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
」 汪小菲 大S 債務人 屏東 生活費百萬YTR代言內衣「隱瞞曾隆乳」! 遭提告慘賠1億元
日中混血的百萬YouTuber橋本甜歌(てんちむ)過去曾代言號稱具豐胸效果的「晚安內衣」,卻被廠商發現她隱瞞曾經隆乳一事,氣的提告。而近日判決出爐,地方法院判橋本甜歌須賠償廠商日幣3.8億元(約台幣8300萬元),加上過去她表示自己自掏腰包退費日幣2.2億元(約台幣4800萬元)給消費者,整起事件的損失總達約日幣5億元(約台幣1億元)。根據日媒綜合報導,擁有百萬訂閱的YouTuber橋本甜歌,在2020年與內衣廠商合作,推出號稱具豐胸效果的「晚安內衣」。且她還表示,是靠著自身的努力,才讓罩杯升級。未料,後續橋本甜歌竟被爆出曾隆乳過,引發消費者不滿,要求退費。雖然當時橋本甜歌聲稱已經支付約日幣2.2億元給廠商,但卻不知道廠商是否有退款給消費者。因此,橋本甜歌便在2021年提告廠商,要求對方公開金流,結果卻反被廠商提告,指控她隱瞞做過隆乳手術一事。而這起案件在16日進行開庭,法官最終判橋本甜歌須賠償廠商日幣3.8億元。因此,除了橋本甜歌退費給消費者的日幣2.2億元以外,再加上要賠償廠商的金額,整起事件她恐損失高達5億日圓。對此,橋本甜歌得知自己敗訴後,也將自己社群平台上的名稱,改為「壓倒性的債務人」自嘲;另外,對於是否上訴,她的代理律師並沒有針對此事進行回應。
汪建民病逝/汪建民生前欠2000萬誰還? 許聖梅:留給女友煩惱
汪建民7日病逝,享年56歲,讓演藝圈感到不捨。據悉,汪建民生前欠了2000萬,儘管親友希望他欠的能下輩子還,希望各界高抬貴手,不過是否真能如此?資深媒體人許聖梅表示,債可能留給女友Joan煩惱。許聖梅在節目《命運好好玩》說,汪建民的喪禮不收奠儀,也有個說法是怕債主上門,讓家屬比較危險,債可能留給交往8年的女友Joan煩惱,因為2人在交往時,Joan當保人,「你知道,所以這真的是一個真愛,甚至這當中,債務怎麼樣去處理,Joan都幫了很大的忙」,而汪癌末消息一出,有些債主來找Joan,「因為他知道建民哥現在病重,反正你是保人,我就找你。」Joan曾說,她一方面要照顧汪建民,也要承受債主的壓力。許聖梅指出,Joan有點想不開,後來還是堅強地活下去,因為還有家人,雖然汪建民有遺憾,不論如何還是圓滿沒有遺憾了。許聖梅說,Joan在醫院上班,但不是專業醫護,只能說是平常的上班族,也不算有錢,先前也有報導稱,Joan拿多年積蓄幫汪建民,每月薪水一到就要扣一半還債,如今汪過世,希望Joan一切都好。影片一出,也有人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別總把債主說成像牛鬼蛇神, 債主也是有家庭的,需要債務人還錢維持生計,孩子學費,公司周轉等等。」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 金管會拚三大法案優先闖關
立法院財委會新會期開議,金管會預計推動三大法案優先闖關。金管會24日指出,民眾因欠債導致保單遭法院強制執行所衍生的問題,保險法修正草案已預告完成,是保險局的優先法案;第二是證期局的「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為優先法案,基金型REITS拚二讀、三讀通過;三是投保法修正,擴大增列投保中心可提代表或解任訴訟範圍,強化投資人保護。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為兼顧債務人、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保險保障功能,並根本解決保險契約強制執行所衍生問題,此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有增訂「免予強制執行的保險契約類型」與「受益人介入權」的規定。蔡火炎指出,此次保險法草案的修正重點,包括完善法制、提升消費者權益,也賦予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的法律授權依據跟罰則,還有增訂保險業母法承保的特定對象,經保險經紀人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者得洽國外保險業者的規定。蔡火炎指出,該保險法修正草案,已經在8月10日完成預告,各界意見相當多,主要集中在「免予強制執行的保險契約類型」外界認為範圍太廣泛,另外,「受益人介入權」外界意見也很多,保險局正在整理意見,會衡平債權人、債務人立場後調整,完成程序後,將盡快提起審議,但立法院是否會列為優先法案,得看立法院審議安排。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有二項優先法案,一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即基金REITs修法,已經在立法院通過一讀,力拚二讀、三讀,並搭配提高重大違反攸關受益人或投資人權益保障之事罰鍰金額上限,由300萬元提高到1,500萬元,以強化對相關業者的監理,已經送到立法院,目前立法院正在審議中。二是「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擴大增列投保中心可提代表或解任訴訟的獨立事由等,因事涉投資人保護,已送到行政院,也希望可爭取優先修法。至於大股東干政修正案,銀行局指出,已送行政院尚未進到立法院,未列在本會期優先法案。
恆春小隊長執勤遇「磅秤暴徒」!醉漢討債失控 警頭部重創縫8針
