院聽證邀執法海巡人員聽證,說明配備密錄器是不是SOP?無涉偵查不公開,相信有無畫面的疑問,很快就能釐清,不僅可協助檢方判斷責任歸屬,「在立院說真話」慣例若形成,更有助於公務員行政中立。
陳致中假釋獲准…老婆開車接他「回家過年」 深夜發自拍照:如夢一場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因洗錢、偽證罪被判刑1年2月,自去年5月11日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至今已入監近9個月。陳致中聲請假釋交付保護管束獲准,昨(6日)由老婆黃睿靚開車接送,回家團圓。之後他發文,「回家了,如一場夢。」陳致中日前聲請假釋交付保護管束,經法務部矯正署審酌後,核准假釋,今年可回家圍爐。陳致中昨(6日)低調步出監獄,全程僅說謝謝,由老婆黃睿靚開車接送回家。陳致中深夜發文。(圖/翻攝自臉書/陳致中 Chih-Chung Chen)陳致中昨(6日)晚間發文,「回家了,如一場夢。大家晚安,好久沒有用手機了,還有點卡卡的!」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留言打氣「平安歸來,雨過天晴」、「為新的開始努力」、「恭喜回家團圓」、「回家吃團圓年夜飯」。矯正署表示,歲末年終,佳節思親,闔家團圓誠屬高牆內受刑人心中最企盼的願望,為落實人道關懷,援例加速審核假釋,由檢察機關聲請保護管束裁定並核發釋放命令。矯正署指出,統計112年12月份至113年2月份許可假釋者有1061名,其中人數最多為台中監獄106人、其次為台北監獄73人及彰化監獄50人,各矯正機關於收到檢察官保護管束命令後,依法辦理釋放手續,期盼獲准假釋重返社會的更生人,能與家人共享天倫,並在親情感召下,保持善良品性,成為守法的好國民。
假釋獲准! 陳致中除夕可回家團圓
前總統陳水扁長子、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因洗錢、偽證罪被判刑1年2月,自去年5月11日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至今已入監8個多月。日前陳致中聲請假釋交付保護管束,經法務部矯正署審酌後,昨日核准假釋,高院今裁定付保護管束,陳致中確定可回家圍爐。回顧案情,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控在「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中收賄,並由長子陳致中與長媳黃睿靚共同將款項匯往海外,更二審認定構成洗錢罪,陳致中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沒收816萬餘美元犯罪所得,黃睿靚則獲判10月徒刑,緩刑4年,經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上月駁回,全案定讞。高院指出,由於陳致中2011年因偽證罪遭判刑3月,因此裁定洗錢、偽證兩罪合併執行1年2月,而法務部矯正署昨日核准陳致中假釋,檢察官則依《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尚無不合」,因此裁准。高雄第二監獄官員表示,今天下午5時前尚未收到保護管束令,因此今天將不會辦理出獄,最快可望於明日出監,可以確定的是,陳致中今年可以回家圍爐團圓。
感謝賴士葆承讓總召 傅崐萁提7改革尋民眾黨合作
第11屆立委將於2月1日正式就職,其中國民黨團總召人選備受關注。原呼聲極高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已在稍早於臉書宣布退出角逐本次總召,另一位有意角逐總召的立委傅崐萁聞訊表示感謝承讓,自己將帶領國民黨團團結一心,打造陽光國會。傅崐萁發表聲明指出,賴士葆是國民黨長年優秀立委,在財委會為人民把關,對黨建樹良多,感謝賴士葆在此關鍵時刻團結對外,賴多年來為對抗民進黨衝鋒陷陣,大家都看在眼裡,自己也相當敬佩。本次聲明中,傅崐萁也同步宣告將於新國會提出七項重大改革:首先,立法院正、副院長及人事同意權必須記名投票;第二,總統須常態化赴立法院國情報告;第三,強化委員會功能;第四,正、副院長保持中立並立法建立違反議事中立的罰則;第五,立法院各項經費透明,定期向人民公布、公開;第六,健全立法院聽證及調查權;最後,制定「藐視國會罪及國會偽證罪」。傅崐萁感性呼籲,期能展現團結的國民黨團,集合所有的兄弟姊妹,帶著「戰斧飛彈」一致對抗民進黨。外界則分析,本次七項聲明,與民眾黨日前國會改革呼籲高度相似,可預見傅崐萁未來若任黨團總召,應會與民眾黨保持合作默契,甚至目前懸而未決的2月1日立院正副龍頭戰,傅崐萁也在為國民黨做「藍白合」的最後努力。
