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私文書
」 偽造文書 林裕紘 遺產 桃園地檢署 許哲賓亡夫留下千萬遺產…越配用3招拿光被抓包 她挨告又倒賠30萬
新竹一名蕭姓男子去世留下近千萬遺產,其越南籍配偶陳女在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之下,私自持蕭男的存摺、印章至銀行、ATM提領及轉帳共887萬元,因此遭蕭男家屬告上法院。後來,由於雙方達成和解,陳女已還錢並另賠30萬元,最終判決陳女獲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蕭男於2022年1月12日去世,其配偶陳女和蕭母均為合法繼承人,但陳女卻未經蕭母同意,偷偷將蕭男生前交付的存摺、印鑑拿至銀行取款,並隱瞞行員蕭男已身故消息,再冒充蕭男名義填寫取款憑條,順利從銀行取走830萬元現金。不僅如此,陳女還使用了蕭男的金融卡,3天10次於ATM自動提款機輸入密碼,總共提領26萬元現金,而她再登入蕭男的網路銀行,成功轉帳22萬元及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共計得手新台幣887萬元。蕭母得知此事後,憤而提出告訴,檢察官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起訴陳女。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陳女明知配偶蕭男已過世,依據法律規定,蕭男所有財產屬於遺產,應由全體繼承人共有,卻在未經蕭母同意授權下,擅自提領、轉帳蕭男的所有存款,損害金融機構及蕭母權益,實屬不應該。不過,由於陳女與蕭母達成和解,除了返還並平分蕭男的遺產外,還另外賠償蕭母30萬元,陳女也已在調解過程中完成並取得蕭母諒解,同意不再追究。新竹地院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錄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1年,緩刑3年。
逃亡竟盜刷岳母58萬賭博還升級包養網VIP 三重滅門3死案女婿惡劣行徑曝
新北市三重區5月發生祖孫2人滅門血案,24歲男子張泓毅殺害30歲陳姓妻子後,再殺害69歲岳母與3歲繼子,逃亡期間還盜刷岳母的信用卡58萬多元,用來支付逃亡時的房租,以及網路賭博和線上交友,新北地檢署10日依殺人罪、故意殺害兒童等罪嫌起訴張男,檢警調查,陳女在酒店上班以支付家庭開銷,張則有賭博惡習,更因此欠下大筆賭債,夫妻倆時常因為經濟問題而發生爭吵,感情越發不睦,而他4月30日晚間至5月1日凌晨,趁妻子熟睡時將陳女悶死,5月2日凌晨又殺害岳母,並於同日以雙手和充電線勒死繼子。張犯案後,將3人遺體集中到同一個房間,並竊取岳母的證件、存摺、信用卡、印章、玉製手鐲及項鍊,以及妻子的身分證、存摺、提款卡與印章,更盜領岳母的15萬存款,並盜刷岳母的信用卡以升級成包養網站VIP,而他於6日帶著岳母飼養的博美犬展開逃亡,更持續刷岳母的卡以支付房租和線上賭博儲值金。直到母親節前夕,陳女姐姐發現母親多日聯繫不上而登門,聞到惡臭後立刻報警,警方則在獲報後17小時,於台中逮捕張男,檢方於10日偵結,依殺人、故意殺害兒童、行使偽造私文書及準私文書、詐欺取財、違反個資法將其起訴。
偽造體檢報告騙近百萬傭金 保險公司調查抓包3高層作假
新北市汐止發生保險公司高層偽造體檢報告詐騙傭金的案件,國泰人壽公司的鄭姓業務主任、鄒姓區經理和劉姓區總監被控為了快速核保,3人聯手偽造客戶的體檢報告,藉此獲取高額佣金。目前已由士林地檢署偵結,並以詐欺等罪名起訴三人。根據起訴書內容,國泰人壽先前推出「變動型美元終身壽險」後,3名被告陸續招攬邱、許、黃姓客戶投保,而由於客戶的體檢報告不符合公司要求,無法順利核保。為了解決這個問題,3名被告開始共謀聯手偽造體檢報告。鄒姓區經理指示鄭姓業務主任取得某人在中興醫院的體檢報告,隨後通過LINE傳給劉姓區總監。劉姓區總監則將這份報告分別變造成3名被保險人的體檢結果,再回傳給鄭姓業務主任。鄭姓業務主任隨後按照鄒姓區經理的指示,利用一名不知情同事的公司內部帳號,將偽造的體檢報告上傳至公司審核系統。而這一番操作下來,不僅讓3名顧客成功投保,甚至也讓3名被告獲得高達97萬2741元的佣金。但最後這番行為還是被公司察覺。國泰人壽第一時間就找來一名保戶詢問,在得知保護從未在該醫院進行過體檢,意識到遭到詐騙,隨即報警處理。在偵訊過程中,3名被告各執一詞。鄭姓業務主任承認是受鄒姓區經理指示偽造體檢報告,並表示因為鄒是主管,不敢違抗。鄒姓區經理則否認指示偽造,聲稱只是請劉姓區總監幫忙檢查報告。劉姓區總監也否認參與偽造,稱自己只是在幫忙檢查資料是否吻合。但後續檢警還是根據國泰公司的陳述、3名被保險人的證詞,以及3名被告之間的LINE對話記錄,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名起訴三人,並建請法院從重處斷。
和綠營議員施壓站務員 「民團理事長」竟是慣犯狼師