屏東縣恆春警分局的一名48歲王姓小隊長,22日晚間前往處理一起疑似擄人勒索的案件,未料竟成為醉漢誤認討債的攻擊對象,5名男子不僅情緒失控,還拿磅秤砸向王小隊長頭部,導致其頭部撕裂傷,縫7至8針,並且出現輕微腦震盪,經醫院治療後正在休養,暴力討債男子則已被警方依妨害公務、傷害及聚眾鬥毆等罪嫌送辦。事發當晚約7點,屏東車城鄉1名父親報案,稱自己的兒子疑似遭人恐嚇並被擄走,恆春警分局偵查隊的小隊長,立刻帶隊前往現場調查,希望盡快釐清事實,保護當事人安全,剛進屋沒多久,事情急轉直下,5名醉醺醺的男子突然闖入屋內,聲稱前來討債,男子因酒精上頭,不僅情緒高漲,還對現場的王小隊長等人發出叫囂,完全無視警察的存在,甚至誤以為警察是在包庇債務人。屏東醉漢討債誤砸警頭,小隊長急送醫縫8針還有輕微腦震盪,幸無生命大礙。(圖/翻攝畫面)儘管王小隊長和同事已多次出示警察證件,表明自己的身份,但這群醉漢毫不理會,繼續叫囂和挑釁,情況愈加失控,其中1名男子拿起現場的一個磅秤,猛然砸向王小隊長的頭部。隨後,其他人甚至還亮出了菜刀,威脅要進一步攻擊,幸運的是,支援警力迅速趕到現場,立刻將這群醉酒男子壓制並逮捕,警方在現場搜出1個磅秤和1把菜刀,5名男子當場被拘捕,並且在警局中接受偵訊後,已被移送法辦。警方在現場查獲1個磅秤、1把菜刀。( 圖/翻攝畫面)王小隊長因頭部遭受重擊,經過醫療處理後被診斷為撕裂傷,縫了7至8針,並且出現輕微腦震盪,所幸生命沒有危險,經過治療後現已在醫院休養,對此,警方強調,公權力不容挑釁,無論是醉酒失控還是其他原因,都絕不能以暴力方式對抗執法人員。警方呼籲民眾,無論遇到任何糾紛,都應該循正常法律途徑解決,不要用暴力解決問題。尤其在面對執法人員時,如有任何不當言行或暴力威脅,警方將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寬貸。
連警察都打!小隊長遭磅秤砸破頭急縫8針 5醉男被火速壓制送辦
屏東縣車城鄉22日發生襲警案件,恆春警分局48歲王姓小隊長晚間7時許處理民眾債務糾紛時,遭5名惡煞圍攻,醉漢誤認小隊長包庇債務人,持磅秤朝王員頭部猛砸,王員當場濺血,緊急送醫後縫了8針,更有輕微腦震盪,恆春分局長郭懷澤也連忙前往探望,5名惡煞則被依妨害公務、傷害、聚眾鬥毆等罪嫌送辦。據了解,王姓小隊長接獲報案,有民眾稱兒子遭恐嚇擄走,王員不敢大意,立刻帶著同事前往現場關心狀況,但在了解案情時,潘男等5人突然闖入屋內,更情緒囂張、不斷叫囂。王員拿出證件表明身分,潘男等人卻仍認為警方要包庇債務人,且氣焰越發高張,還持磅秤朝王頭上砸,更亮刀想要攻擊,所幸支援警力趕抵現場壓制,這才阻止5人暴行,並查獲磅秤、1把菜刀,5人訊後依妨害公務、傷害及聚眾鬥毆等罪嫌移送法辦。王員則頭部受傷,緊急送醫縫合8針,更有輕微腦震盪現象,所幸無生命危險,目前正在醫院休養,郭懷澤也前往關心,致贈慰問紅包並囑咐他好好休息。警方強調,公權力不容挑釁,呼籲民眾遇事應循正常管道解決,若遇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如有不當言詞或行動、聚眾喧嘩,甚至強暴脅迫的違法情事,警方定嚴正依法究辦,決不寬貸。
屏東3煞曝殺人動機!不爽「矮子賢」討債大小聲 失控拔刀狂砍致死
屏東縣恆春鎮日前驚傳命案!綽號「矮子」的57歲周姓男子為了追討200萬元債務,與2名尤男、宋男共3人在14日晚間相約談判,卻遭3人殺害棄屍滿州山區。據悉,尤男因不爽周男瘋狂指責,失去理智下拿出預藏的番刀將他狂砍至死。據悉,綽號「矮子賢」的周男為博弈店老闆,周男先前曾借給57歲尤姓男子150萬元及其55歲宋男50萬元,2人因無力償還這筆總計200萬元的賭債,於是決定邀約周男出來「談判」。14日晚間,周男告訴妻子要去見債務人討論還款事宜,隨即開車出門。尤男則找來28歲尤姓姪子帶著繩子、番刀一同前往。談判過程中,尤男不滿周男討債說話大聲、不斷指責,雙方發生激烈爭執,尤姓姪子與宋男便拿出繩子勒住周男脖子後,再由尤男拿出預藏的番刀往周男身上狂砍,直到周男倒地沒了氣息才停下,再與其他2人將遺體棄置在滿州山區。周男家屬不見他返家,15日一早焦急報案,警方立即展開追查,先在牡丹鄉發現周男的車子,驚見裡面滿是驚悚血跡,且車牌、行車紀錄器都被拔掉,而後從周男通聯記錄中找到最後聯繫者,就是尤、宋3人,整件殺人案才因此曝光。警方也在今早11時許於滿州山區找到周男遺體,至於詳細案情、是否還有共犯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12年前曾因爭風吃醋打死情敵! 屏東「矮子」追債慘遭3人殺害棄屍
屏東恆春地區近日爆發一起驚悚的殺人棄屍案,57歲周姓男子(綽號「矮子」),於14日晚上開車出門後失聯,家屬無法聯繫上他,手機關機後不見蹤影,無奈之下只好報警求助,經過警方追查,在滿州鄉山區發現周男屍體,並逮捕涉嫌犯案的尤姓叔姪及宋姓男子,這起命案被認為是因債務糾紛引發的血案,而令人不寒而慄的是,周男12年前也曾因為爭風吃醋揪眾打死情敵。根據警方初步調查,周男曾借給57歲尤姓男子150萬元及其55歲弟弟50萬元,2人加上28歲的宋姓姪子,因無力償還這筆總計200萬元的賭債,於是決定邀約周男出來「談判」,然而,這場談判最終演變成一場血腥殺戮,14日晚間,周男告訴妻子要去見債務人討論還款事宜,隨即開車出門,卻從此再也沒有回家,家屬焦急報案後,警方立即展開追查,發現最後與周男通話的正是尤姓男子。隨後,警方鎖定尤姓叔姪及宋姓男子展開調查,最終在滿州鄉山區發現周男遺體,其身上有多處刀傷,顯示出遭受過激烈的攻擊,警方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發現,這3名嫌犯在犯案後,將周男的車輛棄置於滿牡丹東源一帶,並拆掉車牌企圖掩蓋犯罪痕跡,隨後將周男的屍體運至偏僻的山區棄屍,企圖瞞天過海。周男12年前因爭風吃醋,曾夥同他人打死1名莊姓男子,當時案件震驚當地,而周男也因此被判刑10年,如今,自己卻在一場與債務有關的談判中遭遇不測,被3人聯手殺害,警方目前已將3名涉案人員依《殺人罪》送辦,並持續調查案件的詳細經過及其他可能的共犯。
千面太太1/從律師合夥人、信貸業者到美甲闆娘 軍眷剝皮親友狂撈5000萬