宣布參選國民黨團總召 傅崐萁對決賴士葆
第11屆立法院立法委員將在2月1日報到,新會期的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書記長、首席副書記長等黨團幹部也將改選,於1月24、25日開放黨籍立委登記,並在30日投票改選。七連霸北市立委賴士葆24日搶頭香登記,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傅崐萁也宣布25日參選,並爭取同黨立委的支持。外傳規劃參選總召的國民黨立委傅崐萁25日在立法院議場前舉行記者會,宣布參選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在全國60%的民意希望強力監督執政的民進黨下,新國會迎來三黨不過半,開啟陽光再次照進立法院的契機,已經延宕30年的國會改革不能再等待。他指出,深感國會改革的重要與使命,在取得家人諒解與支持後,毅然決定承擔責任,參選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務求在野凝聚共識,朝野共同合作,以最快時間之內推動並完成國會改革的7項重大法案立法。傅崐萁表示,期盼貢獻自己5屆立委、9年五星縣長的政治歷練,為黨團傳承經驗、服務委員、帶領及協調議事運作、攻防,持續和民進黨周旋,讓國會不再被藐視,讓國民黨團更有尊嚴,讓民眾看到國民黨的革新進步,促進黨團團結,發揮更大的戰力來制衡民進黨。傅崐萁晚間也在臉書發文指出,立法院不應該是執政者的橡皮圖章,也不應該是嘩眾取寵、肢體肉搏的鬥獸場,每位立委都是民意的前鋒,也都是民眾的靠山,應該要受到行政權的尊重,更應有完備的立法權「聽證、調查」來制衡、監督執政者。傅崐萁表示,短期之內全面推動國會改革立法,並落實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強化委員會功能,正、副院長中立並建立違反議事中立罰則,立法院各項經費透明並定期向人民公布公開,健全立法院聽證及調查權,以及制定「藐視國會罪及國會偽證罪」等。他指出,期盼優先以協調代替競爭,協調不成再以公平、公正的制度程序處理,以和為貴,促進黨團團結,發揮更大的戰力來制衡民進黨。
傅崐萁拋18個月內無改革就下台! 朱立倫:堅定挺「韓江配」國民黨團進團出
國會龍頭大戰將於2月1日開打,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韓國瑜則於日前宣布與江啟臣搭檔角逐正副院長,不過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則於21日召開記者會,選擇直球對決,表態爭取國會龍頭,並重申國會改革5點主張,還當場簽署「國會改革承諾書」,強調18個月內無法完成國會改革,就要辭掉國會領袖。對此,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受訪時則強調,會非常堅定的支持「韓江配」,也會尊重所有立委的意見,但是最後大家一定是團結一致、團進團出。立院龍頭之爭將於2月1日新國會開議當天開打,在韓國瑜宣布與江啟臣搭檔角逐正副院長後,傅崐萁20日晚間在臉書貼出「終結國會亂象 即刻國會改革」千字長文,並提出國會5大改革主張,他21日上午則在花蓮服務處召開「國會改革、直球對決」記者會,表態爭取立院龍頭。傅崐萁在記者會具體提出國會改革5點主張,並當場簽署「國會改革承諾書」,強調18個月內無法完成國會改革辭掉國會領袖,以行動呼籲在野團結、朝野合作,不論誰當正副院長,都應立即推動「國會改革」並承諾國會改革,18個月內做不到就辭職,因為「國會健康,國家才會好、才會強大」,以回應全民小草對新國會的期待。