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性病罪
」 愛滋病 賣淫女子染愛滋「無套接客」 恩客紓壓完嚇傻下場曝光
無套性交,意思就是不戴保險套進行的性行為,也泛指任何不安全的性行為,這也涉及增加感染性傳播疾病風險,包括愛滋病毒的感染,近日在大陸長沙,一名尹姓應召女明知自己感染愛滋病,仍從事賣淫活動,甚至和恩客發生無套性交,經雨花區法院認定構成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5000人民幣(約新台幣2萬1970元)。據《澎湃新聞》報導,2022年9月21日下午5點左右,尹女和曾姓男子在長沙市雨花區某小區的租住屋內實施了賣淫嫖娼活動事後落網,經雨花區法院經審理查明,尹女已被湖南省疾控中心確診HIV陽性(愛滋病),且一直在醫院進行治療並領取治療藥物。沒想到尹女明知自己HIV陽性,在不告知恩客的情況下,還進行無任何防護措施(未戴避孕套)的性行為。針對這名賣淫女子的行徑,法院認為對方明知患有嚴重性病仍從事賣淫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雨花法院對尹女以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法院法官也提醒,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或者感染愛滋病病毒,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使他人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構成故意傷害罪(重傷)。
41歲總裁自知患愛滋病仍買春 「召男妓播毒」悽慘下場曝
上海一名41歲男子明知自己身患愛滋病,卻仍在酒店買春,與另外一名男子發生了性關係,後來被判傳播性病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千元(約新台幣4345元)。據《瀟湘晨報》報導,判決書顯示,甘姓男子為上海某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負責人,2021年3月,當時41歲的他在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的情況下,在金山區某酒店內進行嫖娼,與同性賣淫男子杜某發生性關係並支付嫖資,同年5月21日被公安機關抓獲。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甘某明知自己身患愛滋病而嫖娼,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依法應予懲處。甘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一審以被告人甘某犯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千元(約新台幣4345元)。
女子明知患愛滋病仍賣淫 真相竟是她「原是男兒身」
大陸浙江農林大學日前發生一名女大生被爆與許多同學發生關係,還與社會人士有染,甚至染上愛滋病,消息震驚當地,沒想到廣東省恩平市人民法院,近日也審訊一起涉傳播性病罪案件,來自廣西的女子明知自己感染愛滋,竟持續賣淫!根據《南方都市報》報導,這名女子明知自己感染愛滋,卻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6日期間,在廣東省恩平市從事賣淫活動,女子落網後聲稱先後與5明恩客從事性交易,因此構成傳播性病罪。廣東恩平市人民法院。(圖/翻攝自南方都市報)不過這個判決書的「部分內容」裁示引起外界關注的焦點,原來上面寫著,「某某本是男兒身,他通過變性手術後,到公安機構做了性別更正」!根據恩平法院表示,ˋ這名女子犯罪事實明確、證據明確,不過法院綜合考量到被告犯罪事實、性質、對於社會危害程度、認罪態度與存在自首等情節,因此判她有期徒刑一年,罰款5000人民幣,折合台幣約2萬2千元。先前浙江農林大學有一名女大生疑似性愛成癮,在校內賣淫,還在微博上寫了賣淫日記,對象從班長、話劇社長、足球隊長,乃至校外人士都有,沒想到竟然染上愛滋,導致校內眾多男同學陷入恐慌,紛紛前往醫院健檢,因此這起事件也引起大陸輿論關注;報導還引述法官在判決書上的聲明,「愛滋病離我們很近,可能就隱藏在普通人的生活中…已患上愛滋病毒者,更要有意識,有責任阻止傳播,正確對待病毒,科學防治,切不可以身試法」。
61歲應召婦染愛滋!繼續賣淫2年「瘋狂散播愛」 竟還侮辱屍體