屏東縣36歲李姓女子自稱是某知名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法務顧問,可接觸到便宜的法拍屋,還自稱經營貸款代墊業務,從2018年開始向身邊親友實施詐術,連國中同學和自己的員工都不放過,騙取至少5000萬元,而李女的丈夫退伍前是空軍防空曁飛彈指揮部士官長,她更透過此關係打進軍中,多位國軍弟兄被騙的血本無歸,如今受害人組成自救會聯合提告,希望別再有人受害。「她的小孩是我正音班的學生,認識之後她說要報我賺錢,賺到後面我傾家蕩產還欠了一堆債。」受害人花花(化名)表示,她2021年在新北市某補習班認識李女,李女看似溫和憨實,育有3女,就像地方媽媽般單純。花花回憶,她當時在補習班每月薪水約3萬多元,加上父親留下的百萬積蓄和固定投資收入,自己撫養兒子也過得十分充裕,李女稱自己從事貸款代墊業務,也就是幫債務人代償貸款,代償者則可以賺取高額利息。「我其實也不缺錢,但她就開始PUA我,要我想想幫孩子買房,要我賺更多的錢。」花花說,李女的代償貸款業務報酬豐厚,借出8萬元2周後就能拿回10萬元,她更稱有債務人提供的房產地契作為擔保,借出的款項萬無一失,而花花借出幾次,也的確都有拿到約定的報酬,2022年間還在李女鼓吹下辭職,成為其私人助理。花花提到,她入職後沒多久,李女便要求她去借信貸,並保證會幫她償還利息,借出的錢則用做代償資金繼續「錢滾錢」,更要求她將百萬存款拿出來投資,此後更宣稱為避免資金來往周折,於是以本票代替現金讓投資人安心。李女會開出本票取信被害人,單一被害人遭詐金額甚至高達1500萬元。(圖/讀者提供)在此期間,花花一度想將放在李女處錢領出用作買車之用,李女卻虛以委蛇,要花花安心去買車,車貸她會幫忙支付,花花不疑有他,貸款百萬購買新車,而李女營造出的賺錢美夢卻在2023年10月被戳破。「我一個妹妹投資給她200萬元,最後本金都拿不回來,我下去屏東問才知道被她騙的人手指加腳趾都數不完。」花花提到,在2023年中後,李女不斷要她找金主,詢問身邊是否還有人要投資,而她的親友都或多或少有投錢到李女的「事業」中,最多的還有一人就投資1500萬元,直到李女再也付不出利息,大家才知道被騙。據了解,遭騙人數約20、30人,當中包括花花的親友和李女的另名助理,該助理的兄長為李女國中同學,全家人一共被騙走1500萬元,也因這筆錢導致助理兄嫂感情破裂、離婚收場,而李女在屏東另開設美甲店,美甲店的師傅也被騙去信貸,共遭捲走400多萬元,李女「這波」不法獲利至少5000萬元,而他們卻不是李女的第一批被害人。據了解,李女是某國立大學教育相關科系畢業,2018年曾擔任保險公司業務,卻藉著招攬美元保險單名義,侵占客戶30萬元並遭解雇;2019年自稱能以銀行經理名義購買對沖基金並獲得高額報酬,藉此騙取70萬元;2019年底開始自稱是某知名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能買賣法拍屋賺取差價,再向身邊親友騙取數百萬元,而她見身邊的「人脈」都被利用殆盡,於是將魔掌伸向北部,目前受害者陸續提告中。記者兩度致電李女手機,並留言詢問遭指控之事,但至截稿前皆未獲回應。李女生活奢華,常帶著丈夫和3個孩子出國旅遊,讓被害人更加氣憤。(圖/讀者提供)
千面太太2/單親媽遭詐連小孩餅乾都買不起 女騙子超逍遙還參加反詐宣導
屏東縣36歲李姓女子遭控詐騙,以投資代償資金為由捲走約5000萬元,受害人則包括其員工、國中同學一家和親友們,其前助理花花(化名)被騙到傾家蕩產,連孩子的餅乾都買不起,國中同學一家遭詐1500萬元,最後更婚姻破碎、妻離子散,如今李女一家搬到台東持續逍遙,甚至還參加當地的反詐活動,花花等被害人氣憤不已,希望李女能盡快還錢、給出交代。據了解,李女是某國立大學教育相關科系畢業,2018年曾擔任保險公司業務,卻藉著招攬美元保險單名義,侵占客戶30萬元遭到解雇;2019年自稱可以銀行經理名義購買對沖基金並獲得高額報酬,藉此騙取70萬元;2019年底開始自稱是某知名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能買賣法拍屋賺取差價,再向身邊親友騙取數百萬元,而她見身邊的「人脈」都被利用殆盡,於是將魔掌伸向北部。李女透過士官長丈夫的身分打入部隊,更有多位國軍因而遭騙,被害人氣得將此事放上臉書抱怨。(圖/讀者提供)李女在2021年間將孩子送進新北市某正音班補習,並藉此結識當時還是補習班老師的花花,她自稱從事貸款代墊業務,也就是幫債務人代償貸款,代償者則可以賺取高額利息。「她說自己會觀落陰,看到我死去的爸爸,要她好好照顧我。」花花提到,李女習慣以怪力亂神來取信投資人,她和另名助理同樣失怙,亡父都是她們心中最柔軟的一部分,而李女說的話讓她們放下戒心,對李女也就更加信任,加入其投資事業。而花花前面幾次的確有拿到豐厚利潤,此後乾脆辭去工作去當李女助理,先後賠上自己的存款和信貸等,被騙400萬元,直到2023年10月李女陸續跳票,被害人才驚覺有異,多次催討都未獲正面回應,李女之後乾脆舉家搬遷到台東,繼續在當地過的風生水起。李女近年先後買了3間房子,更在臉書上宣布要將空置房出租賺錢,拿著被害人錢繼續養尊處優。(圖/讀者提供)花花透露,李女近年先後購入3棟房子,她自己開賓士C300拿愛馬仕包包,其丈夫則開著售價約550萬元的BMW M4跑車,到台東後還持續活躍,頻頻帶著3個女兒參加地方活動,還出席反詐宣導,而她的被害人則過的落魄悽慘,其國中同學一家遭騙1500萬元,更被害到妻離子散。「兒子現在說要吃餅乾,我都只能跟他說媽媽沒錢,講這句話的時候我心都在痛。」花花提到,她原先收入穩定還有百萬存款,卻被李女騙去信貸160萬元,更在李女保證還車貸的前提下貸款買車,如今她薪水僅3萬多元,支付每月車貸就山窮水盡,只能打第二份工補貼母子倆日常開銷,信貸更已無力償還,被害人們如今陸續提告,希望李女能盡快還錢、給出交代。記者兩度致電李女手機,並留言詢問遭指控之事,但至截稿前皆未獲回應。
綠白跨黨派合作 鍾佳濱、黃珊珊宣布保單新指引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28日針對保單強制執行舉行「保單解約償債案大爆發!司法院金管會攜手拆彈」記者會,介紹即將於7月1日上路的司法院與金管會最新原則與注意事項,該新措施將有效減輕台北地院與士林分院執行人員的工作負擔,同時保障民眾權益。鍾佳濱表示,自己6月17日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身分考察台北地院時,目睹第一線人員過勞抗議與堆積如山的案件,感到非常不捨,在新指引上路後,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將由債務人住、居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而不再以壽險公司所在地為限。他說,這將有效緩解台北地院與士林地院的工作壓力,也減少非北部地區民眾因訴訟,而南北奔波的困擾。鍾佳濱說明,司法院除了規定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及其他終止後無解約金壽險契約不得強制執行以外,這些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請領之保險給付,也不得強制執行。另外,債權金額未超過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3個月生活所必需數額,而債務人除該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外,已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者,不得對之強制。黃珊珊指出,訂定這樣的指引在初步執行面能即時解決民眾的燃眉之急,並非要民眾買保險避債,而是涉及健康保險時應留有空間,也避免雙方疲於奔命但效力不彰。鍾佳濱則回應,司法法制委員會催生指引訂定後,接下來就要交給財政委員會繼續努力,包括保險法訂定等,雖然國會先前有許多紛擾,但民生法案應為優先,跨越黨派聯手支持;隨後雙方握手象徵交棒與密切合作。