傅崐萁表示,國會改革已經延宕了30年,人民也等待了30年,小草並不小,無論政黨如何輪替,全民小草的力量都一直在。他擔任過五屆立委,參與並見證了朝小野大三黨不過半、藍綠完全執政的國會發展,過去國會多數暴力、少數杯葛、藐視國會及利益交換,國會充滿政治性的杯葛,如:佔領主席台、打架、鎖門,甚至太陽花事件,其實都非民主及理性的展現。種種的國會亂象,讓國家空轉內耗,停滯不前,朝野政黨更因為政治利益,加上不管哪個政黨執政,都不願面對改革後強而有力的國會,甚至是擁有調查聽證權的國會,都選擇避重就輕,無法真正落實改革,導致立法院成無牙老虎,監督政府功能無法發揮,甚至變成行政院的橡皮圖章!傅崐萁指出,民國93年12月15日的大法官585號解釋,早就確立了立法院的調查權,但仍然沒有法制化,97年立法院也曾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中有關調查、聽證的法案,最後在協商中石沉大海。他強調,現在三黨不過半,在野絕對多數,改革契機已現,參選國會領袖必須承擔推動國會改革的使命,他具體提出五點國會改革:1.強化委員會功能。2.正副院長中立並建立違反議事中立罰則。3. 立法院各項經費透明,定期向人民公布、公開。4.健全立法院聽證及調查權。5.制定「藐視國會罪及國會偽證罪」。並當場簽署「國會改革承諾書」,表達改革決心,並在新國會開議後,馬上提出相關法案,盼朝野政黨共同支持。傅崐萁最後呼籲,參與國會領袖選舉,是為了國會改革使命,在關鍵時刻「即刻啟動國會改革」,無論朝野政黨,欲參加國會領袖競爭的人,都應該推動國會改革,承諾18個月內若無法完成國會改革,應辭掉國會領袖職務,放下一黨之私,共同推動,打造健康、健全的立法院,回應全民小草期待,而「改革絕不能淪為口號」,唯有健全立法院功能,強而有力的國會聽證、調查權制度,公正無私的正副議長議事中立,公開透明的經費使用,對藐視國會等於藐視民意做處罰,強化專業委員會功能,立法院才能真正代表民意,才能有力量監督不斷擴大的行政權,人民的權利才能受到保障。對此,朱立倫於21日下午出席2024總統立委大選雲林縣感恩茶會時,被問及傅崐萁拋出,無法完成國會改革,就要辭掉國會領袖一事。朱立倫則回應,這場立院龍頭是台灣新政治的開始,一定要清清白白、實實在在「團結一致、團進團出」,相信在22日的立委座談會中,最後會非常堅定的支持韓江配,也會尊重所有立委的意見,但是最後大家必定團結一致。
簽署「國會改革承諾書」 傅崐萁:18個月未完成就辭立院龍頭
位列國民黨不分區第一位的韓國瑜早前宣佈將搭檔立委江啟臣,組成「韓江配」爭取國會正副議長,國民黨立委傅崐萁21日開記者會,重申國會改革5點願景,並宣示未來18個月內若無法完成國會改革,就要辭掉國會領袖。傅崐萁21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國會改革刻不容緩,需要立刻把國家正常化,倘若沒有正常的立法院,就沒有强大的國家。現今要做的,就是把過去30年來,基層百姓所期盼的,一個正常的國會,不靠打架,把民間確實的意見反應出來,讓政府的弊端得以揭發。傅崐萁重申國會改革5大願景,第一、加強委員會的功能,避免朝野協商完全凌駕於各專業委員會的審查、決議之上。第二、國會正副議長中立,務求公平、公正,並建立違反議事中立的罰則。第三、立法院的各項經費、採購及正副院長的經費使用透明,應定期向人民公布、公開。第四、聽證及調查權的建立,國會為周延立法,蒐集資訊,得進行「立法性調查」;為揭發社會或政府弊案、官員違法失職,獲得足夠證據。第五、制定「藐視國會及國會偽證罪」,對於抗拒國會監督及提供偽證之人,做必要的處罰、科以刑責。傅崐萁表示,參與國會領袖選舉,是為了國會改革使命,在關鍵時刻「即刻啟動國會改革」,無論朝野政黨,欲參加國會領袖競爭的人,都應該推動國會改革,傅崐萁承諾,18個月內若無法完成國會改革,應辭掉國會領袖職務,放下一黨之私,共同推動,打造健康、健全的立法院,回應全民小草期待。傅崐萁認為,改革絕不能淪為口號,唯有健全立法院功能,強而有力的國會聽證、調查權制度,公正無私的正副議長議事中立,公開透明的經費使用,對藐視國會等於藐視民意做處罰,強化專業委員會功能,立法院才能真正代表民意,才能有力量監督不斷擴大的行政權,人民的權利才能受到保障。
提5大願景盼終結立院亂象 傅崐萁籲在野團結啓動國會改革