台鐵嘉義大林車站近日一名阿伯打女站務員,一周後又找民進黨嘉義縣議員江志明、大林里長孫美鳳、中華民國青少年體育協會理事長蔡良慶去車站找人理論,行徑惹議,而現在更有網友表示,去年蔡良慶被爆出是狼師,捲高職性平案件。黃嫈珺發文,「凡犯有刑法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跟蹤騷擾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防治犯罪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偽造文書等前科等,應不限犯案時間,有上述前科者,皆不符校園任何人事被聘任資格。」黃嫈珺指出,「很遺憾,過去教育處把關不夠嚴謹,讓蔡姓狼師10年內任職縣內多間校園,任職期間都不長,但是被離職的原因多半跟性平相關,可是教育處卻沒有做通盤檢討,全面隔絕,並且長期有縣政府公家資源的支持,辦理青少年營隊與路跑,適當嗎?」黃嫈珺指出,「這位蔡姓男子目前在嘉義市某間高職還有性平案件審理中,這是慣犯,希望透過此次質詢檢討,全力維護學童安全防堵狼師進入補習班及校園!」而蔡良慶可以說前可累累,黃嫈珺說明,「1、101年間將猥褻照片上傳至網際網路供人觀覽。違反刑法第235條妨害風化罪。2、101年4至5月間在網路刊登足以誘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3、101年行使偽造私文書。違反刑法第210條、216條、22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問題 台灣基進赴北檢告發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爆出2024年競選期間政治獻金申報的支出項目有問題,台灣基進高雄黨部執行長楊佩樺11日向監察院提出檢舉後,台灣基進台南市議員李宗霖以及台南黨部執行長吳依潔12日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柯文哲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第23條」以及「偽造文書罪」。李宗霖表示,柯文哲的政治獻金申報中,目前有三筆支出接連被廠商指出並未收取該項費用,總金額高達916萬元。而雙方無執行交易內容,柯文哲竟然申報支出,已經明顯違反「政治獻金法第23條」,而沒有收費的情形根本不會有收據,因此合理質疑柯文哲或其團隊可能偽造收據,涉嫌違反「偽造文書罪」。李宗霖說明,柯文哲提供給會計師查核的帳簿文據是否有確實紀錄這筆款項,如果當中有紀錄這筆款項、但廠商卻沒有收到這筆經費,等同作假帳。反之,如果沒有給錢,那收據是從哪裡來的,極有可能涉嫌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李宗霖又說,柯文哲這三筆總共916萬元的款項,如果被登錄於政治獻金出帳的申報報告,卻沒有匯款給廠商,請問這筆金流流至哪裡?如有匯款到廠商以外的單位,柯文哲不只涉嫌偽造文書,更涉犯詐欺、侵佔等刑事犯罪,必須查明清楚。吳依潔指出,柯文哲在競選期間進行的KP演唱會,門票收入扣除成本最後仍有結餘約77萬元,但卻沒有申報競選帳目當中。演唱會前被質疑利用競選活動盈利時,時任發言人陳智涵是「募款用途」且會依法申報。如今東窗事發,民眾黨卻狡辯為「活動為一般商業用途」,難道民眾黨不知道競選活動不能有商業、營利用途嗎?吳依潔又說,柯文哲競選期間政治獻金與木可公關公司,有金流來往不明的嫌疑,多筆政治獻金授權轉入木可公關公司,但其中有4筆金流不明,金額高達1300萬。不僅如此,木可公關公司不僅與競選活動有關,更是與柯文哲核心團隊的關係密切,甚至被發現兩個單位同時聘雇職員「李婉萱」,一邊領取柯文哲團隊薪資,一邊成為木可對外窗口。不禁讓人懷疑木可的私庫是不是直通柯文哲的金庫?吳依潔認為,綜合以上事實,台灣基進認為柯文哲與其競選團隊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第23條」以及「偽造文書罪」。呼籲檢調單位徹查金流、依法偵辦,選舉是實踐民主的過程,不該被政治人物作為金權遊戲的媒介。
缺錢花用!他「偽造前妻簽名」領走女兒70萬元教育基金 將被關半年
屏東一名王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偽造了陳姓前妻的簽名,到郵局領走未滿12歲女兒的70萬元的教育基金,在被前妻發現後,便遭報警送辦。經過屏東地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易服勞役及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與陳女婚後曾為女兒於70萬元,準備未來用作教育基金,但在1年過後,王男因急於用錢,在未得到陳女的同意或授權下,私自拿走存摺、印章、身分證件、同意書等,更偽造對方簽名,準備至郵局把存款領走。另外,王男還事先打電話聯繫一名不知情的女性友人,央求對方佯裝前妻的名義回復郵局人員,最終成功解除定存,將女兒的教育基金存入自己的帳戶,詐得共70萬元。後來,事情遭前妻陳女抓包,便向警局報案提告。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尚值青壯年,李應依循正途獲取穩定收入,卻因一時需要用錢,選擇去偽造前妻簽名,此舉不但未盡到身為父親照料子女的責任,甚至侵害到子女的利益,並對金融交易管理的正確性造成危害。法官進一步指出,考量到王男已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前妻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王男6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仍得請求易服社會勞動,全案可上訴。
挪用客戶430萬!中年女銀行員失婚跑外送月還1萬 預計66年還清