闖澄清醫院攻擊9醫護…前保全黑歷史遭起底 出身警界捲洩密案「持刀恐嚇追人」
台中市澄清醫院昨(29日)發生暴力事件,一名49歲向性男子闖入院區,隨機攻擊醫護,造成至少9人受傷,警方到場後將人逮捕。經過調查,向男過去是保全,疑似想起10年前被開除,才會挾怨報復,相關黑歷史也曝光了。台中縣市還沒合併前,2001年台中縣長由國民黨籍黃仲生當選,當時向男在台中縣警察局保安隊服務,後來轉任當黃仲生的隨扈。2006年捲入暴力討債集團案,涉嫌洩漏資料給集團,逼債務人簽下「活體器官捐贈書」,警方當時逮捕向男在內共18人。外傳向男遭判刑和免職,不過尚未獲得證實,多年後他改名,行事變得低調,卻在10年後捲入刑事案件,先是犯下傷害、竊盜案,又與人發生衝突,被提告傷害、恐嚇。當時擔任計程車司機的向男,與鹽酥雞攤老闆爆發衝突,竟持刀追對方跑,對方躲回屋內,拿雨傘和他對抗,才逃過一劫。另外,向男還在住家管理室與社區總幹事起衝突,拿出折疊刀恐嚇威脅下跪,嗆聲「你不怕我給你死?你敢反抗?」還打翻管理室物品。沒想到,向男日前帶一名街友到中區一間旅社,要替街友辦理入住1個月,但業者不同意,向男語意混亂,被拒絕竟朝旅社大罵,還拍打玻璃。之後又闖入澄清醫院,朝院內醫護人員攻擊,並毀損大廳塑膠隔板和立牌,遭移送地檢署時,坦承有一些恩怨才會攻擊,「往事不堪回首」。
扣保單討債2/保單解約金僅千元 遭強制執行所有保障去了了
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債權人可以強制解約、執行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保單,取回保價金償債,立委憂心保單遭到強制解約僅拿回少量的解約金抵債,卻使得保險受益人保障喪失,相關權益沒有其他手段可以救濟,因此呼籲賦予保險受益人「介入權」,也提醒民眾,若是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聲明異議,或是與保險公司協商,避免解約保單,改用縮小保額的方法釋出部分金額。許多債務人多年前因各種原因負債,欠錢的對象不只一家銀行,事隔多年,不見對方繼續追討,還以為債務已經解決,卻不知道銀行已將這些債權轉手給資產管理公司;直到最高院統一解釋,保單也可做為強制執行的標的,資產公司紛紛出手,導致近來債務人保單遭扣押的數量大增,各黨立委都接到不少陳情,民進黨、民眾黨與國民黨立委都針對此問題舉行記者會,討論因應之道。46歲的B先生在17年前欠下現金卡卡債,至今連本帶利積欠銀行新台幣12萬9千多元,資產管理公司扣押以他為要保人的終身壽險,包括自己的主約以及兩個小孩做為被保險人的附約,預估保單解約金43萬,雖然多於欠款,但解約後若要重新投保的條件大不相同,讓他感嘆銀行的資產管理公司為了催討小錢,硬是讓債務人損失更多。最後,在立委郭國文協調下,保險公司同意以縮小保額的方式,讓債權公司可領回債款,同時債務人也不會失去所有的保障。國民黨籍立委鄭正鈐、林思銘、羅廷瑋與羅智強開記者會,呼籲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保護保單相關人基本權益刻不容緩。(圖/周志龍攝)郭國文指出,被扣押的保單有許多是父母親替小孩買的保險,一旦解約,可能就買不到同樣的保障,或者保費大幅提高。許多保單的殘值並不高,債權人拿到一點錢,但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強制執行法》和最高法院雖然都有提到比例原則,但實務上大家都知道法院負擔很重,很難多花心思去兼顧個案正義。C小姐雖然已經成年,但她的保單也是當年父母出錢讓她投保。C小姐說,她在20年前與人打官司,那段期間不僅是身心煎熬,到了後期更花光了積蓄,有打過訴訟的人就知道,司法審判還曠日廢時,為了生活只好向銀行借錢,導致不斷重覆上演「借了還、還了又借」的戲碼,最後官司輸了,她身陷囹圄,也實在無力償還,才欠下這幾十萬元的債務;出獄後又被貼上曾入獄的標籤,導致工作不順,僅能溫飽三餐,並非刻意不還錢。今年4月中,C小姐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債權銀行透過某資產管理公司查扣她的人壽保險與醫療險,訴求用保單解約金來償還欠款,「但我的保險解約金僅僅只有一千多元。」她說,如果她有投資型或者是儲蓄型的保單卻不還錢,就真的是很過份,但她只有單純的壽險與醫療險,這還是家人擔心她未來會付不起醫療費用,因此用她的名義買的保險。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債務人的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會一併失效,恐影響就醫的基本權利。(圖/方萬民攝)「如果硬要解掉這類型的保險,無疑是要逼我走上絕路。」C小姐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她的工作已經非常不穩定,如果連人生最後的希望都剝奪,除了不能生存,連還錢的機會都被斷絕,還只是為了一千多元保險解約金,為了這一點錢就要斷人生路,想一想就覺得十分恐怖。郭國文說,目前業界和學界都對保單強制執行有很多疑慮,金管會與司法院應該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宜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先行還錢,或是保險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為清償,避免在要保人或受益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強制解約。