先前傳出因不滿黨内推出「韓江配」角逐立法院正副議長一職,希望黨中央可以開放性投票的國民黨立委傅崐萁20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國會充滿政治性的杯葛,國會改革其實須靠朝野來共同推動及遵守相關議事規範,不是喊喊口號而已,並提出5大願景,呼籲朝野政黨,放下政黨利益,回應選民期待。傅崐萁指出,多數暴力、少數杯葛、藐視國會及利益交換,國會亂象輕則監督政府功能無法發揮,重則變成行政院的立法局。他歷經5屆國會,從民進黨扁政府、國民黨馬政府、民進黨蔡政府與即將連續12年執政的民進黨賴政府,國會亂象及功能不彰,早就為人所垢病。傅崐萁説,不管哪個政黨執政,似乎都不願面對改革後強而有力的國會,甚至是擁有調查及聽證的國會。第11屆立院三黨不過半,國民黨為最大黨,在野聯合更佔絕對多數,國民黨有義務帶領國會改革,強化與完備國會功能,才能有效監督長期執政,藏污納垢12年的民進黨政府。傅崐萁接著説,過去的16年,國、民兩黨皆完全執政,但因小黨、在野黨及執政黨的立場不同,執政者不願見到強而有力的國會,現實的政治利益,導致國會改革及議事效率迄今無法提升。傅崐萁表示,國會充滿政治性的杯葛,不管佔領主席台,打架、鎖門,甚至太陽花事件,其實都非民主及理性的展現,多數如何能尊重少數?少數如何能不脅持多數?傅指出,國會改革其實須靠朝野來共同推動及遵守相關議事規範,不是喊喊口號而已,必須透過修法與制度化,強化委員會功能、完備立法調查、聽證權、正副院長議事中立及兼顧透明與效率。傅崐萁提出5大願景,第一;加強委員會的功能,避免朝野協商完全凌駕於各專業委員會的審查、決議之上。第二;國會議長、副議長中立,不管是院會還是委員會主席,議事指揮及程序,務求公平、公正,並建立違反議事中立的罰則。第三;立法院的各項經費、採購及正副院長的經費使用透明,除了原有的經費稽核委員會,應定期向人民公布、公開。另外,聽證及調查權的建立,國會為周延立法,蒐集資訊,得進行「立法性調查」;為揭發社會或政府弊案、官員違法失職,獲得足夠證據,得進行「監督性調查」。最後則是需要制定「藐視國會及國會偽證罪」,對於抗拒國會監督及提供偽證之人,做必要的處罰、科以刑責。傅崐萁强調,唯有在野團結,健全強而有力的國會聽證、調查制度,才能真正落實監督執政 12 年的民進黨;只有健全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的權力才不會專制貪腐,人民的權利才會受到保障。最後,傅崐萁呼籲朝野政黨,放下政黨利益,既有國會改革的共識,應即刻來做,不要淪為口舌之爭、政治操作,與其互相指責,不如立即啟動國會改革,回應全民期待。
有意搶立院龍頭?傅崐萁提「國會改革5主張」喊:在野團結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當選人韓國瑜18日宣布要和同黨立委江啟臣搭檔,組成「韓江配」爭取立法院正副院長,同時預留藍白合伏筆,但傳出立委傅崐萁也有意爭取。傅崐萁今(20日)喊出「終結國會亂象、即刻國會改革」,並具體提出5項主張,呼籲朝野政黨放下政黨利益,與其互相指責,不如立即啟動改革,回應全民期待。傅崐萁臉書全文如下:【終結國會亂象 即刻國會改革】多數暴力、少數杯葛、藐視國會及利益交換,國會亂象輕則監督政府功能無法發揮,重則變成行政院的立法局!傅崐萁歷經5屆國會,從民進黨扁政府、國民黨馬政府、民進黨蔡政府與即將連續12年執政的民進黨賴政府,國會亂象及功能不彰,早就為人所垢病。但不管哪個政黨執政,似乎都不願面對改革後強而有力的國會,甚至是擁有調查及聽證的國會!第11屆立院三黨不過半,國民黨為最大黨,在野聯合更佔絕對多數,國民黨有義務帶領國會改革,強化與完備國會功能,才能有效監督長期執政,藏污納垢12年的民進黨政府。過去的16年,國、民兩黨皆完全執政,但因小黨、在野黨及執政黨的立場不同,執政者不願見到強而有力的國會,現實的政治利益,導致國會改革及議事效率迄今無法提升!國會充滿政治性的杯葛,不管佔領主席台,打架、鎖門,甚至太陽花事件,其實都非民主及理性的展現,多數如何能尊重少數?少數如何能不脅持多數?國會改革其實須靠朝野來共同推動及遵守相關議事規範,不是喊喊口號而已,必須透過修法與制度化,強化委員會功能、完備立法調查、聽證權、正副院長議事中立及兼顧透明與效率。1.加強委員會的功能,避免朝野協商完全凌駕於各專業委員會的審查、決議之上。