台北市士林區國泰世華蘭雅分行陳姓女行員,因投資股票、期貨遭套牢,竟挪用客戶共430萬餘元,更害公司被裁罰800萬,事情曝光後。她吃上官司丟掉工作,婚姻也隨之破裂。士林地院31日開庭,陳女坦承認罪,哽咽訴說每天花12小時跑外送,努力與被害人、公司達成和解,並承諾每月償還1萬,預計需要花66年才能把債還清。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現年40歲的陳女在2019年至2023年6月間任職銀行行員,卻在2022年12月間至2023年6月間因股票被套牢又得繳期貨保證金,不僅盜蓋客戶印鑑取款,甚利用權限將親阿姨、鄰居的存摺磁條重建在自己存摺,違規盜領款項,前後得手430萬5136元,事後回補124萬2535元。全案事發於2023年6月,當時國泰世華銀行沈姓客戶發現自己存款疑似被盜取,通報後國泰世華進行內部稽查,才發現陳女利用客戶繳稅、勞健保機會,以72次不法手段得手430萬餘元,遭檢方依行使偽造私文書、銀行職員背信等罪起訴,同時建請法院審酌陳女自白,且已繳回部分犯罪所得,其餘達成分期還款協議,列入量刑考量。國泰世華2024年2月發佈新聞稿指出,第一時間主動清查可能受影響的客戶,並向主管機關通報,且解僱陳姓女櫃員,全案依法函送士林地檢署。然而金管會認定國泰世華未落實執行磁條重建覆核機制、未落實執行代收稅款章戳保管、代收信用卡款作業程序,及未確實督導員工遵守行為準則,顯示銀行未能執行內控,懲處800萬元。士林地院31日開庭,陳女在法庭上表示,已經與6名被害客戶達成調解,從2023年10月起每月償還5000元,預計到123年10月能將124萬2535元償還完畢。至於害公司被金管會裁罰的800萬,也會在118年10月起以每月1萬還款,若款項順利還完得花大約66年8個月。陳女向審判長表示,自己的犯案動機,起因於家中經濟困境,本來想靠投資股票、期貨改善生活,不料卻被套牢,只好挪用客戶的錢補期貨保證金,否則將面臨被被券商「斷頭」的風險。陳女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真的很有誠意想要還錢,每天無論風雨烈日都花12小時在跑外送。她陳述自己當外送員月收入大約在5到6萬元,只是還得撫養年邁父母、祖父母以及2名孩子,尤其事情曝光後丈夫已與她結束婚姻,雖同住一個屋簷下,但她仍是孩子們主要的照顧者。其辯護律師指出,被告案發當時經濟不好,種種原因下一時失慮,希望能給予緩刑宣告;國泰銀行代理人張炳煌表示,對於量刑沒有意見,依法判決。全案辯論終結,定於8月14日宣判。
離譜情侶誣告400多件只為報復 下場慘了
真惡質!一對都是姓陳的情侶,近幾個月來為報復與他們有債務或糾紛的人,竟然涉嫌假冒他人姓名,向全台各地的地檢署誣告,經清查至少400多件。此案驚動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召開專案會議,並協調彙整相關資料提供台南地檢署偵辦。南檢持票將陳姓情侶拘提到案後,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南檢指出,此緣起於福建連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日前受理陳姓情侶提出的告訴狀時,發覺有冒名申告及誣告等情事,進一步查出對方還以相同手法,向全台各地檢署冒名申告。經向高檢署陳報後,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7月12日召開專案會議,並協調各地檢署調查相關案件,以及協助分配各地檢署訊問轄區內被冒名申告的被害人後,再提供彙整資料給南檢參考。南檢承辦檢察官廖羽羚會同專案小組比對相關資料後,進而查出陳姓情侶涉嫌濫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寄件提告,並偽造證據、告訴狀,企圖利用司法制度報復他人,讓被冒名申告者及被告為了出庭疲於奔命,行徑十分惡劣,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本月19日廖羽羚指揮台南市善化警分局、台南市警局刑警大隊科偵隊等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陳姓情侶位於台南市善化區、台中市大雅區等2處住處執行搜索,並將他們拘提到案。檢方訊問後,認為2人均涉犯《刑法》誣告、偽造私文書、偽造印章、印文、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20日也以2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有羈押必要,均裁准羈押禁見。
陳重文「蜂窩性組織炎」求交保…遭法官打臉 4大罪名曝光
台北市3連霸議員陳重文涉嫌圖利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向市政府施壓取得監視器系統合約。台北地檢署今(19日)偵查終結,起訴陳重文共7人,遭控4罪的陳重文在接押庭僅承認2小罪,並稱在押期間右腳蜂窩性組織炎曾住院,且至今未癒,請求200萬元交保及照顧家人,不過法官認為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檢方起訴陳重文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圖利案、立錡雲端公司資本不實案、國亨公司資本不實及偽造文書案與立展公司資本不實案等4項犯罪事實,共涉犯至少5年刑期圖利罪、最重5年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業務侵占罪與資本不實罪、最重3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偵辦期間羈押禁見將滿4個月的陳重文,在庭上僅承認立錡雲端公司案的資本不實罪、國亨公司案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表示立錡銷售設備給台灣智慧光網去承攬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標案,,應不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還稱檢方起訴他是立錡實際負責人「有很大落差」,表示合夥人康立錡才是公司營運、施工主導者。