立委鍾佳濱指出,強制執行債務人的保單本來立意良好,保障債權人、避免債務人脫產,但也可能出現道德風險,處理不良債權的資產管理業者要求解約健康型保單時,因為通常這些弱勢的保戶,正好是要用到保險的年齡,所以債權人提出解約要求時,保險公司反而成為潛在的受益者。他說,保單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時,同時也應該提供債務人主張異議的救濟的管道,但債務人可能連自己可以主張什麼也不清楚,此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就可以介入。雖然該中心原本的任務是處理保戶跟保險公司的消費爭議,但應向大眾宣導遇到類似事件應如何因應並提供諮詢。鍾佳濱也提議,金管會保險局在對壽險公司進行「普惠金融」評鑑時,可以要求保險公司主動幫保戶做保單分析,在遭到強制執行債權的時候,怎麼樣讓保戶的損失降到最低,例如保戶的主約是儲蓄險,附約是醫療保障型的保單,雖主約被強制執行解約,保險公司可以把約附單獨分離出來,讓保戶繼續維持附約,保險局更應該將其列入對保險公司的稽核項目,這樣業者才會認真執行。
扣保單討債1/銀行強制解約保單討債務 立委質疑未兼顧比例原則
最高法院大法庭在2022年底作出統一見解,裁定保單可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CTWANT曾揭露,法院因而湧入大量銀行聲請扣押債務人保單的案件,司法人員形同成為銀行的討債工具;不僅如此,銀行把積欠多年的債權交給資產管理公司處理,這些公司為了討回債金,強制執行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保單,要回的金額與債務人有形、無形損失的權益不成比例。立委鍾佳濱說,最高法院統一解釋以後,造成院方的案量增加好幾倍,2023年一整年累計就有8000多件已強制執行、有3萬多件在審理中、還有23萬件事處於查詢中。正因為全台21家保險公司中有19家在台北地院的管轄範圍,2家在士林分院,讓兩個地院工作量大增;然而,比法官們更慘的是身處台灣各地的債務人,如果他們本身就是保險的要保人,一旦因為債務受到債權公司聲請強制執行,就得北上向法院聲明異議,而且很多保戶根本不知道可以異議。立委鍾佳濱、黃珊珊開記者會指出,保單遭強制解約使保單受益人喪失保障,因此將提出修法草案,賦予受益人「介入權」。(圖/周志龍攝)住在高雄的56歲的A先生現在就陷入身體健康不佳、保險理賠金拿不到、遇到協調南北跑的困境。他在19年前創業失敗欠下卡債,所投保的醫療險、防癌險與長照險早在2016年就遭扣押,但因為他是醫療型保單,保價金為「零」,所以未遭解約;他多年前曾接受心臟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當時資產處理公司聲請強制處分他的保險理賠,但法院判決「醫療金不得扣押」,因此他仍領到這筆錢。「狀況發生在最高法院的判例(統一解釋)之後。」A先生說,去年他獲得一筆約18萬元的醫療理賠金遭到扣押,最後法院執行處裁定,除了保留3個月、共6萬元的生活費,其餘的12萬元則交給資產管理公司;今年一月他心臟不適,再度住院4天,保險理賠金2萬9千多元則一直扣在保險公司尚無法領出。A先生說,多年前曾接受心臟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當時債權人曾聲請強制處分他的保險理賠,但法院判決「醫療金不得扣押」,如今情況已不同。示意圖,照片非當事人。(圖/報系資料照)A先生說,他欠下卡債並非不還錢,創業失敗後他返回職場做上班族,也遭強制執行,每個月扣一部分薪水償還債務,粗估自已已經償還2、3百萬,但仍還不完,又一直遭到逼債,他身體愈來愈差,除了心臟問題外,還罹患憂鬱症與知覺失調症,目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他說,幾年前曾詢問其中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想要協商清償方案,但原本40多萬的本金,竟已複利加本金變成200多萬,難怪他一直還不完,何況他不只欠一家銀行的卡債,「怎麼還得完?直接把我拖去槍斃好了!」「債權人取回低廉解約金,但當事人喪失重要保險權益的情形,明顯不符合強制執行法中的比例原則,無異於殺雞取卵!」鍾佳濱說,雖然司法院要求法官強制執行保單時要符合比例原則,兼顧債務人的基本生活,但法官沒有辦法了解每個保單產品,不知道到底可以拿回多少解約金、對要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會產生什麼衝擊;對法院來講,要判斷每個個案會是很大的負擔,建議應由保險局、壽險公會對保險商品依種類與解約金額分類列表,供法院判斷參考,譬如儲蓄型的保險與健康型的保單處理方法不同;解約金金額不到幾萬元,也不宜申請強制執行。
士林角頭「陳老師」討債砍死人…開庭突要求「撤換律師」 親友團到場竟偷拍
綽號「陳老師」的66歲男子陳來發,是北市社子區的資深黑道角頭,他於1999年12月前往社子島的某家卡拉OK討債,竟殘忍殺害陳姓債務人,犯案後隨即逃逸無蹤,遭通緝長達24年後終於落網,士檢偵結將陳來發依《殺人罪》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陳來發卻臨時「要求更換律師」,一旁到場關切案件的親友團甚至拿出手機拍攝,現場狀況連連。在通緝時效屆滿前1年多遭逮,涉犯殺人案的陳來發因負擔不起律師費用,法院指定2名律師擔任其義務辯護人,沒想到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時,陳來發卻找來法扶律師為自己辯護,直呼「我不相信法院的辯護律師!」法官最終也同意讓法扶律師協助打官司。不僅如此,陳來發還找來一票親友團到場旁聽,不過開庭期間竟有親友擅自拿出手機拍攝,當場遭制止並要求刪除相關照片,事實上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若非經審判長許可,法庭內禁止攝影、錄影及錄音。回顧該案,死者陳男因積欠35萬元的債務,遭到陳來發等3人約至社子島的一間卡拉OK談判,沒想到一言不合下,陳來發竟拿出開山刀一陣猛砍,甚至掏槍射擊對方腹部,導致陳男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身亡。