大陸湖南一名61歲的李姓婦人長期從事賣淫行為,2017年間被發現感染了愛滋病,不料她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卻仍繼續在街頭和男客性交易。當地法院審理後,發現李婦曾犯侮辱屍體罪遭判刑,卻仍不知悔改,再度做出違法行為,且有刻意散播性病之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並處罰金5000元;全案定讞。綜合陸媒報導,李婦1958年3月1日出生於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學歷僅小學畢業,曾因犯侮辱屍體罪,於2017年7月14日被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於2018年6月20日刑滿釋放,隔年8月間又因涉嫌傳播性病被賀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被逮捕。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李婦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卻仍持續從事賣淫活動,於2019年8月12日11時許,在賀州市八步區油行巷7號旁的出租套房內與韋姓嫖客性交易,當場被公安機關查獲,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考量她坦承犯行,最後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1000元)。判決出爐後,被告不服提出上訴,辯稱她在賣淫被逮之前,並不知道自己患有愛滋病,認為原判量刑過重;二審法官查出,賀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早在2017年就對李婦進行血清檢測,結果為HIV-1抗體陽性,當時明確告知對方感染了愛滋病毒,並特別告誡其不能再從事賣淫,顯示被告確實知情,駁回上訴。
半年千人斬!愛滋女「下海賣淫」傳播性病…老司機挫咧等
國內一名逃逸印尼籍女移工感染愛滋病、懷孕6個月,卻在全台趴趴走,甚至還有4名男友,固定每週都會相聚愛愛。該起案件在台灣社會鬧得沸沸揚揚之際,大陸福建莆田市也傳出一名賣淫女子,明知道自己感染愛滋,卻還在半年內與1000多人發生性關係,引發當地老司機們相當驚慌。根據大陸裁判文書網日前公布的資料顯示,一名出生於1993年的女子王某西,早在2018年1月28日就被確診感染愛滋病,並於同年11月在四川省布拖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不過王某西卻從2019年5月開始,短短半年內就賣淫高達1000多次,非法獲利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8萬元)。大陸公安局於2019年10月25日將王某西進行刑事拘留,她在法庭上宣稱自己文盲、無業,並表示不知道患有愛滋,不過檢警查明她不僅接受過抗病毒治療,還曾領取醫院免費發放的抗愛滋藥物。王某西的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遭判處3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目前被羈押在莆田市第二看守所。
「我就是想害來嫖的男人」! 輕熟女染性病仍從事賣淫被判刑
為了愛,在男友慫恿下被逼下海,不幸染上性病後居然更加頻繁接客!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大陸浙江省,一名輕熟女和同居男友缺錢,女子在對方「勸說」下開始賣淫,但她在染上梅毒後,還隱瞞病情接客,日前被警方逮捕,她事後表示,自己對男人感到失望,「就是想害來嫖的男人」!據大陸的《青年時報》指出,這名珂姓輕熟女在2016年到2017年間,認識了這位同居男友,原先只是單純的「砲友關係」,但因「日久生情」開始交往甚至同居;但2人因生活拮据,這名渣男竟然說服了珂女下海,雖然她同意「為愛付出」,卻也對男友感到失望。我就是想害來嫖的男人,浙江女子明知身患性病仍從事賣淫活動。(圖/青年時報)沒想到珂女意外染上梅毒,但她仍頻繁從事賣淫,以100元人民幣,大約新台幣420元1次的價格,進行性交易,賺來的錢幾乎全給男友,珂女2019年10月17日,在一次性交易過程中被當地公安逮捕。公安事後對這位輕熟女進行檢查時發現她染上梅毒,當她被問到患有性病為何還不斷「接客」,她語帶不滿表示,一是因為缺錢,因此靠賣淫賺取生活費,另一個原因是她被別人傳染了梅毒,因此覺得男人都不是好東西,所以藉此傷害出來嫖的男人,將性病傳染給別人。這名輕熟女的想法也讓公安機關人員大感不可思議,落網的珂女7日被浙江麗水青田縣法院依法起訴,並以傳播性病罪案件進行開庭審理。珂女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以罰金2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4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