陳重文表示,婦幼安全一直是他問政主軸,因此關切公托監視器系統,也稱在押期間右腳到鼠蹊部出現無外傷蜂窩性組織炎,因此戒護住院9天,至今仍未痊癒,還有心血管疾病「心跳都140」,加上無法獨力行走,請求法官准許交保、專心打官司。陳重文透露,他家族幾代都住在北投,如今兒子念大學、父母也年事已高,不會逃亡、願用最大誠意,提出與第1次被聲押禁見獲交保金額相同的200萬元保釋金。檢方則指陳重文推責給康男,偵查中交保立刻聯繫證人,有勾串之虞,若不續押禁見,可能動用權勢施壓證人翻供;另康男在本案不論與台智光商談何種條件,均指要問陳重文意思,可見陳是實際負責人,並以議員身分穿梭其中,不法圖利321萬餘元。法官認定陳崇文只承認部分罪名,但檢起訴所列證據勘認其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嫌疑重大,加上長期任民代的政治實力、人脈,以及所涉罪數不少,罪名如都成立,刑責可能甚重,增高逃亡可能。且陳重文先前確有積極聯絡證人行為,足認有勾串共犯、犯人之虞,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可抗告。
魔戒爭奪戰! 搶到公司印鑑就可以控制公司?
老王是我一個多年的好友,大學室友兼死黨,近日聚會吃飯,看他眉頭深鎖,心事重重,一問之下才知道,他三年前與幾位好友合資設立科技公司,其中一位好友阿達,不僅擔任研發人員,同時也握有公司所需的關鍵技術,因此創業之初,幾位好友就協商讓阿達當董事長主導公司營運與決策。但公司最近一年來,實在發生太多不尋常的事,以往每三個月固定召開的董事會,硬是被阿達找幾個理由搪塞過去而不召開,累積已多達三次未召開,董事們完全無法得知公司近期的財務、業務狀況。更慘的是,當初老王憑藉人脈找來負責簽證公司財報的會計師,向老王抱怨,股東會將至,阿達提供的許多收入與支出傳票等記帳憑證都有真實性的問題,財報可能要難產了,於是老王聯合其他董事,依照公司法第203條之1的規定,請求阿達召集董事會,在阿達遲不召集董事會後,老王遂與其他三位董事依法召開董事會,撤換阿達的董事長職務。現在老王是公司董事長,但是事情還未解決,阿達認為老王等4人召集公司董事會不合法,不僅拒絕交出公司大章、存摺,即將到期的聯貸案,也因為公司銀行帳戶無法動用,被銀行團威脅著要抽銀根,讓老王很是頭痛。老王尋求我的幫助,我告訴老王,其實董事長卸任後拒絕交出公司登記大章的情況屢見不鮮,經濟部早有因應之道並作出函釋。依經濟部的函釋可以知道,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所使用之公司及董事長印鑑,僅係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為便利公司登記與管理所另規定之證明文件,除申辦公司相關變更登記外,對外不生法律效力,倘公司印鑑為他人無權佔有,拒不返還,以致公司無法使用原印鑑,除由公司向法院訴請返還外,公司新任負責人亦可檢附提起訴訟之有關證明文件,申報公司印鑑變更。換言之,老王所遇到的情況,只需要檢附公司請求阿達返還公司登記大章的起訴證明,這樣的證明通常是附上蓋有法院收到起訴狀的收文戳章頁作為證據,即可在阿達未歸還公司登記大章前,向經濟部完成董事長登記與印鑑變更,之後再持經濟部核准董事長變更登記與印鑑變更的核准函後,向銀行變更帳戶的印鑑章。此時,阿達已非公司的董事長,不僅無權對外代表公司使用其手中的大章,且其手中的公司大章也不再是公司印鑑,阿達若逕自蓋用該大章,即有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的罪嫌。事實上,實務上常見公司發生經營權糾紛時,新舊任經營者為保全其經營權,相互爭奪公司印鑑來辦理變更登記或阻止他方變更登記,或是藉由控制印鑑及存摺以掌握公司資金,甚至將銀行帳戶資金提領一空,來個焦土策略。前有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為「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搶奪公司大章,遭到檢察官起訴傷害與強制罪,後有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未依公司規定持有大章,遭證交所以印鑑使用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核有缺失為由,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規定,對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以違約金10萬元,可知爭奪公司印鑑的案例,層出不窮。但如果細想,倘若持有公司印鑑的人,若不具備可持有的法律地位,他方不僅可透過民事法律程序起訴持有人返還印鑑或提出侵占罪的刑事告訴,甚至直接向經濟部申請變更印鑑,則持有人手中持有的公司印鑑,至多不過是塊漂亮的玉石而已。此外,持有公司印鑑之人,若依法不具使用之權限,倘有逕自蓋用公司印鑑情事,恐怕在侵占罪外,還會再面臨偽造私文書的罪嫌,因此,搶奪來的公司印鑑,既然無法使用,卻又面臨刑事侵占罪、偽造文書罪或遭提告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等風險,則爭奪公司印鑑,又是何苦來哉!