司法之怒2/北院成保單執行重災區 書記官幻想被鐵櫃打到就能調職
血汗司法問題引發社會關注,書記官也無法倖免於難!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2022年12月9日裁定,人壽保險已繳保費的準備金可做為強制執行標的,聲請執行保單案子如土石流湧向台北地方法院,因為全台灣21家保險公司中有19家位於台北地院轄區。北院統計,2023年強制執行案件達20幾萬件,較2022年增加35%。儘管北院準備多套劇本因應,緊急投注許多資源和人力,仍有書記官悲鳴:很久沒有在天還亮著的時候放心下班了!據了解,北院為了清理人壽保單的執行案件,多管齊下,一方面在民事執行處新增7股書記官,還將民事科任職未滿3年的書記官都調去民事執行處,並鼓勵執達員和錄事從內部升遷,同時對外招考,擴大民事執行處陣容,可是有新進人員一聽說要到北院民事執行處上班,嚇得打退堂鼓,5月1日又有2位書記官要離職,讓北院已經吃緊的人力雪上加霜。據指出,北院甚至還打起刑事科的主意,想調動刑事書記官到民事執行處,後來發現許多刑事書記官沒有辦民事案件的經驗,調去還要重新學習和適應,也不是辦法,擔心搞得內部兵荒馬亂才作罷。不少書記官經常在社群軟體PO文吐苦水,反映司法人員的辛苦。(圖/翻攝臉書「靠北書記官」)有北院書記官在臉書「靠北書記官」社群抱怨:知道民執辛苦,但我不知道會苦成這副德性。自從大法庭相關裁定出爐後,重災區的天下第一院(指北院)嚴重超時加班已成家常便飯,能調動的都走了,有勇氣提離職的已經說出口了,不知道這把火會燒到何時?也不知道增股後會不會變好,更不知道現在要把氣出到誰身上.....。這位書記官指出,剛進執行處時被教導要定時巡卷,到現在已經完全沒有餘力巡卷了,進行中的案子已經壓垮我們,還有那些已結案件的狀紙要調卷處理,辦公室的卷櫃漸漸疊高,總想著如果鐵櫃倒下來打到我,是不是就可以離開這個可怕的地方?有其他書記官留言說,這幾年業務爆量、紀錄科的人都做到唉唉叫了,執行處這種被「神」遺棄的地方更不用妄想得到一絲憐憫,去年各公司(指各法院)發的防自殺小卡當用則用,這份工作不值得大家賠上自己的人生。還有一位書記官判斷:可能還要兩年,等可以執行的保單都執行的差不多了,浩劫才會結束。書記官和法官是關係緊密的工作夥伴,同樣是血汗司法的受害人。(圖/翻攝司法官學院官網)另有書記官PO文向保險公會喊話,希望「顧一下出貨的效率」,暗酸保險公會收費漲價了,效率也沒提升。他說每天看著未結數字漲得比台股還恐怖,你知道我們準備要跟院長室先點茶還是咖啡。(因為未結數字太難看 準備被請去泡茶)。債權人還常有情緒性話語,認為是法院在不當延滯執行程序的進行,這個鍋真是背的很冤枉。不過也有書記官替壽險公會喊冤,認為他們也忙瘋了。對此,不少法官和書記官認為應該修改《強制執行法》,把執行法院改為債務人所在地法院,減少單一法院壓力。金管會和保險局則從社會安全網的角度,認為可修訂《保險法》,避免民眾保單被強制執行而失去保障。
解約保單殺雞取卵? 跨黨立委提修法兼顧受益人和債權人
立委鍾佳濱、黃珊珊、郭國文30日開記者會指出,最高法院作出統一見解,裁定保單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有不少債主向法院聲請取得債務人的保單解約金,但保單遭強制解約後,僅取得少量解約金抵債,卻使受益人喪失保障,目前亦無其他手段可以挽回,因此共同提出修法草案,賦予受益人「介入權」,避免遭受不良債權人殺雞取卵,喪失原有保障。鍾佳濱指出,近年融資公司為追討債權,常向法院聲請將民眾保單強制解約,以取得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償還債務。然而一旦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會一併失效,受益人亦失去請求保險金的權利,損失慘重。鍾佳濱以健康險為例,通常只有一點點保價金,形成債權人取回低廉解約金,但當事人喪失重要保險權益的情形,「明顯不符合強制執行法中的比例原則,無異於殺雞取卵!」黃珊珊表示,民事大法庭的裁定雖然肯認了人壽保險可以被強制執行,但是在執行實務上仍有許多亂象:健康險、傷害險均遭強制執行,甚至保單價值準備金只有一點點的保單也被強制執行。她舉例,有些父母可能會替孩子投保健康險;而當下的狀況是,有些父母雖有欠款,但是實務上卻強制執行父母替孩子所投保的健康險,並解約該保險,使得孩子真的生病、住院時,沒有辦法受到保單的保障。黃珊珊表示,應終結這種亂象,因此提出保險法修正草案,確立受益人介入權,在一定條件下,使保險受益人可以阻止該筆保單被強制執行而解約;同時,修正草案也使郭國文說,許多保單的殘值並不高,債權人拿到一點錢,但是受益人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被扣押的保單有許多是父母親替小孩買的保險,一旦解約,可能就買不到同樣的保障,或者保費大幅提高。目前業界和學界都對保單強制執行有很多疑慮,他認為金管會與司法院應該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償還,或是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為清償,避免在要保人或受益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強制解約。陳情人A先生表示,他於19年前創業失敗欠下卡債遭強制執行,連本帶利欠下債務愈來愈多;近年深受精神與心臟疾病之苦,他所投保的醫療險、防癌險與長照險,去年起全數遭扣押,甚至保險理賠金也遭到扣押拿不到,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向他表示「目前扣押並無標準」,導致他陷入「身體健康不佳、保險理賠金拿不到、遇到協調南北跑,每年又要繳交高額保費」的困境;他也補充因為現在身體狀況欠佳,若要重新要保也困難重重。鍾佳濱等人提出保險法修法草案,明定「介入權」入法,兼顧要保人之債權人與受益人的保障,讓具名指定的受益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一定範圍內之親屬,有權利介入人壽保險契約,使其能夠和債權人協商、賠付相當於解約金的金額,同時讓受益人變更為保單要保人,免於保險契約遭到解約的窘境;健康保險、傷害保險、一年定期人壽保險以及保單價值不足10萬元的保單得以不被強制執行解約,確保健康保險的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欠稅僑委2/澳台商首富賣公司賺190億 孫儷代言保健品牌淪接管重組