2.國會議長、副議長中立,不管是院會還是委員會主席,議事指揮及程序,務求公平、公正,並建立違反議事中立的罰則。3. 立法院的各項經費、採購及正副院長的經費使用透明,除了原有的經費稽核委員會,應定期向人民公布、公開!4.聽證及調查權的建立,國會為周延立法,蒐集資訊,得進行「立法性調查」;為揭發社會或政府弊案、官員違法失職,獲得足夠證據,得進行「監督性調查」。5.制定「藐視國會及國會偽證罪」,對於抗拒國會監督及提供偽證之人,做必要的處罰、科以刑責。大法官解釋585號,早確立了立法院的調查權,但93年12月的解釋文公布迄今已經20年了,仍然沒有法制化,國民黨過去曾成立國會議事效率提升改革小組推動,97年立法院也曾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有關調查、聽證的法案,最後在協商中石沉大海。過去民進黨16年執政的扁政府及蔡政府,總統與行政機關完全藐視立法院的決議,連備詢都態度傲慢造成行政權獨大,想必這就是民進黨對於國會改革避重就輕的重要因素。未來4年,民進黨再度執政,若要面對強而有力的國會監督,一定又是虛應故事!唯有在野團結,健全強而有力的國會聽證、調查制度,才能真正落實監督執政12年的民進黨;只有健全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的權力才不會專制貪腐,人民的權利才會受到保障。傅崐萁呼籲朝野政黨,應放下政黨利益,既有國會改革的共識,應即刻來做,不要淪為口舌之爭、政治操作,與其互相指責,不如立即啟動國會改革,回應全民期待。
荒唐富二代下藥猥褻2女大生 潛逃海外1年半落網!刑事局押解回台
北市家境富裕的35歲李男2019年間在夜店搭訕2名女大生,3人回到李男租屋住後,他謊稱FM2為解酒藥,下藥後強制猥褻女大生得逞,法院判他3年6月定讞,但李男入獄前潛逃出境遭通緝。24日李男在泰國曼谷轉機時被泰國警方發現通緝犯身分通報我國,刑事局國際科昨(25)日派員將他押解回台歸案。警方表示,4年前李男前往北市信義區夜店飲酒、跳舞,搭訕2名女大學生回到租屋處,涉犯《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強制猥褻罪》遭起訴,去年3月間高等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年6個月定讞,李男卻於同年7月等候發監執行前,搭機潛逃馬來西亞,今年2月14日被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李男逃亡海外後,靠著家人接濟生活無虞,前天他搭機到泰國曼谷,打算轉機到中國,泰國警方發現李男為我國通緝犯後,通報刑事局國際科,國際科於昨天派員將李男押返台歸案。另外,詐團成員江男2016年涉嫌在馬來西亞設立詐騙機房,經馬國警方逮捕後遣返回台受審,2019年5月遭法院以《觸犯加重詐欺》及《偽證罪》,判刑4年11月定讞,但江男在宣判前、早一步於4月間潛逃至柬埔寨,同年8月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近期江男在刑事局國際科策動下,主動赴泰國,昨天在國際科人員押解下與李男一同返台歸案。刑事局國際科表示,基於打擊犯罪無國界之決心,與各國執法(移民)機關密切合作,持續追緝逃往海外之通緝要犯。近期統計海外逃犯,多利用「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上訴二、三審,判決尚未確定期間」即潛逃出國,針對此類海外通緝犯,刑事警察局仍持續與世界各國分享情資,並將海外犯嫌逐一遣返回國,實現司法正義。