獨居老父3千萬房產被詐騙「主嫌火速遭收押禁見」 女兒謝檢警:將免費為警界設計
1名就讀於英國的李姓女子日前在社群媒體上發千字文控訴,其獨居老父98坪價值3000萬的房產遭詐騙集團騙過戶,痛批:「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於是桃園地檢署上周獲悉後立即指揮警察偵辦,在13日依詐欺取財等罪嫌向桃園地院聲押假冒投資公司經辦員的陳姓男子獲准,並聲請扣押3000萬元房產。對此,李女也在臉書發文感謝檢警,還承諾攻讀完藝術學位後,將回台發揮長才,無償為警界設計反詐騙宣導。旅英的李女10日在臉書發文控訴,76歲的獨居父親透過LINE誤入股票操盤詐騙群組,且對方利用老人家的弱點,不斷對父親洗腦誘騙,「一直跟我爸說他們都給孩子賺錢買房了,你也應該讓你女兒不要這麼辛苦賺錢」,於是老父最終為了取回被詐團聲稱的4000餘萬元獲利,連桃園市蘆竹區的一套98坪、價值3000萬房產遭詐騙集團騙走,並過戶給一名吳姓男子,讓李女火大直言「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對此,桃園地檢署10日獲悉此案後,立即指派檢察官吳明嫺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蘆竹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就連六日也未停歇持續偵查。由於李姓老翁手機群組被刪除,警方順利將資料復原,再調閱監視影像觀察老翁與詐團成員的面交地點,鎖定可疑人、車,並在12日成功拘提了假冒「華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辦員「林承恩」的陳姓被告到案。檢察官最終認陳男向李姓被害人收取投資詐騙款項,涉犯《刑法》3人以上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13日經桃園地院裁准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此外,為保障被害人權益,檢察官也向法院聲請扣押過戶的房屋,同時還聯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以維護權益並給予協助。對此,李女則在臉書發文回應,「我要為我之前使用激動的字眼來談及自身經驗感到很抱歉!那天會發表這麼長的一篇文章,就是希望大家能多與老人宣導這個詐騙過程。但希望你們體諒我發文前一天時連死的決心都有了,真的是完全崩潰了…但想起我去世的媽媽,我驚醒!才沒有做傻事,因為我知道眼下照顧我年邁的爸爸才是最重要的事。」事後由於發文被大量轉發,並被認為有政治意圖,她澄清,「希望大家知道我的文章沒有政治色彩與帶動任何風向的企圖。」此外,她在英國創業多年,也幫多家台灣本土的品牌做設計,宣揚在地文化,例如珍珠奶茶店、炸雞店、台式餐廳等等,「我熱愛我的家鄉!我跟我來自各個國家的客戶還有同學說,你們一定要來我美麗的家鄉旅遊。人不能忘本,不能忘記孕育我們的土地!」此外,她也感謝全台警察們的協助,「並且我完全理解你們的無奈,因為真得太多層出不窮的詐騙手法與事件,你們真的很辛苦也很疲憊。」她也感謝大量網友們給她的留言與加油打氣,以及老朋友們的協助與安慰,「也感謝各個黨派的政治人物有私下給我訊息給我一些建議,還有律師、地政士等等專業人士給我意見,最感動是我們之前都不認識,你們還願意出手相助,台灣有你們這些溫暖與正義的人才是最美的風景。」李女還在文末回擊酸民,並承諾將回台灣貢獻一己之力,「與其當躲在螢幕後的鍵盤俠,我更願意實際為我的家鄉貢獻。在此,本人今年也從英國皇家藝術學院畢業回台,這些年已經有英國與台灣的學歷,雙碩士與雙文憑。我希望為台灣盡一份力。未來只要是警察單位需要老人詐騙宣導的設計,我願意免費幫忙做,只要貴單位不嫌棄。或是一些志工活動,時間允許,我一定積極參加。」李女也下定決心未來要攻讀博士班做研究,並且為「老人議題」與「受害者心靈創傷療癒」之相關設計來做出實際貢獻,「我的能力有限,但我認為哪怕是一點點一小步,我都會去努力;因為我知道,那種痛苦。」最後她也轉達父親訊息,「感謝偵查大隊林大隊長、南崁江所長、莊偵查佐、洪副隊長,桃園地檢署吳檢察官。還有曾經參與本案調查的任何警官警員們。謝謝!」
老父3千萬房遭騙走…女兒怒轟「台灣是詐騙天堂」 檢警逮1嫌聲押禁見
1名李姓女網友近日控訴,76歲父親誤入LINE股票操盤詐騙群組,導致3000萬房產被騙走,憤怒直呼「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引發外界關注。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查出1名陳姓男子假冒「華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辦員,向李姓老翁收取詐騙款項,立即將其拘提到案,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李女日前在臉書控訴,父親透過LINE誤入股票操盤詐騙群組,對方利用老人家的弱點,不斷對父親洗腦誘騙上當,「一直跟我爸說他們都給孩子賺錢買房了,你也應該讓你女兒不要這麼辛苦賺錢」,老父不堪慫恿,逐步掉落投資陷阱,先後面交4次現金,又陸續匯款2次,總計交給詐團約960萬元。眼見肥羊到手,詐團聲稱,李男投資款項賺了4000餘萬元,若想拿回投資獲利,必須給付1600萬的「服務費用」。由於李男手中已無現款,詐團索性建議他將桃園蘆竹區的房產變賣,剛好有認識金主可以幫忙,於是居間將李男介紹給1名吳姓男子。被害人為取回先前交付款項,以2400萬元將房產過戶,最後血本無歸。桃園地檢署表示,檢方獲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吳明嫺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蘆竹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積極過濾相關事證、詐騙手法及詐騙款項金流,檢警查出1名陳姓男子假冒「華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辦員,向被害人收取投資詐騙之不法所得。