旅澳台商吳進昌被僑委會聘為雪梨僑務諮詢委員,他同時也是知名保健品牌Nature's Care的創辦人,但這個他當初為了因孝心而發展的品牌,如今卻進入破產管理程序,吳家也被指控惡意爭奪經營權,登上澳洲各大新聞版面,被稱是「最富有的移民家庭與北京展開競爭」。澳洲知名保健食品品牌Nature's Care創建於1990年代,創辦人為吳進昌及其身為營養師的妻子陳素珍,兩人一開始是以販賣綿羊油及相關護膚品起家,但為了改善陳素珍父親的咳嗽問題,夫妻倆開始研究大蒜精及各種保健食品,進而自己找原料、自己製作,成為澳洲第三大的保健食品品牌,年營業額上看80億元,年銷逾百億顆保健食品。吳進昌獲獎後,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特別做圖宣傳。(圖/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根據《澳洲金融評論報》(The 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簡稱AFR)撰文者Aaron Patrick在3月份的報導,吳進昌原本有意讓Nature's Care在澳洲證券交易所上市,最後出於不明原因,於2018年4月,將Nature's Care所屬的ANCB公司75%股份,以190.87億元(5.85億美金)賣給兩家中資的股權基金。這筆交易讓吳家一躍成為澳洲最有錢的華人,交易內容卻始終沒有被揭露,更有澳洲媒體後續追蹤發現,縱使吳家賣出了股份,但他們從公司獲得的分紅竟然與沒交易股份前一樣多。雖然Nature's Care在中國市場大受歡迎,還請來女星孫儷代言,頗有營利,但仍在2023年10月跳票一筆高達45億元(1.38億美元)的債務,中資基金有意將Nature's Care拆分售出以償還債務,卻赫然發現當初交易合約上附有但書:如果企業被出售,吳家有權進行最後競價,除非其他人出價超過6億美元。不過,這種可能性極小。澳洲政府指控吳進昌家族逃漏鉅額稅款,將其資產暫時凍結,引起當地不少媒體報導。(圖/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根據法院文件,中資基金指控,45億元的債務之所以會跳票,是因為吳家在股東會上拒絕提供擔保,才導致公司無法順利融資,且吳家私下還不斷買進Nature's Care的債權,截至2024年1月17日,吳家擁有Nature's Care 93%的「優先」債務,這使得中資基金不得不進行第三次自救:請求澳洲法官阻止吳家行使債務人的權利。中資基金抨擊,吳家透過欺詐和不誠實的行為來控制Nature's Care。訴訟稱,當吳家知道Nature's Care違約時,他們密謀購買債務,從而濫用了機密資訊,嚴重違反當初交易的信託義務,再加上吳家人在集團內仍有任職,顯然「個人利益與其法定和信託義務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衝突」,並指控吳進昌有意當「影子董事」。2017年8月,蜜納集團搶下了澳洲品牌Nature’s Care,進軍健美保健市場,左起Nature’s Care營運長Michael Wu、Nature’s Care創辦人Jina、蜜納集團品牌總經理周瑋葶、Nature’s Care創辦人吳進昌、行銷長Jack Wu。(圖/報系資料照)最終,澳州法院認為吳家購買債權的行為並無不法,因為吳家也是Nature's Care的股東,自然知道公司會跳票的訊息。雖然法院取消了凍結Nature's Care債務的緊急命令,但由於跳票的債務未能如期償還,如今Nature's Care已進入破產管理程序,預計將花費6.5億元(2000萬美元)進行重組。至於吳進昌一家雖然在經營權官司中獲勝,但遭澳洲稅務局認定在2018年的股份交易案逃漏稅,總欠稅金額高達67.54億元(2.07億美元),於2023年12月20日因涉嫌逃漏稅,遭澳洲聯邦法院批准稅務局的申請,凍結吳進昌家族4名成員相當於積欠稅款2億美元的資產。CTWANT記者上班時間四度致電至吳進昌2021年收購並擔任董事長的上櫃公司「Gomaji夠麻吉」,詢問有關吳在澳洲涉嫌逃稅之事,均未獲得正式回應。直到傍晚才由吳家在台的友人私下來電表示,「可能是因為生意上的眼紅,所以有人找媒體做出這些惡意攻擊,加上澳洲媒體報導的內容太過誇張,原本吳家打算不理會,也有做法律訴訟的準備,沒想到這消息已經傳到台灣來,讓他們感到很驚訝。」澳洲吳氏集團則於台北時間4月23日晚間7點15分來函,針對CTWANT(時報周刊/周刊王)致電詢問澳洲吳氏集團有稅務疑問,回應如下:1. 澳洲稅務局在收入認定上有不同意見,吳氏集團已經委任澳洲律師在進行稅務裁處,而且我們都已經提供稅務擔保,「沒有任何欠稅的問題」。 2. 法院早在2024年元月8日就已經解除資產凍結的命令,目前沒有資金運用或者經營上的問題,都是正常運作,我們都確實遵守澳洲當地的相關法律或規範。3.澳洲媒體的不實報導,都造成家族聲譽影響,已交由當地律師團處理。