幫母洗錢遭爆在監「享特權」 陳致中改調外役監結果出爐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幫忙母親吳淑珍海外洗錢被判刑1年定讞,今年5月11日入監服刑,陳致中日前遭爆料在監「享特權」,並計畫申請改調外役監坐「爽監」,但是據了解,陳致中因在期限內未向獄方提出申請,因此8月將公布的外役監名單確定沒有陳致中。外役監遴選日前爆發爭議。信義區夜店殺警案被告易寶宏,因刑期過半獲轉調外役監,引起外界一片撻伐之際,陳致中也遭爆料,在監獄內獨囚1室,還購買掌上型電視,甚至每天都有放風、還有曬衣時間,坐牢宛若度假。高雄第二監獄緊急澄清,陳致中剛入監時,評估其身心狀態,認為當時並無適當人選配房雜居,所以短暫配住單人舍房;不過目前已經將他轉到3人舍房,有2名收容人同舍房,至於放風、曬衣、購買掌上型電視等,全都依照規定辦理。陳致中因在父親陳水扁、母親吳淑珍所犯龍潭購地弊案與南港展覽館弊案中,被控與妻子黃睿靚共同掩飾父母犯罪所得美金816萬餘元(折合台幣約2.5億餘元),最高法院依洗錢罪判陳致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定讞。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執行,陳致中已於5月11日到高雄第二監獄服刑。另陳致中曾於2011年因在國務機要費中聽媽媽吳淑珍的話作偽證,被依偽證罪判刑3月定讞,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他到高雄監獄教受刑人英文,執行滿546小時結案,因此他在獄中以洗錢罪、偽證罪2案請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陳致中應執行1年2月。高雄第二監獄表示,陳致中跟家人討論後,已決定不到外役監獄,即便要申請轉外役監,也是要依照相關規定,不可能提早申請。據了解,全國監所的外役監移轉作業定期舉辦,本次7月申請已結束,通過者可在9月調往外役監,但陳致中本次並未申請,依規定,陳致中仍可在10月提出改調外役監服刑的申請,通過者可望在12月到外役監,屆時除了表現良好可獲得返家探視假之外,在外役監每待一日可縮短(折抵)更多刑期,若轉調外役監,可能因此提前刑滿出獄,免除另外申請假釋受保護管束的問題。
當庭逮捕!涉收賄、藉勢藉端勒索千餘萬 台南前議長郭信良遭聲押
台南地檢署蒐證1個多月,6日搜索郭信良服務處、住處及辦公室等10餘處地點,經檢方漏夜問訊,以郭信良、佃西里長高進見疑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1000多萬元,認郭、高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由,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調6日兵分多路大陣仗搜索郭信良服務處、住處及市府地政局等10餘處地點,並帶回郭信良、佃西里長高進見、當舖業者蔡連博等19人偵訊,除了郭信良、高進見聲押,當舖業者蔡連博經檢察官諭知30萬元交保,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及其餘證人10人請回;另涉犯偽證罪的高姓被告等4人5萬元交保。台南地檢署指出,本案為鍾和憲檢察長前於橋頭地方檢察署任職期間,經高雄市調查處以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於辦理多起市地重劃案以虛增人頭地主方式,涉嫌詐欺等違法行為情資,報請該署指揮偵辦,鍾和憲指派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鄭子薇共同偵辦該案,5月3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執行該弊案。檢調初步查悉郭信良、高進見疑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1000餘萬元,惟因本案涉案人為前議長,且相關涉案人及犯罪地大多在台南地檢署轄區,鍾檢察長經與橋頭地檢署新任張春暉檢察長協調,請高雄市調查處就該案本署有管轄權部分另行報請本署偵辦,並隨即指派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維仁、檢察官林怡君及徐書翰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持續偵辦。專案小組成員1個多月來蒐證及調取相關物證分析,7月6日上午執行搜索,將相關涉案人帶回偵訊。
幫上司作偽證脫罪! 酒店女遭法官判4個月徒刑