專案小組昨(12日)將陳男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男涉犯《刑法》第 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三人以上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為詐欺取財、同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於今(13日)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園地檢署強調,為了保障被害人權益,檢察官已向法院聲請扣押該房屋,同時聯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提供被害人相關法律扶助,協助當事人維護權益。
頂級燒肉「和牛EMPEROR」、「御帝和牛」囤過期肉 日籍社長80萬交保
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遭員工檢舉使用過期食材,包括和牛牛肉、醬料、冷麵等,遭衛生局勒令停業並開罰144萬元。檢調昨(24)日搜索另家「御帝和牛」,發現涉嫌囤放過期肉、竄改效期。檢方帶回2家店負責人日籍坂本社長、宋姓負責人及員工等8人,依《偽造文書》等罪方向偵辦,訊後諭知日籍社長以80萬元交保、負責人宋男以3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訊問後,認「和牛EMPEROR」燒肉店部分,認日籍坂本社長、久保店長、山添料理長等人涉嫌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等罪罪嫌重大,各諭知80萬、16萬、16萬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另外「御帝和牛」燒肉店部分,涉案負責人宋男、蔡姓肉品廠商業務涉犯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及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各諭知具保30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人員則請回。
涉賣過期肉 和牛EMPEROR日籍社長80萬交保、御帝和牛負責人30萬交保
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日前爆使用過期食材,之後頂級A5和牛燒肉店「御帝和牛」也被檢舉。台中地檢署傳訊這2間負責人及員工等8人到案說明,訊後和牛EMPEROR日籍坂本姓社長80萬交保,御帝和牛燒肉宋姓負責人30萬元交保。台中地檢署指出,潘曉琪檢察官、楊仕正主任檢察官、陳祥薇檢察官、楊凱婷檢察官於昨(2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內政部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市專勤隊、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會同台中市政府衛生局至「和牛EMPEROR」燒肉店、「御帝和牛」燒肉店等處進行搜索。台中地檢署表示,查扣相關進銷貨明細、電腦標籤等資料,並傳訊上開公司負責人坂本姓負責人、宋姓負責人及相關員工等8人到案。台中地檢署透露,經訊問後,「和牛EMPEROR」燒肉店部分,認日籍坂本姓社長、久保姓店長、山添姓料理長等人涉嫌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等罪罪嫌重大,各諭知新台幣80萬、16萬、16萬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至於「御帝和牛」燒肉店部分,台中地檢署指出,宋姓負責人、蔡姓肉品廠商業務則係涉犯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及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各諭知具保30萬元、5萬元,其餘被告均請回。
男大生偷4室友證件「血拚辦分期」 獲2年緩起訴原因曝
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大生,因為信用不良,竟在學校宿舍偷取4名室友證件,並偽造對方簽名,再去申請手機門號,甚至網路購物消費,辦理分期付款。室友發現後氣炸報警,事情發生後,男大生因此休學,為此懊悔不已,士林地檢署審理後,給予緩起訴處分,原因也曝光了。檢警調查,男大生自去年4月開始,在宿舍竊取呂姓、陳姓室友的健保卡和身分證,向中華電信各申請2支手機門號,進一步偽造呂姓室友在學證明,以網路向「慢點付」、「分期趣」等公司申請分期付款。沒想到男大生還不滿足,同年5月又在宿舍偷取蔡姓室友證件,再到遠傳電信申請手機門號,還偷拍對方的身分證正反面,在MOMO購物申辦會員帳號,連續消費3筆金額,並辦理分期付款,事後室友們發現證件被盜用,憤而到警局報案提告。檢方考量男大生坦承認錯,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男大生在警詢和偵查時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他涉犯偽造署押、偽造私文書、竊盜等罪嫌,但考量到勇於認錯,也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感到懊悔,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依約賠償。另外,由於男大生沒有前科,又逢父喪變故,經這次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檢方決定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以勵自新。
撿到手機將其占為己有 竟還冒用失主帳號狂買3000元點數!