徐巧芯捲入大姑夫婦詐欺風暴 北檢將分案調查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和丈夫杜秉澄,涉嫌洗錢詐騙案遭收押禁見,綠營質疑徐也捲入其中。台灣基進黨高雄、台南黨部執行長楊佩樺、吳依潔認為,徐自爆曾幫家人墊付100萬元,但金流不明,日前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徐巧芯涉嫌詐欺、圖利、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不實,徐將被列為他字案被告接受調查。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和丈夫杜秉澄涉案鬧得沸沸揚揚,讓徐成為綠營箭靶。徐巧芯自爆婆婆拿房子扺押借了近2000萬給大姑夫妻,最後利息還不出來,她幫忙墊100萬元,卻被綠營質疑金流去向,財產申報上也沒有債權,遭質疑財產申報不實。徐則表示沒有要求婆婆還款、或付利息。徐巧芯澄清說,每年都有244萬的贈與家屬的額度,這100萬是贈與給婆婆,用來償還銀行貸款的利息,婆媳並非借貸關係,婆婆不是她的債務人。台灣基進黨認為,徐巧芯為了自清第一時間就說與對方沒聯繫,也沒涉詐騙洗錢案任何環節,但她的說法疑點不少,因此整理相關資料後,2024年4月17日到北檢、監察院告發徐巧芯涉嫌《刑法》詐欺罪以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不實。
大S開撕汪小菲!工作室控他「借款上億」只還5百萬 拖欠扶養費未清償
大S(徐熙媛)今(20日)爆料握有汪小菲婚內出軌證據、被對方拿《哈利波特》精裝版狠砸,甚至遭推倒,並還原雙方的刷卡門真相。不僅如此,大S工作室隨後也發出聲明,指汪小菲曾向女方借款人民幣1600萬元(約新台幣7090萬元)、港幣1000萬元(約新台幣6528萬元),但迄今只還了新台幣500萬元。工作室表示,經向大S所委任的兩岸律師團隊確認,得悉自徐熙媛2021年11月21日與汪小菲簽立離婚調解筆錄並經兩岸司法認可至今,徐女士都遵守雙方調解筆錄內容,也為了照顧家人努力生活,昨日又因雙方訴訟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關注,實感到非常抱歉。工作室指出,汪小菲曾向大S借款2,600萬元,經查證匯款資料為人民幣1,600萬元及港幣1,000萬元,汪僅清償新臺幣500萬元,高達新臺幣上億元未清償。因汪小菲自2021年12月起即發生遲延給付定期定額之扶養費,經催告後始為給付,但汪於第二期以後均發生短付及遲延給付家人定期定額扶養費之情形。聲明提及,雙方律師曾為此溝通無果,大S無奈委請律師於翌年即2022年10月間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經法院審認核准而查扣汪小菲於台灣相關資產以清償家人應得之費用,但至今仍未足額清償,雖汪提出自行製作明細表等以主張業已清償云云,並據此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然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否決並駁回,案經上訴,目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工作室說明,自強制執行時起至今,汪小菲確實持續拒絕履行調解筆錄應負關於定期定額扶養費之債務,上開部分有法院判決及相關卷證可查。關於房貸部分,汪亦未遵守調解筆錄的約定足額按期向大S支付房貸。最後,工作室強調,由於雙方財務問爭議已交由民事法庭處理,大S不再逐一回應雙方財務細節,一切靜待司法給予公正判斷,對於涉及雙方財務細節及私事部分,懇請各位給予空間,相信事實會盡快明朗。大S也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關心,衷心期盼能早日結束紛爭,回歸平靜生活。
保單藏錢1/大法庭堵死壽險避債 台北地院執行案件暴增35%
台灣保險業蓬勃發展,投保率不斷創新高,國人平均每人持有2.6張保單,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2022年12月9日裁定,人壽保險已繳保費的準備金可做為強制執行標的,不料引發意外風暴。裁定出爐後,各地方法院收到聲請執行人壽保單案子如雪片飛來,其中以台北地院是最嚴重受災戶,因為全台灣21家保險公司中有19家位於台北地院轄區,2023年強制執行案件達20幾萬件,較2022年增加35%,讓法院民事執行處的書記官和執行人員叫苦連天,甚至醞釀離職。資深法官指出,法院長久以來的主流見解,就是認為保單的價值準備金不是要保人的財產,因此保險給付條件尚未構成時,保險公司當然也沒有錢付給要保人,執行機關也無權命令保險公司終止契約、償付解約金。2016年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就是採取這種見解。上述的法院主流見解,讓政府向保險公司「討債」時有9成敗訴。不少保險業務員在兜售保險商品時,常常以「保險藏錢」的概念,吸引大眾購買。還有一些欠稅大戶不願乖乖納稅,變賣不動產、並將存款提領一空,卻透過「藏富於保險」賴帳,花大把鈔票購買人壽保險。不過這些撇步自從大法庭裁定出爐後,買保險藏錢、避稅的方式都行不通了。壽險保單曾是富人藏錢避稅首選,現在成為債權人和稅捐機關鎖定執行的目標。(圖/報系資料照)雖然最高法院大法庭見解出爐後,讓債權人多了不少討債機會,可是以前不能執行的保單,累積了幾十年的債務問題,現在一股腦全部湧入第一線法院,也就是地方法院的民事執行處,如何處理就成了地院的大問題。以台北地院來說,2023年未結案件增加了7、8成,而且情形持續惡化中。北院為此設法新增民事執行處人力,並要求各科室檢視有無多餘空間,提供新增人力使用辦公。據了解,中華電信、台電曾因幾千元的欠費債權,就向法院主張執行保單,也有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認為,就算保單只能扣到幾千元,也該執行,如果地院執行處認為沒有執行必要,還會聲明異議。因此曾有地院主張對執行人壽保單的金額設立門檻,例如裁定幾萬元以下的保單不能執行,不過案子抗告到高等法院,高院卻以於法無據為由駁回,顯示在修法前,由地院透過裁定的方式設立門檻,目前並不可行。不過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時,要求執行法院裁量時,應審慎處理,賦與陳述意見機會,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關係人權益,為公平合理之衡量。言下之意,希望地院應顧及被保險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並考量債權人有無濫用情形。至於如何進行執行必要性與比例原則的操作,仍有賴具體的規則,與足夠的案例才能實現。