高雄一名郝姓男子在2019年時到某家酒店消費,點了小敏(化名)坐檯,途中竟趁機性侵小敏。事後郝男被告,找到與小敏在同一間酒店上班的員工小美(化名)到法院作偽證,沒想到被法官一眼識破,小美遭到法官依偽證罪送辦,被判處4個月徒刑。根據判決書指出,高雄一名郝姓男子2019年11月25日深夜11時,前往某家酒店會館消費,進場後就點了小敏坐檯,沒想到郝男竟趁著醉意,在包廂裡性侵小敏得逞。事後小敏不甘受辱打電話向男友求助,男友連忙報警,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往酒店逮捕郝男,後續經過訊問後依強制性交罪將郝男移送,同時檢方也將郝男起訴。而案件審理期間,郝男為了脫罪,找到過去的下屬,同時也是小敏的同事小美,告訴對方希望能在法庭幫他說好話。之後小美出庭作證時就表示「她(指小敏)跟我說因為胸口被留一個草莓,怕回家被男朋友打,所以就跟男朋友講了這件事情,她男朋友才趕快報警」。不過小美因為做偽證過程中心虛、眼神不斷飄移,因此被法官當場抓包,將她以涉嫌偽證罪送辦。在高雄地院審理期間,律師指出小美並無前科,也坦承犯行,事後會主動向小敏道歉,希望以此爭取減刑。不過法官卻認為,小美無視小敏受性侵後的創傷、阻礙司法查證,增加小敏正義伸張的困難,最終判處小美4個月徒刑,不予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阿扁之子陳致中連犯兩罪確定了 高院定執行刑1年2月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協助母親吳淑珍洗錢,日前遭最高法院依洗錢罪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定讞,讓他的高雄市議員職務沒了,陳致中上月11日下午到高雄地檢署報到,被檢方發監執行。由於他另犯偽證罪,已被判刑3月確定,另聲請定執行刑,高等法院裁定執行刑為1年2月。高院認為,陳致中所犯偽證罪、共同有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之罪質、侵害法益、犯罪情節都不同,且犯罪時間也樣不一樣,彼此間責任非難重複程度低,兼衡陳致中對量刑表示無意見,暨貫徹《刑法》量刑公平正義理念,定其應執行1年2月,還可抗告。陳致中在國務機要費案中,依吳淑珍指示作偽證,2011年遭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定讞,法官安排他到獄中易服社會勞動折抵刑期,他日前被依洗錢罪判刑確定後,檢察官依陳致中請求向最後事實審之高院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陳致中2010年當選縣市合併後第1屆高市議員,不到1年因偽證案判刑3月確定後遭解職,事隔10多年後,陳致中又因官司二度被解職。由於民進黨主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三讀通過,前總統陳水扁不滿兒子陳致中因洗錢案入獄,未來將無法再參選,政治生命等於遭判死刑,扁先前放話法案通過「抗議布條如影隨形」也無效,還說要「死諫」。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曾回應表示,了解陳水扁心情,「他要怪我,我也接受」。
剛接回假釋的阿扁親家 趙建銘胞弟腦幹出血逝世
陳水扁前總統的女婿趙建銘的弟弟趙建勳,驚傳於昨(8)日晚間因腦幹出血不幸過世。家屬非常錯愕和悲痛,並希望低調處理此事,並避免受到干擾,目前靈堂已經佈置好,據悉,陳水扁前總統已前往慰問,並請家屬節哀順變。根據媒體報導,不久前,陳水扁的親家趙玉柱向矯正署申請假釋獲准,並於5月5日從明德外役監返回住家。當時,女婿趙建銘的50歲弟弟趙建勳親自前往監獄接他回家,沒想到如今傳出他突然辭世的消息。趙建銘在2005年受邀參加了在知名日本料理餐廳的聚會,席間包含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和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用餐期間,蘇德建透露許多有關台開利多的資訊,趙建銘隨後與父親趙玉柱討論後續行動,並與游世一共同購入了台開股票,待股價上漲後賣出,從中賺取差價利潤。