雲林地院近日審理一宗手機遺失案,涉及一名37歲的黃姓工人。案發於去年2月,黃男在工地附近撿到了一部手機。然而,因他以不當的方式處理此事,讓他身陷一場法律纏鬥。據法院判決書所述,當時黃男發現曾男遺失的手機後,竟然毫不猶豫地將其占為己有,更讓人震驚的是,他不僅將手機據為己有,還冒用失主的帳號,購買了價值3000元的遊戲點數,這一串行為使得曾男在發現手機不見後,不僅無法追蹤手機,還發現自己的帳號被非法使用。曾男事後報案,指認出黃男不僅是手機的拾得者,更是冒用其名義上網消費的罪魁禍首。在法院審理中,黃男坦承了這些罪行,然而,他的犯罪紀錄引起法官的關注。法官指出,黃男過去有多次詐欺、竊盜等前科,行為不檢點,顯然缺乏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觀念。最終,法院依據侵占非本人所持有之物罪,判處黃男罰金7000元,並得服勞役7日。同時,針對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整體案情仍可上訴。
陳維齡偽造文書不起訴 她首回應:被抹黑300多天難彌補
藝人宋逸民和老婆陳維齡主理教會「藝起發光」,去年被前教友阿Ben指控涉及逃漏稅,當時還放話,表示若教會沒有逃漏稅會公開道歉,國稅局後來也還給「藝起發光」清白,而阿Be至今仍未道歉,除了這起案件,當時還有另一名前教友指控陳維齡偽造文書,如今台北地檢署也再次還給陳維齡清白。根據《三立新聞網》引述宋逸民和陳維齡的回應,「經過300多個日子,每一個夜晚,都必須透過不斷的禱告,才能找回平靜」,另外針對前離職員工的不實指控,宋逸民也提到,「確確實實造成我和維齡,名譽上的污衊和抹黑、身心靈俱疲,這些扭曲事實的謊言,更引起許多人對我們的誤解,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感謝主,也非常感謝台北地檢署以及檢察官還我們清白,相信一切都有神最好的安排」。回顧這起案件,當時有一名林姓教友控訴,2020年10月5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他在協會內擔任攝影及剪輯工作,但陳維齡未經他同意,從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5日到2023年4月29日,共3次盜用他的私印,蓋在協會收據財務長欄上,再將該收據交給捐款人,誆稱財務長受領捐款,直到2023年1月間透過友人告知才得知狀況,因此對陳維齡提告偽造私文書罪。檢方偵辦期間,陳維齡否認偽造文書,辯稱當初開收據有獲得林姓教友授權,由於收據上有3個欄位,協會沒有財務長,是為了滿足欄位得到林姓教友授權才會蓋章,而後等到有人奉獻時,再由陳維齡填姓名、日期和金額。檢方陸續傳喚協會3名員工來釐清,證人證述林姓教友的印章,蓋在奉獻收據的財務長欄位是經協會同仁約定,林姓教友也同意,因此最後認定陳維齡罪嫌不足不予起訴。宋逸民、陳維齡聲明。(圖/宋逸民、陳維齡提供)
杜絕「記點黃牛」 公路局祭「稽核程式」抓異常歸責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今年6月底上路,1年累積12點需吊扣駕照2個月,不料近日卻傳出「記點黃牛」。對此,交通部公路局提醒,車主如提供不實資料,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私文書犯罪之虞,將會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公路局表示,車主可至監理機關,或透過傳真、電子郵件、郵寄方式或至監理服務網,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駕駛人駕照,填妥申請書,辦理車輛主要駕駛人登錄,警察機關逕行舉發(照相)違規通知單將依據規定以主要駕駛人為對象製單舉發寄送,車主可省去每次收到罰單後須檢附相關證據辦理歸責駕駛人手續及時間。公路局指出,車主收到罰單後,如非實際駕駛人,須在罰單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例如租賃契約)及足資辨識、通知應歸責駕駛人之證明文件(附照片違規通知單、違規人駕照或身分證明),向處罰機關(6都直轄市裁決所或非6都公路局監理所站)告知應歸責違規駕駛人,再由處罰機關另行通知應歸責駕駛人到案依法處罰,現行辦理違規歸責手續,車主可於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辦,亦可至各地裁決機關及監理所站臨櫃或郵寄辦理,如申請主要駕駛人登錄,車主將不會收到罰單,即可無須再申辦違規歸責駕駛人。公路局也提醒,車主辦理歸責駕駛人所提出申請書及相關違規人資料,處罰機關均會加以審核,車主如提供不實資料,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私文書犯罪之虞,將會移送司法機關調查,現行已有處罰機關移送司法機關調查案例。同時公路局也開發多種稽核程式,對於異常歸責情形,如一車多人歸責、多車歸責同一人、異常違規等,進行審查,必要時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以避免有人頭記點情形發生。此外,公路局鼓勵車主申辦主要駕駛人登錄,並呼籲車主切勿提供不實資料辦理違規歸責,以免觸法。
「Lin Bay 好油」假訊息案偵結 林裕紘、許哲賓慘遭起訴多罪
揭發進口蛋爭議的農業粉專「LinBay 好油」版主林裕紘,曾上前立委黃國昌的直播節目哭訴遭恐嚇,不料他被恐嚇一事是竟自導自演,桃園地檢署2023年12月8日偵結,認為林裕紘和共犯許哲賓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誣告、偽證、恐嚇等罪嫌,2023年12月8日提起公訴。桃檢指揮刑事局及桃園市警局刑警大隊偵辦本案,發現林裕紘在2023年9月21日與許哲賓共謀,由許同日在新北市永和區咖啡廳,登入無線網路後,使用VPN(虛擬專用網路)軟體,移轉至境外IP,再以「何可恩」臉書帳號,私訊傳送恐嚇文字。林裕紘和許哲賓自導自演恐嚇內容為:「林○○很會爆料幹政府嘛,很邱嘛,我知道你老婆叫○○○,你家住桃園市○○○,還有一個女兒,你最好小心老婆跟小孩的安全,我們走著瞧,幹」等文字,留言在林的「Lin bay 好油」臉書私人訊息欄。林裕紘再將上述恐嚇訊息公開,使林的配偶心生畏懼,還啟動刑事偵辦程序。林於同年月28日,到桃檢控告遭「何可恩」恐嚇。桃檢指出,林裕紘、許哲賓2人為博取同情,以臉書假帳號偽裝他人恐嚇自身及家人訊息,嚴重影響社會安寧,檢警鍥而不捨追查,終查明2人使用假帳號,以VPN軟體跳板至境外 IP,規避查緝。桃檢痛批2人為轉移社會輿論焦點,竟以假訊息混淆視聽,造成社會對立及不安,藉言論自由之名,行破壞言論自由之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台北大巨蛋亞錦賽一票難求 神招「黑吃黑」黃牛…律師提醒「好孩子不要學」
2023年亞洲棒球錦標賽即將於3日在台北大巨蛋登場,而也由於恰逢台北大巨蛋開幕,比賽的票券可以說是「一票難求」。為此,律師雷丘也在粉絲專頁分享了一招「黑吃黑」黃牛的妙招,但他也強調「好孩子不要學」。粉絲專頁「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日前貼出一篇梗圖,開頭就表示「好孩子不要學的黑吃黑」,而從梗圖內文中可以看到,一名網友先向一位名為「Yellow Cow(黃牛)」的網友購買兩張要價5000元的大巨蛋門票,該名網友在取黃牛的銀行帳號後隨即完成匯款,並且也取得取票號碼。沒想到就在此時,該名網友突然回應「我現在有你的銀行帳戶,你馬上退我3800元,我就不去地檢署告發你」,完全就是善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打壓到黃牛。(圖/翻攝自FB)律師雷丘也在留言區普法,表示目前對於賣演唱會門票的黃牛,已經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1條可以用,超過面額或定價販售者,將按張數處面額或定價之10倍至50倍罰鍰。此外更增加刑事責任,以虛偽資料(如人頭帳戶)或不正方法,利用電腦或其他設備(如外掛程式)購買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但對於賣運動球票的黃牛,目前還是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只能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然後再看看有沒有用假身分或是人頭帳戶搶票,依照刑法偽造私文書罪偵辦。因此才會有修法增加《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之議,希望可以比照演唱會門票處罰或論罪。雷丘也貼出新聞,表示目前亞錦賽黃牛票亂象十分嚴重,教育部體育署長鄭世忠也於11月30日表示,將參考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來遏制。對於以不正當方式取得運動產業票券轉售而獲取暴利的行為,將依照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緩。但對此,雷丘律師也表示,並不建議民眾「黑吃黑」黃牛,面對黃牛,應當要做的就是「檢舉」,他同時也貼出「檢舉黃牛專區」的官方網站,方便民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