台北地檢署在2006年依違法《證券交易法》起訴趙建銘等人,歷經多次更審,高院於更五審判趙建銘須服刑3年8個月,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加上趙建銘因偽證罪被判刑3月,應執行共3年10個月刑期。次外,趙玉柱被判4年、蘇德建判3年8個月,游世一判4年4個月徒刑定讞。趙玉柱及趙建銘都在明德外役監服刑,趙玉柱於今年4月向矯正署申請假釋,於5月3日核准,高院認定趙玉柱服刑已經超過二分之一,因此裁准趙玉柱假釋中付保護管束,於5月5日晚間假釋出獄,當時就是由趙建銘的弟弟趙建勳出面接送。
5億高中生解剖報告出爐 中檢揭死因「高處墜落」1024字聲明曝
擁有5億身價的賴姓高中生,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2小時候離奇墜樓,案情疑點重重。賴母近日委託知名法醫高大成驗屍,發現死者右手有「4針孔」,認為死者可能遭他殺。對此,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上週已完成賴男解剖鑑定報告,並以「最速件」公文送交台中地檢署;而中檢今(6日)也發布聲明回應。以下為聲明全文:臺中地檢署偵辦賴姓高中生疑似墜樓死亡案件,經法醫研究所法醫師出具之解剖鑑定報告所載,顯示死者之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造成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另死者體內並未檢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或其他常見之毒藥物反應(共驗1000餘種)。本署檢察官將審酌報告內容並綜合死者家屬意見及所蒐集之一切證據,縝密持續進行偵查,以期迅速釐清事實。本件賴姓死者於民國112年5月4日經救護人員送醫急救(死亡)後,警方即開始調查並於同年月5日報請本署檢察官相驗,檢察官即於當日率同本署法醫師相驗後,因認有犯罪嫌疑,即開始進行偵查,並決定儘速解剖以確認死亡原因,經聯繫、確認法醫研究所專責解剖之法醫師及解剖室之時程,遂擇定於同年月9日進行解剖,同時進行相關偵查作為,此均有相關辦案紀錄存卷可查。承辦本案之司法警察本即無法自行決定是否結案抑或結案之理由,故坊間日前所指本件起初以自殺結案,經死者家屬反彈始進行調查乙情,顯與事實不符。檢察官會同法醫師進行相驗、解剖,為刑事訴訟法所定調查證據之法定證據方法,必須恪遵刑事訴訟法第204、204之1、216、217條等相關規定,依循嚴謹法律程序,在有充足設備之適當場所,由具有法醫師法規定之資格,且深具學理與實務經驗之現任法醫師為之。負責偵辦之檢察官與司法警察亦須會同在場,並全程錄音錄影以確保其合法性及確認相驗、解剖時遺體之實際狀態。法醫師進行解剖,除會仔細檢視遺體有無醫療急救證據、外傷證據及觀察遺體全身部位,並採集包含腦髓、心臟、肺臟、肝臟、脾臟、腎臟、胰臟、甲狀腺、血液、尿液、胃內容物檢體,返回法醫研究所進行顯微鏡觀察及毒物化學檢驗外,亦會與檢警勘查採證所得之現場照片、救護車監視器畫面、測量現場之高度、距離等一切情狀相互核對驗證,綜合解剖、毒物化學檢查結果及上開勘查採證所得證據,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以鑑定人身分具結後,方可出具專業並有證據能力之解剖鑑定報告書。從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師出具之解剖鑑定報告之嚴謹度、完整性,甚至如虛偽不實即受偽證罪處罰之負責任程度,均須接受全面之檢視及驗證。檢察官為法定公益代表人,刑事案件之偵辦,應嚴守罪刑法定及無罪推定原則,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事證,均應詳加蒐集、調查及斟酌。相關訴訟關係人並更應堅守偵查不公開,防止洩漏偵查方向、內容導致相關嫌疑人勾串、滅證而有礙真實之發現。本署檢察官仍將持續秉持尊重死者及家屬之立場,謹守證據法則及勿枉勿縱之司法精神,嚴密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